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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庆盛村黄沙路北12.99亩耕地发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21-12-02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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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详情

***市***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镇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发包项目

招标公告(网上竞投)

***市***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省***市***区***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112211500分至1530分(竞投人注意: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2分钟内若有人报价***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2分钟,每次延长的2分钟内有人报价***自动延长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2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cn/trade/)对***省***市***区***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发包项目进行网上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个人和单位******an>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土地资产(耕地)12.99

(二)标的物***路北侧***镇庆***路段,东:***路,南:***路,西:道路,北:道路

(三)资产使用范围:农业,要求合法合规使用,不能改变土地性质,不能带走土地资源;并且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禁养猪、鸡、鸭、鹅等禽畜

(四)租赁/承包期限:10,自2022 2 22日起至20322 21日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五)交易底价***span lang=EN-US>2000//

(六)租金递增方式:123年度的租金为中标价***pan lang=EN-US>456年度在第123年度的标准上递增10%,第78910年度在第456年度的标准上递增15%

(七)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3日交付当期租金

(八)交易保证金为¥20000),以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形式于20211213日至20211217日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cn/trade/)进行注册及报名,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后,***街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人),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凤***道支行,账户名:***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缴款的情况,委托缴款人与被委托缴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予以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0),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投标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多出部分退回缴纳账户)。

(十)合同签订后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约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0‰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天完成场地清理。

(十一)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二)***省***市***区***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排灌系统有些困难,用水用电乙方自行解决;

2.使用此地块时请注意地下有油管与天然气管;

3.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集体、上级部门等征收、征用或者借用此地块的,一切补偿归属村集体;

4.乙方需在合同期满之日内清除地上附着物,并恢复原貌,交回给甲方时需为可耕种状态。如不按时清除的,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和所有地上种植物、合同保证金等都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建下的固定水利等生产设施、构筑物、搭建物,不能破坏废除,承包期满无偿归甲方所有;

5.根据《***镇“美丽田园”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看护房”进行清理整治 或改造。“看护房”是指用于辅助农业生产、存放农业生产物资的临时性房屋。如因开展农业生产,确有需要建设“看护房”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统一标准进行建造。“看护房”以宗地为单位***,层数应为单层,高度应小于4米,每处占地面积应小于15平方米,建筑形式应为活动板房、集装箱。不得搭建或者安装永久性承重地梁,建筑形式不得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需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按土地流转合同总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下的,“看护房”总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100亩以上的,每100亩可设置一间不超过30平方米“看护房”,可单建或合建,合建的每间不超过60平方米。中标者必须按相关部门及村委的要求做好“看护房”的清理整治或改造工作;

6.若遇原租户全部(或部分)资产未如期退场而导致发包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资产

如期交付给新中标人使用的情况时,不视作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双方违约,按以下办法处理:(1)经发包方与新中标人协商一致,同意先交付能交付使用的部分资产开始收租,其余部分待能交付使用时再开始收租的,双方可签订合同;(2)协商不一致的,可延迟至全部资产能交付新中标人使用日再签合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中标后15天仍未能签合同的,新中标人有权提议终止交易,不视作双方违约,发包方退回交易保证金给新中标人。发包方有权根据原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原租户因逾期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7. 具体约定,请参看村提供的《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承包合同》(附件1:《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承包合同》);

8. 如本《招标公告》以及合同内容与该村民主表决内容(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表决内容)不一致的,以该村民主表决内容为准。

三、报名及咨询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网上在线竞价***式,竞价***span>100,按照价***/u>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人可于20211213日至20211217日在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cn/trade/)进行注册及报名或到***市***区辖区范围内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在线报名或咨询(节假日除外或与银行对外办公时间一致)。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招标方有权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cn/trade/)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报名和查看保证金账号”。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缴款的情况,委托缴款人与被委托缴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站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招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网上竞价***, 中标人(单位)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本《招标公告》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报名条件)由发包方进行审核,并且发包方于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 《报名资格确认证明》上交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经发包方审核,若第一中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由第一中标人中标;若第一中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则取消其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此次项目终止。是否重新组织交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112211500分至1530分(竞投人注意: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2分钟内若有人报价***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2分钟,每次延长的2分钟内有人报价***自动延长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2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依各自账号自行登录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cn/trade/)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然后点选“在线竞价***在线竞投。

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人中标后以未出价***认中标结果的,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 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 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果自负。

