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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8-19 其他 江苏
第一篇  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经济强的态势更加拓展,百姓富的成色更加充足,环境美的特质更加鲜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风尚更加彰显的发展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力有效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不断深化“两聚一高”创新实践,奋力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在大战大考中胜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综合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连跨三个万亿元台阶,突破10万亿元,对全国经济增长贡献超过1/1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5万元,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59亿元,年均增长2.4%。发展的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1.5万元。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民间投资比重达68.5%左右。实际使用外资规模、进出口总额分别位居全国第一、第二。
经济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沉着应对外部严峻风险挑战,聚焦“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着力突出民生福祉和安全保障,着力强化体系建设和制度完善,牢牢守住稳定、安全、生态、廉政四条底线,有效降低中美经贸摩擦的不利影响,实现高基数上的稳中有进、进中提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胜利完成,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年收入6000元目标,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和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全部达标,6个重点片区和2个革命老区面貌显著改善;助力对口帮扶支援地区10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提前脱贫摘帽,8个省区近400万人实现脱贫;“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力推进,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升到81%,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86.5%,国省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有效控制和缓释金融及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国家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走深走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获批、形成115项制度创新成果,连云港海港、徐州国际陆港、淮安空港互为支撑的现代物流“金三角”建设加快,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港特区、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等标志性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创新转型迈上新台阶,向东向西双向开放大通道正在递进形成。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环境整治和产业升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国家交办的生态环境清单事项率先完成整改,省级自查问题全面整改完成,腾退长江岸线60.3公里转为生活、生态岸线,沿江特色示范段建设成果显现,累计依法关闭退出低端落后化工生产企业4454家,化工园区定位由54个减少到29个,“重化围江”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抓住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大力推动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区域市场、绿色发展、公共服务和省内全域“六个一体化”取得新进展,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展开布局,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省际协作进一步加强,4条涉及江苏的省际待贯通路段建成通车,65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就近办理”,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实体经济优势巩固增强。创新型省份建设成效显著,南京辐射支撑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矩阵”作用充分发挥,未来网络、“奋斗者”号万米载人潜水器、“神威·太湖之光”超级计算机等重大原创科技成果持续涌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37.8%和46.5%,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2.8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30条优势产业链整合效应不断显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有效提升,制造业规模约占全国1/8,两化融合指数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50%,生产性服务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业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重要农产品生产和供应稳定,粮食年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口粮保持自给。市场主体达1238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8万亿元。4家企业入围世界500强、90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成功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等活动,资源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
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都市圈城市群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宁镇扬、苏锡常一体化有效推进,南京首位度提升取得重要进展,苏州、徐州、无锡等区域中心城市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和动力源,13个设区市均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城市行列,综合实力百强市县数量居全国第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9: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效,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完成20万户目标任务,农村改革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发展。持续深化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建立健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推进,苏中苏北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提高到43%。加强系统谋划、自主规划,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新的突破,高铁主骨架基本形成,高铁总里程达2215公里,从2015年的全国第十四位跃升至第三位,沪苏通铁路一期工程、连淮扬镇铁路、盐通高铁等重大工程建成通车,南沿江高铁、宁淮城际铁路等交通项目加快落地,扬子江隧道、沪苏通大桥、五峰山大桥、江心洲大桥等4个过江通道建成通车,6个设区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围绕“八个更”要求,持续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34万元,比2015年增加1.39万元。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726万人。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系统谋划推动改革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及普惠,义务教育逐步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和高水平大学资源供给不断扩大,江苏学生享有更多优质公平教育的机会,全省在校大学生数超过200万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率先实现以设区市为单位城乡并轨。居民健康、养老、托幼、体育、扶残助残等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前列,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双拥共建、人民防空等工作迈上新台阶,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美丽江苏建设强力推进。把美丽江苏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江海河湖联动发展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正在加快由局部好转向整体好转迈进,“水韵江苏”魅力彰显。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长江、淮河等重点领域水质明显改善,河湖长制率先施行。太湖治理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13个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黄海湿地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填补我国滨海湿地类空白。统筹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市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数量居全国前列,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居全国第一。
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三强三高”文化强省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成果丰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江苏段成为先导段示范段样板段。“文艺苏军”整体实力持续提升,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紫金”文化品牌美誉度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重大先进典型持续涌现,“马庄经验”影响广泛,文明城市数量全国第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走在前列,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镇常住人口比重超过15%,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2%。
省域治理能力攻坚突破。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不见面审批”改革成为亮丽名片,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水平位居前列。武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江阴县级集成改革试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等产生较大影响,科技体制、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依法治省不断深化,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有力推进,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治理链条,“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形成经验做法。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得到国家层面充分认可,落后产能加快出清,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加强,产业优化升级和本质安全水平协同提高。平安江苏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安全感达98.7%。与此同时,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向好,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得到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特别是2020年,齐心协力打赢极不平凡三场硬仗。坚决果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可知可控、精准防控,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本地确诊病例清零,无因疫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病例。全力稳定经济运行,大力推动复工复产,着力科学应对、精准施策,较早实现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正常化,有力保障国家防控物资调度需要,率先恢复了经济正增长,发展韧性和可持续性充分显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多种方式支援湖北抗疫,累计派出包括2800多名医护人员在内的3100多人,圆满实现“打胜仗、零感染”目标,全力支持北京、上海、新疆等地防控工作,胜利完成党中央交办的驰援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充分彰显。面对罕见的“超强降雨”“超大洪水”,突出科学防汛、精准调度,加强风险预警和排查巡查,在梅雨季超长、客水超多、长江淮河突破历史最高水位的情况下,确保了河湖安澜、粮食丰收和百姓安康,实现无重大险情、无重大灾害、无人员因灾伤亡、无重大损失。
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关于江苏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指引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目标引领,坚毅拼搏奋进,是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五年,是经受前所未有困难和挑战,突破一系列难题、战胜诸多风险考验的五年,是牢牢把握重大机遇和发展主线,办成一系列大事、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五年。五年来,始终坚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用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坚持系统性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成为全省上下开拓进取的行动指南。五年来,牢记“为全国发展探路”的嘱托,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五个迈上新台阶”战略引领,全面展开“六个高质量”工作布局,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着力攻坚克难不懈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奋力走在前列。五年来,紧紧抓住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强自主谋划,注重统筹提升,开展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实践,加快塑造江苏发展格局的竞争优势。五年来,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着力办好民生实事和解决民生突出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成色更足。五年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调动和激发,凝聚起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第二章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需要认清形势,把握规律,迎难而上,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深度改变全球经济格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非经济因素冲击,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也应看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大势所趋,特别是我国引领推动经济全球化带来新机遇。这既对巩固提升江苏制造强省和开放大省地位,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带来较大挑战和困难;也为江苏发挥自身优势,倒逼产业优化升级、塑造发展新优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吸引全球要素资源,在一些关键领域实现从跟跑到并跑、领跑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必须辩证认识和把握世界大势,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保持定力、趋利避害、精准施策,牢牢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已经跃上新的大台阶,特别是党中央作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为江苏未来发展开辟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要胸怀“两个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江苏未来发展放在全国一盘棋的大格局中来谋划,强化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系统谋划重大举措和实施路径,更加注重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着力提高经济强的引领度、百姓富的幸福感、环境美的含绿量、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包容性,使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江苏鲜明底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扛起江苏责任、贡献江苏力量。
从江苏看,实体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人才资源富集,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全国规模最大的制造业集群,具有开放和创新先发先行优势,高质量发展的丰硕成果奠定了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多重战略机遇叠加交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率先恢复增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在新征程上完全有条件、有底气、有能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也应清醒认识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供需两端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卡脖子”问题亟待突破,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亟待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弱项亟待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仍有差距,生态环境治理、节能减排达峰和各类风险防范任务繁重;基础设施仍有短板,社会治理仍存弱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要紧扣“强富美高”的总目标总定位,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顺应时代潮流,呼应人民期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探路开路、率先领先,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着力激发新动能、开辟新空间、塑造新优势,加快推进先进生产力在创新发展中充分释放,城乡区域增长动力在协调发展中充分激发,美丽江苏独特魅力在绿色发展中全面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在开放发展中全面增强,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在共享发展中全面迸发,筑牢民生福祉根本与社会和谐根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转化为江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江苏人民的生动实践,奋力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胜利。

第三章  历史使命

党中央对江苏现代化建设始终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2009年在江苏调研时指出,像昆山这样的地方包括苏州,现代化是一个可以去勾画的目标;2014年视察江苏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江苏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在扎实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这篇大文章,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后视察江苏时作出重要指示,江苏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强富美高”是引领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总目标总定位,随着实践要求与时俱进丰富发展,贯穿于江苏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新使命新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既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又饱含着对江苏人民深切关怀、对江苏发展殷切厚望。必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从中汲取思想力量、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不断转化为更大政治责任、重大历史使命、强大奋进动力,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总书记为江苏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第一节  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

