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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2-28 其他 重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46%。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除中心城区外的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落户城镇人口均在20万人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2%,农业转移人口同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破题起势,“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主城都市区范围扩大到21个区,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提升,“一区”与“两群”人均GDP比值由1.92∶1缩小至1.84∶1。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完善,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370公里、在建里程达到186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超过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均超过95%。城市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建设步伐加快,“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初步呈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9个区进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布局,3个县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13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2.45∶1。

同时,我市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领域体制机制障碍仍需加快破除,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一些新挑战。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有待提高,中心城区高端要素集聚不足、引领带动功能有待增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不够健全,城镇规模结构不尽合理,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整体呈减退趋势,新市民全面融入城市还面临不少困难。城市交通、养老托育等领域还存在突出短板,城市治理能力不足,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碳达峰、碳中和对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更高要求。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渠道单一,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未来十五年,我市将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逐渐走向成熟期。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重庆国家中心城市人口和要素集聚能力持续增强,人口迁入将逐步成为我市城镇化主动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不断健全,人口向主城都市区及“两群”部分适宜发展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城集聚的态势日益明显,形成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功能区域重点保护的新格局。农民进城仍是大趋势,主城新区和“两群”仍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城市居民对优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等方面需求日益增长,城市更新和新型城市建设方兴未艾,有利于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乡村资源资产价值日益凸显,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跨界配置更为顺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立足市情、遵循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持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构建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与重庆实践紧密结合,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格局,为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宜居宜业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主动力,促进“一区”与“两群”协调发展,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珍视文化传承和开放包容的城市发展氛围,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经济、生活、生态、安全需要,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功能配套,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发展能级。

坚持城乡融合。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统筹城市提升和乡村振兴,以体制改革和试点突破为抓手,高水平重塑城乡关系,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优化和自由流动,推动城镇化由以往的城乡不平衡发展向城乡融合发展转变,使全体人民更好地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新型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初步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

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区域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重庆都市圈同城化取得突破,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绿色化特色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区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显著提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优势互补、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初步形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显著增强,就业更加充分稳定。

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日趋完善,智能化、人性化、便捷化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新型城市特征逐步显现。

城市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施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普遍形成,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城乡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成果丰硕,基本建成全国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

到2035年,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左右,重庆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增强,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重庆都市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建立。“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成熟定型,城市规模结构科学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发展,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创新策源、产业引领功能充分释放,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在中西部领先,生态宜居的高品质环境人人共享,“智造重镇”“智慧名城”成为响亮的城市名片,历史文化名城与向上向善向美的现代城市精神相互融合,城市运行更加安全高效,社会治理更加规范有序,一座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国际化现代大都市崛起在祖国西部。



第三章  高水平构建城镇化空间格局



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立中心城区带动都市圈、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

第一节  建设有实力有特色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加快形成双城引领的空间格局。坚持双核引领、区域联动,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城市群发展格局,加快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强化主城都市区与成都双核联动,提高科技创新、产业集群、改革开放等领域合作水平。发挥中心城区极核引领作用,加快主城新区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加强与广安全方位深度合作,共建现代化都市圈。夯实成渝发展主轴,强化重庆都市圈与成都都市圈互动,加快与成都相向发展。推动渝东北川东北、渝西川南等毗邻地区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加快探索协同发展新机制。

加快推动各领域一体化发展。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共建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推动川渝电网一体化。协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培育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成渝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地。增强协同创新能力,以“一城多园”模式共建西部科学城。强化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完善毗邻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携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共同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加强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全面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共同打造高品质生活圈。

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依托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交通廊道,全面对接周边省(区、市)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支撑引领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联动,深化能源、物流、产业等领域合作,辐射带动西北地区发展。加强与北部湾、滇中城市群协作,把出境出海通道优势转化为贸易和产业优势,促进西南地区全方位开放。深化与黔中城市群合作,支持綦江—万盛、南川、江津等加快建设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带动黔北地区发展。强化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促进产业相互配套和分工协作,共同提升长江三峡国际旅游品牌影响力,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增强对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周边欠发达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建设协同发展合作区。

