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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9-28 环保 海南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总体实施情况 

1、目标指标 《海口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共提出总量控制、环境质量、 污染防治、生态安全格局、环境管理 6 大方面共 30 项指标,其中有 23 项指标已完成 2020 年的目标任务,完成率为 76.6%;2 项指标因 管理要求变动不再考核,包括限养区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 污利用率、适养区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利用率,占比 6.7%;未完成指标 5 项,分别为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入海小河流劣 V 类水质比例、行政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森林蓄 积量、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占比 16.7%。  

2、重点工程 《“十三五”规划》共设置了生态保护与建设、水污染物总量减 排、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固废污染防治、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 保护、环境监管和环保能力建设工程等六大类工程,共 60 项重点工 程,已完成 35 项,已开展暂未完成 16 项,暂未开展 9 项。60 项重 点工程中有 16 项工程由于受到工程进度的影响,目前尚未完成,但 是已全部启动,其中,7 项预计能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完成,9 项将 延续到“十四五”期间完成。未启动工程有 9 项,5 项由于缺乏配套资 金、4 项由于项目选址问题,尚未启动,这些项目将全部纳入“十四 五”环保规划。详见附表 10-1。 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 8 项,已完成 5 项,完成率 63%。已 开展尚未完成 3 项,其中海口市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和 海口市湿地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1 年完成,海口市生态系 统跟踪评估体系建设项目已变更为海口市生物多样性统一监管项目, 重新报批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计划于 2022 年完成。水污染物总量减 排工程共 14 项,已完成 6 项,完成率 43%。已开展尚未完成 6 项,包括江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收集工程、海口市地下排水综合 管网完善工程、海口市城乡污水处理工程、金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 丁村污水处理厂、荣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未开展 2 项,包括船舶 与港口污染控制工程和海南海域溢油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共 3 项,完成率 100%。 固废污染防治工程共 8 项,已完成 4 项,完成率 50%,未开展 4 项,主要包括海口市绿色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海口市再生资源产业 园、城乡清洁工程,均因选址问题导致项目无法进行;垃圾资源化分 选中心项目与其它项目冲突,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终止 该项目建设。 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工程共 6 项,已完成 3 项,完成率 50%,已开展尚未完成 1 项,为高位池养殖土壤污染修复示范,目前 高位池塘清退共 4292.07 亩,暂未开展监测及种植修复。未开展 2 项, 包括农田排水沟渠生态化改造示范工程和香蕉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 示范工程。 环境监管和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共 21 项,已完成 14 项,完成率 67%,已开展尚未完成 7 项,包括完善城市镇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 设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善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完善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加强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 监控、加强重点敏感噪声源监测和健全全市环境监测机构提高区级环 境监测站监测能力。 

1、环境污染防治情况 

(1)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强化政策文件引领。“十三五”期间,海口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和海南省“大气十条”的相关要求,制定《海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 定》,印发《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 《海口市大气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案》《海口市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海口市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海口市推广使用国Ⅵ标 准车用汽柴油工作方案》《海口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 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海口市交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海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9 年 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工作实施方案》《海 口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方案》《海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 案》等系列文件,统筹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成立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扬尘污染防 治,开展建工工地扬尘整治专项行动(请住建局补充),全市共有 467 个在建项目安装了扬尘监测设备;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建设渣 土车监管平台,2019-2020 年共查处渣土运输车未遮盖、遮盖不严、 未持渣土转运证等违法行为共计 917 宗;大力推行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建成区机扫率达到 83%,一、二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 100%。 强化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落实黄标车道路禁行制度,加大黄 标车淘汰力度,“十三五”期间,累计淘汰黄标车 37795 辆,其中发 放淘汰补贴的 5737 辆,发放金额为 9133.05 万元,提前完成省里下 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老旧车淘汰和治理,2018 年以来累计拨 付老旧车淘汰和治理 4214 辆共 7660.4 万元;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 境污染防治,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累计登记申 报 5281 台,完成对 12 个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 165 台机械的现场 排气抽测;在全省率先采用遥感监测设备对道路行驶机动车进行排气 监督抽测,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完成家具制造等涉 VOCs 排放 的 226 家重点行业企业全部排查,对具备完善手续的 79 家企业进行 了 VOCs 监督性监测,将其余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列入“小散乱污”并进 行查处和关停。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鼓励夜间加油开展绿色出行的 倡议书》,开展 7 个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油 烟整治,截止 2020 年底,全市产生餐饮油烟的餐饮单位 14722 家,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14587 家,安装率 99.08%;严厉打击随意焚烧垃 圾、秸秆和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2020 年共整治露天焚烧垃圾 120 宗、焚烧秸秆 97 宗,处罚 7 宗,罚款 2400 元。积极推进跨区域间环 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签订《北部湾城市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创新园区开发模式,积极申报临空经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高标准推进江东新区 规划,获省政府批复;优化能源结构,发布《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 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将禁燃区范围从原先的建成区扩大到 城市主城区,并将市主城区范围外永兴等 11 个乡镇镇域、4 个省级 产业园区纳入禁燃区管理。2018-2020 年全市无新建、移装燃煤锅炉 项目,全市范围内无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型号锅炉。推动装配式建筑 发展,出台《海口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等政策和标准, 保障装配式建筑有序发展,海口中心、灵山海建家园等项目获批 2018 年海南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十三 五”期间累计推广 29299 辆,完成“十三五”计划推广量的 3.45 倍;全 市公交车达到 2956 辆,其中清洁能源与新能源车型 1851 辆、占比 87.15%;新一轮巡游出租车运力更新全部为纯电动车,清洁能源与新 能源占比 100%。编制完成 2018、2019 年度海口市温室气体清单, 以及海口市碳排放峰值及总量控制研究报告。经核算,2019 年单位 GDP 能耗 0.3359 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 1.84%,完成年度能耗强度 降低目标;2019 年碳强度为 0.5734 吨/万元,同比下降 1.86%,比 2015 年下降 22.6%,超额完成“十三五”碳强度下降 14%的目标。 近年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常年位居全国 168 个地级及以上城 市排名榜单之首,PM2.5 年均浓度稳定在 18 克/立方米左右,优于欧 盟标准,2020 年实现自 2012 年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 PM2.5浓度 首次达到一级标准。 

(2)水污染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海口市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制定并印发了 《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 年)》《海口市 2018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海口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海口市城镇内河(湖)黑 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全面 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开展海口市水污染防 治工程。在河湖污染治理方面,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成 河湖分级名录编制工作、以及省、市级水体“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 工作,将江、河、湖、库、沟各类型的 373 个水体纳入河(湖)长制 管理范畴,实现河(湖)长履职制度全覆盖。成立城镇内河(湖)水 污染整治专项指挥部,启动城市内河(湖)治理全覆盖工程,累计清 理淤泥约 151 万立方米,共整改非法排口 441 个。 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方面,全力推进 14 座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 配套管网建设和丁村、长堤路、江东新区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工程等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等 6 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项目和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通过修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工程使污水处理规模达到 70.9 万 m3/d,新建污水管网 213.33km,铺 设截污管网 36.8 公里,共截流污水近 13.57 万吨/天,建设一体化污 水处理站 9 座,功能性湿地 1 座,共新增设计污水处理能力约 2.77 万吨/天,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水环境质量得 到快速提升与改善,美舍河、五源河荣登全国城市水体治理光荣榜。 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印发《海口市 2018 年城市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海口市乡镇级及以下饮用 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排查及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 查及整改工作。“十三五”期间,抽查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地,共发现问题 39 个,及时下达整改,基本完成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 在农村污水治理方面,印发实施《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2020-2025 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5 年)》《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 文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除江东 片区外,截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全市共有 74 个行政村、560 个自 然村开工建设,共建成污水处理设备 4946 套,完成污水收集户数为 15932 户。完成全市 248 个行政村黑臭水体排查,共排查水域面积 262604.4 平方米,初步排查出黑臭水体 77 条。 

(3)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印发实施了《海口市贯彻落实〈海南省近岸海 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全面推进近岸海域产业转型 升级、陆源污染排放控制、海上污染源控制、海洋生态保护、近岸海 域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目前,海口市完成了对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 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并形成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陆域入海排污口名 录,制定了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湾长制”试点 工作,推进“湾长制”配套制度建设。印发了《海南省海口市“湾长 制”试点工作方案(2017—2019年)》《海口市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 制度》《海口市“湾长制”2020年工作要点》《海口市“一湾一策” 海湾管理保护方案》等相关方案和制度,成立“湾长制”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成员单位和责任分工,逐级细化试点任务措施,统筹推进“湾 长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项目等26个项目建设。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实现岸滩、河流入海口和近海海洋垃圾治理常态化,海洋垃圾治理取 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强全市海岛巡查执法力度,开展陆源入海污染物 和海域生态本底摸排调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倾倒、挖砂和填海等行为,查获海上采砂作业用海未开展海洋环境评价案件5宗,处罚人 民币共22万元;不断强化水产养殖场的规范建设,印发实施《海口市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通过合理布局全市水产养殖 场,全面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2020年,海口市14个近岸海 域监测点位的水质均达到一、二类标准。 

(4)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海口市贯彻落实“土十条”工作,制定了《海 口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口市土壤环境治理专项行 动方案(2018-2020年)》《海口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海 口市土壤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全 面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成立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 统筹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土壤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考考核, 有效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土壤专项整治责任。积极开展土壤环境基础 调查与农用地土壤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全市完成6694亩的农村土壤和 1945亩的农用地土壤调查及监测工作;完成7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 础信息调查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对全市10家土壤重 点监控企业进行现场督办,对93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 检查与整治,查扣废铅蓄电池99.63吨。大力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 防控与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制定印发了《海口市涉重金 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坚决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 全市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编制了《海口市污染地块再 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从环境调查和风险评 估、建立(更新)污染地块名录、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治理与修 复效果评估五个阶段组织实施的工作流程,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 印发实施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海口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重点行业和场所试点,目前已有 100 家单位开展禁塑试点工作。 

(5)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海口市印发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整改工作长效 机制方案》《海口市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等方案和规 划,建立完善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执法检查和协调查处机制,划 定声生环境功能区划,开展建筑施工场地、大型机场等重点环境噪声 源自动监测,实现对城市敏感点噪声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 2019年,区域噪声平均值为55.0 dB(A),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2dB(A)。 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相关方案和规划实施情况 

(1)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印发实施了《海南省海口市生态保护建设规划》 海口市持续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积极推进造林绿化,2019 年,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 94815.3 公顷,森林覆盖率 38.38%;林木绿化率 40.27%;大力开展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专项行动。编制《海南东寨港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退塘还林等工作,持续推进东海 岸沿海防护林的补植补造工作,做好调减低产低效桉树、橡胶和“四 边”复绿等工作,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 2465 亩,“四边”复绿 1097 亩,损毁山体修复造林 134 亩。 

(2)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海口市印发实施《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实施方案》《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等系列文件,市、区两级成立“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组建了“海口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大力推动辖区湿地保护管理与修复工作。 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编制并实施《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 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完成了7个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编制。建成 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实施新旧沟乡村湿地公 园、羊山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的保护与建设。2018年新种植红树林150 亩,在演丰东河两岸生态脆弱、退化地带和区域补植红树苗木18000 株,提高东寨港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积极开展退塘还林(湿), 高度重视博度片区886亩养殖塘的退塘还林工作,印发《演丰镇博度 片区退塘还林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填塘202亩。组织社会公益组织 和9000多名志愿者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教工作,不断扩大湿地保护宣 传范围。在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国际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上, 海口市获评“国际湿地城市”,成为全球首批十八个国际湿地城市之 一。

(3)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海口市积极开展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工作, 完成了林地占补平衡地块、全市1143个森林资源监测样地、江东新区 森林及湿地资源本底等调查,目前正积极开展建成区外古树名木资源 普查和10957公顷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调查。大力开展红树林育苗工作, 培育红海榄和海莲等红树苗5万株。组织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宣 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形成群防群治的良 好氛围;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健全测报队伍网络建设。 

(4)矿山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海口市大力开展石山镇永烈山复绿整治,完成 了50亩裸露矿坑的复绿,使其成功成为生态修复示范点。强化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治理长影环球100项目、玉龙泉生态湿地公园、冯小刚电影公社、南北通物流园项目、金鹿工 业园、新海物流园等项目,目前全市已治理(含正在治理)的矿山面 积约1.1万亩。

 3、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日益完善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全市江河湖库管理体制机制, 印发实施《海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将373个水体纳入河 长制范围,完成《海口市城镇内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 起草工作;出台了《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全市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印发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长效机 制方案》《土壤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案》《噪音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方 案》等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制定了《海 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及《海口 市生态补偿管理办法》等11项相关制度,全面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与管理。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制定海口市年度《环境管理统计报表》,严格审核全市133家重 点调查企业的环境统计数据;制定《海口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明 确了重点排污单位,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70张,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工 作。构建环保网格化监察管理系统,编制全市环保网格地图,对企业 实行网格化监察执法;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打击涉危 废环境违法专项行动、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大排查、金盘片区集中式环境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2020年共立 案处罚282宗、罚款金额4296.6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6宗,移 送公安1宗。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海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口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 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海口市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海口 市空气污染日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2016-2020续五年开展海口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全市近 五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先进的生态环境监 测体系,创新实施测管联动工作机制。 

(3)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体系 海口市全面落实河长制考核细则,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纳 入各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海口市环境保 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海口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 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从顶层设计入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环保“一 岗双责”“党政同责”,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 核的重要内容,并健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出台《海口市村(社 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和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纳入基层考评体系。 

