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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7-16 其他 浙江
一、现实基础

(一)国内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综合实力保持全国领先。“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4.3%。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2.26万亿元,约占全国六分之一,居全国第二位;省内居民网络消费达1.12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网店总数达145.7万家,其中活跃零售网店逾66.0万家,占注册零售网店总数的45.3%;直接解决就业岗位186.8万个,间接带动就业岗位491.3万个。

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稳步扩大。“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3.7%,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近30%。截至2020年,全省已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2个,建成电子商务镇316个、电子商务专业村1920个;累计培育电子商务示范村712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点)1284个。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重点生活性服务业上线率明显提升,直播、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宅经济”“云生活”等消费模式进一步拓展。“十三五”期间,电子商务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截至2020年,全省已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8个,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5家;创建省级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3个、样板县22个、特色镇53个;省级新零售标杆创建城市3个、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138家;省级直播电子商务产业基地15个。

软硬件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全省快递业务量达179.5亿件,同比增长35.3%,约占全球包裹量12%。固定互联网宽带用户2835.7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7007.8万户,实现所有市、县(市、区)及部分发达乡镇的5G网络连片覆盖。电子支付应用普及率显著提高,覆盖城乡的电子商务末端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主要快递品牌平均通村率达70%。“十三五”期间,我省发布全国首个电子商务服务业领域的联盟标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全国首个直播行业团体标准《直播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评价规范》,五年累计颁布形成19个地方标准、21个团体标准、2个国家标准和1个电子商务全过程标准体系。

(二)外贸业态模式创新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量质齐升。2020年,我省率先基本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全省域覆盖。“十三五”时期,全省跨境电商规模实现翻两番,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额五年累计4252.9亿元。其中,出口3131.9亿元,进口1121.1亿元。2015-2020年,全省跨境网络零售额从309.7亿元扩大到1387.1亿元,年均增长35%。其中,跨境网络零售出口从225.3亿元扩大到1023亿元,年均增长35.4%;进口从84.4亿元增长到364.1亿元,年均增长47.4%。2020年,全省在主要第三方平台上的出口活跃网店突破11.8万家,与“十二五”期末相比基本实现翻番。

数字服务贸易优势明显。2020年,全省数字服务进出口总额1807.39亿元,同比增长27.7%,占服务贸易总额42.1%。全省数字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1003.04亿元,同比增长19.2%;进口804.36亿元,同比增长44.5%。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1319.65亿元,占比跃升至30.8%,居全省服务贸易各行业第一。全力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升数字服务贸易领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行业领导力。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十三五”期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新体制和新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从2015年1768.2亿元增长到2020年2977.6亿元,年均增长11%,跃居全省第二大贸易方式。“十三五”期间,共获批5个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通过全程线上履约服务,大幅提升便利性。外贸综合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共培育示范企业37家、成长型企业12家、试点企业38家,形成由龙头企业、本土地方性企业和行业特色企业等构成的发展格局。

但也要看到,制约新型贸易发展的问题开始显现:一是新型贸易主体深层次创新能力不强,数字化转型引领贸易高质量发展有待破题;二是电子商务国际化程度不高,深度链接全球要素资源、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配套服务支撑不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待深化,现代供应链支撑不足,金融、物流、人才等支撑体系尚未健全;四是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制度、政策创新滞后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因此,“十四五”时期要强化问题导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新型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推进国内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服务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型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以平台交易、资源配置、模式创新和规则制定等功能为核心,具有辐射全国影响全球能力的新型贸易中心,打造内外贸有效贯通的市场枢纽和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商业变革枢纽,助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深化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推动业态模式持续创新。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新模式新业态的商业变革枢纽。

制度引领,改革突破。针对浙江推进新型贸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瓶颈障碍,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标准,把制度创新作为重中之重。以数字化改革推进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内外联动,一体发展。继续巩固电子商务国内领先地位,加快数字生活新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扩面提质;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服务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外贸业态创新发展,以数字驱动内外联动,加快打造内外贸有效贯通的市场枢纽。

