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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年)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1-29 其他 安徽
第一章 总 则

第 1.1 条 编制目的

为指导合肥市“十三五”城市建设与发展,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 1.2 条 指导思想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坚持“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强化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打造 “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奋力开创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建设新局面。

第 1.3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2、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年)》、《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 ;

3、《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区域发展战略 ;

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

第 1.4 条 规划期限

2016-2020 年。

第 1.5 条 规划范围

分为两个层次。

市域 :合肥市行政区划范围,为城乡建设区域统筹范围,总面积约 11445 平方公里 ;

主城区 :合肥市区范围加三县近城区 9 乡镇范围(肥西上派镇、紫蓬镇、花岗镇、桃花镇 ;肥东店埠镇、撮镇镇、桥头集镇 ;长丰双墩镇、岗集镇等乡镇范围)。

第 1.6 条 规划作用

在本规划期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空间利用规划及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 目标与规模

第 2.1 条 城市近期建设目标

全面推进合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都市区国际化进程,加快合肥都市圈、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在全国之前、全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进程中的“排头兵”。(目标指标体系见附表 2)。

第 2.2 条 城市发展规模

到 2020 年,合肥市主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61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710 平方公里 ;其中合肥市区城市人口规模 51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535 平方公里,(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肥集中区 15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3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60平方公里。

第三章 城市发展策略

第 3.1 条 区域联动发展策略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五化同步发展,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积极融入国家“三大战略”,充分发挥合肥区位优势,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全方位参与长三角城市群一

体化发展,积极联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在长江经济带战略中发挥骨干作用,更好地引领合肥

都市圈,辐射周边,带动全省。

加快合肥都市圈发展,全面提升合肥都市圈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建设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板块、安徽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海都市圈等融合发展,推动与上海的双城合作。

第 3.2 条 空间协调优化策略

坚持“一尊重、五统筹”,构建都市区发展新格局。

按照城湖共生、产城一体、全域统筹、融合发展的思路,深入实施“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全面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加快构

建主城区、副中心、产业新城、新市镇、小城镇、美丽乡村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加快城市功能区建设,实现主城区用地布局统筹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创新和产业等发展功能,交通和物流等枢纽功能,文化旅游等休闲功能,生产生活等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开发园区综合承载力,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城区转型发展,着力提升主城区辐射带动力。

积极创建国家级合肥滨湖新区,坚持“创新+ 生态”的理念,将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产业集群先行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生态文明示范区,成为引领合肥都市圈创新转型升级的主引擎,支撑安徽崛起的增长极,长三角双向开放的新窗口。

第 3.3 条 综合交通提升策略

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枢纽型、网络化的铁、公、空、水多头并进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提升通江达海、联通全球功能。加快铁路建设,促进“米”字型高速铁路网尽快完成。加快实施新桥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发展通用航空,打造区域航空中心。加快水运网建设,打造内陆地区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和江淮航运中心,加快建设“公交都市”,形成轨道交通主骨架,优化公交网络,提升交通智能化运行水平。

第 3.4 条 公共服务完善策略

加快提升商业、教育、体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品质高、覆盖全、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 ;加强区级、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系统化的住房分类保障体系。

第 3.5 条 支撑体系提升策略

补缺补差、超前谋划,提升市政及安全设施保障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智能电网、地下综合管廊、市政综合体建设,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城市消防、抗震、防洪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安全。

第 3.6 条 城市特色彰显策略

提升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绿色森林增长、固体废物、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强化巢湖治理与生态修复,基本建成巢湖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彰显历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建设一批特色街区和特色小镇,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全省文化中心、长三角富有特色和活力的文化名城、全国乃至世界有影响力的地域文化资源聚集中心。

增强创新创智。打造国际知名、全国一流的创新城市,建成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和全国创新创业示范区。积极发展光伏产业、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形成若干个全

国领先、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信息网络、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打造智慧城市。

营造特色街区。建设精品示范路、示范特色街区,打造一批传承历史、展示风貌、体现文化、彰显气质的特色街区。

第四章 市域空间协调发展

第 4.1 条 发展思路

深入实施“1331”空间战略,推进 “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优化提升主城区,建设巢湖城区、庐江城区、长丰城区三个城市副中心城区,打造临空、庐南、合巢三个产业新城,创新利用环巢湖地区,构建合肥都市区发展新格局。

第 4.2 条 城市副中心发展引导

1、巢湖城区

(1)总体目标

建设现代产业发展高地,全国著名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山川秀美的生态城市,建成一座靓丽的“明珠之城”。

(2)发展规模

2020 年,城市人口规模约 40 万人,建设用地约 40 平方公里。

(3)建设重点

重点推进湖光新区旅游接待和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推进半汤地区旅游及相关休闲产业的带动发展 ;加强官圩岛、卧牛山等地的商贸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设施的建设 ;加快老城中心区旧城更新进程。

2、庐江城区

(1)总体目标

合肥市南部综合服务中心、南部交通枢纽、皖中生态宜居文化旅游城市、合肥市先进制造业基地。

(2)发展规模

2020 年,县城人口规模约 30 万人,建设用地约 34.5 平方公里。

(3)建设重点

依托新军二路、合铜公路拓展产业平台,发展城北商贸物流、加工制造产业 ;加快经开区智能装配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健康食品、循环促进合肥都市圈与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上经济产业发展和环巢湖保护及利用 ;加快东部片区发展,重点打造伴山居住片区和黄陂湖旅游区;拓展城南用地,以商住及休憩功能为主。

3、长丰城区

(1)总体目标

推动市域北部发展极建设,建成合肥北部副中心城区,打造生态宜居型特色小城市。

(2)发展规模

2020 年,县城人口规模约 10 万人,建设用地约 11.5 平方公里。

(3)建设重点

加快西北部工业园建设 ;推进城市南部、一环路与杨公路周边地区建设 ;启动西南部高等教育基地建设 ;实施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区建设,提升品质,完善功能,打造生态宜居型城市。