(二)工作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跑 生态环境一流,质量领跑全国。海口市秉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 坚战的坚定信念,深入强化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源 废气治理,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控,加大露天烧烤等生活源污染 整治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绿色能源,加强大气污染预测预警,全面推 进跨区域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优,连续 7 年位 居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 16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榜单之首,PM10、SO2年均浓度以及 O3小时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 稳定在 18 微克/立方米左右,2020 年 PM2.5年均浓度达到 14 微克/立 方米,远优于欧盟标准(25 微克/立方米);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环境整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 近岸海域水质以及纳入省政府考核的 18 个城镇内河(湖)水体水质 达标率均为 100%;纳入国家考核的 19 个黑臭水体的黑臭消除率达 100%;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总 体保持稳定,总体声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初步建成全 国先进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创新实施“测管联动”环境污染防治工 作机制。美舍河、五源河荣登全国城市水体治理光荣榜,东寨港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是全国首个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海口湿地保 护修复项目获“2020 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自然守护类别奖”,已建立 了 2 个国家湿地公园、5 个省级湿地公园和海口迈雅河生态修复项目 50 亩样板区,通过“湿地+”治理模式,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的治理之路,湿地保护率从 16.01%提升至 55.53%,成为了全球首批 国际湿地城市之一,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 环境显著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为 7502 公顷,绿化覆盖率达 41%; 建成超 100 公里城市绿道、“鹤舞九湖”、“绿野仙踪”等 33 个美丽乡 村,冯塘村等 13 个村庄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仁里村和建新村分 别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全国环境整治示范村。

 2、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节能降耗全省典范,绿色产业优势突出。海口市坚持以推进绿色 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淘汰燃煤小锅 炉,加强“小散乱污”行业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逐步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单位 GDP 能耗、水耗水平持续下降且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多年来,全市单位 GDP 能耗、水耗均超额完成省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并持续保持下降趋势,且 在全省名列前茅。海口市 2018 年度单位 GDP 能耗为 0.3569 吨标准 煤/万元,较 2015 年(0.3851 吨标准煤/万元)降低了 7.3%,超出“十 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的 60%;2016 年至 2018 年单位 GDP 用水量分别为 53.0m3/万元、49.1m3/万元和 46.58m3/万元,2018 年 较 2015 年下降 19.56%,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且保持持续下降。海口 市先后获得“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试先行 

(1)全国率先开展“多规合一”改革 海口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率先开展 “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多项改革成果获国家有关部门高度认可和肯定。 2015年8月,市政府审议通过《海口市“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 彰显了海口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坚定决心,勇于为 全省改革大局探路,创造更多的“海口经验”。编制完成了《海口市总 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一张蓝图厘清保护与开发边界;率 先搭建了“多规合一”综合信息平台,建立起信息资源共享和协同管理 机制;率先开展产业园区“极简审批”改革,实施“规划代立项”、以区 域评估取代单个项目评估等10项改革措施,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了80% 以上。“极简审批”机制全面推行并获得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肯定,改革 经验被纳入国务院组织编制的《“放管服”改革丛书》。 

(2)全省率先推行生态资产核算 海口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创 新构建了符合海口市实际的、具有很强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完成了2015年至2017年海口市生态系统生 产总值(GEP)核算工作,核算出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 从2015年的2326.22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760.78亿元,增加率达15.6%; 其中,旅游服务业发展迅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农业生产转型 升级是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增加的主要原因。海口市在 全省率先开展自然资源摸底调查与资产价值核算工作,目前已编制完 成了《海口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测算表(2016年)》,建立自然资源 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理 论依据与参考。 

(3)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建 立了领导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制度,科学评价领导干部任 期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及保护责任的履行状况,并将审计范围由 离任审计拓展到任中审计,完成了对秀英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 点工作。截至2018年底,共计完成了3位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责 任审计和1位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三)主要问题及成因

 1、城市建设挤占生态空间,重要生态系统面临威胁 城市建设挤占生态空间,重要生态系统面临威胁。2015 年起海 口房地产迅猛发展,年增速一度达到 43%。随着海口市高密度开发建 设,将不可避免地挤占林地、绿地、河流湿地等其他用地,造成城市 生态空间破碎化、水系不连通、热岛效应加剧、局部生态系统退化等 城市环境问题;而港口开发建设、围填海等工程的持续推进,将使滩 涂资源、底栖生物资源以及海洋水动力环境受到较大影响,海岸带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与此同时,水产养殖废水、工业和生活污水等陆源 有机污染对河流入海口及近岸海域水质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影响海洋 生物多样性。如东寨港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高度敏感,保护区内仍有 大小规模养殖场 29 座,缓冲区内仍在修建码头等便民设施。由于周 边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东寨 港沿岸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仍将面临被破坏的风险。此外,随着海上 船舶运输的发展,部分港口如马村港港口区、新海港港口区、秀英港 港口区、海甸港港口区等面临的海上船舶溢油或者化学品泄露的风险 将会增大,威胁海洋生态环境。

 2、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挑战 近年来,海口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并取得了积 极进展,但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典型生态 系统仍在持续退化。许多人工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较弱,一些珍稀、 濒危物种的种群数量仍在下降,据调查,海口市古树名木已有 188 株 出现衰弱,占总数的 15.37%、56 株出现濒危,占总数的 4.58%。外 来物种入侵威胁面积达 461.89 公顷,目前沙坡水库水闸近段处、美 舍河上游、洋山湿地沼泽、长钦水库等地已被水葫芦大面积占据,本 地红树林也受无瓣海桑入侵威胁,海口特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菜花 受水葫芦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挑战。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海口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于城市发展,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工程覆 盖面仍存在较大的缺口,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老化破损严重、合 流制溢流等问题比较突出,要保持河湖全年水质达标稳定还有较大的 压力。2020 年上半年,30 个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在 75%-92.8%之 间波动,平均达标率 82.1%,比去年上半年(63%)有所提升,但离省政府要求的 2020 年底全部达到五类及以上水质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农村生活废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排现象突出,部分水塘、 沟渠及河流出现黑臭。目前全市存在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不足,资源化 利用、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缺失,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垃圾场 焚烧厂扩建面临舆情压力,如颜春岭周边居民舆情及“邻避效应”等 问题较为严重,反对在原址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四期项目。此外, 还存在转运站布局不合理、垃圾分类转运设施缺失、垃圾应急处理设 施缺失等问题。海口市属于工程性缺水城市。海口市乡镇、农村水务 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羊山地区由于其不利的地质条件, 特别是蓄水能力差、开发利用难度大,水务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导 致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相对落后、贫困人口集中。加强海口市蓄提水 工程建设和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海口市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条 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然措施。 

4、环境质量离国际标准仍有差距 海口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PM10 和 PM2.5 逐年下降,2020 年 PM2.5年均浓度为 14μg/m3,但与国际上一些知名旅游城市相比仍 然有较大差距(国际排名前十的城市为 10μg/m3以下),且环境空气 质量优良率有所降低,全市出现超二级情况呈增加趋势,尤其是 2019 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只达到 93.7%,与 2019 年省里下达优良率 目标(99%)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超标天数中,O3为首要污染的天数 占比有快速上升趋势,O3 超标成为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矛盾,降低 臭氧浓度需要 VOCs 和 NOx 的协同减排,未来几年在机动车污染治 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面临很大挑战。2016 年至 2019 年,我 市 30 个城镇内河(湖)水质有所好转,但仍存在部分城镇内河(湖) 水质不稳定达标。经过三年多的治理,19 个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水体黑臭出现反复现象,水环境改善压力仍然很大。在 “十四五”期间海口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的提升以及消除劣 V 类仍 然存在较大压力。“十三五”期间海口市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良好, 所有监测项目均符合或优于相应功能区执行的标准,由于陆源污染源 及城市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依然存在部分城市生活污水混 排入海的现象,部分入海排污口临近海域水环境质量较差,如龙昆沟 入海排污口和秀英工业排污口临近海域均存在Ⅳ类或劣Ⅳ类水质,未 能达到排海要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但部分入海河流仍有 反复。2019 年监测结果显示,秀英沟海盛桥断面、荣山河荣山乡断 面、道孟河入海口和迈雅河入海口四个入海河流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 劣五类水。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一)面临机遇

 1、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为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赋能助力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 顶层设计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 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 千年大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 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并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 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作为其中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提出了构建生态 文明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要求。随着我国生态文 明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环境空间管控体系逐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建设日益完善,中央环保督查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向系统化、精 准化、科学化迈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逐步贯彻落实和深入,为 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海口市全 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力。 

2、“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新形势为海口市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新 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启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世界百 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的重要历史阶段。当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 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成为“十四五”阶段的主旋律,而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 放作为世界共同议题,是我国展现大国担当、承担国际责任的主要着 力点之一,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2020 年 9 月,国 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 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于 2030 年 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12 月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继续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之间的协同效应。中国新气候目标的 提出,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同时,将为国内疫情后加速低碳转 型和长期低碳发展战略实施提供重要指引和重大契机。 海南省人民政府早在 2018 年就印发实施了《海南省“十三五”控 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推动全省率先达峰,并支持海口率先达 峰,明确达峰路线图。海口市作为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历来 高度重视城市低碳发展,碳减排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迫切需要在“十 四五”时期抓住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机遇,以降碳为总抓手,统筹推 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提出全市碳峰值目标以及实 现碳峰值的对策路径,加强碳减排与污染协同治理,探索适合海口市 的低碳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3、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海口绿色发展提出新要求 为推动海南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4·13” 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 意见》中提出了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 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以及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四大战略定位,明确表示支持海南全岛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抓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 建设探索新经验。2018 年 12 月 27 日,生态环境部与海南省政府正 式签订《全面加强海南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海南 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 9 方面合作,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 设,提升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绿色发展水平, 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战略支持。2019 年 5 月 1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 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和清洁能源 优先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海南省重要战略;并明确提出要在海口市开 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及生 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大力支持海口市国际湿地城市建设。 作为海南省省会城市,海口应引领海南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坚 持对标国际生态环境一流水平,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挖掘海洋 资源特色,以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为创新核心,努 力打造成为创新驱动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区(港)核心城市,为建设 海南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海口贡献。 

4、“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高要求推动海口市生态环境高标准治 理 海南省始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 的若干意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 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2018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提出了 27 项措施,包括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政策、拓展邮轮旅游、壮大健康旅游 消费等,目标为到 2025 年基本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2020 年 6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发〔2020〕 8 号),为海南省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指明了方向:一是深入推进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 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二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 系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三是健全自然保护地 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四 是建立热带雨林等国家公园,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 系;五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 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 记制度;六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 海口市作为海南省最大的经济体,应充分发挥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城市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倡导绿色、低碳、循环、 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争当 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成 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品位之城,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扛 起海口担当。 

(二)存在挑战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海南省要按 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先行 先试,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施策,以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 于世界领先水平为目标。而当前,海口市生态环境质量领先全国,但 与世界领先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环保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落后,资源环境效率水平较低,远低于发达地区,更是远远落后于世界领先 水平;此外,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国际形势的复杂深刻变化,以及生 态环境保护社会关注度和舆论压力增加等种种新形势,将对海口市 “十四五”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挑战。 

1、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制约海口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扩张,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导致污染物 排放大量增加,生态用地受侵占,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功能被破坏, 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约束趋紧,布局性、结构性问题突出,为海口 市生态环境改善与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压力。 海口市主城区周边建设用地以每年近 10%的速率增长,生态空 间管控刚性不足,港口开发建设、人工填海造陆、农业围垦经营、水 利工程和引排水工程等项目,挤占湿地和近岸海域空间,生态用地面 积持续缩减,生态系统功能衰退明显。部分陆源有机污染废水直排河 流或海洋,严重影响河流入海口及近岸海域水质,破坏海洋生态系统。 药谷、海马、港澳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位于主城区,企业与居民区混杂, 狮子岭工业园区等部分园区靠近饮用水源地、地质公园等法定保护地, 生产空间与生活、生态空间存在布局性矛盾。滨海优质空间资源利用 较为粗放,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问题在全省较为突出,中心城区存在 约 3900 公顷城中村、城边村、老旧小区等低效存量空间,存量用地 有待进一步挖掘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及固废处理设施 短板影响环境治理水平效率。城市绿地系统空间分布服务效能不佳, 尚未形成展示海口独特自然与人文特色、具备广泛认同度和代表性的城市名片。面对海口市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未来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破解资源环境制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标国 际领先水平走出绿色发展的可持续道路仍需进一步探索。

 2、新时期城市高标准发展定位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压力 海口立市 30 年来,依托地域优势,始终坚持走创新之路,实现 了从昔日的港口小镇发展到如今到海南省会以及国内外知名旅游度 假城市的美丽“蝶变”,城市旧貌换新颜,生态环境国内一流,综合 竞争力显著增强。随着“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海南“三区 一中心”发展契机以及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建设,海口市 战略定位为建设国际化的滨江滨海花园城市,致力于打造为创新驱动 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区(港)核心之城、绿色宜居的生态文明综合示 范之城、融合发展的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服务保障之城以及开 发包容的国际旅游岛政治文化交往之城,这些重大战略定位要求海口 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在2020和2035年分别保持国内和 世界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把生态环境建设和环 境保护贯穿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全过程,作为海口的优势和特点 来体现,努力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打造生态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的样板。对海口市的生态文明建 设提出更高的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发达国家推动全球环 境治理动力开始显现不足,碳减排、能源约束、产业制约等为生态环 境保护带来不确定性;而目前海口市城区与乡村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产业发展布局与产业特色不突出的矛盾、生态文明建设滞后于城市发 展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于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进一步 突出资源优势及产业特色亮点、优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生态文明 建设水平,从而服务于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是海口市“十四五” 乃至更远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极大挑战。

 3、生态环境部门新职能新定位对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出 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 定,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包括生态环境领域在内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推进做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职能发 生系统性重构,新增了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国土资源部 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水利部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 域水环境保护,农业部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国家海洋局海 洋环境保护等新职责,机构改革将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进 行统一整合,在解决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的同时,也对新形势下如何 统筹碳减排与污染治理、陆地与海洋、城市和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 构建现代化的治理能力和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机构大部制改革、监察监测执法垂直管理 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塑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但依旧存在 政府环保责任落实保障不足、新职能缺乏工作基础、基层环境监管能 力相对薄弱等诸多挑战,对海口市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 环境治理能力形成严峻考验。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亟需对照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四统一”工作要求,有 效解决生态环境部门的定位、履职机制,理清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执 法职责及边界等问题。 

