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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市“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1-07 农林水利 江苏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农机化发展回顾
“十二五”我市农业机械化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14年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已提前或基本实现,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农机投入逐年增加,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自2011年以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综合示范推广资金逐年增加。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由2011年的2174万元增加到了2014年的2908万元,全市“十二五”期间共争取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25万元,带动农民投入32000余万元,农机总投入达到约4.2亿元,创历史新高。大量资金的投入,使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得到了有力的提高,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动力机械与机具的配套比得到提高。至2014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94.92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近35%;全市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718台,小型拖拉机36440台,配套农机具48143部,联合收割机3134台,水稻插秧机2238台(其中乘坐式高速插秧机703台),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2219台,植保机5072台,水稻工厂化育秧设备2套,畜牧养殖机械174台(套),渔业机械8071台,保鲜储藏设备35台(套),各类农用运输车5542台,农业机械原值9.85亿元,净值6.19亿元。
    2、农机化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农机作业领域不断扩大。农机装备水平的增加,大大提高了全市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2014年全市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78%,比“十一五”末增加了5个百分点,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8%;继三麦、水稻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之后,我市于2013年10月通过了省农机局的考核验收,率先在苏北地区基本实现了玉米生产机械化;2014年完成麦秸秆还田57.4万亩,稻秸秆还田12.5万亩;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55%;微耕机、大棚内滴灌设备等田园管理机具及鱼塘增氧、投饲机、池塘清淤等技术和机具得到推广和应用。农机作业领域已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
    3、农机服务组织快速壮大,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全市达农机专业合作社到67个,这些农机合作社通过拓宽农机服务领域和延长产业链条,积极推广联耕联种、保姆式作业、一条龙服务等多种经营模式,逐步成为农田托管、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有力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全市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占农机作业面积近60%左右。每年夏秋两季农忙开展“农机优质服务月”活动,为农村“六户”实行“三优”等服务。尤其是通过组织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开展跨区作业,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仅2014年就组织参加跨区作业的收割机达1100台次,作业收入达5500万元。
    4、农机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及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和完善了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达到85%以上,责任机制得到层层落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实施免费实地检验,抓好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无检验作业的“三无”农机和违规发放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建设,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改进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全市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在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加强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农机供应、维修市场打假护农等专项治理整顿,并依法积极开展了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维修网点技术等级审定发证工作,建立健全了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农机打假、质量跟踪、放心消费、农机标准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5、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通过组织实施农机科技入户、农机“三新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推广普及力度。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水稻机插秧工厂化育秧技术、秸秆还田集成应用技术得到大量应用,秸秆还田、水产养殖、果蔬保鲜、喷滴灌等新机具推广取得重大进展。
    6、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通过大力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水平,“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1600余人、农机科技入户培训近2000户,培养了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新型农机实用人才队伍,这些新型农民是农村发展先进生产力、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已经成为发展大趋势。
(二)发展中的问题与困难
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农机化发展需求迫切与技术和机具装备、发展资金、农机化人才及制度、政策都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
    1、农机管理体系不健全,农机化发展缺乏后劲。镇级农机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农机管理服务力量比较薄弱,特别是镇农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不够,管理服务知识和理念更新缓慢。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农机装备和技术的持续创新投入能力不足,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维修保养、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2、农机基础设施不配套、农机服务组织活力不够足。对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库房场棚较为缺乏,部分农民购买的补贴机具只能在房前屋后露天停放或停放在简易库棚。农机服务组织模式较为单一,服务相对被动,尚不能完全满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方式的服务需求。
    3、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农机人才、技术缺乏储备。不平衡主要表现为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与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小麦、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正在加速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还基本处于起步阶段;种植业与养殖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畜牧水产养殖、蔬菜园艺等产业的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农机作业环节之间存在不平衡,耕种收等农机作业水平较高,粮食烘干、农产品初加工等相对较低。同时,我市现有农机装备结构仍具有动力机械多,配套机具少,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的不合理现象。高素质农机人才匮乏,年龄老化现象严重,新生力量跟进不足,出现作业服务人员“青黄不接”的现象。
    4、农机化发展不协调。不协调主要表现为七个方面: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与薄弱环节机械化严重滞后不协调;主攻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与促进农民增收、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机械化的关系还不够协调;农机装备迅速增加与农机新人培育要求不够协调;农机装备供给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迫切需要不够协调;农机与农艺融合还不够协调;增大农机投入需求与资金困难、投入不足还不协调;农机化快速发展与基层农机管理人员不足不协凋。
(三)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1、农机化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越来越好。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底视察江苏时,强调“要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省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用更大力度提高农业装备和技术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现代化,推动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中央和省出台了有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文件,都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近年来,中央和省强农富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机化发展的相关配套法规及扶持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进一步增加。这些都将为我市农机化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农机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一方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大宗农产品供给仍是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必须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另一方面,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加快,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劳动力结构和农民劳动观念将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对农机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生产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
3、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成为主旋律。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机化将更加注重数量与质量、动力机械和配套机械、粮食生产机械和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协调发展,在促进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的同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农机化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4、农机合作组织成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有序推进,农机合作组织在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作业规模和服务功能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农机户将逐步向农机合作组织集中,农机的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机合作组织将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
