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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长沙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剧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9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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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详情

***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剧场装修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月***日 供应商填写合同 合同正文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  (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剧场装修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剧场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楼 (3)资金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学校***楼剧场内部舞台、地面、顶面、墙面装修装饰、中央空调安装(不含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4 计划竣工日期:2023-09-03 工期总日历天数:4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并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形式 1.签约合同价***76***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价***最终结算价***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金为63***元,增值税率为9%。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元,所占总合同金额***,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元,所占总合同金额***00,说明:/ 其他说明: 2.1由我司承建的***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楼剧场装修项目(二次),合同金额******元,项目完成后,经***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审定金额***9.52***元,超合同金额***6***元,超合同价***。送审资料列明增加费用明细如下: 2.1.1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出于结构性安全、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因素考虑,对原设计进行完善:观众席预制板增加钢筋增加费用***元;所有台阶上新增防滑条增加费用***元;墙地结合层9mm厚硅钙板调整为9mm厚阻燃板增加费用***元;二层窗户贴磨砂纸增加费***元;变更经济签证单合计增加费用不含***元。 2.1.2墙面、天棚吸音板面板招标清单为2.0厚穿孔铝单板,而施工图设计为2.5厚穿孔铝单板。施工前,经建设单位***,结合两种厚度的铝单板样品抗变形程度,为安全考虑,建设和设计单位***,铝单板厚度按施工图纸施工,结算时,材料补差增加费用不含税***元。 2.1.3结算根据施工图及现场完成情况计算工程量与原中标清单工程量偏差,增加费用不含税***元。 2.2经财评结算审核后,审定金额*****元,超原合同费用含税76***元,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对超原合同部分金额***充合同。 2.3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剩余款项使支付金额***审金额***预留结算评审金额***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付清。 2.4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中标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3.合同价***定总价***人: ***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市场报价***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明源,联系电话***868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包人(全称): ***市麓山梅溪湖实验中学(公章) 承包人(全称): ***(公章) 组织机构***: ***MB1P30220G 组织机构***: ***MA4LCGEK5G 地址: ***市***区***街道***路与***路交汇处 地址: ***省***市***区万家***路二段688号长沙总部基地1-B栋4009 法定代表人: 彭云 法定代表人: 刘明渊 委托代理人: 孔海文 委托代理人: 刘明源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 账号: *** 开户银行: ***树木岭支行 合同正文结束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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