4、新时代社会公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关注加大环保监督管 理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化进入新一轮革命期,以 5G 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加快应用,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和广度 呈几何级数增加,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力度越来越大,公众环境意识快 速提升,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等维权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 与人居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蓝天碧水青山等美好生态环境成为社 会公众的新向往与新期待,新形势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在新闻宣传、 公众参与、思想教育、社会动员等公共关系维护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特别是疫情后,公众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意识、安全需求大大提高,与 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稳定事件等各类突发 事件的专业和综合应急管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可能进一步扩大。海 口市作为国际化的旅游城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优势得天独厚,是 向世界各地人民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和名片,承载 着更多更高的期待要求,如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监督监管 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是海口市“十四五” 乃至更长时期内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面临的重大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面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 建设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聚 焦国际自由贸易岛(区)核心城市建设定位,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发展 理念,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更加突出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 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加强陆海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 以保障环境安全和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满足人民 群众优美生态环境愿景为目标,以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为全市加 快打造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 程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 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降碳”为抓手,推进经 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能源、运输、空间结构调整, 促进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构建优质生态产 品供给、优势生态价值实现和绿色发展成果共享的生态经济模式,推 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 对标国际,突出特色。面向 2035 年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远景目标,立足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基 础现状,充分体现海口热带海洋特色,兼顾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 和江东新区等重大发展极的前瞻性需求,以国际眼光、世界标准严格 要求,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守底线、系统管控。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促进环境规 划参与多规融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空间、总量、准入对开发布局、 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 及其内在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 调和城乡统筹,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协同管 控与同向发力,推进海口市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 问题导向、精准治污。以提升水环境功能、持续优化空气环境质 量、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整体生态功能为导向,聚焦水体污染、红 树林生态系统退化、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等突出 生态环境问题,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 类施策,强化污染来源解析,以“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 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提高治污成效,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切实维护陆海一体化共同发展。 示范先行、创新引领。以国家和海南省重大发展机遇为契机,率 先开展创新探索,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排头兵、“海 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城市”、“最具竞争力的环境宜居城市”以及“国际 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强化江东新区等重点区域示范引领,源 头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海口样板”。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海口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美丽海口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实现新进步,为全市加 快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部经济城市、争当生态文明试验区排头 兵提供坚实的 生态环境支撑、打好绿色底色。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价值 实现、绿色发展成果共享的生态经济模式初具雏形,经济发展质量效 益得到显著提高,资源消耗得到进一步控制,“三线一单”得到贯彻 落实,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开发与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基本建立,生态 安全保障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 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能源资源配置更 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并在 2025 年达到 峰值,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 量稳步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8.3%以上,PM2.5 年 均浓度不高于 12 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臭氧第 90 百分位 数浓度控制在 144 微克/立方米以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水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省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 到 100%,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地 下水优良比例达到 100%;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水生态 环境质量优良率在 98%以上;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污水、垃 圾、危废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完善。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率控制在 5%以内,森林覆盖率 稳定在 39%以上。

——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固体 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海洋环境风险管控水平 显著增强,确保生态安全。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展望 2035 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 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 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 气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修复取得明 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陆海 一体化的生态保护修复稳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 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建设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 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海 口样板和靓丽名片。 

第四节 指标体系 根据海口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国家面 向“美丽中国建设”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国家生态文明试 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大纲等的要 求,结合“十四五”时期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和需求,确定 本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污染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 6 个领域 27 项指标, 其中约束性指标 17 项,预期性指标 10 项。

第三章 加强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低碳发展 典范 第一节 落实“三线一单”,强化环境空间布局约束 

(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守住自 然生态安全边界。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推动优化区域 布局,实施分单元精细化管理,推动“三线一单”成果与海口市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快成果落地应用,完善编制实施与管理办法, 探索“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联动方式,切实发挥 “三线一单”在环评审批、规划及政策制定、产业准入、园区管理、执 法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系统支撑国土空间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 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和重大项目选址,引导重大产业向环境容量充 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优化布局。 建立“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更新机制,原则上每五年开展一次 更新调整,更新调整以“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为基础,环境管控 单元的范围应保持基本稳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调整应以实现生态 环境质量目标和生态安全为前提。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 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与边界、自然 保护地体系等依法依规调整后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可适时组织 调整。
(二)落实区域产业布局和准入要求 “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区域内 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 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地方 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支撑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 等方面的作用。将“三线一单”提出的产业发展要求作为产业准入清 单制定的基础,将具体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作为推动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和细化。

 第二节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一)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依托海口旅游、热带农业和海洋资源优势,加快优化三次产业内 部结构:通过打造“点线面”生态旅游格局与推动“旅游+”产业融 合,优化生态旅游品质和服务能力;通过提高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 广绿色农产品等措施,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做强海口农业特色品牌; 以长流组团、中心组团和江东组团为三大核心区域,培育壮大现代服 务业;全面实施《中国制造 2025》,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芯片设计制造等新兴产 业,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持续发展生态工业,逐步淘汰低端产业; 构建“海澄文定”一体化海洋发展格局,聚焦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示范优势,持续释放“蓝色引擎”动力,积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打 造海洋产业优势品牌。推动海口实现跨越式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优质 生态产品供给、优势生态价值实现和绿色发展成果共享的生态经济模式,切实提升海口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经济发展质 量和效益的显著提高。 做精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融入“一 带一路”建设,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以农 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核心,积极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 推进工业体系改造升级。立足于地区资源优势和本土特色,把握 “一带一路”、“南海开发”与“中国制造 2025”等重大战略,坚持节 能环保为前提,重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优势资源产业,重视信息化 改造传统工业,注重发展低碳工业,以园区为平台,以高科技为引领, 引导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打造重点产业链,构建 开放型工业体系,带动新型工业集约高效发展。 加快现代服务业稳固发展。服务业作为海口市经济的主体,结合 “大旅游”、“大健康”、“互联网+”,着力发展现代旅游、会议会展、 文化创意、餐饮购物、体育休闲、金融保险、康体疗养、旅游地产等 现代服务业,加强数字建设,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现代商贸 物流中心等,构建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在海口市自然资源摸底调查与 生态资产价值核算工作基础上,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优 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原则、标准以及流程等。2022 年前建立生态产 品价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规范核算数据来源、调查频率及报送要求, 确保核算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为生态产品价值常态化核算提供制 度保障。2023 年前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大数据平台,为海口绿色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 算结果目标考核制度,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总量(GEP)及其变化、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等,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 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实行 GEP 和 GDP“双核算、 双运行、双提升”的考评机制。推广秀英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 点工作经验,2022 年前开展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政绩考核与 离任审计,建立生态产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度设计使生态产 品价值核算“进规划、进项目、进决策、进政策”,推动生态产品价值 量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环境治理评 估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为依据,按照生态产品价 值贡献和服务增值,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重点生态保护区补偿标准的动态调节长效机制。根据生态产品价值核 算结果,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资源资产资本化工作。 开发生态贷款、“两山”基金、绿色证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打通“生 态+金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 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持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晰 生态产品产权主体,厘清生态产品市场主体权责,保证生态产品收益 合理分配。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及程序,建立统一的生态产品交易信息 平台和服务体系,为交易主体提供价格和供求信息,降低交易成本, 形成市内及跨市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建立生态产品与用能权、碳排 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发展权配额之间的兑换机制,提升生态环境 保护者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度。积极培育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主体, 做强做优综合性“生态+”服务型企业,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积极发展生态证券,合理有效引导创新型、管理规范的 生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上市交易。在江东新区探索开展生态价值实现 机制试验区创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产业化、脱贫攻坚、乡村 振兴协同推进,努力把绿水青山所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 山。

(三)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绿色循环生产 以规划引领绿色发展,净化园区准入环境。按照“多规合一”和 园区总体发展规划需求,强化 4 个省级重点园区规划环评,进一步优 化园区产业结构,明确产业定位与发展重点,优化产业规划和布局, 实现产业规划与建设规划相互匹配,形成产城一体化和产业集群化发 展格局,实现园区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实施空间、 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发挥环保倒逼产业调整作 用,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等省市限制类项目及不符合园 区产业规划的项目入驻,结合园区产业布局、上下游产业的具体情况, 有选择地安排项目落户。 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加快园区绿色升级。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完成 园区新建或升级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建立与市环保 部门在线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实时检测数据自动上传和在线监 控。推动园区内工业企业树立低碳循环发展理念,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及工艺,加快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 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 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清洁高效、绿色生态型企业,促进园区绿色发 展。 

(四)推进绿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推进绿色科技创新,加强绿色技术的成果转化与和应用推广。实 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强化节能减污降高增效,提高绿色科技研发程度, 提升技术创新对绿色增长的产业化支撑能力。充分利用市区科教资源 优势,加强城市碳汇构建、土地集约利用、大气环境综合防治、河湖 治理与生态恢复技术等关键重大问题的科研攻坚,并通过产学研用合 作和产业创新联盟形式,建立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功能平台,积极推进 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技术试点工程,促进先 进绿色技术的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 

第三节 加快“清洁岛”建设,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深入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岛”战略定位要求,先行探索清洁能源 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 体系。大力推行“削煤减油”,加快燃煤机组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广 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天然气资源,有序发 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强化能源节约,推动 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走在全国前列。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 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等新能源 发展的支持政策。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 展全生物降解、清洁能源装备等生态环保产业。到 2025 年,非化石 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 

(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大力推广电力需求侧的高效节能技术,如绿色照明技术、家用电 器节电技术、高效电加热技术、交流电动机调速运行技术、配电变压 器节能技术等,在保持能源服务水平的情况下,降低需求侧能源消费和用电负荷。鼓励发电行业节能,推进电力行业发电机组设备改造和 技术升级,提高机组效率,降低发电能耗。开展电力供给侧改革,扩 大终端环节新能源对常规能源的替代范围,着力增加企业自备电厂消 纳新能源比例。研究可再生能源电力定向调入模式,推进跨地区电网 资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整合,通过实施奖励和优惠政策,促进周边可 再生能源发电量定向调入。
 
(二)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完善天然气加压站、管道和网络建设,推进燃气管网向工业园区、 乡镇延伸,实现主城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天然气全覆盖。实施 市区中心规划范围内天然气管网的改扩建工程、天然气供气工程管网 建设续建工程,扩大供气范围,提高供气能力。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 建设,提高储气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满足天然气用户增长需求。合 理发展天然气集中供热。稳步推进天然气汽车运输方式发展,合理规 划天然气加气站布局。以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 液化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稳妥发展天然气家庭轿车、城际 客车和重型卡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及 运营。确保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项目 2022 年正式投产运营,促进天 然气和电力融合发展。

 (三)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 充分利用热带地区丰富的自然条件,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 和氢能应用。在旅游宾馆和普通住宅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 高层建筑中示范并逐步推广太阳能电梯;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地 热等发电和热能利用,开展分布式能源、储能技术的试点应用,建立 采用太阳能利用、风能利用、燃料电池和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多种形式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小区等。推进海口江东新区近零碳智慧新城综合 示范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配套储能装置、冷源能源站等能源 设施,提升区内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江东新区分布式清洁能源占 比;加快推进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项目 2022 年建成投产,推进海口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0 年投产发电,积极推进海上风力发电项 目,提升海口区域内电力供应,从而降低调入电力需求。 

(四)完善能源输送网络 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口电网建设; 结合城网改造和老旧小区“微改造”加快电缆入地工作,科学做好环保 型变电站建设,全力保障园区及城市商业集聚区电力供应;加快推进 智能电网建设,确保江东新区到 2025 年全面建成智能电网,“获得电 力”指数力争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构建高效 稳定的区域电网;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建设智能电网,促进智能电 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建设逐步试点推行 200 千伏安及以下客户采用低压供电,高压客户业 扩投资界面在 3000 千伏安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延伸范围。 

(五)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 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有序推 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增加现有大型 电力系统的能量供应的模式,改善用能模式,就近获取能源,实现低 效能源改造,因地制宜地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增加能源供应的多样性。 

第四节 优化交通方式,推动形成新型运输格局 构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体系,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航空、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引导货运交通绿色发展, 推动运输低碳发展。实施交通示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 放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严格实施乘用 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 

(一)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 快县县通高速、零换乘交通枢纽等工程项目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网络, 大力推进立体路网、航道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 的综合交通体系。围绕城市转型和开放合作的发展需要,形成以快速 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国省道为补充,通用航空为节点的综合对外 交通网络。加密城市生活性道路。梳理次干路、支路等生活性道路网 络,打通断头路,完善城市“微循环”系统,提高城市交通系统整体 效能,缓解主要道路通行压力。 

(二)推进航空节能减排 通过优化航线网络和运力配备,改善机队结构,加强联盟合作等 措施提高运输效率;进一步完善内部节油机制,研发电力滑行系统, 降低飞机重量,优化飞行操纵,节约飞行时间,提升航空公司燃油使 用效率;将运行管理向以节能增效为目标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通 过信息共享和协作规划来协调航班推出滑行程序改善机场道面的队 列和拥堵情况,优化滑行路径,减少航空器地面滑行时间;发挥信息 化作用,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深入研究并推广生物燃料,从 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鼓励人们选择铁路长途出行,降低民航 用能压力;积极加入全球航空运输业碳中和方案及减排计划 (CORSIA),实现航空行业的长期减排目标。

