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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1-19 社区 广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主要成效

1.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1起。与“十二五”同期相比,火灾亡人数同比下降69.4%,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2.法制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普宁市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督导方案》和《普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新业态、新领域消防治理要求。

3.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市政府每年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并组织考核,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地区实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各地、各部门建立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建立工作会商、联合执法、情况定期通报等机制。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广旅游体育等部门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应用社会消防管理平台,通过线上平台强化对各单位值班值守、防火巡查、设施维保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的实时管控,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和约谈问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火灾“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对亡人火灾逐起组织开展延伸调查,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增大,基层责任更加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理念深植于心,有效推动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4.消防安全环境全面优化

“十三五”时期,社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质的提升,火灾形势基本保持平稳,消防安全形势逐年向好,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每年部署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治理,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三合一”和“三小”场所等集中整治,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广旅游体育等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医院、文物等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累计推行27个专项行动,挂牌整治7个火灾高风险区域和15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效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针对普宁本地消防安全问题顽疾,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有效改善、标本兼治,全面落实降低火灾风险“四加一”整治措施(即推动“三小”场所、出租屋及其他居住类场所落实防火分隔、开设逃生口、安装联动式感烟报警器、配备防毒面罩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动相关部门、乡镇场街道网格员和公安局派出所等力量,抓住重点,深入开展“敲门行动”“突击夜查专项行动”“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电动车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活动,切实打通生命通道,提高单位场所抗御火灾风险能力,进一步健全基层火灾防控体系。

5.公共消防设施推进建设

“十三五”期间,推动社区和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581个,推行“防消一体化”和区域联防工作机制。每年量化消防规划、消防队站、消防力量、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建设任务,完成《普宁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5)》《普宁市洪阳镇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5)》和《普宁市里湖镇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5)》的编制实施,新增消火栓近900个,新购消防车辆26辆,器材1.4万余件(套)。

6.消防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初步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以各类灾害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11支,新增专职消防队员67名。组建了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队、水域救援队等专业队,全面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实战救援能力。成功处置甬莞(潮惠)高速揭阳段危化品运输车追尾事故并参与环境事件处理,成功处置“8.13”占陇镇居民住宅楼火灾(救出被困人员36人)、“5.23”高埔镇楼房火灾(救出被困人员8人)、“10.7”大坝镇铁山社会救助、防御台风“山竹”、“8.28”抗洪抢险等火灾和抢险救援任务。

7.消防宣教体系不断完善

建设开放消防主题公园、消防站、消防体验馆,着眼消防宣传全覆盖,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多元宣传,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每年定期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消防知识进军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推动消防安全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能力。采取集中约谈、专门培训等方式,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

“十三五”期间,组建了消防讲师团,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上万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近百万份,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显著提升。开通“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平台,粉丝共达到193.7万,累计发布提示信息上万条。普宁消防体验馆被省消防总队评为“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被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省科学技术厅命名为“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形势

1.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出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总体要求尚未完全实现,目前消防治理体系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不完全匹配。

政府领导方面,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抓消防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缺少消防安全“明白人”,职责落实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部门监督方面,消防执法改革后部门监管模式、监管重心、执法协作需要进一步磨合,消防综合监管作用发挥、与重点行业部门联合行动及现行法规之间的协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单位负责方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到位。公民参与方面,尚存在公民参与机制不健全、公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逃生自救能力低下等问题,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及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发挥不足。

2.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消防安全带来新挑战

全市火灾隐患存量大,加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带来的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不断凸显,整治难度大、防控压力大。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迎来新一轮的投资开发和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存量和新增的致灾因素叠加放大,如全市违章建筑、“三小”场所、“城中村”等历史遗留隐患存量多,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场所火灾风险突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日益突出,这些都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3.资源约束倒逼救援模式转型

目前,我市在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严重不足,且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消防救援机动力量紧缺。普宁市在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常住人口配比为0.165人/万人,远低于全省0.72人/万人的平均水平。此外,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平均每年出动近千次,人少事多,日益繁重的应急救援任务与编制实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建队标准不高,管理不严,保障不力,战斗力较弱。全市仍有12个乡镇场街道没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建成的16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中,9支营房不独立,3支营房面积小于国家标准50%,7支执勤人员少于国家标准50%。

