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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2-02 其他 安徽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合肥奋力跨越赶超、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以创新转型升级为主线,不断解放思想,强化创新驱动,突出改革开放,着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顺利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完成,“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展示崭新形象。

综合实力持续增强。预计“十二五”期间,生产总值连跨三个千亿台阶,达到5600亿元以上,占全省比重提升至25%左右;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1.2万美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到9300亿元,增加值2255.7亿元、年均增长15.6%。财政收入达到1000.5亿元,年均增长14.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71.5亿元,年均增长1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36万亿元,年均增长1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183亿元,年均增长16.9%。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5:55.5:40。主导产业加速集聚,实现增加值145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约64%。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速增长,产值突破2700亿元,增加2.6倍,新型显示、光伏、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产业保持国内领先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实现翻番,分别完成1280亿元、2260亿元,金融、物流、文化、旅游和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核心作用更加凸显。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R&D)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1%提高到3.2%,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予量分别超15000件、3300件。智能语音、量子通信、新型显示等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56户,新增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279个。中科院合肥大科学中心获批筹建,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建设。

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建成区扩展至420平方公里,滨湖新区等城市组团展现新姿,市区常住人口超过400万,城镇化率提高到70%。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显著提升,新桥国际机场、合肥南站、合肥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使用,“米”字型高速铁路网逐渐形成,国省公路干线、水运航道建设不断升级。城市路网持续优化,轨道交通加快建设。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公用设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天网工程”“数字城管”“公交都市”等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城乡统筹取得突破。坚持“全域合肥”理念,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县域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提升至33%。五县(市)在融合发展中实现提质提速,全部进入中部百强县,肥西、肥东跻身全国百强县。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37%。农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养殖业比重超过50%,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呈现规模化、园区化、产业化发展态势。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美好乡村建设顺利推进。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获得国家批准,生态湿地、山体修复等环巢湖综合治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0亿元,巢湖西半湖水质得到改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85%提高到98%,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列。滨湖湿地公园、蜀峰湾公园等建成使用,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44.4%提高到46%,人均公园绿地由12.2平方米增加到12.9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6.8%,森林蓄积量达700万立方米。荣膺国家森林城市。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累计投入350亿元以上,惠及人口超过3000万人次。创业就业示范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新增城镇就业83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70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08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890元。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10元,农村居民保障标准年人均不低于2100元。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气象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利益维护机制不断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日益健全。跻身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最幸福城市、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第三次捧得“长安杯”。

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确定8大方面、43个领域、237项改革任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光伏精准扶贫方式、重大协同创新平台运行机制、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引领示范全省、彰显合肥特色的改革成果。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69项改革被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对外开放持续扩大。承接产业转移成效明显,累计完成招商引资1.27万亿元,年均增长15.7%,其中外商直接投资95亿美元、年均增长13.2%。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增至39家,与央企合作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658亿元。合肥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港等八大开放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合新欧”国际货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开通国际货运航班。全市进出口总额达到203.4亿美元,年均增长14.8%。合肥经济圈一体化步伐加快,成为长三角新一轮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合作交流不断深化,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等与皖北结对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十二五”发展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实践成果。这五年,全市上下坚持改革开放,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引领新发展;坚持真抓实干,锲而不舍扭住发展不动摇;坚持创新驱动,持之以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项目带动,千方百计推动发展提质提效;坚持市场导向,全方位优化投资环境;坚持民生为本,让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坚持用发展统一思想,凝聚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十三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节发展环境

今后五年,是合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追赶超越的黄金机遇期,是全力改善民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决胜期,也是提升都市区国际化水平、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关键突破期。必须科学把握发展规律,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按照创新转型升级的新要求,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新问题,用创新的思路探索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径。

“十三五”时期,从全球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主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从国内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迈向中高端,发展动力深刻转换,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成为发展新主题。从合肥看,人均生产总值将由1万美元接近2万美元,经济社会处于创新转型升级的战略关键期,在经济发展上进入工业化后期新阶段,在城市化发展上进入现代都市区发展新阶段,在对外开放上进入国际化发展新阶段,在环境建设上进入生态优先新阶段,在深化改革上进入攻坚冲刺和规范成型新阶段。

总体来看,宏观环境对合肥发展有利。一是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智能制造为标识的工业4.0时代和以新能源为标识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孕育兴起,国家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为合肥发挥科教优势,加速融入全球发展分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供了宝贵机遇。二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速推进的机遇。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合肥作为双节点城市,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一体化进程加速,合肥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系更加紧密,城市地位更加凸显,为提升发展能级提供了新机遇。三是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机遇。随着合肥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凸显了区位优势,极大地拓展了发展空间,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增加了商业机会和创业机会,有利于强化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有利于加快枢纽型经济发展。四是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全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等创新试点,为合肥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加快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提供了新机遇。

与此同时,也要增强忧患意识,集中精力解决好制约和影响合肥科学发展的各类结构性、深层次矛盾。一是提升城市地位面临新挑战。地区和城市间对高端要素和产业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合肥城市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力有限,与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发展动力转换面临新挑战。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结构不协调,产业结构不优,服务业比重不高,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三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新挑战。城区与县域在发展水平和能力上存在较大差距,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还有很多难题需要破解。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挑战。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任务较重,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对资源、能源平衡和环境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等将面临更多考验。五是维护社会公平面临新挑战。富民、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口老龄化带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压力日益增大,多元利益协调难度加大,对提高施政水平和保障城市常态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二章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转型升级发展不动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当好全省“三个排头兵”,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为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不断解放思想。思想解放程度决定改革深度、推进力度、发展速度。进一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认识、凝聚力量,敢走新路、敢破难题,勇于打破陈旧观念和传统体制的束缚,推出更多具有合肥特色的改革创新之举,不断释放全社会发展活力。

——致力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建设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快创新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加快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转变、增长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模式向内涵式集约化转变、城市建设与管理向功能品质提升转变、公共服务向均等化优质化转变,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深化改革开放。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城市国际化程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合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战略定位

“十三五”时期,对照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要求和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愿景,合肥发展的战略目标定位为:

——全国高端产业集聚区。以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导向,以高端技术、高端产品、高端产业为引领,实施一批居于产业链核心环节和价值链中高端的重大项目,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国际有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率先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努力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发展动力实现新转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

——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统筹推进全国性综合铁路枢纽、高等级公路枢纽、航空门户枢纽、江淮航运中心等建设,促进各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畅通人流物流渠道,为聚集国内外资源,促进枢纽型经济发展、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筑牢基础。

——全国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强与“一带一路”的对接,推动与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建设一批互联互通、基地型、服务型开放平台,扩大对外投资贸易规模,推进城市的国际化建设,完善接轨国际的投资贸易体制机制,打造全国重要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全国生态文化旅游名城。以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打造城湖共生、生态宜居的典范。挖掘城市文化内涵,集成全国乃至世界先进文化成果,整合周边生态旅游等资源,加快建设以大湖、温泉、湿地、名镇为特色的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

第四节发展目标

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结合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经济总量位次前移。在提高创新水平和质量效益的基础上,经济增长速度力争“两位数”,保持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0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长11%左右。财政收入力争达到160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力争达到84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00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300亿美元,累计招商引资2万亿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80亿美元。

——创新水平全国一流。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激发。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R&D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为4:50:46。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25%。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7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600亿元,年均增长11%。

——城市功能显著增强。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完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持续提高,达到50%。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500平方公里,市区常住人口突破500万人,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县域实力持续增强。水、电、气、热、公交等公用设施不断完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凸显,国际化都市区框架初步形成。

——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率先实现整市整体脱贫。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均衡化配置,医疗机构每千人床位数超过8.5张;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普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3.6万套。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人均预期寿命和主要健康指标不断提高。

