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江苏】淮安市“十三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1-20 其他 江苏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背景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明确了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等重点任务,为“十三五”期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指明了方向。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目标,将绿色建筑作为绿色化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实现绿色城镇化、发展绿色产业的重要环节。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同时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201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苏政办发〔2013〕103号),明确了江苏省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推动新建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等系统工程,涉及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和绿色建筑区域示范等多项重点任务。2015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对全面推进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制定了明确的目标。
2014年,我市出台了《淮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淮政办发〔2014〕45号),明确“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500万平方米,同时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工程综合验收的监管体系。

二、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贯彻执行国家与江苏省推进绿色建筑的工作部署,基本完成了《淮安市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建筑节能成效显著。不断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新增节能建筑3389万平方米。
2、绿色建筑稳步发展。从单体建筑、住宅小区、城区三个层面,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建筑面积达453.6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39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2项。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扎实推进。结合旧城区综合改造和城市市容整治,推动近80多万平方米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居住建筑,以外保温及平改坡作为主要措施;公共建筑,选取部分政府办公楼为试点,采用外墙、屋面保温隔热,节能门窗与遮阳、太阳能光伏发电等不同类型的节能改造,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良好的示范。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十二五”期间,太阳能应用建筑面积达1575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达141万平方米。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要求所有居住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真正实现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全面化推广应用。
5、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1)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十二五”期末,5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钢筋应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20%以上;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市区和县城城区严格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并向重点乡镇和有条件的乡镇延伸,约25%的乡镇达到散装水泥示范乡镇标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实心砖,禁止使用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推广使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限制生产、使用粘土含量超过20%的墙体材料,大力发展非粘土新墙材;推广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节能门窗;“十二五”期末,各区(县)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2)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明确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要任务、扶持措施和保障措施,并由市住建局协调市级10个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形成了各部门联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3)积极开展绿色施工。不断加强建筑工地绿色施工管理和工程建设技术研究,指导施工企业从降低扬尘、减少噪声、垃圾处理、定额用料和施工用水等关键环节做起,依靠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实现“高效、低耗、环保”生产。在生态新城、市工业园区全面推进绿色施工的基础上,完成了由项目示范到区域覆盖,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6、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积极推广低碳建筑,累计建筑节能减排量折合40.48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期末,住宅在设计和施工环节全面执行65%的节能标准,甲类公共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支持应用节能技术、绿色材料和节能装置,对新建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7、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逐步建立。为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制度,我市建筑能耗监测中心在2014年投入运行。凡新建、改(扩)建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做到连续稳定上传能耗数据。实施既有公共建筑分项计量改造,“十二五”期间,开展建筑物能耗分项计量改造工作,完成45幢既有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改造工作。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公共建筑业主和使用权人要加强用能系统、分项计量设备的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等有关规定。
8、政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全面落实我市绿色建筑的各项工作内容,制定并逐步完善绿色建筑主要政策体系,为依法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管理保障。

