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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园林绿化“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4-13 园林景区绿化 山西
一、“十二五”期间园林绿化建设回顾

(一)“十二五”城市园林绿化概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围绕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着力构建具有历史感、生态性、文化味并存的现代化都市园林,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园林绿化建设步入了快车道,迈上了新台阶。

2015年底,太原市建成区共有绿地面积12263.8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930.4公顷,绿化三项基本指标大幅增长,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1年底的36.8%、32%、9.59平方米增加到41%、36.07%、11.56平方米,分别新增了4.2个百分点、4.07个百分点、1.97平方米。

(二)“十二五”期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重点

1.建设公园绿地,提高公园覆盖率

建设完成汾河公园南延、中环路互通公园等14个公园绿地,完成投资12.63亿元,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28.17公顷。建设完成街头游园86个,完成投资2.28亿元,新增公园绿地面积70.73公顷。新开工建设晋阳湖公园、和平公园、南寒公园、龙城北街公园、嘉节公园、晋源体育公园等22个公园绿地,建设面积661.72公顷。

公园绿地布局进一步改善,在河西地区建设和平公园,在南部区域建设晋阳湖公园、晋阳街公园,同时结合中环路、并州路、新晋祠路等道路建设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见缝插绿建设了一批游园绿地。2015年开始,城六区每年各至少新建5个游园、5个街头绿地,建成区500米见园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升,由2011年底的36%提高到2015年底65%。公园功能进一步完善,在迎泽公园、和平公园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

2.增加防护绿地,完善城市功能

完成了滨河西路南延、东路北延风景林带、中环路林带、南沙河防护绿地等任务,完成投资14.45亿元,新增绿地面积298.17公顷,形成城市绿色廊道。特别是中环路两侧风景林带、阳兴大道林带、南沙河带状绿地,提升了道路绿化景观,形成独特风景线。

3.加强道路绿化,提升城市形象

根据道路进展,相继完成了中环路、府东府西街、并州路、建设

路、南沙河、南内环街、学府街等道路配套绿化工程,完成投资

20.65亿元,新增绿地面积301.88公顷。

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分级管理、千分制考核办法,真正使养护措施、养管责任落在实处;实现精细化管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城六区加大养管投资力度,确保绿化养护做精、做细、做美、做靓;打造养管示范街22条,盆景花卉街48条。

4.严格绿化监管,强化社会绿化

严格社会绿化监管,出台和修订了《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太原市公园管理条例》,为城市绿化提供重要法规依据。坚持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共划定发放绿地证293宗;充分发挥12345、12319城建服务热线平台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各类挤占绿线、侵占绿地、损毁花草树木行为。向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民营开发区、不锈钢园区下放了行政审批权。切实加强义务植树组织领导,加强社会绿地监管,严格标准强化园林单位评比工作,发挥园林化标兵单位示范作用。创建市级园林化单位(小区)103个,达到630个;创建省级园林单位25个、小区11个、道路6条。

5.贯彻文化创园,挖掘文化内涵

大力贯彻文化创园理念,挖掘公园文化内涵,按年度开展公园“一园一品”活动,举办菊花展览,其中“一园一品”活动荣获2012年全国公园优秀文化活动和2013年山西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市园林局作为承办单位代表我市参加第八届(重庆)、第九届(北京)、第十届(武汉)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和第十一届中国(北京)菊花展览会,荣获20余项大奖。

6.开展城郊绿化,改善生态系统

在城市外围打造了东西山城郊森林公园,构成了外围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圈,依托良好植被和丰富的人文遗存,形成各具特色的郊野森林公园,生境种类丰富、物种多样、群落稳定的生态涵养地。结合城市建成区内点、线、面绿化,初步形成了“一轴双区三楔多廊多园”绿地系统。

7.创新建管模式,提高建设养管水平

进一步加大公园建设力度,实施公园市区共建制度(10公顷以上由市级建设;3-10公顷由城区负责征地拆迁,市级负责建设资金;3公顷以下由各城区负责建设)。利用政府采购、政府债券、PPP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园绿地建设资金。太原植物园为我省首个PPP项目。从规划、设计、科研、服务等方面提高园林建设水平,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

