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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2-08 制药工程 甘肃

第一章“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临夏州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全力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和对外交流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的发展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建立了由州政府分管州长任组长、18个部门成员组成的临夏州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出台了《临夏州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夏州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州现有中医医院16家,其中公立中医院8家,有州级1家、县级7家;三级乙等中医院1家、二级甲等1家、二级乙等3家。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均设置了中医药科室。143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了中医馆,逐步形成了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明显、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特色突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整体发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成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纳入国家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的临夏县中医医院基本达到了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的要求。80%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了二级中医院服务能力的基本标准。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3.3%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2.4%的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坚持人才战略,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顺利实施中医五级师承教育项目,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依托州中医药学会举办各类大型学术交流会议及培训班,传承经典,提升学术水平,有力保障了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已命名甘肃省基层名中医8名、甘肃省乡村名中医12名,州级名中医16名。累计培养出师中医五级师承教育继承人226名。
——中医药发展与医改政策深度融合。将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分级诊疗、中西医同病同价。公立中医医院均建立了医院章程。州中医医院、临夏县中医医院积极参与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
——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积极推进中医药相关产业发展。全州当归、党参、黄芪、冬花、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3.91万亩,3家重点中药材加工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267万元,工业增加值1600万元,上缴税金66.15万元。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到2.7万吨、中药材交易额达14.35亿元。组织代表团、中药材加工企业、农民种植合作社代表参加了两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加强了中医药产业与文化的对外交流合作,扩大了临夏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
——中医药推动医养结合质量稳步提高。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全州13所养老机构(养老院、敬老院)按照就近、便捷原则,由属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实行巡诊或长期进驻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5家医养结合机构(均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立了医务室和诊疗室。所有中医医院均开通与养老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4家中医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设置老年病床120张。总投资4.17亿元、总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的临夏州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和总投资4.69亿元的康乐县医养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中医药扶贫成效显著。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扶贫,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所有县级中医院均能提供45项中医适宜技术。各中医医院均与对口帮扶医院开通了远程医疗服务,形成互联互通的远程诊疗协作平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三区三州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44个、中医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2个。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深化内涵、提升质量,助力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有效减轻了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中医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优势作用,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成立了临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临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控工作方案》;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成立了中医药防治专家组,组建了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治组、院感防控组等相应的中医药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了中西医协同应对工作制度,确定了6家中医医疗机构为后备医院,加强物资、人员、技术储备。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率达到100%。强化中医药预防,提升中医疫病应急能力。
“十三五”时期,尽管全州中医药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全州中医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缺乏;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短缺,基层中医药人才存在“招不进、留不住”的难题;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明显,部分县级中医医院存在中医特色淡化、优势弱化现象;中医药产业深度开发和利用不够,中药材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同时,全州中医药发展也迎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把中医药发展摆在国家战略层面加以部署和推动,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将中医药打造成支撑甘肃绿色发展崛起的新兴支柱产业,实现由中医药资源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州上建立了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协调推进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实际的政策体系,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医药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对中医药事业的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显现出的优势作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广泛认同度前所未有,中医药发展正当其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临夏建设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医药事业产业联动,规模质量并重,传承创新并举,中医西医并重。通过五年的努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将中医药产业建设成新兴支柱产业,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成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健康支撑,推动实现中医药资源大州向中医药强州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推进中医药传统文化和技艺传承、保护和创造性转化,挖掘好、传承好、利用好临夏中医药的中医根脉文化、中医传世典籍、诊治诊疗技艺,以及中药材的天然药库、地产品种的资源优势及其区位优势,走出一条具有临夏特色的中医药发展路子。