4.社会消防安全治理的智能化程度不高

消防公共服务信息化配置与国家改革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整合,在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社会风险感知网尚未形成,线上线下基于消防综合大数据的态势感知体系有待提升;二是各部门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程度不高,对社会治理应用支撑能力不足;三是大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新体制、新平台、新应用尚未形成。

5.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仍有待加强

一是消防宣传工作缺少联动机制。消防宣传面对的对象包涵社会的各行各业,范围广、人数多,但多数单位、部门的认识还停留在消防宣传只是消防部门的工作。传统的消防宣传模式使农村人口、城市流动人口、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员生活工作的区域容易成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死角、盲角。二是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还不够完善和普及。目前,通过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购买服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还不够普及。因此,有必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根据群众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宣传内容、宣传方式,从而提高群众的接受程度。

第二节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为依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安全发展理念,遵循消防工作科学规律,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建队的根本方向。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

2.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常态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创造优质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立足国家对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普宁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全面优化消防体制机制建设,构建普宁特色的消防治理体系。

4.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定期分析评估消防安全态势。以风险特征为指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谋划破解制约消防工作长远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

5.坚持能力导向。构建以国家消防综合性救援队伍为核心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训练体系,强化队伍标准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6.坚持共治共享。立足国家、省、揭阳市和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协同,构建紧密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促进多元消防工作理念的融合创新,推动区域防灾协作建设。

(三)主要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健全和完善火灾防控、消防救援力量、消防基础设施、综合保障四大体系,全面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全面推动我市消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到2025年,我市抵御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亡人火灾和重大财产损失灾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适应新形势下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成建设,群众对消防安全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规划目标具体如下:

1.消防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有效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起数、火灾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火灾经济损失统计下降20%以上;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5以内;居民消防安全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

2.消防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大幅提升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消防救援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协同履责、基层精细优化落实、安全理念融入人心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新格局。消防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运行,基层消防管理网格构建坚强有力,火灾隐患整治精准高效,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3.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推动各建制镇及时编修消防专项规划,加强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消防水源、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明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消防规划内容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装备配备科学水平,加强消防信息保障建设,提升消防科技与信息化保障。

4.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

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建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专业训练演练,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协同应对能力。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机制能力有效形成,消防科技装备基本实现现代化。

5.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教育和家庭消防器材普及率进一步提高,社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参与消防安全防范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5分以上,重点人群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公民消防安全个人积分档案,实现全民培训全覆盖。



第二章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火灾风险治理体系

第一节  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对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构建科学严谨的考核运行体系,严格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完善考核通报、奖励、约谈机制。地方党委政府将消防救援机构纳入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定期研究解决消防救援工作及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实体化、常态化运行乡镇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推动建立行业部门人员轮值或“事业+雇员”专职工作机制,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场地、经费。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火灾警示通报、消防工作提醒约谈、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提升议事协调工作质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提交书面报告,研判火灾形势,研究针对性防控对策。按照规定实施重点行业、地区、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估。

落实部门条线监管责任。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法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严格审批。健全完善针对新型化工、新型建筑、新能源等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严格审批,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机构服务行业部门监管工作机制,实时提供技术支持,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制定实施针对性工作措施。住建、城管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重点针对工程建设、火灾调查、危化品、工矿商贸、消防产品等监管领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具体程序及内容,切实强化工作协同。

突出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火灾风险研判,确定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名单,深化推进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利用“粤商通”平台,开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备案功能,每年度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活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大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出台高层建筑、“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履职监管。2025年前,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率达100%。

第二节  强化火灾风险系统管控

定期研判薄弱环节。出台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相关规定,建立火灾风险研判机制。根据辖区特点,每月开展火灾风险研判,找准风险点、危险源,列出火灾防范重点单位、区域,实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火灾风险提示机制,运用好《揭阳市城市火险等级和预警规定(试行)》,建立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火灾风险精准防控能力。

常态化开展整治。树立“分区域评估分析、分地域设定整治目标、分类型制定整治标准”的专项整治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健全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分类型制定降低火灾风险技术措施,研究治理方法,组织集中整治。

