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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04-30 其他 重庆
第一节 “十二五”文化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文化建设强基固本、提档跨越。文化体制改革活力迸发,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比翼齐飞,文化生产与文化保护相得益彰,文化在全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初步奠定了建设文化强市的坚实基础。
  在全国率先探索文化大部门制,发展动力增强。市委市政府把文化工作纳入对区县(自治县)年度考核,出台系列扶持文化发展的政策文件。财政对文化投入比“十一五”增长1.4倍。成立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文化委员会,有力统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实现“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与运营分离,成立市文资办和市文投集团。制定文化行政权力清单,取消27项审批事项,初步做到“放管服”结合。完成164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组建市图书馆理事会,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
  硬软件同步提升,文化惠民工程有序推进。建成国泰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新馆、大足石刻陈列总馆、重庆自然博物馆新馆和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一期。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实现全覆盖并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年服务人次逾4700万,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面积从361平方米增至568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全民阅读等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家书屋提前实现全覆盖,社区电影放映、农村文化中心户、公共文化物联网建设在全国率先启动。到基层年均送戏1000场以上、送书60万册以上、送电影12万场以上。创建重庆文化艺术节、重庆读书月、重庆演出季等活动品牌。
  文化产业保持较快增长,社会投资踊跃。初步形成文化产业十大门类。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238亿元增至2015年的54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从3.0%升至3.4%,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占比跃居十大门类产业前三位。全市文化企业注册数从约3万家增至7.6万家,注册资本金总额从约600亿元增至2000亿元,90%以上新增注资为非公有资本,文化产业成为民间投资创业的重要方向。建立国家文化产业园区10个,扶持市级基地企业75家,纳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项目库38个。市属国有四大文化集团营收总和突破100亿元,资产总额近300亿元。猪八戒网、五洲传媒等民营文化企业跻身行业前列。
  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提升,版权保护加强。创排演舞台艺术剧目15台,推出获国家大奖、基金的出版物68种,央视或省级卫视播出的影视剧16部。歌剧《钓鱼城》、话剧《幸存者》、图书《忠诚与背叛》、电视剧《刘伯承元帅》等11部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京剧《金锁记》等3部作品获中国戏剧节奖,杂技剧《花木兰》等3部作品获精品资助,芭蕾舞剧《追寻香格里拉》等4部作品获艺术基金资助。重庆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平均生产能力五年来稳居全国第一,重庆出版社稳居地方出版社之首。《解放大西南》等8部影视剧获飞天奖、金鹰奖,广电节目年播出时长增加10万小时。全市版权登记数累计突破10万件。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基本完成。
  传播体系转型起步,对外文化交流扩大。《重庆日报》《改革》等7种报刊入选全国百强,《商界》等发行量居全国同类期刊前茅。重庆卫视及新闻频道高清播出,重庆网络电视台成立。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8.62%和99.0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打造全国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7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5家、百强印刷企业和网站各3家,新增互联网出版、视听机构20家,绿色印刷企业24家。新建成电影院143家,区县(自治县)电影院实现全覆盖,全市每4万人拥有1张银幕,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开展版权贸易300余项,“重庆文化周”取得良好反响。
  文化遗产保护格局初步构建,安防条件不断改善。完成三峡文物抢救性保护,修复大足石刻千手观音、潼南大佛本体,发掘南宋衙署遗址,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新增国家文物保护单位35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名村1个、街区1个,传统村落63个。新发现文物点17244个,增幅全国第一。博物馆数量实现翻番达81家。承办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推出《抗战岁月》《千秋红岩》等陈列精品。新增国家非遗项目15个,川剧列入联合国非遗预备名录。建立永川豆豉生产性保护基地,武陵山区(渝东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快建设。 
  第二节 “十三五”文化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重庆文化建设将受惠于中央、地方和文化自身优势多重叠加的利好条件,进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基本特点可概括为“四期并存”:
  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市委成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把国有文化资产改革、文化市场公平准入纳入了全市25个重点改革专项。市和区县(自治县)文化部门在实现大部门制后,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上下贯通的改革举措落实,将有力补短板、破瓶颈,为文化强市建设注入不竭动力。
  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调“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文化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得以强化。“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纵横推进,“一带一路”天然就是一条文明交融之路,长江经济带也是文化事业产业联动发展的纽带,西部大开发必然挖掘文化内生动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化拓展,将成为文化参与城乡功能构建的平台;直辖市体制优势和国家中心城市聚集效应的增强,人力资源素质的提升,直接刺激文化建设提档升级。