(三) 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2分钟内若有人报价***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2分钟,每次延长的2分钟内有人报价***自动延长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2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四)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然为底价***按以下方式处理:

1.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存在 按《***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

1)如优先权人为一人,则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自动中标;

2)如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在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中通过摇珠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竞投人主张本人在竞投中有优先权的,需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证明给交易站(相关资格证明:如原合同,户口簿及优先资格声明书要求发包单位***)。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过后再主张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声明放弃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4)优先权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顺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权;

第二顺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约定的优先权(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没有约定优先权的,不作优先权处理);

第三顺位: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发包人发包时声明的优先权。

优先权按上列顺位排列,上一顺位不存在优先权人才轮到下一顺位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同一顺位存在多个优先权人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中标人。

2.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不存在优先权人的,将以在交易站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中标人,摇珠时间以交易站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按前款方式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不承认中标结果拒绝履约的,按竞投人放弃成交权处理,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在线竞价***请参看南沙三资网(网址:http***cn/trade/)标题栏右侧的“资料下载”中的“在线交易操作视频指南-在线竞价***频或可依各自账号密码登录后在右侧标题栏中“我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我的交易”中点选“模拟竞投”进行模拟竞投操作。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

六、特别声明

(一)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竞投人明白公共资源交易站对本次交易的组织行为是代理行为,如竞投人与发包方就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发包方按要求协商解决,交易站不承担责任。

2.竞投人已详读《招标公告》,对全部内容无异议。

3.竞投人已核实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如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竞投人自行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交易站不承担责任。

4.如本次交易竞投人仅有一人符合竞投人资格的,不论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意本次交易以底价***投人拒绝的,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5.交易成功后,竞投人保证按《招标公告》的约定履约相关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网上投标的,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项目依然为底价***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①若存在按《***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竞投人同意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②若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或不存在优先权人的,竞投人同意交易站另选时间进行现场摇珠来确认中标人;若竞投人不到场参与现场摇珠的,则为竞投人自动放弃现场摇珠监督权,但竞投人承认现场摇珠结果;若现场摇珠结果确认竞投人为中标人的,如竞投人拒绝,则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③若竞投人主张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承诺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证明给交易站;如竞投人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竞投人同意按无优先权处理。

7.现场竞投的,如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符合第4条,并同意成交的除外)。

8.现场竞投的,根据交易规则,若出现价***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或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9.竞投人已详细阅读《招标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的所有条款,现场投标的,承诺以底价***举牌报价***代表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10.竞投人承诺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竞投人的签名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虚设,竞投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三)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四)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中标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投人竞得标的物。

(五)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无论因个人、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由本站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8.投标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中标人的,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an lang=EN-US>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站连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站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站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十)有关出租方或承包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包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包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省***市***区***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冯惠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市***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市***区***镇吉***路4B***楼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市***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1 122

附件1:《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承包合同》

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pan>

                                           签订时间:    月 日

                                           签订地点:庆盛村民委员会

发 包 方:***省***市***区***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

   址:***市***区***镇***街1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土地、鱼塘承包行为,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概况

第一条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承包甲方所有的土名为庆盛村***路北12.99亩耕地的地块,该地块坐落在***路北侧***镇庆***路段,东:***路,南:***路,西:道路,北:道路。(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发包的地块权属及现状等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包。

第三条 承包期内,乙方仅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不能养猪等禽畜),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地块,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 承包期限

第四条 该地块承包期限为10。从2022 222 起至2032221日终止。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超过甲方享有或法定的该地块承包经营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即视为甲方已按现状将该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没有异议。

第六条 因甲方与本合同项下地块原承包人未完成交接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履约的双方不作违约,本合同履约期限自动顺延。如甲方与原承包人问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 三个月仍无法向乙方交付地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部分 承包款及支付

第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0 (大写: )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收据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

(二)在承包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甲方待乙方付清承包款项及办理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恢复原状、乙方设施设备搬离等)完毕后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合同履约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最后一年的地块承包款,乙方要求以合同保证金冲抵承包款并拒绝缴交承包款的,按照乙方逾期缴纳承包款处理。

第八条 承包款标准

承包款方式采用第(一)种方式计算:(三选一)

(一)多期有递增方式

1)第一年度至第三年度的年度租金单价***        承包面积为12.99亩。乙方应交纳租金为:人民币      /年(大写:      不含税、费

2)第四年度至第六年度的年度租金单价***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乙方应交纳租金为:人民币      /年(大写:      不含税、费

