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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1-14 环保 山东
一、编制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撤市设区为契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加速形成。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努力建设开放型现代化城市的总要求,以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宜居家园为核心,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生态提升工程,实行能耗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力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环境管理保护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全市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十三五”期间,PM2.5、PM10浓度较2015年显著提升,臭氧年均浓度自2016年以来持续降低。全区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地表水体水环境得到改善,好三类水体占比增加10个百分点,全部监测断面实现达标,水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横门湾、鳌山湾、即墨外海水质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全区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尚好。新造林5.8万亩,全区森林面积达52.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6.4%。建成开放52处城市公园和街头游园。

全面打赢水、气、土、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积降幅30.1%,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全社会原煤消费量大幅降低。大力推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全面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共计16台,专项整治海水养殖燃煤小锅炉183台,治理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家。正常营运的110家加油站全部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和双层油罐更新,淘汰国三营运货车1290辆。全面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一河一策”水体整治方案。划定(调整)各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8个,宋化泉水库等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水源地隔离围网及监控设施建设、水资源保障、水源地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全面完工。综合治理中小河道165公里,莲阴河等3条河流获评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即墨区城乡建设局即墨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升级改造工程,增加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持续推进城区支流河道截污、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及雨污混流整治。完成全区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初步建立全区入海排污口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岸带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打造鳌山湾国家级滨海公园。大力清理非法占用海域养殖设施,公众亲海空间大幅扩展,渔业养殖环境得到改善。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建设田横、鳌山、金口、龙泉、段泊岚、移风等乡镇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即墨区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大件垃圾拆解分类中心1座,扩建即墨区西部垃圾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率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类别划分工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99.9%。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均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区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攻势、“五大重点突破”等决策部署,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围绕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服务美、人文美“五美”融合,全面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新创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83个、达标村680个,1镇7村入选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名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实现农村改厕智能化管护,300户以上村庄公厕覆盖率达100%。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提升到1.3万吨,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55%以上。配套建设农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推广可降解地膜示范区0.4万亩,建成国家0.01mm标准地膜推广示范区1.2万亩。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不断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以畜禽养殖和种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尾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意见》,建设“有机肥+配方肥”技术模式核心示范区3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5%,2019年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折纯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0%和14%。持续开展增殖放流,累计放流三疣梭子蟹、中国对虾、日本对虾、金乌贼等共计放流水产苗种2.52亿单位。建设青岛国信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开展鱼类、贝类的网箱养殖、筏式养殖、底播养殖。

环境执法监管维持高压态势。“十三五”期间,我区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大会战、美丽青岛专项行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印染企业专项检查整治月活动,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废物、涉重、建筑噪声、畜禽养殖等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并结合节假日突击检查、夜间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涉水、涉气污染源等情况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成大气源清单企业调查760家,建立在用重型柴油车数据库,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建立车辆停放地监督抽测工作机制,95%的以上重型柴油车完成停放地抽检和道路遥感检测,实现车用油品尿素抽检全覆盖。安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64套和视频监控系统55套,生物质锅炉视频监控装置89套。实施“蓝色海湾”治理工程,建设安装墨水河、洪江河水质自动监测站,保障入海水质全面达标。严格彻查辐射安全隐患,辖区内使用放射源的企业处于安全状态。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共立案处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11起,环境监察威慑力明显提高,确保全区环境安全。督办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354个。

体制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开展了机构改革大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深入推进“1+1+8”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印发了《关于调整高污染高污染禁燃区的通告》《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即墨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即墨区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即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即墨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即墨区“海洋攻势”海洋生态文明提升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青岛市即墨区打好胶州湾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青岛市即墨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大气、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和损害赔偿。强化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广节能环保能源,鼓励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努力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生态环境仍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结构性环境问题突出。特色产业多点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安全格局形成新一轮冲突。高载能企业相继落地汽车产业新城园区,深层次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偏重,生态化水平较低。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足。空气质量提升遭遇“天花板”效应,边际治理成本不断增大。以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二次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颗粒物大气污染问题突出,PM10、PM2.5年均浓度出现反弹。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和亩均耕地水资源占有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五沽河、流浩河、桃源河、大沽河、墨水河等河道水生态系统比较脆弱。大沽河、五沽河等地区地下水氟化物含量较高,对地表水水质产生影响。丁字湾区域互花米草威胁海湾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退化严重。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掩盖了粗放的发展方式,环境、资源、能源总量控制形势严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居民区与工业区混杂,工业废气、噪音扰民问题频发。墨水河等流域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水污染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管网管护不到位,污水冒溢多发;部分城中村尚未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化肥流失率高、农药残留物和农村生活污水仍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