  转方式调结构的调整期。中央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发展方式。文化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代表,正在积蓄新的发展动能,日益成为供给侧“补短板”的重点,国民经济调结构的着力点,文化消费也日益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引擎。市委、市政府将文化产业确立为全市十大现代服务业之一。“十二五”末,重庆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进入国际公认的文化产业发展黄金期。全市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存在较大增长空间。
  融合跨界发展的扩张期。文化天然具有融合、衍生的特质,文化与科技并驾齐驱,是创意资本的重要源泉、新时代创新驱动的基本要素,将成为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之一。“十三五”时期不仅是“互联网+”的时代,也是“文化+”的时代。随着各界认识的深化、技术路径的成熟及扶持性政策的落地,文化将成为我市的“第四产业”,加快与科技、经济、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衍生出众多前所未见的新业态,走向全面跨界发展。文化也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领域,为社会营造浓郁的创新氛围。
  同时要清醒看到,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艰巨;重庆总体仍处于欠发达阶段、仍属于欠发达地区;重庆文化建设也在“爬坡上坎”,制约发展的瓶颈障碍尚未完全破除;特别是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公共文化资源分布不均衡,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度、通达度、社会参与度不够;文化产业增速在经济新常态下回落,创新驱动和融合发展不够;文化创作生产原创力不足;书报刊印数下降,传统媒体广告经营艰难;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性预防性不足,文博系统运行相对封闭;文化产业发展缺乏有力支撑,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比重没有明显提升。 
第二章 深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强大动力,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文化产业、创作生产、现代传播、文化传承、文化保障“六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价值引领、创新驱动、融合促进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为重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弘扬核心价值。为实现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通过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常态化、具体化,使核心价值深入人心,市民文化素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文化活力。把创新摆在文化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进文化理念、内容、制度、业态协同创新。以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丰富公共文化有效供给,驱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释放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形成引领经济新常态的文化发展方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文化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和政府服务能力。
  坚持协调发展,促进文产融合。辩证把握文化内部及文化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之间的关系。整合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态资源,促进大文化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跨界发展,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统筹文化改革、发展和管理。推动文化事业产业一体两翼发展,事业支撑产业,产业反哺事业,实现双轮驱动。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着力建设“山清水秀”的文化生态,确保内容生产绿色健康、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挥文化产业轻资产特点,助推生态经济崛起。构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在城市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留住人文记忆。
  坚持开放发展,传承中华文化。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增强文化发展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吸收借鉴人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提高现代传播能力,推动中华文化和巴渝文化走向世界。
  坚持共享发展,实践以文化人。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大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生活,为人民抒写故事。重心下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全体人民在文化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深入推进与城乡统筹的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文化强市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文化产业、创作生产、现代传播、文化传承和文化保障“六个体系”,构建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整体格局和良好生态,显著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发展的诸多方面走在西部前列。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到2017年基本完成文化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所有区县(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达市级实施标准;实现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辐射形成标准统一、功能综合、便捷通达的城乡惠民文化服务网络,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文化基础。
  ――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初步健全。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开放、聚集、融合发展和创新驱动取得突破。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力争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
  ――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体系日趋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使书、报、刊、戏、影、视、网等精神食粮更加丰富。力争到2020年巴渝文化系统工程取得阶段成果,本土原创能力和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现代传播体系逐渐形成。促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体系化融合,力争到2020年实现出版广电全领域全媒体转型。提升巴渝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整体改善全市文物保护状况,显著增强博物馆社会功能,完善非遗活态传承体系。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彰显重庆历史文化名城风采。
