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四届园林博览会襄阳展园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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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襄阳展园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澄清通知(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省第四届(鄂州)园林博览会襄阳展园景观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1)招标文件***: 1、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工期为180天,因此,招标公告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修改为: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合同专用条款中2.5支付合同价*** 2.5 支付合同价***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工程进场开工后,承包人实际工程量累计完成40%后,报告经工程师审核及发包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实际工程量累计完成70%后,报告经工程师审核及发包人确认后,付款至合同价***;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竣工验收合格***月后按结算审定价*** 发包人对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 承包人每次申请付款前,应当向发包人开具与请款额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施工过程中主要材***市场价***起合同价***不随进度付款周期进行调整和支付,******市场价***而引起的合同价***并计入合同总造价***审计结算计量支付。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文件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28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不支付违约金。 招标文件***,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