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勇当创新开路先锋,打造改革开放高地,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更多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成果,奋力建设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开放强省,进一步塑造以创新为核心的系统性竞争优势。深化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区域创新协同化、创新载体平台化、创新体系生态化,力争在企业主体创新地位夯实、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战略科技力量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形成新的突破,全面提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传承弘扬实业报国精神,持续提高江苏制造业的全球份额,力争在产业集群建设、市场主体培强、产业创新融合、基础能力夯实等方面形成新的突破,积极打造世界级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积极构建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多重国家战略叠加交融落地,优化平衡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力争在贸易创新发展、海外市场拓展、外资高水平集聚、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形成新的突破,努力成为东西双向开放、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桥梁,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加快建设开放强省。

第二节  着力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

着眼全国发展大局和国家战略布局,发挥江苏作为国内众多产业循环发起点和联结点、融入国际循环重要通道和有力支点的基础和优势,率先探索积极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发挥动力源和强支撑作用。培育高效内需体系,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管理,在更大范围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更好满足国内需求、吸引全球要素资源。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培育战略科技力量,集中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新优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相结合,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根植性,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推动江苏成为更多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的高质量发起点和高效率联结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展现“新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围绕“八个更”要求,大力兴办民生实事,着力增强民生福祉,注重品质生活导向,推进民生水平持续走在前列,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切实保障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在全国率先建立安全发展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三节  着力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顺应现代化建设规律,根据国情本质特征和省情客观实际,在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创新实践的基础上,率先探索形成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路径和现实模样,巩固和放大江苏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先行优势。突出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上下功夫,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致富,积极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和收入水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全部人口,着力增强民生福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突出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特征,把人的现代化摆在核心位置,尊重差异、注重公平、鼓励创造,努力为全体人民提供多种可能的职业发展、能力提升和价值实现机会,广泛凝聚蓬勃向上、锐意创新、敬业奉献、诚实友善的社会共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让江苏成为新时代追梦、筑梦、圆梦的理想地。突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本质特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突出文化融合叠加功能,切实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特征,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绿色转型发展与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统筹推进、相得益彰。与此同时,引导各地立足阶段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现代化建设路径,整省推进、协同并进,形成有特色、可借鉴的江苏方案。全面构建创新激励、改革赋能、包容审慎的保障制度,形成全社会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推动“十四五”时期发展,必须按照中央明确的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同时着眼于党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着眼于在全国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着眼于江苏发展实际,牢牢把握以下要求。
——持续深入推动思想解放。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努力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纠正一切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认识、思维定势、路径依赖和工作方式,始终保持先行者探路者的锐气勇气,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苏得到更富创造性落实,充分展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
——努力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要把稳中求进工作重要原则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变中求稳有“进”的信心、优化结构有“稳”的定力,既不能为求快而盲目发展,也不能为求稳而无所作为,要在坚决守住稳定、安全、生态、廉政四条底线的前提下放手发展,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释放活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比学赶超,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着力提升把握规律的能力水平。要更加注重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世界发展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重大规律的研究和把握,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系统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弘扬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精神。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先行先试、勇争一流是江苏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在现代化建设新实践中,各方面目标谋划和决策部署都要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航标,自觉审视对照,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率先找到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路径,在没有路的地方蹚出一条新路,在没有先例的领域率先做出成功案例,以区域性实践为全国现代化建设先行探路、积累经验。
——抓准抓牢抓实全局性战略抓手。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以制造强省带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全面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以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沿江沿海沿河沿湖融合发展、协调发展;要自觉践行“两山”理念,以美丽江苏建设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要把“三农”发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以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新型城乡关系;要突出民生共享,以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以全面数字化加速全省发展动能转换,带动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

第二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江苏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做到水平更高、走在前列。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居民人均收入实现翻一番以上,区域创新能力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基本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智慧江苏、健康江苏、平安江苏、诚信江苏,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人的全面发展和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前列;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初步展现出现代化图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迈上新的大台阶。

第三节  “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5%左右,到202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5万元。经济运行更加稳健,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跨江融合、南北联动、江海河湖统筹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基础设施支撑力明显增强,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走在前列。
——高品质生活取得新成果。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5%左右,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低收入群体增收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走在前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健康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康育娱”水平显著提升,高品质生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高效能治理实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全面增强,防灾抗灾救灾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美丽江苏展现新面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突破,绿色发展活力持续增强,资源能源利用集约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产品供给稳步提高,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江苏建设的空间布局基本形成,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初步彰显,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社会文明达到新水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文化标识更加彰显,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江苏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强省建设实现新的跃升。志愿服务发展指数达85,全民阅读指数达76,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6%以上。
——改革开放形成新优势。重点领域改革形成特色品牌,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健全,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加快建立,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枢纽作用。

第二篇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  加快建设科技强省

突出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四个面向”,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江苏省实施方案,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创新模式,打造关键环节抗冲击能力体系,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

第五章  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节  构筑区域创新高地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和江苏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系统推进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实验室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全面提升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的地位。重点支持紫金山实验室、姑苏实验室和太湖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高水平建设江苏省实验室。整合提升现有重点实验室规模创新优势,争取新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推动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产生更多前沿科技成果,支持建设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空间信息综合应用工程等重大科技平台,提高共享水平和使用效率。
大力发展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加快科教资源和产业创新优势叠加,加强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深入开展世界级产业集群共建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行动和重大技术成果转化行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带。完善产业与创新互促融合发展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跨区域一体化布局建设,构建产业跨界融合、企业协作融通、集群高端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支持南京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苏州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推动苏锡常共建太湖湾科技创新圈,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重大研发平台共建和协同联合攻关机制,大幅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进宁镇、宁扬产业创新协作。
打造一流产业创新载体。进一步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试验田”作用,扩大示范引领效应,深化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高水平产业技术供给能力。聚焦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企业为主体,推动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打造产业创新新引擎。积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混合所有制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培育壮大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支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着力集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统筹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引导中心城市依托地标性产业打造专业化创新基地。

第二节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

实施重点产业技术攻坚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瞄准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航空航天、软件、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标志性技术成果,加快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强化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产学研协同攻关,综合运用定向择优、联合招标、“揭榜挂帅”、股份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产业科技创新的组织水平。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机、物质科学与量子调控、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高可信智能软件、超高分辨显示、多源信息感知、极端服役材料、干细胞及转化、蛋白质制造、极端制造、新型储能材料和技术等前沿基础领域,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科学探索与研究,争取承担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开辟适应产业需求的新学科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引导企业、金融机构以捐赠、建立基金、开展联合资助等方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重大原创突破。探索前沿性原创性科学问题发现和提出机制,支持领衔科学家实施一批长周期、高风险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第三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建立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约束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股权和科技人才股权合作,支持建设行业研究院和产业研究院等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量质并举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快培育一批集成创新能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开展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覆盖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与服务。高水平建设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构建支持企业研发的科技(仪器)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布局一批连锁型、平台型科技服务载体,增强设计研发、数字仿真、检验检测、试验验证、模拟训练等服务支撑功能。推动政府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技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探索建立院地、军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大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范围和层次。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共性技术攻关扶持力度。

第四节  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科技领域多层级、多主题、多渠道交流往来,深化与创新大国和关键小国等国政府间的产业研发合作,深入实施与重点国别和地区的联合资助计划,拓展科技创新合作的领域、层次和空间。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江苏优秀科学家和团队围绕全球可持续发展共性问题开展研究,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来江苏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多样化产业技术创新合作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牵头或参与建立国际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和对创新资源的全球配置能力。

第六章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一节  优化人才培养开发体系

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坚持产才融合,以产聚才,以才兴产,集聚一批“高精尖缺”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造就一批高水平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跨专业实干型人才。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布局,强化青年人才培养集聚。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尊重企业家创新创造,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科技企业家队伍建设。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实施知识和技术更新工程,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深入推进乡土人才“三带两助”。到2025年,高层次人才占比达到8.5%。

第二节  大力引进集聚高端人才

实施全球引才聚才计划,建立海外高端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定向联系引进机制,探索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停居留、技术移民、出入境等便利政策,建设一批海外人才飞地,更大力度引进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加快集聚一批跨学科、交叉融合的基础研究创新人才和旗舰团队。完善产才融合推进机制,鼓励引进使用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行柔性引进、项目引进、平台引进、专项资助引进等方式,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引才品牌。

第三节  完善人才价值实现机制

强化人才分类评价导向,完善人才奖励荣誉制度,鼓励人才弘扬爱国奋斗奉献精神。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以信任为前提、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办法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标准。对优秀青年人才实行举荐制、认定制、长周期考核制。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自主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宣传,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七章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健全完善科技法规体系,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激励政策落地落实,提升环境营造的创新服务功能。建立战略产品牵引、重大任务带动的科研组织新模式,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赋予高校、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探索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实行与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分类评价制度。健全科技伦理体系,完善科研诚信和监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向创新创业型企业孵化期前移,加快构建研发、试验、制造、测试的梯次创新体系。

第二节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政策试点,提高科研人员收益分享比例。推动科技成果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加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技术转化与产业化基地。深入推进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探索成果转化新路径新模式。实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计划,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技术经纪、专利服务、咨询评估、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机构,优化提升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发展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建立省级中试孵化基金,完善中试保障和运行机制。

