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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175号530.1平方米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 2024-05-07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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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详情

***市***区高碑店乡高井村175号530.1平方米房屋出租 2024-05-07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目编码 2024-CY/04-0272 挂牌金额***53 挂牌日期 2024-05-07 截止日期 2024-05-17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4-CY/04-0272 标的名称: ***市***区高碑店乡高井村175号530.1平方米房屋出租 细分类别: 普通商业用房 坐落(地址): 高碑店乡高井村175号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530.1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无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否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5年 拟出让用途: 办公用房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4-05-07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4-05-17 挂牌总金额******.53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 其他说明: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1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 ***.53 成交价***: 分期支付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1. 租金单价***/平方米/天,年付上付款,每3年递增5%。 2. 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 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4. 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5.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受让方须为***市***区依法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设立年限不低于3个月,且注册资本不***元。 2. 受让方经营内容应含有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内容。 3. 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530.1平方米。 2. 该标的项目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项目业态为办公用房。 3. 占地四至:东至***道路,西至内部停车场,南至围墙,***道路。 4. 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5. 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市***区。 6. 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7.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 该标的在创建基本无***区的违法图斑内,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该标的情况,并出具书面承诺。 9. 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搭建违章建筑、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擅自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的,出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但仍未使用的租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皓舒 联系电话: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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