    ——坚持内涵发展。突出内涵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创造新供给,释放新动能,引领新需求,不断放大中医药服务综合效应。
    ——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推进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以提标准、促规范、提质量为基础,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主线,以引进来、走出去、促合作为抓手,统筹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依托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交流平台,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提升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质量和水平,构建内外联动、互为支撑的中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产业、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发展等各领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现代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支撑。人人享有的中医药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明显改善,防控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开放发展呈现新局面,为建设健康临夏、实现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贡献。
    “十四五”发展目标:
     ——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凸显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的作用,人人享有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挖掘整理、保护利用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临床科研一体化发展取得新成效,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初步建立。
    ——中医药健康服务质量与效能全面提升。中医药医疗、保健、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服务能力、防控救治能力、文化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对健康服务业发展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
——中医药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中医药人才成长的途径更加优化,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效率明显增强。中医药标准化体系不断健全,中药质量明显提高。
    ——中医药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全面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依法促进中医药发展。
2035年远景目标: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全面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在传统医学领域主导地位更加巩固,基本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医药发展整体性、协调性显著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健康临夏建设、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的贡献。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提升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
(一)加快中药种质资源保护。完善全州中药资源动态监测数据,建立重点区域常态管理机制。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推动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推进野生药材保护与繁育,加快野生药材的人工繁育与培育。鼓励支持中药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大种子种苗选优提纯、统繁统供力度,加快新优品种新技术推广,提升种子种苗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
(二)提升地产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优化地产中药材区域布局,打造地产药材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创建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推行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普及应用生态种植技术,推广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提升药材品质。推广生态化、野生抚育、仿野生种植技术,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推进“宜机化”建设,推广适宜农机具,提升生产效率。
 (三)完善地产中药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规范。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等模式,建立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种植基地,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提高中药材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水平。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专栏2 道地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项目
1.在全州中药材优势县,建设优质种子生产基地500亩以上。
2.在全州中药材优势县,建设优质种苗生产基地1000亩以上。
3.创建1-2个州级中药材特优区,建成1-2个地产药材绿色有机示范基地。
4.建成集中连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示范基地2-3个。
5.建成中药材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种植县3个以上。
6.打造5个以上中药材规范化绿色生产示范村和1-2个产业县。
7.全州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45%以上。
二、推进中药精深加工
(一)打造优势中药企业。实施扶优扶强战略,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提升产业园区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引进3家以上中药龙头加工企业,提升一批中药骨干企业,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和中小特色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中药行业组织格局。鼓励支持优势企业采取联合、重组、兼并或合资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壮大企业规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中药企业品牌,带动和引领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三化”改造提升。支持中药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加快信息技术与中药工业深度融合,对中药生产等环节升级改造,提高中药工业现代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药企业运用现代传感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智能装备等,建设智能车间。鼓励制药企业建设绿色工厂,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构建中药绿色制造体系。专栏3 现代中药生产制造转型升级项目
1.建成1个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园区。
2.培育一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培育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中药现代企业3家。
4.打造5个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中药特色品种。
5.全州中药工业生产总值达到5亿元。
三、优化中药市场流通体系
(一)完善中药材交易市场功能。改造升级现有的中药材交易市场,通过仓储管理、金融兑付、网上交易、快捷配送等系统整合,提高线上线下协同交易能力,构建集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中药材交易市场体系。
(二)推进仓储规模和质量高效提升。依托各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制造、仓储物流和商贸流通产业链优势,规模化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推进中药材仓储、物流现代化建设。积极扶持现有的仓储企业对传统仓储库进行改造扩容,切实保障中药材储存环节质量安全。鼓励企业投资发展仓储业。建设仓储营销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现代物流体系,扶持标准化储藏库建设,扩大标准化仓储规模,提升收储转运水平。
(三)提升中药品牌营销水平。实施“甘味”品牌营销战略,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的“甘味”中药材品牌体系。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提升中药材电商经营水平。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通过产品质量品牌标识和标志,探索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营销优质优价机制。
专栏4 中药材仓储交易改造升级及中药品牌营销项目
1.改造升级现有交易市场,打造1-2个全国有影响的中药材交易市场。
