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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04-23 其他 江苏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不断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日益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十二五”末,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1以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三个监管”的要求,制定实施《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制度规范。调整充实安委会组织机构,明确属地及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一票否决”等责任约束和考核奖惩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承诺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督促各级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建设,依法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效显著。
    2、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颁布并修订实施《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消防条例》、《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修订完善安监部门“三定”方案和“四单一图一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创新执法模式,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严肃事故查处,维护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成效
    安监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4个国家级开发区均单独成立安监机构,所属街镇挂牌成立安监科(站),并落实专职安监人员。
    大力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规模以下企业按期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步推进,全市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安全街镇建设,创建一批全国安全社区、江苏省安全社区、南京市安全优秀街镇。
    4、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
    建成四级联通的全市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推动自查自报系统与标准化建设、日常监管、专项活动无缝对接。系统覆盖市级15个重点部门、122个街镇园区、166个区级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排查消除大量事故隐患,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持续开展以保“亚青”、“青奥”、“国家公祭日”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整治了一批重大隐患。大力实施“退城入园”战略,持续推进“三高两低”、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行动,累计“关停并转”305家“小化工”,非煤矿山企业由350余家压缩到27家。
    5、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突发事故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流程。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持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成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应急响应中心。
    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创建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模式。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建成覆盖市、区(开发园区)、街镇三级,统一数据中心、统一支撑平台的南京“智慧安监”云平台,初步实现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信息化。建成市、区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信息平台和96333电梯应急处置网络平台。建立南京都市圈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6、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初步建立市、区(开发园区)、街镇等职业卫生监管网络。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危害基础情况摸底调查。推动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宣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志愿者社区服务、“百万市民”应急知识宣传、中小学及“万家企业”应急演练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培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社会层面宣传,建成开放南京市公共安全教育馆。建立政务微博、新闻发布等长效宣传机制,全面拓展安全生产宣传的受众面和覆盖面。
    (二)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偏大,较大事故仍有发生,化工、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长江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三违”现象较为突出。一些行业受整体经济形势、产业结构调整、供需矛盾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愈显突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基础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一些行业领域还不平衡,特别是小微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是监管责任体系还需进一步强化。地区、行业之间安全生产工作不平衡,少数地区、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基础不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尚未得到完全有效落实,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有所反弹。一些地区和部门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安全监管的制度和程序亟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尚未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些区(开发园区)、街镇基层监管力量、专业化装备、信息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保障的需要,特别是街镇一级安监机构能力仍然比较薄弱,监管人员与企业数量的“人企比”偏低,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基层单位缺乏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
    四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政府、行业部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够完善,上下衔接、体系集成不规范、不到位,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应急装备不足、应急队伍缺乏、应急处置能力比较薄弱。一些企业员工应急救援意识、技能相对薄弱,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与实际脱节的情况普遍存在。
    五是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避险自救能力不强的问题较为普遍。社会公众力量对于安全生产监管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渠道途径、基本手段亟待强化。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南京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关键期、产业结构调整实质突破期、改革深化拓展期、依法治市深入实践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战略节点城市、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定位,“五型经济”[1]的深入推进,江北新区建设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过程带来新挑战。南京是全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经济类型复杂,化工企业集聚,化工、冶金、造船等高危行业比重较大。随着城市化建设提速、江北新区建设、四大工业片区产业的调整,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企业转型、搬迁过程必将加快,安全风险随之凸显,安全生产压力较大。
    二是深化改革给安全监管提出新任务。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安全生产领域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传统安全监管模式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的新举措,建立健全属地监管、部门监管的新模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三是城市发展对安全生产提出新要求。南京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商贸、旅游、物流中心城市,商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集聚,城市建设体量大、项目多,诸如:长江五桥建设、地铁多条线路并进、铁路线路及道口“平改立”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数量众多、施工难度高、安全风险大。城市地下管线、交通运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流动环节事故诱因客观存在,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将长期、客观存在,城市安全基础尚显薄弱,风险管控的难度压力也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突发性矛盾仍然突出。
    四是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有了新期盼。安全生产关系千家万户,社会公众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从业人员对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维权意识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呼声和期望日益高涨,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热点问题。
    正视挑战和困难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战略机遇和重大利好:一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正深入人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共识高度凝聚,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全面推进,为严格执法、担当作为创造了环境,为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积聚了力量。二是南京现代化国际人文绿都的城市定位,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必将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发展方式,有利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压缩高危行业比重,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标本兼治。三是南京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发,推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化、信息化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随着综合经济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必将为政府监管能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改革创新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全面构建安全发展支撑保障体系为主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推动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落实,有效化解事故风险和安全隐患,全面压降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大力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标本兼治、着眼长效。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本,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源头整治、综合整治、精准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