——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社会文明风尚更加浓厚,文明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一番,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城市品牌形象显著提升。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主体功能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明显上升。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巢湖水质总体保持地表Ⅳ类水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超过2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耗比重超过8%;空气污染物浓度下降,质量优良天数持续上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节能减排指标达到省控目标。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率先突破,全面深化改革走在前列,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改革成果。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平安合肥”持续深化,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取得突破,国际化及区域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第三章突出创新驱动,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追赶与引领同步,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抓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城市,打造国际知名、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

第一节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牢牢把握世界科技发展方向、全球产业变革趋势,依托合肥丰富的科教资源,聚焦能源、信息、材料、生命、环境等科学领域,努力建设国际一流水平、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服务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科学研究的制高点、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重点推进国家大科学装置群建设。提升同步辐射、EAST全超导托卡马克、稳态强磁场装置等现有大科学装置性能,积极争取新建聚变工程实验堆(CFETR)、先进光源(HALS)、先进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X-FEL)、大气环境综合探测与实验模拟设施(AEOS)、超导质子医学加速器等大科学装置,成为国家重大基础科学设施建设的主力军。

加快共性技术研发圈构建。面向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科大建设超导核聚变、量子中心、空地一体化网络等国家级重大工程平台,加快推进联合微电子中心、离子医学中心、分布式智慧新能源集成创新平台等全国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新建智能语音、稳态强磁场、特殊环境服役材料、免疫学、抗体工程、新能源汽车控制、智能锻压装备、环境监测、近地空间环境、食物与营养学、农业大数据与信息服务等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服务中科大、合工大、安大、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电科38所、合肥通用机械院等高校院所建设。推进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磁约束核聚变等国家实验室,火灾科学、核探测与核电子学、脉冲功率激光技术、现代显示技术、压缩机技术、皮肤病学等国家重点实验室,语音及语言信息处理、汽车节能环保、高节能电机及控制技术等国家工程实验室,汽车技术与装备、智能决策与信息系统技术、汽车电子、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挥他们在能源、信息、材料、生命和环境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源头作用。在能源、信息、材料、生命、环境等科学领域催生一批原创技术,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培育一大批战略性新兴企业,引领和支撑合肥未来产业发展。

第二节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载体

建设高端协同创新平台。创新新型研究院管理运行体制,继续推进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研究院、中科院技术创新工程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中国农科院食品创新研究院、安徽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中科大滨湖国际金融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支持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发机构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建设和运行模式,来肥合作共建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建设多形式、紧密型的产业创新联盟和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推进建设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燃气轮机、高端数控机床、量子通信、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等一批国家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建设一批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多层次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规划建设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等。加快推进企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企业融资、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创业导师团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新型协同创新平台10个以上,研发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

第三节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优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介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从产品输出向技术输出、研发服务延伸。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培育梯队,引导人才、资金、专利等研发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以产业链专业分工方式进行模块化创新,形成集聚集群创新优势。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实现专门技术突破。培育创新创业多元主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来肥创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等方式大力引进急需的关键技术,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鼓励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推动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组织实施爆发性增长源工程,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加速转化。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技术标准。面向全球吸引和整合创新资源。打造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发挥技术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到2020年,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00户以上,技术合同总成交额、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翻一番。企业研发机构数、研发投入额、研发人员数、授权专利量占全市比重提高到80%。

第四节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集聚国内国际创新人才资源,建设人才宜居城市。大力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领军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科研机构、国际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引进、培育和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团队,吸引和集聚院士、优秀青年科学家、国家科技大奖获得者、重大前沿核心技术技能掌握者等创新人才。创新海外引智工作机制,统筹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加强与跨国公司、一流科研机构和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平台招贤纳才。坚持招商选资和招才引智并重,采取股权激励、提高薪酬、财政补贴等多种灵活的政策,培养、引进高水平研究开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评估,完善科技政策与经费评估评价体系。加强人才载体建设,依托重大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企业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留学生创业园支撑作用,提高高等院校和各类研究机构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提高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出入境和子女入学等服务水平,完善人才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技能培训等资助制度,满足人才发展需求。建立人才发现、使用、评价机制,建设按国际惯例运作的人才市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五节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科技体制和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促进知识、技术、人才、资本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营造更加优越的自主创新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积极推进科技银行和科技保险建设,培育壮大天使基金、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基金规模,开展各类股权投资、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担保、股权与知识产权质押等业务,建立完善“投、保、贷、中介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健全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发展科技中介专业服务,培育和聚集一批咨询、评估、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贯通研发、交易、转化等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和一流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成果技术引进中的作用。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探索开展“股权+贷款”等投贷联动试点。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发展壮大。围绕国家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小微企业“双创示范”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发现双创之星”、中国(合肥)青年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会、中国(合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培育一批创客大军。搭建全市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形成“1+13+X”网络化空间布局。深度开发“互联网+”模式,深入推进“翔计划”工程和“工业云”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提供“云计算”、“云存储”、“云搜索”等服务。强化从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到园区基地的全程创业创新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联合共建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研发试验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服务,鼓励大型企业利用产业链条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先行先试政策试点,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第四章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聚焦重点领域,按照三次产业联动、多业态融合的思路,坚持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安全食品加工、文化和旅游等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高效产业体系。

第一节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龙头企业—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为突破口,引导人才、技术、资本、土地等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努力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7000亿元,产值超千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达到4个。

1、新一代信息技术。聚焦新型显示、集成电路、软件及智能语音、量子通信等重点领域,打造世界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建设2-3条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支持发展玻璃基板、偏光片、驱动IC等核心配套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建成国际一流的新型显示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面板驱动芯片、家电核心芯片、存储芯片国产化,推进一批8-12寸晶圆制造生产线和高端封装测试项目,以及砷(氮)化镓、碳化硅、MEMS等特色集成电路项目,打造中国IC之都。加快建设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打造“中国声谷”。积极发展软件产业,组建软件研究院,跻身全国软件名城行列。推进量子产业园建设,孵化和引进一批相关配套产业,推动卓越创新中心建设,建成引领全国的量子通信产业基地。

2、新能源。重点发展光伏逆变器、电池片及组件等,提升拓展铸锭及切片、电池组件、光伏玻璃、光伏装备、光伏蓄能等,支持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研发,提高光能转化效率和产业竞争力。加快构建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光伏系统集成和服务,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建筑光伏一体化、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工程,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建成“中国光伏第一城”。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以及储能装备、核电装备等关键零部件。

3、高端装备制造。聚焦机器人、轨道交通、燃气轮机、高端数控机床、精密制造等重点领域,打造国内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本体制造以及减速器、控制系统、伺服电机等核心零部件,形成工业机器人全产业链。培育发展服务机器人以及医用、建筑和军用等专用机器人,建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基地。以中车轨道车辆造修基地为龙头,加快发展轨道工程系统、智能信息控制系统、轨道交通整车、装备和零部件及配套产业链,建成全国重要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推动建设数控机床和装备技术研发公共服务中心及生产线,加快构建数控装备创业投资、产权交易、成果转化平台。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车船动力和通用航空动力的0.1-10MW级等燃气轮机的研发设计及产业化,积极推进中重型燃气轮机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示范应用,延伸产业链条。建设燃气轮机产业园。

4、生物产业。聚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农业等领域,打造国内重要的生物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生物制品、原料药、化学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加工等,培育生物医药产业链,构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瞄准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专科医疗设备、植入材料及制品、新型体外诊断产品等,加快推进超导质子刀治疗系统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龙头企业,加快生物装备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建设。突出生物育种、农用生物制品、生物畜禽用疫苗等,加快壮大生物农业产业规模,打造现代种业强市。围绕生物基产品、非粮原料生物糖化工程、绿色生物工艺应用等领域,加快一批安全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5、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集基地建设,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高效变速器等产业链加快发展。推进纯电动汽车、深度混合动力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的关键技术研发。加大示范应用推广力度,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6、节能环保。重点发展新光源产业、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污染物治理技术与装备、环保材料、节能关键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以及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业,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形成具备较强的国际及区域产业合作和竞争能力的节能环保产业。