专项整治重点区域。持续推动开展政府挂牌整治火灾高风险区域工作,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手段,每年定期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重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重点整治突出风险。针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结合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强消防隐患改造并优化安全防范对策措施。组织分析评估全市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新型商业、电动自行车存放等新材料新业态及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持续推进降低火灾风险“四加一”整治措施,进一步降低“小火亡人”火灾风险。

专栏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老旧小区“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精准治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现有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快与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的互通。

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针对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火灾隐患,结合城市旧改及建设,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促火灾隐患整改。2022年前,以乡镇场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乡村火灾防控基础升级: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结合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推进用火用电安全改造,降低火灾风险。持续开展城中村、小微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电动自行车存放突出隐患整治: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个社区、行政村、住宅区、城中村建设电动车集中充放点。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提升部门协同。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等具有行业领域监管职能的部门,分别建立健全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在建工地、宾馆酒店、民宿、医疗机构、商(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工厂仓库、物流仓储、文博建筑等火灾防范重点场所联合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治理。

加强专项治理。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按照“分区域评估分析、分地域设定整治目标、分类型制定整治标准”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围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产业园区、城中村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建立以风险特征为指引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持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行动。

第三节  持续深化消防监督改革

优化日常监管机制。探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管理试点,由单位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纳入消防部门监督抽查范围。改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机制,推行服务先行、执法震慑双向综合监管机制,实时确定火灾高风险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固化重点企业消防安全上门服务机制,建立运用群众工作法推行“指导性”检查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定,落实年度检查计划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行部门联合检查机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检查手段,应查必查,应查尽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非“双随机一公开”确定的监督指导任务,先告知隐患,经告知后回访复查发现未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信用监管。鼓励实施跨区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行“查处分离”机制确保执法质态。优化升级消防安全线上服务网格,逐级逐部门确定消防安全联系人,常态化开展业务服务指导。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推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与“12345”热线合并,实现举报投诉案件中心化、实时化受理。实施举报投诉案件实地核查实时调度,安排辖区消防监督人员或全科网格人员及时到场核查,建立健全核查发现问题移交工作机制。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装备配备应用,配备配全消防监督执法装备。

深化信用监管机制。着力提升信用监管在消防综合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运用,将诚信管理作为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全方位建立健全以消防信用积分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将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监管内容,规范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工作,推行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完善信用监管约束机制,对未按规定整改的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将信用记录统一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应将未按要求实施消防安全承诺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单实施惩戒。完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暂停执业或者永久禁入。深度融入社会信用等级评定和认证标准,将消防安全信用植入各行业信用认证,强化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

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融入“粤治慧”平台、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基层“全科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集成各类防火监督类系统,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区块链式智能监管体系,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构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运用消防大数据平台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和预警,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按照完善“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要求,深化火灾防控、监督执法分析模型和应用模型建设,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实行动态监测,差异化实施精准监管,真正发挥倍增效应和减负作用。

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组织建设,鼓励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评价、自我整改,建立健全行业领域自律管理行规会规。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集团、连锁经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

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聘请专家担任消防专干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专家意见作为消防监督执法重要参考。

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保险制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并纳入消防信用报告。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火灾事故发生后辅助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确定火灾原因进行保险理赔,督促社会单位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火灾风险防控、经济赔偿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消防协同监管格局。

第四节  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

理顺基层工作落实机制。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消防救援机构、乡镇场街道、行业部门、公安局派出所、网格管理队伍的消防工作职责。乡镇场街道专职消防队增加承担火灾预防工作职责,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等公共服务能力。

创新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推进乡镇场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依托专职消防队成立“消防所”“消防救援分局”等专门监管机构,并接受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所在乡镇场街道的双重领导,承担乡镇场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统筹组织乡镇场街道消防工作。

理顺基层监管职责分工。将乡镇场街道辖区一定规模的单位、场所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相配套的监督检查权,授权或委托乡镇场街道以其名义行使,市消防救援大队实施业务领导。厘清消防救援站防火工作职责,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规范基层网格组织运行。深度融入“全科网格”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全科网格指挥系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规范基础网格划分,细化职责分工,健全任务分配、绩效考核、隐患督改等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消防群防群治管理模式。