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园林养护,出台《太原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太原市公园管理标准》等七个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尝试市场化招标管理,通过以事核费实现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以费养人向以费养事转变,在园林水系、玉门河公园、学府公园、漪汾公园、滨河东西路部分地段尝试通过政府采购养护方式推行养护市场化试点工作。推广节约园林新技术应用,推进立体绿化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园林植物的引种驯化、病虫害防治研究。提高公园管理水平和文化内涵,打造精品园林。

(三)“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1.园林绿化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园林绿化建设力度的逐年加大,建设和养管资金投入需求增大,资金投入成为制约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因素,需持续加大投入。

2.公园实施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的龙城大街公园、长风公园等项目未实施,已实施公园绿地数量占规划数量的64.3%,有35.7%的大型公园绿地未按规划实施(另行选址且已实施的绿地数量占现行绿地系统规划数量的67.9%),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3.公园绿地布局需进一步完善。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500米见园覆盖率需达到90%,2015年底仅为65%,差距还较大,特别是尖草坪区、晋源区、小店区绿地建设数量较少,需解决绿化服务盲区问题。

4.园林科研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绿化技术指导站以苗木生产、经营为主,园林科研和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推广力度与快速发展的园林事业不相适应,需加强园林绿化科研。

二、“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城中村改造,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景观质量、促进城市文化传承、增加防灾避险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统筹规划,优化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完善公园布局,强化绿线管控,提升园林绿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创新管理,促进城市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一体化原则。城市处于一定的区域环境之中,大环境的改善是城市环境得以改善的根本保证和基础,应利用城市的自然、山水格局和市域大环境绿化,充分完善城市功能组团分隔,营造自然与人工的立体绿化网络,使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2.系统化原则。绿地建设要体现合理均衡原则,注重多类型、多层次、点线面、网圈楔相结合的绿地均衡合理布局,通过优化构成比例与空间结构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最大综合效益。

3.多样化原则。注重绿地系统各个层次的多样化,布置种类齐全的绿地类型,保证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群落层次、种类,如植物园、湿地公园等。

4.生态化原则。强化绿地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雨水在绿地中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硬面广场规划,加大海绵公园和绿地建设,为消纳自身雨水、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个空间。

(三)目标任务

坚持“五城联创”,建设宜居幸福省会城市,确保到“十三五”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十二五”末41%、36.07%、11.56平方米增加到42%(以上)、37%、13平方米,达到“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

三、总体布局

(一)规划结构

“十三五”规划布局结构为:“一轴双区三楔多廊多园”。

“一轴”:由汾河和沿岸绿地组成的南北贯穿中心城区的绿色轴线。

“双区”:城市西南部的晋源文化生态区和北部生态屏障区。其中西南部的生态核心区主要包括晋阳湖、晋阳古城遗址、晋祠及其周边的生态绿地,北部生态屏障区主要包括崛围山风景区、牛驼寨—黄寨风景区以及阳兴河北部的生态绿地(现状军工企业搬迁)。

“三楔”:沿北中环、南环高速公路和新城南部三条楔形渗入城市的生态走廊。其中,北中环生态绿楔由森林公园、动物园、北排洪渠—北涧河两侧公共绿地以及北中环路两侧防护绿地共同组成;南环高速公路生态绿楔指南环高速公路两侧约1000米宽的生态绿地;新城南部生态绿楔指太原中心城区与清徐、晋中市修文之间的生态绿地。

“多廊”:沿边山支河和景观道路两侧的带状街头绿地。

“多园”:各级公共绿地节点,包括市级公园、区级公园。

(二)规划分区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城区绿化建设,积极实施沿河、沿路绿带,合理均衡配置各级公园绿地,加强各出入口景观绿地建设,建设好居住区、工厂、学校内附属绿地,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重视树木种植,体现植物多样性原则,注重植物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发挥城市绿地在避灾、减灾、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形成融“山、水、林、园、城”为一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