    创新机制、社会共治。积极探索拓展安全生产市场化、社会化新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规划目标
    “十三五”末,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基层基础、科技支撑、执法检查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度显著提高,社会整体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建立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安全隐患较多、薄弱环节突出的行业领域,加快修订、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轨道交通运营、城镇燃气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规范。各区(开发园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制定、修订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具有南京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体系。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增强执法检查的随机性和针对性,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制度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部门间联动,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宣贯。结合国家“七五”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力度,确保有效落实。
    专栏一  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修订《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地方法规,2017年启动修订工作,2019完成修订发布。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液化气钢瓶安全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深入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9号),建立执法效能评估报告制度,推进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全面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完善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异地交叉检查等执法机制。2019年前,全面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实现全市联网,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协同推进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建设工作。
    2017年前制定《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指导手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四级五覆盖”[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套建设,将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纳入日常巡查、监督重点内容,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推进全市各区(开发园区)安委会主任全部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实施《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其他部门和单位协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逐步完善安全监管层级责任链。
    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修订《市安委会工作规则》,完善市安委会决策、议事、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市安委会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权威和效能。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坚持每年两次以上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开展巡查。制定《南京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改进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我市特色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栏二  强化责任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进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纳入机构编制“三定方案”。2017年前,制定完成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016年底,制定《南京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范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程序,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力度,增强考核奖惩的刚性。
强化安委会职能,优化调整职责,2016年底,制定出台《市安委会工作规则》;2018年底前,按照行业领域全覆盖的要求,以现有6个专业委员会为基础,扩大到各重点行业领域。
    (三)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南京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全面推进企业自觉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3]。
    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须按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相应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相应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养。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本质安全建设,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不断提升标准化运行质量。2020年底前,化工、冶金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进交通运输、船舶修造、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以上,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引进吸收先进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安全技术,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专栏三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18年底前,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以工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做到企业“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在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确保到2017年底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安全总监制度全覆盖。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力构建“预防为主、科学管理、企业主责、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落实“四不两直”[4]暗查暗访执法检查,隐患登记、销号查询、分级管理,重大隐患警示约谈、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等管理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动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托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探索建立重点区域、高危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跟踪、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全面落实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源分析评估,督促重点区域、高危企业加强风险源管控。推进化工企业聚集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点企业风险源监测监控电子地图,对“两重点、一重大”[5]化工企业实施在线监管。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充分挖掘社会资源,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社会保险机构有效参与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发挥积极有效作用。进一步完善“南京都市圈”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密切合作,确保区域安全稳定。
    专栏四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020年底前,建成以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总表)、安全风险地图系统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共享信息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体系。建成以“110、119、120”等报警联动互通平台,安监、环保、质监在线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企业端安全信息共建平台和网络舆情监控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体系。
制定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编印隐患排查指南。2020年底,全市所有生产型企业进入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
    2016-2020年,推进实施化工企业“关停转迁”整治工程、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程、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全面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五)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推进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支持化工行业落实鼓励类项目入园进区,限制类装置、工艺和产品不得新增产能,淘汰类装置、工艺和产品坚决淘汰。推动化工企业转型发展,继续实施违法违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行动。严格化工园区入园企业准入,坚持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费用)项目的入园标准,建立严格的园区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安全许可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审查审核,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非法违法的项目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严格落实“三单一表”[6]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重点环节,以及地下油气管线、涉氨制冷等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坚决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建立“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以危险化学品企业电子地图和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库为依托,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2017年底前,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率100%,2018年底,园区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率100%。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长江、内河以及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完成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的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整治。