第三节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统一侵权判断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升纠纷解决效能。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中高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市场化运作,鼓励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和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争取设立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强企行动,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进一步完善专利制度,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工程,深入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建设,支持建立专利池共享机制。



第三篇  聚力打造制造强省  积极构建自主
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以培育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主抓手,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升江苏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势和能级。

第八章  全面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率先建成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充分发挥江苏制造业体系健全和规模技术优势,坚持空间集聚、创新引领、智能升级、网络协同、开放集成的方向,着力在技术、设计、品牌、供应链等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加快建设省级和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打造物联网、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等万亿级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主导企业培育、协同创新提升、基础能力升级、开放合作促进四大行动,加快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大中小企业紧密合作、产业资源整合优化,突出产业优化布局、强化产业风险预警,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发挥要素资源、产业生态等优势,吸引国内高端产业、核心配套环节和先进要素在江苏集聚发展,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实施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培育计划,构建开放高效的集群创新服务体系,鼓励组建产业集群发展联盟。

第二节  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工业基础软件等“五基”,加大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投入力度,强化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应用牵引、整机带动,完善产业基础协同创新机制,构建高标准的产业基础体系。大力突破一批市场需求大、质量性能差距较大、对外依存度高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引导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和整机产品联动研发,深入实施高端装备赶超工程,开展短板装备攻关行动计划,推进产品设计、专用材料和先进工艺开发、示范推广等“一条龙”应用,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和成套装备生产能力。提升基础工艺水平,加快发展增材制造等先进制造工艺和节能节水等绿色生产工艺。打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突出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项目。加快制造技术软件化进程,开展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和核心嵌入式软件等产品协同攻关适配,培育工业软件创新中心,建设全国顶尖的工业软件企业集聚高地。完善技术、工艺等工业基础数据库。开展产业强基示范应用工程,深化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政策。
强化质量标准品牌引领。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推动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进入国际国内先进行列。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发展新一代检验检测和高端计量仪器设备,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检测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实施标准领航工程,加快新兴产业为主的各领域标准制定执行,在关键领域自主制(修)订一批国际标准,加大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鼓励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优化质量认证供给,大力推广绿色有机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引导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行业协会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完善品牌建设标准、评价和推广体系,深化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严厉打击仿冒品牌违法行为,积极打造更多的“江苏精品”“苏地优品”区域品牌。

第三节  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实施“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着力培育50条重点产业链,做强30条优势产业链,推动10条卓越产业链快速提升。开展“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创建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攻克一批制约产业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核心技术,推动一批卓越产业链竞争实力和创新能力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完善供应链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制造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分销等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服务。完善核心技术产品测评认证体系。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产业链龙头企业建设600家省级以上技术中心。

第四节  实施“壮企强企”工程

大力培育“链主”领军企业。实施引航企业培育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根植江苏、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引航企业。聚焦产业链终端产品特别是整机装备,发挥企业规模和市场运营优势,强化研发、设计、标准等领先能力,积极将全球知名供应商纳入产品供应链,重点支持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集聚高端要素,提升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力争涌现出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的“链主”企业,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积极培育行业隐形冠军。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支持企业瞄准行业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工艺升级、产品迭代、模式创新,塑造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坚守实业、做精主业、深耕专业,锻造更多独门绝技,努力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世界隐形冠军企业。
着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完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支持制度和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在细分市场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领先优势,打造成为产业链重要节点的“配套专家”,畅通企业梯级培育机制,推动成千上万家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

第九章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一节  做大做强高端服务业

提高服务业层次水平。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建成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强化产业特色、吸纳高端要素、完善功能配套。实施服务标准化品牌化提质工程,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服务标准体系,做强江苏服务品牌。放大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效应,持续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围绕全产业链整合优化,积极发展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现代服务业,带动制造业流程再造、模式创新、质态提升,支持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深入实施专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促进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会展经济、法律服务等服务水平提升。支持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汇聚能力。加快建设南京、苏州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标杆城市。
增强总部经济发展能级。优化总部经济发展布局,全域联动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引导企业抓住国内国际双循环有利时机,加强研发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等建设,提升市场化、国际化、资本化运营能力,打造生产服务、销售管理、决策运营、科技研发等功能性总部。积极引进跨国公司总部及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
第二节  做精做优生活性服务业

顺应生活方式改变和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推动向品质化和多样化方向升级。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消费产品,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壮大银发经济。推动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实施“服务到家”计划,打造社区和农村便民服务示范点。推广“旅游+”“文化+”“健康+”等服务业态,不断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空间。围绕满足中高端服务需求,扩大专业化、个性化、品质化服务供给,形成与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衔接、互为支撑的良性发展格局。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集聚发展特色服务产业,打造中高端服务区域品牌。优化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提升服务可及性、便利性,推动城镇生活性服务业向农村延伸。优化生活性服务消费环境,全面改善服务体验,提升消费满意度。

第十章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

第一节  强化现代产业体系金融支撑

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力度,引导金融资源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制造业融资特别是中长期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开展投贷联动,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降低制造业融资成本。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产业链整体性、协同性水平,通过增强核心企业融资和流动性管理能力,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显著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模,提供专业性、综合性跨境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更好地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推广泰州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经验,高质量建设昆山金融支持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

第二节  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建立适应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推动更多的原创科技成果实现商业化产业化。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和高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加快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科技信贷,建设一批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预期收益质押、科技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建立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信机制,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建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种科技保险险种。规范发展科技金融新型业态,实现有效监管下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节  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切实改进支农支小金融服务。落实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支持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省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功能,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完善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更好发挥普惠金融重要阵地作用。提升省级企业征信平台服务能力,推进全省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扩大优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严格规范各类金融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第四篇  全面畅通经济循环  积极拓展内需市场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注重需求侧管理,打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畅通政府、居民、企业三个部门,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建立健全改进供给质量与拓展国内市场、融入全球市场联动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韧性。

第十一章  构建高效内需体系

第一节  释放最终消费潜能

培育多元消费业态。实施国内消费振兴计划和海外消费回流计划,引导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居民多元消费需求,保障绿色健康安全消费,拓展中高端消费市场,提高居民消费率。推进幸福产业培育工程,加快衣食住行等实物消费提升品质,促进文旅休闲、健康养老、家政托幼、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加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力度,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深挖网络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型消费潜力,鼓励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动,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夜间经济、无接触经济、网红经济等新模式。全面提振历史经典产业,保护、促进和引导老字号升级发展,实现消费动能与文化价值协同拓展。引导培育健康的消费习惯。
完善消费平台载体。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文商体旅会深度融合,培育打造南京、苏州、徐州、无锡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扬州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综合性消费载体布局,建设高品质步行街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鼓励新零售业态发展,形成多层次便民生活服务圈。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合理引导连锁商业品牌向中小城市延伸,扩大消费品质供给。强化农村消费网络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畅通农产品和消费品双向流通渠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业态,打造国际消费综合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发展免税经济。
优化消费促进机制。多措并举增加居民收入,重点降低中低收入群体刚性支出压力,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诚信经营,规范信用消费,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向好发展。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构建重大风险快速预警响应体系。完善产品、服务跟踪反馈评估体系,实行评价信息公开。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开展重要产品追溯创新示范升级并适时调整扩大追溯范围,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有序取消制约优质高端消费产品和服务发展的行政性规定,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强化支持扩大消费的产业政策导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服务消费领域,健全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激励体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

第二节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把扩大投资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形成投资规模支撑现代化建设的正向效应,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投资效益增长模式。树牢政府投资公共价值导向,带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围绕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加快补齐综合交通、农业农村、能源水利、生态保护、市政工程、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扩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卓越产业链投资。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和储备机制,聚焦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新型城镇化以及民生改善,精准实施一批打基础、增功能、惠民生、利长远、补短板的重大工程项目。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构建项目与财政性建设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要素匹配机制,用地、用海、用能等向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优质项目倾斜。
第十二章  推进经济循环畅通

第一节  提高供需体系适配性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化解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矛盾,注重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优化市场环境,建立高效协调运行机制,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良性循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国际国内标准对接,率先在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和优质商品,推动消费品工业“品质革命”。全面增强芯片、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工业软件等中间品创新能力,带动内循环加快升级。引导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下游延伸,扩大优质终端产品供给。鼓励外贸企业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商品供给。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柔性化、服务精细化和产品个性化。建立健全产能灵活转换机制,增强弹性生产能力。鼓励苏商链条式、集群化、协同型拓展国内市场,完善出口产品转内销精准支持体系,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第二节  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着力提升物流运输效率。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互联成网,提升物流枢纽服务能级,打造对接重点中心城市、融入区域经济循环的物流通道。加快南京、苏锡常、徐州都市圈物流一体化发展,畅通沿海高效物流通道,强化与重大物流枢纽节点直达衔接。积极发展无人配送、分时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方式,大力推动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等专业化物流发展,培育一批智慧物流平台,有效降低流通环节中的交易成本。鼓励绿色物流基础设施及模式创新,推广绿色物流技术与标准化设备集成应用。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品牌,打造协同高效的物流园区联盟。加强物流安全监管。强化应急运输服务功能,畅通区域性应急通道,构建平急结合、高效共享、保障有力的应急物流体系。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强城乡流通资源优化配置与模式创新,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支持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和健康发展,打通直达城乡末端配送节点。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贸和物流企业,鼓励发展跨国零售企业。推动供应链集成管理,发展供应链协同平台,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构建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完善流通领域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发展智慧邮政快递,实施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工程。