  ――文化发展保障支撑体系完善。到2020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全面进展,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化,文化行业治理现代化,文化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相应标准。形成有利于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的环境氛围。
第三章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提升社会文明的制度设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兜底线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形成标准统一、重心下移的工作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筹城乡、小康惠民文化服务网络,使群众在文化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第一节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建立市级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资源整合。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全面推行《重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为市民提供读书报刊、听广播、看电影电视、观展览演出、使用场馆设施、享受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将贫困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实施文化精准扶贫,配合贫困县“摘帽”,到2017年基本完成文化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所有区县(自治县)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市级实施标准,总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市级标准提升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先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完善城乡结合部和新建小区文化设施,将农民工等流动群体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常态机制,推进“结对子、种文化”,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坚持普惠与特惠结合,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专题培训、数字化启蒙、无障碍设施、盲文阅读等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
  优化各级文化设施布局,适度增加人均拥有面积,着重提高设施使用率。加强文化用地预控,主城区规划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达1.7平方公里。推动市级文化设施在类型上补缺、在功能上提档,建设文艺院团团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二期、重庆国际马戏城二期、重庆广播电视发射新塔、少儿图书馆新馆、重庆自然博物园、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重庆工业博物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与文化产业及商贸、旅游等功能设施集群化配置,成为有集中度、展示度、融合度的文化地标。围绕重庆多中心组团式布局,加快重庆大学城、九龙坡西城、南岸茶园、渝北中央公园等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力争“十三五”完成区县(自治县)“三馆”达标建设。按公共文化资源均衡化配置思路,着力解决基层设施功能单一、忙闲不均的问题,主要采取拆并闲置、置换盘活、集中利用等方式改扩建,到2020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基层文化服务中心重在“综合性”,要配套文体活动广场、文化室(广播室)、宣传栏(电子阅报栏),配齐音响等文体器材,有条件的还要配置电影放映室和简易戏台,落实人员管理,打造成为人气度高的公共文化场所。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辐射周边形成标准统一、功能综合、便捷通达的城乡惠民文化服务圈。
  第三节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统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区县(自治县)实际,增强服务供给的有效性。深化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争取把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和更多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增加错时开放时间。力争到2020年“三馆一站”服务人次逾6500万,市民人均享有服务2.25次。加强“三农”、进城务工、青少年等公益类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推介。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坚持举办重庆读书月,增加人均购书经费,设立更多公共读物投放点,每年为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60种以上,倡导每人每年读5本书。因地因户制宜统筹好有线、卫星、无线三种入户方式,实施好偏远地区直播卫星、地面无线工程,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模拟通向数字通升级。逐步提供中央和地方基本广播电视节目免费服务。继续开展农村和社区惠民电影放映,保证年均12万场的放映总量,丰富新片供给,推进流动向固定、室外向室内放映转变。按国家规划实施地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应急广播覆盖到村。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办好重庆演出季,市级院团每年举办2000场左右的公益演出。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艺术教育。完善群众文艺帮扶机制,挖掘各类节庆的文化内涵,组织“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开展市民喜闻乐见的传唱、汇演、鉴赏、品读活动。
  第四节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社会化,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统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卫星农家书屋等工程和办好文化网络电视基础上,着力加强数字文化跨领域、跨机构、跨终端的整合,长远形成全市公共文化大数据库,使群众能随时随地共享资源。加快公共文化物联网建设,将物联网机制、技术和管理模式引入公共文化领域,尽快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下沉基层文化服务中心,长远实现全市公共文化产品的联网调度和统一采购,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广“三馆”总分馆制,促进各馆资源共享,扩大单馆服务半径。支持实体书店与图书馆合作“借阅、购买、馆藏”。为基层配置流动文化车,立足需求建设农村文化中心户,通过协同式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逐步开放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和项目库,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方式多元化。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内部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赞助活动、捐资捐物等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以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价机制,使政府“送”文化与群众“要”文化更匹配。