第二节  提升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强化中心城区极核引领功能。瞄准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支持中心城区率先承接国家重大改革和开放试点,优先布局国家级重大战略性项目,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国际交往等统筹打造重大功能性平台,全面提升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以长江、嘉陵江为主轴,沿三大平行槽谷组团式发展,重塑“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高水平打造世界级滨江公共空间和城市山地生态公园。推动城市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提升转变,有序疏解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等功能与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控制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实施重大示范工程,聚力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等城市功能名片,谋划建设更多现代都市功能新场景,引领带动中部历史母城、东部生态之城、西部科学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北部智慧之城协同发展。


第三节  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培育沿江城镇走廊。加快建设沿江立体综合交通通道,促进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山等沿江区县城市发展互动、产业功能联动,有效承接主城都市区辐射带动,增强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推动“江城”特色城镇化发展,统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以下简称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一体打造各具魅力、城乡融合的江城、江镇、江村,与“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共同形成一幅城市与乡村、山水与人文融合的美丽画卷。支持忠县、万州、石柱共建“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打造“两群”联动发展典范。

打造五大特色化城镇组团。坚持一体化规划、组团式发展、协同性建设,促进组团内城市功能互补、资源要素共享、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强化万州的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推动万州、开州、云阳同城化发展,打造三峡库区核心增长极。支持垫江、梁平发挥联接主城都市区和联动广安绿色发展的作用,建设“长垫梁”绿色经济走廊。支持丰都、忠县发挥联动沿江区县和“两群”发展的通道作用,适度扩大城市规模。支持奉节、巫山、巫溪发挥旅游服务功能,打造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支持城口发挥渝川陕门户优势,发展边贸物流和生态特色农业。


第四节  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发展

促进“山城”特色城镇化发展。立足山地特点、生态资源和民族特色,打造风情浓郁、气质独特的精致山水城,以骨干交通通道串联形成“一心、一堡、四节点”城镇化格局。支持黔江建设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中国峡谷城·武陵会客厅”。支持秀山建设渝东南桥头堡城市,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带动能力。支持武隆、石柱、酉阳、彭水发挥节点城市作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设独具民族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

构建协同联动的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强化资源要素整合,统筹城镇、交通、景区景点等规划建设,加快打造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强化以旅游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交通干线与景区串联,实现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主要城镇间2小时通达、旅游景区快速通达。统筹民族风情、历史人文、生态康养等特色资源开发,推动石柱、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等加快建设武陵山区民俗风情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千里乌江·百里画廊”核心景区为主线,推动武隆、彭水、黔江、酉阳、秀山联动涪陵共建乌江画廊旅游示范带。


第五节  推进以区县城区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提升区县城区综合承载能力。顺应人口流动趋势,补齐区县城区短板弱项,增强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促进区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垫江、忠县、彭水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到2025年,区县城区公共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公共设施体系基本健全。到2035年,区县城区公共设施体系完备,公共设施能力与常住人口规模匹配,满足农民进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城市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林则林、宜旅则旅,分类发展小城镇。将中心城区和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纳入城市规划,支持其对接城市需求、融入城市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卫星镇。重点支持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发展,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集聚的专业功能镇。远离城市的小城镇,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稳妥有序调整人口收缩城镇行政区划。将各类搬迁安置区因地制宜纳入区县城或小城镇统一规划建设。

第六节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建设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构建“米”字型高速铁路网,高效融入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基本实现1小时成渝双核直连、3小时毗邻省会互通、6小时北上广深通达。加快形成“两环十干多联线”普通铁路网,大幅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建设“三环十八射多连线”高速公路网,实施射线高速公路扩能改造,加密川渝、渝黔、渝鄂等周边地区高速公路省际通道。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构建“一干两支六线”衔接顺畅的高等级航道骨架,健全以长江干线为主通道、重要支流为骨架、重要港口为节点的航运网络。建设国际航空门户枢纽,开工建设重庆新机场,布局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各类通用机场,健全“双枢纽+多支线”的机场体系。


