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单***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0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月22日
采购日期:******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霍山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成交金额***an>2602***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万松王明琼陈宇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单***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单***镇
联系人:***
联系方式:***664
采购机构***:***
地址:***省***市霍山县中***路16号
项目负责人:邵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收费金额***规定标准收费
公告期限: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霍山县中***路16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32.0000pt;background:#FFFFFF;">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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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