第三节  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建立完善统一大市场,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按照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大力破除行政干预和行政壁垒,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发挥人力资本关键作用,建立人口素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改进、劳动者报酬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深化拓展人才红利。统筹推进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和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类探索工商资本下乡的有效途径。

第十三章  合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第一节  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

提高区域经济循环效率。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叠加优势,坚持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促进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立足国内大市场,发挥江苏产业、开放、科技和市场主体基础优势,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促进国内大循环不断迈上高水平。强化主要原料和关键材料稳定供给,引导工业产品和中间产品融入区域生产供应体系。加强与重要资源基地的战略合作和物流畅通,保障上游基础产业安全运行,增强全产业链的韧性。按照市场化方式发展飞地经济,探索成本分担、利益共享和指标分算的可行机制。
畅通更大区域经济循环。扩大长三角地区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合作成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平台资源分享共用,畅通区域内要素资源配置,建立创新成果无障碍异地转化机制,持续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制造升级、创新升级和消费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效循环和产业关联畅通。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强与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多领域广覆盖合作协作,促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组建长江岸线资源利用与港口物流战略联盟,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上游地区有序转移,联合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对接,支持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共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畅通国际资本和海外人才交流渠道。加快淮河生态经济带和黄河故道沿线城市广泛合作交流,形成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枢纽

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同世界主要经济体深化互利合作,扬我所长、趋利避害,巩固先发优势。完善贸易促进计划,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加快内贸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实现内外循环有效链接,建设贸易强省。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继续深耕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积极融入东亚小循环,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新兴市场,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份额。系统谋划“走出去”,支持企业打造跨境产业链,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积极稳妥建设“海外江苏”。立足省域优势产业集群,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强化多渠道技术、产品和人才储备,弥补产业链薄弱环节、稳住关键环节。实施跨国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国际化的混合所有制或民营企业集团新标杆。建设一批骨干海运企业、国际航空物流企业和中欧班列运营企业,提升境外落地配送、跨境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节  打造畅通经济循环强大支撑体系

积极构建经济循环畅通推进体系,主动发起循环、积极融入循环、提升引领循环,构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优势。构建核心技术攻关体系,突出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形成、推广、储备一批压箱底技术。构建自主可控产业体系,开展卓越产业链竞赛,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链核心环节配套清单管理制度。构建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集聚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行业领军企业和优质中小微企业。构建平台互联互通体系,发挥中心城市及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区域性工业互联网、生产供需对接、共性技术研发等重大公共平台。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统筹国内外物流通道网络布局,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要素畅通流动与高效配置。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发展信用经济,有效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构建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创新更多直达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构建海外市场拓展体系,强化双向投资开放,构筑全球化的研发、制造、营销、服务格局。构建消费权益保护体系,精准壮大细分消费市场,营造愿消费、能消费、促消费的良好环境。


第五篇  深化东西双向开放  
加快向开放强省迈进

坚定不移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形成新时代制度型开放新优势,加快构建陆海联动、东西互济、各展所长的开放新格局,畅通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通道,着力打造对国际商品和全球资源的强大引力场,统筹深层次开放与维护经济安全,努力在全国率先建成开放强省。

第十四章  优化全方位开放战略布局

第一节  拓展双向开放新空间

优化对外开放布局。引导苏州打造对外开放强支点,持续深化苏州工业园区改革创新,构建国际一流创业宜居环境,着力提升国际创新资源汇聚能力、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竞争能力和本地优势产能海外布局能力,巩固提升苏锡常开放高地整体优势。更大力度支持南京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全面扩大国际合作与交往,建成引领江苏参与全球化的国际大都市。推动南通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更大力度推动跨江融合,更高起点推进通州湾建设,打造江海联动新引擎和开放型经济新增长极。增添苏北、沿海地区开放发展新动能,支持连云港和徐州联合建设“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打造一批对外开放特色支点城市。
深化多元开放合作。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深化与日韩、东盟、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合作,拓展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多层次交往,全面深度地融入全球经济。稳固与美国经贸联系和合作关系,继续深化产业合作、技术交流、人才流动,拓展服务贸易往来,发挥好经贸“压舱石”作用。进一步提高与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和以色列双向投资水平,支持共建创新孵化基地和现代产业园区,推动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放大江苏在东亚小循环中的优势,积极构建面向日韩的标准对接、创新集成、监管协同的产业链发展生态,继续强化与东盟产业配套、扩大市场合作。继续深化苏港、苏澳务实合作,促进苏台融合发展,扩大经济合作空间和共同利益,促进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交流交往。

第二节  塑造开放发展新优势

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构建与高标准全球经贸规则相衔接的规则和制度体系,着力推进投资经营便利、货物高效进出、资金流动顺畅、运输开放便捷、人员自由执业,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健全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体系。抓住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等机遇,构建要素市场化国际化配置的良好环境,塑造产业、贸易、生态等为主导的竞争新优势。研判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调整形势,积极探索投资、贸易、新型监管等制度安排,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有益经验,增强国际经贸合作的话语权。
实现双向开放更大突破。着力打造江苏商品、江苏投资、江苏服务品牌,有效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在更大空间把握发展主动权。统筹布局建设与省内产业配套衔接的境外园区,优化升级“重资产投资运营”“轻资产管理输出”等发展模式,推动制造业抱团出海和集群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率先在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医疗教育、商贸物流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设立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争取跨境数据流动开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向全球数字化贸易平台升级,塑造智能制造全球服务的领先优势。
完善国际商务服务体系。构建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加强海外应急支援能力建设。健全企业涉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加快培育面向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中介服务。完善应对贸易摩擦协同机制。建设国际一流的特色电子口岸,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积极建设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城市开放功能空间,健全适应国际人才需求的权益保障和便利服务机制。

第三节  高标准建设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自主权,突出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探索投资贸易、服务业开放、现代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更具竞争力的制度安排,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高水平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贸易、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等方面作出示范。鼓励支持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片区加强特色探索,形成试验区建设与城市功能提升、高端要素集聚、实体经济做强协同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推动不同片区之间、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省内国家级开发区等开放平台间联动发展,建设联动创新发展区,促进资源互通、平台互用、产业互促、政策互动、经验互鉴。

第十五章  加快外资外贸提质增效

第一节  推进外贸创新发展

优化外贸发展方式。进一步拓展重点市场供应链产业链,促进产品贸易向价值链贸易升级。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巩固提升关键零部件、重要中间产品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做强做大一般贸易,提升产品附加值。创新发展加工贸易,加快推进全球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对接优势产业需求,稳步扩大先进技术装备、紧缺资源、原材料和大宗商品进口,支持满足高品质生活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有序布局一批专业进口促进平台。
积极发展新型贸易。发展壮大技术贸易、文化贸易等服务贸易,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中医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全面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服务外包向各行业深度拓展,促进设计、维修、咨询等高端生产性服务外包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建设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培育打造一批公共海外仓。放大总部经济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带动金融开放创新,增强全球供应链集成管理能力。支持海门、常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稳步发展,推动传统内贸专业市场国际化转型。

第二节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发挥国内大市场优势,面向前沿科技、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注重引资与引智、引技相结合,持续提高外资利用质量,深度融入全球性区域性生产网络。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短板弱项,大力实施引资强链、引资补链和引资扩链,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加大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数字经济、服务经济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外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技术、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标准高的外资项目,鼓励外资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增强产业生态圈吸引力,加强与跨国公司产业配套和服务协作,实现外资企业本土化发展。加强省内国际合作园区培育培强、资源整合、互利共赢,构建国际先进技术集聚高地。

第十六章  赋能开发区创新提升发展

第一节  培植壮大优势产业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培育特色创新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和智能制造普及率。突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产业链建设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加快建设一批省级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打造产业标杆、省级开发区构建产业优势。推动开发区跨区域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联动发展,合力打造产业链条。加强技术研发、信息服务、质量检测、数据中心、原料供应和物流配送等公共平台建设,有序布局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构建产业创新发展生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构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能合作示范区建设,与知名跨国公司、专业园区开发企业等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提升,打造内贸外贸协同发展高地。

第二节  全面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分类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行“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模式,把握去行政化和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编制、岗位和资源向招商引资一线和服务企业一线集中。建立市场化主导的运营模式,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合理分离。建立分类实施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长效稳定机制,全面推行省级开发区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探索赋予设区市经济管理权限,推动赋予有条件的开发区相应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第六篇  奋力建设数字江苏
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紧紧抓住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和产业创新机遇,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丰富、物联网发展先行和应用场景多元优势,加快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模式,高水平推进网络强省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优化社会服务供给,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打造数字中国建设江苏样板。

第十七章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第一节  发展壮大数字产业

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基础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行动计划,完善信息通信、软件服务等数字产业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导产业发展,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旗舰型数字企业,构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支持无锡打造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积极提供多种通用服务,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全国工业互联网领先地区,推动南京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南京灾备节点),支持苏州设立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支持数字开源社区建设,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