第四章  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市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第一节  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聚人”为目标,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消化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完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实现人口自由流动和迁徙。深化“互联网+”户政服务,融入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迁移便利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有序扩大户政业务“跨省通办”范围。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置条件,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上述权益。逐步扩大农村权益退出试点范围,不断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第二节  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发挥好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作用,依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加快探索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路径,健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每年新增就业人数稳定在60万人以上。健全与东部地区和周边省市劳务输入输出对接协调机制,共同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权益,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同工同酬。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规模性失业预警。

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区县义务教育保障范围。统筹流入流出区县编制资源,实行按照城镇常住学龄人口规模配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制度。健全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政策,探索建立以考生在渝学籍、连续受教育年限且实际就读,家长在渝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年限等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区县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衔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市级统筹,探索实施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放开居民在常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加强监督执法,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探索居民在常住地申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

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元化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购房需求。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的家庭供应,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轨道站点和学校集中区域、商业区、产业园区周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将尚未有效利用的安置房、公有住房等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第三节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持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统筹发挥企业、职业院校等作用,强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能力。聚焦用工矛盾突出行业,强化企业主体作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持续大规模开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与薪资待遇挂钩机制。优化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鼓励职业院校扩大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健全农民工学历教育学分认定机制。完善职业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以成渝地区为重点推动跨省域互认。

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提高农民工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提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青联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居民的身份认同。深入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服务组织等关爱农业转移人口行动。在公租房社区等农业转移人口集中居住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空间。在人口流入规模较大的区探索建立外来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第四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统筹使用中央下达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市级激励引导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区县,提高区县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市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常住人口因素权重。

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县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城市倾斜政策,制定市级配套政策,建立工作协同机制,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全市和区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要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第五章  高品质建设现代大都市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探索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发展新路径,全面提升城市的经济品质、人文品质、生态品质、生活品质。

第一节  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紧扣内陆开放高地目标,着力补齐短板、做优长板,统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全面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展现“国际范”、彰显“重庆味”。

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法治、开放、政务、政商“五个环境”,加快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步伐,在内陆地区率先建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切实消除障碍、维护公平、降低成本。健全法规体系,规范监管执法,加强司法保护,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大幅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打造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的首选地、集聚地。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和动态清单,提升“一窗综办”质效,将更多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渝快办”,努力打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建立完善规范化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增强国际化要素集聚辐射能力。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等高能级平台的优势,加快集聚全球高端要素和优质资源,打造联通全球、辐射内陆的高端要素集聚地。加快江北嘴—解放碑—长嘉汇金融核心区建设,构建具有经济带动力、区域辐射力、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立足西部、辐射东盟、服务“一带一路”,打造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深化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合作,提升国内国际信息联通能力,重点推进与东盟国家及地区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打造区域性国际数据交换中心和数字贸易枢纽港。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靶向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打造内陆国际化人才特区。统筹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等一体建设,发挥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效应,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总部贸易、转口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建设国际化交往中心。优化国际交往空间布局,高标准打造渝中半岛、江北嘴、弹子石、广阳岛、艺术湾等特色优势外事交往区域。拓展国际交往朋友圈,吸引更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来渝设立领事、商务和办事机构。加快布局建设优质国际街区、国际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医院,推动城市生活设施和服务逐步与国际接轨。办好智博会、西洽会、中新金融峰会和“一带一路”陆海联动发展论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搭建多元国际交往平台,建设“一带一路”对外交往中心。高水平建设中外人文交流教育试验区和文化出口基地,推动铜梁龙、川剧等优秀文化走出去。办好“重庆日”“重庆周”“感知重庆”等活动,建设西部国际传播中心,实施城市营销行动,增强国际传播能力。