第四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
  发展文化产业是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市场繁荣的着力点。要遵循文化发展和市场经济双重规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文化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构建开放、聚集、创新、融合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使文化产业增速高于全市经济增速,力争到2020年成为我市支柱性产业。
  第一节 优化文化产业五大功能区域布局
  结合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及资源禀赋,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引导错位、协调、联动发展。都市功能核心区打造文化资本聚集区,力推“文化+金融”“文化+商贸”,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建设一批辐射力强的文化消费综合体,引导高端文化要素聚集。都市功能拓展区打造新兴文化拓展区,力推“文化+科技”,建设国家级文化园区,引进、孵化一大批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现代文化实体。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协同融合,率先把文化产业建成区域支柱性产业。城市发展新区打造文化生产配套区,力推“文化+制造业”,配套当地支柱产业,发展工艺美术品、印刷包装和文化用品生产,助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打造文化生态旅游区,力推“文化+旅游”“文化+农业”,深挖当地非遗资源,在整体保护文化生态基础上,建设文化旅游经济带和创意农业观光区,培育民俗文化产业。加快构建内强素质、外拓体量的重点门类支撑格局。做强文化艺术、出版发行、广播影视等传统门类,巩固大文化根基。做大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用品生产、工艺美术品等新兴门类,带动文化产业规模倍增,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年均增长率达到13%。
  第二节 培育和引进文化市场主体
  抓大扶小相结合,使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更活跃。督导文化企业按供给侧改革方向调整业务结构,退出过度竞争,盘活闲置资源。加快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跨媒体融合、跨行业跨地域重组和上市融资,使其向战略投资者转变。做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四大国有文化集团和市文投集团,力争到2020年培育资产百亿集团3―5家,实现“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上市零的突破。推进文化产业对内对外开放,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支持区县(自治县)招引市外、业外乃至全球知名企业来渝投放品牌,投资兴建文旅商综合体,加快打造万达文化旅游城、华侨城欢乐谷、皇庭珠宝城、汉海极地海洋公园等带动性项目,使我市成为文化产业投资热土。依法放宽文化市场公平准入,落实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平等政策待遇。鼓励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建设,孵化各种形式的小微文化企业。实施成长型文化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到2020年培育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000家。
  第三节 引导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
  强化聚集区产业链整合、企业孵化等功能,带动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文化园区评选要区别定位、配套先行,防止一哄而上、有进无出。继续打造国家数字出版基地、CAD中央艺术区、南滨路文化产业长廊、黄桷坪艺术园区、磁器口古镇、綦江农民版画、洪崖洞、巴国城、虎溪公社、涪陵印包产业园等部委和市政府挂牌园区,在巩固现状聚集基础上,做好内涵提升。支持有关区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升级方向,统一规划、长远设计,将文化产业培育列为区域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把相邻文化项目“串点成线、捏合成团”,打造广域化、协同性的文化产业主体功能区。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渝中母城中央艺术区、两江新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区、南滨文化休闲娱乐区、九龙半岛文化创意设计区、沙磁文化旅游区的环境、氛围和影响。依托我市“六横七纵”路网建设,加强文化园区互联互通的规划组织。联动沿江区县(自治县),整合特色文化资源,构建重庆的长江文化产业带。支持龙头企业结合总部基地建设,打造社会化的文化众创平台。合理利用传统风貌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鼓励与旅游商业街联动。借鉴工业园区发展经验,定制文化园区扶持政策。构建起以主体功能区为骨架、特色园区街区为脉络的全市性文化产业集群。
  第四节 驱动文化产业供给侧创新
  打造科技引擎,发挥“互联网+”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化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企业供给侧改革创新。加强内容产品数字化采集、存储、加工、传输及各式便携终端使用,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纸质有声读物、移动多媒体、互联网电视等新兴业态,努力实现一个内容多种创意、一个创意多次开发、一次开发多种产品、一种产品多个形态。推动演艺、娱乐、文博、印刷等设施设备数字化,发展特效电影、实景演出、全息展览、按需印刷等新兴业态,提升文化生产效率和服务体验。嫁接文化产业与电商、物流体系,拓展院线模式、发行网络和第三方业务。构建物联网化的文化要素平台,促进信息交换和产品流通,使实体与虚拟文化产业高度互动。通过新技术复原珍贵文物,引入新工艺打造特色非遗产品,使文化遗产焕发新神采。加强对行业标准实施的指导,在文化园区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推动共性技术和基础装备研发。支持龙头企业结合总部建设,升级产业基础设施,为早日剥离和独立发展文化新兴业态创造条件。
  第五节 促进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实施“文化+”战略,充分发挥创意禀赋,促进文化产业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跨界发展。大力推进“文化+旅游”,深化文旅部门资源共享机制,实现文旅融合项目规划、推介、实施“三同步”,打造新兴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文旅融合的主题园区,整合一批文旅融合的观光线路,举办一批文旅融合的节庆活动,创排演一批文旅融合的演艺精品,开发一批文旅融合的纪念品工艺品,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发展“文化+制造业”,做强工业、广告等设计实体,将高水平的文化创意融入我市制造业的研发设计、装备工艺、产品体验和品牌营销,提升制成品的实用性、审美性,增强新型工业的文化附加值。发展“文化+商贸服务业”,支持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等引入跨界经营的文化业态,改善商圈文化休闲环境,凸显“重庆老字号”文化元素。发展“文化+农业”,扶持特色农产品观光园区,策划农事节庆,展示农耕生态文化。发展“文化+智库产业”,鼓励文化机构兴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智库,构建“创意城市”的人才网络。将文化考量融入旧城改造和城乡人居建设,以文化创意提升规划、建筑和园林设计,传承历史文脉,打造独具特色的山水城市和美丽乡村,提升人民宜居水平。