——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环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环境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入海排污口监管还不到位,违法违规排放问题突出,溯源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繁重。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不齐全,海岸岸线岸滩垃圾收集处置不彻底。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山东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现代强省建设新局面的第一个五年。是青岛市全力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宜居宜业品质湾区城市的重要五年。更是即墨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城、争当全省区域发展排头兵、打造支撑青岛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极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的加速时期。随着“四减四增”“1+1+8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不断向好态势。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行推进,产能和产量短时间内集中恢复性增长,给生态环境带来反弹压力。当下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离实现“打造新城、提升老城、城乡联动、组团带动、融入青岛、连接半岛”的发展定位还有很大的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老百姓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要求会更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更低,如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既是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青岛市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国际大都市目标和区委“13456”总体发展思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强化多污染物综合防控和区域联防联控,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全面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宜居家园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原则

——绿色发展、保障民生。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双底线”思维,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打好升级版生态环境攻坚战,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共享“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

——质量为本、协同增效。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协同效应,实现全区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和均衡改善,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坚持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权责明晰、社会共治。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美丽海湾”初步展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不断上升,生态环境空间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积极进展,建设山海城共融的美丽即墨。



三、重点任务

(一)结构调整,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1.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全面推动交通、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完成上级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分类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在无法实施双替代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用煤,力争在2025年实现全区散煤利用清洁化。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低能耗产业发展步伐,降低高耗能行业的比重,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以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更新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能源与经济、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年用能量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健全节能降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减少煤炭消费,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2.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推动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构建干支有效衔接、多式高效联运的现代铁路集疏运和物流网络,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公路货运周转量占比显著降低,铁路货运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周转量比例显著提高。完善城市绿色交通综合体系。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国有或财政资金购买的公务用车、市政、环卫等车辆采用新能源车。到2025年年底前,城市建城区除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于应急保障外,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停车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到2022年,全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000个。

3. 促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

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市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绿色产品生产供给。重点突破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等技术,开发推广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装备。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模式,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鼓励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以蓝色经济和山东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等科研院所为支撑,借助实施大气、水、海洋、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测和咨询等环保产业发展。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加强环境治理行业准入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环境。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二)精准发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1.全面实施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以空气质量提升为目标导向,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任务。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着力解决PM10和PM2.5污染问题,建立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加强自动监控和移动源排放监控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到2025年,全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青岛市下达的指标要求。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强车油路联合管控。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强化在用车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环保、安检联动,加强高排放车辆监管,全面排查重型柴油车。开展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到2025年,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装置全部实现联网。加强中心城区与青岛市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和各乡镇之间快速交通联系,逐步建立全时段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3.加强施工扬尘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严格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扬尘治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拆房工地、道路施工、市政施工等扬尘。全区建筑工地扬尘实行视频监控全天候全覆盖,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加强对施工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管理。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建立并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测准入制度,不达标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强化道路保洁,提高全区机扫水洗率,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机扫水洗全覆盖。全面打通各类断头路,及时维修破损路面,防止车辆撒漏扬尘。加强城中村等不便机扫道路扬尘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公共空间存灰存土。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各类堆场逐一落实密闭或苫盖、喷淋、防风抑尘网等治理措施。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秸秆还田和回收利用。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促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4.持续提升工业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化散乱污企业及产业集群、园区治理。严格项目准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产业布局调整,严格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跟踪评价制度。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臭氧污染防控。统筹协调工业源、生活源与移动源等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协同控制,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制定“一源一策”方案,全面开展化工、医药、表面涂装、橡胶和塑料制品、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严格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监管。实施橡胶化工、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及重金属等多项污染物,升级改造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大小微企业分散源污染整治力度。