充实基层监督执法力量。探索建立地方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监督工作“培训、考核、上岗”全流程制度,全面推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和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火灾调查等辅助性工作机制。

第五节  提高火灾调查评估效能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从协作组织、对接响应、协作程序、信息共享等方面,完善消防、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规范失火、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办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应推动本级政府成立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火灾事故调查的牵头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优化调查工作模式。厘清火灾事故调查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调查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火灾调查。完善火灾调查分级制度,推动消防救援站落实简易火灾登记制度。加大视频应用分析、电子物证提取、火灾现场重构等新技术、新装备的配备使用。建立市级专家库,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壮大火灾调查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全员火调的工作模式。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火灾调查专业机构发展,形成行政管理与社会力量互补的火灾调查新格局。

深化火灾延伸调查。深入推进火灾延伸调查,按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强化火灾事故“一案三查”,针对亡人、较大、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重大火灾,开展火灾延伸调查,逐起组织对工程建设、建筑物或场所投入使用后管理使用主体,以及消防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等环节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强化调查结果运用。深化火灾整改措施后评估机制,建立较大以上火灾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后评估工作机制,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对重点与特色火灾事故案例开展合作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指导防火检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法规标准修订等工作。依托消防研究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深化火灾调查体系建设并构建社会化服务保障能力。

第六节  强化消防社会服务能力

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数字政府和“粤政易”平台,共享证照、许可等信息,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融入“粤治慧”“粤商通”“粤省事”等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等便民利企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收联办和技术难题联审工作机制,统一审批标准。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强化公民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壮大消防人才队伍培养,推动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鼓励和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职能,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消防产品、电气产品等认证检验市场化改革,培育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发展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公益宣传大使、社区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群体,优化提升基层“邻里互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火灾隐患“吹哨人”、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等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隐患督改、宣传培训、消防公益,让每一个社会个体做自己安全的主人。

第三章  强化基础保障,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一节 加强编修消防规划

加强消防规划修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推动各建制镇及时编修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

加强消防规划实施。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共消防安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逐年明确城镇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消防规划内容落地。

第二节  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推进消防救援站建设。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满足社会经济和城市拓展要求,按规划新建消防站,加大对老旧队站的改造力度。“十四五”期间,完成普宁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消防站、普宁市军埠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优化消防救援站布局。按照“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创新站点建设理念,鼓励各级政府结合实际科学优化站点布局,采用“中心站+小型站”1+N建队模式,织密执勤站点网络,实现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形成“一点着火、多点响应、互救互助、联动作战”的良好局面。

第三节  加强消防供水建设

加强消防供水建设。按照消防专项规划,结合城市道路改造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取水点,满足消防用水需要。全市“十四五”期间新建市政消火栓350个,补齐欠账同时,所有新建城区消火栓与市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主体责任,确保补齐旧账、不欠新帐。在明确管养主体的基础上,加强部门协同,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对消火栓进行调查,建立档案卡和标志牌,利用信息化手段制作电子地图,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节  加强消防车道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按国家标准规划城市消防车道建设,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依法强化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源头把控力度,从源头杜绝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结合城市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尽端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渡口、地下管沟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车通道宽度、间距、限高、承载力以及回车场地等方面的要求。

加强建设改造。公共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消防车通道。

优化停车管理。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规范停车管理。制定合理的停车政策,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规范老旧住宅小区停车。

第五节  加强乡村公共消防设施改造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农村”创建、农村“雪亮工程”内容,加强乡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设消防设施,推动农村技防设施建设;依托农村自备井及供水管道,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改造;打通农村地区消防车道,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水平。

第四章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  打造消防救援尖刀拳头力量

建强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全科医生”的标准建好专业队,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形成覆盖城乡、形成合力的应急处置队伍网络。推进我市水域救援、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承担地方消防救援力量的建设管理职能。

第二节  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

建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密集布点,快速反应”的原则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基于区域应急能力评估与重大灾害事故情景成果科学布局消防队站力量,针对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城市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加快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加大乡镇场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微型消防站队站建设,加快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防控网络,推动城市消防站辖区面积基本达到标准规定,满足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不断强化乡镇场街道专职消防队装备力量建设,按照标准逐步配齐人员和车辆装备。将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管理,逐步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独立营区建设,并纳入支队119指挥调度平台。“十四五”期间,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4支,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1支,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100人。

