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9-12 | 截止日期 | 立即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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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科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外协服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n style="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仿宋,仿宋_GB2312; 14pt;">CG***2 二、项目名称:***省水科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外协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镇***路337号-203室 成交金额***t>:单价***ont> 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街道桐***路400号 成交金额***t>:单价***ont>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丽、王亚军、杨毅、王玲、代世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nt>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55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 址:***省***市***区***路55号 电 话:***54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55号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t>:李工 电 话:0551-657711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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