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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州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0-27 园林景区绿化 贵州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工作成效
——文化事业和产业繁荣发展,为铸就新时代贵州精神贡献了力量。十三五期间,出台《加快推进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意见》,以大文化助推大扶贫为主线,推动文化育民、文化励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重点实施文化建设“十大工程”,打造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十大品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取得明显成效,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有更多文化获得感。一是为铸就新时代贵州精神贡献力量。“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是党的十九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干部群众的殷殷嘱托,为贵州精神赋予了新的内涵。涌现出众多像邓迎香、黄大发等新时代楷模,用奋斗创造人间奇迹,诠释新时代贵州精神。十三五期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被习近平总书记赞誉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二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全覆盖。出台了《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建成。完成多彩贵州文化云等项目建设。实施省级文化设施示范工程,建成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非遗博览馆,完成省图书馆异地扩建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市(州)、县(市、区)级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贵阳市、毕节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六盘水市入选第四批创建单位。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8个主题鲜明的生态博物馆。初步探索形成文化育民联动机制、文化励民协调机制、文化惠民整合机制、文化富民孵化机制。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出台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全省成功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国家级名录85项140处,省级名录628项1026处;建立了5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6名,省级402人。实施传统手工艺传承人“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培训各类传承人7万余人次。成功申报黔东南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黔东南苗族侗族和黔南水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列为贵州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扎实推进黔西南布依族和黔西北彝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大力开展非遗扶贫,探索“培训+订单+企业”合作模式,认定全省第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73家,雷山县入选全国首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举办多彩贵州非遗购物节暨非遗周末聚,推动非遗产品销售,推动传统民族手工艺项目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发展培育民族传统手工业274项,助力脱贫攻坚。四是文化艺术创作精品亮点频现。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舞台艺术精品。推出《天渠》《湄水长歌》《云上红梅》《一路芬芳》《红梅赞》《吉他》《雄关漫道》《黔韵华章》《多彩和鸣·高原之声》《高原·听见贵州》《射背牌》《伟大的转折》《红色记忆·王若飞》《阿西里西·坪上花开》《守望》《木楼古歌》《山水八音》《天穹的歌谣》《这山没得那山高》等一批优秀大型舞台作品。黔剧《天渠》荣获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奖提名,《侗歌侗寨侗家人》《巫卡调恰—外婆的歌谣》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最佳音乐创作奖、最佳导演奖。优秀京剧传统剧目《铁弓缘》《女杀四门》《战洪州》《红鬃烈马》入选“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工程”。全省52个项目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4000余万元。成功举办4届“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设计制作多彩贵州彩车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成功举办201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贵州分会场演出(黎平肇兴)和中外文化体育名人对话生态文明建设讲演会,以及建军9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建国70周年大型成就展等系列重大活动。五是文化惠民活动普惠民生。“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多彩贵州大舞台展演季”活动持续开展,省直文艺院团每年完成500场以上的公益演出。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六是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扎实推进《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颁布实施《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启动《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立法工作。编制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区建设保护规划》,实质性推进标志性工程建设。基本摸清全省文物资源家底,文物保护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拓展。全省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已达14000多处,可移动文物约40万件/套。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19处。博物馆168家。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12个、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328个,中国传统村落724个。贵安新区牛坡洞洞穴遗址入选2016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完成10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实施项目。七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实施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全域发展。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6560家,从业人员204813人,资产5450.7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25.70亿元,产业发展特色更鲜明、布局更合理、效能更显著。谋划实施131个省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完成投资近1000亿元。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等一批国家级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落地贵州。启动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贵银”文创公共服务平台、多彩贵州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创新实施文化产业扶贫“千村计划”,实现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和20个极贫乡镇所在县全覆盖,得到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改办充分肯定,借力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重要展会平台,开展贵州文化产品展示展销和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文化企业引进来,多彩贵州文化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旅游业实现“井喷式”增长,迈入旅游大省行列。十三五期间,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旅游资源大普查,成为全国旅游资源普查的试点示范。全省实现了向旅游强省转变的历史性跨越,旅游业全面融入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一是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全面确立。出台《关于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旅游业成为社会投资热点和综合性大产业。旅游收入位列全国第六,迈入全国旅游发展第一方阵,旅游业国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二是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全景式规划、全季节体验、全产业发展、全方位服务、全社会参与、全区域管理”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进实施了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旅游“1+5个100”工程,推进旅游与交通、农业、森林、体育、水利等多产业融合,形成了温泉、特色村寨等一批旅游新业态。高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取得新突破,全省建成国家A级旅游景区460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新增4家,4A级旅游景区126家,3A级旅游景区317家,2A级旅游景区9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零突破,成功创建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35家。星级饭店231家。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7家,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4家。三是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出台《贵州省标准化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乡村旅游三个省级标准,持续举办贵州省乡村旅游创客大赛,强化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全省共评定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和三星级以上经营户3383家,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189家,其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8家。四是创新旅游业发展综合推进机制。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贵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省市县三级相应组织机构,形成“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连续15年召开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动旅发大会向项目观摩会、旅游项目推介会和工作推进会转变。探索建立大景区管委会体制改革创新。五是建立国际化旅游形象。国际山地旅游联盟落户贵州,已有32个国家和地区的182个会员,连续5年举办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开启贵州山地旅游的新征程。强化国内外宣传营销,实施贵州山地旅游“四进”计划,建立10个海外旅游营销中心和15个省外旅游营销中心。六是树立满意旅游新形象。“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持续开展,推进厕所革命,建成旅游厕所5871座。持续实施“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强化满意旅游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领导包保、约谈、暗访、整改、商品退货、督查、投诉长效机制,构建新型旅游市场管理体制。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完成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加大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培育壮大入黔文化旅游市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融合提升,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一是营造健康有序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构建文化市场诚信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不断规范。二是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参与中国文化年(节)和中国旅游年等活动,强化与国际山地旅游联盟合作,建立省官方旅游韩语、法语资讯平台,精心办好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和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产业大会,国际山地旅游联盟永久落户贵阳。三是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品与服务融合。加大“智慧旅游云”和“多彩贵州文化云”的整合。开展多彩贵州旅游景区(景点)驻场文艺展演活动,实施“非遗展示、文艺展演、旅游展销”三展合一文旅推介活动。四是实施了文化和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文化“扶志/扶智”功效,文化扶贫工程成效显著。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共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45个,新时代文明活动中心775个,图书室865间,宣传栏2051个,乡愁馆373间,配置文体活动设施942个。开展感恩教育6074场次,组建民间文艺团队863个、健身团队772个、电影放映队449个,培育文化志愿队伍802支。