   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化工园区按照“安全生产一体化”发展规划思路,严格执行准入门槛。做好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响应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园区集安全、环保、消防、公用工程调度、职业卫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功能建设。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进出人员、车辆、货物的安全管理,促进园区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专栏五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三个一”工程。2016年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六合区试点推行,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内容一表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网控、安全生产事故一体防”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制定《全市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转型发展整治工作方案》,对存在隐患的化工企业进行彻底整治,整治不了的,限期“关停转迁”, 2018年底前,全市实现化工企业关停、并转、整治率达30%以上。
    制定实施《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推进 “三单一表”制度落实。
    按照《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计划》,2017年底,园区完成46家企业的关闭、转型和限期整改工作。
    (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五方主体责任”[7],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队伍资质、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加快企业落实安全总监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行业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专项治理行动。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2以内。
    道路交通。开展以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格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车辆源头管理。加大交通科技、交通安全设施投入,推行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的新机制。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加大投入,建设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升级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完成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十三五”期间力争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稳步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万车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4%。
    水上交通。加强长江南京段水上交通和港口、渡口安全监管,建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辖区水域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防控网,推进南京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强化落实渡口、桥梁、危险品港口及仓储设施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强化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不发生一次性死亡失踪10人及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
    轨道交通。加强地铁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控制新线建设风险。制定完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检标准,2016年底前实现轨道交通安检全覆盖。建设轨道交通安全工程,健全轨道交通大客流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机制,完善客流疏导和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障运营安全。“十三五”期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每年少于5起;轨道交通运营力争不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消防安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制,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地等为重点,全力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严格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万人火灾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
    特种设备。完善特种设备多元共治、风险监管、信用建设、科技与人才支撑体系,升级优化电梯96333应急处置及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平台,继续开展“三无”、老旧住宅、公共聚集场所电梯以及气瓶、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在江北新区建成机电特种设备安全与先进制造研发检测平台、盛装危险品承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技术平台。保持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控制在0.15以内。
    油气管线。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及城镇燃气管线规划、建设、保护、监管等各个环节责任体系,完善管线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及城镇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燃气储罐厂、气化站及加气站点准入制度,遏制违法经营燃气行为,杜绝管道占压现象。积极鼓励重点企业开展长输管线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施民用天然气管道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十三五”期间,燃气管道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条件提升,加强禁放区域的规划和管理,规范和引导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严格大型焰火活动的审批与监管。“十三五”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上宅下店、前店后宅”整治率100%。
    民爆物品。严格落实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现场作业技术条件要求,加强关键工序作业的信息化管控,进一步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数量。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爆炸品仓库的管控,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非煤矿山。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资源整合,强化“打非治违”,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支持推进江苏省非煤矿山(南京)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工贸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等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大型展会、公共群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大型商场、大型工业品市场、仓储物流企业和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监管。
    农业机械。深化农机专项治理,落实驾驶人员资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等各项源头管理措施,加强农机路面及作业安全管理。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实行农机综合保险试点。“十三五”期间,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综合“三率”水平分别达到95%和90%;农机免费实地检验率大于85%。
    校园安全。推广“安全校园”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校园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校园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在中小学校开设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课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幼儿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具备一定安全技能。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风险管理顾问制度和多元化涉校纠纷解决机制。
    专栏六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
    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加强沿河、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潜在安全风险路段的护栏、警示桩、凸面反光镜等安全设施的完善,“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超过1500km,新改建农路桥梁79座。2016年-2018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96km,农路桥梁60座;2019年-2020年,完成新改建等级公路480km,新改造农路桥梁19座。
    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及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改,出台《加快推进城镇危旧燃气管道改造实施意见》,2019年底前完成已运行15年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483km危旧燃气管道改造。
    “十三五”期间,配合上海铁路局,完成34处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 2017年完成18个道口改造,2018年完成16个道口改造和宁芜线外绕工程。
加快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人机识别系统的推广和运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在宿舍区采用安全电压或限流设置,限制十层以上建筑施工使用竹笆片,推广钢筋网片代替竹笆片,控制建筑火灾的发生。
    建立全市电梯安全监控平台。指导电梯制造、维护、使用等单位建设企业级电梯远程监测系统,2018年底前安装电梯运行状态监控终端或远程应急呼叫终端1000台以上,实现对电梯的动态实时监管。