3)第七年度至第十年度的年度租金单价***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5%。乙方应交纳租金为:人民币      /年(大写:      不含税、费

(二)多期无递增方式

承包款单价***pan>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不含税、费。

(三)一次性付清方式

承包款单价***pan>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款不含税、费,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完税发票或税务部门要求甲方缴纳本承包合同税、费的,税、费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合同期满后,税部门要求甲方补缴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九条 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支付方式采用第(一)种方式:(二选一)

(一)分期付款方式

承包款分10期支付,每1年为一期,每期承包款于当年224日前支付,第一期至第三期每期支付承包款为:                  (二)一次性付清方式

承包款按/收取,合同签订/天内支付。

第十条 在承包期内,承包款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每天按拖欠总金额***span lang=EN-US>5‰计算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年承包款20%);如乙方逾期15天仍未足额支付承包款的,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承包款的支付方式:

(一)转账支付: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用于收取承包款:

  户:***

  名:***省***市***区***镇庆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开户行:***石排分理处

双方约定采用第(一)种方式。甲方收取乙方承包款应当开具收款凭证。甲方未开具收款凭证或乙方遗失收款凭证,但双方继续履约本合同,且双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已按约定履约合同。

第四部分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承包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承包款;

(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地块,享有承包地的收益权和经营权。

(二)乙方在承包地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搭建简易棚舍设施的,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镇相关部门审批统一规划后方能搭建,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地块原貌;乙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乙方经批准后搭建的构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泡沫板搭建,不得在承包地块上私自进行危化品的存储和作业;合同期满之日起  15  天内乙方必须以不劣于地块原状的标准交还,并清除一切地上附着物和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搭建的棚舍(如有)必须在合同期届满时由乙方全部拆除并搬离,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逾期未处理的地上附着物作遗弃物处理。甲方有权拆除,如因甲方拆除而产生或垫付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乙方仅享有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乙方不得以该地块的所有权抵偿债务或设定担保。

(四)甲方对发包的农用地拥有所有权,乙方只有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出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荒芜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五)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给予减免承包款和不作经济补偿。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不得利用承包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抽取地下水,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块堆填生活垃圾、建筑废料、从其他地方运来的土壤、山泥、碎石等,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对土地和水体造成污染,不得拖欠雇佣人员报酬,不得违反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引致的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生产经营操作不当或乙方对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管理不当引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地块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在土地上开挖鱼塘、将原有鱼塘填土、破坏原有鱼塘塘基、将原有连片鱼塘连通为单个大鱼塘等情形,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二)甲方位于承包范围内的排水、排灌设施,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阻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道路、排灌、电源要服从甲方的大局安排。

第十四条 政策性补贴的归属:

合同期内,上级政府部门针对本合同项下地块、作物有政策性补贴下拨的,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一)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地块的专项补贴的,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若上级政府有下拨针对乙方生产经营项目专项补贴的,规定属于乙方部分的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五部分 税费规费缴交

第十五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且应依法缴纳税费规费,而不论该种税、费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六部分 分包及转包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将本合同项下地块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及第三方需与甲方签订转包合同,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转包,转包约定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

第七部分 征收及征用

第十七条 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鱼塘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好清场交地工作。

本条款所称征收、征用,包括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收征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或借用地块、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发包地块的情形。

属于国家、省、市、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征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临时征用地块的,本合同自征地单位***。

***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的,本合同自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三个月后自行终止。

甲方因旧村改造或村庄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地块的,属于本条所称“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形。因水利建设、防洪需要、河涌综合整治等原因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地块的,属于本条所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发包地块”的情形。

特别约定:1.若征收、征用、借用地块的面积不超过20%的(建议不超过总承包面积20%),双方继续履约本合同,承包款自确定征收、征用、借用之日起按相应面积扣减。2.排灌系统有些困难,地下有油管与天然气管;3.合同期内遇征地拆迁,一切补偿归属村集体。

第十八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上级关于本合同项下地块征用通知后,不得抢种、抢搭抢建。

第十九条 因地块征用导致本合同自行终止的,承包款计算至乙方清场交地(拆除搬离临时设施、土地恢复原状原貌)或甲方组织强制清场收地之日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征用时,征地时间界定以征地单位***(预公告)、建设通告日期为准:

(一)征地单位***(预公告)、建设通告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补偿归甲方;