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为7490个贫困村配置文化设备;实施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项目,为428个乡镇、649个数字文化驿站、10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置公共数字文化设备;推进全省94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842个管理单元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45个。出台《贵州省发展旅游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实施旅游扶贫“九项工程”,重点帮扶毕节试验区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对口帮扶“两县”“两乡”“两村”高质量脱贫并按时出列,全省旅游扶贫累计助推超过113.8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增收。涌现出建设美丽乡村整村脱贫的“花茂路径”、互联网+旅游扶贫的“好花红模式”、民族文化+旅游扶贫的“西江样本”等助推脱贫先进典型,20个项目入选全国旅游扶贫示范项目,遵义市播州区花茂村、六盘水市水城县海坪村、黔东南州雷山县等10个案例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减贫案例100》,推出乡村旅游助推整村脱贫十大样板村,探索旅游扶贫的“贵州样本”。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文化和旅游既要在展示国家形象、促进对外交往、增进合作共赢等方面发挥作用,也要注意防范逆全球化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从国内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升级,文化和旅游市场需求变化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新业态、新功能、新商业模式出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推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不断优化,对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有利。中央大力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为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合作和市场提振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从全省看,贵州夏季气候凉爽,拥有洁净的绿水青山、红色文化独具特色、民族文化多姿多彩,温泉、民族医药等康养资源非常丰富,为文化和旅游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围绕“四新”抓“四化”中,旅游产业化是贵州比较优势最明显的一化,旅游业全局性战略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贵州文化旅游业仍处于转型升级调整期、结构性矛盾凸显期,旅游经济效益不高,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仍十分突出,高质量发展存在许多问题,全省“十三五”旅游业高速发展遗留问题亟待消化解决,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化水平较低,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服务、市场拓展相对较弱,与产业迈向中高端和社会需求还不相适应。
面对全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应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四新”抓“四化”,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不断丰富旅游生态和人文内涵,突出“五个更加”,努力实现“两大提升”,大力实施“四大行动”,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化进程,推动“四个轮子一起转”,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和多彩贵州旅游强省,坚定不移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新路。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再立新功、再添新彩。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程度,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塑造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紧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层次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新时代贵州精神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旅游产业综合实力实现大提升, 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 2019 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经济效益实现大提升, 旅游人均花费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奋力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 推动贵州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跨越,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深入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广泛弘扬,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2025年,重点打造10部左右舞台文艺作品,推出200件左右优秀主题美术作品,省直文艺院团每年完成文化公益演出500场次以上。推动多彩贵州艺术中心建成使用,推动贵州大剧院规划立项,力争建成和规范9个市(州)属剧场,各县(区)力争建立起相对固定的演出场所。全省博物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备案博物馆(含纪念馆)达170个以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少于5000人次,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不少于30人,建设非遗工坊300个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10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率100%。
——旅游产业化全面提升。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产业实力和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对全省国民经济贡献度不断提高,着力打造“温泉省”“索道省”“桥梁省”“山地户外运动省”“避暑胜地”等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世界名酒文化、国际天文科普、千里乌江休闲度假、民族文化等特色旅游带。推动“旅游+”“+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基本建成。到2025年,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2019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860亿元以上,接待入黔游客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人均花费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全省累计新增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80家以上,提升100个旅游精品景区,创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20个,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500个以上。全省规上(限上)旅游企业增加10%以上,超过4000家,省级旅游龙头企业达4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旅游企业从36家增加到100家以上,主板上市文化旅游企业实现零的突破、达到3家以上。全省累计完成旅游投资5000亿元以上。
展望2035年,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繁荣多民族文化、实现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全局性战略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初步建成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
第三章  构建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
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围绕建党百年、党的二十大主线、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立足贵州省“黄金十年”、“千年之变”的历史性成就,以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为主题,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不断完善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演出演播、评价推广机制,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
第一节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建立和完善剧本量多质高、剧目纷呈多彩、剧院布局合理、剧团人才辈出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重点扶持戏曲、民族歌舞发展。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体,推进文艺名家工作室、文艺人才孵化基地建设。
第二节  繁荣优秀文艺作品生产
挖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以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爱国主义题材、民族题材、现实题材、乡村振兴题材等为主题,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彰显贵州文化精神的精品力作。坚持振兴地方戏曲,加强对专业戏曲院团扶持,推动戏剧、音乐、美术、舞蹈、曲艺、杂技等各艺术门类创作全面繁荣。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争取建立省级艺术基金,为艺术创作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节  加强优秀作品传播推广
加强重大文化活动示范作用,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知名度和观众覆盖面。加强对剧场发展的支持和引导,探索推进艺术产品创作生产与剧场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强对各艺术门类领军人物和代表性艺术家的宣传推介,支持其采风创作、交流办展、演出等。探索在省内成立艺术演出院线联盟,通过演出产品在院线内的流动,盘活演艺资源,繁荣省内文艺演出市场。
第四节  加强文艺评论工作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实践开展和成果推广。褒优贬劣,激浊扬清,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
专栏1: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工程
1.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黔剧《腊梅迎香》《天渠》《奢香夫人》、话剧《出山!》《雄关漫道》《此心光明》、舞剧《天蝉地傩》、侗戏《侗寨琴声》、花灯剧《村里那些事》《红梅赞》、文旅演艺展示《山人之贵》《山地风来》、大型情景剧《伟大转折》等剧(节)目,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或省级重点文化创作生产项目,创作一批反映长征精神、新时代贵州精神的现实题材文艺作品。
2.地方戏曲曲艺保护传承扶持工程:开展地方戏曲调研;大力推动名家传戏传艺工程,开展大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
第四章  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推进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等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系统性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第一节  加强传统文化保护传承
开展贵州特色文化资源调查,加强文化遗产和档案文献的保护和利用,促进优秀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深入挖掘和传承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以阳明文化为中心,推进建立全国性的研究基地和传播中心,举办系列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开展贵州名人手稿征集和口述历史资料征集工作,支持完成贵州地方志、贵州文脉、贵州文化名人录的编撰工作。
第二节  推进特色考古事业发展
加强贵州考古文物资源调查,提升考古基础性地位。围绕史前考古、夜郎考古、民族考古、土司考古、长江文化、长征文物、南亚廊道、石窟寺资源调查等方面集中力量攻关,取得新突破。做好考古成果挖掘、整理、阐释,开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工作,提升考古发掘工作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快考古科研技术成果转换。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
第三节  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利用
支持申报侗族村寨世界文化遗产、黄果树·屯堡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万山汞矿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管理和保护,开展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加强对“三线”建设遗址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提高文物保护水平,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专栏2: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1.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项目。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公告;编制实施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重点城市编制完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推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文物资源的历史文化空间保护。