    开展“平安农机”系列创建活动。“十三五”末,全市累计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60个以上。开展农机监理送检下乡,年检验农机具台数占总检验量的80%以上。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双优”加油卡和平安农机覆盖率较“十二五”末提高10-15个百分点。
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视频监控系统达标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达到《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配置要求(试行)》。
    (七)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理顺“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职能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及时收集用人单位、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部门、诊断鉴定部门、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等相关动态信息,建立职业病防、治、保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夯实职业卫生基础。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调查,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摸清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一步开展职业病危害信息调查,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信息基础数据库。到2020年底前,完成市、区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总数及职业健康检查等信息采集。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覆盖率”达95%以上,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数据可信。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卫生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机构和专家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的支撑作用。
    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尘毒治理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实施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治理。2020年底前,上述六大行业和高危粉尘、高毒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职业病危害工程治理。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分类监管”“先严重后一般”原则,全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专栏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项目
    基本摸清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状况,摸清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职业卫生监管平台,搭建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开展粉尘、高毒物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试点援助项目。
    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劳动作业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尘、毒等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有效控制,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杜绝有重大影响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八)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深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实施《南京市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各重点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前的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备案、评估修订等程序,提高应急预案的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规划布局,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项目落户,以扬子石化为依托,落实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套的保障条件;积极扶持重点地下矿山企业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下矿山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督促重点企业认真执行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企业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研究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不同层面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方案,建设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坚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演练活动,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认真组织实施市、区(开发园区)级规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规范和强化应急演练评估,提升应急演练的针对性、联动性、实效性。推进落实企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制度,督促重点企业加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不断提升企业员工事故初始阶段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完善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智能决策系统,实现省、市和区(开发园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大厅建设,配备应急指挥车和应急处置现场移动应急通信设备。深入开展应急队伍、装备、设施和物资的普查信息入库工作,不断充实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和应急专家库。
    专栏八  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积极配合支持化工园区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南京)基地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末,建成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检测分析中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应急培训演练中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为一体的专业应急救援基地。
    2018年底前,依托重点地下矿山企业,建立市级地下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南京长江大桥上下游水域水上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加快大胜关水道应急防污队伍建设,以南京港口集团等重点企业为依托,配置2至3艘应急船艇,重点布设在长江大桥上游,保障突发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
    加强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建设,会同公安、气象、交通、海事等部门,建立健全大风、雷电、暴雨、冰雹、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极端气象条件下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信息,有效防范极端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加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安监机构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规范镇街安全监管工作标准,落实街镇安监机构独立设置、配备专职人员标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明确提升工作能力素质路径、方法,不断提高基层安监队伍能力、水平,逐步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借鉴北京、广州等城市做法,研究制定安全监管协管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监管协管员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安监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基层安监机构执法装备规范化建设,明确标准规范,全面落实街镇、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装备配备标准,进一步强化开发园区和街镇安监机构的人员编制配备和安全监管技术装备。改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执法机构工作条件,全面完成街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2018年底前,实现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
    专栏九  安全监管基础设施与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
    到2018年,市、区(开发园区)、街镇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和装备到位率全部达到标准配置。
    2017年底,镇街安监机构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根据经济规模,每个街镇、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备5到10人的专职安全监管协管员。
    2017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范网格管理员的录用、职责、考核和保障等制度,规范日常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坚持安全生产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宣传活动。拓宽媒体传播渠道,建立健全主流媒体、网络微信平台等相辅相成的社会宣传联动机制,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构建由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支撑体系,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文化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安全文化阵地。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建立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网上在线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促进小微企业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监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利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和实施干部进高校培训办法,用3年时间完成市、区(开发园区)、街镇三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轮训,力争每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100%。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公益培训外来务工人员不少于10000人。建立完善安全培训机构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的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订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和诚信企业考核细则,建立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实施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完善与相关征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遵章守纪企业实行“红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自律。