尖草坪区

尖草坪区作为太原市的上风上水区域,目标是构筑城市北部生态屏障。生态保护与建设成为今后城市发展的重点。

重点加强生态绿地和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并对现状绿地进行提档升级。规划保留森林公园等现状绿地;新建小东流公园、新村公园、摄乐公园、金桥公园、大同路公园、迎新公园、不锈钢园区公园、汾西北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打造北中环街、新兰路等沿城市道路的绿地构架;建设沿高速环、杨兴河、小返河等两侧生态防护绿地网络;扩大果树场等苗圃规模,加强苗木培育,形成我市重要苗木生产基地。

万柏林区

加强边山支河生态治理和城市公园绿地建设。以道路、铁路和河道绿地建设为构架,保留玉门河公园、漪汾公园、和平公园;新建南寒公园、北寒公园、东社带状公园等城市综合性公园。结合居住区、道路建设,重点加强社区公园和街旁绿地的建设,提高人均公园绿地的面积。

晋源区

依托晋祠天龙山风景区,重点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保留长风商务区内各类绿地,整治晋祠周边环境,规划建设晋阳湖公园、明太原县城护城河公园、金牛湖公园等城市公园;建设太原植物园,弥补我市植物园建设空白;完成太山龙泉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沿新旧晋祠路、南中环西街、冶峪河、风峪河的景观骨架;围绕城中村改造及重点工程建设,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

杏花岭区

规划保留龙潭公园,扩大动物园和牛驼寨烈士陵园规模,在动物园二期用地规划建设动物园散养区、综合游乐公园;努力打造沿河、沿路景观构架;重点加强太钢南生态廊道建设;围绕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古迹,采取见缝插针模式建设公园绿地。并结合企业改制、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合理配置各级公园绿地,提高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地率。

迎泽区

以双塔景区建设为重点,整合周边用地,扩大景区用地;建设沿河及沿路绿地骨架;保留迎泽公园、文瀛公园、城西水系公园;加强高速防护绿地和出入口景观绿地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增加公园绿地面积,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指标。

小店区

完成汾河公园南延工程,建设景观独特的城市级公共绿地,在建成区南部建设城市绿色廊道。保留学府公园、晋阳街公园等现状公园;新建龙城公园、东篱公园、和谐公园、嘉节公园、龙城北街公园、圆照寺公园、南坪头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沿学府东街、南中环街、中心街、龙城大街、化章街、十号线、太榆路、大运路、马练营路等城市绿地骨架;均衡布置城市其它各类绿地,打造一流城市综合新区。

四、主要任务

(一)公园绿地体系建设

结合城中村改造,充分调动各区公园建设积极性。面积10公顷以上公园绿地由市级财政负责组织资金;面积3-10公顷公园由各区负责征地、拆迁及项目实施,市财政补助建设资金;面积3公顷以下公园由城区负责征地、拆迁及实施。强力推进以全市性综合公园、区域性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为主,街头公园为补充的公园绿地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居民出行500米见园覆盖率达90%。合理布局公园绿地,丰富公园门类,完善公园功能,突出太原文化特色,将公园绿地作为传承和保护历史文化的主要载体。同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配套建设停车场。

1.公园建设

完成迎泽公园、千峰北路游园提质改造,新建晋阳湖公园、和谐公园、东篱公园、龙城公园、摄乐公园等全市性综合性公园绿地建设。

市区共建尖草坪区小东流公园、新村公园、大同路公园、迎新公园、万柏林区北寒公园、东社带状公园、小店区圆照寺公园、南坪头公园、嘉节公园、龙城北街公园、晋源区政府中心广场公园、西寨公园、不锈钢园区公园等区域性综合性公园。

