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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南陵县工山镇戴汇村约120亩土地10年期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4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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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南陵县***镇戴汇村约120亩土地10年期经营权交易公告 南陵县 信息时间:***次 字体:[大 中 小]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南陵县***镇戴汇村约120亩土地10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南陵县***镇戴汇村约120亩土地10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南陵县***镇戴汇村约120亩土地10年期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对该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本次出租标的对应土地坐落于南陵县***镇戴汇村境内,面积约120亩。其中谢千组土地面积约为90亩,四至范围为:东至水库屋,西至谢千组旁边,南至戴汇村山场,北至林场山场;水库组土地面积约为30亩,四至范围为:东至水库屋,西至林场山边,南至林场山边,***道路。 (三)使用权租赁期限 10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 (四)租赁用途 粮食、中草药种植。 (五)特别提示 1、本次使用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南陵县***镇戴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 (2)如采取网络竞价***,在网络竞价***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网络竞价***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使优先权。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南陵县***镇戴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出租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出租底价***本次出租标的出租底价*****镇戴汇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及南陵县***镇人民政府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挂牌价***期出租底价***3***元。 2、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第1个合同年度租金金额***成交价*****元)/27;第2个合同年度租金金额***成交价*****元)*2/27;第3个合同年度租金金额***成交价*****元)/9;第4-6个合同年度,每个合同年度租金金额***成交价*****元)/9+人民币***元;第7-10个合同年度,每个合同年度租金金额***成交价*****元)/9+人民币***元。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支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标的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本次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在与出租方移交时以实测为准,双方共同参与测量,实测面积由双方签字确认;出租标的租金最终结算价***测面积计算(出租标的租金最终结算价***交价***积×出租标的最终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不改变土地用途,不非法使用土地;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抵押、转租本标的土地经营权;不利用土地从事开发除经营用途限定的其他经营项目。 (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符合政策规定的由承租方享有。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要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环境水源保护、秸秆禁烧、农技推广,公益事业建设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或出租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因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的,应自觉缴纳相应的罚款、滞纳金;因承租方违法违约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土地周边如有污染问题或其它矛盾纠纷而影响生产种植的,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调解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与出租方无关。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承租方应当服从,被依法征用、占用土地对应出租价***方签订相关征用、占用协议次日起,以月(每月按30天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对承租方为开展生产投入设施及种植物造成的直接损失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对土地的征用补偿归出租方所有,除此范围之外的补偿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交回给出租方的当日。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出租标的的交回手续,经出租方同意可在当季农作物收获后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并将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状,将在土地上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土地上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进行报价***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底价***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月***日至******月***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月***日至******月***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已发放竞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在采取网络竞价***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作为起始价***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效报价***的,报价***租底价***的,报价***租底价***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竞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竞租并经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产生成交价***的出租底价***的成交价***价***、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地点 ***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可至交易所领取。 (七)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出租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商定。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低于出租底价***租底价***求报价***出租底价***底价***,该报价***价***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竞价***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十)竞价***方在竞价***照e交易平台(www***)的《e交易平台竞价***、《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承租方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将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省***市***路1号(***市人大原***楼) *** 联 系 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503 联系地址:南***市民服务中心***楼一楼西侧从西至东第1-2号门面房 南陵县***镇戴汇村约120亩土地10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www***)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南陵县***镇戴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月***日 01-报名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02-保证金帐户及付款要求.pdf 03-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2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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