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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关于张店区张南路69号B-12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5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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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省***市***区人民法院将于******月***日***时起至******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省***市***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省***市***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om/0533/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区***路69号B-12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1441.7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518.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 02-***【房屋】、淄国用(2011)第A20358号【土地】(详情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保证金:5***元,增价****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月***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方式,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价***。 五、特别提醒: 有租赁,根据被执行人提供,部分房产存在20年租赁,详询执行法官。 税费缴纳请自行咨询相关税务部门。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本院不作任何保证。能否办理过户等其他事宜,请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为方便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上述费用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月***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市***区人民法院过付款专用,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省***市分行马尚支行,收款账号:***),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买受人需到***市***区南***路14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法官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相应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完成后将与买受人联系办理拍卖财产过户、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王法官) ***客服电话:400-600-1216 拍卖辅助机构***:***785(***) ***省***市***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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