培育国际化消费中心。加快建设国际购物名城,高水平建设具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培育发展国际消费新业态,打造国际品牌西部首选地和国内品牌“世界橱窗”。加快建设国际美食名城,荟萃全球美食精品,推动中外饮食文化交流。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名城,高标准打造钓鱼嘴音乐半岛、九龙美术半岛、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巴渝文化艺术精品,打造国际化多元化的文化传播地。加快建设国际体育赛事名城,集聚国际性赛事资源和品牌。建设国际会展名城,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专业性品牌展会。加快建设“不夜重庆”,擦亮“两江游”等夜间经济名片,建设体验丰富、包容多元的国际知名夜生活目的地。加快建设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对标国际一流,突出巴渝特色,提升“三峡”“山城”“人文”“温泉”“乡村”特色文旅品牌和业态,高标准打造大都市、大三峡、大武陵三大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让八方游客在重庆“行千里·致广大”。

第二节  加快城市绿色化转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模式向绿色低碳循环转型,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建设清洁低碳的绿色城市。

筑牢绿色屏障。加强重要山体生态廊道保护,建立“四山”等23条平行山岭和寨山坪等67处近城重要独立山体保护名录。加强水系生态廊道保护,划定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生态空间“蓝线”“绿线”和“灰线”。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建成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利用城市周边荒山坡地和污染土地,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实施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资源枯竭城市和老工矿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加强城市间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保留区县城发展生态安全距离。加快推进小微湿地群落示范点建设。

建设绿色家园。用好城市哲学、城市美学,坚持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建设“有山有水、依山傍水、显山露水”的山水城市,更好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独特魅力。实施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和清水绿岸整治,构建山清水秀生态带、立体城市景观带、便捷共享游憩带、人文荟萃风貌带,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滨水空间。布局建设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和城市生态公园等组成的城市公园体系,开展山城绿道、山城花境等系列建设,提升城区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增强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自然的城市绿地空间,到202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联合防治,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升级改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区城市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制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达标排放。加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污染源整治和周边环境治理,实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达标。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

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建设一批零碳示范园区,将重庆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城市、全国低碳发展先导示范区。发展太阳能和风能等分布式能源,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机制。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持续推进“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生态地票交易机制,探索用能权、用水权交易,让资源环境权益使用者支付费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育绿色消费文化,鼓励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建设公交都市,加快推进“轨道+公交+慢行”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第三节  推动城市智能化发展

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突破口,加快打造“智造重镇”“智慧名城”,使人民共享信息时代文明成果。

前瞻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持续扩大5G网络建设规模,在政务服务、电网、应急管理、轨道交通、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5G专网,实现城镇和重点场景全覆盖。到2025年,建设5G基站数15万个。加快推进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区县城基本具备千兆光纤固定宽带服务能力。加快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部署,推动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加快建成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成渝枢纽节点,打造国家级算力调度中心、数据流通中心、“数据靶场”和国际数据门户。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重庆)扩容增能,围绕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建设和运营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形成面向重点行业的规模化标识解析服务能力。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物联网应用,改造交通、公安、水电气等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线杆等感知终端。

深化城市数据共享开放。依托数字重庆云平台,整合汇聚全市各类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城市管理智能中枢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的“一网通管”。加快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建立全市建成区现状三维信息模型,完善涵盖地上地下、室内室外、现状未来全要素的城市建设基础数据库体系。深入实施“云长制”,统筹推动管云、管数、管用,持续深化政务数据资源“聚通用”,加快全市一体化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强化与企业数据平台对接,有序扩大公共数据开放。

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加快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校园、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就业。推动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远程医疗、远程教育、智慧图书馆等新模式、新业态,使更多优质公共服务惠及广大市民。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推动居家生活、旅游休闲、购物消费、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发展远程办公、智慧安防、智慧出行、智慧楼宇、智慧社区。

深入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聚焦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加快推动数字经济集群化发展,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高水平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和各类创新园区,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持续做大做强智能产业集群,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城市创新创业氛围,推进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设,打造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第四节  彰显城市人文化温度

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历史文化有机融入山水城市,构筑开放包容、富有创新活力、人文关怀和时代魅力的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建设“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感受城市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人文城市。

焕发历史文化新风貌。挖掘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和移民文化资源,在城市建设更新中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内涵。划定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线,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街区等保护与利用,打造古今重叠的城市文化新空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生产生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活态传承,深入推进“非遗在社区”“非遗进校园”,做精做强一批非遗特色品牌。