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对新型贸易发展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激发活力和潜能,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型贸易规模和质量居全国前列,高水平建成新型贸易中心。全球电子商务核心功能区和“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作用不断增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基本建成,线上线下加快融合,数字化引领内外贸一体化实现新突破,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商业变革枢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新型贸易规模保持领先。到2025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约8%,网络零售规模占全国份额稳中有升,继续走在前列。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达1000亿美元,基本建成平台集聚、主体云集、服务高效、生态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强省;数字服务贸易额达6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比重50%以上。

新型贸易平台更加集聚。全球高能级商品与服务交易平台进一步集聚,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培育、引进3-5个千亿级新型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50个以上百亿级、十亿级行业领军型垂直电子商务平台;1个具有国际水准全球领先的综合性数字生活开放平台,20个以上全国领先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供应链平台,30个以上全国领先行业供应链平台。

贸易业态模式持续创新。新零售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建成3个以上全国有影响力的新零售标杆城市;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规模稳中有升,占全省出口比重稳定在10%以上,有效带动地方产业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龙头企业,切实发挥外贸综合服务提升中小外贸企业发展能力、挖掘外贸潜力、促进外贸增长的作用;跨境电子商务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进一步融合发展。

三、重点任务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新型贸易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十四五”期间,我省新型贸易发展重点围绕“1626”行动展开,即高水平建设一个新型贸易中心;做强服务业电子商务、工业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服务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六大领域;锚定目标实施26项重点任务。

(一)深化数字生活新服务,促进消费数字化升级

以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消费体系为重点,打造“一图两码三平台”为骨干的数字生活新服务生态体系(“一图”是指“浙江生活服务数字地图”,“两码”是指支付码和信用码,“三平台”是指“交易平台、供应链平台和统计监测平台”)。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推进传统批发零售业数字化、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线下实体经营,实现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零售体系。大力发展数字学习,打造“互联网+教育”、“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智慧校园。大力发展数字出行,加强出行服务产品和服务应用场景开发,实现数据驱动城市交通管理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数字文旅,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全域旅游数字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健康,重点关注“互联网+”健康咨询、医疗、护理等服务及智慧健康养老、智慧体育等内容。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加快“浙里办”迭代升级为重点,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重点生活性服务业上线率达85%。

推进新服务带动新消费。持续推进“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六个网上建设,培育壮大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以商贸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带动网购商品消费;做大数字出版、数字影视、网络视频、动漫游戏、网络文学、数字演艺、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数字产业,丰富科教文体卫等领域服务内容和产品,扩大在线内容消费;推进餐饮供应链和门店数字化,打造实体商业数字化场景,依托数字平台展示家政维修、美容美发等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技能水平和信用评价,带动在场服务消费;支持研发配送、清洁、安防、监护、修理、保养、救援等各类服务机器人,开展无人便利店、无人宾馆等试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推进数字生活服务业集聚。分类分级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城镇建设,培育1-2个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3-5个数字化水平高、新服务带动新消费能力强的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20个样板县(市、区)和100个特色镇。坚持标准先行,打造一批数字化水平领先、便民惠民利民,具有引领效应的行业标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智慧商圈。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集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维修、托育等于一体的15分钟优质便民生活圈。提高全省数字生活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

(二)深化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工业互联网拓面扩点。推动工业互联网进集群、进园区、进企业,培育一批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扩大工业互联网覆盖面。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培育和拓展应用场景,借助工业互联网技术和软件控制技术,对生产要素和生产过程进行动态化、数字化、智能化配置管理,打造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和数字化园区。以消费者和用户为导向,推动工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融合互动。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工业企业设计、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进行改造升级,带动数字化新制造,培育C2M超级工厂。分类分步推进快递“进厂”,引导企业由易入难、由表及里、由产后产前至产中、由环节到系统,发展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打造制造业移动仓。

加快培育工业电子商务B2B平台。培育一批资源富集、功能完善、能力开放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工业电子商务B2B平台从以交易服务为核心向集设计加工、集中采购、协同制造、精准营销、物流配送、监测诊断和维保回收等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转变。加快推动以块状经济为支撑的工业电子商务B2B模式创新,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升数字化整合能力,加速金融、物流、仓储、加工及设计等供应链资源的数字化协同,培育产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