完成太原植物园、南寒(体育)公园、动物园二期、游乐园、儿童公园等专类公园建设。

各区每年建设不少于5个街头游园,每年全市完成不少于30个街头游园建设。

2.景区建设

通过开展和配合做好明太原县城景区(护城河公园、金牛湖公园)、太山龙泉寺景区、双塔景区、晋祠景区、晋阳湖景区、白云寺景区、狄仁杰文化公园等景区规划、研究、建设及绿化景观修复,传承历史文化、历史文脉和城市肌理,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水体、景观和文物古迹等资源,改善城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突出体现城市品质与特色,实现“山、河、湖、绿、路、城”和谐统一。

3.城郊森林公园建设

依托东山和西山片区,以“生态”为主线,严格保护控制现有各类保护区,如二龙山景区、汾河二库景区、天龙山景区、晋阳古城遗址公园等。加强生态保育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景观游憩质量。加快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依托良好植被和丰富的人文遗存,建设各具特色的郊野森林公园。停止采石挖矿,封山育林,建立自然保护区,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形成生境种类丰富、物种多样、群落稳定的生态涵养地。

(二)绿色宜居体系建设

1.道路绿化建设

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新建、改造道路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确定道路绿地率。坚持乡土树种为主,加大边缘树种引种驯化科研力度,兼顾近期和远期景观,实行道路业主负责制,满足标准、规范和林荫路的要求,力争“十三五”末我市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同时结合拆迁、改造见缝插绿建设街头绿地和游园,突出节点绿化,完善节点景观。

2.社会绿化建设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新建单位、居住区绿地管控,将园林绿化验收和建筑工程整体验收、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挂钩,力争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按属地管理原则摸清底数,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居住区、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绿地监管,严格标准,确保社会绿化面积不减少。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及绿地认建认养,多种形式增加社会绿地面积。加强义务植树组织领导和社会绿地监管,严格园林单位评比标准,发挥园林化标兵单位示范作用。充分发挥12345、12319城建服务热线平台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各类挤占绿线、侵占绿地、损毁花草树木行为。

3.城市绿道绿廊建设

依托公园广场和城市道路两侧绿地设立城市绿道,为市民慢跑、散步等提供场所。结合新晋祠路、马练营路等道路防护绿地,南沙河、北沙河、九院沙河、玉门河、西南铁路线景观带等边山支河防护绿地建设可进入景观绿地,完善城市绿道建设。

通过建设西山旅游公路两侧绿地、东山旅游公路两侧绿地、太钢南生态廊道、南环高速南生态廊道和城市南生态廊道,完善城市绿廊体系。

4.完善公园绿地海绵功能

结合新建、改造园林绿地,通过完善公园地下管网、合理规划绿化地形、采用透水铺装、增加排蓄水设施等措施,加强园林绿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绿地海绵体吸纳、消化和净化城市雨水功能。各类绿地中低影响开发设施选用

(三)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通过城市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生态隔离体系、防灾避险公园等生态安全绿地建设,构建我市生态安全绿色屏障,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大园林、大绿化、大生态格局,为太原市宜居城市建设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1.防护绿地建设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完善我市快速路、南环高速等道路防护绿地建设;结合南沙河、北沙河、九院沙河、玉门河、北涧河等边山支河改造建设景观防护绿地,力争“十三五”末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90%,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

2.生产绿地建设

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按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生产绿地应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按此标准,我市应有生产绿地720公顷。通过建设提升太原植物园(苗木培育部分)、太原植物研究中心、嘉慧苗圃等生产绿地,“十三五”末生产绿地面积达到建设部标准要求。同时完善生产绿地科学研究、引种驯化、培育种苗等科研功能,为提升园林景观奠定基础。

3.生态隔离体系建设

加快东西北山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注重点、线、面园林绿地体系建设,实施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环城高速防护绿地等城市绿廊建设,构建城市生活、近郊休闲和远郊防护三大生态圈,提升城市环境容量,构建城市生态隔离体系。

4.防灾避险公园建设

按照国家标准、因地制宜,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合理规划应急避险避难场所。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要求,在和平公园、迎泽公园等公园建设I类防灾避难场所,在和谐公园等公园建设Ⅱ类防灾避难场所,逐步完善现有和新建公园防灾避难功能。