第 4.3 条 产业新城发展引导

1、临空产业新城

(1)总体目标

创新发展空港经济示范区,加快推进园区各项建设,打造带动省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2)发展规模

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约 7 万人,建设用地约 8.4 平方公里。

(3)建设重点

凝聚核心,建成两个特色园区、一个高端商务休闲中心和一个配套服务区。

物流加工园 :发展航空物流、保税物流、流通加工等 ;

临空产业园 :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高端零部件研发等产业 ;

高端商务休闲中心 :发展高端商务、总部经济、酒店接待、休闲娱乐等产业 ;配套服务区 :临空配套服务区。

2、庐南产业新城

(1)总体目标

建设以矿业采选以及后续硫基化工、精细化工、矿产品深加工和特色物流等产业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2)近期工作重点

推进庐南产业新城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研究龙桥镇和矾山镇核心区空间布局,加快启动区建设。

3、合巢产业新城

(1)总体目标

谋划以产业拓展功能为主的新城,打造合肥未来产业承接的战略储备空间。

(2)近期工作重点

开展合巢产业新城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处理好城与镇的关系。研究产业平台,谋划用地空间,确定发展时序,开展启动区选址等前期工作。

第 4.4 条 环巢湖地区发展引导

1、总体目标

建设持续自净的“生态巢湖”,城湖共生的“美丽巢湖”,基本建成巢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和环巢湖科创大走廊。

2、建设重点

(1)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1)建设目标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实现巢湖水环境持续改善,部分水域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基本达到 IV 类—III 类水平。

2)综合治理路径

截污减负,降低污染负荷 ;生态修复,恢复生态功能 ;调水引流,扩大环境容量。

3)建设重点

开展并完成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三期、四期工程,稳步推进五期、六期等后期工程。

(2)打造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

1)建设目标

建设以休闲旅游、养生养老、康体运动为主题的环湖旅游产业带,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湖泊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2)旅游格局

总体构建“一湖两城、十二镇、十八景、二十四咀”的旅游格局。

3)驿站服务体系

建成 10 处一级驿站、10 处二级驿站、13 处三级驿站共 32 处驿站,形成全域覆盖的环巢湖驿站服务体系。其中,已建驿站 1 处、在建 6 处,近期规划新建 15 处、扩建 10 处。

(3)全力打造环巢湖科创大走廊

优化“三生空间”,集成“四大体系”,实行“四路并进”,培育“四新经济”,打造全球致命创新共同体,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全省创新发展新引擎。

第五章 城市用地布局

第 5.1 条 土地利用

2020 年,合肥市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710 平方公里。合肥市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53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60平方公里)。其中 :居住用地 144.2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 27.0% ;工业用地 102.1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 19.1% ;绿地与广场用地 89.5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 16.7%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82.4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 15.4%。规划期内市区新增城市建设用地 114.9 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安排在滨湖新区等区域。加强存量土地的挖潜,推动老城区、危旧房、城市与国有工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优化用地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用地,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第 5.2 条 空间分区管制

主城区范围划分为现状建成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现状建成区内城镇建设应延续和提升城市文脉、城市风貌,保护现有历史建筑、文化节点,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

适宜建设区内城市建设应严格遵守规划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共绿地、水系的景观控制要求,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社会公益设施用地需求。限制建设区内禁止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严禁发展污染企业,严禁擅自扩大村镇建设用地以及圈地、扩地等行为。

禁止建设区内除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外,禁止一切城市建设开发行为,已经存在的农村居民点应予以严格控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 5.3 条 重点地区建设

1、重点建设发展区

市区重点开发建设滨湖新区、合肥南站片区、淝河片区、大圩片区、三十岗片区、平板显示基地片区、少荃湖片区、大兴镇东北片区、空港片区、南岗片区、新西站片区、小庙片区等 12 个片区。保障中国科大高新园区、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北航合肥科学城、西部新城、卓越星城、科创大走廊等重大项目工程落地实施。三县近城区重点开发建设肥西产城融合示范区、肥西南港片区、肥东城南、肥东商贸物流区、长丰北城湖西片区、长丰双凤拓展区等6个片区。

2、重点改造提升区

功能提升型 :老城区等 1 个 ;
改造更新型 :葛大店片区、常青片区、巢湖南路片区、五里 - 桃花片区、骆岗机场片区、新蚌埠路片区、大杨片区、井岗镇片区等 8 个片区。
工业转型型 :东部新中心核心区、繁华大道片区、天乐片区、阜阳北路片区、上派工业园片区、桃花工业园老区等 6 个片区。

3、重点生态保育区

加强巢湖、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大蜀山、紫蓬山、龙泉山、江淮分水岭地区、东大圩、牛角大圩等地区生态保护和培育,加强南淝河、滁河干渠、十五里河、二十埠河、派河、店埠河等生态绿廊建设。

第 5.4 条 工业用地布局

1、近期工业发展重点

落实《中国制造 2025》,实施“机器换人”行动计划和工业强基工程。围绕家用地电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新型化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主攻产业链薄弱环节,通过技术工艺创新、信息技术融合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加速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迈进。

壮大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家电、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支持发展建筑业和住宅产业化。

