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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河南南路665号、凤阳路358弄1号、新昌路168号中部分房产)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8-19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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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详情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市***区***路8号***楼一层办公1、***路8号***楼一层办公2、***路8号六层、河***路665号底层南部、河***路665号二层南部、河***路665号四层、***路358弄1号1层、***路358弄1号2层、***路168号3层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黄字(2000)第001024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589.32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黄字(2000)第001025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896.43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黄字(2010)第002691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187.61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黄字(2000)第000043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957.94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沪房地黄字(2003)第004621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047.78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据评估报告载: 1.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元为金额***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资产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3.本次评估结果为含增***市场价***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其他相关费用和税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4.本次委估资产***市***路8号***楼一层办公1、2和六层办公,根据企业提供《***市房地产权证》记载,权利人为***,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至评估基准日,权证尚未变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5.本次委估资产***市***路358弄1号1、2层,根据企业提供《***市房地产权证》记载,权利人为***,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至评估基准日,权证尚未变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6.至评估基准日,本次委估资产***市河***路665号底层南部、二层南部、四层办公房地产被原承租方非法占用,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7.本次委估资产***市河***路665号底层南部、二层南部、四层房地产权证未记载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本次评估根据委任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设定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根据委评对象建成年月设定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月***日至******月***日,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8.本次委估资产***市***路168号3层房地产权证未记载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本次评估根据委任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设定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同时根据与委估资产位于同***楼的本次其它委估资产的土地使用期限设定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月***日至******月***日,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9.本次委估资产***市***区***路8号***楼一层办公1、2和六层办公,本次评估根据委任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设定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为******月***日至******月***日止,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其他披露内容 1、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270天左右。 2、本项目成交后,由联交所统一安排受让方办理合同签署,产权变更,交接交付等手续。若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的,可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当天办理公证委托,由公证处或受托人代为办理后续手续。受让方如需办理公证委托的,可通过以下公证处咨询办理或自行委托其他公证处办理: 公证处咨询电话:彭老师***257 受让方需自行评估自身情况,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或不办理公证委托的,造成交易时间延长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不接受银行贷款。 4、***路8号***楼一层办公1、办公2、6楼目前为转让方自用状态,转让方将自用至******月***日前搬离。 ***路358弄1号1层目前为转让方自用状态,转让方要求对本次出售物业整体售后返租。返租价***日每平方米建筑***元,在租赁期内租金不变。返租期限拟定为5年,租赁起始日为产权过户完成(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且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日起。1层与2、3层的分隔改造的设计和装修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中1层的方案须符合***及其监管单位***,以确保可正常营业和使用,实际租赁面积待改造后测量确定。未来返租签署的租赁合同文本由转让方提供。 河***路665号底层南部、二层南部、四层;***路358弄1号2层;***路168号3层目前均为空置状态。 5、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 看房联系人:******257。 6、本项目转让价***增值税)价***本项目转让标的清单详见公示附件。 8、根据***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路8号***楼一层办公1、***路8号***楼一层办公2、***路8号六层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河***路665号底层南部、河***路665号二层南部、河***路665号四层、***路358弄1号1层、***路358弄1号2层土地使用权来源为转让。 根据房地产权证以及***市不动产登记簿记载:***路168号3层土地使用权来源为转让。 如涉及土地出让金,交易双方在办理产权变更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将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数额,按实缴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相互配合。缴纳出让金所需时间以实际相关流程为准,整个转让过程时间较长。 9、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按每套房产评估价***总价***分摊。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银***路16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 5***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或等于挂牌价***报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联交所通知的时间与地点***《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的竞价***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竞价***个工作日内根据联交所通知的时间与地点***《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若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签署合同,可自行办理公证委托,由受托人代为签署。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签署合同或不办理公证委托导致未能按时签署合同的,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需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并且在联交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让方指定帐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方将按购房总价***之五收取违约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均未有效报价***人通过网络竞价***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如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将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数额,按实缴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相互配合。除土地出让金以外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屋的现状交接。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拒付价***为违约。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无论本项目协议成交或竞价***方须按成交金额***(1亿以下部分(含1亿))以及0.5%(1亿以上部分)累加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10、本项目成交后,由联交所统一安排受让方办理合同签署,产权变更,交接交付等手续。若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税务缴纳,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可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当天办理公证委托,由公证处或受托人代为办理后续手续。受让方需自行评估自身情况,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或不办理公证委托的,造成交易时间延长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转让方承担,房屋进户后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受让方承担。 12、转让方应于交易双方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并且在联交所收到全部交易价***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 1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竞价***府对房地产交易政策、法规、规定作出刚性调整,使交易无法进行下去,或因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受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均按违约处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9.00***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电话 ***257 特殊事项: 请经纪机构***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标的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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