彰显现代都市文化魅力。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将城市精神内涵和城市品格融入社会生活各方面,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度挖掘城市现代文化特质,传承弘扬积极向上、坚韧顽强、开放包容、豪爽耿直的优秀人文精神。着力培育时尚产业,完善时尚设施,丰富时尚生活,加快打造富有重庆特色的现代时尚之都。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协同发展,实施“两江四岸”文旅提升工程,打造一批以内容生产、创意设计、文娱休闲消费为主营业态的现代文化产业集群。

建设人性化便捷化优质生活服务圈。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建设舒适便利的全龄友好城市、宜居城市。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将更多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向市民身边延伸,构建20分钟街道公共服务圈、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探索建设“精细化”“人文化”“全龄化”未来社区,让市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级配科学的城市道路体系,发展以建筑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道路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鼓励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城镇配电网。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适应城市发展,对接市民需求,建立健全与城市存量建筑提质改造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传统商圈、城中村等改造为主要内容,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开展完整居住社区配套设施补短板行动,全面实施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完善市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统筹推进智慧社区、绿色社区建设。有序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建筑改造,保护传统风貌,打造特色街景。推动废弃老旧厂区转换用地用途、转变空间功能,打造一批品质高端化、业态多元化的新兴产业空间和消费集聚区。开展传统商圈提档升级,推进城市商圈向场景化、智能化、国际化转变。按照城市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整体重建或修复修缮,探索政府引导下的工商资本与农民集体合作模式。


第六章  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提升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水平

强化城市规划引领。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健康、人文传承等理念融入规划全过程。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和管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规进行开发建设。充分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考虑“一区两群”人口变动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体量、开发强度,提高规划科学性。合理增加规划弹性,以“一盘棋”理念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平台布局,做好城市发展空间预留。系统推进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强化江河岸线管控,塑造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有度、彰显文脉的城市空间形态。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强城市空间开发保护的底线管控,统筹划定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形成与自然地形、生态环境等相协调的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优化各类功能布局与城市用地结构。强化存量空间更新指引,合理控制老城开发强度,增加口袋公园、街心绿地、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推动新城新区工业、商务、文教、生活、行政及交通等功能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促进职住平衡。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综合治理。合理提高路网密度,鼓励实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推动轨道交通站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复合利用,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土地开发强度。

第二节  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以及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工)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城市治理,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畅通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和运作机制,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广泛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广“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

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府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打造现代社区。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就业、养老托幼、医疗卫生、家政、助残等便民服务有机集成,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培育壮大社区专业人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配置社区律师、社区社会工作师、社区矛盾调解员等。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职业保障。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推动服务管理真正落实到每个楼栋、每个家庭。

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落地见效。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专业化、职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推广“老兵调解室”“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等经验做法。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加强重点人群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强化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重庆”功能,推动政务部门、个人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便利化,强化信息共享开放。完善信用运用机制,将公共信用作为企业行业准入、个人职业准入、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监管等的重要参考。加强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强化个人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保护,支持合规查询、使用信用信息。

第三节  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综合考虑人口发展需求、城市人口密度等因素,及时优化调整公共服务等资源人均配置标准。科学配备、动态调整人员编制,优先满足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用编需求。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市政、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明确执法权责和行为规范,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依法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因地制宜依法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

全力打造数字政府。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城市政府管理服务,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深度利用,逐步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业务流程、服务模式等数字化智能化,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渝快办”“渝快政”效能,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数字技术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节  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以提升城市抵御冲击能力为导向,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和防灾减灾设施,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建设安全灵敏的韧性城市。

提高城市事故灾害抵御能力。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安全管控,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新城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推进城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区域性重大防灾减灾设施,提高城市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推进矿山、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校园、医院、高层建筑消防、旅游景区和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完善指挥、供水、供电、通讯、医疗、公共卫生、物资储备等配套设施,同步布局建设公共人防工程。完善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应急供水供电系统、应急交通系统、信息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提高事故灾害救援处置能力。多元化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素质。