2、近期工业用地布局

市域主要形成“四极两廊五带”的新型工业化发展空间新格局。

四大发展极 :西部发展极、东北部发展极、西南部发展极、东部发展极。西部发展极。以高新区为核心,覆盖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蜀山西部新城、蜀山经开区等区域,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智能装备、智能家电、汽车、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业等产业。在高新区规划建设“双创特区”,加快构筑一批以社会力量为主的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加快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航空运输以及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自由贸易、航空设备制造及维修、航空产品配套、航空食品加工等航空关联产业。支持并推动蜀山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东北部发展极。以新站区为核心,覆盖双凤经济开发区、庐阳工业园、肥东经济开发区等,突出“芯屏器合”,大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制造、太阳能光伏等重点产业和工程机械、安全食品、新型材料等优势产业,培育全球最大、水平最高的新型显示产业基地、特色鲜明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支持并推动双凤经济开发区、肥东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西南部发展极。以经开区为核心,覆盖桃花工业园、合肥出口加工区、新港工业园等区域,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装备制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安全食品等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出口加工区升格为综保区,支持并推动桃花工业园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花岗等一批特色乡镇工业集中区提质发展。东部发展极。以合巢经开区、居巢经开区为依托,大力发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家电制造、节能环保、安全食品等主导产业,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汽车、电子电器、建筑产业化、新材料、公共安全等优势产业。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高承载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和高新技术能力。推动合巢经开区与巢湖市整合优势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实现一体联动发展。支持居巢经开区跨裕溪河发展,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富煌工业园转型升级。两大产业走廊 :即江淮运河产业走廊和东北部产业走廊。

江淮运河产业走廊。以江淮运河为主轴线,依托高新区、经开区两大国家级开发区,以及出口加工区、新港工业园、肥西桃花工业园、肥西产城融合示范区、柏堰科技园、南岗科技园、蜀山西部新城、蜀山经开区、空港经济示范区等产业园区,以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为目标,主攻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家用电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力争把江淮运河产业走廊打造成为合肥经济支撑带。东北部产业走廊。以合芜铁路为主轴线,以新站区为中心,依托综保区、庐阳工业园、双凤经济开发区、北部新城、包河经济开发区、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等产业园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巢北产业新城,以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为目标,聚焦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型化工以及商贸物流等重点领域,突出产城融合,力争把东北部产业发展轴打造成为合肥产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引爆点和国家级产城融合的标志区。

五条产业带 :合六产业带、合铜宜产业带、合淮产业带、合芜产业带、合宁产业带。合六产业带。依托高新区,以南岗科技园、蜀山西部新城、空港经济示范区等重要节点合六公路,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家用电器、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临空产业,强化与六安联动发展,打造合六产业带,提升西向辐射带动力。合铜宜产业带。依托经开区,以新港工业园、肥西产城融合示范区、同大汽配园、台创园、庐江经开区、龙桥工业园等为重要节点,沿合安公路,重点发展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冶金、矿业采掘等产业,强化与铜陵、安庆联动发展,打造合铜宜产业带,提升南向辐射带动力。合淮产业带。依托新站区,以双凤开发区、双凤双墩拓展区、下塘工业园区、水湖工业园等为重要节点,沿合淮公路,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农产品加工、新型建材及重化工业,启动建设合淮共建区,打造合淮工业走廊,形成合淮产业带,提升北向辐射带动力。合芜产业带。以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富煌工业园、合巢经开区、居巢经开区以及规划中的巢北产业新城为重要节点,沿合巢公路,重点发展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及大健康、节能环保、机械加工、新型化工、安全食品、商贸物流等产业,形成合芜产业带,提升东向融合带动力。合宁产业带。依托合宁高速等交通廊道,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家用电器、精细化工、电子机械、非金属材料、农产品深加工、商贸物流等产业,逐步培育成为合肥对接南京的主轴产业带,辐射带动皖东地区经济发展。

第 5.5 条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市域范围内打造三个货运枢纽,筹划八个综合性物流园区,构建三个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七个物流中心。

1、打造三个货运枢纽

新桥机场空港枢纽、铁路货运北站枢纽、合肥港枢纽(南淝河港 + 派河港 + 店埠港)。

2、筹划八个综合性物流园区

蜀山区南岗物流园区、新站区三十头物流园区、肥东县撮镇物流园区、肥西县华南城乾龙物流园区、长丰县岗集物流园区、长丰县双凤宝湾物流园区、巢湖裕溪河物流园、庐江龙桥工业物流园。

3、构建三个农产品物流园区

瑶海区大兴周谷堆农产品国际物流园、肥西县上派农产品物流园、长丰县北城农产品物流园。

4、建设七个物流中心

蜀山区顺丰电子商务物流中心、蜀山区小庙港物流中心、高新区长安物流中心、包河经开区配送中心、肥东县店埠物流中心、肥东县深国际

综合物流港、庐江安德利商贸物流中心。

第 5.6 条 居住与住房保障

优化居住区布局,加大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满足多样性住房需求 ;进一步落实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2016-2020 年,市区建设房屋总量 5793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 4200 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 543 万平方米,非住宅 1050 万平方米。2016-2020 年,市区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 5.03万套,543.16 万平方米。

第 5.7 条 城市绿地布局

增加绿量,提高质量,到 2020 年,市区人均公园绿地达 15 平方米,基本实现“500 米半径内建设一处 1000 平方米以上的绿地,1000 米半径内建设一处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游园,2000 至3000 米半径内建设一处综合性公园”的建设目标,创建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

第 5.8 条 历史文化保护

依据已划定的紫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并同时执行《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风貌、色彩、高度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加强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控制范围的划定,加强保护和控制。开展近现代优秀建筑和代表性建筑研究,合理开发利用,整治周边环境。

第 5.9 条 风景名胜区保护

严格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禁止一切与风景区无关的建设活动。

第 5.10 条 地下空间规划

1、规划目标

建成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的地下空间系统,逐步建设空间集约化、景观层次化的立体城区。地下空间开发量占新建建筑总量 10%左右。