2.现有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及其他一切补偿款按以下第 A种方式:

A.全部归甲方;

B.双方按甲方占/%,乙方占/%分成。

3.上级对积极配合征地工作,在限期内完成交地,规定对承包人的奖励性补偿按以下第  A种方式:

A.全部归甲方;

B.双方按甲方占/%,乙方占/%分成。

上级政策文件中明确属于村集体的奖励,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4.若征收、征用、借用面积属于鱼塘,上级单位***,补偿款整体按照前款约定分配。

(二)本合同届满之日与征地单位***(预公告)、建设通告之日与系同一天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本合同期限已经届满后,征地单位***(预公告)、建设通告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征地单位***,但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发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建设通告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提前详查阶段签订的详查确认表不作为乙方获取的补偿依据。

本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继续占用地块,在占用期间发生征收、征用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尚未发布征地预公告,但是征地单位***,乙方在合同到期时以征地未作补偿为借口拖延清场交地的,除不作任何补偿外,乙方还必须承担合同到期逾期交还地块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配合征地单位***,乙方不得阻挠,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镇、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需要集约使用地块,按照上述条款处理,补偿标准参照上级征收征用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上级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地块并实施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自拆的,奖励款分配、地块移交等按照上述条款处理。

第八部分 意向续包

第二十五条 承包年限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并有权将该地块重新进行竞投交易。乙方如意向续包,必须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约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在承包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疫情、洪水、地震等)致使本合同难以履约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项下地块合法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即使乙方已办理审批手续或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乙方已办理产权证的,应配合甲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项下地块合法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合同终止后归甲方所有(即使乙方已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补偿。乙方已办理产权证的,应配合甲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新增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其所有权在合同终止后移归甲方。如在合同期内,发生本合同第七部分约定的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情况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处理。

在合同期内,除发生征收、征用、借用或“以奖代补”,以及政府部门要求强制拆除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否则,乙方需要按照拆除物的评估价***行赔偿。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遇乙方死亡其承包经营权由乙方继承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进行继承,并征得甲方同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集体征收、征用该地块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七部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参照***区有关补偿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七部分关于征收、征用的约定进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之约定执行,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需对乙方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部分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收回承包标的物。乙方需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清理地块交还甲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等作遗弃物处理。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或引致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转租、转借承包该地块的;

(二)损坏承包该地块,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该地块用途;

(四)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及其他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的。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收回承包标的物,乙方需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清理地块交还甲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等,甲方有权作遗弃物处理。

(一)逾期15日未足额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二)拖欠承包款15天以上(含本数);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依法需要收回或处罚的(即使乙方已按时缴纳承包款)。

因乙方拖欠承包款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收回承包标的物,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按照拖欠款项金额***付5的违约金逾期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

第三十四条 因本合同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导致,合同解除,且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交还地块、继续占用地块的,乙方应当支付占用费,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立即清理地块恢复原状,将地块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组织清理,乙方逾期未清理的作物及附着物、生产资料等作遗弃物处理。甲方组织清理地块所产生费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仍有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继续占用地块,甲方有权组织强制清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组织强制清场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在占用标的物期间产生的使用费,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追偿。

乙方遗留地上附着物有使用价***有权保留使用,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交还地块,导致甲方不能举行新招标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逾期交回的占用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标准以重新招标的中标价***)。

第三十七条 甲方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

(二)赔偿乙方在地块上的实际投入损失。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按实际投入***市场评估价***span lang=EN-US>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乙方当事人违约,守约方在要求对方赔偿违约责任的,因追讨违约责任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等必要合理开支,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部分 合同纠纷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履约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  送达条款

第四十条 双方确定以下送达方式:

(一)甲方:邮寄地址:***市***区***镇***街1

(二)乙方:邮寄地址:                        

第四十一条 双方约定,以下送达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

(一)按照合同记载的地址***EMS或挂号信;

(二)在村公告栏及合同项下地块上同时张贴的公告;

(三)双方认可的电文送达: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部分 补充协议规定

第四十条 双方确定以下送达方式:

(一)甲方:邮寄地址:***市***区***镇***街1

(二)乙方:邮寄地址:                        

第四十一条 双方约定,以下送达方式为有效送达方式:

(一)按照合同记载的地址***EMS或挂号信;

(二)在村公告栏及合同项下地块上同时张贴的公告;

(三)双方认可的电文送达: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记载的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任何一方的地址***,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部分 补充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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