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全面启动等级疾控中心建设,推动区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网络化疫情防治体系,构建“市—区域—区县”三级疾控网络。全面强化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构筑中心医院、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快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新建改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建立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

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显著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治理水平。到2025年,完成“两江四岸”及周边地区统筹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试点,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动态清零,全市江河堤防达标率达88%。到2035年,全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全市江河堤防全面达标。



第七章  高标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一节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依法依规开展承包地经营权担保融资。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抵押等权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将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完善乡村发展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性涉农资金、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撬动作用,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城乡融合发展及平台载体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优化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供给,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积极开展普惠金融到村。探索运用基金、债券、保险等方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发展农业保险,有序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

建立人才入乡激励机制。畅通城市人才加入乡村通道,完善乡村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分级建立外出本土人才信息库,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青年人才扎根基层。完善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艺术家“三师一家”下乡服务制度。

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推进农业科技成果权益改革,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特派员和高素质农民“三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第二节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推进城乡一体规划。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统筹区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县城、乡镇、农村功能衔接互补。编制完善村庄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加快建设民居、院落与田地、山林、河湖浑然一体的美丽巴渝乡村。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以区县域为整体统筹设计城乡路网、水、电、信、物流配送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将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中心镇纳入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布局,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健全分级分类建设投入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以企业投入为主建设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机制,在明确产权归属基础上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障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区调整,推进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执业,推进医疗联合体、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等模式,推动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在城乡间共享。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节  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农耕文化体验等新业态,支持打造网货生产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乡村地区文物古迹,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制,盘活用好乡村资源资产。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培育发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发挥好特色小镇、小城镇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纽带作用,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提高特色小镇、小城镇对产业和人口的聚集力、承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一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示范乡镇。优化提升农业园区平台功能,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第四节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拓宽农民经营性收入渠道,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构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提升农民土地租金收入和宅基地房屋资产性收入。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



第八章  高要求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改革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和重点突破,全力破除影响城镇化提质增效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支撑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劲动能。

第一节  深化建设用地管理方式改革

建立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改革创新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推广节地型、紧凑式的高效开发模式,推动存量建设用地高效利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工业用地投入产出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率,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工业用地机制,加快推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做好用地弹性供应,保障好新经济、新业态、新基建的用地需求。优化城市用地供给结构,保障与城市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民生类设施用地供应。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用地供给。

第二节  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投融资机制

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力量,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放大效应。推动政府投资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主要投向公益性项目。创新城市投资运营模式,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和土地潜在价值挖掘相统筹,提高收支平衡水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争取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科学划分市与区县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完善对区县的转移支付政策,增强区县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政府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将政府举债融资全面纳入预算监管,合理处置和分类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第三节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促进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优化以合理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科学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与时序。完善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严格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多途径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增加市场化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扩大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强化住房租赁市场服务与监管,逐步完善租购同权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新市民等灵活就业群体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控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布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天然林管护和修复制度。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规范湿地保护利用行为。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健全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研究论证我市设立国家公园的可行性,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空气、水、土壤污染协同防控和区域协同治理。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协同,健全保障机制,形成全社会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党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依托重庆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规划实施。编制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实化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改革举措。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区县政府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纳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或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政策,结合本规划细化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系统集成,完善部门间政策制定实施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大规划明确的财税、土地、金融等配套政策保障力度,国土空间、交通、产业、住房、公共服务、城市建设、投融资等领域规划政策要落实本规划要求。加快制定(修订)城市规划相关法规。及时修订用地分类、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等标准规范。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与分析,做好分阶段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研究制定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区县城常住人口和城市建设投资等重点指标统计工作。强化日常监测督导,建立健全季度监测、半年度督导、年度总结评估的跟踪机制,对执行情况实行定期通报。针对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试点试验示范,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

第五节  凝聚规划实施合力

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良好氛围。加强新型城镇化智库建设,探索设立新型城镇化研究机构,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新型城镇化研究。持续开展新型城镇化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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