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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上海锦迪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538弄16、17号地下2层车位80(微型))
发布时间 2023-12-06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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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详情

***部分资产(***市***区***路538弄16、17号地下2层车位80(微型))
本项目已上链存证
存证日期
******月***日
查看上链详情
转让底价***an>  48.66***元
标的所***区:  上海 ***区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0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2-20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 联系电话:***739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盛允笑 联系电话***、***38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部分资产(***市***区***路538弄16、17号地下2层车位80(微型))
资产类别不动产地理位置***市***区***路538弄16、17号地下2层车位80(微型)
不动产登记证号沪房地静字(2015)第001341号实际用途特种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28.89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1. 根据委托人提供《***市房地产权证》及《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委估车位均与地上商铺、公寓等,登记在同一张《***市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经与委托人沟通,委托人向交易中心确认,此次委估车位均可单独出售; 2. 本次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销项***市场价***值税销项税率为5%,提 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3. 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系交易双方各自按规定承担交易税费。
其他披露内容1、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180天。 2、本次车位转让价***。 3、车位展示时间为挂牌公告期内。如需看车位,请电话联系王先生,***739。 4、车位所在物业***区域内的房屋为共同所有的,该房屋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需作为联合体共同递交受让申请。 5、鉴于《***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议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提交车位所在物业***区域内的房产证,以便于信息核对。6、本次转让规定一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须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房产证下无车位),如竞买人同时竞买2个及以上车位并实际成交2个及以上车位而造成不能产权过户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注册地(住所)***市***区***路825号407室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
批准单位***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 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价***,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让方的竞价***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或等于挂牌价***报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的竞价***让方和受让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支付方式。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续费支付到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有权暂停后续交易流程。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方有权按购车位总价***之五收取滞纳金;若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需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均未有效报价***照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车位。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车位的现状交接。转让方不负责清运工作。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为违约。 8、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已知晓《***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物业***区域内,建设单位******区域内房屋套数的,一户业主只能购买或者附赠一个停车位;超出物业***区域内房屋套数的停车位,一户业主可以多购买或者附赠一个。”以及第六十二条:“物业***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区域外的单位、个人。”的相关内容,并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决定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除竞价***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受让方交易受约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10、无论本项目协议成交或竞价***方须按成交金额***(千分之八)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缴纳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4.00***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739
特殊事项:请经纪机构***
附件
***没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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