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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4-28 市政 广东
1 基本情况
1.1 社会经济概况
清新区位于广东的西北部,与清远市区相连,是珠江三角洲与粤北山区的过渡地带。面临珠三角,后靠广大内陆省份,与清远市区紧密相连,距新建广州花都国际机场 40 公里,距广州 68 公里,与香港、澳门距离不足 200 公里。清新区是珠三角连结粤北山区的主要物流配送通道。全区总面积 2353 平方公里,总人口 72.67 万人,区下辖 8个镇,1 个林场。
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完成生产总值 282 亿元,同比增长 4%左右;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304.7 亿元、增加值 83 亿元,分别增长10.2%、4%左右;农业总产值 70.8 亿元,增长 5.1%;固定资产投资88 亿元,增长 4.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2 亿元,增长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76 亿元,增长 9.4%;实际利用外资 5847 万美元,增长 180.4%,外贸进出口总额 81.5 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1.2 集中供水现状
全区通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后,区域范围内基本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根据清新区供水现状:全区总人口 650563 人,区域范围内已完成集中供水项目 749 个、已完成集中供水自然村 2907 个、已解决供水人口 601701人,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自然村通自来水覆盖率 92.49%,自然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2.49%。
根据以上现状,探索建立了多元化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经费投入机制,通过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取、财政适当补助及集体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项目运行维护的资金需要。Ⅲ型以上规模供水工程(日供水千吨以上)由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及建后管护经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区政府每年对工程的维护、管理给予适当补助,夯实资金保障,确保工程管理到位、良性运行。
1.3 集中供水任务底数
根据清新区现状供水摸查情况并按照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的要求,2025 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的任务是对无集中供水设施的自然村通过工程建设实行集中供水,并对有集中供水设施的但老化的管网和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更新。
摸底情况涉及其中主要涉及到浸潭镇、石潭镇、禾云镇、龙颈镇、太和镇 5 个镇区,具体摸底数据如下:供水工程涉及 74 个行政村 616个自然村,涉及户数为 20420 户,涉及人口为 154500 人。需改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129 宗;需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197 宗;需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190 宗。
1.3.1 新增集中供水任务底数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除部分常住人口稀少的空心村外,自然村集中供水已基本实现。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现有标准较低和供水设施老化的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更新。
主要实施为浸潭镇、石潭镇、禾云镇、龙颈镇、太和镇 5 个镇区,主要数据如下:供水工程涉及 64 个行政村 605 个自然村,涉及户数为 15349 户,涉及人口为 98346 人。需改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105 宗;需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102 宗;需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140 宗。
2 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开展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的必要性
(1)是落实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当前和中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了我省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被作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正抓紧推动落实。
(2)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瞄准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人口,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深化精准帮扶,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中提到大力推进水利扶贫。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
2.2 开展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的可行性
(1)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
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 号),把推进“村庄集中供水”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列入建设计划,明确要求全省各地“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有条件的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集中供水”,2025 年底前,全省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
2019 年 6 月广东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指引(2019-2025 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有条件实现扩网供水的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着力解决好村村通自来水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稳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集中供水,着力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努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2025 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供水工程的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用水保证率,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标准,其中千吨万人(日供水量规模 1000 吨或供水人口 10000 人)以上的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要求。
(2)群众拥护,需求强烈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人权,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是一项公益事业。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农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生命健康的根本需要,对维护社会安定、提高区域人口综合素质具有不可低估和无法替代的作用。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为农村提供达标的生活用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供水安全问题,维护群众基本权益,提高生活质量,全面改善农村基础生活设施,满足群众强烈的用水需求。
3 目标任务
3.1 编制依据
1、《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 号);
2、《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 号);
3、《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19〕8 号);
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实施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指引(2019-2025 年)》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19﹞13 号);
6、《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
7、《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8、《村镇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688-2013)。
3.2 实施范围与水平年
实施范围:本次实施范围为清新区的农村地区,根据清新区供水现状和摸底调查数据,除部分常住人口稀少的空心村外,自然村集中供水已基本实现。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对现有标准较低和供水设施老化的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更新。根据以上确定本次全域集中供水实施范围主要为浸潭镇、石潭镇、禾云镇、龙颈镇、太和镇 5 个镇区,主要数据如下:供水工程涉及64个行政村605个自然村,涉及户数为15349户,涉及人口为 98346 人。
实施方案的基准年:2020 年,水平年:2022 年,水平年:2025年,分批实施详见实施计划安排表。
3.3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3.3.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动乡村“五大振兴”为主线,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全面建设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奠定坚实基础。
把推进“村庄集中供水”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列入建设计划,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区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有条件的自然村采取升级改造、管网延伸等方式,实行集中连片供水。对不具备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集中供水,2025 年底前,全省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
3.3.2 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建供水工程,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整合、规模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全区社会化供水。
2、供水管网选材与配置应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按照自来水供水要求,统一建设标准,严格规范管理。
3、建管同步,提高自动化程度。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完善和整合工程措施的同时,注重软件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为建后管理提供先进的监测手段和技术平台。
3.4 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8%, 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 55%;万人工程水源保护区全面划 定。其中到 2022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5%,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2%。
4.1.2 工程建设标准
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应根据工程类型,在水质、水量、水压、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方面,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
4.1.2.1 水质
各类供水工程的水源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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