2.累计创建“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或企业商标品牌1-2个。
3.到2025年全州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到5万吨。
4.到2025年全州中药材交易额达到23亿元。
四、推进“中医药+”蓬勃发展
(一)推进中医药新产品开发。强化产品创新,鼓励支持中药经典名方研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中药保健产品研发。鼓励开发当归、党参、黄芪、甘草等临夏地产药材及药食同源特色中药资源,开发生产保健食品、药膳、普通食品等中医药大健康新产品。鼓励开发、生产中医药美容、护肤、洗发护发等系列产品和中医医疗辅助产品。促进中医药保健器械(具)、中药日化产品、中兽药、生物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开发应用。
(二)发展中医药康养旅游。以避暑体闲养心养生为目标,在黄河三峡、松鸣岩、莲花山、太子山等旅游休闲度假区,大力发展水上疗养、森林氧吧、登山揽胜、养生理疗食疗等特色康复保健项目,打造永靖县太极镇养生园、临夏市东郊公园体育健身康养公园、和政县松鸣岩休闲养老基地、临夏县龙首山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积石山县龙川岭生态养生度假休闲风景区、广河县新马太生态田园康养度假区,积极创建集医疗、康复、保健、养老、娱乐、体闲、旅游等多功能的特色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构建“田园+养生+休闲”的发展模式,形成临夏康养旅游消费品牌。实施中医药医养康养融合推进行动,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院等合作,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建成3个医养康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加强医疗机构食疗药膳推广应用工作,发挥食疗药膳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中的作用。
(三)建立中医药创新发展及助推乡村振兴帮扶机制。探索开发中医药健康产业融合旅游产业新业态,带动乡村绿色生态产业有序发展,构建文明风俗习惯,建设1-2个中医药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示范点,发挥试验示范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与乡村多层次、多元化的帮扶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资产、科技、人才等资源投入中药材产业,完善经营主体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获得稳定收益。引导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生态康养、中医药养生、药用植物观赏、中医药文化旅游,打造中医药旅游商品品牌。   专栏5 中医药创新发展及助推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
1.支持当归、党参、黄芪、冬花、金银花等临夏地产特色药食同源中药材的开发和应用,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
2.争取建设临夏中医药博物馆。
3.建设2-3个中医药产业乡村振兴示范点。
五、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
(一)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相关标准工作机制。规范中药材种植、加工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鼓励中药饮片等生产企业在地产中药材产地探索产地加工与炮制一体化发展。
 (二)创新生产和监管模式。开展当归、党参、黄芪、柴胡、金银花等临夏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试点,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种植、加工等环节,探索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直供地产中药材加工品的运行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药品生产活动和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中药材及饮片质量安全。
(三)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溯源。建立推行覆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药储存、市场流通和终端消费等各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促进形成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发挥中药材质量第三方检验检测作用,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验、产地环境动态评价、有效成分分析、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检测等工作,为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溯源提供配套服务。
专栏6 中药材质量提升项目
1.开展当归、党参、黄芪、柴胡、金银花等临夏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试点。
2.选择2-3个中药材生产县分别建立当归、党参、黄芪、冬花、金银花等地产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溯源试验示范基地。
六、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在临夏布点。优化中医机构服务模式,建设州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推动州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州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临夏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其余各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依托中医药特色突出、中医药服务能力强、优势明显的中医医疗机构建立1-2个名医堂执业平台。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
(二)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州县两级综合医院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医师配备、中医床位设置、中医参与治疗率等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综合医院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中西医协作优势,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融合诊疗体系。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和“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三)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药人员。对已建成的中医馆进行提档升级,创建一批基层“旗舰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打造中医馆的“村级版”。          
专栏7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州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建设1个州级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
2.中医特色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建设1-2个县级中医特色重点中医医院。
3.中西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打造1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2-3个“旗舰”科室、10个左右“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基层中医馆建设。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实施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工程,围绕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专科专病,打造中医优势专科。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州县两级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院等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鼓励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和中医康复中心。
(二)强化中西医协同攻关。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推广5-10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成立中医药防治专家组,组建相应的中医药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中西医协同应对工作制度。依托州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州县两级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基础条件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二级中医医院全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积极推广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的有效方剂和相关产品,加强物资、人员、技术、中药材、中成药等储备和保供力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
