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山耕梦工场闲置物资转让(智能售货机11)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招标公告详情
挂牌日期:2025-03-17地址 项目编号***rd-break: break-all; border: 1px solid black;">GR2024ZJ***-2 |
---|
项目名称 | 丽水山耕梦工场闲置物资转让(智能售货机11)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标的所***区 | |
---|
挂牌价***> | 1***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03-17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丽水产权的存管银行(户名:***,账号:***8105,开户行:******市分行),***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保证本次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所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现场实物与清单不符时,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如涉及设备保险及年审未到期,由受让方继承,相应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标准按照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