第二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开展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创新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提高精密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能力。加快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江苏建造品牌。推动零售、物流、贸易、金融、文创、设计等行业数字化创新发展,丰富移动支付、无人零售、场地短租等新模式,支持苏州(相城)建设国家级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数字农业基地,打造数字乡村。
第十八章  优化布局数字社会

第一节  加强数字民生服务

大力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扩展社会服务覆盖范围和应用群体,增强公共服务高效、便捷、智能供给。积极发展慕课、名师空中课堂等线上教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有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远程诊疗、远程手术、互联网健康咨询等广泛使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效配置、便利共享。积极构建数字化生活场景,在车联网、感知网、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养老、智慧医保等领域先行突破,支持无锡等城市打造国家级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加快智能终端推广应用。

第二节  推进数字城乡建设

整合城市数字资源,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全面推行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促进不同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实时调度优化城市高效运行管理,实现从社区治理到社区服务的智慧化全覆盖。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实施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加大农村互联网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光纤网络水平和覆盖深度,实现城乡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一体化。推进“苏农云”建设,打造全省农业“一张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努力消除代际数字鸿沟。

第十九章  着力建设数字政府

第一节  健全数字化政务系统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标准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全面建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综合基础数据库,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多层级共享和“一源多用”。建设覆盖延伸至村(社区)的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建设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上云。统一建设应用“苏服码”系统。做强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

第二节  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

全面推动实施公共服务“一件事”、社会治理“一类事”、政府运行“一项事”等“三清单”,推进政府治理的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围绕平安江苏、信用江苏、环境资源、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等领域,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监管平台,提高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

第二十章  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优先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与生产生活紧密衔接,提升利用效率,努力成为全球信息网络重要枢纽节点。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5G与制造、能源、交通、农业等实体经济各个领域融合发展。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实现光纤千兆家庭、商务万兆固网接入能力全覆盖,积极建设双千兆宽带城市。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示范应用,统筹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建设,提升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辐射力和影响力。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数据感知和物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布局高效协同计算设施。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枢纽节点,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离岸数据中心试点,支持长江以北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绿色、高能效大数据中心。前瞻研究布局6G和低轨道卫星通信。
第二节  加力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

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实施,鼓励支持相关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全方位交通感知网络,推动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机场和智慧综合客运枢纽等设施建设。加强综合能源网络建设,构建以智能电网为基础,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能源互联网,发展新能源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微电网。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布局城市和城际充电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智慧水利,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体系。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建设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第七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四化同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十一章  繁荣发展乡村经济

第一节  全面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副食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苏北苏中粮食基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和收储调控能力。加快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培育壮大优质稻麦、绿色蔬菜、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等一批产值超千亿元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打响一批“苏”字号农业品牌,提升质量和安全水平,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农业绿色投入品补贴制度。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
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树立全产业链思维,引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休闲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建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支撑“一县一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加快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布局,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
强化农业支撑保障。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提升耕地质量。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有序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集中力量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大力支持育种基础研究和重点育种项目,健全完善现代化育种机制。实施科教兴农行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新型农技服务体系,健全动物防疫、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等重大载体建设,新建一批省级农业高新区。

第二节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开展农民合作社“双建双创”行动,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鼓励组建家庭农场联盟,提升家庭农场组织化水平。发展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支持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功能。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第三节  积极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深入推进产业富民、就业富民、创业富民,切实提升农民就业质量、农民创业能力、农业经营效益,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挖掘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特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一体发展,因地制宜壮大旅游民宿、农耕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模式,带动更多农民增加收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强化农民创业就业政策支持。

第四节  多措并举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政经分开”改革,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等多种路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提高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水平。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推动以折股量化形式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经营收益。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

第二十二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一节  深入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

立足平原农区、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不同地貌特征,打造形态各异的美丽田园乡村。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合理安排乡村各类空间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合理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力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标志品牌。依法有序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强植树造林、治理河道、联通道路,塑造美丽田园风光。加大农耕文化、历史遗迹、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等保护力度,培养集聚各类乡土人才,挖掘传承创新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进一步彰显“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凝聚力。

第二节  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着力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支持苏北地区加快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实施带动就近就业的特色产业项目,做优农村创业就业服务,吸引返乡农民创新创业。支持苏中、苏南地区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注重保留乡村肌理和乡愁记忆,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

第三节  有效提高农村生活品质

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农网改造、污水治理、交通物流等提档升级,健全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实施燃气进村入户工程,在实现燃气管网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物流通达工程,加快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农业农村、商贸等融合发展,大幅提高行政村物流服务通达性,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实施光网乡村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面建成光网乡村。实施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在行政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站,提升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村庄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

第二十三章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第一节  完善乡村发展支持体系

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新增直接补贴转向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等实际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加大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健全农业风险管理体系。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依法依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建立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等制度,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管理制度。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落实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政策,推动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2025年,以省为单位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第二节  健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深入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员下乡、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返乡人员依托自有或闲置住宅,发展适宜乡村产业。提升农村产权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发挥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十四五”期间,在缩小城乡差距上进一步走在全国前列,努力让农民和市民不再有明显的身份界限,让城乡品质生活不再有明显的落差。

第八篇  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大力促进省域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

抢抓国家重大战略叠加机遇,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总体格局,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快江海河湖联动发展,以城市群为主体提高区域竞争力,构建形成推进省域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二十四章  深入实施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第一节  协同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深化重点领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率先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协同推进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共建世界级现代产业集群,开展民营经济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点。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优化沪宁、宁杭、宁合和沿海运输通道,完善环太湖快速交通圈。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完善太湖、京杭大运河、太浦河等跨界水体协同治理防控机制、用水供水防洪协调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统一市场,加强规则对接、标准互认和政策协调,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全覆盖,共建长三角产权共同交易市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共享,支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跨省域结对或建立分校(院),推进社会保险一体化,共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和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特大突发事件联合应对能力。
促进区域联动发展。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和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推动上海科技、金融等资源优势与江苏实体经济嫁接融合,在近沪地区布局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加强苏皖、苏浙互动协作。发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的休闲旅游和康养产业,共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快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建立健全绿色技术研究应用与生态资源保护开发协同机制。促进省际毗邻地区深度融合,支持盐城大丰区、苏州相城区等建设长三角飞地经济示范区。
合力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空间一体规划、环保统一标准和污染协同管控,共建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强化产业统筹布局与联合招商,发展功能型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生态型湖区经济,打造长三角绿色制造产业示范区。促进基础设施高效联通,加强城镇组团间和重要站点间交通联系,支持苏州南站高质量建设综合客运枢纽,高水平打造汾湖高铁科创新城。全面实施不受行政区划和户籍身份限制的公共服务政策,推行居民公共服务一卡通。探索一体化制度率先突破、深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的路径,支持改革成果落地落实、复制推广。

第二节  强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

持续加强长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健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新机制,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实施“4+1”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沿江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抗生素滥用治理、长江船舶港口污染长效治理、尾矿库污染防治、纠偏耕地占补平衡等重点整治任务。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有机联系,推进与长江上中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深化推进长江岸线综合整治,持续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江、沿河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效,努力建成长江流域“最美岸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拯救江豚行动”,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任务。发展节能环保型船舶,提高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和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能力。
打造绿色转型发展标杆示范。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广使用核心关键绿色工艺技术及装备,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强力推进重化工业整治提升,统筹沿江沿海产业优化布局、升级转移,推动破解“重化围江”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低端化工产能退出力度,严禁污染型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先进化工产业体系。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充分涵养长江历史文化根脉。

第三节  深入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高质量建设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持续实施“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强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优势互补合作,促进共同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发挥龙头企业、核心园区、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的牵头作用,强化建造与制造协同,联合推进产品、服务、品牌、标准走出去,打造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鼓励与发达国家共同开拓“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完善“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和政策支持体系,在沿线地区设立江苏经贸协同中心。支持南京、连云港、苏州等打造“一带一路”建设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融合,建设长江经济带上的“一带一路”战略支点。

第二十五章  统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第一节  积极构建江海河湖联动发展格局

发挥江海河湖经济地理独特优势,加强空间协同,突出功能互补,构筑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空间动力机制、治理机制和效率机制。沿江地区紧盯国际前沿,统筹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产业科技创新策源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快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发展水平,显著增强国际高端要素配置能力。沿海地区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海洋经济、生态经济和枢纽经济,打造令人向往的生态风光带、人海和谐的蓝色经济带,成为新的增长极。沿太湖地区深化全流域系统治理,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世界级生态湖区、创新湖区。沿运河地区着力打造江苏美丽中轴,加快黄河故道、淮河、洪泽湖、高邮湖等地区联动发展,强化淮安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引领作用,支持盐城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推动“绿心地带”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加快打造沿海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建设令人向往的沿海生态风光带。推进沿海防护林、滨海湿地等生态系统修复与建设,大幅增加沿海生态空间、绿色屏障,显著提升海岸带和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优质蓝色海域。实施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强化重点开发节点污染防治,加快推行入海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建设滨海风貌城镇带。进一步壮大连云港、盐城、南通城市综合实力,支持打造现代海洋城市。整合沿海港口资源,建设一批临港产业园区和现代化新港城,塑造具有滨海风情和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打造新的城镇节点。建设一批宜居宜业临海特色小镇,打造沟通便捷、规模适度的特色村落。
建设高质量发展经济带。优先发展海洋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推进化工、钢铁等临港产业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和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制造。推动海洋绿色牧场建设,有序发展远洋渔业,打造一批高标准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培育国家级海洋研究机构,支持建设海洋产业创新研究院和海洋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以江苏海洋大学等高校为依托成立涉海产学研合作联盟。推进设立海洋产业子基金。