2、重点建设区域

主城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重点建设合肥火车站地区、老城商业中心区、高铁站地区、滨湖核心区、市政务文化核心区、省级文化中心区、王咀湖地区、少荃湖地区、东部新城中心区、西南新城中心区十大重点地下空间开发区。

3、地下空间设施规划

(1)地下交通设施

建设完成轨道 1 至 5 号线,启动 6 号线、7号线、8 号线建设,开展 9 号线、S1 机场线建设前期工作。在影响城市景观、交通拥堵等地段建设地下道路 ;结合地下商业、地下人防设施、地铁站点等建设地下步行网络 ;结合人防工程、各类建筑和广场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

(2)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和轨道换乘枢纽,建设地下综合体和地下步行商业街。

(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工程管网及设施,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 ;推进变电站、垃圾转运站等市政设施地下化建设。

(4)地下综合防灾设施

建设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灾体系。

第六章 交通设施规划

第 6.1 条 近期建设目标

1、对外交通

建立以新桥机场、合肥港及主要铁路、公路客货运站场等为枢纽,以干线铁路、高等级干线公路、干线航道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城市综合运输能力,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2、城市交通

构建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方式有效衔接、现代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市区快速路路网密度达到 0.45 公里 / 平方公里以上,主干路路网密度达到 1.36 公里 / 平方公里以上。

第 6.2 条 客货运输枢纽

1、铁路枢纽

构建“四主四辅多点”的铁路客运站布局, “四主”为高铁南站、合肥站、合肥西站、高铁西站;“四辅”为北城站、肥东站、肥西站、巢湖东站;“多点”为水家湖站、下塘站、撮镇站、长临河站、巢湖站、柘皋站、巢北北站、少荃湖站、中垾站、烔炀站、庐江站、庐江南站、庐江西站。形成“7 座货运站、8 座客货共用站”的铁路货站布局,7 座货运站为合肥北站、撮镇站、派河站、小庙站、林头站、龙桥站、柯坦站 ;8座客货共用站为水家湖站、下塘站、肥东站、肥西站、烔炀站、中垾站、庐江站、庐江南站。

2、公路枢纽

市区形成6处一级客运站和2处二级客运站,二级城镇形成 6 处二级客运站;撮镇、古城、石塘、长临河、西山驿、桥头集、泥河等三级城镇建设三级客运站 ;在紫蓬、三河、吴山、中庙、银屏等城镇设置旅游汽车站。至 2020 年底,建成 4 个客运枢纽,包括汽车客运东站、滨湖汽车客运站、肥西汽车客运站、合肥汽车客运北站。新建 4 个货运枢纽,包括新站物流园、小庙物流园、华南城物流园、东城物流园。

第 6.3 条 公路

1、高速公路

完善高速公路网络与高速扩容改造,等高对接长三角区域。新建 8 条高速,包括德上(济祁)高速、淮扬高速、沪汉高速、六宣高速一期、合阜高速、合黄高速、合滁高速、巢明高速。扩建 6 段高速,包括沪陕高速(周庄至陇西枢纽段、陇西立交至路口段、合肥至六安至大顾店段)、合芜高速(林头至陇西立交段)、合安高速(方兴大道至马堰段、马堰至安庆大桥接线端)。

2、干线公路

以国道和省道为骨架,形成“八横八纵”干线公路网络。“八横”为 G206、G329、G330、S101、S102、S208、S241、S260 ;“ 八 纵 ” 为G346、G312、S311、S312、S316、S344、S351、合六南通道。新建国道 5 条,包括 G329 (定远县—无为县)、G346(盛桥镇—庐江城区段)、G330(上派镇—枞阳县)、G312(柘皋镇—滁州市)、G206(吴山镇—南岗镇)。新建省道 14 条,包括 S102(下塘 - 水家湖)、S311(S102- 定远县界段)、S241(长丰城区 -淮南市界段)、S344(朱巷镇 -G206 段)、S260(合六高速北一公里 - 合滁高速双庙道口)、S312(桥头集路 - 滁州市界段)、S208(巢湖城区 - 无为县界段)、S316(柯坦镇 - 乐桥镇)、S351(盛桥 - 三河镇)、合六南通道(集贤路 - 六安交界)、S315 (桃溪 - 光明村)、S319 军二路(泉水 - 黄姑)、S215(柘皋 - 中庙)、S327(庞孤堆 - 店埠)。

第 6.4 条 铁路

1、总体格局

以合福线、合蚌线、沪汉蓉线、商杭线、合西线及宁西线、合九线、淮南线等铁路干线为骨架,衔接北京、上海、杭州、福州、西安、成都、九江、商丘等八个方向,形成“米”字型铁路网总体格局。续建商合杭高铁和庐铜铁路 2 条铁路 ;新建 7 条铁路,包括合安九高铁、合宁高铁、合武高铁、合郑高铁、合安(合肥 - 六安 - 安康)客专、合新(合肥 - 定远 - 宿迁 - 新沂)客专、货运外绕线。

2、城际铁路

新建 2 条城际,包括合六城际(合肥 - 新桥国际机场-六安)、合马城际(合肥-巢湖-含山-和县 - 马鞍山)及适时开展合巢轨道快线等前期研究工作 ;开展合芜宣宁城际(合肥 - 芜湖 - 宣城 - 宁国)、合宁城际(合肥 - 肥东 - 巢湖 - 南京)及沿线城际站点等前期规划研究工作。建设新西站、合肥站北站房工程、合肥南站南广场,巩固提升全国性综合铁路枢纽地位。

第 6.5 条 航空

建设新桥航空枢纽,实施新桥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加快机场接驳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发展通用航空,推动骆岗机场、庐江、肥东、肥西、长丰、巢湖等通用机场建设。发展合肥滨湖水上机场枢纽港,合2020 年,新桥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1000 万人次以上,货邮吞吐量突破 10 万吨。