  第六节 活跃文化市场和文化消费
  发展多层次的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建设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构建全市性文化产品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体系和商贸服务平台,办好重庆文化产业博览会、西部动漫文化节。推动演出、娱乐、上网服务等文化场所业态升级。加强代理、经纪、拍卖、咨询等文化中介机构建设。发挥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互补作用,引导文化产业战略性投资。发展“文化+金融”,办好文化产权交易所,开设文化项目路演中心,探索对版权、品牌、特许经营权等文化资产的确权定价机制,发展主要服务于文化产业的小贷公司,创新质押贷款等与文化轻资产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助推文化资源资本化。鼓励专业第三方开发适用于文化消费的支付结算系统。以建设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带动市民文化消费规模持续增长。以书报刊、演艺、有线电视、电影等产品为重点,实施市场主导、政府助力的文化消费惠民计划,从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支出转变,逐步提高加盟商户的绩效奖励水平。力争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提升,使文化供给侧需求侧改革互动。
第五章 培育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体系
  文化精品反映城市的创造活力,是文化软实力的主要承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渝文化为根脉,弘扬抗战文化、三峡文化和红岩精神,大力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作生产,努力推出无愧于时代、引领巴渝文化新风尚的文化精品。
  第一节 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通过树立标准、工程带动,完善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机制。改进文艺评奖,争取将部门分立的评奖整合提档为政府大奖。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发挥评奖导向作用,让文艺作品形成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新风尚。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制定经济和人事政策,为文艺工作者蹲点基层提供条件。大力扶持文艺原创,争取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文学、剧本、作曲等基础性环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作品,资助原创内容通过出版物、影视剧、戏剧等形式转化成果,培育成就文化精品。提高中国梦主题和爱国主义、现实主义题材创作的组织化程度。开展重庆题材系列创作活动,组织艺术家写重庆、画重庆、唱重庆、拍重庆。落实市级文艺院团改制政策,大幅改善院团团场等创作生产条件。扶持戏曲传承,推进川剧等地方戏曲振兴,构建学校教育与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名家传戏”。依托国家艺术基金、精品工程和展演活动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三五”期间创排演艺术剧目15台以上,力争8个市级文艺院团创作出代表本院团艺术新高度的精品诞生。推进全市性演艺院线建设,提高各大剧场使用率,使演艺精品与更多市民见面。推动美术、音乐、舞蹈、摄影、书法等各种文艺形态欣欣向荣,蓬勃发展。
  第二节 繁荣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
  繁荣各类出版,使其成为打造文化精品的中坚力量,体现传承创新巴渝文化的担当。狠抓策划源头,将固态出版选题计划改进为动态出版选题库,对入库选题跟踪服务。强化选题征集、项目资助、审读评奖等一条龙引导机制。实施重大公益出版工程,使国家出版基金与市级公益出版资金联动,集中打造时政、巴渝特色、文化传承、文艺原创、公益惠民、少儿等板块,力争“十三五”推出获国家大奖,各种基金推介的精品出版物100种。首推《巴渝文库》出版工程,五年内取得阶段成果,逐步集成重庆三千年历史文化,使巴渝文化谱系化,彰显独特而隽永的巴渝文化品格。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出版,加强古籍整理出版,支持网络文学出版。实施品牌报刊及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扩大资助规模,扶持10种全国知名的经营性报刊和20种核心学术期刊,强化在人文、财经、科教等领域影响力,打造渝版报刊方阵。加快音像电子出版全媒体转型。“十三五”期间年均出版图书6000种,提升再版重印率。推动重庆出版社独占地方出版社鳌头,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在大学出版社“二十强”中升位,打造《重庆日报》《改革》等8种以上全国百强报刊,《党员文摘》《商界》《课堂内外》等5种以上发行量全国领先报刊,探索组建期刊集团。
  第三节 推动广播影视作品创新创优
  发挥广播影视作品直观形象的特点,着力打造富于感染力的文化精品。加强广播影视调控,在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播映等关键环节,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公益服务类节目制播比例。改进收视收听率调查,在广播影视评价体系中凸显社会效益。实施影视精品工程,扶持本地创作拍摄,“十三五”时期推出电影50部、电视剧50部、动画片20部、记录片30部,力争更多渝派电影走上商业院线和国际影展,更多渝产电视剧登陆各省(区、市)卫视平台。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工程,力争市与区县(自治县)两级广电媒体培育出20个特色栏目,以特色栏目带动频道频率专业化建设。扶持网络剧、微电影、网络动漫等新型视听产品原创,培育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继续推进制播分离,提高影视节目制作的社会化水平。深化制片人(工作室)制,在版权引进和台外合作中注重吸纳转化、为我作用。到2020年全市广播影视节目播出时长增至50万小时。
  第四节 加强原创版权保护及应用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原创,保护消费者。持续推进版权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营造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氛围,促进作品向产品转化。加快打造版权监管网络平台,完善版权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巩固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成果,力争完成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加强版权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完善版权登记上门服务,力争“十三五”时期全市普通作品版权登记数保持年均2万件,提高登记作品质量。在九龙坡黄桷坪艺术区园区打造全市性版权交易中心,定位“第四方平台”,构建数字内容“版权云”,完善版权定价机制,孵化版权产业实体。在江北五里店工业设计中心等文化园区设立版权工作站,扶持綦江版画、大足石雕等版权兴业基地,力争新增一批国家级示范项目。组建市版权协会和动漫版权联盟,逐步形成版权行业的自律调解、合作发展机制。推进全市文化单位史馆(站)建设,开展巴渝文献数字化抢救,通过实体建设和数字化抢救两手抓,切实加强文化自身积累,为原创生产提供底蕴支撑。