第三节  全力推动苏北地区振兴发展

提升苏北地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苏北各地比较优势,促进地区间产业分工协作,加快打造工程机械、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风电装备、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产业。强化产业创新载体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技术供给融合衔接。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建设和特色发展,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强化与区域中心城市互联互通,推动苏北更快融入重大区域战略布局。加强苏南苏北产业转移合作,共建优势产业链,构建制造业转移利益分配机制。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长期普惠的政策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苏北的省级帮扶和南北合作机制,研究制定“一市一策”,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苏州宿迁等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积极推动南北共建特色园区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扩大参与,实现苏北和沿海腹地在主导产业、对外开放等领域新的突破。继续加大对宿迁政策扶持,继续支持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建设。

第四节  深化新时代区域一体化引领性实践

纵深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宁镇扬一体化先行示范,深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一卡通,积极探索产业链深度对接、创新协同、数据交换共享和开发利用等一体化创新路径。推动苏锡常一体化创新发展实践,加快城镇网络向创新网络、交通网络、知识网络升级,建设接轨上海、联系周边、辐射长江以北的国际化大都市区,支持泰州参与共建。以重点区域融合示范、重点产业园区共建为突破口,高质量推动跨江融合发展,建设南通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提升江阴-靖江跨江融合发展水平。
创新区域协调均衡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破除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壁垒藩篱。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完善产业协作创新协同、公共服务衔接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园区共建利益分享等协调机制。针对不同区域主体和不同空间尺度,实施差异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要素保障政策,健全特色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要素高效组合与精准配置机制。

第二十六章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和都市圈城市群综合竞争力

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持续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品质和辐射能力,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打造高层次开放合作平台。鼓励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提升高端商务、现代商贸、信息服务、创意创新等功能。推进新城新区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提高经济密度和空间利用效率,增强人口承载能力。推进城乡接合部融入城市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社区营造,构筑具有竞争力的宜居宜业环境。强化“亩产论英雄”“创新论英雄”,推进城市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功能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
增强都市圈城市群竞争力。完善都市圈城市群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空间协同和一体化发展,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高质量推进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基本形成便捷高效的1小时通勤圈。促进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和共建共享。进一步扩大南京都市圈国际影响力,打造开放包容的跨区域都市圈典范,增强南京江北新区自主创新、开放示范和区域辐射能力,提升南京重要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高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能级,推进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全面振兴转型,深入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引领徐州都市圈成为策应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的新兴增长极。强化沪苏通合作,支持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区域中心城市,打造跨江融合、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的战略枢纽。
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推进南京、苏州等特大城市放宽放开落户限制,支持都市圈城市群内户籍通迁。健全完善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居住证与户籍准入衔接通道,探索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并轨路径。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实施力度,完善非户籍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实施常住人口市民化培训行动。

第二节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精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市老城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打造高品质城市客厅和高颜值背街小巷,布局一批特色惠民公共空间,形成可持续的更新改造实践路径。优化城市公共政策供给,完善特色服务体系,扩大包容性就业创造,增强人口吸引力。超前谋划布局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系统,提升各类设施平战转化能力,建设韧性城市,积极探索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新机制。强化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人性化、长效化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效率。推进城中乡镇改设街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优化市辖区规模布局。推动苏州建设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
彰显城市特色魅力。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功能板块布局,打造高品质精致城市,建立健全空间重塑和留白制度。推进“窄马路、密路网”道路建设。强化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充分利用城市园林绿地和公共空间,建设更多“小而美”的精品建筑和怡人景观。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培育塑造现代城市精神,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创新活力,提高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三节  提高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水平

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推动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精准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融入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升县城发展能级。全面增强县城服务能力,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支持苏南地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公共服务高端化发展,打造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集聚高地,走在区域现代化建设前列。推进苏北苏中地区县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优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配置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县有序改市。

第九篇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和支撑能力

坚持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省域区域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和功能,精准补齐短板,强化节点贯通,促进网络连通,更加全面高效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二十七章  构建多层次枢纽体系

第一节  优化枢纽城市布局

立足城市区位特征、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以多种基础设施协同融合为重点,构建高效集成、联动支撑、功能各异的多层次枢纽城市群空间布局。积极建设南京国际枢纽城市,加快构筑直连全国“米”字型高速铁路网,打造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国际货邮核心枢纽、全球信息服务重要节点,推进扬州、镇江加快融入南京枢纽布局。支持打造苏州-无锡-南通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发挥物联网赋能智慧交通功能,加强城际快速交通联系,促进跨江协同互动,与上海共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徐州-连云港-淮安综合性物流枢纽,加快海港、陆港与空港一体建设,支持宿迁协同发展,共同打造现代物流“金三角”,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支持常州、泰州和盐城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第二节  着力发展枢纽经济

依托重要节点布局一批枢纽经济区,促进基础设施与城市功能、产业发展配套衔接。发挥现代机场群作用,统筹规划高端商务圈,形成特色航空产业集聚优势。依托重点港区,加强与腹地产业联动,引导临港产业特色发展,有序布局一批临港物流园区。推进高铁枢纽转型提效,因地制宜打造城市综合体、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和现代快递产业园,做强城市发展新引擎。培育和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打造信息产业生态圈。

第二十八章  构筑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大通道

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等建设,提升战略性、骨干性和复合性通道支撑能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省域一体化发展。强化沿江交通通道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着力推进沿江两岸高铁建设和高速公路扩容,有效串联沿线重要城镇。畅通沿海交通通道,规划沿海高铁,谋划新建临海高速公路,加快推进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海洋运输廊道。巩固发展陆桥交通通道,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西双向跨境物流大走廊。推进京沪(沪宁)通道提质扩容,完善城际铁路布局,实施一批高速公路重点路段改扩建工程,促进长三角与京津冀发展联动。完善中轴通道,推动实施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江苏段,进一步增强苏中苏北腹地融入国家战略能力。强化连云港-南京-黄山通道建设,密切与粤港澳大湾区联系。

第二节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积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加强城际铁路、航空运输、过江通道建设,完善省域一体化、多层次、快速化交通圈,基本实现1日联通全球、半日通达全国、2小时畅行江苏。强化轨道交通“四网融合”,进一步完善高铁主骨架,推动城际铁路加快发展、网络衔接和自主运营,因地制宜发展市域(郊)铁路,积极建设货运铁路,有序推进城市轨道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实现设区市高铁全覆盖,打造轨道上的江苏。优化区域机场布局,提升连通国内重要节点城市和国际运输功能,有序建设通用机场,形成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机场体系。提升过江通道通行能力,建成一批复合型过江通道。推动港口一体化集约化发展,打通省干线航道瓶颈,促进港航联动和港铁衔接,完善江海河联运体系,提高现代港口群国际竞争力。优化国省干线公路网,推进高速公路瓶颈路段扩容,加快高速公路县际联通。到2025年,高速铁路里程达到3000公里左右,过江通道新增6座、累计建成23座。

第三节  提升客货运服务体系

优化高品质客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高铁、航空为主体的区际快速客运服务,充分发挥干线铁路服务能力,加密骨干航线航班航次,实现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加快城际铁路客运发展,探索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发展全域公交、毗邻公交。优化布局城市交通换乘枢纽(中心),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提升农村客运运营质态。依托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拓展多样化客运服务,鼓励和规范定制客运、网约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新模式发展。
构建高效率货运服务体系。加强航空货运能力建设,优化沿海和内支线航线布局,加强近洋航线发展,提升国际航空海运服务能力。完善铁路货运体系,谋划高铁货运能力建设,推进铁路货运干线通道与重点港区、物流园区有效联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鼓励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积极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加快研发应用内河标准化船舶。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探索交通物流全程组织模式。强化交通装备、智能交通、特大桥健康监测等交通产业研发制造,推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和运输管理智能化。

第二十九章  着力增强能源安全保障

第一节  进一步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提高能源系统供应可靠和安全保障能力。优化电网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加大特高压跨区域送电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扩大区外来电、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规模,提高电网安全供给、智能响应水平。强化天然气输气管道互联互通,加快形成省域一张网。统筹推进LNG接收站规划建设,推进LNG“海进江”,着力打造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站,构建国家天然气海上通道重要支点。优化原油成品油管道布局。建设经济高效、绿色先进的现代煤炭物流体系,优化储煤设施布局。到2025年,全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到5200万吨标准煤以上。