普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围绕供应链场景拓展工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大型工业企业采购销售模式实现在线化、网络化、协同化,并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快采购、销售、生产、仓管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龙头骨干企业全流程电子商务试点。支持企业依托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成为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商务企业。发挥各地产业集群优势和区域品牌优势,建立工业品网上批发和分销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垂直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浙江制造“卖全国”“卖全球”数字化营销渠道。支持工业企业深化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合作,推广生产企业联合电子商务企业运作品牌模式和协同制造模式。

(三)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拓展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深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建立农产品产销合作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跨区域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探索建立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激励保护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优质农产品及地标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及溢价能力,支持引导小产区农产品依托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区域品牌运营。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水平。引导传统农业生产主体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通道。探索建设“本地产、本地销”、线上线下协同运营的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体系,利用网红直播、社交电子商务等模式,探索“新零售+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模式。夯实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立差异化、渐进式进村标准,支持多模式合作方式,打造更多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畅通工业品电子商务下乡。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下沉市场。创新“工业品下乡”的“云消费”场景。促进农村地区重点产品换代消费,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优势,开发适销对路商品,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向农村地区提供高性价比品质商品。推动商贸渠道线下线上融合。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赋能农村地区中小流通企业,激发“小店经济”活力。加强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售后网络布局,提高汽车、家电等大件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构筑放心农资下行电子商务通道。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推介新品种和实用先进技术,宣传优质农资企业产品,拓宽农民选购农资渠道。

推进电子商务精准助农。激活农村电子商务助农市场主体。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低收入农户” “电子商务+农业龙头企业+低收入农户” “电子商务+农民合作社+低收入农户” “电子商务创业模范+低收入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探索创新具有自我“造血”功能的精准助农兴农模式。将经济薄弱村纳入电子商务精准助农兴农重点对象,支持农户电商商务创业、就业。建立电子商务精准助农兴农长效机制。加大省内电子商务发达地区和企业对口帮扶力度,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建立常态化中西部助农合作机制。

(四)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引领贸易高质量发展

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渠道新主体。打好“平台+卖家+服务商”组合拳。补齐我省行业性垂直平台、独立站较少的短板,培育本土平台和引进境外平台并举,建立包括综合性平台、垂直平台、独立站等多元跨境电子商务渠道体系;强化产业集群联动,打造龙头企业引领,中小网商共同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群。从品牌打造,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等方面着力,抓好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大力招引提供专项或综合性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增加营销推广、数据分析、多语种翻译、技术支持、涉外法律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供给,打造本地化跨境电子商务全链条服务体系。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地方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前三批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在全国排头兵地位,推动第四批、第五批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形成试点新成效,推动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和浙江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建设,在政策争取、创新发展方面有机融合。积极稳妥推进快递“出海”,使借船出海、拼船出海、造船出海相结合,创建五网叠加全球网络,增强国际寄递网络连通性和稳定性。加快形成区域性国际寄递网络,补齐海外中转、洲际干线、清关资质、标准衔接等短板,不断丰富洲际国际寄递物流网络专线。指导新批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工作保障。

推进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及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东南亚、东北亚、中东、非洲等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力度,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支持有条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境外拓展营销网络。完善电子商务“走出去”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和生态系统。做强电子商务品牌会展活动。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作用,开展电子商务推介、招商和贸易活动。

(五)加快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

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构建“互联网+服务贸易”新体系,逐步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推动数字内容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打造更多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并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高附加值转型升级,加快信息服务、文化贸易、技术贸易、金融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探索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建设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创业中心。加快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资源配置力和创新驱动力的数字服务贸易龙头企业。集聚一批引领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具备价值链整合能力的数字跨国公司。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创新企业。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物联网和区块链等领域,重点支持实施一批高端化、创新潜力强和带动面广的数字服务贸易重大项目。

加快打造数字服务贸易高能级平台。依托浙江数字经济先发优势,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加快打造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着力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示范园区,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强数字服务贸易园区基地。


(六)深化贸易方式创新,加快新业态融合发展

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做大做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规模稳中有升,进一步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产品高端化、多元化和服务科学化发展步伐,建设成为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强省和高地。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创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条件的外贸经营者在市场采购集聚区内属地采购申报、异地通关放行等新模式。