7、新材料。围绕新型显示、家电、汽车等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材料、光通信材料、纳米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等,大力支持庐江磁性材料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支持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8、应急产业。重点发展紧急救援装备制造、公共安全应急产品、城市桥梁、地下管线监控、城市安全等产业集群。努力在反恐安全、信息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救援的相关产业链和产品线上占据发展先机。继续建设公共安全应急产品研发、应用、试验和生产基地,依托高新区首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国家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综合保障平台。

第二节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传统产业新兴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信息技术融合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入实施“机器换人”行动计划、工业“强基”工程和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内外标杆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到2020年,传统制造业产值达到9000亿元。

1、家用电器。加快绿色环保型、高效节能型、信息智能型家电产品的研发和更新,提升压缩机、控制器、电机等核心部件配套能力。壮大黑色家电及消费电子产业规模,发展功能型、享受型、精品化高端小家电产品。加快促进信息技术、工业设计等与家电产业融合,建立智能家电行业标准。提升从研发到核心零部件生产、整机制造、物流、售后服务的家电产业链竞争力,打造世界级智能家电产业集群。

2、装备制造。提高自主设计和制造大型成套装备、高新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基础件能力,加快发展新型工程机械,壮大电工电器、锻压机械、仪器仪表、化工机械、水泥装备、环保机械、农机装备等优势行业,积极发展农业、食品加工和旅游装备等,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

3、汽车及零部件。加快发展轻卡和中重卡,推进乘用车、商用车升级换代,打造精品车型,增强品牌影响力。加大研发投入,重点突破发动机、变速箱、驱动电机等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汽车产业“两化”深度融合,加快车联网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

4、食品加工。深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休闲食品、饮料、烟草、饲料等,加快发展蔬菜果品、肉制品等农产品加工及贸易,提升都市型食品加工业发展水平。

5、新型化工。以盐化工、煤化工及农用化工为基础,重点发展以新型煤气化技术为依托的现代煤化工产品;利用氨、氯、氢等延伸发展高附加值精细化工,推动化工产品结构向精、深方向发展。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为重点,支持高性能乘用车轮胎发展。积极发展差别化复合型纤维、功能化高性能纤维、高性能服装面料、装饰用纺织品以及汽车用、农用、医用等产业用纺织品。

6、采矿与冶金。有序推进矿业资源开采,深化铁、钒、铜等金属矿产资源以及高岭土、绢云母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钢铁产业循环经济体系,打造新型矿业采选及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围绕汽车、家电、高铁、风电、船舶、装备制造、海洋工程等行业用钢,突出发展专用宽厚板、热(冷)轧薄板、镀锌板及超薄热带钢,发展汽车铝合金轮毂、空调铝箔及节能控件等产品,推动铜产品结构向通讯装备、集成电路用高端精密加工方向发展。

7、建筑业。推动大型建筑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拓展业务领域,促进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壮大建筑业规模。完善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承包体系,以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等工程咨询服务体系。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建筑业勘察设计、施工和技术装备水平。鼓励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新材料,建立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大力发展建筑产业化,推进绿色建筑、光伏建筑构件等,大规模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育产业集团,推进产业升级。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大力拓展境外市场。到2020年,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建筑产业化集团,形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集群。

第三节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建设服务业集聚区为突破口,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和优质化发展、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化和集群化发展,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600亿元。

1、高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服务。服务外包。积极创立“中国服务、合肥创新”的国际服务外包城市品牌,着力把合肥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服务外包重点城市。电子商务服务。不断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列,成为辐射全省、影响全国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建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研发设计服务。加快发展工业、工程设计创新,发展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的工业设计、模具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平面设计、自动控制系统设计等。加快建设中国(合肥)工业设计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体系。支持建设知识产权评估、鉴定、交易集聚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基地。

2、金融保险业。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探索建立区域性金融市场。加快引进境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风险投资等各类法人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及后台服务机构入驻。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产业领域,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发起设立本土基金管理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组织,吸引和推动民间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做大做强合肥科技农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兴泰金融等地方金控平台。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新增上市公司50家以上。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培育引进互联网机构,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集聚区、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区等平台,打造区域性科技金融中心。

3、现代物流业。依托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发挥区位比较优势,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多式联运体系、区域集并体系、专业市场交易集散体系、区域配送体系、物流信息化体系五大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工商企业主辅分离,推进物流服务外包,提升物流业专业化水平。开展城市共同配送,构建城市配送服务网络。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初步形成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4、现代商贸业。突出“互联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及金融服务配套等手段,完善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贸易企业和品牌代理商。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的批发贸易体系,打造融商品展示、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采购交易平台。完善商业业态和购物环境,打造时尚购物之都。

5、旅游休闲业。发挥环巢湖旅游资源以及现代都市等多层面的品牌效应,发展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专项旅游为特色的现代旅游业,积极开发新兴旅游产品,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和配套服务体系。围绕建设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加快打造一批重点A级景区。创建智慧景区,全面提升景区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近1亿人次。

6、商务会展业。培育打造国际徽商大会、家博会、农交会、苗交会、文博会等若干个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品牌展会,积极申办和引进半导体论坛、生物医疗等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引进和扶持一批实力较强的会展主体,形成一批优质的会展配套服务企业,加快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建设,建设滨湖会展集聚区,努力打造区域性会展名城。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水平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中介机构。

7、生活服务业。坚持“便民、利民、为民”,重点推动社区餐饮、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业的创新和转型发展,以集约化为导向提升组织化程度,以信息化为手段提升软实力,以标准化为导向提升服务质量,以大众化为目标提升供给能力,以国际化为引领提升发展水平,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医养结合,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产业知名品牌,打造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

8、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加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新兴动漫、网络游戏、虚拟现实、卫星传输、新媒体集成、影视制作和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竞争力,形成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文化品位高、产业特色鲜明、创业环境一流、专业人才聚集、知名品牌众多、产权保护严密、公共服务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努力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中心。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推动数字虚拟等技术在生产经营领域的应用。

第四节优化发展现代农业

按照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兴业富民的要求,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单功能的传统农业向多功能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都市现代农业体系。

提升发展种植业。稳定粮食生产,深入实施粮油稳产增产十大行动,推广绿色增产模式,提高单产水平。突出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等,加快推进环城都市精品菜、沿岭特色瓜果菜、沿湖生态水生菜、沿路高效设施菜、园区伏缺保障菜等优势蔬菜基地建设。积极发展苗木花卉业,积极引进名、特、优新品种,实行工厂化育苗、科技化管理、精品化产出,打造若干精品苗木园。

大力发展养殖业。实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生猪、家禽、河蟹、龙虾等优势品种标准化养殖进程,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比重超过90%。推广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提升发展生态养殖业。推广池塘循环流水养殖、稻田综合种养、林牧、农牧等,加快发展畜沼果、畜沼菜、畜沼鱼等循环农业。

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人文开发,加快推进环巢湖、紫蓬山、大圩、三十岗等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提升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集中区。加强农业合作与开放,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主体,联合与合作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提升发展农民合作社,推动联合社、农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完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多种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推进农业产业化。推进各类主体以土地入股、资金投入、订单生产等多元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参与产业化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集利益联结、要素融合、互助共赢、联合发展为一体的现代产业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冷链配送中心及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促进产销对接。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三品一标”产品开发,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鼓励优势农产品品牌整合,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鼓励互联网企业建设农业服务平台,加强产销对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努力实现化肥和农药用量零增长。

第五节大力发展信息经济

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两化融合”中的平台作用,以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等为抓手,制定实施“互联网+”合肥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产业组织、商业模式、工业链、物流链等,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同步发展。拓展网络民生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发展大数据信息安全产业。