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推动设立“普宁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心”,明确机构职责、人员配置和建设标准,强化专门管理、专业管理。按照《普宁市进一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全面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强化督导考评,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骨干依法纳入事业编制。

提升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能力。强化经费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人员、公用、被装、伙食、退出补偿金等经费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看病就医、住房保障、优先优待、伤亡抚恤、奖励激励等方面政策,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探索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和薪酬体系课题研究,细化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和薪酬标准,稳步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水平。探索政府专职消防员转岗或货币补偿等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后顾之忧。

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督促各类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日常联勤联训,提升企业自防自救能力。

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织密有效联动的微型消防站体系,建立一般微型站接受社区站指导、调度的联防、互查工作机制;紧盯“灭早灭小”目标,以“快出快处”为目标提升小型消防站的战斗力,在超大型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商圈、围蔽式工业园区、大型国资国企和区域骨干核心企业建设专职化小型站,依据辖区灭火和应急救援特点统一配备消防车辆和装备,编制小型站工作职责清单,将小型消防站向基层应急救援站转变,属地乡镇场街道要将队站经费保障纳入政府预算。

第三节  发展社会消防救援力量

鼓励社会志愿救援力量发展。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团体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消防志愿组织。通过政府补偿、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社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对参与救援行动发生实际损耗给予补偿。

规范社会志愿救援力量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救援力量法规标准,完善社会消防救援队伍登记备案、考核评估、联勤联训制度,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组织的联勤联训机制,扶持一批重点社会救援组织,提升社会救援力量专业化程度,形成国家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四节  强化实战实训能力

健全队伍救援训练体系。完善普训、调训、精训制度,建立消防员训练体系。推动训练体系由“单灾种”向“多灾种”转变,由“单方应战”向“联合作战”转变。深入构建多环节、“多灾种”、信息化、实战化的抢险救灾训练体系。大力发展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探索开展应急救援专业队能力测评和评级,推动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

完善多种灾害救援体系。针对火灾、地质灾害救援、水域救援、高空救援、山岳救援、核生化救援、重型工程机械救援等特点,完善多种灾害救援技术体系,开展针对新行业、新材料的新型救援技术研究。探索建立地质灾害、水域、山岳等典型灾害救援技术标准,推动灾害救援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评估,推动各地消防救援训练体系达标建设。

强化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建设基本体能、技能、烟热等训练设施并配套完善消防体验馆训练设施,建设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地质灾害救援、轨道交通事故救援、山岳救助、抗洪抢险救援、石油化工事故和空勤救助等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设施。

第五节  建立完善消防应急联动机制

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的消防应急救援现场联动力量的组织指挥、调度原则、工作流程和职责任务,形成无缝衔接、高效运转的应急联动机制。

健全以现场指挥官为核心的现场指挥体系,构建现场指挥、协调联动和后勤保障的主体及其权责体系,统一组织和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明确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灾前防御部署、灾中抢险救援和灾后复工复产全过程的具体工作任务,主动在灾前出击,提前防范、提前预置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等应急资源,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调派优势力量到场进行处置,确保救援效率。

建立健全多种灾害同时发生时的综合消防救援机制,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供电、气象等部门的联合会商、信息通报机制,完善各种灾害监测预警、联防联动、形势研判、信息发布制度。

第五章  聚力实战攻坚,加强装备战勤保障能力

第一节  提升装备顶层设计水平

深化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按照“满足当前需要、适度超前配备”原则,深入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为装备建设规划制定、装备配备提供依据。

落实装备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继续推动将装备建设经费纳入财政、发改预算项目库,建立并落实装备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按特种消防装备购置价3%-10%标准预提留存维保经费并列入项目支出经费,实现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稳步增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二节  提升装备实战化配备水平