(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围绕城市总体规划架构,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 系统,建立并完善以快速公共交通(BRT)和轨道交通为骨架,以常 规公交为主体,以出租汽车和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城市一体化绿色公共 交通系统。推广智能绿色出行服务,加快推进海口智能网联汽车应用 试点,适时启动热门商圈、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特定场景的自动驾 驶智能接驳服务。提高公交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优化全市公 交线路,加大公交路线和站点整合,建立“分区、分级、强化枢纽” 的公交网络服务模式,设置两级公交换乘枢纽,提高主干道公交通行 效率,加强运力投放与车辆更新,实施有计划的公交车辆更新、购置,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根据轨 道交通建成投运情况,及时调整公交车辆投放数量,引导公众绿色出 行。建设实施国省道提升工程、农村公路畅通工程等项目,持续改善 市内乡村通达条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四)优化慢行交通系统 依据《海口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针对海口市滨海旅游城市 特色,强化海岸公共空间与城市衔接,精细化设计绿色慢行休闲系统, 落实规划用地保障,深化滨海大道、滨江路、滨江东路等城市景观大 道建设,以旅游、景观、休闲游憩功能为主,凸显城市特色,兼顾交 通功能。将自行车纳入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建设完善市内自行车道和 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设慢行系统骨干路网,进行人行和 自行车道改造,形成自行车专用路网,并加快自行车车棚、自行车租 赁点与轨道站、快速公交站点、常规公交换乘站点等的衔接建设。针 对“最后一公里人群”,在公交车站旁、主要的居住小区门口、大型的商场超市旁、办公楼附近等重点区域划线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 针对体育健身、休闲放松人群,在主要的公园、慢行道、旅游区域设 置单车停放区域。在全市重点区域(商业聚集区、学校、住宅小区等 人口密度较大区域)完善共享单车系统,在现有的公共自行车系统与 共享自行车布局现状的基础上,完善租赁服务网络,合理设置集中停 放区域,减少乱停乱放现象,并加强企业与社会共同监管,减少单车 人为损坏率,深入完善服务功能。研究自行车换乘公交优惠方案,并 适时实施。 

(五)改善交通用能结构 海口现阶段推广新能源汽车集中度高,分散式充电桩、加气站、 换电站密度大,初步具备了新能源汽车环岛出行的条件,在此基础上, 重点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力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 或更新公务、环卫、物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加快纯电动、插电式 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超级电容、非插电式混合动力等 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持续提高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 车比例。引入分时租赁、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兴商业模式,规划 海口投放纯电动车试点区域,满足居民和游客出行需求。 基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研发、购置补贴、使用运营等配套政策, 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购买低排放、新能源等环保节能 型汽车,推广使用电动汽车。采用多元投资形式,与国家电网、汽车 生产厂、第三方出行平台等探索多元合作模式,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 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并在海口市内主要旅游交 通节点、大中加油站与公共停车场安装充电桩,并予以电价优惠,于 2025 年实现充电桩全市覆盖。

(六)推广交通节能降碳技术 统计现有营运车辆中燃油车辆数量,重点加强营运车辆燃料消耗 量准入和退出工作,禁止高燃料车辆进入市场,加速现有高能耗、高 污染、高排放的车辆改造或淘汰,分阶段分车型制定车辆清洁能源改 造的数量目标,积极推广符合燃耗限制的新型车辆。加大客运场站、 空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节能改造力度,提升机动车燃油品质,进一步 改善交通用能结构。引导企业以收购、兼并、自愿入股等方式,对营 运车辆进行清洁能源升级改造工作。推广涉及车辆、道路、照明等交 通领域的其它节能降碳技术,如车用燃油清洁增效技术、混合动力交 流传动调车机车技术、铅蓄电池高效低能耗极板制造技术、温拌沥青 在道路建设与养护工程中的应用技术、隧道和地铁照明技术、轨道车 辆直流供电变频空调节能技术、过程能耗管控系统技术、储运扬尘防 治成套技术等。继续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检测、信息 传输系统。 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建筑物的具体情况综合定位照明 设施表面照度或亮度,照度水平与国家标准基本保持一致,杜绝盲目 追求高亮度。根据照明效果需要,采用大功率氙气照明、电子镇流器 代替电感镇流器等节能技术;在条件适宜的路段采用风能、太阳能等 可再生能源对照明设施供电。 

第五节 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加快农业绿色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 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广智能化微(滴)灌技术、测土 配方施肥一站式服务模式,科学有效施用化肥。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城 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和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推广乡村集镇集中供 气,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 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促进农业生态循环。大力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推进林下 经济,发展一批林禽养殖、林菌种植等示范项目,采取“畜禽-沼气- 农作物”的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生产基地;以养殖粪污、病死畜 禽、秸秆为主的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开展农业投入 品田间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加快沼肥、有机肥、绿肥推广,促 进农药、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集循环农 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 为支撑,结合《海口市开展“共享农庄”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大力 建设农业农村共享经济平台,将共享农庄打造成海口美丽乡村建设、 全域旅游和农民增收的升级版。 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大力推进建材、医药、汽车制造、光伏 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 项目,强化节能、环保、土地等指标约束。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实施 工业节能综合改造、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坚决淘汰落后产 能,重点淘汰小锅炉、小化工、实心粘土砖等生产企业。加大节能减 排技改力度,推广节能环保装备、低碳技术、低碳工艺和低碳流程,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环保节能减排新技术,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体系,着 力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 壮大绿色企业和强化绿色监管,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 安全的绿色制造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产业。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用能评价考核体 系,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全市工业节能监测系统,完善节能监测管 理体系。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 工业园区的应用,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 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的原 则,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工作 基础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园区、企业三个层面的资源循环利用, 基于海口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建设一 批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典型企业,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再生资 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大型生猪养殖、生物医药等企业申报循环 经济、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生物质发电、余热发电、垃圾综 合利用、中水回收利用项目,鼓励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 力建设。 

(二)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确保全市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单 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实行城市土地开发整理 新模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对低效、零散用地进行统筹整合、统一 开发。继续深化全市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推动低效土地再开发利 用。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针对不同产业 类别、不同区域,将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等作为经营类建设用地 出让控制指标,实施产业项目用地准入协议制度,建立履约评价和土 地退出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集中利用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发展。在重点开发区域适度放宽容积率约束,扩大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 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园区低效用地退出和高效用地项目引进, 鼓励园区和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改造旧厂房,引导中小项目向 标准化厂房集中,不断提高单位面积土地投入和产出强度,促进产业 集约集聚、高效发展。 

(三)深入推进节水行动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 快推进节水城市、社区、企业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不断增加工业生 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生态景观等用途的 回用水量。 农业节水方面,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引 领农业走上区域化、产业化、品牌化轨道,通过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和 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和生态农业,适度扩大灌溉规模,控制农业 灌溉用水需求增长。加快推进灌区节水改造,从海口实际出发,结合 中低产田改造,加快推进现有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实施渠首工 程维修加固、渠道防渗衬砌和渠系建筑物更新配套,因地制宜进行渠 系调整,减少输水渗漏损失,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大力发展田间节水 和节水农艺。推行节水灌溉制度,推广应用耕作保墒、覆盖保墒、化 学制剂保水及少耕、免耕为主的保护性耕作等实用技术,改善土壤结 构,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减轻水土流失。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 改革。工业节水方面,发展园内厂际串联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实现 从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管理的转变,努力实现工业园区废污水“零 排放”。建设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鼓励企业和园区开展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切实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消耗和废污水排放量。加强企业用水管理,严格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与总量控制,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工业企业取排水计量监督,要求用水和污 染大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取水、排水计量设施。 规划至 2025 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95%。 生活节水方面,大力推广节水器具,积极开展节水器具推广普及 工作,公共用水器具强制使用具有节水标识的用水器具,引导居民尽 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加强生活用水管 理,加强计量管理,逐步扩大定额管理的实施范围,强化超定额用水 加价制度,重视对大型建筑临时用水的管理。全面开展节水创建工作, 加强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通过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 型家庭等创建活动,在全市营造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第六节 拓宽宣传渠道,推动全民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拓宽宣传渠道, 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应对气候变化理念,提升全社会意识。 引导政府、企业、公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培育低碳生活新风尚,为 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颁布实施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定《海口市绿色采购 指南》和《海口市绿色采购实施方案》,确立绿色采购目标,明确绿 色采购的标准和范围,确定绿色采购的流程。强制推行政府部门绿色 采购,保障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稳定在 98%以上。 

(二)培育企业绿色发展理念 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将产品的环境属性作为设计和技术 研发的目标和出发点,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设计和申报绿色认证。 强力推广节水节能器具销售,推进节能、节水引导和宣传,鼓励商家 销售节能节水产品。 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根据《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 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禁止海口市内企业 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到 2025 年底 前,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 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的塑料制品。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意识 提倡绿色饮食。开展从仓储—运输—零售—餐桌全链条的抵制食 物浪费行动,全面实施餐饮绿色外卖计划,统一和强化绿色有机食品 认证体系和标准,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自觉落实“光盘行动”,严 格实施“禁塑”规定,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倡导绿色居住。有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引导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范围, 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中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绿色建筑 比例。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引导家具等行业采用水性 木器涂料、水性油墨、水性胶黏剂等环保型原材料,全面推动绿色建 筑设计、施工、运行,强化绿色家居用品环境标志和能效标识认证。 推广绿色服装。限制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服装材料、燃料、助剂、 洗涤剂及干洗剂的生产与使用,干洗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 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推动绿色出行。采取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 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宣传和指导公众多采用步行、自行车、公交 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提倡低碳旅游。严格控制大型豪华游艇游能耗大的旅游项目,提 倡发展风帆动力艇、日光浴、沙滩浴等低碳旅游项目;打造木屋、树 屋、露营地、阳光玻璃房等特色建筑控制住宿业碳排放;在景区内推 行电动车、自行车,提倡步行,减少使用化工燃料的交通工具;在旅 游服务产品和景区宣传标识中融入低碳概念。 鼓励绿色家用。鼓励消费者选用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 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再利用,完善社会再生资 源回收体系,抵制过度包装商品,推进快递包装的绿色化、减量化和 可循环。 

(四)营造社会绿色生活观念 加大低碳文化宣传教育。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利用微信公众 号、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关 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和科普教育,为政府与公众间的沟 通和互动提供便捷通道。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 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以学校作为重要载体, 并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对青少年进行包含节能降碳在内 的环境教育,从小培养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低碳生活的良好习惯, 树立节能降碳意识。同时注重培养、提高广大教师的环境意识,把环 境教育纳入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大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 宣传教育,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电视、网络、 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调 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为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降耗,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 低碳日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活。

第四章 深化污染防治,引领环境质量全国 标杆 

第一节 强化协同控制,保持一流空气质量 

(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环境准入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 力,结合海口市污染防控重点,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引导优化产业 结构与布局。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按照《海口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管控实施方案》中关于禁止准入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 要求,加强 VOCs 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准入控制,对新、改、扩建项 目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废气治理工艺等方面提出要求。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抓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大力推广电力需求侧 的高效节能技术。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完善天然气加压站、管道和 网络建设,推进燃气管网向工业园区、乡镇延伸,实现主城区、工业 园区、城乡结合部天然气全覆盖。实施市区中心规划范围内天然气管 网的改扩建工程、天然气供气工程管网建设续建工程。推进光伏、光 热、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推进海口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投产发电,积极推进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提升海口区域内电 力供应,从而降低调入电力需求。 持续抓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深挖重点领域节能潜力,特 别是在海口市能源消费量排前列的建材、医药、汽车制造、光伏等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实施高耗能企业能效提升行动,推动落后用 能设备淘汰更新改造,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从严控制高耗能、 高排放行业上新项目,鼓励支持淘汰限制类生产设备、生产线。完善 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三)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气治理工作 强化 VOCs 综合治理。规范 VOCs 排放企业管理,制定严格的有 机废气收集和净化标准,强化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督察工作。加强药谷 工业园、海马工业园、狮子岭工业园、海口综合保税区等工业园区重 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构建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 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对建材销售市场等重点行业开展涂装生产线水 性化等专项整治工作,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无毒无害、低挥发性有 机溶剂,大力推广高固体组分、粉末涂料等环保型涂料。加大“散乱 污”家具制造、汽车维修喷涂等行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 超资质经营及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家具制造产业集群整合 重组,建设汽车维修集中涂装中心,建设高效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 理设施,推动汽车维修喷涂使用水性漆。加强石化行业储运分销过程 VOCs 控制。推进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建设,确保全市现有加油站、 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达标稳定运行;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VOCs 排放总量管理制度,对 VOCs 新增排放量实行现役源削减替代, 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批时,需附 VOCs 削减量来源说明。强化氮 氧化物减排。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全面淘汰生 物质锅炉,推广和鼓励锅炉改用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 的工业企业不得新建供热锅炉。加强非电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脱硝技术 推广应用。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 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体系,推进现代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航空、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 引导货运交通绿色发展,推动运输低碳发展。实施交通示范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 输体系,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 新能源运输工具。 继续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强化机动车路检和场检,严禁‘冒黑 烟 ’机动车上路行驶。常态化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 作。强化道路交通污染监测,加强对建成区滨海大道、琼州大道、国 兴大道等主干道路机动车尾气监测力度,2025 年建成区建立道路固 定式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建成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信息管理系 统,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严格落实国Ⅵ油和 国六车排放标准政策。构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体系,全面推广新能源 公交大巴和纯电动出租车,鼓励购买家用新能源汽车,加快车用加气 站与配套充电站、桩建设,推动运输业低碳发展。 加强船舶废气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老旧高排放港作机械,制定老 旧机械年度淘汰计划,实行逐步报废更新;开展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督 性监测,每年抽检船舶 1000 只以上;加快船舶“油改气”、“油改电” 力度,全面推进船舶泊岸使用低硫燃料及岸电,建设港区新建码头岸 基供电设施,并对已建成码头逐步实现岸基供电设施改造。开展港口 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建立能源在线监测平台,对港区能耗进行实 时分析、监控。到 2025 年末全市 85%以上的集装箱泊位、游轮专业 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集装箱船舶靠港期间岸电使用比例 不低于 30%。