第六章 打造立体融合的现代传播体系
  传播力是文化功能实现的基础。坚守文化本位,强化互联网思维,内容为本,技术为用,促进出版广电全领域全媒体转型,到2020年基本建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立足内陆开放高地,整体谋划、构建、呈现和输出巴渝文化品牌。
  第一节 实施媒体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推动传统媒体原创力、公信力向互联网延伸,打造出纸媒、视听、固网、动网立体传播的新型主流媒体。坚持党媒姓党,办好《重庆日报》、《当代党员》、重庆电视台和华龙网,昂起党报党刊党台党网龙头。以内容提质带动媒体建设,办强大众媒体,办精专业媒体,办优区县媒体。细分读者,调整报刊和频道频率定位,发展轻轨报、社区报等新型媒体。办好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推出“重庆”“上游新闻”等手机客户端(APP),实现市属媒体手机报订户、APP装机量、微信公众号粉丝“三个1000万”,构筑本土移动互联网传播支柱。探索媒体运营线上线下一体化,从新闻信息服务向生活、娱乐、商业服务拓展。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为重点,全面实施媒体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尽快在集团层面统筹资源、重构流程,建立全媒体采编平台和制播网,继而把媒体融合从内容生产拓展到渠道、平台、经营各方面。力争到2020年两大集团完成全媒体转型,实现媒体融合体系化。
  第二节 加快出版印刷发行全流程转型
  加快编辑、印刷、发行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构建互联网+时代的出版传播新生态。铺展国家和市两级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工程,做好遴选、资助、推介。鼓励出版单位探索集选题策划、协同编辑、结构化加工于一体的内容生产发布平台。努力扩大原创电子书出版和数字报付费发行。全力打造两江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按“1+N”模式在有条件的单位拓展分园,发展在线教育、期刊数据库、网络游戏等优势门类,力争到2020年入驻企业超过150家,产出达50亿元。实施“互联网+绿色”印刷战略,建立环保印刷监测平台,加大企业认证资助力度,力争绿色印企增至50家。实现中小学教材、票据绿色印刷全覆盖,推进政府采购、食品药品、教辅等绿色印刷,开发在线印刷DIY系统。应用电子书签等技术,推进传统发行向“电子商务+物联网”转变。实施实体书店支持计划,依托城乡商业网点和公共设施拓展书店体系,鼓励实体书店融入商贸物流等关联行业,在区域配送中发挥支点作用,努力把实体书店建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于一体的复合型文化场所。
  第三节 推进广播影视全体系数字化
  推进包括有线网络、制播平台、视听终端在内的整个广播影视体系数字化。提升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迁建广播发射台,改造高山无线发射台,巩固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标准化成果,打造更多高清频道。整合有线电视网络,提高传输互动等业务承载能力,到2020年全面完成双向化,初步实现物联网化。降低入户门槛,维系和发展家庭用户,丰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拓展“TV+”的综合信息服务,巩固有线电视作为家庭文娱中心地位。大力实施“宽带广电”战略,推进“三网融合”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支持其全面参与互联网产业竞争。在区县(自治县)影院全覆盖基础上,推动10万人以上的城市新区和乡镇建设数字影院,到2020年全市商业电影银幕超过1200张,人均观看商业电影每年1.5次。推广电影拷贝卫星传输,推进电影院线建设。支持网络视听节目机构发展,搭建广电机构对音视频众创内容进行整合投放的云平台。鼓励跨界发展视听新媒体,推进接收技术标准化,使广播影视内容有效覆盖电视、机顶盒、电脑、手机等终端。
  第四节 扩大“一带一路”文化交流
  人文交流是文明对话的桥梁。按照内陆开放高地的定位,把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经贸交流与人文交流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巴渝文化影响力。整合全市艺术、文物、非遗、出版、影视资源,参与重大文化交流活动,整体呈现和输出巴渝文化品牌。面向“一带一路”特别是渝新欧、渝昆泛亚通道沿线国家,集中开展“欢乐春节”“重庆文化周”“巴渝风情展”等活动,广泛传播大足石刻、恐龙化石、川剧、杂技、当代艺术、渝版图书和影视剧等特色品牌。通过互办展览、合作开发文创产品、组织人才研修等方式,深化友好城市及兄弟单位间文化互动。加强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举办“巴山渝水宝岛行”。开展“未来之城”中新文化互联互通活动。组团参加国际大型艺术展、书展、电影节和文化产业展。依托“经典中国”“丝路书香”“丝绸之路影视桥”等国家工程,开发外向型的渝版图书、影视剧、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力争每年开展版权贸易500项以上。探索建立文化保税区,设立保税商品展销中心,为文化外贸提供通关便利,发展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印刷包装等保税加工业态,打造西部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培育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演艺集团等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鼓励其与国际知名企业缔结战略合作,探索设立海外分支机构。
第七章 建设巴渝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文化遗产是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是文化发展的战略资源。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通过完善的保护体系、持续的利用渠道和广泛的传承载体传习人群,努力使文化遗产“活”起来,更加彰显重庆历史文化名城风采。 
  第一节 开展文物基础性整体性保护
  推进区县(自治县)文管所标准化建设,明确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文物保护职责,有条件的文保单位向公众开放。建立文物登录制度和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公布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力争到2020年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四有”(有范围、有标志、有档案、有机构)完成率100%。划定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编制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专项保护规划。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修缮义务,组织文物安全督察,加强岁修,减少大修。推进一批安防、消防、防雷和排险工程,力争市级以上文保单位重大险情排查率100%。整体实施石窟寺及石刻、革命旧址与抗战遗址、巴渝建筑、三峡文物、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文保重点工程,大覆盖、大投入、成体系、有延续地保护重庆特色文物,使文物保护向抢救与预防并重、本体与环境并重转变。开展乡土建筑、文化线路等二十世纪遗产调查。强化田野考古的基础地位,做好文物修复保存、成果展览出版。制定文物修缮技术导则。密切文物保护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等联动。强化基本建设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程序,把所需经费纳入工程预算。
  第二节 推动博物馆专业化效益型发展