(三)系统施治,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王圈水库、宋化泉水库、挪城水库和大沽河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效,及时根据调整后的水源地保护区完善保护设施。提高“千吨万人”、单村联村、省定贫困村等农村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农村水源地定界立标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县级及以上、“千吨万人”、省定贫困村等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回头看,确保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至2025年,保证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继续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立农村规模化供水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进行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末梢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监测、检测和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规范水源保护区管理,强化输水沿线监管,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及其他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推进主要水源地上游区域雨污分流,消除污染隐患。全面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种植养殖、违法搭建、地下作坊、暴露垃圾等,最大程度削减水源地污染负荷。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落实防控措施。

2.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施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含氟化物和涉重污染物废水的深度治理和环境监管。根据水质目标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实现全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监控。现有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挂牌督办,并按时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暂停审批和核准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制定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实施清洁化改造。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一步完善排水配套管网。实施27处城中村雨污混流改造,加快实施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雨污分流工程,升级即发污水处理厂,全区城镇新区建设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建设一体化模块化污水净化装置、小型地下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分散处理设施。到2025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2公里,基本建成路径完整、接驳顺畅、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系统。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6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行“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村级生态处理、市政纳管处理、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等模式,统筹卫生改厕与污水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6处。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出水达标率达80%以上。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2年,试点示范村和生态敏感区村庄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9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并通过验收。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处理设施提标,继续引导养殖专业户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提倡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畜禽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通过水肥一体化项目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配方肥和有机肥,严厉打击厚度小于0.01mm地膜生产,加大农田残膜回收处置力度,督促指导地膜回收网点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到2025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调优种植结构,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地下水易受污染的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合理发展海水养殖,鼓励海洋牧场建设,改造海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车间,全部配备物联网智能化控制系统和生态循环水处理系统。水产养殖排水水质满足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要求。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全区所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重点推动西部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增加污泥处置能力100吨/日。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3.实施地表水系统治理

全面深化拓展“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全面推进精准治污。持续开展“无违河湖”专项行动。优先实施王圈水库、宋化泉水库、石棚水库、挪城水库等水质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建立优质生态湖库保护机制,2025年底前,制定实施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加强与城阳区和莱西市的沟通合作,建立一体化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大沽河、墨水河、五沽河、祥茂河等跨界河流综合整治。现状水质不达标水体中,采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工程措施进行治理,五沽河、流浩河、大沽河流域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莲阴河流域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注重恢复生态流量;墨水河流域重点加强中心城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祥貌河流域重点加强生活源污染防治,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严控新增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城中村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4.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

有重点的开展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地下水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确保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5.加强水资源调配与管理

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抓好重点用水企业、用水大户以及市民节水工作。严格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推进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以恢复河流生态流量、保护利用水资源为目标,加强水域水量调度管理,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增加生态用水量,结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大污水深度处理再生利用,满足主要河流生态补水的水质水量要求。推动再生水用于工业、生态景观用水和城市杂用水。到2025年,辖区内流浩河、大沽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水量显著提升,王圈水库、宋化泉水库和石棚水库等缺水湖库水资源持续恢复。

(四)陆海统筹,建设“美丽海湾”

1. 陆海统筹推进湾区水环境改善

坚持进行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及对陆源污染入海控制,在2022年重点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质。编制《青岛市即墨区入海排污口监测及初步溯源工作方案》,联合各镇街开展工作。深入开展小岛湾、鳌山湾、横门湾、栲栳湾和丁字湾排污口溯源,制定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方案,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针对不同海湾实施相应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小岛湾逐步清理养殖池塘及海岸垃圾,开展岸线保护与修复;鳌山湾逐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扩展亲海空间,提高公众亲海体验;横门湾和栲栳湾强化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小型渔港和工业污染防治;丁字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海水养殖废水排放管理水平。推进小岛湾等‘美丽海湾’建设,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岛丽’的美丽海洋。

