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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漳环罚〔2021〕14号
发布时间 2021-01-2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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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

住址:***省***市漳浦县***镇高林村

法定代表人(单位):李智勇 职务: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222

******月***日,我局执法人员黄绿青、***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你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检查时,你司没有生产,现场没有生产设备,厂区西侧和北侧有砂石覆盖,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扬尘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录》的分类管理要求,司的砂石堆场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但你司至今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拍照取证,***总负责人李智勇对现场检查情况予以承认。

经查实,你司存在砂石堆场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为和砂石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行为,为此我局于******月***日立案调查(漳古环立[2020]5号);我局于******月***日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总负责人李智勇已对现场检查情况予以承认。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月***日***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区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检查照片、检查附图,***现场检查时经营工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2.******月***日***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区分局对李智勇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对***月2日的检查情况进行确认。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经审理后,我局于******月6***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漳古环罚告字〔2020〕6号),***在收到该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于******月***日收到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未在规定的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已超过陈述、申辩的时间期限,***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我局认为:1.你司砂石堆场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18年修订版)第十六条第三项“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理。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18年修订版)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元以下的罚款。......”,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一条第三款项违法情形裁***元罚款幅度。

2.你司砂石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版)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项违法情形裁量执行***元罚款幅度

综上,经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企业砂石堆场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为处罚款***元。

2.对企业砂石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处罚***元。

3.对两个违法行为共处罚款***元。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后,应将《***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第一联单)送达我局备案。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生态环境局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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