三、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淮安将紧跟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展的步伐,大力推进全市绿色城市化进程,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现状,争取将淮安市打造成为一个生态绿色城市。对照国家、江苏省“十三五”绿色建筑发展的新要求,我市主要面临形势如下:
1、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跟苏南地区相比,我市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绿色建筑在政策扶持、工程示范、产业培育方面有待加强。虽然在设计审查、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竣工备案等环节较早进行了探索,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但与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相比,仍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提高针对性、科学性。
2、绿色建筑需要量与质的双重转变。绿色建筑将是我市未来建筑行业发展的核心主题之一,在政策强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同时,需要对逐步显露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关键技术进行深入研究,选择和推广实效性强、性价比高的成熟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不仅在设计阶段应按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更要在施工阶段、运维阶段认真实施绿色建筑的各项要求,加强运行效果的监督核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量与质的双重转变。
3、既有建筑改造提升需求日益增加。经历了“十二五”城镇化高速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建筑规模趋于平缓。以往主要依靠新建建筑来实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随着民众对美好宜居生活环境的需求日益高涨,老旧小区的大量既有住宅、既有公共建筑的功能提升在城市建设中的比例日益增加,而相关的技术体系、管理模式等仍有待探索和完善。
4、建筑能耗总量限制的要求。国家实施能耗总量限制制度,将加快推进建筑能耗的限额管理工作,进而使得绿色建筑工作的落脚点、着力点发生巨大变化,并要求对相应的工作路线和技术做出调整。
5、提高绿色建筑意识。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缺乏认识;建设各方主体实施绿色建筑意愿不强;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对绿色建筑相关法规、政策理解程度不够,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6、培养绿色建筑人才。绿色建筑在我国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次,我市的绿色建筑正在高速发展,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各阶段都需要大量的绿色建筑技术人才,但我市绿色建筑的相关技术人才却相对匮乏。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惠民,着力推进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绿色化,以“最大的决心”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政策法规作为保障,以机制创新作为动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和绿色发展战略,实现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和城区绿色生态效益的明显提升,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规划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准确把握片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符合我市特征和发展任务的绿色建筑发展体系。老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并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着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新城区作为推进新城城镇化的主战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注重产城融合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友好的高品质绿色生态新城区;城郊生态休闲区要扩大绿色建筑示范规模,推动村镇绿色生态发展,建设生活空间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发展速度上,推动绿色建筑工作既要满足当前和长远国家与省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的需要,又要考虑当前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在发展方式上,树立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绿色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杜绝贪大、媚洋、求怪心态。
(三)点面结合,全面发展。着力抓好单体绿色建筑,更要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区域集成应用。在注重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基础上,也要注重工作模式、推进机制的创新,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继续强化绿色建筑监管。既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也要着眼全局、全面统筹,确保绿色建筑区域示范工作全面发展。
(四)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强化政府的引导、示范和扶持作用,加快完善政策法规、专项规划、产业支撑和社会参与体系,健全绿色建筑推进机制。加强培育绿色建筑服务市场,结合绿色建筑实际需求,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促进绿色建筑强健发展。