优化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新制(修)订的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装备。在确保达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配备选配装备,优化装备结构,提升装备质量性能。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建设标准》配齐必配消防车辆。在此基础上,消防车辆配备达到“3+2”(即1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1辆云梯或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和2辆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配备要求,并选配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最大工作高度不低于40米);二级和小型消防救援站配备1辆多功能主战消防车(二级消防救援站优先配备具有登高灭火救援功能的多功能、复合型车辆);根据辖区灭火救援需要可选配多剂联用、模块化器材运输、排涝救援和远程供水等消防车辆;根据保障任务需要可选配发电车、卫勤保障车和工程机械等。开展在用消防装备作战效能测试,掌握各类装备作战效能,在满足达标配备的基础上,优先配备高性能、轻便型、多功能和复合型的装备。“十四五”期间,购置消防车辆14辆。

加快专业化装备配备。针对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救援,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和“一主一备一训练”原则,配齐配强专业队装备,实现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提升自然灾害救援能力。

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锂电池和金属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50米以上救援型举高消防车、60米以上大跨距高喷消防车、大流量远射程泡沫消防车、粉剂喷射消防车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高空救生救援通道等灭火攻坚装备配备。

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按照标准要求,配齐配全消防员防护装备。按照要求配备20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和抢险救援服,推动消防头盔、抢险救援头盔、消防手套、抢险救援手套、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靴、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消防腰斧、安全腰带、水域救援等防护装备性能升级。有针对性地配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地质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提升防护装备适体率。落实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定人使用制度。

加强训练装备配备。按照执勤装备与训练装备相分离的原则,制定训练专用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训练专用装备。推行消防车辆、水泵及工程设备仿真操作装置,真火、烟热训练装置等模拟训练装备。探索利用计算机、VR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装备、交互式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虚拟仿真训练。配备化学防护服、侦检器材、无人机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系统。

提升装备统型水平。落实装备统型工作要求,分级分类对消防员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消防车辆、灭火药剂进行统型。充分运用采购政策,严把采购技术需求,从源头提高装备统型水评,着力破解装备型号规格繁杂、影响作战效能发挥、制约战斗力提升等“瓶颈”性问题,实现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第三节  提升战勤保障精准化水平

完善战勤保障网络体系。贯彻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开展战勤保障达标建设,健全战勤保障网络体系。完成大队级战勤保障分队或班组建设,清除战勤保障盲区,夯实战勤保障基础。开展多种形式战勤保障队伍建设,推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员额编制,按照“政府定编、应急招收、委托管理、消防使用”的模式,解决基层战勤保障无编制、力量不足的问题。落实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实施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达标工程,完成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配备高机动战勤保障车辆,装备物资储备实现“一张网”管理,满足保障需要。

加强社会资源联动保障。全面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应急保障职责,整合应急装备资源,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为主体,本地区主要消防装备物资生产企业协议储备为依托,其他社会供应渠道为补充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加强与铁路、航空、大型物流企业的协作,提高物资快速精准投送能力,解决干线运输难题。丰富社会化保障形式,完善地方、企业、市场、自我保障“四位一体”的联合保障格局。加强与大型物资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医院的沟通,采取意向采购、联勤联储等方式,切实使社会保障机制发挥功效。落实消防应急保障物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提升部门联动保障规范化水平。

第六章  优化资源集成,提高消防安全科技保障

第一节  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政务云平台资源体系,搭建统一的消防云平台,与省消防救援总队云平台互联互通。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等技术手段,打造消防安全、预测预警、救援指挥、队伍管理等全域感知网络。依托国家军民融合机制参与建设国家应急专网,采用5G、专业数字集群等技术,综合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及有线、无线、卫星通信网等,借助无人机、移动通信车、卫星便携站、水上无线电台、卫星电话、单兵图传等设备手段,建成“天空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随遇接入、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打造灵活高效的消防救援应用终端,围绕消防主责主业应用实际需求,加强移动智能终端、大屏显示终端、智能交互终端、卫星通信终端等信息化终端装备的合理布局和管理,丰富信息化手段,提升消防救援业务智能化水平。

打造新型信息化架构。搭建生态应用超市,实现创新应用百花齐放新局面。围绕消防救援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数据服务融合应用,打造数据中台、技术中台、应用中台、业务中台,助力新技术支撑智能化发展。

创新五大业务主题应用。以数据融通和数据赋能为牵引,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建设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五大业务主题应用,构建智慧联动的消防业务应用体系。全面推进火灾防控“动态监管、敏捷预警、精准治理”,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队伍管理“正规精细、高效有序、专业运行”,政务服务“一站服务、指尖办理、感知开放”,应急通信“轻型集成、便携有效、融通可靠”,提升信息化业务支撑能力,塑造消防救援新模式。