第六节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制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军民融合规划重大项目实施,依托合芜蚌军民融合发展先行区,着力推进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动民用雷达、大规模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智能语音识别等产业军民融合发展。引导整合军民科技资源,推进国防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人才、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支持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鼓励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转化。争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建成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产品。加快国防动员机制和政府应急管理机制有机衔接,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科学完善的应急工作机制、精干专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军地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民企进军”负面清单试点,制定“民企进军”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能力。建立军地统筹统管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适应军民融合新要求的军地协调机制、军地需求对接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

第七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向民营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和集约发展之路,深化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鼓励有条件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多行业“单打冠军”。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完善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促进优质资源向民营企业集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到2020年,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0%以上。

第八节实施质量品牌工程

坚持招大引强和内生培育相结合,培育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强化品牌规划引领、品牌培育创建,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积极发展品牌经济。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国际国内品牌。加强品牌策划与营销,推进区域品牌、地理标志、老字号等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国驰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分别达到130个和320个。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名牌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为统领,开展品牌示范、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完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和监管体系建设。支持本地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健全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深化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深入开展“质量月”“3ㄠ5”、质量管理小组、星级班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省级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产品评选活动。全面启动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平台、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三大专项建设,加快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测试实验室、合工大智能制造研究院检测分析中心等高端平台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

第九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产城融合、集聚布局、集群发展”思路,突出点轴开发,推进网络开发,努力打造长三角城市群沪宁合发展主轴西段。

优化新型工业布局。强化与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京津冀、珠三角、中原经济区以及合肥都市圈合作发展,突出点轴开发,推进网状开发,形成“四极两廊五带”的新型工业化发展空间新格局。以主城区为核心,实施高密度高层次开发,实现产业发展高端化、空间布局紧凑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充分发挥主城区辐射带动作用。以县城为中心,以开发区为载体,以重点镇为补充,重点发展特色产业,突出主导、适度多元,合力推进网络开发,实现产城融合。完善主城区与县域各节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要素流动,降低商务成本;加强分工合作,着力培育全产业链,推进产业联动发展。积极培育巢北、庐南产业基地等战略后备空间,提升完善产业网络布局。

第十节推动开发园区转型升级

强化四大开发区工业发展“主引擎”作用,实施高密度高层次开发,实现产业发展高端化、空间布局紧凑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极。强化县域园区新型工业化“主战场”作用,加强与四大开发区分工合作,坚持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县域工业化水平。强化城区工业园区产业转型“辐射源”作用,加快“退二进三”,聚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以及金融保险、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区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加快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的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努力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支持各类开发园区争创国家试点示范,深化与先发地区园区合作。

第五章强化改革攻坚,建设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体系

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系统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打造全面深化改革“排头兵”,建设充满活力的城市治理体系。

第一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的原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引导过剩产能在供给侧进行减量,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建项目。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深入落实困难企业联系帮扶机制,认真贯彻减税降费、降准降息等政策,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等。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管理与防控,积极协调支持暂时经营困难重点企业,有力化解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等金融风险隐患。

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开门办预算和全过程绩效预算,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措施,深入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制改革。研究完善市与县(市)区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和规范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典当行等准金融机构,鼓励设立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支持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健康发展。完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开展巨灾保险。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作用。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完善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举借机制,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建立完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办法。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用好、管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提高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天使基金使用效率和放大效应,综合运用股权、担保等投入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建立风险可控的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模式和良性运行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设立国有资本产业运营基金,引领重点产业发展。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实施股权结构改造,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持续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完善股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等试点。按照市场化规则完善人才选拔、薪酬调整和劳动用工机制,探索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机制。

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制度,实现工商业用水到户价格同价,推动水价同网同价。深化电价改革,规范居民供电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深化气价改革,建立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改革。

第二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扎实推进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事中事后有效监管和高效服务新机制。探索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改革。加快推进省市共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信用合肥”建设,打造“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个人社会信用根,培育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完善保障机制,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逐步实现同一城区内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加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政府权力运行平台,实行行政权力全过程监督。完善开发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探索县级跨部门、跨领域和乡镇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交换共享。

深化行政机构改革。坚持机构数量、领导职数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规范部门内设机构综合设置,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市级稳妥推进大部门制。县(市)区全面推行大部门制。推动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完善生产、流通、消费市场综合监管体系。按照“五个有利于”的原则,科学划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能职责,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强化服务功能,实行扁平化管理。巩固和深化扩权强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实现乡镇差别化管理。明晰开发区管理职能,改革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巩固乡镇撤并成果,适时推进县改区、县改市。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后相关配套改革,改革事业编制管理,推进财政供给方式转变。全面完成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逐步建立公办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事业单位社会化用人制度改革。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建立财政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供给方式。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鼓励采用政府购买、特许经营等方式,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投资和运营。探索公共服务项目经营权转让机制,采取PPP等方式向社会资本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定期发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中介服务市场,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建立完善购买机制,规范市场化竞争行为。加强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综合评审机制。

第三节深化文化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益性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设施领域,加大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绩效考核。探索建立文化人才柔性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机制。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改革,支持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除时政新闻类节目外,在坚持播放权特许经营前提下,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机构制播分离,加速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健全联动和处置机制,构建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加强对外文化宣传、文化推介和文化贸易。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城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实现教育均等化、全民化、信息化和优质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入园率。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教育事业,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创新办学体制,推进委托管理、与高校合作、集团化办学、学区化办学、结对共建等多样化办学模式。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原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切实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要内容,贯穿教育全过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建设,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提高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第四节深化新型城镇化体制改革

建立“多规合一”推进机制。围绕全省“四规合一”试点,统筹协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全面完成“一张规划图、一个运行机制、一个信息平台、一个技术导则、一个管理办法”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布局规划、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规划”,逐步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多规合一”运行机制,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建立农民市民化推进机制。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权限,加快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类推进、成本分摊机制。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实行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依法保护城乡居民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允许农村居民带产权、持股进城居住或就业。探索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创新与农业人口城镇化相适应的农地流转机制。

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三权并行分置”的新型农地制度,完善四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三权落实”,以及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五有并轨”。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和建设用地供给机制。

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模式,支持引导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创新“政银保”和农户联保等信贷担保机制,构建政策性保险“提标扩面”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评估制度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构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第六章推进统筹发展,建设城乡协调的现代化都市区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1331”城市发展战略,优化市域主体功能,统筹空间资源配置利用,构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空间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农业发展区、生态涵养区、禁止开发区等五类主体功能区,规范开发秩序,优化开发格局,提高国土开发利用效率和城市综合承载力。

优化发展区。加快老城更新,提升服务功能,集聚高端要素,重点发展商贸、金融、咨询、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严控老城区更新建设强度,有效缓解一环内区域人口密度过大压力。

重点发展区。强化区域综合承载功能,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实现产城融合,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农业发展区。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因地制宜集聚发展都市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村镇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转移。

生态涵养区。主要分布在巢湖沿岸、饮用水源地周边和山区。加快水源涵养林、生态林建设,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有序实施退圩还湖,加强林地、草地和湿地的管护和恢复,适度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禁止开发区。对承担保障国土生态安全、饮水安全、文化遗产等区域实行禁止开发。依法严格保护区域内文物、遗址和生态环境,发挥其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

第二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以满足人的居住需求为根本追求,创造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城市环境,努力建设最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城市。