三、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推动建筑节能向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转变。通过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措施,争取至规划期末,完成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1、深化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十三五”期间,扩大应用节能技术、绿色材料和节能装置,建筑节能(减排)总量达到50万吨标煤。
2、加强新建绿色建筑建设。民用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的试点示范。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年度比例不断增长。“十三五”期末,我市各区(县)二星级及以上绿色设计标识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十三五”期间新增申报绿色运行标识的项目总数不少于10项,其中绿色三星运行标识项目2个以上。
3、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省级以上示范项目10项。
4、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对热水消耗量大的建筑, 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进一步推动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强化地源热泵从公共建筑应用向住宅小区及其它各领域的延伸。继续深入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区域示范、项目示范、农村示范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努力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建筑应用,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示范试点。“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面积达到2200万平方米以上。
5、大力发展推广绿色建材。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建材绿色化,提高绿色建材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比例。“十三五”末,各区(县)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均达到30%以上。
6、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探索建筑工业化配套技术集成应用技术,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6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5%,2017年以后各区(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推进住宅全装修,新建公租房、廉租房须按全装修标准设计建造。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用地,要引导、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标准设计建造,不断扩大全装修住房在住宅建设中的比例。“十三五”期间,各区(县)新开工全装修住房比例每年提高2~4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装修住房项目所占比例力争达到苏北地区先进水平。
7、加强绿色施工技术工作。积极开展绿色施工,严格执行绿色施工规范。“十三五”期间,各区(县)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每年提高8~10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实现全覆盖。
8、强化水资源节约工作。深入推进节水措施的应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推广用水效率2级及以上节水型器具应用,推进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及再生水回用系统的运用。用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新建或改建住宅及公建项目,同步配套设置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再生水利用,“十三五”期末,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9、进一步推进综合管廊项目的建设。“十三五”期间,在淮安市新区、园区等成片开发区域,选择有条件的新建道路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旧城更新、河道治理、道路改扩建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近期重点推进淮安市高铁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10、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开展能耗限额管理试点和推广工作。“十三五”期间,新增能效测评项目150项,能耗统计项目410项,累计能源审计项目46项,累计分项计量项目80项。
11、完善建筑物资源利用体系。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组织编制我市建筑废弃物和再生利用规划,明确建筑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鼓励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材产品。强化对既有建筑的拆除管理,优先考虑更新改造,避免大拆大建。以旧城改造项目为主体,努力打造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12、加强绿色建筑技术队伍及人才培育。在全市勘察、设计、科研院所、工程检测、施工、监理等企事业单位中,重点培养15-20家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单位,作为绿色建筑技术支撑单位。积极推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开展绿色建筑相关课题研究,至“十三五”末,完成绿色建筑相关课题研究不少于3个。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培训活动,培养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人才1万名。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建设
1、新建绿色建筑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202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比例达到50%以上。推进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运行和维护的要求进行管理。
2016年,我市凡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建筑区域示范的区(县),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保障性住房和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设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以及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在编制绿色设计文件时应明确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2、创建绿色建筑示范
加快“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档次提升,加快示范区绿色建筑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创建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区,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争创省级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在“十三五”期间力争申报1个以上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区域(区、县)示范。在示范区开展建筑节能75%的应用试点及被动房建设试点,充分积累经验,掌握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在我市气候条件下的特点,为规模化推广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奠定扎实的技术基础。
以政府投资、重大社会投资项目为重点推广绿色建筑示范,鼓励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参与。结合“十三五”淮安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开发计划,统筹考虑绿色建筑发展,选择重点项目、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项目,建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库。示范项目包括公共设施中由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交通干道旁的地标建筑和生态敏感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项目。推动绿色建筑低成本建设,通过政府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每年选取1-3个项目建设高标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3、强化技术创新
加大与科技、教育等部门的交流和合作,重点支持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的技术研究,实现对绿色建筑设计、建造、运行维护、评价和改造等系统的技术支撑。积极推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建立企业与高校的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绿色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设备,实现重点技术领域的突破。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施工检测等单位开展绿色建筑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提升我市绿色建筑技术水平,至“十三五”末完成绿色建筑相关课题研究不少于3个。
重点培养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单位,作为绿色建筑技术支撑单位,为全市的绿色建筑技术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依据。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带头作用,组织开发并推广行业新技术新产品。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培训活动,强化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培训,将相关知识列入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鼓励建筑物业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能源管理岗位,提高建筑运营管理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建筑节能运营管理培训,使得能源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鼓励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规范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市场,提升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质量,建立市级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库,帮助建设单位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作。建立定期公示监督制度,通过对咨询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影响程度、技术路线合理性、绿色运营成效、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以及咨询单位已完成的咨询服务业绩等进行评价,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
4、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
在项目设计和评估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发展改革部门严格审查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投入,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立项;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建筑节能标准等要求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各项内容,纳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督、项目验收的制度中,加强绿色建筑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验收等阶段的监管和稽查,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节能部门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建设单位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各项性能指标,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制度,确保绿色建筑指标落实到位。
5、发展村镇绿色建筑
积极推进“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江苏省综合规划示范镇”创建工作,将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及新建建筑节能纳入创建目标。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制定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与建设美丽乡村要求相协调,探索建设适合本市特点的绿色农房。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样板村庄打造,将建设绿色农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试点示范,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生物质能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雨水回收利用、预制装配式、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等农房实用节能技术,科学引导农房建设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安全实用、节能减废、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1、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研究,评估区域建筑可再生能源实际开发利用潜力,绘制区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空间分布指引,明确各地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及控制性指标,并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管理和激励等政策措施。
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高应用比例和质量。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申报和评选,对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一定的奖励。进一步争取部级、省级等各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扶持力度。加强建筑太阳能光热光电系统应用,所有新建居住建筑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住宅建筑安装太阳热水系统。以办公楼、商场、医院、宾馆、学校建筑为重点,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示范,在新建公共设施、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高档住宅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工程。新建居住小区的公共区域用电可优先采用光伏发电。鼓励在既有建筑的立面和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板,推广太阳能照明应用。通过提高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水平,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到2020年,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7-8项。
2、深入推广发展绿色建材
深入推广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鼓励采用循环利用材料,生产绿色建材产品。严禁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淘汰外墙外保温结构体系,加大预拌砂浆、高性能水泥、高强混凝土、高强钢筋及外墙自保温结构体系的发展利用。对我市现有二十多家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定期抽检,推广绿色建筑涂料的应用,鼓励发展包括建筑玻璃、建筑陶瓷和保温隔热材料等绿色建材产品。
    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检查,加强建材应用备案管理,建立建材质量可追溯机制。加大对落后建材产业的淘汰力度,腾出市场空间推动绿色建材应用,促进我市建材产业转型升级。
3、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大力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项目为主,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设计和建造试点示范项目。
加快我市建筑产业化的推进,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提高房地产楼盘开发品质,引导、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标准设计建造,不断扩大成品住房在住宅建设中的比例。“十三五”期间,各区(县)分别完成1个建筑工业化园区建设,建筑工业化园区的建设基本满足全市建筑工业化项目的市场需求,并逐步形成具有较强研发和生产能力的装备制造基地、科技研发基地、物流配送基地和技术培训基地。
4、全面落实绿色施工
严格执行绿色施工标准,研究编制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强化绿色施工要求,实现建设过程的绿色化。以节能、降耗、减排为核心,加强绿色施工的监管和推进,强化建筑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四节一环保”。引导施工企业执行施工节能标准,着力监督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的执行。鼓励采取科学施工管理方式,优化施工流程与工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大力推广低碳建材产品及施工机具工具,推动建筑垃圾有效处理和再利用,控制施工过程噪声、水污染,降低建筑施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根据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并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综合评价。深入开展绿色施工创优活动,推广绿色施工理念与经验,全面提升建筑业施工管理整体水平。以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为重点,每年选取1-2个项目实施绿色施工示范,逐步实现绿色施工的全覆盖。
5、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管理
公共建筑的能耗管理是发展绿色建筑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能耗监测体系,开展能耗定额管理工作是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的主要任务。
加快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实现建筑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实时监测和稳定上传。充分利用已有的能耗监测平台,明确监管平台管理机构及职责,做到专人专职管理,确保平台稳定运行。定期统计各建筑能耗情况,开展能耗定额管理方法研究,进行建筑能耗分析,制定完善节能监管体系技术标准,逐步推进节能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为本地区建筑合理用能和节能改造服务。“十三五”期间,开展商场、医院、宾馆、学校、办公等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管理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完成从试点到全面推广,提高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与管理制度
依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要求,采取自愿、强制、激励等不同推进思路,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配套政策,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制定超低能耗建筑的全面推进计划。制定运行标识的管理制度,建立绿色建筑运行效果的评价机制,以运行效果来进行绿色建筑效果的评价。建立绿色建筑发展的考核制度,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查,将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县)各部门的年度考核。