第二节  协调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有序推进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陆上风电平价项目,打造国家级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因地制宜促进太阳能利用,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多元化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推进垃圾焚烧电站规划建设。加强源网荷储协同,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安全利用核能,加快田湾核电7、8号机组项目建设。提高煤炭清洁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淘汰落后煤电机组。以能源结构调整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提高重大能源装备先进技术和生产制造水平,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

第三十章  强化现代水利支撑

第一节  巩固提升防洪除涝能力

实施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长江江苏段河道整治,加强长江支流综合治理。推进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完成淮河行蓄洪区及干流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和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洪泽湖周边蓄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扩大淮河下游入海能力。推进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争取启动新沂河、新沭河扩大工程。接续实施环太湖大堤后续工程,实施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太浦河后续和望虞河扩大工程,扩大太湖流域洪水排江能力。建设海堤巩固工程,提升海堤岸线防潮能力。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连通与综合整治,补齐区域治理短板。到2025年,长江干流、太湖流域防洪标准向100年一遇过渡,洪泽湖及下游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第二节  加强水资源高效调配

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现代水网建设,提高水资源配置水平。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配套工程建设,适时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完善江水东引工程体系,进一步疏浚里下河腹部骨干河网,加快通榆河以东地区输配水通道建设,满足沿海地区发展和里下河腹部地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面完成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提升引江济太能力。加强丘陵山区、淮河以北高亢地区水源工程建设,持续完善补水设施。

第三节  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深化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一批现代灌区,提高农田水利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加强“双水源”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及清水通道安全保障,确保喝上放心水。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强化农村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协同建设城市防洪、排涝、供水工程体系。

第十篇  全面提升人口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着力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口的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十一章  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

第一节  不断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超过90%。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视乡村学校建设和管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继续推进普通高中资源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建设一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和特色高中,办好综合高中(班)。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与优化机制。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义务教育学校800所、普通高中200所。
提升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推进部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样板建设。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支持条件具备的高等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推进一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建设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畅通“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本科、应用型本科教育”成才通道,强化中高职院校深度衔接。强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积极打造校企(园)共商共建共享的责任共同体。率先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的新路径新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常州等地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集中力量打造2-3所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大学。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启动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基础厚实、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省属高校,大力发展本科教育品牌专业和一流课程,打造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和较高威望的学术大师。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原动力,在基础理论、核心技术、产业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标志性重大科研成果。到2025年,现有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增1-2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行列,力争进入全国百强高校超过17所。
发展开放融通的终身教育。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推动学习成果互认和转换。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大力支持城乡社区教育发展。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加强各类教育资源整合和利用,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终身学习平台。

第二节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共享

公平配置教育资源。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配置,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探索紧缺学科教师跨校联聘。构建现代特殊教育体系,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构建资助育人新机制。
优化教育布局结构。科学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进一步拓展高中阶段教育选择空间,深化普职融通,更好满足江苏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要。争取扩大高水平高校招生规模,适当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模,让更多江苏学生享受到优质高等教育。优先支持苏北苏中地区规划设置高等院校。加快推进独立学院有序转设,探索省市共建高校体制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大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推动教育开放共享。做强打响“留学江苏”品牌,积极引进国外高水平大学来苏开展合作办学,支持昆山杜克大学等建设发展。实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国际化人才培养,深化国际科研合作,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推动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建设,共享优质资源、共引高端人才、共创重大成果、共织交流网络。

第三节  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把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劳动精神、实践本领,提升探索创新和自主学习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尊重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实施招生考试制度、育人方式和课程教学改革,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需要的有机统一。
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提升教师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育人本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发展教师教育。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行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建立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校青蓝工程、苏教名家和教学名师等人才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名教师、名校长和名专家。促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多样化培训制度。强化课堂教学质量导向,完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

第三十二章  高标准推进健康江苏建设

第一节  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条件,推进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能力建设。加强高水平实验室和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支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二噁英检测实验室,支持南京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实验室)。健全国境口岸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疾病输入。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公共卫生区域布局,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建立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力争实现设区市三级传染病医院全覆盖、所有县(市、涉农区)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适当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服务体系。
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机制,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各类传染病处置能力。建强重症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区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建设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南京市第二医院建设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救治体系。

第二节  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加快推进18个类别国家医学和区域医疗中心、5-6个综合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9个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建设三甲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建设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老年医院。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社区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妇产科、儿科、老年医学科、精神、传染、急诊、重症、病理、康复等领域专科诊疗能力,加快发展专科联盟。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等多发病及疑难复杂危重疾病早期干预,加强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强化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和高端医疗设备,加快实现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等进口替代,支持泰州等建设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建设行动计划,高质量打造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强化中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协作。推动中药材质量提升,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开展名医、名方、名术、名药的挖掘保护应用,加强古籍文献整理和孟河医派等流派挖掘研究。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快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创新平台,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绩效考核。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协议管理质效。积极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改革,全面建立阳光采购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鼓励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大力发展智慧医疗。规范建设智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在线医疗服务合作,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统筹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医院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健康档案向居民本人开放。推进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建设全省医学影像云。鼓励发展在线医疗健康服务专业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

第三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普及公众健康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树立良好饮食风尚,开展控烟限酒行动,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完善公共卫生设施体系,科学实施病媒生物防治。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
加强健康服务管理。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关注身心健康,推进老年医学研究和临床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开展农村老年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残疾预防,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5%。拓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健康服务渠道,提高优抚医院和光荣院服务能力。
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10分钟体育健身圈”,打造更高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深化体教融合,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赛事品牌。

第三十三章  实施积极的人口发展战略

第一节  更加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构建敬老爱老社会环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养老、敬老、孝老社会风尚,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加快适老化设施改造与建设,促进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高效协同,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构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政策支撑。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综合性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机构),鼓励发展时间银行、社区互助式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等新模式。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强化贫困失能老人居家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增加养老机构和护理型床位供给,对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做强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品牌。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70%以上。
积极开发人力资源。强化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和劳动生产率。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提供更多非全职就业、灵活就业和社区工作等岗位,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

第二节  加强人口精准服务管理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强化人口数据开发和开放利用,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推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探索完善城乡一体化常住人口社区化管理机制。深化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创造更多职业发展机会和价值实现机会。实施“逝有所安”工程,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第三节  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文明家庭。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税收、抚育、赡养、教育、住房等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增进家庭福利。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和有效性,强化优生优育服务能力,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形成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第十一篇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不断创造人民期盼的幸福生活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着共同富裕目标作出积极有为的努力。

第三十四章  持续深化富民增收

第一节  积极增加居民收入

着力打造人力资本强省,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联动。完善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强化工资性收入与企业效益协同,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鼓励创新创业,支持富民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更多的经营性收入。丰富投资方式,拓展依靠合法动产和不动产获得收益的渠道,完善分红激励制度,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转移性收入水平。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由市场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要素收入。

第二节  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坚持让利于民、让利于企,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壮大行动,以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群体为主体,鼓励勤劳守法致富,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研究制定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报酬,提高职工工资占地区生产总值和企业收益比重。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扩大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自主权。完善二次分配制度,发挥税收等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调节过高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和经济薄弱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支持慈善等公益事业发展。

第三十五章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外贸、社保等政策相互衔接,稳定扩大就业岗位。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扩大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登记失业人员分级分类服务,提升就业精准服务效能。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大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就业风险监测预警,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结构性、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有效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对中低收入群体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与高端生产服务协同并进,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建立健全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双创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健全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积极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稳步拓展社区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岗位,积极扩大就业容量。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自主创业、分时就业健康规范发展,鼓励兼职就业、副业创业。实施新业态成长计划,营造鼓励新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群体,持续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等计划,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权益维护“三位一体”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强化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

第三节  积极提高就业质量

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订单式、套餐制等新型培训。实施技工院校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建设。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大赛,积极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扩面提质,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完善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群体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推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效能。

第三十六章  加强社会保障能力建设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巩固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质量,推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健全责任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力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深化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第二节  提高住房保障供给能力

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向城镇常住人口覆盖,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深化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加大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力度,规范发展公租房,推进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帮助90万居民实现“出棚入楼”。完善配套功能,增强保障性住房宜居品质。坚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三节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给予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

第三十七章  筑牢民生发展底线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综合财力状况和百姓需求,科学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合理优化社区(建制村)、街道(乡镇)等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推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快实现常住人口均等化全覆盖。推动中小城市、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优质教育、医疗机构在新城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农村地区倾斜。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责任,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制度,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质量。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扩大“同城待遇”范围。

第二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动态监测,推进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开展强村富民帮促行动,优先帮促重点县区、重点片区、低收入村发展,加快实现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五大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帮扶机制,分类实施开发式与保障式帮扶政策。深化“五方挂钩”、“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镇村结对、干部挂钩等帮扶机制。

第三节  深化对口支援协作合作

统筹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和三峡库区工作,着力改善受援地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深化苏陕、苏青协作,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扩大苏辽对口合作领域,助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加强与对口地区产业合作,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探索区域深度协作新路径、新模式。

第三十八章  促进重点群体共享发展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消除歧视和偏见。建立完善妇女享有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和保障体系,拓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覆盖面。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女大学生、农村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民主管理水平。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和重病残疾儿童救助保障。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社区)。