第 6.6 条 港口与航运

加快引江济淮航道建设,构建高等级水运网,新建跨运河公路桥梁,优化两岸交通环境,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规划合裕航道、派河提升为二级航道,店埠河、西河、兆河、丰乐河、庄墓河航线提升为三级航道,建成以合裕线、江淮运河为干线的内河航运体系,打造通江达海联系江淮,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区域航运中心。开展合裕线提升一级航道建设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提升黄陂湖、柘皋河等航道。规划南淝河港区、派河港区、江淮运河小庙港区、丰乐河港区、滨湖港区、店埠河港区、居巢港区、散兵港区、庐江港区、长丰港区等 10个港区 ;以发展合肥内河港为主,支撑城市经济产业发展。
建设合肥港中派河港区一期工程、派河港区肥西住宅产业化基地码头、店埠河港区循环经济示范区作业区、亚太迪趣(巢湖)港口物流园工程、建设店埠河港区三汊河作业区建材码头集中区、庐江港区龙桥作业区码头、长丰港区码头、环巢湖旅游码头工程。扩建巢湖复线船闸工程。在滨湖新区建设 1 处水上搜救中心。配套完善疏港道路及货运专用通道。2020 年,基本建成内陆地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和江淮航运中心,年吞吐能力达 8000万吨,集装箱达 70 万标箱。

第 6.7 条 公共交通

推进“公交都市”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尤其是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引导城市合理交通方式结构的形成,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BRT)与普通公交相结合的“快速、方便、舒适、低碳”的综合公共交通体系。

1、轨道交通

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力争到 2020年轨道交通里程达到 170 公里以上。建设 9 条轨道线及机场专线,总长度约394.5 公里。至 2020 年底,基本建设完成轨道 1-5号线,启动 6 号线、7 号线、8 号线、9 号线建设,开展 S1 机场线及其他后续线路的前期工作。建设老淮南线、繁华大道线两条有轨电车。

2、公交专用道和快速公交

建设公交专用道 19 条,形成“一环十四射八连”公交走廊,共计 340 公里。“一环”包括临泉路、清溪路、怀宁路、望江路、铜陵路; “十四射”包括蒙城北路、阜阳北路、铜陵北路、文忠路、包公大道、新安江路、裕溪路、马鞍山路、徽州大道、宿松路、金寨路、翡翠路、望江西路、新蚌埠路 ;“八连”包括长江西路、黄山路、习友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紫云路、创新大道、云谷路。至 2020 年,规划 26 条快速公交线路,总线路长度 487.5 公里。

3、常规公交

提升常规公交,完善“干线+普线+支线”三级公交网络体系,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发挥主体优势。规划干线公交 45 条,线路长度 720 公里 ;规划普线公交 117 条,线路长度 1534 公里 ;规划支线公交 180 条,线路长度 1751.9 公里。2020 年,市区公交线路总长度 4868 公里,线网密度达 3.38 公里 / 平方公里,300 米站点覆盖率 92.8%,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达 21.6% ;公交车万人拥有量达到 18 标台。新建 8 个公交停保场,分别为华南城停保场、肥西停保场、肥东停保场、滨湖新区南停保场、滨湖新区北停保场、北城公交停保场、高新区停保场、李小郢停保场。加强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公交加气站建设。

第 6.8 条 道路交通

1、路网格局

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完善“环形、放射加方格网” 的路网格局。

2、道路系统

快速路规划形成“目字形十射”格局。新建改扩建快速路 16 条,总长度 131.92km。市区新建及改扩建 20 条一级主干路,总长度 145.9 公里 ;新建及改扩建 33 条二级主干路,总长度 227.5 公里。提高次干路交通效率,完善城市支路网络。

第 6.9 条 停车设施

形成以配建为主体,公共泊位为重要补充,体现区域差别,新城适度、老城控制的停车供应体系。二环以内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83 处,泊位11734 个。分别在轨道 1、2、3 号线部分站点设置 P+R 停车场。二环以外新建建筑按《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规定配建停车设施。

第 6.10 条 慢行系统

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非机动车与轨道交通一级换乘枢纽 27 个。建设“四环接两廊”精品绿道路线。四环为:环巢湖“金项链”景观绿道、翡翠项链园林城市风情线、匡河现代都市休闲风情线、两山一河康体休闲环线。两廊为 :十五里河城市慢生活风情线、滁河干渠自然生态风情线。

第七章 公共设施规划

第 7.1 条 近期发展目标

以优化供给、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超前谋划、培育国际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优化社会公服资源配置,保障社会共同利益。到2020 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第 7.2 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

1、规划目标

打造长三角国际金融后台服务中心、长三角腹地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电子商务中心,构建国际化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2、建设重点

推进都会级商圈提质升级与区级商业功能区均衡布局 , 推进三孝口商圈、四牌楼商圈、马鞍山路商圈、天鹅湖商圈、三里庵商圈、黄潜望商圈、胜利路商圈、站前路商圈等提质建设,优化完善核心商圈交通网络,打造智慧商圈,形成老城区、政务区、合肥南站片区和滨湖新区四个都会级商圈以及重点布局的区级商业功能区格局,结合新西站打造高铁西站(合肥新西站)商圈。培育品牌特色商业街区。充分挖掘原有商业街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传统风貌的商业建筑,强化商业街独特性和差异性的塑造。发展轨道交通枢纽商业。重点打造潜山路站、高铁南站等重要站点及重要换乘点的商业设施。