二、健全绿色建筑协同管理机制
健全淮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每年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研究政策与制定规划,定期召开协同工作会议。将绿色建筑规划与控制性规划紧密结合,使专项规划能真正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将绿色建筑、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与政府各部门的相关工作环节紧密结合,形成协同管理的合力,实现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行环节的闭合管理。

三、保障财政资金支持
1、积极研究出台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运行标识项目、超低能耗被动房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类)项目、绿色建材应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筑产业化、建设科技以及配套能力建设、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公共信息服务等类别。
2、对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关要求的区(县)、建筑项目、生产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和税费优惠。改进和完善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域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3、购买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
4、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绿色建筑的科普宣传。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内设置绿色建筑宣传栏。采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示范、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形成绿色建筑发展的社会共识。
注册 中项网免费获取该项目详细资料,您也可添加信息管理员账户微信号 ccpcservice 获取,或关注公众号 中项网 查阅更多免费项目信息。

咨询电话:400-816-1360

此项目来源于互联网,如涉及侵权,请联系19107495167

法律声明:以上信息仅供中项网用户用于供求双方业务对接和统计分析使用,若因不合理使用导致法律问题,用户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会员特色服务

  • 寻找项目
  • 信息定制
  • 项目跟进
  • 业主库
  • 设计单位
  • 收藏信息

下载APP

扫码下载中项网APP

关注微信

扫码关注中项网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