(五)严格落实大气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整治建筑工地扬尘,严格落实“六个 100%”措施,细化扬 尘管控措施,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加强市政道路扬尘 治理,强化道路保洁扫、洗并举,增强环卫道路机械作业能力,全市 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喷雾率达到 100%。强化矿山粉尘整治, 落实“一矿一策”整治方案;积极推进石材加工场规范化建设,对不 安装灰尘过滤器、排水沟等环保设施的企业进行整改。强化裸露土地 扬尘防控,制定裸露土地复绿实施方案,规划期内消除存量裸露土地;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在全市划定的秸秆禁烧区内禁止焚烧秸秆,严厉 查处随意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 创建等挂钩;建设禁烧监控系统,2021 年底前,各区政府均完成 1-2 处秸秆和垃圾禁烧视频监控监管系统试点建设;2022 年底,各区政 府均实现秸秆和垃圾禁烧视频监控监管覆盖辖区内 50%重点区域;到 2023 年底,各区政府均实现辖区内 100%重点区域秸秆和垃圾禁烧视 频监控监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政府+企业+农户”运行模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等方式,确立有实力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3-4 家作为试点;严禁土法熏烤槟榔,全力支持槟榔加工清洁工艺与 行业污染治理的科技攻关,逐步转变槟榔加工方式,引导企业、合作 社、农户使用槟榔加工绿色环保烘烤设备。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推进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及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提升净化设施处理能 力效率,加强设施运行监管。 


第二节 突出“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达标治理。以不达标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排 查对其产生影响的工业企业、居民集聚区、养殖种植等污染源,明确 治理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动水源保护区整治和水 源监控能力巩固提升等任务。定期监测、评估饮用水源、出水口和用 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状况,开展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或补给区环境状况 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制定饮用 水源保护区名录、风险源名录和应急预案。推进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 源涵养林建设,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到 2025 年,全 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 8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 100%。 

(二)持续深化污水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完善建设,中 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和产业园区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处理,设置城镇污水 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遵循“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原则,镇区以 集中处理为主,镇区外以分散处理为主。在中心城区组团规划白沙门、 滨江西 2 座大型污水厂,结合狮子岭工业园、观澜湖等区域,统筹布 局 6 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在长流组团和美安片区分别建设长流污水处 理厂、美安污水处理厂;在江东新区组团,结合用地布局和水系分布, 统筹布局 6 座污水处理厂;规划布置 19 座乡镇污水处理场站。污水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按照国标一级 A 执行。园区工业废水经处理后 尽量回用于区域生产,尽可能做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未回用的部分经外再外排至受纳水体排。鼓励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 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对不具备建设人工湿地的合理提高城镇污水 处理厂排放要求。表 5.2-1 规划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地区 规划污水处理厂 规划规模 中心城区组团及 南部产业园区 白沙门一期 30 白沙门二期 20 滨江西污水厂 7 金牛湖污水站 0.32 长堤路污水站 3 丁村污水厂 1.5 狮子村污水厂 1.75 药谷污水站 0.4 长流组团、美安片 区 长流污水厂 15 美安污水厂 2 江东新区组团 江东污水厂 7 灵山污水厂 3 空港污水厂 1.5 桂林洋污水厂 5 演丰污水厂 0.4 市域乡镇 东山镇污水厂 0.76 遵谭镇污水厂 0.2 永兴镇污水厂 0.24 石山镇污水厂 0.51 新坡镇污水厂 0.37 龙桥镇污水厂 0.22 龙泉镇污水厂 0.56 旧州镇污水厂 0.18 红旗镇污水厂 0.19 甲子镇污水厂 0.31 新民墟污水厂 0.05 大坡镇污水厂 0.31 三门坡镇污水厂 0.33 谭文组团污水厂 0.1 东昌居污水厂 0.05 大致坡镇污水厂 0.45 龙塘镇污水厂 0.56 云龙镇污水厂 3.55三江镇污水厂 1.72 合计 111.03 全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完善污水收集体系,对因雨污 合流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的区域(以降雨量丰沛地区为主), 提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任务。管网漏损率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美舍河、 龙昆沟、海甸岛流域,规划期间对上述三大流域的污水主干管及上游 主要支管进行排查和修复。对美舍河两岸污水干管、龙昆沟与大同沟 污水干管和滨海大道、长堤路沿线污水干管进行排查、清淤。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 创建示范村镇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利用覆盖率,完成污水收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 2025 年,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配置,致力区域水资源保障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海口市城区全面推进重点企业、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作,提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 引导和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主城区和江东新区使用再生水,用以城区园 林绿化、厕所冲洗、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建设施工、生态景观以及 河流生态环境改善等用水,多余水量可用于可接受其水质标准的工业 生产用水。到 2025 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25%。 强化河湖生态补水,增强水生态基流。以保障生态流量为根本出 发点,实施水系连通、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水资源系统调配能力,完 善生态补偿机制,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安全。十四五期间将以南渡江、 松涛水库为生态补水水源,实施永庄水库–秀英沟、永庄水库–沙坡 水库-美舍河、羊山水库–沙坡水库-美舍河等水系连通项目,强化河 湖生态补水,增强水生态基流,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南渡江引水工程,保障五源河生态基流;实施松涛水库海口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同 时保持丁村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水对美舍河生态补水,确保美舍河生态 流量保障要求。 

(四)促进恢复,提升区域水生态品质 加强河流湖库生态恢复。推进中心城区美舍河、海甸溪水系清淤 工程,城区美舍河、海甸溪、荣山河、五源河、江东组团片水系、南 渡江干流等五大水系的水体强化净化工程,设置生物浮岛、曝气机、 人工水草、雨水花园和砾间滨水公园改善河流水质。开展河湖底泥疏 浚与处理等工程措施,对底泥污染超标的河湖进行整治。开展基于水 生生物和鱼类增殖的水体污染控制生物链条的构建。建设一批美丽河 湖,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 加快湿地建设。启动海南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项目, 在河湖周边和支流入河口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规模合理的人工湿地, 控制水体污染,保护与修复生物的生境。 

第三节 强化陆海统筹,建设美丽海湾 

(一)提升海洋污染治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 有效控制陆源污染。对海口市所有入海(河)排污口实行清单管 理,强化对 21 条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监测和监管,规 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实施入海排污口备案制度。完善市政排水及污水 管网系统,有效管控合流制排水系统,新建城区、开发区一律采用分 流制,老城区成片改造合流制为分流制;推进长流镇、西秀镇等城镇 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全市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 完善“湾长制”保护责任体系。到 2025 年,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比例达 到 100%。
强化船舶、港口和海水养殖等海上污染源防控。实行“海上环卫” 制度,有效治理岸滩和近海海洋垃圾。严格实施《海口市养殖水域滩 涂规划(修编)(2020-2030 年)》,加快水产养殖问题整治工作,加强 对重点养殖区养殖尾水排放的监测和监管,开展养殖尾水排放口设置 工作,养殖尾水排放严格按照海南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 求》执行。控制船舶排污污染,严格管理游轮、货轮等船舶含油污水、 生活污水、洗舱水、压舱水等的排放活动及危化品管理。 

(二)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扩容 加强近岸海域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编制海岸线整治修复五年规 划及年度计划,明确项目清单。开展岸滩修复养护工程,对岸线遭受 侵蚀严重的重点区域及时修复;开展海岛岸线综合治理工程,恢复部 分人工岸线的自然生态功能;针对造成海口市砂质海滩海岸侵蚀灾害 的海岸工程,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鼓励有条件地区通过受损海域海 岛修复、港口空间资源整合等方式,将部分建设用海空间转化为海洋 生态空间。 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和重要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坚持保 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红树林、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 护修复和监管。开展红树林湿地常态化监测,对红树林及湿地生态系 统等因子的实时动态监测。强化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 法捕猎,保护候鸟打击的专项打击活动,保护好保护区生态资源。

(三)优化亲海空间生态功能,提升公众亲海品质 实施“蓝色海湾”工程,加大对受损岸线的修复和养护力度,增 加海滩生态护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观,提升海湾生态宜居水平,亲水 生态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88%,公众海岸景观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以海口湾假日海滩、西秀海滩等重要亲海空间为核心,开展岸滩修复 和保护,建立海上环卫制度,保障优质亲海岸线,提升群众亲水、亲 海生态环境品质。开展澄迈湾海口段亲海空间环境整治,扩展生态空 间与生活空间,改善公众亲海品质。 

第四节 统筹地上地下,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 

(一)完善土壤污染详查及成果应用 巩固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成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动态档案。在农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及成果入库 集成基础上,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络,动态更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 分布,全面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并更新污染地块清单和 优先管控名录、重点管控名录及一般管控名录。 深化土壤污染详查成果应用。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 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针对调查发现可能存在风险的在产企业, 督促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针对调查发现的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 块或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监管。 

(二)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根据土地用途发生变更、 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修复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以及农产品产地土壤环 境监测、粮食安全监测等工作中发现新的污染情况等三种情形对耕地 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动态调整。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对 划定的优先保护耕地,编制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农用地土壤环境 质量不下降,实现优先保护类农用地持续安全利用。推进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 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和 灌溉水水质监测,土壤污染严重和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耕地应采取 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集中的区域,制定实施超标 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 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 水水源安全的管控区域,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 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完善建设 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空间信 息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一张图”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控, 掌握地块污染状况后才能进行土地审批。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在编制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 染地块名录及其风险评估结果、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合理确定污染 地块的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 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 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以及其他情况确 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 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得到安全 利用。 

(三)加强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加强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等 5 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注意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推动涉重金 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继续认真落实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 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审批涉重金属新增项目。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与治理。加强园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加 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必须符合有关国家 标准。生产、使用、进口化学品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登 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完成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全市重大产业园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加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修复。加大已排查出的 12 个非正规 垃圾堆放点整治力度,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 测和评估,控制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 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详查及成果,结合海口市环 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建立“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库。选择海口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开展受污染土壤治理 与修复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 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控。 

(四)加强土壤与地下水的协同治理 推进地下水污染分区管理。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 间规划,规划用地类型需考虑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污染较重的地 块限制高质量要求用地类型,地下水脆弱地区严格新(改、扩)见重 污染建设项目准入,国土空间规划要合理确定危险废物处置、环境基 础设施建设等布局和规模。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综合考虑 区域水文地质、地下水脆弱性、污染源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并制定分级、分类地下水污染防 治措施。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成果,开展污染土壤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继续推进海口市主 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采矿区和危 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2023 年底前, 完成 58 家主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4 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颜春岭 垃圾焚烧电厂和填埋厂、全市加油站以及 8 家在运营的矿山企业按照 规范开展地下水监测。此外,开展全市现状生活垃圾转运站(白水塘 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现状江东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地下水、工业 园区(药谷工业区、海马工业区、云龙工业区)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和 12 个已退场的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 加强地下水风险防控和修复工作。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 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2025 年 底前,所有重点监管单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结合排查结果,对 存在风险隐患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采取必要的防渗改造和风险管控 措施。对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污染场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提出相 应的污染土壤防治要求。

第五节 加强固废处置,打造“无废城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推进“禁塑”工作, 大力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 

(一)推进生活垃圾综合管理 构建垃圾分类处理海口新模式。构建“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 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通过企业绿 色生产、居民绿色生活和消费,实现源头减量;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 南,建立配套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垃圾减量化激励政策、垃圾分类 质量的梯度价格制度,要求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单位区域和公共 场所,规范生活分类收集容器设置。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实施-政府 监管-民众、媒体及 NGO 监督”的运营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 和分类处理。基于物联网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对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回收”进行实时数据 采集,形成生活垃圾数据、再生资源数据、处理利用数据、污染排放 数据的大数据基础数据库。 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 进一步完善全市垃圾分类收集箱布设,引导居民精准投放分类垃圾; 加大垃圾箱清理频次,及时将箱内垃圾就近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强化 中转站建设,增加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运输车辆数量,优化生 活垃圾转运设施布局,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村 收集、区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2021 年推 进琼山区大型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 600 吨/日)、龙华区环卫基地及 江东新区环卫基地(设计规模均为 1000 吨/日)建设,推进全市 22个镇、东昌、红明、三江三个农村垃圾小型转运站布局和升级改造工 作。强化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结合海口市现有设施能力不足的实 际情况,扩建现状颜春岭餐厨垃圾处理厂、粪渣无害化处理厂,推进 颜春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四期(规模 1200 吨)、餐厨垃圾处理场(规模 400 吨/日)、粪便处理厂(规模 400 吨/日)、垃圾处理场西侧垃圾坝 及其配套工程 、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及 垃圾填埋场滤液处理厂除臭工程、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及污泥处理工程、 垃圾渗滤液厌氧处理项目。重点推进南部环卫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建 成美兰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包括美兰区环卫基地、建筑垃圾处 置场、粪渣无害化处理场、大件家具处理场、餐厨无害化处理场、园 林垃圾处理设施、垃圾转运分拣、再生资源回收、环卫停车场等,避 免南部垃圾因长距离运输带来的不便及二次污染问题。到 2025 年, 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 100%。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两网融 合”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个 网络有效衔接,建设一批小区两网融合试点以及一批再生资源集散中 心,实现可回收物的统一收运处置。 