2.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标志性工程。推进完成遵义会议会址周边环境整治及展陈提升、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以长征纪念馆为核心的长征纪念小镇、红二红六军团长征贵州纪念园、四渡赤水集中展示带、遵义战役纪念园、贵州长征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伟大转折》演艺综合体、“重走长征路”研培体验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3.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推进海龙屯遗址保护展示、茅台酒酿造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推动茶马古道、赫章可乐遗址、宁谷遗址、交乐遗址等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推动鲍家屯古水利工程保护利用展示、万山汞矿遗址保护利用、思南古建筑群文物保护利用等重大文保工程。
4.博物馆培优工程:推进省博物馆扩容和展陈提升建设,支持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民族博物馆、遵义会议纪念馆等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博物馆;争取贵阳市博物馆建成符合省会城市地位的大型地标性博物馆,推进“三线”建设博物馆建设。推进贵州民族特色、地域特色、行业特色等专题博物馆建设。推进六枝梭戛、花溪镇山、黎平堂安、锦屏隆里等生态博物馆的标准化建设。
5.文物基础工程:新建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标本库房(贵州省公共考古中心、整理基地),升级改造黄山冲文物库房,健全文物保护实验室。新建海龙屯标准文物库房。
第四节  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
完善提升各市(州)博物馆建设,支持贵阳市和六盘水市建设市级博物馆,支持遵义海龙屯建土司博物馆。完善博物馆登记、年检制度,推进博物馆评估定级和运行评估,推进国家一级博物馆申报,探索政府、行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博物馆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博物馆理事会制度,有序推进博物馆联盟建设。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强化研究、活化文物,加强省内各博物馆及文物收藏单位之间的合作,不断推出原创性展览,讲好贵州故事。
第五节  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及网络共享平台,强化非遗名录项目保护行动。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开展全省非遗保护工作者业务、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鼓励非遗工坊开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探索“互联网+传统工艺+在地就业”的贵州实践,重点扶持示范带动性强、在地就业多、成长态势好的非遗企业、工坊。支持非遗小镇和特色村落、非遗街区、非遗集市、非遗场馆建设,组建贵州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委员会,引导创建贵州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构建贵州非遗知识产权IP平台。鼓励非遗场馆建设与民族博物馆、文化馆建设相结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探索和创新非遗传承保护新机制,大力发展文创产业。
专栏3:重点非遗保护传承工程
1.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黔东南国家级生态文化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黔南水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程:丹寨石桥黔山古法造纸专业合作社、台江芳佤银饰刺绣有限公司、丹寨宁航蜡染有限公司、赤水曾氏晒醋有限公司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3.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重点对濒危的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传统技艺流程、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等进行抢救性记录。
4.非遗保护理论研究工程:与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依托各类学术期刊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栏,推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成果。
第五章  完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统筹加强公共文化设施软硬件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使用效能。
第一节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进一步完善符合贵州省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激励机制,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城乡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办好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百姓大舞台、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送书送戏送展览下基层、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公益文化活动。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发挥好贵阳孔学堂、阳明文化遗址等场所的文化教育功能。
第二节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现有和新建博物馆、陈列馆、美术馆、图书馆、地方文化展示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建设数字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服务点。创新培育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力争到2025年,省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县(市、区)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设施建设达到100%,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规范办馆,如桥梁、地质等博物馆。
专栏4: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1.省级文化设施示范工程:建成多彩贵州文化艺术中心和北京路影剧院改扩建工程,争取立项贵州大剧院(省级)、贵州省文化馆异地扩建、贵州非遗馆建设,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的普及型中小型艺术表演设施。
2.市级“四馆”文化设施普及工程:完善提升市级线上线下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重点完善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体系。
3.县级文化设施达标工程:引导支持开展未达标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文化设施达标。
4.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盘活已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加快数字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村史室、戏台等设施建设,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健全基本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第三节  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阅读服务、文艺演出、陈列展览、艺术培训服务,推行错时、延时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重点打造100个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文化示范点,持续深化安置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专栏5:文化惠民
1.“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制度,面向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公益文化单位定期下基层制度,面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基层群众开展总分馆服务、流动文化服务。
2.送文化服务下基层:推动经常性送演出、送培训、送图书、送辅导下乡和高雅艺术、剧目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3.多彩贵州文化云平台建设提升:基于5G技术,全面提升贵州文化云网络基础设施,加强文化数字化水平,完善提升文化服务功能。
第四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专业化运行、社会化参与。鼓励各地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建立公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智慧图书馆建设。整合现有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资源的开放利用。按照总分馆制和提供流动文化服务,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共享,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倡导全民阅读,加快推进“书香贵州”建设,打造“多彩贵州、书香高原”全民阅读品牌,建设一批城市主题书房,提升为特殊群体服务的能力。支持学校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素质教育。
专栏6:文化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1.数字文化建设计划:建成数字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全面融合发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将整合后的优秀数字文化资源传递到基层,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容易获取、便于使用、体验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建成数字文化馆,统筹推进全省数字文化馆工作,统一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公共文化大数据平台,完善资源存储和供给体系。
2.总分馆建设计划:鼓励县(市、区)级改扩建图书馆、文化馆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推动文化资源共享,开展总分馆服务和流动下乡服务,提升乡村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
3.乡村振兴阅读推广计划: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能,以文化振兴乡村为工作重心,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素养,加快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局面,促进“书香贵州”建设。
第六章  培育“黔系”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塑造文化产业品牌,推动贵州文化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突出贵州地域文化特色,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建立富有创意、竞争力强、效益突出的黔系列文化产业体系。加强与长江沿线省份,川、滇、藏和渝等省域区域合作,参与构建长江文化产业带和西南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带。
第一节  大力培育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培育“贵银”文化产业集群。以多彩贵州“贵银”公共品牌培育为引领,以“贵银”集团公司为引领,依托贵州本土文化元素,打造贵州对外交往首选礼品,推出材料为千足银的“银+”系列产品,着重开发银+水晶、银+玉、银+刺绣、银+黑砂陶、银+黄金、银+朱砂、银+竹、银+家居、银+服饰等纯银和“银+”贵州特色元素产品系列,逐步培育起银产业企业集群,延伸产业链。
繁荣“黔艺”文化演艺产业。发挥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引领作用,提升《多彩贵州风》等经典演艺品质,打造标志性文化演艺产品。挖掘利用多彩民族民间文艺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机构、民间艺人、民间演艺团体等地域影响力和资源基础,依托文化街区、文化场馆、博物馆等,推动建设一批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喜闻乐见的文化体验项目,构建特色鲜明民族民间文艺演出产品体系。结合乡村旅游和景区文化内涵提升需要,逐步实现各旅游景区、各民族城镇拥有一台特色演出剧目,培育一批民族文化特色演艺精品。推动重点旅游城市、中心城市探索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创编一批文艺演出精品。积极打造有竞争力、有实力的演艺实体,引导演出经纪、票务营销、信息咨询、市场评估等中介机构发展壮大,逐步拓展走向国内外市场的渠道。探索组建省内外剧院联盟、演艺院线、演艺联盟,推进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现演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做大“黔节”会展民族节庆业。继续办好“一节、两会、三周”,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酒博会、东盟(贵阳)“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交流周等论坛展会,提升黔中城市群旅游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支持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地培育打造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全国性会展城市,努力形成知名会展品牌。利用全省民族节庆众多的优势,把会展与民族节庆结合起来,以重大民族节庆为载体,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会展经济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加强会展广告方面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展览展示的服务水平。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依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及生态文化等为重点,开发基于VR/AR/MR的沉浸式数字消费产品,重点打造核心景区和特色民族文化为核心的文旅IP及文创产品。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发展“互联网+展陈”新模式,打造一批博物馆、美术馆数字化展示示范项目,开展虚拟讲解、艺术普及和交互体验等数字化服务,丰富云展览业态。加快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会展等行业数字化进程,提高动漫游戏、数字音乐、在线演出等文化品位和市场价值。建设一批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发展虚拟景区、全息互动投影、夜间光影秀等产品,开发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沉浸式演艺、娱乐体验项目,推动实施文化创意产品扶持计划和“互联网+”文化行动计划。