第 7.3 条 文化设施

1、规划目标

以“新型城镇化”和“文化强省”战略为指导,建设成为开明开放的文化高地。按照构建稳步推进、结构合理、体系健全的原则,创新发展现代化城市文化服务体系,以省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区级文化设施为骨干,街道级文化设施为基础,社区级文化设施为延伸,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主城区内建成“十五分钟文化圈”。注重现代元素与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相结合,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凸显城市文化底蕴,塑造历史与现代相结合的城市文化形象。至 2020 年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 0.2 ㎡ ;图书馆、文化馆区级覆盖率达到 100%。

2、建设重点

规划重大文化场馆 14 座。包括 :安徽省图书馆(新馆)、安徽省博物馆、安徽省音乐厅、合肥市工人文化宫、合肥市科技馆(新馆)、合肥市美术馆、合肥市自然博物馆、合肥市水生物博物馆、合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合肥文化艺术中心、合肥市中心图书馆(新馆)、合肥文化艺术中心、合肥市未来科技馆、城市街区 24 小时自助图书馆。改建文化设施项目 4 个:合肥市少儿图书馆、中共合肥历史陈列馆、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肥市博物馆。结建文化设施项目 2 个 :火车站旅游集散中心、滨湖新区旅游集散中心。优化区级文化设施配置,每区至少建设一个图书馆、一个文化馆、一个剧场。结合现状文化设施,在蜀山、庐阳、包河、高新、新站、经开、肥东县、肥西县、北城建设 9 座区级文体中心 ;结合现状瑶海区工业遗迹资源,规划瑶海区工业陈列馆 1 座。

第 7.4 条 教育设施

1、规划目标

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普及重要规划程度,在全省率先普及 15 年基础教育,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到 2020 年,公共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进入全国先进城市行列,实现教育均衡化、全民化、信息化和优质化。高水平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2、建设重点

加大政府统建力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加快入学矛盾突出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切实增加有效学位数量 ;优化优质普通高中布点,完善城区优质普通高中布局,新建合肥新四中等普通高中学校 ;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推进职教资源整合,完成黄麓师范学校改扩建项目 ;深入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新建合肥特教中心北校区 ;加强全市各类民族学校(班)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班办学水平。坚持立德树人,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新建合肥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推进合肥开放大学建设,实现合肥老年大学扩大办学规模。结合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做好社区教育设施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区域职教高地。推动合肥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加快建设磨店高教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支持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支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建设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新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磨店校区。

第 7.5 条 体育设施

1、规划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普及,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成(省)市、 (县)区、 (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到 2020 年建成“一刻钟体育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0 平方米,建设成为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建成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2、建设重点

(1)竞技体育

新建省体育中心(公园)和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市网球训练中心、滨湖马场、安徽合肥国际帆船俱乐部、合肥市足球公园、合肥市球类健身馆项目等竞技体育场馆。

(2)群众体育

至 2020 年,主城区内各区建设 1 座区级全民健身中心 ;肥东、肥西、北城建成 “四个一”工程(田径场、体育馆、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各建成一个);规划新建区级全民健身中心 4 座,“四个一”工程 3 处。利用存量用地,规划结合学校建设 1 个瑶海区体育馆。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等条件,规划新建 31 座区县级体育公园。

第 7.6 条 医疗设施

1、规划目标

继续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到 2020年,建成国家健康医疗服务中心,建立起国际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8.0 床。实现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证医疗卫生设施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服务。

2、建设重点

整合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市属公共卫生单位,统筹建设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整体提升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新建省立医院北城医院、市三院新区等 9 所综合医院。引进国外先进医疗资源,在我市选址新建1-3所国际型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新建 1-2 所全国领先水平的互联网医院。新建各类专科医院 35 所以上,重点建设合肥离子医学中心项目、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中心。规划新建医疗健康服务园区,引进国际国内及省市高档医疗专科,鼓励专科医院集群发展。发展中医药事业,在城市不同方位新建 3 所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依托大型公立医院,新建 4 所医养结合老年护理院,建成医疗护理型床位 5000 张以上。

第 7.7 条 社会保障设施

1、规划目标

以“国家新型城镇化”和我省推行“改革创新”战略为指导。到 2020 年规划期末,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 45 张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90% 以上的乡镇和 80% 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服务惠及每一个老年人。孤儿养育保障期末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新增孤儿养育床位 260 张。惠民殡葬、公益性公墓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2、建设重点

新建省市共建老年公寓、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推进合肥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建设,建设区(县)级示范性公益养老机构 8 座。规划新建市级公益性公墓 1 座,区级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公墓 8 座。规划新建瑶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划设立 7 个社会保险征缴服务分中心。

第八章 市政设施规划

第 8.1 条 给水工程

1、规划目标

至 2020 年供水能力达 338 万 m3/d,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 10% 以下,管网水质合格率≥ 99.9%。

2、规划建设

(1)推进龙河口水库引水工程、驷马山引江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建设。

(2)规划水厂

规划 13 座水厂,总规模 338 万 m3/d 。保留现状六水厂等 5 座水厂 ;改、扩建七水厂、东部工业水厂、肥东新水厂、四水厂等 4 座水厂 ;新建三水厂、九水厂、八水厂、十水厂等 /4 座水厂。

(3)取水泵站

规划取水泵站总取水能力 302 万 m3/ 日。扩建众兴、东部工业水厂等2座取水泵站,新建磨墩、三水厂、九水厂等 3 座取水泵站。

(4)加压站

新建紫蓬山、空港、撮镇、五十埠等 4 座加压站。

(5)管网

规划新建原水管道 120 公里,新建供水管道长度 848 公里,改造供水管道长度 50 公里。

第 8.2 条 排水工程

1、污水工程

(1)规划目标

2020 年,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 267.9 万吨/ 日,污水处理率达 100%,集中处理率达 98%,再生水利用率达 3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2)规划建设