2. 强化海洋污染防治

持续推动实施“蓝色海湾”治理工程。加强对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港口作业、海洋工程建设等涉海活动的污染防治。加强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管,完善渔港渔船废水、废油、废渣回收与处理,实现环境清理和渔业船只排放的污染物集中回收、岸上处理、达标排放,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提高渔港污染防治监管水平。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岸边海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河道以及近海岸边、滩涂等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废弃物、水面漂浮物,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和临海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提高防污设施配备率,预防并妥善处理海上溢油污染。

3. 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

开展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加强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因地制宜的开展受损岸线治理修复工程,采取海岸侵蚀防护等措施,维持基岩、砂砾质岸滩岸线稳定。依法建立海洋生态损害事项举报和听证制度,规范生态损害处罚行为;健全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坚持实施海洋生态环境损失评估补偿制度。加快完善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科学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滨海湿地绿化水平,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水清岸绿”的生态景观。

(五)分类管理,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1.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健全建设用地部门间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地块环境管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储备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全面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污染地块“一张图”联动监管。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执法和监管能力。为一线监管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探索利用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非现场检查和远程监管。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实施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查明全区设施农用地和园地土壤污染状况,以及主要蔬菜、水果的农产品质量。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并优化调整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环境准入。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保障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

3.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腾退工况企业用地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区自然资源部门和镇政府编制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其土地用途。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进入用地程序。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持续、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六)保护优先,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1.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强化空间管控要求,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统筹山、海、岛、滩、泉、林、库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加大山系、海域、河流、湿地、公园、绿地综合治理,构建蓝绿交织、山海相依、水城共融的美丽生态新区。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各街镇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打造生产、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相互协调的空间格局。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打造生产、生活、生态相互协调的海洋空间格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各类空间规划严格落实环境总体规划和环境分区规划的管控要求,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多规融合。

2.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和监管工作,推进重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断提升,保持湿地生物多样性,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开展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加大沿海滩涂、入海河口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完善森林生态体系,构建布局均衡、特色突出的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环城镇、环村庄、沿轨道、沿公路、沿河道的“两环三沿”生态绿廊。重点加强海滨风景区绿化、郊野森林公园绿化、交通绿道及水系绿化、水源地保护绿化、湿地周边绿化、城镇村人居环境绿化。强化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加强日常巡护管理,坚决制止违法建房、采石、挖土等违法行为,防止侵害保护区的行为滋生和蔓延。实施田横岛风景区、鳌山湾森林公园等生态治理和提升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观测区建设。加强本地生物资源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3.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全面推行绿色消费。在衣、食、游、住、行等各个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大力推广绿色出行。加大对工业企业及全社会的节能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和各企业的节能意识,同时要继续大力推进先进的节能技术,鼓励并支持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

(七)全程管控,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1.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强化风险源头严控,加大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加强化工、危化品仓储等行业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管理,开展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监控与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建立重点区域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体系,加大滨海风景区环境风险防范,选取典型风险源企业和工业聚集区建立预警监测平台。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完善区、镇两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实现环境应急的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数据管理,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水平,确保突发事故响应快。补充完善海洋污染应急设施设备,提升海洋环境污染应急能力。

2.强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控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国家确定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推动电镀企业、涉重企业集中入园。重点涉重金属企业开展重金属排放及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重金属环境监测,深入推进电镀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风险防控。根据全区危险废物产生类别、产生量、处理能力的现状及未来预测,充分考虑现有项目的扩建和迁建需求,健全危废医废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油污等船舶危险废物回收体系、生活垃圾中废镉镍电池等有毒有害物质回收体系、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危险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提高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3.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讯基站等辐射环境管理,确保全区放射源均处于安全管控状态。加强对核技术应用单位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登记备案、报告、监测、排放、解控、收贮等制度,及时掌握放射性废物产生、处理、转移、贮存、排放和处置等信息,确保新增废旧放射源依法及时送贮。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等投诉和纠纷。