第二节  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利用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政策红利,依托贵阳、各市(州)中心城市点,加快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体现区域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推进黔西南民族文化产业园、贵州(凯里)民族民间工艺品交易基地、毕节大方古彝文化产业园、黔中国际屯堡文化生态园、正安吉他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工程,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加强园区业态升级和与城市协同发展,推进多彩贵州城、贵州文化广场等文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进三线文化主题园、荔波洪江艺术村、花溪板桥艺术村、乌当纸浆博物馆等特色文化村寨(社区)综合提升,推进安顺布依族48寨、肇兴侗寨、西江苗寨等民族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民族文化产业村寨。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富有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整合资源、聚合资本、融合产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国有文化企业。鼓励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股改上市,打造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积极引进5个以上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带动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扶持发展一批中小微文化企业和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演艺经纪、评估鉴定、推介咨询等各类文化创意中介服务机构,支持网络票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专业服务企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3家以上产值超过百亿的文化企业,上市企业达到2家以上。
第四节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平台
推动健全文化企业征信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健全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建设文化金融合作项目,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广应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推动建立文化创意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开展文化创新研究。深入实施文学、戏剧、动漫等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专栏7:文化产业重大工程
文化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推动贵阳数字内容产业园、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园区、兴义文化艺术中心、贵州修文中国阳明文化园、贵州(凯里)民族民间工艺品交易基地、毕节大方古彝文化产业园、织金宝桢文化产业园、黔中国际屯堡文化生态园、正安吉他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文化产业品牌创建工程。做大做强“多彩贵州”品牌,支持推出多彩贵州贵银、多彩贵州康养、多彩贵州文旅综合体、多彩贵州新媒体等“多彩贵州”系列品牌。提升推出一批民族歌舞、工艺美术、节庆会展、戏剧、影视、文创、动漫等领域文化行业品牌。提升推出一批蜡染、银饰、刺绣、服饰、漆器等特色产品品牌。
第七章  完善提升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支撑体系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让公众和游客更加满意为导向,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构建高品质、人性化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完善旅游交通服务网
优化提升全域综合交通网。围绕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以延长旅游停留时间,增加过境消费为目标,加快形成空铁陆水无缝对接的快旅交通网。加强干线公路至景区旅游公路交通建设,开拓旅游专线与旅游公交。推进渝黔高铁、贵南高铁、贵兴高铁等建成和通车,形成全省“三环八射”城际铁路,实现各市(州)行政中心全覆盖。优化国际航线的补贴政策,推动增开和加密国际航线,形成旅游环线。推进旅游航道工程建设,提升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通航能力,加快推进荔波樟江、铜仁锦江、清水江下司至龙里等旅游航运建设。
推进构建快进慢游全域慢游网。以旅游城市为依托,突出城市休闲绿道建设,利用“村村通”“组组通”大力开展乡村旅游。推动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景区和山区建设绿色索道、生态索道。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公路改造为观光旅游公路,推动旅游景点互联互通,加快桥梁观光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建设。
提升自驾车服务体系。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沿途旅游交通标识牌。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公路沿途特色村镇、加油站等建设自驾车旅游型服务区,推进建立以汽车营地和房车小镇为主要载体营地体系。发展旅游汽车租赁产业,提供电子预约租车、送车上门、异地还车、汽车救援等服务。
创新山地特色旅游交通体系。着力发展热气球、山地骑行、山地摩托车、山地越野、滑翔翼、直升机、水上飞机、溜索、滑道、地轨缆车、桥梁、登山步道、徒步道、森林小径、花海小径等山地特色交通,努力实现立体交通游。
第二节  构建智慧管理服务体系
推进游客智慧服务系统建设。持续推进“大数据+全域智慧旅游”建设,完善提升“一码游贵州”平台,实现预约、错峰、限量常态化。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提高产品服务、企业治理智慧化程度。
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数据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智慧旅游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加快构建多层次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一批智慧景区、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纳入国家“新基建”投资重点项目,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个旅游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标杆项目。
提升文化和旅游智慧化水平。制定出台贵州省智慧景区建设综合评价标准,完成全域旅游数字化升级项目建设。鼓励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开展数字化产品建设和服务完善旅游景区(点)通信信息基础设施,推动5G网络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深度覆盖、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核心区覆盖、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实现信号覆盖。加强旅游景区的游客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地带监控设施建设。重点扶持12家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旅游景区试点。
推进新技术与文旅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强化自主创新,集合优势资源,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短视频、直播、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等手段创新文旅消费方式,促进线上线下相结合发展。推动区块链、物联网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通创新链、应用链、价值链,重点推动区块链在全域旅游平台的场景。
第三节  构建便捷的旅游服务网
围绕区域中心城市、省交界城市、重点旅游县和旅游区,建设以贵阳为中心的三级游客集散中心体系。推进龙洞堡机场和多彩贵州城、贵阳火车北站和东站、遵义、安顺、凯里、六盘水、毕节、都匀、兴义、铜仁等12个一级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推进花溪区、息烽县、六枝特区、盘州市、赤水市、威宁县、玉屏县、荔波县、雷山县、绥阳县、百里杜鹃管理区等二级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推进开阳、修文、清镇等三级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在机场、高铁站、公交枢纽、商业集中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新建、改建一批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在旅游村镇、景区、度假区、风景道、绿道等建设一批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景区、文化、餐饮、住宿、购物、交通等综合咨询服务。到2025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新建改扩建游客服务中心50个以上,停车场300个以上。加强旅游厕所的精品化设计、标准化施工,推进旅游厕所规范化建设,全省旅游景区、旅游通道沿线、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点、休闲步行街区等场所的旅游厕所全部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到2025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新建改扩建示范旅游厕所450座以上。
第四节  提升旅游保障要素保障
打造多样化旅游住宿体系。着力提升旅游星级饭店质量,鼓励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和景区周边乡村建设特色客栈、民宿、度假村。推动旅游住宿从传统星级酒店为主向多元化、个性化、非标住宿业态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品牌,提升高档酒店服务管理水平。支持发展经济型酒店,大力发展主题酒店、养生度假酒店、生态庄园酒店、帐篷酒店等特色旅游住宿。整合特色民居、城市公寓等存量资源,开发多种类型、不同档次的精品民宿。开展名优名品酒店评比。实现经营性住宿单位床位数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全省达到五星级标准的酒店50家以上,实现五星级酒店市(州)全覆盖。
 开发推出“黔菜”标准和体系。制定实施黔菜标准体系、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推广“黔菜”餐饮品牌,推进传承创新,培育“黔菜”餐饮名店,支持品牌连锁经营,形成“黔菜”名店和菜品体系。拓展旅游“黔菜”品牌推广渠道,打造一批高品质中西餐餐厅。到2025年,全省打造100家“黔菜”餐饮名店,推出300个以上“生态黔菜”菜品标准。
培育专业化旅游代理企业。着力培育本省旅行社,引进国内外著名旅行社,提高旅行社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行旅行社、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旅游组织和导游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做大做强旅游包车业务,推动旅游车队发展。
丰富旅游演艺产品和娱乐活动。加强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推出一批舞台演艺精品,开发一批非遗展演与体验项目,培育一批知名民族节庆品牌。加强重点旅游城镇、特色旅游街区、小型剧场、主题游乐园等项目建设,加强旅游城市休闲空间建设。
推进“黔礼”特色旅游商品。强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增强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研发能力,实施旅游商品贵州化、品牌化行动,制定实施旅游商品标准。以“贵银”“苗绣”为引领打造一批具有地域标志、民族特色旅游生产示范基地和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支持民族工艺品做大做强,制定实施贵州旅游商品基地规范与评价标准。支持各地建设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购物示范街区。健全完善旅游服务场所线上线下产品联动体系。探索快速提货和直接快寄到家服务模式,推动贵州旅游商品进机场、景区、酒店等“八进”工作。到2025年,全省培育100家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购物示范街区,新增50家规上旅游商品企业。
第八章  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
更加注重投入产出效益,树牢质量效益意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完善旅游产业规划和政策,扩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推进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业态升级行动、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盘活闲置低效项目攻坚行动,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创新旅游业发展新业态、消费模式,全面推进旅游产业化进程,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第一节  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和涉旅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景区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吸引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积极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和涉旅国有企业改革。
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强旅游企业。聚焦旅游重点领域和新业态,分类梳理清单,找准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精准上门招商。推进我省与相关单位签署的涉旅重大战略合作协议清单化、项目化落实,支持涉旅企业在黔拓展业务、扩大投资、设立子公司。到2025年,全省引进涉旅优强企业100家以上。
培育扶持本土旅游市场主体。催生更多经营主体进入旅游市场,支持涉旅小微企业做精、做特、做优、做新,支持本土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四转一上”工程(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企上网)。充分发挥省属国有旅游企业的行业带动作用,支持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到2025年,全省规上(限上)旅游企业超过4000家,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旅游企业超过100家,力争主板上市旅游企业达到3家以上。
第二节  实施旅游业态升级行动