(二)提高一般工业废物资源化率综合利用 构建工业固体废物循环体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行产业、产 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 略。在减量化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进步,从 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提取有利用价值的物资和能源,循环利用。以 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博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代表,形成“企业内部废物循环利用、企业间(行业间)废物循环利用、区 域性产品消费后资源再生回收利用”三个层次的废物循环体系,全面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内、行业间、区域性、社会性废物循环利用进 程。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化”处理原则,完善全市工业固废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固废资源信息 交换平台,形成工业固体废物集约化处理利用系统。重点建设海口市 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中心海口市再生资源产业园,主要解决废旧金属、 废旧电子、废旧电器、报废汽车、废旧玻璃、废纸类等处理及再生资 源回收企业布局问题,完善主城区及乡镇回收站点建设,全面提高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到 2025 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 用率提高到 95%以上。积极发展工业固废再利用产业链,形成“收集- 分拣-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产业链。 推进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泥系统性综合利用,积极开发 建设污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研发城市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工艺,实 现“三废”达标排放,同时生产出经济价值较高的城市燃气、水泥或 普通砖。配套制定大宗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方案并有序实施,实现城 市污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规划在现状海口生物资源综合利用 示范中心(一期规模 120 吨/日)基础上,建设污泥处理处置中心二 期工程(二期规模 120 吨/日)。 加强尾矿资源化利用。全面整治尾矿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 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尾矿资源回收利用,制定尾矿资源化利用 方案并有序实施,支持矿区积极回收尾矿稀有金属、非金属矿物等有 用组分,鼓励矿区利用尾矿等固体废弃物或尾矿中的微量元素生产建 筑砌块等环保材料与复合矿物肥料,大力推广将含有钙、镁氧化物的尾矿作为土壤改良剂,实现中和酸性土壤、改良土壤的目的。 

(三)提高市政垃圾资源化利用 完善海口市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提高建筑废弃物年处理量与安 全处置率,顺应海口市江东新区的建设,重点建设江东建筑垃圾处置 场,处理规模为 200 吨/年,基本形成就地分类-利用-消纳的循环模式。 重点推进海口国家高新区低碳建筑产业园建设,在城市更新和棚改区 改造项目中全面推行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减排,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建设一批建筑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示范项目。 

(四)严格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构建完善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加强对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海南通 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危险废物产 生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抽查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确保危险 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不丢弃,不遗漏,对环境不造成污染。进一 步完善城市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系统,完善危废收运体系,建立危废收 集转运全过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集中化转运。 进一步提升城市危险废物处置体系。重点培育 2-3 家技术先进的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对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实施许可证制 度,废矿物油持证经营单位收集、储运规模达到 6000t/a。开展有害 垃圾暂存场建设,2021 年底,在海口市大坡镇东昌农场内新建一座 50 吨/日的有害垃圾暂存场,负责全市推行垃圾分类后有害垃圾的暂 存。严格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与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就近 处置的原则,由集中处置单位收集后集中安全处置;完善医疗废物焚 烧处置设施及在线监测自动控制系统,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 100%。

 第六节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建设美丽乡村 

(一)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完成农村水环境治理。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工业、生 活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清单,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 有关规定,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制定整治计划,深入开展环境综 合整治,确保农村居民引水安全。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制定 并落实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优先启动重要水系、高速公路、 铁路、城市两周边、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周边 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5 年前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不低于国 家下达我省的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纳入网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大集中+小分散等方式, 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 用生态化和资源化处理工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 施,打造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亮点和特色,到 2025 年,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 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完善农村分类减量处置体系,形成“农 户分类投放、镇村收集转运、就近减量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 运处理体系。规划全市建设 10 个分类减量屋,10 个局部集中处置设 施,40 个微小型就地堆肥设施,推进全市 22 个镇、东昌、红明、三 江三个农村垃圾小型转运站布局和升级改造工作。 继续推进“厕所革命”。以农村厕所革命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 分类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化粪池-2-防渗漏改造工作,妥善解决化粪池渗漏问题。到 2025 年完成全市农村户用厕所防渗漏改造。 

(二)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农用面源污染源头减量。继续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农药 化肥减施行动,提出农田化肥、农药减施、推广有机肥等任务。有条 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生态拦截沟等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到 2025 年,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比例不低于国家下 达我省的目标任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 95%以上; 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25 年推广覆盖率提高到 95%以上。 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网络,继续 提高废旧农膜回收治理率和废旧农药包装物回收治理率,2025 年废 旧农膜回收治理率和废旧农药包装物回收治理率均达 85%以上。严格 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推广 应用养殖废水处理和循环水养殖技术。 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监督管理, 防止违规养殖项目死灰复燃。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密集、治污水平 较低的区域,鼓励采用“种养平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模式,根 据当地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及农田消纳能力,切合实际提出规模化畜禽 养殖场(小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任务。 对水产养殖污染较重的水体,根据水体生态环境功能保护需要,提出 与养殖用水和排放尾水相适应的物理沉淀、生物净化等设施建设运行 任务,并依法确定水产养殖清理整顿面积。 促进农业生态循环。大力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推进林下 经济,发展一批林禽养殖、林菌种植等示范项目,采取“畜禽-沼气- 农作物”的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生产基地;以养殖粪污、病死畜禽、秸秆为主的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开展农业投入 品田间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加快沼肥、有机肥、绿肥推广,促 进农药、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集循环农 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 为支撑,结合《海口市开展“共享农庄”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大力 建设农业农村共享经济平台,将共享农庄打造成海口美丽乡村建设、 全域旅游和农民增收的升级版。


第五章 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率先推动碳排 放达峰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一)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二〇二五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落实海南省制定的 达峰目标与减排任务,完成海口市碳排放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 制定并落实 2025 年前碳排放达峰工作计划、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 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和手段措施,持续推动实施。针对能源、工业、 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推动建材、有色、化工、 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 案。

(二)建立健全碳数据管理机制 围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排放 源定期调查与数据监控、碳数据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快构建 适用于海口市的碳数据管理机制,为统筹做好低碳城市建设与管理奠 定良好的数据基础。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 算制度,构建区县与企业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常态化机制,确保 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约束性目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在现有统计制度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 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 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适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并实行年度核算制度。依据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需求, 完善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基础 统计,加强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推动 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加强 与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协调,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息共享,提 高数据时效性。在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内容。 开展碳数据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制定碳数据管理工作计划,统筹 碳数据管理各项工作。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研究。委托第 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活动水平收集方法、 排放因子本地化等方面的研究,提升统计核算的准确性。加强温室气 体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开展对政府统计部门、政府支撑研究机构、企 业统计相关人员的针对性培训,逐步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 的专职工作队伍。 推动环境评价管理及监测体系统筹融合。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 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 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 要求,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温室气体监测, 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在重点排放点源层面,试点开 展石油天然气、煤炭开采等重点行业甲烷排放监测。探索区域甲烷、 氢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监测。 建立重点排放源定期调查和数据监控机制。明确重点排放源范围, 结合市级温室气体年度清单结果,以及全国碳市场和海南碳市场重点 排放行业企业名单,按排放源排放量大小降序排列,形成海口市温室 气体重点排放源清单。制定重点排放源定期调查计划,定期调查的调 查期可选择月度或季度,调查内容包括重点排放源基本情况、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调查方式为重点排放源按照统一的 报表以及调查计划规定的时间上报调查报表,此后市生态环境局、统 计局等部门对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将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监管纳入 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建立监督预警机制。根据调查结果,持续开展海 口市重点温室气体排放源排放结果变化情况的定期分析和预测,对异 常数据分析结果进行预警,从而为更好的控制重点排放源温室气体排 放水平提供理论依据。 

(三)推动形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管理体系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政策。在国土空间开发等领域法律法 规制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探索制定气候变 化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合海南省推动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排放标 准、技术标准等,在清洁生产等相关标准考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内容, 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标准体系。配合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等相 关管理标准,加强森林、草地、农田、湿地、海洋碳汇等相关政策和 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制定气候投融资、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标准。 加快形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经济政策框架体系。推动气候 投融资与绿色金融政策协调配合,以应对气候变化效益为重要衡量指 标,加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对绿色低碳项目支持。 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和各类政策协同,探索气候变化投融资模式、组织 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创新。选取江东新区等有条件地区开展碳 汇、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开展空气质量达标 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探索碳中和实现机制。进一步完善全 市碳普惠制资源减排交易体系。借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经验, 构建海口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产品,探索建设 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碳排放期货产品。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与国际碳交易业务。开展碳普惠 制工作,建立完善海口碳普惠制运行体系。加快拓展碳普惠制方法学, 鼓励积极申报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 将碳排放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评价考核和环境信息公开。 探索建立气候绩效评价标准,在政府环保责任考核中考虑温室气体减 排工作,2022 年前开展全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 作。完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推动将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报送、配额清 缴履约等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有关违法违规 信息计入环保信用评价平台。鼓励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 支持江东新区率先探索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 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监管,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成 效监测评估,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四)开展各类低碳创建行动 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 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强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示 范作用,实施市级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景区的试点工程,尝试 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新实践,将江东新区打造为世界领先的 智慧综合能源利用示范区和展示区,探索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碳足迹 评价及碳捕集、封存和利用示范工程,带动工业产业低碳发展,普及 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打造低碳绿色景区品牌,探索低碳建 设新模式和新路径,积极探索和总结低碳试点经验,构建试点示范评 价标准体系,输出海口经验。 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和工程示范。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海口市 生态环境科技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推动设立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专项。以企业与院校的科研力量为 主,成立低碳经济技术孵化中心和交流平台,并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作 为顾问。建立低碳经济技术孵化中心和交流平台,与国内外相关高等 院校、科研院所广泛合作交流,为产业园不断引进先进的低碳经济生 产技术。新上项目要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建设,做到能耗最低、 资源利用率最大、环境影响最小。 

第二节 着力推动碳减排工作 

(一)控制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地毯能源审查制度,严格对能 源消费量大特别是花式能源消费量大的固定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审查。 控制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业过程排放的温室气体,推动煤电、煤 化工、石油石化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全流程示范 工程。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提高营运车辆 和传播的低碳比例,到 2025 年,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 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6%。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推动制定交通工具碳排放标准,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 技术开发与推广,提高新生产汽车二氧化碳排放限额要求。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 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80%。逐步实施既有居住 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 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推进城市公共建筑碳排放对标排名 制度,定期动态更新公用建筑碳排放排名。探索建立零碳排放建筑标准体系,加大对零碳建筑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动零碳建筑试点示 范。

(二)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开展煤层气甲烷、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推动建立煤矿煤层气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到 2025 年,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 率提高到 60%以上。开展新建乙二酸装置热分解技术示范工程。实施 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 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 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三)加强碳汇建设工作 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调研研究海口市蓝碳生态系统的分 布状况及增汇的路径和潜力,在海口市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试点。保护 修复现有的蓝碳生态系统。结合海洋生态牧场建设,试点研究生态渔 业的固碳机制和增汇模式。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蓝碳标准体系和交 易机制研究,依法合规探索在海口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一)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总结海口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 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加强能源、交通、建筑、水资源和 生态等关键领域的高质量建设,提高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选 择重点区域开展示范建设。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研究台风、暴雨、高温、风暴潮 等极端气候事件在气候变化影响下的发展情况,分析其对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经济活动和生态系统的潜在风险,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状况、 人口结构、公共政策、教育卫生、政府管理、生态环境等,综合评估 城市气候脆弱性和适应性,制作海口城市气候变化风险图谱。识别气 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 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 研究制定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计划方案。围绕国家《城市适应气候 变化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将适应气候变化的要求纳入全市经济社 会发展全过程,开展城市水资源、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旅游等重点 领域气候变化适应性技术研究,以重点任务和主要行动为抓手,提高 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健全气候变化适应管理。完善海口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应用平台 建设,加强气候变化基础数据支撑。强化城市适应理念,统筹城市建 设、产业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理念,科 学分析气候变化主要问题及影响,加强城乡建设气候变化风险评估, 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发展目标体系,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 变化因素,修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标准,健全城市适应气候 变化管理体系。 

(二)协同推进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 重视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推进生 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工作,增强适应气候变 化能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推进陆地生态系统、水资 源、海洋及海岸带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修复与适应气候变化协同增效, 协调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以及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开 展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和 地区的气候韧性。
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实施生态红线保护、基本农田保护以 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地、湿地保护,加强防护林、生态 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利用本地乔木、灌木等覆盖所有海岸带和 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依托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基础,借助国家生态文 明试验区海南省建设机遇,结合《海口市湿地保护修复总体规划 (2017-2025 年)》,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保护,增强城市绿地碳汇能 力。大力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 妥善解决城镇防洪和排水防涝安全、雨水收集利用、供水安全、污水 处理、河湖治理等问题,打造优良人居生态环境。推进海洋生态文明 示范区建设,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修复并举,开展海洋 生态修复工程,形成蓝色生态屏障。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加强现有森林的 抚育经营及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促 进山体植被、保护区植被恢复,推进“退果还林”,推广生态果园建 设;利用本地热带植物等覆盖所有海岸带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推 进林荫道路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绿化行动,鼓励全民义务植树,推动 身边增绿,培育城市“碳中和”能力,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着力调整 海洋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经济藻类养殖,建立人工藻礁增殖区,修复 藻床及生物环境,有效地利用海水资源,适当开辟大型经济藻类的养 殖区域。拓展贝类养殖区,构建贝、藻复合养殖模式,呈现多营养及 养殖种类并存的形式,实现碳的汇集、存储和固定的系列化。 探索碳汇补偿机制。依托海口丰富的林业、湿地与海洋生态系统 碳汇资源,做好本地区发展碳汇的规划研究。组织专家摸清海口碳汇 资源本底,包括森林面积、湿地面积与海洋植物统计,掌握碳储量与 碳汇量的现状、变化与潜力情况;探索建立碳汇补偿机制、加快构建碳汇补偿工作机制、碳汇发展规划、碳普惠机制、碳汇金融产品创新 机制、基础能力支撑机制等有关体制机制,为开展森林、湿地与海洋 保护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快碳汇金融产品开发,以海南省参与全 国碳市场建设为契机,创新基于绿色信贷活动和直接投融资的碳金融 产品,包括碳债券、碳基金、碳信托、绿色结构存款、碳配额质押贷 款、碳配额/CCER 抵押融资、碳配额托管等;完善碳汇金融的融资担 保体系,研究推出森林、贝类、藻类等生长相关保险品种,对碳汇项 目本身进行风险分散。三是允许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汇交易市场。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减排协同治理 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深 化海口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减排潜力分析,并将温室气体管控制度 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度框 架。评估中长期碳排放路径与空气质量协同关系,开展空间精细化协 同控制研究,建立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协同热点网格控制管理信息 平台及分级管控体系。探索开展区级碳排放统计,适时开展各区控制 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探索在发电等行业推广碳捕获、 封存和利用技术,探索针对电力等主要工业行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控 制目标。