至 2020 年规划污水处理厂 26 座。其中规划保留 12 座 ;新增 5 座,分别为胡大郢污水厂、西部组团污水厂、清溪净水厂、小庙污水厂、于湾污水厂 ;扩建 9 座。通过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措施,实现污泥无害化安全处置 ;完善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2、雨水工程

(1)规划目标

基本建成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雨水排除与利用系统,城区的雨水管道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在发生设防标准内降雨时,城市不产生严重积水。

(2)规划建设

按照 50 年一遇防涝标准,对河道防洪排涝能力的复核 ;开展十五里河、许小河、徐河、北涝圩、关镇河等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主城区规划新建雨水泵站 16 座、改扩建泵站 12 座。逐步对现有排水设施提标改造,完善排水主通道布局,改造雨水主干管 44 项,长度 65.75公里。

第 8.3 条 电力工程

1、规划目标

2020 年合肥主城区用电总负荷为 8450MW,人均用电负荷为 1.3kW/ 人 ;合肥本地电厂总装机容量约 4600MW。

2、规划建设

扩建金源热电,增加装机容量 700MW。建设 500kV 肥南变、肥北变、肥西二变,总变电容量 7×1000MVA ;500kV 肥西变增容 1000MVA。主城区新建 220kV 变电站 13 座,扩建 2 座,新增变电容量为 5880 MVA。主城区新建 110kV 变电站 48 座,新增变电容量约 5014 MVA ;扩建 110kV 变电站 9 座,新增变电容量约 433.0 MVA。

第 8.4 条 通讯工程

1、规划目标

规划期末,全市城区实现光纤到楼入户,100% 以上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 ;城市广电网络双向改造全部完成 ;4G 网络覆盖城乡 , 主城区无线宽带覆盖率达 100%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70%,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 90%。

2、规划建设

按中心局、端局、模块局三级设置通信局所。6 万人 -10 万人以上的居住区设置中心局 ;1 万人至 6 万人的居住区 ( 居住小区 ) 设置端局 ;1万人以下的居住小区设置模块局。三十头发射台迁移至肥东众兴乡众兴水库南侧。通信基站以 4G 建设为主,密集城区站间距为 300-400 米 ;一般市区站间距为 400-500 米 ;郊区站间距为 500-600 米 ;农村站间距为 1500-2000 米。

第 8.5 条 燃气设施

1、 规划目标

积极争取引进西气东输五线、中海油滨海LNG 外输调峰管线的天然气等,至 2020 年主城区天然气供应量达 31.4 亿 m3/ 年,城市气化率达99%,天然气普及率达 95%。

2、规划建设

至 2020 年,西气一线供气量最高达 15 亿m3/ 年,西气五线最高达 25.6 亿 m3/ 年 ;川气达到 5 亿 m3/ 年 ;中海油调峰气利用 LNG 气化外输管线调配给中海油巢湖调峰电厂 20 亿 m3/ 年,调配给合肥其他用户的气量约 3 亿 m3/ 年 ;中石油如东 LNG 接收站,中海油江苏滨海 LNG 接收站、新疆广汇、山西晋城液化厂、深圳燃气宣城液化厂等向合肥市供应液化天然气,达到 5 亿 m3/ 年。加快建设绕城高压管线、建设环巢湖高压管

线。

建设北城 LNG 应急调峰气源厂、店埠门站,新增香蒲路、汤口路、金寨路、玉龙路、福建路、花园大道、肥东新城、龙兴大道等 8 座高中压调压站。

优化完善主城区中压管网,以环城路环线为基础,以二环路 DN500 中压 A 环线为骨架,以金寨路、长江西路、合淮路、阜阳北路、新蚌埠路、长江东路向主城区外围辐射,联通绕城高压管线上的高中调压站,形成环支结合的中压输配系统。新增小庙 LNG 储备站,保证应急气源充足。

第 8.6 条 供热设施

1、规划目标

以热电联产为主要热源,以新型能源为补充,构建多类型热源体系。至 2020 年总供热能力达到5842.04t/h,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700万平方米。

2、规划建设

增加空港经济示范区热区。主城区西部组团热区新增新能热电厂 ;新增合肥高铁西站及空港经济示范区区域型能源站、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站、桃花分布式能源站及合肥热电集团 2×350MW 热电联产机组改扩建工程项目。

完善相关配套管网。包括合肥热电集团2×350MW 热电联产机组改扩建工程配套供热管网项目 ;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管网工程 ;和平路、郎溪路供热管道改造工程 ;合肥岗集江淮汽车配件工业园高压长输供热管道项目 ;合肥高新示范区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 ;东城新市镇一期供热管网工程等管网建设。

第 8.7 条 环卫设施

1、规划目标

至 2020 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 13308吨 / 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 400 吨 / 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主城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市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 80%,主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80%。

2、规划建设

规划新建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 3000t/d ;规划新建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厂,处理能力为 2000t/d ;规划新建长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为 2000t/d。新建小庙大型转运站,处理能力 1000t/d ;新建北城、肥西、肥东中型转运站各 1 座 ;市区新建小型转运站 3 座。

新建空港粪便预处理站,日转运垃圾能力10t/d; 新建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日转运垃圾能力 400t/d;扩建市粪便处理厂,扩建规模 250t/d;扩建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建规模 300t/d。

第九章 安全设施规划

第 9.1 条 公共安全

构建“指挥系统、防救灾空间系统、保障系统”组成的城市综合防救灾体系,建成具有安全示范意义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建设规划 5 处中心级避难场所,37 处固定避难场所,10 处物资储备中心。

第 9.2 条 消防

构建完善的消防体系,完善消防设施建设与消防站装备配置,提高城市消防能力。新建 5 座特勤站,分别为特勤三中队、桃花特勤消防站、水上特勤消防站、轨道消防站、空中特勤消防站。现战勤保障站改建为一级消防站,在政务区新建 1 座战勤保障站。