推进精品景区建设提升。实施200个精品景区提质扩容工程。以盘活闲置低效项目攻坚行动为基础,大力推进现有景区加强景点增加、线路优化、业态丰富、设施更新、环境整治、服务提升,效益增加,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全省累计开展200个景区提质扩容、开展100个高质量旅游精品景区建设提升。
持续推进高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创建。大力推进各类自然文化资源、旅游综合体、城市公园、矿山公园、地质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创建国家高A级旅游景区。推动现有A级旅游景区整体升级,加强景区监管复核,实现有进有出常态化管理。推进黄果树瀑布景区、小七孔景区、赤水丹霞旅游区创建世界级旅游景区,推进织金洞、西江千户苗寨、兴义万峰林等创建5A级旅游景区。推进天河潭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新打造一批标杆型智慧旅游景区。提升以5A级旅游景区为基础的数字化水平,支持一批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建设,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旅游产品。到2025年,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智慧旅游景区。
打造一批旅游目的地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制定实施旅游目的地城市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南),分类策划包装一批组合型旅游线路,推动全省机场之间实现环线飞,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产品和业态结合起来,构建多级旅游目的地体系。加强国际航线的培育,着力增加海外航点,积极发展洲际航线,为入境游客提供交通便利。到2025年,以市、县为单位,建成15个以上旅游目的地城市。
打造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深度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和传统,引入创新创意元素,打破食、商、旅、文、体等消费边界,依托城市休闲公园、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城市综合体以及城市文体广场等,开发一批富有创意的文旅优质项目和产品,培育具有城市个性的文化休闲品牌,培育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贵阳市、八个市(州)中心城市、以及花溪区、盘州市、江口县、百里杜鹃旅游区、兴义市、雷山县、黎平县、镇远县、荔波县等建成旅游休闲城市,推动各市(州)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个以上夜间购物、特色餐饮、文体娱乐、演艺体验、观光旅游五位一体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培育景区带动型文旅产业集聚区。依托大流量高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城市环城游憩带、乡村旅游地等,充分释放景区流量外溢效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核心景区+中心城镇+特色乡村+休闲度假设施群+休闲廊道的深度融合,打造集休闲度假、观光旅游、购物娱乐、文化体验、康养健身等为主要功能的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好、综合性强复合性产业集聚区,引导旅游景区集群化、全域化、休闲化、产业化发展。

专栏8:重点培育13个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
贵阳市青岩古镇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遵义赤水丹霞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遵义市茅台镇酱酒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六盘水钟山城市休闲产业集聚区、六盘水市盘州凉都避暑康养产业集聚区、安顺市生态文化产业集聚区、毕节市百里杜鹃旅游产业集聚区、铜仁市环梵净山-锦江旅游产业集聚区、黔东南州环雷公山旅游产业集聚区、黔东南州镇远古城旅游产业集聚区、黔南州中国天眼科普研学旅游产业集聚区、黔南州荔波旅游产业集聚区、黔西南州兴义万峰林旅游产业集聚区。
建设旅居康养旅游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生态人文资源、医疗保健资源优势,重点依托贵阳、六盘水、安顺、铜仁等重点旅游城市,大力推进城市康养社区建设。依托中心城市和重点景区,建立集医疗、养生、养情、养心、休闲功能一体化康养小镇。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异地扶贫搬迁、自然村合并等政策,实施乡村生态康养示范工程,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农业创意、田园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为一体的康养民族村寨。重点发展康养旅游、候鸟式养老、保健品开发、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业态,配套相关服务机构和设施,打造一批融健身休闲、医疗养生、旅居养老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带动力强,康养基地和康养示范区。
探索建立“链长制”管理机制。针对长期以来龙头景区旅游者停留时间短、消费水平低、价值链条短、附加值低、龙头企业弱等问题,按照加强项目固链、实施龙头企业引链、突出产品业态延链、加强数字强链、突破人才兴链、强化金融活链、推进品牌塑链的集聚区产业链要求培育。充分调动集聚区相关利益主体积极性,探索“管委会+公司”“政区合一+公司”模式,对条件成熟的集聚区实行纯公司化模式,提高集聚区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
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发展平台机制。围绕产业集聚区发展所需金融、数据、交易、宣传等共性关键服务,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产业发展的要素支撑,培育集聚区多元融合主体,探索建立“链长制”园区管理机制,培育龙头产业和骨干企业,激发中小微企业融合发展活力。
 第三节  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依法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贵州省旅游条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贵州省全域旅游促进办法(暂定名)》《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等地方性规范,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检查督导和暗访力度,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管,制定在线旅游企业管理和检查制度,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更加注重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导向,持续打造“满意旅游”品牌,按照“六心”要求,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出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推广和培训,将服务质量教育纳入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对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考核评比;持续开展星级饭店复核;出台旅行社等级评定相关办法细则,规范旅行社经营,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从业人员培训。
推进“文明旅游”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持续推进“六心”行动。开展文明旅游示范点创建,加大对旅游品牌等级复核,加强对旅游服务场所的督导检查。制定实施系列山地特色旅游标准。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整治旅游不文明顽疾陋习,建立文明旅游红黑名单制度。在全省旅游饭店普及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倡导游客文明饮食、健康饮食。鼓励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创作与播出,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在景区公共场所建立旅游志愿者队伍和文明旅游监督岗。到2025年,全省制定实施山地旅游地方标准25个以上,创建各级“青年文明号”旅游服务集体50个以上。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文化和旅游黑名单管理办法,推进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警示机制和红黑榜信用体系制度;持续用力抓好文化旅游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升级建设,以文化信用信息平台为蓝本,充实完善旅游相关内容,实现对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监管。推进“贵在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景区、旅行社、住宿、文化企业等文化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实现涉旅企业诚信公开、透明,逐步解决旅游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持续推动失信文化和旅游企业等经营主体和个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进行管理,实现失信联合惩戒。
健全管理服务标准。加快标准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加强对星级饭店、乡村客栈及民宿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旅游酒店完善设施设备,持续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强化针对旅游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违法经营专项检查,提升旅游餐饮服务品质。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促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与游客满意度测评相互融合,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重点制定推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规范和质量服务标准,提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覆盖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宣传和推广培训,开展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工作,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修订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经营户)三个省级标准,修改和完善《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经营户(农家乐)、客栈质量评定管理办法》等乡村旅游系列标准,持续做好乡村旅游相关标准的宣传和评定工作。
专栏9: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工程
1.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基础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推进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警示机制和红黑榜信用体系制度。
2.数字化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工程: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综合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技术监管平台工程:建立全省统一、省市县分级管理的上网服务场所技术监管平台,规范上网服务场所经营行为。
4.文化市场产品推介平台建设工程:建设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服务推介平台,扶持特色艺术品、旅游演出和农村演出等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审批、政府市场服务及监管数字平台。
第四节  实施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攻坚行动
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大调研,摸清各地停工、停业和低效旅游项目情况,对其开展投资效益评估,并分类建立清单,建立台账,实行办结销号,跟踪落实。
推动停工项目盘活。对只差少量资金就可以投运的项目,通过基金撬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注入等方式,尽快建成投入运营。对现有项目实施主体难以继续投入建设的项目,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转让处置,引进实力强的投资者进行后续开发。对部分没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有序关停,通过其他方式处置资产、债务。3年内完成此类旅游项目盘活工作。
推动停业和低效项目提升。对规划设计不合理的项目,指导提升规划,优化线路设计,合理增设经营业态,通过增强项目核心吸引力盘活。对现经营不好的项目,将经营权进行剥离,引进经营性市场主体委托经营管理或职业经理人,全面拓展市场,增加流量,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项目质效。3年内完成此类旅游项目提升工作。
推动违规旅游项目处置。对涉及生态环保红线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并完成整改。3年内全面完成此类旅游项目处置工作。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化、精细化、专业化,做好项目策划、推介,推出一批旅游新项目新产品新业态。充分利用省内外重大活动和展会平台开展产业精准招商,持续开展央企招商、东西部协作招商和重点民营企业招商,重点引进投资类、运营类、开发类优强市场主体参与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累计完成旅游投资5000亿元以上。
 第五节  推进乡村旅游有序发展
丰富提升乡村业态产品。深入挖掘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生态、气候、自然、文化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业态丰富、设施完善、服务提升、管理提高,提升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把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成景区、景点的“缓冲区”“蓄水池”,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有步骤推进部分非遗集中村落、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开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并依托全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乡村旅游与文化、农业、林业等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产品,丰富乡村旅游产业内涵。强化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着力打造四季可游的乡村旅游业态。支持有条件的村寨按景区化打造。遴选一批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研学基地,持续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定,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品牌。
