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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综合楼101号110—112门面商业用房房地产
发布时间 2024-11-12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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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市***区***街***楼101号110—112门面商业用房房地产 挂牌日期:2024-11-12湖南地址 项目编号*** ***市***区***街***楼101号110—112门面商业用房房地产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标的所***区 挂牌价*****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1 挂牌日期 2024-11-12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事项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建资评字(2024)第029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及《电子竞价***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5.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资产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资产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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