(八)统筹城乡,建设品质宜居新区

1.扩大绿色产品供给

实施“增绿补绿护绿”生态工程,践行“公园城市”建设理念,保护和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深入挖掘环境特色,结合山体修复以及河道、水库、湿地、海岸线等的环境保护和景观品质提升,有序建设一批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将城市周边的山林、水体、湿地、田园等自然环境要素引入城市,推动生态全面融入城市空间,实现城市与自然本底有机融合,塑造特色城市形象。到2025年底,推进萃英公园、儿童公园等建设,改造提升元宝湖公园,每年新建改建5处口袋公园,到2025年底,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加快推进绿道建设,以莲花山、莲茵河山水廊道为基础,深化片区周边全域生态绿道建设,连接城区,串联村庄、生态景点,放大绿道的生态效益。

2. 全面提升垃圾收集处置能力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加快形成以焚烧为主,其他处理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新增密闭收集亭180处,新建规模6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行居民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再生循环体系建设,采取“政府+公司化”运作模式,探索推行“互联网+”新模式。合理布局回收网点,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快发展。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覆盖。

3. 全面加强声环境管理

强化声功能区划管理。通过城市规划、路网优化、交通管理、噪声防治、环境监管等综合手段,控制噪声污染,使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程度不再加重,并争取有所改善。采取补充建设声屏障、安装降噪装置、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在中心城区或噪声敏感区推广使用低噪路面材料。加强现有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实施破损道路降噪改造工程,推广多空隙排水降噪沥青路面使用。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防治工业噪声污染。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加强建筑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执法,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健全施工噪声治理协调联动机制。

(九)深化改革,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1.完善多元共治体系

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

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约束和激励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守信激励、失信严惩机制。推动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探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监督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推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关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2.提升环境管理技术水平

完善空气、水、土壤、声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天地合一”的多维环境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升灰霾、道路交通污染等方面监测能力。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基础上,加强环境统计数据服务能力,提高生态环保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形成区、街镇乡、重点企业污染防治信息化三级联网。构建统一的“数字环保”管理体系,为环境管理、政府决策、环境信息公开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数据服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清单式”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追责有据。各街镇各部门建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成效情况、排查污染源和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监管执法处罚情况、环境污染治理问责情况清单,逐项整治,确保如期完成。

3.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提升环境监督执法能力。推广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推动环境保护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补充配置执法应急车辆、便携式 GPS定位仪、夜视仪、粉尘快速测定仪、多参数气体检测仪、水质快速测定仪、防爆对讲机、辐射防护设备、投影仪、扫描仪、测距仪、测温仪等监测执法设备,强化在线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互联网+等现代监测技术手段,做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执法全覆盖。

提升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在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础上,加强全区环境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推动监测、监察、应急、核与辐射、宣教、信息、固体废物管理等环境监管标准化建设,夯实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完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为基础,逐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提升环境保护宣教水平,形成稳定的环境信息发布窗口和环境宣传教育阵地。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幼儿园、社区。鼓励、引导、支持植物园、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具有环境保护示范作用的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单位创建环境教育基地。

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善于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实现环保系统思想建设过硬、作风建设过硬、廉洁自律过硬、业务建设过硬、队伍建设过硬。

四、重点工程

详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任务分工

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功能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功能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并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等纳入本部门或本辖区相关规划。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规划任务,在大气、水、土壤等领域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调度评估

建立完善规划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结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定期监测和评估规划执行情况,找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划重点任务落实,为下一步环保工作重点提供决策依据,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三)深化科技引领

深化科技引领,在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及资源循环利用等重大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建立、完善一批高水平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依托科研院所,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的环保科研团队。打造智慧环保,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广普及一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适用技术,为适应国家、省、市最新法规标准等需求、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建立环保投资稳定增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环保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以第三方治理、PPP等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缓解政府一次性资金筹措压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

围绕“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和植树节等主题活动日,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社区、机关、企业、商场等环境教育宣传活动,着力打造全民环境教育升级版。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和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媒体宣传互动,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加强舆情监控、网站建设、信息公开以及政务微博管理,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公众诉求,构筑全民参与环保行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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