引导乡村旅游产业集群集聚。按照“乡村旅游目的地+村寨+经营户”相结合的思路,分类打造月亮山一都柳江、环雷公山、环梵净山、赤水河、荔波、平塘、兴义、高峰山-云漫湖八大乡村休闲度假区,形成引领和支撑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
建设10条乡村旅游产业带。引导乡村景区化建设、集聚化发展、标准化管理、网络化营销,打造一批资源驱动型、景区带动型、交通辐射型、资本打造型、文化创意型等不同模式的乡村旅游连片开发产业带,培育一批民宿村、银匠村、刺绣村、艺术村、美食村,重点打造大娄山-赤水河-芙蓉江、苗岭—清水江、月亮山一都柳江、云台山-㵲阳河、梵净山-太平河-锦江、乌蒙山-北盘江、南盘江-红水河、千里乌江、峰林田园、长征文化10条乡村旅游带。
大力推进民宿发展。把民宿作为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编制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民宿发展支持政策和指导意见,制定民宿相关标准,促进民宿健康快速发展,培育本地民宿品牌企业。加强招商引资引智,引进打造一批产品建设好、服务质量好、市场评价好、带动作用好、示范意义好的民宿,推动民宿集团、集群化发展。收集整理贵州民宿文化和符号,突出山地、红色内涵,强化引导和宣传推广,塑造贵州民宿区域品牌。
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鼓励A级景区带动周边村寨发展乡村旅游,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类型的旅游乡村振兴治理模式。创新乡村营收新模式,构建主客共享的新型乡村社会发展模式,探索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特色旅游乡村治理模式。优化乡村旅游产业链建设和专业化分工,提高乡村旅游组织化程度。引入公司化经营管理和营销方式,推动形成有效的现代乡村旅游运行模式。
提升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快速交通干道、区域中心城市、重点旅游景区等到乡村旅游区(村寨)的旅游道路,疏通乡村旅游区(村寨)“断头路”;建设乡村旅游区(村寨)风景道、骑行道等道路和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完善乡村旅游区(村寨)水、电、讯等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旅游经营点(户)厕所、厨房等达标提升。结合实际在乡村旅游区(村寨)建设一批满足需求的旅游厕所。出台《山地乡村旅游游客服务中心规范》标准,推动建设一批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健全的山地乡村旅游游客服务中心。推动5G、电子游览地图、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覆盖。
实施乡村民族文化传承行动。发挥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乡村文化治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工作。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力度,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设提升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完善提升一批传统民居、传统街区、传统村落,评选一批民俗文化和民俗工艺传承人。利用传统民族节庆或民俗节日,开展文化活动。加强历史文化网上传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历史文化网上展播平台。
实施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依托文化旅游特色资源,推进脱贫地区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加大脱贫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引资引智力度,转变脱贫地区开发模式、提升开发效益。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县、脱贫地区资源禀赋好、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村寨创建A级景区。围绕贵州特色农业产品推进旅游商品研发,推动旅游商品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实施乡村文化旅游“后备箱”工程,带动农特产品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第六节  推进红色旅游发展
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按照国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要求,全面落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按照“一核一线两翼多点”体系架构,暨以遵义会议会址及周边文物为核心,以中央红军长征线路为主线,以红二、红六军团长征遗迹为两翼,纳入其它具有代表性的展示点,深入挖掘长征精神内涵,围绕红军长征在贵州重大历史事件,重点保护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
提升红色经典旅游景区、线路精品。大力推进提升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水平,整合周边自然生态、传统文化、特色乡村等旅游资源,提升完善革命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营造红色氛围,传承红色基因、丰富红色体验,形成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促进红色旅游与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拓展、文化创意等融合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第九章  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巩固优势叠加、双生共赢的良好局面。更加注重产业融合,深化“旅游+”“+旅游”,形成多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旅游供给从单一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康养、体验等多种业态转变。
第一节  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古镇名村景区化开发利用。加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遵义市老城、安顺古城等1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24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支持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中国传统村落旅游景区化提升,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和民族村寨景区。
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工程。推进非遗展示馆、体验基地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纳入重点旅游线路,推进建设100个非遗旅游景区、1000个非遗体验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文物遗址等融入旅游线路,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其打造成为知名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大力推进非遗进景区。依托全省文艺院团及经典作品资源,实现精品剧(节)目在黄果树、千户苗寨等热点旅游城市及景区驻场演艺。大力培育荔波小七孔、镇远古城等旅游演艺市场,逐步实现旅游旺季驻场演艺常态化。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培育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0家以上、争取创建国家级2家以上。
统筹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品牌共创工作。
第二节  推动多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发挥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拉动、催化和集成功能,大力推动“旅游+”“+旅游”,推动农旅、工旅、城旅、商旅、康旅、体旅、交旅、水旅等深度融合,深化与一二三产跨界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科普研学旅游,探索推进交通旅游,示范推进山地运动旅游,有序推进商务会展旅游,试点发展工业旅游,大力开发水利旅游,延长产业链,全面助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专栏10:推进文化旅游+产品融合
1.创新发展科普研学旅游:依托典型喀斯特景观、文物遗址遗迹、FAST等重大科技设施等,发展科普研学旅游产品,推动建立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2.试点推进桥梁旅游:依托杭瑞高速北盘江第一桥、鸭池河特大桥、清水河大桥、六广河特大桥、坝陵河特大桥等标志性桥梁,采取桥梁+停车点、桥梁+景区、桥梁+景区+服务区等方式协同开发,培育一批桥梁型旅游区。
3.示范推进山地体育旅游:以黔西南州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清镇国家级生态体育公园示范基地建设为龙头,推进黄果树极限探险、贵阳—贵安城市体育旅游区、凉都避暑—冰雪体育旅游区等重点体育旅游区建设,开发商务休闲运动、极限户外运动、徒步山水游、水上漂流等业态,办好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国际山地马拉松、山地英雄会、水上马拉松、极限运动会、国际滑翔伞公开赛及各类国际山地体育赛事,推出发现古驿道、重走长征路、体验徐霞客等系列徒步线路网,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到2025年,培育10家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推进建成30个以上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30个以上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4.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旅游:全面提升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等品牌国际影响力,大力培育贵州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贵州·遵义国际辣椒博览会、贵州(安顺)国际石材博览会、梵净山国际天然饮用水博览会、藏羌彝走廊·彝族文化产业博览会、毕节试验区·乌蒙山农特产品交易会等区域特色旅游品牌。结合特色产品培育和城镇化要求,统筹会展场馆布局,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增设进出口岸以及推进免签免税试点等措施,完善会展中心综合配套服务,推动会展业集聚发展,力争把贵州省建设成西南地区重要的会展中心。
5.创新发展工业旅游:大力发展苗族、布依族、彝族服饰和手工艺品、水城农民画、竹编、竹雕等技艺产品,构建文创大师—工作室—民间作坊—特色文创村落等文创产业与体验旅游。创新设计具有贵州特色的文化创意旅游商品,推动建设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开发茶饮料、保健品等系列旅游产品,培育一批轻工业旅游产业园区。加强务川、万山、盘州工业遗址公园、湄潭茶工业遗址及三线工业生产地保护利用。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结合旅游交通服务网络构建,加快发展以演艺、公共文化、房车、索道、小火车、观光车、山地户外运动装备等为主的文化和旅游装备产业,重点支持六盘水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将六盘水市打造成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6.有序开发水利旅游:依托乌江水道,推动实施旅游航运工程建设,开发水上旅游产品,增加旅游专用港口码头,开辟观光航道,发展水上飞机、水上侗歌、水上主题娱乐等旅游产品,做活水文章,做足水产品,加强旅游与水利的融合发展。创建一批水利旅游风景区。
第三节  实现文旅康养重点突破
培育康养旅游产品业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发挥贵州自然养生资源独特、健康养生文化底蕴深厚等优势,以休闲养生、运动健身、康复保健、健康养老等业态为重点,积极构建大健康全产业链,培育高水平综合健康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加快贵阳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发展独具特色、主业突出、融合联动的康养产业体系,重点建设黔中综合健康养生圈、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打造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实现贵州省康养旅游的重点突破。
专栏11:重点发展康养业态
1.优先发展避暑康养旅游:以贵阳、安顺、六盘水、毕节、遵义等旅游城市康养社区规划建设和城市民宿建设为重点,深度开发核心景区周边特色民族村寨,拓展休闲避暑功能,规划建设个性化、差异化的避暑项目,培育集度假休闲、游憩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俗、生态农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休闲避暑康养产品。
2.有序推进温泉康养产业:加强开阳白马峪温泉、修文峰泰森林温泉康养中心、息烽温泉、黔贵六广温泉、滨水温泉小镇、枫香温泉、水晶温泉、石阡夜郎古泉、石阡中坝温泉、九天温泉、盘州刘官胜境温泉、六枝廻龙溪温泉、六枝龙井温泉盘州娘娘山温泉等温泉开发建设和产品转型升级,推进医疗护理、养生保健、康复疗养深度融合,打造以温泉养生、温泉会议、温泉酒店和温泉地产等产品业态,推动温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争取主管部门切实解决办理矿权等合法性手续问题,盘活停工项目,实施100个温泉旅游重点项目工程,打造15个省级温泉旅游度假地,加快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温泉保健疗养品牌,推进“温泉省”建设。
3.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立足贵州中草药资源优势,推进贵阳、铜仁、遵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推动清镇市医养结合康养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贵矿阿默医养综合体、桐梓县枕泉翠谷森林康养中心、安顺市荣军医养基地、龙里县龙溪湖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推进集中医药科研创新孵化、中医药高品质康养、中医药对外交流为一体的省级中医药服务综合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康养旅游项目30个,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省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企业8个。
4.探索推进健康养老旅游:推进贵安康养文旅国际城、黔北康养园(楚米分园)、多彩阳光医养中心、仁康养小镇项目、中铁我山康养小镇、麻江乌羊麻养老休闲综合服务基地、安顺黄果树路游康养基地等项目建设。发挥独特的气候、生态、文化与旅游资源优势,依托重点旅游城市,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保健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侯鸟养老旅游等新业态,重点推进乡村旅居、酒店公寓、异地养老社区、旅居养老、运动旅居养老、医疗康体旅居养老等,建成一批休闲养生度假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知名品牌,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形成养老与旅游服务链和产业链,吸引更多老年群体到贵州旅居养老、健康养老、休闲度假,到2025年,建设50个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