新建 20 座普通消防站,分别为东门、万达城、华南城、梅冲湖路、京商、学府路、唐杨路、凤台路、鸡鸣山路、蜀山大道、淝河、桃花、大圩、蓬莱路、青鸾路、檀香路、花岗、临泉东路、凤麟路、科学岛北路消防站。

第 9.3 条 防洪

1、规划目标

合肥市区的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特别重要地区 200 年一遇。

2、建设重点

提高合肥市及周边水域的防洪堤建设,疏导和整治南淝河、四里河、板桥河、二十埠河、店埠河、派河、塘西河、十五里河 8 大系统各河道建设。加强城区排涝河道与水面的保护,增强城区涝水调节能力,改善水环境。

第 9.4 条 人防

1、规划目标

初步形成以指挥通信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主体,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各种专用工程相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2020 年市区人防工程总规模达到 630 万平方米,主城区人防工程总规模达到 750 万平方米。

2、建设重点
77规划新建省市指挥工程各 1 处。

第 9.5 条 抗震

合肥市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Ⅶ度,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

第十章 住房建设规划

第 10.1 条 房地产业建设目标

2016-2020 年期间,市区累计房屋建设面积5793 万平方米,其中住房 4200 万平方米。

第 10.2 条 房地产业年度建设指引

2016 年,房屋建设总量 1151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 782 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 174万平方米 ;非住宅 195 万平方米。

2017 年,房屋建设总量 1233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 810 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 220万平方米 ;非住宅 203 万平方米。

2018 年,房屋建设总量 1152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 839 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 104万平方米 ;非住宅 209 万平方米。

2019 年,房屋建设总量 1101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 869 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 14万平方米 ;非住宅 218 万平方米。

2020 年,房屋建设总量 1156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 900 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 31万平方米 ;非住宅 225 万平方米。

第 10.3 条 住房建设目标

2016-2020 年期间市区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5.03 万套,543.16 万平方米。

第 10.4 条 建设年度指引

2016 年,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15963 套、174.15 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 15963 套、174.15 万平方米。

2017 年,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18968 套、220.18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18968套、220.18 万平方米。

2018 年, 建 设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9385 套、103.55 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 9385 套、103.55 万平方米。

2019 年, 建 设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1220 套、13.8 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 1220 套、13.8 万平方米。

2020 年, 建 设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4800 套、31.48 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 4800 套、31.48 万平方米。

第 10.5 条 土地供应总量

2016-2020 年期间,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 5974 亩。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 11.1 条 环境保护目标

1、水环境保护目标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者优于Ⅲ类 ;国家和省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6.7%,各水质断面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 ;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 ;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重点控制南淝河污染;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 98%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空气质量优于或等于Ⅱ以上天数达到255天,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大于 70%。

3、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 100%。

4、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目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无危险废物排放。

第 11.2 条 环境功能分区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一类区包括巢湖风景名胜区、大蜀山风景名胜区等;二类区包括居住区、商住混合区、文教区、一类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2、地表水功能区划

执行Ⅰ类功能标准的水域为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供水水源取水口区域。

执行Ⅱ类功能标准的水域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执行Ⅲ类功能标准的水域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等。

执行Ⅳ类功能标准的水域为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等。执行Ⅴ类功能标准的水域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3、声环境功能区划

1 类区包括学校、风景区和高级住宅区等 ;2类区包括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等 ;3 类区包括规划工业区和现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等 ;4类区包括铁路、高速公路、主干道两侧等。

第 11.3 条 主要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

1、水环境治理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实行污水处理产业化 ;控制工业污染,实施清洁生产,重点发展少污染或无污染工业,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企业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预警工作,切实执行水环境功能区划。逐步改造老城区排水体制,形成雨污分流制。对四里河、二十埠河、板桥河等河流进行综合治理,使河道水质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实施《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大气环境治理

采用合理能源政策,供热设备提高热效率,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提高集中供热比率 ;采取有效治理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 ;实施清洁生产,进行源头控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 ;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力度,逐步实现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行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全面实施《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以“一尘两气三厂”为抓手,实施“九大专项行动”。

3、噪声污染治理

确保新建工业企业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 ;强化对工业噪声源管理和对超标声源的限期治理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治理,发展清洁、低噪公共交通。加强生活和娱乐场所噪声源监管,严格控制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噪声源,确保公共场所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

4、固体废弃物治理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厂项目建设,实现垃圾处置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龙泉山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加强清溪路、北郊两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管理和综合整治。综合利用合肥电厂、合肥热电厂等单位的粉煤灰、炉渣、冶炼渣的资源,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第十二章 政策与措施

第 12.1 条 土地政策

增强土地供应弹性;加强对存量土地的控制,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调整原有的地价优惠政策,建立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建立产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推行产业用地“招、拍、挂”;建立土地使用的监察制度,将用地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 12.2 条 城市更新政策

完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 ;制定为旧工业区改造提供指引的专项政策。

第 12.3 条 住房政策

强化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适用范围 ;完善公租房的供给政策和相关保障措施 ;扩大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规模,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重视工业园区的居住配套建设,改善居住和产业发展环境。

第 12.4 条 交通设施政策

统一道路规划建设标准 ;拟订一体化的道路建设和管理政策 ;强化交通需求管理政策。

第 12.5 条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完善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 ;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等绿色产品倡导节约型消费模式。

第 12.6 条 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作为对本规划的深化和落实。
推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预申报制度,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城市建设管理效率 ;配合市政府近期发展计划提前做好用地准备,确保重点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功能的完善。
健全重点地区开发的制度保障,明确建设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建设地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控,健全城市规划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规划的动态维护系统,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达到城市开发建设与规划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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