建设精品城市。按照“一尊重、五统筹”的基本思路,规划和管控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加强城市空间设计,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功能板块提升、交通环境优化,疏散中心城区人口及用地压力。加快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商务服务、家庭服务、健康养老、会展经济、中介咨询、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服务业,建设提升一批总部基地、创意园区,打造一批税收“亿元楼”,规划建设若干总部经济集聚区、商圈和特色街区。突出精致、精细、精美,重塑城区空间形态,实施街区立面提升工程,提高城市识别度。推进老城区更新,加快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提升街区品质。加快推动瑶海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试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维持和恢复城市绿地与水体的吸水、渗水、净水能力。到2020年,海绵城市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重超过20%。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统筹各类管线建设需求,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合理划定建设区域和管廊空间位置、配套设施用地等三维控制线,制定2016-2020五年滚动项目建设计划,推进高新区拓展区、肥西产城融合示范区、新站区少荃湖片区、空港经济示范区、蜀山西部新城等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提升市政交通设施。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形成集快速轨道交通、快速公交(BRT)、普通地面公交等于一体的综合客运网络,建设畅通便捷的内部交通体系。建成轨道交通1-5号线,启动建设6-8号线,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力争到2020年轨道交通里程达到170公里,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高到30%以上。强化城市主干道路建设,针对城市重要堵点优化路网交通结构,改善微循环系统。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发展与城市交通的良性互动,建设“公交都市”,主城区常规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提升综合枢纽换乘中心和公路客货运枢纽,大力改善地面交通间、轨道交通间、轨道和地面间公交换乘条件,提升公交出行率,主城区内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乘客满意率达90%。优化提升城区停车系统,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泊位,完善环市区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在轨道交通站口、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节点,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规范道路交通设施设置,完善城市道路、建筑无障碍设施。

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按照国际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国际化城市风貌和空间形态的规划引导体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文化演艺场馆等公共设施,满足城市的多元需求,创造更高质量、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环境。开展国际化城市外语标识体系建设,在交通干道、主要景区、主要街区、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重点单位等场所设立双语图文标识以及外语语音服务系统。

提高要素保障能力。供电,继续加快发展电网,提高合肥电网受入电源保障水平,新扩建500千伏变电所4座。加大智能电网建设和城乡电网改造,扩大电网承载负荷。推进经济圈直购电试点,扩大光伏分布式发电站和地面电站建设。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完善用电高峰时期的应急预案,建立有序用电长效机制。供水,加快推进龙河口饮水工程建设,继续实施蓄水、提引水和调水工程,引大别山优质水源入肥,增强城市供水能力。加强对大中型水库等水源地的保护,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供气,争取国家石油、天然气在肥增设管道和战略储备布点,拓宽油气供应渠道、提升贮备能力。积极争取引进西气东输五线、中海油滨海LNG外输调峰管线的天然气。推进“淮气南送”、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双气”利用工程门站和应急气源厂、输气干线等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气储气系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安全、稳定的供气能力。成品油,建立成品油储备制度,推进油品贮备库建设,规划建设成品油储备基地,迁建中石油合肥大兴油库等油库。完善管线运输,合理布局终端供油站点。新能源,加快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和光伏下乡“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第二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促进生物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有序发展风力发电。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耗比重达到8%。

第三节壮大县域经济

实施县域经济突破工程,做强做优县域经济。到2020年,五县(市)全部进入中部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50强,力争3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

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化。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主战场的定位,坚定不移地做强县域工业,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以园区为载体,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城市配套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攻方向,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汽车及汽车配件、家电、机械装备、新能源、食品加工、轻纺服装、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统筹县域工业布局,推进园区整合和扩容升级,开辟区、县(市)合作共建园区新途径,推动四大开发区与县域工业园区共建一批投资大、就业多、效益好的大项目。突出工业发展平台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增强园区产业配套和综合服务功能,吸引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附加值高的企业入驻。对巢湖市、庐江县继续加大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全面实现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四节建设智慧合肥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优化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智慧产业发展和高端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环境。

建设现代化信息网络。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支持城市新建区域以光纤到户方式为主部署宽带网络,推进城市宽带向全光网络演进,打造“百兆进户、千兆进楼、T级出口”宽带网络能力。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接入。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突出无线谷和无线宽带专网建设,扩大第三代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推进全市公共场所、服务场所免费WLAN建设,大幅度提高覆盖密度和质量。到2020年,主城区无线宽带覆盖率达100%。完善“天网工程”功能,规范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合肥”建设,构建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校园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社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办公楼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宾馆酒店视频监控系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等,推进城乡视频防控一体化。

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加强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开发与利用,在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科学研究、交通运输等领域,创新大数据商业模式,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打造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公安、智慧城管、智慧气象等,加快构建智慧城市体系。依托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整合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构建集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国土房产、城市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于一体的合肥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施电子政务整合提升工程,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以国家智能交通系统体系框架为指导,建设以全面感知为基础的新型智能交通工程,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和服务。实施“数字城管”工程,构建全市网格化巡防管理机制,实施城管与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巡防,市容管理与治安管理对接,建立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指挥和应急处置系统。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信息化,全面推进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快实施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三网融合”,鼓励和支持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大力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支持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参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积极争取国家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化试点。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电子政务统一认证服务平台,加快完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电子认证服务应用等的管理,全面推广电子证书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系统中应用。加强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全面推进“平安网络”建设,开展网络节点侦控和重点阵地系统建设,加强对金融、能源、交通、电信、公共安全、公用事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可控力度,严打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社会安全秩序。

第五节规划建设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

坚持“创新+生态”的理念,创新建设管理方式,规划建设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肩负起为国家改革探索新路径、为安徽经济增添新动力、为合肥城市构建新格局的核心任务。

建设创新创业特区。率先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改革试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区,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发展动力实现新转换。

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区。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导向,以高端技术、高端产品、高端产业为引领,实施一批居于产业链核心环节价值链中高端的重大项目,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高端产业集聚区。

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开放平台,完善接轨国际的投资贸易体制机制,打造全国重要的内陆开放新高地。

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依托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优化新区空间开发,实施环境保护和治理,创新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联动的体制机制,探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新模式。

建设产城融合示范区。坚持以人为本、五化协同,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等体制机制,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

第七章坚持绿色低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深入实施水环境治理、森林增长、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四大专项行动”,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着力实现“有山皆绿、是水则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以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揽,打造城湖共生、独具魅力的美丽城市。

第一节提升巢湖流域综合治理水平

创新治湖理念。突出“生态优先、城湖共生”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连通、净化、减负、复苏,推进引江济巢、污泥处置、污水处理、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实现巢湖水环境持续改善。实施保护性开发,融城市开发、村镇建设、产业发展、流域防洪、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内河航运等为一体,推进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开发。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加快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成果应用。充分利用湖光山色和温泉、湿地、历史文化等资源,重点开发以健康、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为特色的环湖旅游产业带,全力打造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

强化水污染治理。继续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加快实施巢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实施COD、TP、TN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比一级A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农田尾水生态拦截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监控重点行业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持续开展清洁生产。推进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削减工业排污量。到2020年,力争巢湖水质和入湖主要河流达标率大幅提升,部分水域及支系河流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指标基本达到III—IV类水平。

推进引江济巢和小流域治理。大力实施“引江济巢”工程,补充巢湖流域水资源,提升防洪抗旱应急能力。加快推进兆西河、白石天河等河道整治工程,构筑第二条通江航道;实施裕溪河改造提升工程,提高合裕线航道通航能力。全面实施入湖河道小流域治理,科学划分治理单元,强化“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推进河道清淤、立体化生态修复和城乡水系河湖连通工程,不断提升巢湖流域水质和水体资源功能。到2020年,小流域治理累计投资500亿元。

构筑湿地生态屏障。围绕构建完整的巢湖梯级湿地体系,修复巢湖沿岸湿地,提升巢湖水体自净能力,到2020年,完成巢湖生态湿地修复面积2000公顷。沿湖岸线生态化率达到70%;加快城市游憩型湿地保护和建设;加快乡村湿地保护和建设(河流、沟渠、池塘、农田等),减少面源入湖污染;建设污水净化型湿地,深度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尾水。通过多种湿地类型建设,逐步形成适宜动植物群落栖息的生态屏障。

第二节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构筑绿色生态格局。深入推进“五森工程”,合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以及河流水系与廊道,建立完整的生态框架、绿色廊道和系统化、网络化的绿地系统,构筑与城市空间有机契合、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格局。对环巢湖生态示范区、江淮分水岭脊线、水源地保护区、新桥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城市生态具有决定性影响区域,开展植树造林,构筑森林生态屏障;突出以城乡道路、水系和农田为框架支撑,合理布局,实现“路网、水网、林网”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林带穿境、纵横交错、层次多样的“城乡绿廊”,完善森林生态网络。突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实现分布合理的绿色生态斑块。到2020年,累计新增造林面积25万亩。