(四)绿色养管体系建设

1.落实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开展新形势下城市园林政策法规研究,建立行业建设管理保障体系,推动技术标准制订。严格落实《太原市绿化条例》《太原市绿线管理办法》《太原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太原市公园管理标准》等法规和标准。

2.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地管控水平

坚持以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以城市园林为核心的城市建设管控水平。在园林绿地分级分类研究基础上,明确城市园林绿地管理标准,细化考评标准与机制。继续推广政府采购、市场化招标管理方式,提升公园、道路绿地养管水平,通过以事核费实现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以费养人向以费养事转变。

3.提升公园绿地文化艺术水平

注重提升公园绿地文化艺术水平,继续开展创建省、市星级公园活动,认真落实《太原市星级公园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公园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贯彻文化建园理念,挖掘公园文化内涵,按年度继续开展“一园一品”和菊花展览活动。

4.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物引种驯化

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物引种驯化研究,对城市园林植物品种的筛选、培育、更新和相关园林苗木产业、园林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进行规划。依托植物园、植物研究中心、苗圃等建立苗木科研和储备基地,持续进行城市园林植物适宜种类的筛选与培育,有效解决园林苗木自给率不高的问题,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品种丰富、适应性强的优质苗木。强化城市生物多样性普查,推进城市生物资源库建设,加大植物园和动物园生物基因库建设;继续推进园林绿地病虫害生物防治,加强街道杨柳飞絮治理,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加快园林废弃物无害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节约型园林建设与管理。

五、重点工程

实施公园建设项目35项,项目建成后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240.31公顷。按照“道路通车,绿化完工”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条道路配套绿化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分解细化,明确责任

各级园林绿化部门以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指导,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切实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爱绿护绿的积极性。使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和全民参于的强大合力,力争早日实现创建目标。

(三)依法护绿,落实用地

严格执行《太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依照绿地系统规划,构建绿色“高压线”,确保城市绿化用地不被占用和变更。严格执行《太原市绿色图章审批制度》,市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办理规划手续前,实行绿化设计专项审查,竣工时实行绿化专项验收。凡绿地率不达标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按照规划控制落实绿化用地的同时,可采取租征并用、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挖潜补绿等多种方式解决绿化用地。

(四)广开渠道,筹措资金

加大对绿化和基础设施的投入。继续贯彻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方针,积极筹措园林建管资金。

1.保障园林重点工程投入。新建、改建工程及时将道路红线内和红线外规划及配套绿化征地、拆迁及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可研,落实相关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按照《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安排配套绿化建设资金要占总投资的2%以上。

2.积极探索多元化绿化投入机制,运用PPP等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按照经营城市理念,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融资力度,推动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资金保障。

3.通过义务植树、绿地认养、树木认养、社会捐赠、社会赞助等形式吸引全社会参与园林绿化。制定相关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开发商对代征的公共绿地实施绿化建设。

(五)创新模式,提高水平

1.从规划设计入手提高园林建设水平。在绿化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做到生态、文化、景观相结合,优化植物种群、丰富园林内涵。

2.从制度入手提高园林建设水平。加强对园林工程的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旁站监理制和跟踪审计制,推行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程由真正具备相应实力的施工企业建设,不断提升园林绿地建设水平。

3.从文化入手提高园林建设水平。在园林建设中充分考虑文化元素,充分利用我市地形、地貌、植被、土壤、气候及水源等自然景观以及人文景观,将并州文化、三晋文化融入园林建设中。

4.从科研入手提高园林建设水平。加强园林植物引种、育种试验,病虫害防治研究和对园林队伍的技术培训。注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运用,按照节水、节能、节地原则组织园林绿化建设。积极推广太阳能、中水回用、雨水回收、渗水材料等新技术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

5.从创新服务入手提升园林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星级公园评比”和“一园一品”活动,努力提高公园管理水平和文化内涵,打造精品园林。继续推进道路养管分级考核和以奖代补工作,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实行数字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推广社会化管理,通过以事核费实现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以费养人向以费养事转变。制定完善作业标准,推进园林养护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公园、道路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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