专栏8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建设5个州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每个县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成为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2.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建设1个州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和若干县级中医治未病中心,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3.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建设1个州级中医康复中心,所有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八、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中医药专业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二)优化人才培养途径。实施“十百千万”陇原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通过科研合作、学科联建、柔性引进、项目带动,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中医药产业领军人才扶持机制,引进培养一批中医药产业高层次创新人才,打造一批技术创新团队。加快中药材种植、加工、中药炮制、仓储、检测检验、生产经营、电子商务等相关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实现中药材产业链骨干人才培养的全覆盖。开展“读经典、多临床、拜名师”活动,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健全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的师承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大中医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规范化培训力度,推动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全员培训工程,加大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力度,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
(三)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按照国家部署,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加大州级各类人才项目对中医药人才的倾斜。深化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注重中医药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对长期工作在基层的中医药人员,享受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专栏9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力争获评1名以上陇原名中医,培育10名左右中医药优秀人才、30名以上中医药骨干人才。
2.选拔树立20名临夏名中医。
3.培养50名师承教育继承人。
4.培养100名掌握中医技术的实用技能人才。
5.力争培养200名以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视野广的中医药产业新型职业农民、能工巧匠、农民专家、非遗传承人,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九、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支持全州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活态传承。开展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和利用,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加强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力度。保护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建立具有临夏特色的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推动临夏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建设,建立藏品信息数据库,提升收藏研究、社会教育、展览策划和文化产品开发能力。
(二)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依托医院、中医药企业、科研院所,优先布局和建设州级重点实验室、州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支持企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开展古代经典名方、中药新药、名老中医经典验方等研发,注重利用院内制剂开发中药新药。
专栏10中医药传承与创新项目
1.中医药人才平台建设。建设5个名中医传承工作室。
2.依托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1个中医药领域州级临床医学研究基地。
十、弘扬中医药文化
(一)大力挖掘深厚的中医药文化。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华精髓,阐释中医药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联系。大力发掘全州中医药文化资源,举办松鸣岩中医药健康旅游节等节会,弘扬具有临夏地域特色的中医药传统文化。
(二)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培育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家庭、中医药文化产品制作及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药文化环境形象、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内涵提升,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专栏11  中医药文化弘扬项目
1.打造省州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将甘肃中医药大学和政药用植物园打造成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
2.各县市建设3-5个校园中医药文化角;遴选2-3所中小学校,重点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3.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展览展示、健康咨询等文化活动。
十一、推动中医药开放交流
扩大中医药开放交流与国际贸易。将中医药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培育壮大出口企业。大力发展中医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组织当归、党参、黄芪、冬花、金银花等临夏地产药材及中药饮片积极参加国内外市场的展示展销活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贸易附加值。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

第四章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临夏州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实现中医药绿色崛起。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要在工作全局中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床位补贴等政府投入政策。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发挥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聚集投向中医药产业领域。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合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降低担保费率。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行业信用信息开发适合中医药产业的金融产品。
三、优化政策扶持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银税合作、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服务,加大对中医药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对农业生产者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开展中医药购销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入驻中医药产业园区企业3~5年内的地方税收留成新增部分(以2020年为基数),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中医药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中医药产业。鼓励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用于发展中医药产业。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中医药项目。
 四、完善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
 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完善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按照医保政策,对住院中医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五、强化督导评估
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路线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中医药建设发展,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尝试开展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评估,特别是引进和开展第三方评估,适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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