统一两大工作门户。对标省消防救援总队信息化发展规划,统一消防救援工作总门户,形成一套“门户体系”。打造面向社会公众“智慧消防综合服务”门户,支持PC端、移动端、大屏显示终端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信息综合展示、工作任务处理功能及业务系统统一入口。建设移动端消防服务门户,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城市服务、政务微信等多元化移动端渠道,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平台,整合五大业务主题应用入口,提供“一直在线、贴身随行”的协同办公办事、指挥作战、政务服务一体化移动平台,全面实现业务应用由桌面端向移动端延伸。

第二节  提升消防科技与信息化保障

强化信息化保障支撑。完善消防救援信息化发展综合保障体系,重点围绕运行管理、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产业生态,精准化制定制度体系,为消防救援服务应用、公共支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保驾护航。

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向深度、广度延伸提供保障,为社会公众个性化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服务,做到消防安全信息感知有手段、工作研判与决策有支撑、应急救援智慧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转变。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2023-2025年,开展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及准则研究与云计算实现,构建“智慧消防”的人工智能辅助决策支撑体系框架,完成出警辅助决策、救援圈辅助规划、资源动态调配与联动协同、应急救援动态指挥辅助决策等模块原型设计与实现。

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通过引入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实战指挥及接处警系统向智能化全面升级换代。至2022年底,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更新换代,并与智能指挥、“全省消防一张图”同步,实现消防救援局、总队、支队、大队(站)和救援现场五级联网运行,完成智能、新型指挥体系构建。至2023年,深度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感知、融合通信等技术,用智能换人力、用数据换效率,持续打造满足各级队伍实际需要的一整套新型业务应用系统。加大消防基础数据与社会应急联动单位、有关部门基础数据的共享,重点建设好接处警数据实时共享,以及应急平台的对接应用。提升应急通信保障实战化水平,开展通信模块化装备建设,合理配备相应型号的移动通信指挥车和应急通信前突越野车。

第七章  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第一节  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创新多媒体融合模式。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促进常态宣传与非常态宣传相结合,完善以消防知识学习云平台为主的线上学习与消防科普课程体系为主的线下体验相结合的宣教新模式。

建强科普团、科普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实体化运作的科普团队,乡镇场街道建设消防科普队,推动消防宣传体系建设。

推动教育基地达标建设。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所)和消防科普宣传车标准化建设,开展达标评估活动。2022年底前,完成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升级改造,乡镇场街道、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普遍建立。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消防主题公园升级改造。用好消防体验场馆微信约平台,确保消防科普体验中心、消防站开放实现常态化,在开放中融合消防知识普及、技能展示等内容。

发挥消防站防灾减灾职能。拓展消防救援队站职能,调动和发挥载体优势,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标准与宣教制度,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实用性和针对性的防灾减灾职业队伍和宣传阵地。

发挥社会机构专业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服务机构,培养专业消防宣教培训科普团队,针对不同受众和场所,建立精细化、专业化、分层级的消防宣教体系。

强化行业培训推手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教育培训与基础教育、入职教育、职称继续教育、干部管理教育、社会诚信体系等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参与度。

第二节  强化重点人群教育培训

实施全民消防培训计划。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等消防科普阵地,对辖区内所有具备独立行为能力的公民开展教育培训,大力提升群众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的能力。依托“粤省事”对教育培训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全民消防安全积分档案”并开展运用。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性。建立企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六类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及履职能力评价,将结果应用于政府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畴,不断推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管理方式向小单位、小场所延伸。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建立具有农村特色的宣传渠道,把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培养成消防安全“明白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影响并带动村(居)民自觉群防群治;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强化特殊群体宣传培训,落实农村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创建消防安全平安社区。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宜居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内容,实施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计划,落实楼长制,设置消防安全微体验点,不断加强社区软硬件建设。

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培育。教育主管部门分类别、分层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学习实践教育,倾力将教师队伍培育成一支校园消防安全培训的主力军,开展千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百万教师体验式培训、千万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工程。