第六章 优化生态格局,加强陆海生态保护 修复

 第一节 严格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实施生态空间分区管控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实施最严 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 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禁止类人类建设项目,并加强原有活 动管理。根据生态红线区的不同分区,实施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不同 类型红线重叠部分共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管理 要求,严格控制一切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生态保护以及修复无关的 活动。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 系,开展定期评价。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制定实施生态保护 红线保护与修复方案。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试行)》, 综合利用遥感和地面监测技术,定期监测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状态及变 化情况,并作为综合执法、督查问责、成效考核的依据。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空间管控 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 见》,整合优化全市自然保护地系统,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等问 题,完成整合优化后各自然保护地的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各类自然公园为骨干的 自然保护地体系。对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 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 控制区管理。加强全市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 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监管海口市林业局 HKLY01 制度 体系,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现代化,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成 效评估和生态系统状况调查评估和考核,维护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安 全稳定和生态服务功能。 

(三)加强一般生态空间管控 根据《海口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 海口市划定陆域一般生态空间 487.23 平方公里。一般生态空间原则 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允许开展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般控 制区允许开展的人类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应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 奖惩并重的原则,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 

第二节 优化陆海生态布局,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以“海澄文定”区域生态一体化为着眼点,按照海陆统筹的要求, 构建“两区、两带、七廊、多点”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推动重要生态 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水源保护地、水源涵养区得到有效保护, 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 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两区:生态功能核心区。“两区”分别为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重点保 护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最大限度地保持海口石山 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的自然特色,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开发景区, 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 两带:海陆统筹生态带。“两带”分别为滨海沿岸生态保护带和南 渡江水系生态保护带。推进沿南渡江两岸和沿海岸线的带状生态公园、 海口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玉龙泉国家森 林公园建设,构筑区域生态屏障和主体景观骨架。滨海沿岸生态保护 带连接海澄文陆域与近海区域,具有连通陆海生态系统、保护海岸带 与近海的生态功能,要加强滨海沿岸生态建设,有序推进滨海沿岸保 护和开发,逐步清理涉及岸线资源利用的各类违规项目,提高岸线资 源利用效率。南渡江水系生态保护带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蓄洪水 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要严格保护南渡江上下游、滨岸带、地表水与 地下水的联通性,提高水文调节功能。 七廊:一体化生态廊道。“七廊”分别为五源河-石山生态廊道, 环岛铁路、海文高速、中线高速、东线高速、沈海高速、海榆东线高 速等区域交通干线的生态绿楔。大力推进水系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建 设南渡江干流和支流水系、东寨港水系等水生态廊道,保障廊道的连 通与宽度,充分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 多点:生态品质多节点。“多点”分别为潭丰洋湿地、铁炉溪湿地、 白水塘湿地等,玉龙泉森林公园、沙坡水库森林公园、永庄水库森林 公园、五源河森林公园,东湖水库、凤潭水库、铁炉水库等重要湖库及其周边缓冲地带组成的区域绿心。充分发挥各湿地、公园、湖泊、 水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观光旅游、度假休闲、文化娱乐、拦洪蓄水、 调节水流等生态服务功能。

 第三节 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一)加强林地保护和修复建设 加强重要林业资源保护。以东寨港保护区、东山镇、石山镇、永 兴镇为重点,落实林地分级保护管理,Ⅰ级林地内实行全面封禁保护, 禁止一切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改变林地用途。以东寨港保护区、石 山火山群地质公园为重点,以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林、风景林和重 点水土保持林为主体,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Ⅰ级生态公益林原则上 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 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实施更新造林绿化工程,通过无林地造林、 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方式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优化绿化造林模式,促进 全市森林质量提高,林地效益增加,完成造林绿化 50000 亩,其中每 年造林面积不少于 10000 亩,全面提升海口市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总量, 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 加快推进林地修复。通过对退化林地、荒滩地、造林未成林地和 疏林地,采用补植,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封育管护等措施,提 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效能,到 2025 年现有林修复面积不少于 7000 亩。构建河流水源地防护林,推动水源保护区内退耕还林和保护性耕 作,逐步恢复饮用水水源地的原生自然生态系统,提高水库周边水源地保护。对城市周边和主要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的废弃采石场、损毁 山体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废弃矿坑区域受损山体复绿, 以南渡江流域为重点,实施废弃矿坑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积极推进长 昌煤矿矿区生态修复。 推进绿色通道建设。通过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 乡镇道路及河渠、堤防沿线两侧等区域的宜林地造林,对疏残林进行 抚育改造与补植,建设景观林带,与村庄绿化相结合,构建全市网状 绿化网络,将花果香、树形美、经济价值高、林农喜爱的造林树种引 入绿色通道工程,打造生态景观林带。 

(二)实施湿地保护修复 开展滨海湿地修复、河流湿地修复、湖泊湿地修复、沼泽湿地修 复、库塘湿地修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通过生态技术和生态工 程对退化和消失湿地进行修复,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以南渡江流域、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开展自然与人工湿 地保护、南渡江干流湿地修复、湿地公园与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等工程, 提高区域湿地生态功能。积极开展河口湿地保护、沙滩岸线保护、滨 海湿地环境监测及沙滩岸线监测,加强对近海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影 响管控。到 2025 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 31918.09hm2,湿地保护率提 高到 60%以上,退化湿地生态功能恢复效果明显。 

(三)推动河流生态修复 以南渡江、荣山河流域、五源河、美舍河等河流为重点,通过截污控源、生态清淤、护坡护岸、生态河床等方式,开展河流综合水质 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景观再造,通过实施生 态工程,逐步恢复污染水体的自净能力,强化河道和水工程管理保护 范围内的植被恢复。实施河库生态补水工程,重点对永庄水库、羊山 水库、白水塘、响水河等重要河库进行生态补水,改善水生态环境。 

(四)强化海洋生态系统修复 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规范海岸带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科 学制定海岸带陆域 200 米范围内保护规划,严格海岸带陆域 200 米范 围内空间管控,严禁供应已纳入海岸带陆域 200 米严格控制区域内的 房地产用地,整改违规向海要地、向岸要地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海岸 带和近岸海域环境状况将逐年改善,自然岸段和风貌逐步恢复。 开展典型海岛、海岸带及近海生态系统修复。重点保护天尾角自 然沙滩、假日海滩自然沙滩、白沙门自然沙滩、自然岸线、滨海自然 景观、沿海防护林。继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东西 海岸岸线整治与修复工程,改善海口湾及周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维 持和保护东寨港港湾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红树林、海 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东寨港沿岸由于养殖虾塘占用 或受损的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保障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 服务功能。 

(五)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保护修复 以南渡江流域海口段、东寨港为重点区域,以矿山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近海生态修复为重点方向,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 性考虑,通过山、田、水、林、湖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保 护优先,自然恢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方 式开展保护与修复工作,打造一批海口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示范工程。 开展南渡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顶层设计,明确修复的总体思 路和实施步骤,识别优先保护和重点治理的关键分区,突出问题导向, 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点面结合、以点 带面”方式开展保护与修复工作。 

第四节 加强本地物种保护,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以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及其它重要生态节 点为主体,对全市生物多样性进行全面保护。构建以本土物种为主的 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数据库,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和重 大工程,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跟踪评估 定期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物种类 型开展重要物种资源调查,特别是对国家保护物种和海南省特有物种 的资源调查及监测,建立以本土物种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数据 库。依托自然保护地等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开展重点区域、重 要动植物资源的长期动态监测,建立指示生物观测和综合生物观测相 结合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并实施常态化观测。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 情况的跟踪评估,构建生物多样性监管信息平台,及时了解生物多样性变化,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监管。构建全市 生物多样性综合预警系统,通过预警系统分析生物多样性规律,提供 生物多样性管理决策。 

(二)加强生物栖息地保护 加强生物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利用生态系统建设动植物栖息地、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栖息地、增加生态区生物多样性等多项保护措施加 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野生动物迁移通道,提高栖息地连通性。 

(三)加强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海口市已划定 4 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分别是海口市火山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海口市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优先区域、海口市红树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以及海口市鸟类生 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制定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规划、政 策、制度和措施。以优先区域为重点,针对不同区域和流域自然环境 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制定适用于不同区 域流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加强监管,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 区和保护示范区建设,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的模 式。

(四)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管理 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技术与方法,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与 预警体系,实施长期监测。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 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推进海口市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 4 个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和其他重点区域的外来入 侵物种防控工作,对入侵生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加强入侵生物的 监测和预报,配备防治设施,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主流媒体宣传新 《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对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普及生物多样性科普知识。特别加强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特定场所生物多样性保护实地教育的能 力建设。


第七章 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治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风险防控,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 树立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牢守环境安 全底线。 第一节 加强危废收集处置 

(一)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 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工作成果和辖区内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情况,按年度建立并完 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并每年对公示辖 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进行更新。

 (二)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管理 提升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基础能力,加强对万特 制药(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海南通用三洋药业 有限公司、中钞华森实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日 常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使用者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对其产生的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和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承担环境污染 防治责任,负责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资 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化学品进行安全回收、利用和处理,对其产生的废水、废气必须做好收集处理工作,做到处 理达标排放。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危险废物处置体系 按照“提升能力、集中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完善城市危险 废物安全处置系统。确保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稳定运行,并确保焚 烧炉烟气达标排放,焚烧残余物安全处置。推进焚烧处置能力 10000t/a~12000t/a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规划建设,总占地面积约 150 亩(包含焚烧车间、安全填埋场、物化/固化车间及其他配套工艺 设施等)。提高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 2023 年, 重点培育 2-3 家技术先进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对危险废 物利用和处置实施许可证制度,废矿物油持证经营单位收集、储运规 模达到 6000t/a;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 达到 95%,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 70%。开展有害垃圾暂存场建 设,2021 年底,在海口市大坡镇东昌循环产业园内新建一座日处理 规模为 50t/日有害垃圾暂存场,负责全市推行垃圾分类后有害垃圾的 暂存。 

(四)严格实行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 严格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与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就近 处置的原则,由集中处置单位收集后集中安全处置。加强对医疗废物 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处置行为 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 

(一)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持续紧盯风险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深入推进隐 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加快实现存量隐患清零,加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 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源 头控制,强化应急演练,克服麻痹松懈情绪,确保环境安全事故“零 发生”。 

(二)“一企一策”,精准化监管 环境日常监管与污染源普查、总量减排等工作紧密衔接,落实网 格化监管,实现“一点一策、一企一策、一域一策”的分类施治目标, 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体系。 

(三)重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 近些年来,相对于传统环境污染物,新污染物以环境激素、抗生 素等新化学物质和微塑料等细颗粒物为代表。以海口市先行先试为契 机,在海口湾、东寨港等重点区域开展典型 EDCs(内分泌干扰素)、 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生产使用状况调查、监测和 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将新污染物防治治理纳入以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全生命周期环境管 理,以风险评估为起点,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生态环境管理,逐步实 现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精准化、系统化。

第三节 推进海洋污染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防控体系建设 开展专项调查摸清海口市外来物种入侵底数,建立海口市外来入 侵物种名录和分布图;制定海口海洋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实施办法和工 作方案,建立引种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海洋生物及其制品检疫,规范 引种论证程序。严格规范船舶压舱水的管理,防止压舱水带进外来物 种引发生态灾害;推动海口海洋、渔业、海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 疫等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入侵问题。 

(二)完善海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加大对海洋环境监测装备更新维护的经费投入,增加海洋环境监 测人员编制,强化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同时构建海洋生态 监测与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采测分离”,提升 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统一性;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覆 盖率。对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做到百分百监测,同时开展海洋垃圾 监测;增加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频率为 1 月 1 次,并实现与陆域水质联 动。

(三)加快海洋环境灾害应急能力建设 编制《海口市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制定风暴潮、海啸、巨浪等 突发性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和风险预案,确定不同灾度下的撤离区域、 撤离路线和救灾方案。开展湾内海洋环境灾害风险评估,全面排查辖 区内可能出现突发性溢油、赤潮、岸滩侵蚀、危化品泄露或其它海损事件的重点目标和区域,列出重点环境灾害风险清单。完善覆盖全市 海岸带和相关海域的海平面变化和海洋灾害监测系统,加强风暴潮、 海浪、海冰、赤潮、咸潮、海岸带侵蚀等海洋灾害的立体化监测和预 报预警能力,强化应急响应服务能力;搭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 系统开展陆海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污染应急、执法等工作;建立针 对近岸海域污染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分区分级制定 《海口市海洋环境灾害联防联控应急处置制度》,落实人员、设备和 资金等保障措施。加强海洋观测系统建设,整合建立海洋环境立体监 测网,利用无人机、遥感等手段,强化海岸线动态监测,构建海滩常 态化监测业务体系及海洋生态灾害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体系。 

(四)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集近岸海域水质、入海 河流、入海排污口、海洋垃圾、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和数据库、环境 监测监控预警及信息发布、环境应急辅助决策支持、环境应急救援资 源调度、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评价及环境应急处置后期监控评价系 统为一体的信息平台。 

第五节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一)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根据环境风险管控需要购买环境应急监 测设备,强化培训演练,提升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充分发挥环境应急 监测技术支撑保障作用,为环境应急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二)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坚守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安全底线。开展我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河流环境风险调查,制定应 急处置方案,绘制环境风险地图、应急资源分布图和事件情景应对示 意图,集成“一河一策一图”为基础的河流突发环境应急新举措,形 成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环境应急新思路,提高海口集 中式饮用水源地河流因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非法排污、汛期等 突发事件引发的水污染事件的抵御风险能力。 

(三)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工作 将环境应急演练作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的重点之一,制 定明确的环境应急演习计划,重点推进沙盘推演和无脚本演练,定期 组织开展各类单项演习、联合演习和综合演习,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 性。