    专栏十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开办安全生产公益电视节目,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构建全方位、多载体的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网络。完善和拓展南京市安全教育体验馆功能,作为全市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2020底前,每个区至少建成1个社区安全体验中心、1个学校安全教育体验室,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平台和图书资料馆。
    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5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家。
每年定期组织一期市管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到2020年公益培训农民工50000人。
    (十一)增强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保障能力
    实施科技强安行动。督促引导重点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每年推广扶持3-5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在安全生产的实际应用。吸收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科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科技投入,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和提高产业整体安全水平。
    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信息库,形成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智力、技术支撑。
实施“安全生产+互联网”战略。完善“智慧安监”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2017年前,完成对“两重点一重大”的监管监控,建成移动执法等有关功能系统,进一步强化系统功能,形成数据完备、信息准确、互联畅通、监管有力、决策有效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快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系统建设、运用,实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一体化动态监控。进一步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海事、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农机等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
    培育技术服务市场。建立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机制,推动第三方安全社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和安全生产专家团队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推动重大建设工程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引导开发园区自主组建或引进专业技术团队,提升开发园区安全管理水平。探索中、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专栏11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2017年完成“两重点一重大”监控系统建设,有效支撑安监部门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控监测和应急管理,为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应急管理提供依据和辅助。
    2018年完成南京“智慧安监”’云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到2020年底,构建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市、区两级在行政执法、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控、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
    2017年进一步根据调整优化市安委会专家队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完善细化专家分类,充实人员配备,充分发挥各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支撑水平。
    四、重点工程
    (一)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南京)基地工程
    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南京)基地工程建设,整合南京化工园区、企业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资源,在化工园区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重点开发完善以重大危险源为对象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指挥与培训演练系统、信息资源规划与数据库系统、应用软件支撑平台、基础系统支撑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平台等,配备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建成基地总部、综合协调部、监测监控中心、培训演练中心、危险化学品检测分析中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队等,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考核、统一调度、统一指挥要求,进行市场化运作,共同推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2017年底前完成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框架及方案,2019年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工程
    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合理分工,各尽其责;安全高效,规范管理”原则,通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园区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的规范化封闭管理,逐步达到园区各类运输车辆安全运行、有序停放,保障园区生产、运输安全有序。2017年底完成长芦片产业区内居民搬迁,2019年完成长芦片区外环路建设工程和封闭化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底完成全部封闭化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三)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工程
    进一步整合交通路网、港口、内河水上等分中心已有应急指挥资源,建立常态化的交通综合应急指挥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协调联动、快速响应能力,实现交通运输应急响应工作统一管理、多级联动、快速响应、有效处理。2017年完成应急指挥场所建设;2018年完成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2020年形成应急网络完善、调度有力的综合应急指挥中心。
    (四)水上搜救信息化综合指挥系统工程
    积极推动新型信息化技术在水上搜救指挥与协调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建设水上应急处置综合平台,整合现有的VTS、CCTV、AIS、GIS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综合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建设高速数据传输网络,实现搜救现场、搜救中心以及各分中心之间的视频、音频、图像等信息实时无障碍传输,形成便利、高效、智能的水上搜救信息化综合指挥系统。2017年建成高速数据传输网络;2018年初步完成综合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数据处理中心软硬件设备建设;2020年建设完成市水上搜救中心信息化综合指挥系统。
    (五)轨道交通安全工程
    建立覆盖轨道交通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试运营等全过程安全管控体系。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客流特征,开展大客流行人仿真评价,加强客流预测,合理选择系统制式,科学设计客流线路,合理设置车站出入口、联络通道以及紧急疏散导向标志,加强安全检查设备、反恐防范和应急处突设备、监控系统、危险品处置设施等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地铁运营安全监测与风险管控系统、客流异常状态识别与预警系统。
    (六)电梯等特种设备物联网及风险监测升级工程
    开展电梯物联网应用项目研究,2018年底前建成全国领先的电梯风险预警与96333应急处置中心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10000台以上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测,建成国家级电梯智能控制系统检测试验平台。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领先的盛装危险品承压特种设备的风险预警基地和应急处置技术实验室,形成和提升危险化学品容器检测与安全评估、石化装置泄漏检测与安全评估、埋地管道检测与安全评估能力。
    (七)安全监管“互联网+”工程
    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为目标,多部门协同为基础,以危险化学品数据整合为核心,结合“互联网+”技术,通过整合各部门监管数据资源,建立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信息共建、共享和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和运输的全面监管,形成危险化学品监管“一盘棋”,为可能发生的事故提供应急辅助。2016年完成共享系统建设并试运行;2017年正式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和互换。
    2018年底前,完成南京“智慧安监”云平台二期建设工程。到2020年底前,按照“数据为中心”的设计理念,依托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现有软硬件设施,建成完善的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数据共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纳入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加大规划实施推进力度,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对照规划任务和职责分工要求,密切协调,加强配合,合力做好规划目标和任务的推进落实。
    (二)强化规划落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和监督考核,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严格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把规划的组织实施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执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促进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规划有关要求。
    (三)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紧紧围绕规划目标任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落实财政保障资金,形成企业、政府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对事故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重大责任事故查办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到位。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加强安全生产规划的宣传,广泛宣传规划的意义和内容,营造全民支持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规划目标任务的进展实施情况,保障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
    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查督办。2018和2020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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