  构建历史、革命、抗战、工业、自然(科技)五大博物馆群。支持民间合法收藏和民办博物馆,打造民俗、艺术等专题性博物馆和智慧、生态、社区等新形态博物馆。力争到2020年有藏品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全部建成博物馆,全市博物馆增至120家。完成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开展重庆变迁实物征藏,建立馆藏文物数据库,珍贵文物建账建档率达100%。加强博物馆风险防范,对全市珍贵文物配备柜架囊匣,实现馆藏5000件以上博物馆环境基本达标。编制《中华古籍总目·重庆卷》,每年修复革命文物、三峡出土文物、书画古籍等1000件以上。提高策展水平,每年新推出主题展览100个以上。实施《千秋红岩》《远古巴渝》《重庆:城市之路》等改陈工程,探索建立多媒体集成的体验式展陈体系。强化博物馆社会功能,结合免费开放开展社区巡展、考古体验、社会文物评估等公益活动。巩固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成果,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及实践活动机制。完善文博场所配套设施和标识系统,增强旅游接待功能。落实国家培育文博产业的政策,支持博物馆挖掘馆藏资源,试点开展委托或授权经营,合作开发文创产品。
  第三节 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遗等文化生态就是涵养民族文化的根和魂。以项目保护为中心,展馆建设为承载,生产性保护和生态区打造为方向,加快构建非遗活态传承体系。完善国家、市、区县三级非遗名录。结合表演、技艺、民俗等不同类别特点,实施濒危非遗项目抢救工程,加强《巴渝寻宝》推介,利用影视、出版、演艺等作品记录其技艺精华,鼓励原住民按习俗开展乡社活动。力争到2020年国家非遗项目增至50个以上。实施传承人群研习计划,鼓励代表性传承人授徒,对学艺者奖学资助。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陈工程,集合全市非遗资源,按前街后坊模式,择址打造非遗博物馆和博览产业园,成为非遗展示传承、活态体验的聚集区和文化旅游新的重镇。设立非遗创意中心,立足老百姓衣食住用开发衍生产品,通过生活化、市场化实现活态转化,力争建成一批生产性保护基地。培育工匠精神,通过新技术、新材料,振兴陶瓷、漆器、织造、雕刻、刺绣等传统工艺。发掘乡土文学、民族歌舞、地方戏曲、民俗庙会等,打造民间艺术之乡。加快渝东南、渝东北两大文化生态区建设,以区域内非遗保护为中心,推进文化文物资源和环境系统保护,助推文化、自然、社会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节 加强传统风貌街区修缮利用
  传统风貌街区是城市的一张名片,要切实加强保护修缮与利用,使传统和现代交相辉映和谐共生,让历史文脉绵延相传。首批修缮十八梯、湖广会馆―东水门、米市街―慈云寺―龙门浩、木洞、丰盛等传统风貌街区,逐步推广开来。重视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坚持保护为先,加强点上保护与面上保护互动,坚决反对拆真建假,坚持原地址、原风貌、原工艺,做到修旧如故,让人记得住乡愁。在做好保护前提下合理利用,积极赋予传统风貌街区新功能,发挥其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价值,提升城市品质。
   第五节 促进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
  结合五大功能区域战略,继续做好文化遗产“亮、保、建、养”四篇文章。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做好“亮”的文章,挖掘传统巴渝、开埠建市、抗战陪都、革命圣地等资源,集中修复“一岛两江四岸”遗址,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城市发展新区做好“保”和“建”的文章,挖掘石窟石刻、名镇名村、古代军事、工业遗存等资源,新建一批保护设施,确保新区文脉不断层。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做好“养”的文章,挖掘乡土民俗、自然生态、史前文明、三峡移民等资源,整体构建文化生态保护区,形成“两翼”特色文化。支持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建设央地共建的国家级博物馆,打造国家文物保护装备基地暨三峡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支持红岩联线按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划实施改造,打造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干部党性教育基地。深化大遗址保护利用,推进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建设南宋衙署、龙骨坡、白帝城等考古遗址公园,修复大足石刻卧佛。合理利用长安1862、特钢厂、建峰厂等工业遗产。建设三峡移民、抗战戏剧纪念馆。培育荣昌区、梁平县等非遗大区大县,引导区县(自治县)抓好实物留存等内涵聚集,促进产品开发等衍生转化。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国民素养教育、特色文化旅游及群众就业增收相结合,力争实现创造性转化。
第八章 完善文化发展保障支撑体系
  文化发展重在保障。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为文化强市建设完善制度性保障和资源支撑。
  第一节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改革创新是文化大发展的不竭动力。突出增量改革理念,深化文化行政、事业、国资、市场四位一体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事业与产业、艺术与娱乐的关系,创新文化强市建设的制度构架。
  深化文化行政改革。深化大部门制,进一步打破传统分割,更有力地统筹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态和社会文化资源,以适应大文化融合发展需要。加快文化部门从管微观向管宏观的职能转变。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上来。坚持“放管服”结合,既着眼于把关文化内容,把该管的事切实管好,更着眼于服务文化发展,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到位。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放活市场主体和要素。加快文化治理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手段转变。
  深化文化事业改革。建立跨部门的大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扩大对文化资助。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公益性文化单位强化服务本位,完善绩效考核。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各界代表参与管理。健全政府开放采购、市场竞争供给的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培育公益文化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
  深化国有文化资产改革。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机制。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与资本运营相分离。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造和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建立国有文化企业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内部机制,健全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使其管理模式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又体现文化自身特点。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建立可量化、可检查的对社会效益的考核标准。