美化城市生态景观。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推进精品公园、游园和街头绿地建设。注重景观特色,打造绿化景观示范路,构建绿色低碳出行网络。完善城市水系、高压走廊和绕城高速、出城公路等生态景观带、隔离带和绿荫廊道建设,加快建设慢行绿道、绿荫车场、屋顶绿化、景观阳台等多元绿色空间。推进节水型、集水型绿地建设。加强市域郊野公园与市区综合公园的绿色廊道沟通,构建“大公园”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建设湿地公园。

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原则,对肥东、巢湖、庐江等废弃采石场、露采废弃矿山实施恢复治理,防范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恢复山体自然景观和矿山地质环境。开展砖瓦用黏土矿区整治与土地复垦相结合,逐步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第三节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废气治理。以“三厂两尘两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污染源控制,淘汰水泥、钢材等行业落后产能,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全面实施搬迁改造。强化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推进燃煤发电机组全面脱硫、脱硝和水泥脱硝工程,全面实施除尘器提标改造,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加大空气污染物监测力度,建立预警体系,有效缓解雾霾。

控制城市烟尘和油烟污染。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施工工地、料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的污染控制。城区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实现全密闭运输,严格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杜绝露天燃烧秸秆、废弃物,规范处理生活垃圾。

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新增车辆全部达到国家现行新车注册排放标准。综合防治机动车污染,全面淘汰黄标车及国家强制要求淘汰的老旧车型。提升油品质量,加强加油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回收治理。实施清洁能源普及计划,鼓励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气化合肥”,淘汰污染严重、分散的小燃煤锅炉。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鼓励支持市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有效控制城市环境噪声。实施重点路段降噪工程,有效治理工业、交通、施工与社会等各类噪声污染源,全面实施城区二环内机动车禁鸣。强化对居住区、办公区、学校、医院等周边环境的噪声控制,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切实处置固体废弃物。重视和解决重金属、有机毒物等新型污染。完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系统,确保医疗、化学等有毒危险固体废弃物实行专业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扩建吴山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规划建设第二座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实现危险固体废弃物全收集、全处理。加强电子废物监管,不断提升电子废物回收和处置能力。新建、扩建肥东、庐江等生活垃圾填埋场,完善市、区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到2020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色农产品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制度。引导支持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技术研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

第四节建设低碳城市

节约利用资源。推进节能降耗。严格控制高能耗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推动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和能源回收再利用,大力发展消耗少、效益高的绿色产业。强化建筑节能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加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交通节能。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建设,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管控和引导。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加大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强化土地资源需求管理,深化“双向约束”,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强化节约用水。全面创建节水型社会,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降到12立方米,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统筹农业节水减排。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支持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采用先进水循环技术。提倡居民节约用水,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提高生活用水重复利用率。

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建设,形成从回收、拆解、加工、利用一体化的再生资源产业链条,实现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池以及其他可利用再生资源的规范回收、资源聚集和规模高效利用,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餐厨垃圾及余压余热回收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秸秆气化燃料和固化成型燃料。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各类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努力提高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加快推进合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促进循环经济集聚发展。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倡导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科技,加强与名校大所合作,建立低碳实验室和低碳技术研发中心、研发基地,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鼓励低碳设计,以设计为起点降低产品在制造、储运、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的资源能源消耗,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积极发展低碳农业,改造林相结构,发展碳汇林业。打造一批标杆性低碳社区,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办公等行动计划的实施。传播普及低碳文化,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

第五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立水环境常态治理机制。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专项资源和资产保护、区域执法等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责任、权力和利益,制定规则,区域联动,规范管理。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强化水环境执法,全面实行“河长制”,形成河流巡查长效机制。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和审批,加强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自然资源使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健全资源节约和污染防治制度。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管理,将节能降耗完成情况纳入限批依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林地保护制度和矿产保护性开发制度,严格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证管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明确区域环境恢复治理主体的责任、义务和惩戒措施。探索资源环境损害鉴定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节能量、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涵养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科学划定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实行严格的红线区域管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完善生态统计和评价制度。逐步完善全社会能耗、排污等统计制度,开展全市和分行业、分区碳排放总量、能耗测算,规范资源产出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等生态文明指标统计。在政府目标评价体系中增设生态文明指标,并大幅增加考核权重。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乡镇取消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考核,增加生态文明相关指标权重。

第八章促进合作共赢,建设接轨国际的内陆开放高地

发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双节点城市功能,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建设开放平台,畅通开放通道,创新开放模式,发展枢纽经济,建设开明开放、接轨国际的内陆开放高地。

第一节增强综合交通枢纽国际通达能力

丰富“米”字型高速铁路网。积极推进合肥至芜湖铁路电气化改造、庐铜铁路等在建工程建设;完成商合杭高铁、合安客专等铁路工程建设,新建合肥站动车所、扩建合肥南站动车所,建设合肥枢纽西环货车外绕线及合九货车联络线,实施合肥站改造,建设合肥南、新合肥西站等高铁站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加快推进合宁、合武等客运专线,合九铁路电气化改造,合肥—新桥机场—六安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合连等高速铁路项目纳入国家铁路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合肥庐江高铁检修服务基地,南岗公铁联运综合货运基地。编制合肥经济圈市域铁路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区域城际铁路建设,不断完善城际交通网络。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发达的铁路枢纽之一。

提升区域高速路网。建成北沿江高速巢无段、滁淮高速、济祁高速南段、岳武东延、合肥—霍邱—阜阳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合肥外绕城、合肥—明光、合肥—无为等高速公路。谋划沪蓉高速复线、沪陕高速复线、外绕城高速连接线等项目前期。建设绕城高速公路集贤路、南淝河路、梁园、合安高速郭河等互通立交项目。围绕构建“一环十七射”一级公路网,加快建设G330项目,积极推进G329、新合蚌路、合六南通道等项目前期。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合肥为核心的1小时通勤圈。

构建高等级水运网。实施兆西河航道升级改造和引江济淮菜子湖线航道建设,开展远期一级航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江淮运河建设。加快建设合肥港,统筹推进南淝河、派河、店埠河、巢城、庐江等五大港区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内陆地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和江淮航运中心,年吞吐能力达8000万吨,其中集装箱达60万标箱。

建设区域航空中心。实施新桥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加快机场接驳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干线机场作用,加强与长三角、港澳台业务合作,强化合肥—上海—国际航班中转联程航运服务功能,扩大客货运量,全面提升空港国际功能。拓展合肥至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网络,大力发展国际航线航班,积极开通至亚洲、欧美主要城市客货运航线,提高航班密度。加强与国际航空公司和主要机场战略合作,组建在肥基地航空公司,逐步建成区域性国际航空港。加快发展通用航空,推动庐江、肥东、肥西、长丰、巢湖等通用机场建设。综合开发骆岗机场,培育发展集运营、维修、培训、制造、会展等于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大力推动公、铁、水、空联运,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无缝隙衔接”。新建派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打造铁水联运枢纽。完善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提升临港铁路场站和港站后方通道能力。建立多种运输方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第二节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平台

围绕打造互联互通、开放基地、交易平台等三类平台,做好合肥港二类水运开放口岸验收工作,加大合肥港揽货力度。加密“合新欧”班列,推进市场化运行,探索与义新欧、蓉欧、渝新欧等国际大通道互联互通。加密国际货运航班,拓展至美国、欧洲、东南亚等国际货运航线,形成覆盖境内外的航空货运网络。提升合肥国际内陆港开放度,推动合肥北站申报国家铁路开放口岸。加快合肥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一批层次高、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入驻。推动出口加工区实施“单一窗口”、关检合作“三个一”等新型通关模式。加快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建成合肥航空港水果、冰鲜水产品进境指定口岸,积极申报粮食、药品、食用水生动物等进口进境指定口岸。加快合肥跨境电子商务港建设,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才智力引进、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介机构和出国务工人员提供规范化、便利化服务。