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和支持在贸易代理服务、工作体系、监管制度、平台功能等现有试点基础上开展标准化建设,形成统一规模的市场采购范式。同时,在确保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及保持规范有序发展的前提下,探索试行所得税核定征收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商户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经营者,按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提升通关便利化,扩大全国一体化通关规模。

全面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发展。建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推动出台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外贸综合服务绩效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服务企业数量、代理出口、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等方面),全面提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创新外贸综合服务支持政策。在风险可控,责任可溯的情况下,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以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家层面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海关、税务监管先行先试政策,打造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浙江样板。

(七)强化服务配套支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新基建建设。加强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枢纽型国际化数字强港。扎实推进IPv6规模部署,争取新型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在我省落地。推动核心商圈5G网络、物联网等消费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多层次智慧商圈。加快车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型汽车消费。招引国内外顶尖云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打造全球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基地。

大力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构建政、校、企多方联动新型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新型贸易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确保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人才引进条件的新型贸易人才充分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企业与高校开展产校合作,以新型贸易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在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新型贸易相关专业,加强新型贸易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市场。鼓励新型贸易平台与金融机构协作,盘活各类资本,依法合规开展融资服务创新。支持新型贸易平台与上下游企业对接,促进新型贸易与互联网金融协同并规范有序发展。促进互联网支付合规发展,以满足多样化电子商务支付场景需求为核心,鼓励各类支付服务机构创新安全便捷的电子支付工具,形成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B2B等各类需求的支付服务体系。

大力夯实物流通道建设。支持健全长三角卡车航班布局、顺畅转运渠道,推进省内异地(机场/城市)货站网络建设,加强陆空联运、提升空运服务。支持杭州市、宁波市建设航空货运枢纽机场,通过“集货仓+全货机”模式创新,提升全货机航线国际通达能力。推动港口国际航线网络建设,支持宁波等地发展至重点市场的集装箱直达快运航线,依托海铁联运、公海联运网络,构建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支持“义新欧”中欧班列拓展运邮功能。深化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支持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全球售后公共服务中心,促进海外仓共建共用共享。

(八)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

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推进增值税无票免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银行与平台直连结汇等现有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创新政策落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开展海关监管代码“9710”“9810”项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出口退税政策试点,形成规范可持续的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退税政策及配套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在浙江设立全球退换货中心仓,提升退换货监管便利化水平。研究推出“9610” “1210” “9810”等多种模式下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方案。

构建国际规则孵化机制。依托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能力强的优势,以模式创新促进规则孵化、以规则创新促进模式发展,加强部省合作、政企合作,形成模式创新与规则创新“双轮驱动”的规则孵化机制。支持建设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高层次研究机构,加强新型贸易领域贸易规则等重大课题系统性、基础性研究,形成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建议和重大支撑需求项目实施方案。探索以项目带动规则孵化的机制,通过eWTP试点实践孵化新型贸易规则。

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统计监测模式,形成适应新型贸易特征的数据统计制度。对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研判,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企业、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探索建设数字治理体系。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探索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政企协作、社会共治“四位一体”,与新型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多元治理机制。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为基础,积极探索数字化治理模式。以技术创新驱动治理手段升级,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跨境执法协作,促进全链条执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电子商务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改革创新的协调推进。完善研究新型贸易高质量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提高对重大问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把新型贸易高质量发展作为经济工作核心内容之一,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切实发挥新型贸易发展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

(二)形成工作合力

围绕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多方参与、资源整合、共赢发展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省、市、县和省级部门间纵向、横向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有机配合协作工作关系。拓展境外工作联系网络,发挥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投资企业等组织和企业桥梁纽带作用,拓展与境外政府、协会和企业沟通交流和合作。

(三)完善政策支持

统筹产业、贸易、科技、财政、金融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在要素保障、财税和金融支持、品牌培育、标准引领等方面,加大对各类新型贸易主体的支持。深化政府数据共享与开放,推进公共信息数据资源开放管理。加强对新型贸易业态和模式培育,制订有针对性的专项促进政策。

(四)加强跟踪评估

省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新型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订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清单,落实职责分工,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与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重点工作事项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绩效评估。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和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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