  深化文化市场改革。完善公平准入和有序退出机制。进一步降低门槛,除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一切文化市场领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进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按国家规定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促进文化要素以市场为基础自由流动、高效配置。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把落实全面依法治市与深化文化行政改革结合起来,构建文化发展的法治支撑。加快地方立法,力争出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做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从大文化融合发展的需要出发,切合重庆实际,慎立多修,立改废并举,增强文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定期修订和公布文化行政权力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结合国家要求继续取消一般性审批、下放基础性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性审批,健全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当场办结比例,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工作透明度。
  第三节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20年我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相应标准,文化占财政支出比重提升。扩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规模,增强文化领域政策调节能力。加大市级统筹资金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合理划分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对公共文化机构日常运行经费和基本项目购买经费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扶贫攻坚要求取消贫困县财政对部分公益性文化项目的配套。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足额提取社区文化建设费。争取恢复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探索市属文化企业有条件免缴部分国有资本收益,以支持其转型发展。
  第四节 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回应突破瓶颈的现实诉求,构建文化发展的政策支撑。抓好国家文化经济政策的市级配套和创造性实施。发挥“文化+”的渠道优势,通过部门联动促进文化与经济信息、科技、旅游等领域共享资源,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发挥直辖市体制优势,深化部市合作机制,努力形成重庆文化在竞争性领域的政策优势。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支持,为文化发展提供基础条件。探索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增设文化及相关产业类别,优先保障文化功能性设施用地。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按国家规定配建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基本建设中土地置换、容积率平衡等文物保护补偿办法。鼓励把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用于发展文化,不断降低文化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探索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研究创意型企业成本抵扣办法,实质性减轻小微文化企业税负。落实公益文化捐赠的税前抵扣。本着先行先试精神,在配套文化事业运行、引导文化产业聚集、培育成长型文化企业、拉动市民文化消费等领域,谋划更多创新性政策,助推重庆文化跨越发展。
  第五节 实施“人才兴文”工程
  人才是文化繁荣的根本保证。要把民营企业人才、引进人才、外地重庆籍人才纳入人才建设计划统筹。以主创人才、复合型人才为重点,推进“五个一批”“巴渝新秀”“文化优才”等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在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新培养出领军人才1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300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乡镇(街道)文化专干人数只增不减,落实每个行政村(社区)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文化公益岗位。壮大志愿者、义务管理员等“编外”文化队伍。加强德艺双馨教育,实施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在岗人员五年轮训计划。支持文化单位拟订智力贡献参与分配的可行办法。对市级人才资助项目,责成人才所在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机制,畅通改制和民营文化企业职称评定渠道。完成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大专标准化建设。
  第六节 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进文化行业治理现代化。强化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领域的属地监管,开展好专项治理行动,净化文化市场秩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门联动机制,减少执法层级,将执法重点从注重主体向注重行为转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以案施训,增强装备。建设大数据支撑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和一体化的新媒体实时监管平台。推动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领域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好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功能,实现行业自律。与工商联动,加快构建文化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进文化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第七节 加强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衔接制定本地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文化委要对本规划指标项目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各区县(自治县)文化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规划任务项目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落实政府投入和相关政策细则。
  强化项目导向。充分发挥规划对“十三五”文化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坚持把本规划作为制定文化工作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衔接相关土地、城乡、专项、专业规划的重要依据。推动规划配套的十大项目库滚动实施,对入库项目在国家项目申报、市级资金安排、文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保障。
  改进评估考核。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政府投入项目,建立科学公允的“十三五”文化发展测评考核体系。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区县(自治县)、部门及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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