重视家庭消防安全教育。实施消防安全进万家“平安+满意”上门宣教计划,提升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发动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行动,推广技防措施,实现家庭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个到位。

第三节  构建消防文化价值体系

重视志愿力量带动作用。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社会主义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内容,以现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支撑,鼓励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活动。2025年前,志愿者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率达20%,消防宣传志愿者广泛参与宣传志愿活动。

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设立专项消防表彰奖项,加大消防典型宣传力度,展现新时代消防指战员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火焰蓝”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充分挖掘为消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人士的事迹,塑造消防公益宣传形象大使,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强化消防形象正面宣传。

创新消防安全文创作品。加强与社会相关文化机构合作,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建设课题研究,鼓励新闻媒体、文化机构创作高质量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和摄影作品,营造全民学习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培育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挖掘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消防指战员良好形象。组建市级文化专业队,深化“四大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一站一品牌”文化创建,举办具有“火焰蓝”烙印的大型文体赛事,组织文化骨干教员培训班,全力构建“有温度、有活力、有吸引力”的精神家园。

第八章  重大工程

第一节 火灾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

结合重大火灾隐患改造、提升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履职能力等目标任务,提升社会火灾风险防范能力。

火灾风险自主防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内容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结合城市旧改,对老旧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消防安全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针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特点,制定专项培训课程,提升重点人群履职能力。

社会单位自主管理建设工程:全面推广社会单位开展线上消防安全承诺,推动建立社会单位风险自知、隐患自查、自主整改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模式。

第二节 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一)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配齐配强“高、精、尖”通信装备及信息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指挥中心设施设备、应急通信融合指挥系统及网络,全面建成有线、无线、卫星网构成的“天地一体化网络”,提升研判预警、实战调度、指挥决策和应急通信能力,打造实战化和智能型消防灭火救援指挥中心。

(二)专业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按照“全科医生”的标准建好专业队,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形成覆盖城乡、形成合力的应急处置队伍网络。按照火灾、地质灾害救援、水域救援、山岳救援、核生化救援、重型工程机械救援、战勤保障和应急通信保障类型,推动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与机动力量建设。“十四五”期间,根据辖区实际,分类分区域建强专业队伍,主动配合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组建水域救援队、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大型综合体灭火救援专业队。

(三)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新职能和承担“全灾种、大应急”处置任务需求,建设普宁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承担全市各类灾害事故救援队伍和新招录专职消防员、消防业务骨干集训等任务,配套建设基本体能、技能、烟热等训练设施,满足全市培训教学需要,承担对外消防宣传教育功能。

(四)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工程

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配齐消防站主要消防装备,加强专业队伍救援装备配备,补充战勤保障物资,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第三节 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

(一)智慧消防建设工程

实施“智慧消防”工程,立足消防业务特点和实战需要,不断挖掘数据资源潜能,构筑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消防救援力量,构建集约整合的消防救援云、泛在覆盖的消防救援网、灵活高效的消防救援应用终端“三大信息基础设施”,打造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五大业务主题应用,建设桌面端消防救援门户以及移动端“粤消通”,构建全业务覆盖的“智慧消防”新生态。

(二)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工程

引入“大平台、小前端、富生态”的设计理念,充分融合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借助新技术和互联网思维,融合网络架构、平台架构、应用生态、移动接入,打造“可插拔、松耦合、易迭代”的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

第四节  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一)打造科普团、科普队

打造一支以消防知识科普、宣传为主要职责的专职科普团队,并结合实际制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市级消防科普团、乡镇场街道科普队全面建设运行,与揭阳市形成工作矩阵。

(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创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依托市消防救援大队设置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并设置可对外开放消防体验的消防救援站,配套建设模块化设施。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消防事业规划的协调管理。各级政府应制定消防事业总体目标,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推动实施规划重点工程。统筹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消防安全主要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实现消防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部署、实施、考核。

第二节 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应急救援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主动适应遂行“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提高保障标准,加大经费投入,推动经费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继续将消防站、消防装备、战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消防信息网络等项目纳入政府建设项目库,制定并落实财政中长期滚动投资规划。制定并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标准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用经费。

第三节 强化督促协调

发挥社会各界对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动态调整规划实施方案。

第四节 实行考核问责

建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将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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