第三节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坚持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推动外贸结构调整,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到2020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00亿美元。围绕重点产业,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开展精准招商,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合作,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在肥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在肥设立地区总部、职能型总部、研发设计中心。推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逐步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引入一批国际商务服务企业,鼓励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进口分拨、出口配送等新型物流业态。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着力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

优化国际投资贸易环境。复制自贸区国际投资贸易体制机制,按照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完善现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提升通关效率。加强对在肥境外人员服务管理,积极争取口岸签证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肥尽早落地,为本市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出国(境)证件申领条件。加强涉外调解、仲裁诉讼机构建设,提高涉外民商事争议纠纷处理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大力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积极引进发展具有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中介机构。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涉外业务培训,提高政务服务国际化水平。

第四节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功能,依托合新欧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在设施联通、产业投资、经贸往来、资金融通、人文交流、生态保护等领域合作。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家用电器、光伏、汽车、建筑等优势企业“走出去”,支持本地优势企业通过新建、参股、并购、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完善相关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一带一路”重大设施和项目布局合肥,着力引进沿线国家(地区)经贸、商事机构落户合肥。积极拓展与友好城市交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高层互访机制、部门联系机制和企业互动机制,促进经济、技术、文化等交流合作。深化中德合作,推进中韩合作,建设中德(合肥)创新产业园、中韩(合肥)科技产业园,进一步拓展产业、贸易、教育、文化、科技、人才等领域的合作广度和深度。

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坚持“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更加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与沪宁杭等城市互动发展,增强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在产业、交通运输、金融、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等方面,坚持优势互补,深化与沪宁杭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形成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地区间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交流互动,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规划建设合肥北京产业园。

全面推动与上海“双城”合作。加快编制双城合作发展规划,建立双城合作推动机制,探索开展园区合作,推动建设合肥上海产业园。充分发挥双城科技与人才优势,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双城设施、人才共享交流,在共建创新载体、转移科技成果、联合科技攻关、培养科技人才等方面争创实效。借助上海作为国际航空港的作用,推动上海—合肥国际联航,提升合肥航空客运、货运能力。推进教育、医疗、旅游、文化等资源共享,鼓励上海优质学校、医院来肥办学和建立分院,发行双城旅游联票,互推旅游精品线路。

深化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推动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努力开创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发展新局面。大力培育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优化区域商贸网络,完善金融、人才、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网络体系,推动建设统一结算清算平台、招投标异地远程评标系统等。加强信息网络和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社会诚信门户等综合性和专业类网站的对接,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围绕产业链合作,突出产业平台建设,统筹产业布局,积极打造区域发展增长极。推动区域旅游开放融合发展,加快发行旅游联票,互推旅游精品线路,联合编印旅游摄影风光画册。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发展软实力。扎实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第五节引领合肥都市圈发展

加快合肥经济圈向合肥都市圈战略升级,进一步完善圈内互动合作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实施《合肥都市圈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合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推进合肥经济圈适度扩容,整合优势资源、大力推进规划共绘、交通共联、市场共构、产业共兴、品牌共推、环境共建、社会共享,全面提升合肥都市圈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拓展专业合作领域。建立重要资源统筹配置机制,形成区域产业转移引导机制、分工合作机制和项目建设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轨道交通延伸至合肥都市圈节点县(市)。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政府、企业、民间团体合作交流。深入开展与阜阳市及霍邱县、寿县结对合作,支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临泉庐阳现代产业园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九章厚植城市文明,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强市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加强文化高地建设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系列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庐州大讲堂等平台普及先进科学知识,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理论创新,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合肥新型智库,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强化诚信建设,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诚实做人。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巩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发展健康网络文化,不断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传递正能量。

培育塑造城市文化标识。深入挖掘、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传承江淮地域文化,培育巢湖生态文化,彰显现代创新文化,塑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城市文化标识。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统筹文化传承、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传承振兴庐剧、巢湖民歌等传统文化艺术,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巢湖文化、包公文化、三国文化、淮军文化等文化资源,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各类主题博物馆,提升历史文化多元价值。坚持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支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建设,加快打造包公文化主题公园和一批特色文化街区等。推动合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

第二节全面发展文化事业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体系,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突出文化乐民惠民,积极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认真落实合肥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加快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分中心、行政村为支点的县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抓手,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快推进合肥市中心图书馆、合肥市美术馆、合肥市博物馆及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剧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以及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发展档案事业,规划建设合肥档案中心和一批公共数字档案馆。

繁荣发展文艺事业。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提升艺术原创能力,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合肥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学、戏剧、歌舞、电影、电视、动漫等文艺精品。积极策划承办全国性文化活动,办好中国(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艺术家村(镇),引进一批国内一流的艺术家来肥创作。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参与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活动,建立群众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进一步繁荣影视、动画精品创作,推进制播分离,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提高原创影视动画创作水平。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书香合肥,重视培养青少年和儿童阅读习惯,关注农民工阅读,组织开展“大湖名城、悦读合肥”全民阅读、“大湖之约”艺术名家大讲堂、合肥文化大讲堂等系列文化活动,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艺巡演和“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新春文化庙会”、“全民文化活动周”、“家庭文化艺术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文化活动,培育一批参与度高、效果好的群众文化品牌。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大力活跃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发展优势文化产业。依托丰富的文化产业资源和重大文化发展平台,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智能语音、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顺应“互联网+”趋势,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制造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设立若干支市场化、专业化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挖掘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遗产,规范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支持建设文化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和文化类工程技术中心,夯实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一番。

培育文化市场需求。以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确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文化市场监管格局。发展文化产品市场,鼓励发展大中型书城、城镇中小型特色书店、专业书店和社区书店,规范和发展演出市场,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促进文化要素市场发展,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规范文化产权交易,重点发展版权、文化信息、技术交易等文化资产交易市场。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发展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网上书店、网络视频点播、网络付费下载等网络文化消费新模式,拓展艺术培训、文化旅游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探索建立以轨道交通为载体构建新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文化消费季活动,培育文化消费群体,拓展文化市场空间。

第四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推进文化名城建设。提炼合肥城市文化内核,精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城市名片,综合运用互联网、影视、微电影等多种方式,打造全方位的文化名片传播交流性平台。充分挖掘巢湖文化价值,以世界级湖泊旅游地为标杆,引进和培育环巢湖国际马拉松、国际铁人三项赛、国际帆船赛、水上飞机低空飞行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提升合肥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深入打造有巢氏、包公、三国、淮军等地域特色文化品牌,依托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广播影视、数字出版等产业基地,培育新兴文化品牌,发展相关衍生产业和子品牌。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园区和品牌活动,构建文化品牌发展体系,塑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合肥城市文化标识。提高合肥文化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更加完备的多渠道、多层次、宽领域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不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城乡群众共建共享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巢湖市、肥西县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启动百万市民素质大提升工程,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办好“文明让世界更美好”世界城市市长论坛。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和主题公园、主题社区建设。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深入开展“最美家庭”寻创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分层衔接的青少年教育体系,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城市。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者服务品牌。

第十章立足包容共享,建设更具获得感的幸福城市

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推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打造更具获得感的幸福城市。