二、“十三五”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认真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总揽全局,高举“兴机富民”的旗帜,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农机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把加快农机化发展与推进农业产业化升级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农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全面快速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贯彻落实“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10字方针要求,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坚持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增产增收型农业机械化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1、坚持农机与农艺、农机与各产业紧密结合的原则。立足于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紧密配合,多方联动,集成多方资源,共同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布局,有选择、有重点的示范推广农机化技术和装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3、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扶持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起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4、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逐年组织实施,解决主要作物、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做到速度与效益协调,数量与质量并重,兼顾重点突出与整体推进,促进农机化全面发展。
    5、坚持合作共用与整体资源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农机合作共用,引导土地、资金、技术、装备、人才等资源集中,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农业机械化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由中级发展阶段迈入高级发展阶段。
    到2020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2%,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全市基本实现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农机“三率”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00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全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化服务网络,形成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农机化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1、以发展高水平农业装备为重点,积极推进质量提高结构优化。精心实施购机补贴政策,新增、更新适应多功能、复式作业需求的大马力拖拉机、多功能联合收割机;积极推广高性能秸秆还田机械;推广生态、高效、环保病虫防治农机装备,提高全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机械化水平;加快推广选用性能优、操作灵活的设施农业机械和适应规模化、标准化畜牧和水产养殖的机械。
    2、以省工高效为核心,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技术和装备。一是大力引进示范先进适用、生态环保新机具和新技术。重点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二是加强农机标准化技术推广,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三是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辐射和带动重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技术集成和示范引领作用,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创造环境和条件,提高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装备的普及率。
    3、以人才培养为关键,深化农机化教育培训。继续强化农机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结合农民培训项目,加强农机作业、维修、经营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日常管理和培训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培训农机手;组织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能力。
    4、以强化农机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通过农机合作共用,发挥大中型、高性能、复式作业机具的优势,开展连片规模作业和社会化服务,降低作业成本,促进农机节能减排,提高农机经营效益;积极推进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改善农机保养和维修条件,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维修服务网点,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建立高性能农机具特约维修站点,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基础设施水平与维修服务质量。
    5、以农机安全为中心,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农机依法监管,保障农机安全发展。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治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脱检脱保等违章行为,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开展 “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加强农机安全设施装备建设,提高农机执法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机化发展政策,坚持依法治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机管理服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实现依法管机、依法治机,提高执法水平。以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基础性台账资料,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执法检查和报废更新,强化重要农时季节、关键作业环节和重点在用机械的安全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机作业顺畅、安全、有序。
    2、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机装备结构优化与升级。一是积极争取和有效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作业补贴、机库建设补贴等扶持资金,提高补贴政策资金引导拉动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机补贴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检查,实现全程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二是增加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加大对农机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农机维修、信息宣传、应急救灾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投入,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大农机信贷和农机保险工作力度,扩大收益范围,认真执行农机作业服务免税政策,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免费实地检验的财政保障体系。四是强化财政投入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农机化投入,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农机化发展投入渠道,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积极发展大马力、多功能的农业机械,加快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
    3、建立健全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为主要手段、服务高效的农机化信息平台,不断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提升农机化。进一步完善“新沂农机信息网”等信息载体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平台为基础,推进物联网技术与农机化技术的融合,加快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
4、加强新型农机企业及市场流通业建设。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项目引导,积极扶持带动农机企业发展。一是积极鼓励农机工业的建设和发展,通过能人引领和招商引资,推进农机研发基地建设,扶持农机企业围绕当前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装备,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设备,填补我市先进农机生产装备的空白。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机经营企业的农机引进和推广。根据我市农业装备现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机引进计划,加快我市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速度,提高新型农机的占有比例。三是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机大市场。建立健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专业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市场体系,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形成有形市场与农机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苏北农机大市场。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5、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机械又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机化的发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机化进入了持续、快速的发展时期。“十三五”时期农机化发展程度将直接影响到我市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因此应加强对全市农机化工作的宏观指导,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本市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机化进程;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进一步加强农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机化发展的良性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农机惠农政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各界监督,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驾驭农机化事业发展的能力。各镇及有关部门应在计划安排、工作部署、资金投放等方面把农机化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形成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确保“十三五”农机化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我市2020年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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