    5.打造绿色有机食品旅游商品品牌:围绕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建设一批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及良种繁育基地,扩大三品一标种植规模,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大力打造茶叶、刺梨、薏仁、山药、火龙果、花椒、核桃、茶油、晒醋、石斛、虫茶、蓝莓、食用菌等特色食品品牌。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天麻、石斛、金银花、刺梨、薏苡等药食两用药材,研发中成药新产品、食疗保健品、食物营养品、医药中间体、美容化妆品等,扩宽中药材价值利用空间,打造一批绿色健康有机食品类旅游商品品牌。
做好试点示范。开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认证。加快培育一批康养新兴业态,推动健康养老产业集群、中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健康旅游基地、体育健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全国产业集群和优势品牌。
第四节  释放“流光溢彩夜贵州”消费潜力
大力推进发展夜经济。围绕夜景、夜秀、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等内容和业态,打造一批具备吃住行游购娱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经济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文化旅游活动。以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古镇、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军街1935红色文化街区、赤水市丙安古镇、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古镇、安顺市西秀区山里江南景区、毕节市七星关区同心文化旅游景区、铜仁市万山区金街、黔东南州丹寨万达小镇、镇远古城、黔南州荔波古镇、兴义市乡村农副产品集市为重点,鼓励各市(州)、重要旅游县(市、区)加强美食街区改造提升,打造夜间文旅地标,升级夜间文旅商圈,培育夜间文旅生活圈,建设夜间经济聚集区。鼓励各级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动完善夜间照明等设施,健全相关安全措施,开发夜间游览路线和项目。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提升城市灯光秀形式内涵。打造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高地。到2025年,全省重点打造10个以上省级、30个以上市级“流光溢彩夜贵州”示范项目。
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推进支持贵阳、遵义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并申报示范城市,积极培育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化旅游消费质量及水平。到2025年,全省培育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2个,培育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家以上。
大力激活文旅消费。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地区、单位试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鼓励推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完善假日旅游服务保障,促进假日经济发展。 推动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鼓励文化旅游消费。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
第十章  推进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交流与合作
更加注重品牌影响带动,深化文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完善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依托独特资源禀赋,集中力量打造避暑度假、观光休闲、文化体验、温泉康养等特色品牌,提高贵州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软实力,全面提升“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品牌影响力和传播度,讲好贵州故事。
第一节  加强 “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品牌体系培育
做强“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品牌。全面提升“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深入挖掘和传承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全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促进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树立“生态贵州、人文贵州、开放贵州、健康贵州、好客贵州”的新形象。
做亮地方特色系列品牌。依托独特资源禀赋,集中力量打造避暑度假、观光休闲、文化体验、温泉康养等特色品牌,积极塑造与宣传推广各市(州)特色旅游形象,打造多个城市旅游目的地品牌齐头并进的格局,重点推广“爽爽贵阳”“红色圣地・醉美遵义”“康养胜地・中国凉都”“康养福地・瀑乡安顺”“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梵天净土・桃源铜仁”“民族原生态・锦绣黔东南”“绿博黔南・康养之州”“绝美喀斯特・康养黔西南”等区域性文化和旅游子品牌形象。
第二节  加强国内市场精准营销
激活省内文化旅游市场。策划开展“贵客黔行”主题宣传活动,重点推荐红色游、科普游、养生游、减压游、美食游、文化游、风物游、田园游、城市游、乡愁游10大主题,100条精品旅游线路,建立健全以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为主导的长效惠民机制。
巩固提升传统旅游市场。重点围绕港澳、成渝双城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京津冀和周边省区等重点旅游市场,开发贵州山地避暑养生、温泉旅游、喀斯特山水观光、民族特色文化体验等山地旅游产品,出台包机和专列的入黔奖励政策,深耕核心旅游市场。
积极开拓远程旅游市场。重点围绕沪昆、成贵、贵广高铁沿线市场,开通百辆旅游高铁专列,策划高铁旅游线路。增设贵州旅游在武汉、长沙、桂林、成都等城市的推广中心,鼓励省内旅游企业与武汉、长沙、桂林等各地旅行商深度合作,互设分支机构、互推旅游线路,把更多游客吸引到贵州。
第三节  有序开发入境旅游市场
突破入境旅游市场。依托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文化和旅游周等国际交流平台,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拓展跨境旅游合作领域,拓展日韩、东南亚、欧美等高端客源市场,努力培育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促进入境旅游持续稳定增长。
拓展入境市场营销路径。继续执行好与文化和旅游部部省对口合作计划,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国家级外宣平台,加强海外营销中心布局,力争年新增5家海外贵州文化旅游营销中心。加强与入境旅游热点城市及旅行社合作,共同推出精品入境旅游线路。
第四节  搭建旅游市场营销矩阵
创新传统营销方式。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宣传直报员机制,建立与报刊、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省内外媒体联动机制。推出以贵州总体形象加上九个市(州)的旅游海报,实现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自媒体平台全覆盖推广。
突出新媒体营销。谋划贵州自由行主题产品以及贵州旅游全攻略等内容,加强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以及OTA平台合作对接,与三大通讯运营商合作向省外游客发送进入贵州旅游欢迎短信,强化旅游氛围营造,贵州文化旅游形象及产品。
实施高铁(飞机)营销。充分发挥高铁对旅游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做好联程产品设计和旅游氛围营造,着力打造3小时高铁旅游圈,开展“高铁游贵州”、“周末游贵州”等航旅一体旅游产品,开展“自驾出行·游遍贵州”等主题活动。继续推行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奖励政策,推出“航空+景区”、“高铁+景区”的打包优惠和自驾游优惠政策,让立体交通网络转化为文化旅游发展红利。
加强市场整合营销。统筹指导各市(州)整合酒店住房、特色餐饮、特色娱乐、周边景点等形成文化旅游产品包,突出“产品包”营销。指导各市(州)针对中老年群体、自驾游客等不同人群,制作个性化宣传手册及消费手册,提供一站式消费指南。加强对传统客源市场、对口帮扶城市和新兴市场围绕全季节体验做好推介工作,打造全季旅游目的地。持续开展客源地文化旅游宣传进著名高校、进知名企业、进高端商场、进高档社区等“四进”活动,使贵州文化旅游产品、宣传视频、图文等广告融入主要客源地市场百姓生活空间。
加大文化节庆活动营销。强化全省旅发大会平台牵引作用,强化主题宣传,推进现场观摩、文化旅游商品展、多彩贵州美食汇、成为“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重要抓手。创新文艺展演、非遗展示、旅游展销“三合一”推介模式,结合“多彩贵州艺术节”创新民俗文化旅游产品营销。紧抓全省经济、社会及对外交流活动中的重大事件,依托各类特色节庆节事、展会论坛、推介会及热门体育赛事、影视节目等进行旅游宣传。
第五节  加强区域内外交流合作
深化省内文化和旅游协作。围绕核心景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100条精品旅游线路,探索建立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体制,着力加强景区、集聚区区域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客源整体互动、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合作,积极推动建设跨行政区的旅游市场营销联盟,实现产业布局一体化、市场营销一体化、服务体系一体化。
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国际山地旅游联盟,长江旅游推广联盟、武陵山旅游联盟、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联盟、红色旅游联盟等跨区域合作平台优势,加强与联盟成员之间的区域互动与合作,推动实现区域旅游组织一体化、旅游管理一体化、旅游市场一体化、旅游协调一体化,加快融入区域性旅游圈或旅游带发展。依托渝贵铁路公交化运营,建设黔北渝南沿边生态旅游度假带。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加快开通一批贵州与港澳间的旅游直通车,实现与广东、福建、云南、广西等省市互动。促进与湖南、湖北、重庆旅游合作,共同规划开发武陵山旅游发展,联合重庆、四川推动“西三角”避暑休闲旅游带建设。加快与云南乌蒙山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加快山地旅游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建立旅游合作长效机制,协作开拓康养旅游市场。
加强与“一带一路”的国际文化和旅游合作。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美术馆联盟、图书馆联盟、艺术节联盟、剧院联盟等联盟建设,创新文化和旅游国际合作交流渠道,争取利用驻外旅游办、中国文化中心等机构网站,加强海外宣传推广。积极吸引“一带一路”国际知名旅游企业落户贵州,力争合作发展有新突破。
第十一章  构建全域发展的新格局
嵌入城市功能,融入城乡发展,按照全景式规划、全季节体验、全产业发展、全方位服务、全社会参与、全区域管理理念,加快推进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加强空间组织秩序优化,提高空间运行效率,构建“一核引领、八区联动、五带串联、多极支撑”发展新格局,同步推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优化全域旅游格局
强化黔中城市群核心引领。依托黔中城市群规划建设,充分发挥黔中城市群贵阳(贵安)、安顺对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快构建贵阳和安顺“山地旅游+集散地+避暑度假”旅游功能区建设,建设成为全省文化和旅游业转型升级的主引擎、全国山地旅游业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新标杆。
推进八大旅游功能区差异化提升。按照差异化推进、分类指导原则,对接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核心城市和龙头景区引领作用,大力推动龙头景区提质扩容、转型升级,发挥龙头景区的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联动城市一体化发展,形成差异化的旅游目的地体系。重点推进遵义“长征红色文化+名酒文化”、六盘水“避暑康养+冰雪运动”、黔西南“户外运动+度假康养”、安顺黄果树-龙宫“生态观光+度假康养”转型升级。全力推进毕节“山地旅游+度假康养”、铜仁“山地旅游+温泉康养”旅游功能区拓展。加速推进黔东南“山地旅游+民族文化”、黔南“山地旅游+天文科普”的开发建设,加快发展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推动春夏秋冬四季旅游均衡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多极拉动的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
推进五大旅游带协调联动。遵循景观延续性、文化完整性和产业集聚性原则,依托全省交通网络,建设联通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特色民族村寨的旅游风景廊道,分段打造主题鲜明的旅游产业集聚区,整体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协调联动的旅游管理体系,打造擎动全省五大旅游带。依托仁怀、习水、赤水等酱香酒生产基地为核心,建设世界名酒文化旅游带;以平塘天眼、天坑、天桥为核心,建设国际天文科普旅游带。以乌江水道和乌江文化为纽带建设千里乌江休闲度假旅游带。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1+3+8”标志性工程和重大遗址重要节点为依托建设,打造红色文化旅游带。依托17个世居少数民族村寨核心景区,少数民族博物馆,民族自治州(县)保存完好及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村寨、中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为依托,建设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带。
培育多极旅游目的地体系。以贵阳及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为基础,以众多旅游特色小镇(民族村寨)、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为支撑,提升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以上的所在县(市、区)核心城市的休闲游憩功能和旅游集散功能,以完善目的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目的地服务质量、提高目的地友好程度为主要内容,以游客满意度和富民贡献度作为评价标准,推动旅游目的地建设。引导各类旅游目的地彰显特色、错位发展,建设多极旅游目的地体系。到2025年,以市、县为单位,建成15个以上旅游目的地城市。
专栏12:重点功能区