第一节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促进就业的力度,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创造劳动者就业和发展的机会。高度关注就业形势,强化就业和用工信息对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设施建设,完善促进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和属地化。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继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加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青年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农民工和青年就业创业政策。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的就业服务。建立城乡统筹、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全市农村乡镇、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室)的建设,抓好学历和技能培训,解决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再就业问题。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欠薪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和办案质量。加强人文关怀,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来肥建设者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多渠道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认真落实缩小收入差距相关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第二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制度衔接与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积极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切实维护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完善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加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实现“同城同待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建立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标准。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参保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落实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标准,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补助标准。健全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险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强化工伤保险综合保障功能,推进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完善的教育资助体系。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政策措施,并逐步向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划化建设,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提升救助能力。积极发展慈善事业,认真落实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扎实开展社会救济和“点对点”式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构建社会福利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突出医养结合,开展一批医养结合试点,满足日益增长的医养服务需求。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发展,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和运营补贴。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90%以上乡镇、80%以上农村社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关爱农村留守老人与儿童,建立留守人员安全及生活保障机制。建设公益性公墓,推行殡葬普惠和“绿色殡葬”。完善物价上涨与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继续推进“惠民菜篮子”工程,积极构筑“平价”农副产品销售网络。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扩大保障覆盖面,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保障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各开发园区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形式,改善产业工人居住条件。加大推进棚户区改造力度,将城郊村、城边村、城市危房以及建制镇棚户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积极引导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满足被征收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十三五”期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3.6万套,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左右。加大用地供应,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

第三节提高教育质量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推进基础教育发展。深化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素质教育等“三大提升工程”,推进国家级中小学品质试验区建设,打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升级版”。完善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有序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个百分百”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定位,支持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加大幼儿园、中小学建设力度,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建立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使用长效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适度发展国际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区域职教高地。推动合肥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加快建设磨店高教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支持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支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深化人才分段培养试点,推进学历和技能等级“双证书”试点,实现职普融合贯通发展。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提升国民教育水平。加强校地合作,支持在肥各类高校加快发展,引导在肥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办学结构和方向。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积极推动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合肥学院争当全国应用型教育引领者,申报建设合肥大学。支持各类高校深化国内国际合作,在师资培训、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人文交流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搭建多层次、多领域的中外人才交流平台。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注重家庭教育,支持发展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大学,畅通终身学习通道。

第四节建设健康合肥

统筹推进医疗、体育、人口事业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提高人口服务水平,建设健康合肥。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到2020年,新增医疗床位3.6万张。加快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向社区配置倾斜,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建设一批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推进基本医疗服务标准化,构建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推广互联网医疗,提高远程诊疗水平,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库建设。加强以全科医师配备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机构,形成全科医师的资质认证与管理体系。培育和引进高水平医疗人才,支持副主任以上级别医师自由多点执业。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机制,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探索建设家庭医生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全力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各类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科学配置公共体育资源,构建城乡一体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全市体育场馆布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体育设施为民服务的功能水平。组织开展系列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完善城区“健身圈”,提升环巢湖青春毅行、青春骑游等品牌活动,形成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后备人才培养,完善竞技体育训练体系。扩大体育品牌赛事影响力,提高体育竞赛的策划和营销运作能力。深度开发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积极倡导体育消费,做大体育产业规模。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完善人口发展战略,落实国家人口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家庭发展,加大对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人口服务管理新平台。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坚持平等对待、人性化管理,动员各方力量帮助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维权法庭建设,健全各种形式法律援助机构。

第五节实施精准脱贫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兜底式”帮扶并举,在全省率先实现整市整体脱贫。深入实施十大到户到人、五大到村和“三无特困农户政府兜底”三大精准扶贫攻坚工程,不断创新扶贫方式,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扶贫产业百园带动”、农村“零转移就业”工程,鼓励自主创业脱贫。深入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加快贫困户光伏电站建设,实现“三无”特困农户的稳定脱贫。全面提升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保障水平,从2016年起全市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五保供养补助提高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以上。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优先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田、林、路、水、村综合整治,切实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全方位动员社会力量扶贫,鼓励、调动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扶活动,确保到2016年全市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持续巩固提升扶贫成果。

第十一章健全民主法治,建设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包容和谐。

第一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职,切实使党委政府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公共决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探索非户籍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方式和途径。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渠道,全面推行居委会直选制度。建立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畅通政府与社区沟通渠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侨务和宗教政策。支持驻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各项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队伍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工作会商和任务协调等工作制度。

第二节加快法治合肥建设

构建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法定,推进落实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促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便民高效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推进办事公开。探索建立行政服务效能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法治惠民,注重社会各群体的法律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主、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倡导理性、文明、平和执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居)延伸。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全面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管理制度体系。

全面增强法治意识。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切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引导和支持全社会理性合法逐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逐步将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广到科级干部。

建设廉洁政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有效预防腐败。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继续推进干部任用、行政审批、土地出让、政府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督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阳光政府和电子政务建设水平,使权力配置更科学合理、权力运行更规范高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三节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综合治理,实现治理手段从单一向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并用转变,规范社会行为。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动态治理,实现治理环节前移,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水平,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培育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发展行业性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学术性、专业性社会组织。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推行项目化、契约化的运作机制。

建设和谐社区。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城乡社区下移,发挥社区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推动基层自治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动形成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积极构建“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社区服务”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快城乡社区信息化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赋予其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综合服务功能。

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注重社会矛盾源头防范化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完善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相关机制,将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坚持多元主体参与、多条路径化解、多种机制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预警和处置的部门联动机制。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风险管理、技术支撑、信息化“四大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巩固小餐饮、小食品、小作坊整治成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无公害食品、安全食品及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品牌建设。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化平安建设,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水域陆域全覆盖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加强交通、消防、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等领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落实防火、防爆和反恐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社会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气象、地震和洪水监测预报、洪涝旱灾、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完善应急通信、应急物资储备、紧急交通运输、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动态化危机管理机制,增强全社会应急救援动员能力。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织密情报网络,完善对颠覆、分裂、暴恐、邪教等组织活动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反恐装备设备、特种手段等基础设施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惩治恐怖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四节推进信用城市建设

围绕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快构建市域社会信用体系,突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加快市场准入、财务税收、金融信贷、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劳动就业、合同履约、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制定企业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交换目录和标准,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信用监督。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一网三库一平台”。大力推进公共管理、服务等行业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对社会公布。加强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建立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扩大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范围,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建设诚信守法的服务型政府,引领我市社会信用建设发展。培育信用市场服务中介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开设信用评级机构,形成完善的信用评级市场和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建立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机制。

第十二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经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应举全市之力,凝聚全体市民智慧,完成未来五年的各项任务,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第一节培育发展新动力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以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为抓手,在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开放合作、生态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管长远、增后劲、补短板、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围绕新建、续建、竣工、储备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四督四保”制度,着力提高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和转化率。建立健全市领导联系和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完善项目服务保障。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引导投资更多地投向五县(市)。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

增强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巩固扩大城市居民消费,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倡导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模式,积极推进可持续消费发展。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着力扩大信息消费,推动电子商务B2B、C2C及O2O市场发展。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多样化生活性服务消费和绿色消费。支持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建设,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农村流通工程。支持城市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等新型消费设施建设,实现网络互联和市域全覆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突出对外贸易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巩固现有出口竞争优势,着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建设,推进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贸易。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经贸大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建立和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充分挖掘服务贸易出口潜力,扩大产品出口优势。健全国际贸易风险应对机制,健全外贸运行监测和应急机制,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增强企业规避非关税壁垒的能力。

第二节强化金融支撑力

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扩大有效信贷投入。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传统优势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助推各类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引进培育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并购重组基金。积极搭建保险资金与地方融资项目对接平台,扩大保险资金直投规模。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企业灵活运用多元化融资工具实施债券融资,支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债。

第三节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加强总体规划的指导。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总体规划是政府编制年度计划、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规划的重要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实行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和专业行业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贯彻规划纲要的战略意图,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本地特色,编制本地、本行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并做好与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是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各重点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专业行业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各县(市)区规划经与本规划衔接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各开发区规划经与本规划衔接后,经本级相关专题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明确规划目标责任。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全体市民的承诺,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实施进度和具体措施,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去实现。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市政府统一组织规划纲要的实施,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各区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专业行业规划的实施,促进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评估,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对本规划纲要进行修订时,需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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