第八章 加强能力建设,推进环境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 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落实各类 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积极 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 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的绿 色发展格局。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 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完善党政 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 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全面 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生态环保监督管理责任,建立 责任体系,落实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河长考核制度,压实河长的责任 与目标考核,加快建立湾长制,并做好与“河长制”的衔接,构建河湖 海衔接、海陆统筹的协同治理格局。 

(二)强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负责本行业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监督检查工作 机制;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和指导、行业规划审查和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等,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三)明确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 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重要内容。 

(四)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提高管理效能为目标,建立 健全以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重点、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顺畅的环境管理 基础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地 方性法规,对排污单位实行从环境准入、排污控制到执法监管的“一 证式”全过程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 等制度。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使环保失信企业处处受限。逐 步构建完善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的关联机制,实 行跨部门联合奖惩,强化环保信用的经济约束。 

(五)落实自然资源责任追究制度 积极开展海口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领导干部的 任期工作成效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状况直接挂钩。建立自然生态空间 系统修复和补偿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落实和完善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由责任人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对责任人灭 失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权由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修复工作。 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 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六)健全公众监督体系,打造全民参与氛围 鼓励公众对企业环境治理进行监督,监督、指导市综合行政执法 局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转办、分析研判、督促督办和信息公开 等工作机制,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企业环境保护和治理先进典型, 曝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等反面事例。

 第二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一)优化整合资源,共享仪器网络 在整合国家、省市相关研究实验资源的基础上,组建跨领域、高 水平的基础性野外生态监测研究实验基地,提高生态监测领域的装备 水平,打破部门封闭,营造开放、共享的研究实验环境。在巩固区域 性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基础上,推进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建设 与共享,逐步形成海口市生态监测仪器共享网络,提高仪器、设施的 综合利用效益。 

(二)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 加强重点生态区域野外生态监测平台建设与完善,重点扶持石山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南渡江流域、海口 海岸防护林、海口近海等区域的生态监测平台建设。扩大生态监测范 围和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监测,实现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湿地保护 小区、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自然保护地 人类活动每年两次遥感监测全覆盖。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生态环境状 况以及各类典型生态系统开展监测,开展生态状况动态监管及生态风 险评估。开展物种资源调查与监测,建立海口市物种资源数据库和外 来入侵物种名录。 

(三)强化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在现有 7 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基础上,新建北港村和北京 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两点城市评价点;在现有 2 个背景点的基础上, 新建北部假日海滩旅游区、中部海口市观澜湖和南部海南热带野生动 物园 3 个背景空气自动站;在三门坡子站传输点的基础上,在文昌铺 前镇北港村设置一个环境空气传输点的基础上,以充分反应外部输入 对海口市的影响,并增加 VOCs 评价因子。在现有 1 个云龙工业园 污染点的基础上,在药谷工业园、狮子岭工业区、海马工业园主导风 向下风向 0-500 米范围 3 个污染监控点,增加 VOCs 特征因子的监 测;增加 1 辆大气环境走航监测车对于其他园区和分散的污染源进行 监控,应用小型传感器密集布点、无人机搭载技术和主被动遥感等新 技术手段开展产业园区特征污染的立体及网格化监测,实现 VOCs 特征污染物因子网格化动态监测,精细化管控污染排放。完善降尘监 测网络,对现有的手工降尘监测逐步提升为在线监测,探索应用自动 降尘等新型监测技术,实现全市降尘点位的自动化监测,提高监测精度。对于施工扬尘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点, 并与监测站监测平台联网,形成扬尘在线监测网络。对于局部餐饮废 气污染监控,海口市现已在全市设置 120 个空气微观站点,对环境空 气污染趋势进行监测。为评估移动源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在美兰机 场和南港码头各建设 1 个交通枢纽空气自动站,实施反应交通枢纽空 气质量状况;在龙昆南路、滨海大道与丘海大道建设 3 个路边一体化 空气自动站,结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龙门站数据,全面了解海口市 城市道路两侧地层面空气质量状况。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用车辆上 增加 100 个移动监测点,以反映公交车和出租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此外,为满足调查和科学研究,在海南科技学院站点新增建设 1 个 24 小时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站,在北港村新增建设 1 套挥发性有机物 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和 1 套汞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在长德学校新增建设 1 套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在近海海域新增 10 个污染传输传感 器监测点,购置 1 辆臭氧激光雷达车和 1 辆颗粒物激光雷达车点位类 型。构建由标准站、微型站和移动监测组成的覆盖路边、机场、港口 的综合立体交通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反映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四)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体系 在现有的省控南渡江福美村增加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站、巡涯河巡 涯村增加水质自动监测站,提升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自动监控水平。在 现有11条河流以及设置市界水质监测断面基础上,在荣山河增加出境 水质监测断面;在现有4个湖库水质监测断面的基础上,增加铁炉水 库、云龙水库、风圯水库等3个水库的水质监测点,新增沙坡水库、红城湖、金牛湖、东西湖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现有22个内河水质 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五源河、美舍河、鸭尾溪、大同沟、仙月仙河、 响水河、龙昆沟、福创溪(福店村)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2个微 型水站:在现有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基础上,增加南渡江龙塘饮 用水源地上游预警监测站(同南渡江福美村增加水质自动监测预警 站),增加凤潭水库、新坡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在现有河长制23个(38个监测断面)的基础上,在南渡江主要支流上 增加铁炉溪、昌旺溪、三十六曲溪等3个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站。在现 有21条入海河流的基础上,增加15个入海河流(沟渠)微型站(荣山 河、电力沟、海甸溪、海甸五西路明沟、白沙河、外沙河、横沟河、 板桥溪、潭览河、演丰东河、演丰西河、罗雅河、历上溪、演州河、 秀英沟);对于针对不同需要设置的相同的断面合并监测,共享数据, 响水河、海甸溪(424 医院)、美舍河(3 号桥)、龙昆沟优化为城镇 内河监测断面,白沙河、板桥溪、外沙河、五源河出海口、迈雅河(仙 月仙河)、电力沟、秀英沟优化为入海河流监测断面,福创溪优化为 河长制监测断面。 

(五)逐步建立水生态监测体系 海口市地表水环境监测应落实以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 源保护“三水共治”的核心需求,统筹流域与区域、水域与陆域、生物 与生境,逐步实现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方向转变和拓展。进一步深 化并拓展重点流域水系、重要水体的水生生物调查和水生态试点监测 (含底质监测),按照各流域物理、化学、生物完整性要求,逐步研 究建立符合流域特征的水生态监测方法、指标体系、评价办法,成为 基于流域的全国水生态监测网络的有效组成部分,逐步开展分类、分 区、分级的水生态监测与评估。规划期内在南渡江(海口段)流域开展水生态监测。 

(六)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加强地下水监测点位的现状调查,将地下水监测工作逐步转变为 常规监测;加强对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 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重点污染源监测井等地下 水水质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优化整合土 壤、地下水环境联动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包含区域性(面)重点污染 源(块)等相结合的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在12个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点基础上,在土壤背景点(海口市灵山镇大路村)增加地下水区 域背景监测井,以反映总体状况、变化趋势、主要环境问题和污染因 子。

(七)探索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完善基础点位监测网络,网格化覆盖海口市陆域全部土地利用类 型和土壤类型,积累海口市土壤背景、土壤环境质量长时间序列监测 数据;构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监测网络,对有关农用地和建设用 地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对监测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进一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于重点管控风险区可适当加密布设,优先 布设在历史污染区域、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场地、工业园区和企业遗 留场地等可能污染区域,对发现超标的点位,可每年进行重点监测, 其余点位可2年进行一次监测。规划期内在白水塘大型生活垃圾转运 站以及江东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三个工业园区(药谷工业园、云龙 工业园、海马工业园)布设污染区域土壤风险监测点位。构建饮用水 源地土壤风险点位网络,在已有水源地风险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增加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风险监测点位,在秀英水厂周边土壤增设5个土壤风险监测点位;增加海口市18 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 水源地的土壤风险监测点位以及6个已经具备集中饮用水功能的水源 地土壤风险监测点,其中部分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监测内容 可纳入例行的农村环境土壤监测中考虑。 

(八)建立声和振动环境监测网络 建设全市城市建成区全覆盖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城市规 模(市区常住人口)和建成区范围,优化现有监测网络,实现建成区 全覆盖。完善敏感点和声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将现有的4个功 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调整为15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12个城市敏感 点噪声自动监测站,海口市美兰机场、新海港、南港、秀英港、海口 火车东站、海口火车站、海口汽车东站、海口汽车西站等8个城市敏 感点以及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分院、龙昆南呀喏达酒吧、海南医学院 附属医院、椰树集团龙华厂区等4个投诉密集点。探索建立主要交通 干线、声环境功能区等自动监测站,提升噪声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 设全市城市建成区覆盖桥梁、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和建筑施工 场地的振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摸清海口市环境声振动污染现状 , 在原有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基础上,增加翠玉园-海秀快速路、 南海大道-兰亭雅苑、金泰大厦-龙昆南路和南海大道交叉路口3个振 动自动监测站点。 

(九)建立天地一体化的陆地生态遥感监测系统 以卫星遥感技术、激光雷达监测技术和地面网格化监测技术为核 心,采用多层次、多尺度组网监测方案,建立天地一体化陆地生态遥 感监测系统。完善加强天、地、空一体化综合监测网络,结合无人机、无人船等新型监测工具以及现有的城市站、区域站、超级站、微型站 等监测站点,形成一张涵盖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 的全方位立体网络,对全市主要环境质量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和环境风 险要素的实现全面感知和动态监管,实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 境脆弱区和敏感区等区域的大范围、全天候监测。在生态保护红线区、 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地区, 建立生态地面定位观测站或定位观测样地,实现对各物种组成、群落 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等指标的监测,并定期开展重点地区生态状况遥 感监测与评估。此外,应用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 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十)构建海洋立体化监测体系 建立以卫星遥感、地波雷达、浮标、岸基、水下站台组成的多种 监测技术集成的海洋立体化监测体系,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数据可利 用性,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统筹海洋监测和近岸海域监测点 位布设,优化监测站位布局,真正实现方法统一、评价统一。建立与 海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 环境的监测、监视和海上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 能力,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实现对海口市管辖海域的海洋资 源环境、赤潮灾害、重大海洋污染事故有效的监测、监视和应急反应, 推进海洋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第九章 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 法制保障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海口市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 法》。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更严格的处罚和强制措施, 探索扩大查封扣押措施的适用范围。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优化涉 嫌环境犯罪案件和线索移送机制,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实施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督促责任者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从严区域环保法规标准。衔接海南省出台的《海南省水污染防治 条例》工作,建立创新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等生态环境保 护制度。探索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法规标准、监管执 法、考核评价等领域改革创新。执行省制定的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 殖等行业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开展能源与气候变化领域的法制建设, 实现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执行《气候变化应对法》和相关的 碳排放交易、监测、管控等配套制度的建设。 

第二节 制度保障 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追责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考核制 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生态文明 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年一 评价、五年一考核;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生态 环保监督管理责任,建立责任体系,落实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 考核制度,基于现有的河长制、湖长制制度,压实河长和湖长的责任 与目标考核,加快建立湾长制,并做好与“河长制”“湖长制”的衔接,构建河湖海衔接、海陆统筹的协同治理格局。 完善企业污染物管控治理制度。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 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模 式,将排污许可证制度与多项环保制度的融合与衔接,将环境统计、 排污收费、总量控制、环境监察、环境标准、环境监测融入排污许可 制度中,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衔接,形成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强 调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通过淘汰落后、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减 少污染物排放量。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建立统 一的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 息,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建立黑名单制度并按季度曝光。完善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 处理和答复程序,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 

第三节 资金保障 明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政府职责。建立“统一监督、协调 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本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为引领, 市、县(市)政府部门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的各项任务和项目,形成政府负责、指挥部统筹监督、部门各司其职、 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实施格局。利用市场化手段,集中资金、技术和 人才优势,通过投融资、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推动全市环境基 础设施建设,鼓励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环境基础设施进行集中式、 专业化运营维护,形成规模效益,提高人财物的利用效率。 落实公共财政支持政策。政府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 的重点并逐步增加,把环保规划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 金监管,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的使用 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失 误进行责任追究。以政府投资为主体,根据各区财政情况统筹优化投 资渠道,实施多元化投资,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第四节 社会保障 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 网等媒体传播平台,围绕各项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宣传,通过开设专版、 专栏宣传,制作专题宣传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加强自有宣传 平台建设。在户外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开辟环境保护宣传重要阵地。 搭建多维的社会活动平台。以环保重大工程、“世界环境日”等重要 活动和纪念日为载体,采取环保牵头、多部门联动、社会多元投入、 广泛参与的形式,举办社会宣传活动,打造具有海口环保特色的环境 宣教品牌活动。加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其示 范引领与教育宣传功能,挖掘本地环保教育宣传资源,形成特色。实 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在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单位建立环保 网络,引导环保志愿者组织,帮助环保志愿者组织开展环保实践,真 正搭建起公众参与环保协调、管理、民意反馈、宣传的平台,探索志 愿者的组织、管理、活动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和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 减排进展情况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公告等新 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机制。力争2025年,海口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98%。 

第五节 技术保障 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以重点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修 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 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通过举办生态文明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 招商会等,建立生态文明科技项目交流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 术成果。对于科技含量高的、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 享受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 构建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紧缺人 才,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建立一批地方性的生态研究、开发和研制中 心,开展智慧旅游、生态热带农业和绿色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研究; 深化国内外先进科技的引进及合作,积极探索陆域“绿色经济”和海 域“蓝色经济”思维下海口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模式,生态环境质 量监测和预警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土壤综合治理技术等环境高新 技术,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研发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 设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与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使海口市成 为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交流和展示基地。

第十章 规划重点工程 “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包括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大气污 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 能力建设、环境监测与信息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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