1.黔中城市群:依托黔中城市群规划建设,加快构建贵阳(贵安)、安顺“集散地+避暑度假”旅游主体功能区。借助强省会五年行动,以贵阳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强与遵义、安顺、六盘水、都匀和凯里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在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产品建设、产业培育以及保障政策等方面联动发展,实现区域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全面推进黄果树-龙宫生态旅游区、百里杜鹃-织金洞国际生态休闲旅游区、遵义会议会址-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青岩古镇—天河潭文化旅游创新区等世界级精品旅游区内部提质扩容、外部联动周边地区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酒博会、东盟(贵阳)“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交流周等论坛展会,提升黔中城市群旅游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黔中城市群对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建设成为全省文化和旅游业转型升级的主引擎、全国山地旅游业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新标杆。
2.遵义“长征红色文化+名酒文化”旅游功能区。发挥赤水丹霞世界自然遗产、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遵义会址红色文化、贵州茶文化、茅台镇酱酒产业等资源优势,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保护建设规划,推进建立国际著名红色旅游胜地和名酒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遵义段的建设。以推进桐梓乡村旅游为基础,联动湄潭、凤冈、余庆、绥阳和正安,打造以茶文化为主题的避暑康养、乡村旅游、度假旅游目的地。以务川和道真等为重点,打造仡佬族民族文化旅游带。以仁怀和习水为核心,推动名酒产业文化旅游发展和星级酒庄评定,加强茅台镇酒文化旅游集散地管理提升,建设新型复合型文旅融合示范区。
3.六盘水“避暑康养+冰雪运动”旅游功能区。发挥六盘水“中国凉都”品牌优势,依托绿色生态、夏季气候凉爽、冬季冰雪以及温泉、桥梁等优势资源,以满足游客避暑、康养、度假等休闲旅游需求,创新多元市场营销方式,建设国内著名避暑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南方滑雪健身旅游目的地。重点以梅花山、玉舍等滑雪场为依托,打造南方冬季滑雪休闲度假区。以建设城市休闲功能区为基础,加强梅花山景区等市区周边景区(点)改造提升,推动城市协同发展,加强区域协作,有效联动黄果树、织金洞等景区。提升野玉海国家级山地旅游度假区,乌蒙大草原景区体育旅游功能,建成旅游助推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的旅游示范样板。
4.安顺黄果树-龙宫“生态观光+度假康养”旅游功能区。依托黄果树、龙宫等世界级喀斯特观光资源,以国际化为导向,探索世界级旅游景区+国际旅游城市发展模式,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重点加快推进以安顺为主题避暑康养城市功能提升和康养社区建设。丰富提升旧州文旅小镇业态,推进以高荡为中心的布依族特色民族村寨和千里屯堡特色文化旅游等品牌建设,培育安顺旅游业发展的新增长极。 
5.黔西南“户外运动+度假康养”旅游功能区。发挥黔西南州万峰林、“二十四道拐”等资源优势,依托喀斯特山地资源,开发山地休闲产品新业态,重点打造国际一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和喀斯特地学研学基地。重点推进兴义和万峰林景城一体化进程,推进万峰林产业集聚区建设。持续提升国际山地旅游大会影响力,推动各类赛事活动常态化举办,构建国际标准的接待服务体系,打造世界级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和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大力挖掘历史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推动文化旅游、考古体验游、研学旅游加快发展。
6.毕节“山地旅游+度假康养”旅游功能区。依托百里杜鹃、织金洞等核心吸引物,优化百里杜鹃景区的旅游线路组织,丰富景区产品、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国际一流避暑旅游目的地。推动景区与周边县区发展,构建主题山地度假康养产品体系,建设藏羌彝民族文化和长征文化走廊,创建国家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观光度假康养旅游样板,助力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
7.铜仁“山地旅游+温泉康养”旅游功能区。发挥铜仁梵净山、锦江、石阡温泉等原生态资源和温泉资源优势,以环梵净山交通廊道、东西高速回廊、两江水道为载体,带动沿线江口、印江、松桃、石阡、思南、德江、沿河、江口、碧江、万山、玉屏等地发展,构建以千里乌江、百里锦江为核心的沿江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带。加强与张家界、凤凰古城等周边重点旅游景区的联动合作,构建世界级武陵山区黄金旅游大通道。以石阡、思南、沿河等温泉项目提升为突破,新建一批温泉康养项目,形成温泉康养龙头产品带动的温泉康养目的地。
8.黔东南“山地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功能区。发挥中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全国第一等资源优势,以千户苗寨、镇远古城、下司古镇、肇兴侗寨、丹寨万达小镇等特色民族文化景区为引领,完善凯里市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和集散功能,构建黔东南旅游集散中心,以黔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同步推进建设国际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
9.黔南“山地旅游+天文科普”旅游功能区。发挥黔南州天眼、天坑、古城等资源优势,加强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和平塘“中国天眼”、福泉古城、葛镜桥等核心景区的提质扩容,全面提升景区综合接待能力。打造国际生态和天文、历史文化、地质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推动文旅乡村振兴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魅力乡村。引导乡村旅游产业集群集聚,建设10条乡村旅游产业带,大力促进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发挥生态优势,挖掘民俗文化,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民族村寨型景区,鼓励乡村和民族地区开发非物质文化旅游商品和乡村民宿旅游项目,提升乡村旅游的就业吸纳能力和惠民富民能力。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项目。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的保护力度,维护乡村文化多样性,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三节  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全面提升城乡产业能级。把城乡文化建设和旅游产品业态提升,同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机衔接起来,以城带乡、以文化人,以旅兴业,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获得感,提升经济获得感。依托4A级以上旅游景区,按照旅游综合接待服务基地要求,大力推动景城一体化进程,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城乡文化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县域公共服务体系内外共享。
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绿色、人文城市,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文化和旅游的联动发展。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保留传统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打造城乡文化品牌,提升城乡文化品位,在城市更新、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预留文化和旅游空间。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夯实资源要素保障,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确保“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加强人才培育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造就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加强高校旅游相关专业建设,办好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鼓励支持省属高等院校兴办文化旅游专业,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创建更多文化旅游重点实验室,加强旅游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与知名旅游院校、著名旅游集团合作,重点引进一批会策划、懂经营、善营销的领军型、高层次旅游人才。夯实基层人才队伍,把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省各级相关培训规划,重点加强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研究规划、非遗传承、工艺美术、导游服务和乡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产品开发、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保护性开发、外语导游、红色文化导游、洞穴旅游、康养旅游等人才开发力度。推进实施“黔英文旅”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支持打造文化和旅游企业领军人才工作室,遴选培养优秀文化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到2025年,全省建立文化和旅游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50个以上。
第三节  完善支持政策
按照贵州省省以下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基层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资金。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文化旅游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竭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建设,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旅游投入机制。推动将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符合条件的康养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争取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提高出入境的便利度。推进航权开放,逐年增加国际直飞航点和航线数量,开通贵阳到北美、欧洲、澳洲等洲际国际航线。
第四节  完善投融资服务
更加注重市场化推动,深化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和旅游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国债、专债、省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等各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依靠市场机制筹措资金的多元化旅游投融资体系。推行PPP和股权投资模式,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集团。探索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争取国家对5A级旅游景区资产证券化政策。加大“金融+旅游”工作力度,金融机构、政府基金和各类融资平台要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积极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旅游企业续贷支持力度。 
第五节  强化用地保障
对省级以上重点重大旅游产业项目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落实;未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重大项目清单的旅游产业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各地要统筹安排使用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文旅项目,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不征收、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文旅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文旅项目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文旅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文化旅游经营。
第六节  加强安全能力建设
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全过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导向,加强对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的内容把关。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设施、项目、活动的安全监管。统筹疫情防控与文化和旅游发展,建立文化和旅游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督查机制,制定文化安全风险清单,有效化解危害文化安全的风险挑战。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规划、项目环评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七节  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体系,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全域旅游促进办法(暂定名)》《加快推进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实施方案(2021—2025)》和《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等。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和交易平台,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运用水平。
第八节  加强规划评估
各地区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要根据本规划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对规划确定的调控目标进行跟踪检查,纳入单位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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