第三节  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人能力发展政策体系,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残疾人照料托养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推进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服务。

第四节  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安置办法,进一步提升安置质量。强化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高效快捷的军休人员接收机制,实施社会化服务改革。健全“普惠+优待”的抚恤优待保障制度,促进优抚事业由解困型逐步向褒扬激励型转变。加强新时代双拥模范城建设,弘扬英烈精神,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等规划建设。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完善荣誉激励和帮扶援助机制。

第五节  关心支持青年成长发展

坚持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加大对青年教育、就业、创业、婚恋、文化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健全覆盖青年需求的社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困境青少年群体。鼓励青年成长成才,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第十二篇  大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彰显“水韵江苏”绿色转型成效和人文魅力风采,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省份。

第三十九章  彰显“水韵江苏”生态魅力

第一节  优化生态空间形态

塑造魅力空间格局。发挥江海河湖特色自然地理优势,塑造自然与人文和谐辉映的空间格局。统筹沿江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存量空间调整,加强滨江风貌设计、江面风光美化,展现水清岸绿的大江风貌现代之美。坚持陆海一体的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发挥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品牌效应,全景展示“生态绿+海洋蓝”人海和谐壮美画卷。发挥大运河连线织网、融汇交流的重要作用,加快沿运河、淮河、黄河故道地区联动发展,一体建设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水平的旅游长廊。发挥湖泊水网优势,重点建设太湖、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等生态湖区,推动湖城交融,打造江苏永续发展的“绿心地带”。
构筑重要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空间协同保护,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构筑沿江、沿海、大运河、淮河等重要生态廊道,加快丘陵、湖泊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林地、绿地、湿地同建,完善河湖水系相互联通的生态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长效保护机制,培育国家公园。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建设绿色江苏,扎实推进流域防护林体系和生态景观林建设,进一步提升农田林网质量,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质量。深化生态河湖实体建设,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休养生息,加快里下河、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等湖泊退圩还湖,强化河湖长制。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强珍贵物种遗传资源保护培育,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持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实施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推进矿山复绿和山体绿化。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探索建设自然生态修举试验区,建立自然生态修复保护负面清单,促进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有序演化。

第二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坚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深入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空间发展统筹协调,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国土空间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推进空间治理向功能完善和效率提升转变。

第四十章  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精准协同实施环境治理

深化大气污染联动协同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作防治,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防控,在臭氧污染重点控制区实施更严格的减排政策,持续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和仓储码头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深化治理设施升级和提标改造,开展“绿岛”建设试点。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精细化管理。深化建筑工地、堆场码头和城市扬尘管控。完善城市间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第二节  有效防控重大环境风险

完善环境风险差异化动态管控体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快提升集中利用处置能力。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进一步减少排放量。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长江沿岸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放精准监管。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第三节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完善多元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激励约束并重的现代环境治理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目标评价考核、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开展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坚决减污扩容,统筹排放容量,为优质大项目腾出空间,在多重目标中实现动态平衡。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完善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重点区域、重要水域监测点位全覆盖。完善不同产业污染治理方案,促进治理到位、监管到位。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新型执法体系。发挥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优势,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开展绿色等级评定,健全环保“领跑者”机制。完善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环境治理社会监督机制。
创新生态保护和开发机制。完善“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的体制机制,完善南水北调源头地区用水取水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融资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支持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第四十一章  加快发展绿色经济

第一节  加强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增存挂钩”机制。实施建设用地提效工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科学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加强合理复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健全集约用海制度,科学合理围垦利用滩涂。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严格水资源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业,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取水用水过程管理,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双控。推动非常规水利用,鼓励再生水回用和雨洪资源利用。巩固和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加强农业用水终端管理。到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52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
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大幅降低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数据运用。探索在省级及以上园区推行区域能评制度,严格高耗能项目准入。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和节能改造工程。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开展综合能源系统试点。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构建能耗总量和能效监测预警机制。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大幅下降。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绿色化发展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绿色企业技术中心,支持高校设立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完善绿色产业认定机制,构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实施制造业绿色改造工程,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千家绿色工厂,推进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依托盐城环保科技城、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等载体,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形成万亿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加大对共性关键绿色技术、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力度。

第三节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实施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工程,深入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型组合,建设一批省级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区,创建一批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快递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加强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建设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加快推动低碳发展。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抓紧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融合管控,开展协同减排政策试点。健全区域低碳创新发展体系,制定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增强碳汇能力。实施碳排放达峰先行区创建示范,建设一批“近零碳”园区和工厂。
第四十二章  共同建设美丽宜居幸福家园

第一节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大力实施城市“增绿添园”,优化公园、绿廊、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等绿地生态系统,完善城市“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和城市林荫系统,增强绿地建设品质及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内涝治理能力和水平。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面消除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绿美村庄,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健全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机制。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生态河道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进农田退水和养殖废水治理,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
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布局。构建集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行和监测监管于一体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行动,推进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处理水平。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其配套设施集约化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

第二节  构建绿色便捷美好生活圈

建设美丽宜居住区。推动住区综合整治与街区整体塑造联动提升,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住房)系统整治、既有住区改善提升和新建住区建设提标,打造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推动老旧小区精细化改造,补齐出行、停车、寄递、安全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短板。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配套完善,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
倡导绿色时尚生活方式。建立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践行“光盘行动”,全面推行“限塑令”。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开展绿色出行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大力推动绿色住区、绿色住宅建设,推广成品住房和装配化装修,不断提升住房品质和宜居性能。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十三篇  繁荣发展先进文化  
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提升文化创新创造发展能力,构筑思想文化引领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文艺精品创作高地,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跃升,当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探路者、先行军。

第四十三章  强化思想价值引领

第一节  壮大新时代主流思想舆论

深化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基层党员冬训工作机制,共同建好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优化理论工作“四大平台”建设体系,着力推进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培育打造一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全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入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突出重大主题、重要节点、重大战略,开展系列大型主题新闻采访报道。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媒体贯通的主流媒体传播矩阵。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与管理,强化优质网络文化供给,提升网上传播力引导力。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强化传媒行业监管。
深化社科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鼓励学术原创,推进协同创新,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打造一批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完善新型智库布局和建设管理机制,培育建设国家高端智库,建好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数字化平台建设。实施社会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第二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和凝心聚力的作用,培育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认同,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基地。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阐释弘扬雨花英烈精神、周恩来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淮海战役精神,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字化工程,推进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一期)雨花台红色基因库、南京大屠杀档案资料数据库等建设。

第三节  大力弘扬社会道德风尚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道德讲堂品牌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弘扬“时代楷模”和“道德模范”品格精神,传递“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道德力量,彰显新时代“最美江苏人”精神风貌。加强“志愿江苏”“诚信江苏”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扩大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覆盖面和参与度,深化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行动。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完善网络文明规范,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到2025年,全部设区市和60%以上县(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第四十四章  彰显江苏文化特色魅力

第一节  加强文化传承创新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整理研究。实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充分挖掘吴韵汉风、“水韵江苏”深厚底蕴,加强传统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传承弘扬吴文化、楚汉文化、金陵文化、淮扬文化等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展现长江文化、江海文化、大运河文化、江南文化的时代价值,办好江南文脉论坛、汉文化论坛。推进江苏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工程,建立优秀传统文化数据库和资料库,实施《江苏文库》数字化工程,做好修史修志工作。全面提升南京“世界文学之都”影响力。
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施文化遗产分类保护工程,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文物、古籍和遗址的保护、研究、利用,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海上丝绸之路遗迹申遗。完善博物馆体系,更好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打造一批非遗创意基地和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和当代复兴,实施民俗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打造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施昆曲、锡剧、扬剧、淮剧等地方戏振兴和保护工程,推进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建设扬州“世界美食之都”。

第二节  高品质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示范样板

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名城名镇保护修复、运河航运转型提升和岸线空间资源优化,打造走在全国前列的先导段、示范段和样板段。建立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平台,重点建设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淮安中国水工科技馆(筹)等综合性大型文博场馆,推动成立中国大运河学会,构筑一批大运河文化研究创新高地。全力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建设四类主题功能区,建成一批核心展示园、集中展示带、特色展示点和运河文化空间,丰富文化传承、教育传播、服务体验等功能,搭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数字云平台。充分发挥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WCCO)作用,打造世界运河城市论坛、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活动品牌。支持扬州、淮安、苏州、徐州等地建设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要节点城市。
第四十五章  创新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第一节  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健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提升江苏文学、戏剧、美术、影视等影响力。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代表性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创作计划,探索名家大师领衔负责制,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推动文艺院团改革,促进出精品、出人才、创品牌。实施“记录江苏”精品创作工程,启动“文学+影视”创投计划,推出一批精品影视作品。实施网络文艺创作传播工程,推出一批优秀网络文艺原创精品。扩大“一带一路”原创文化交流,提升“紫金”系列文化品牌和“扬子江”系列文学品牌美誉度,办好戏曲百戏(昆山)盛典、中国百家金陵画展等活动。实施文艺“名师带徒”计划,推进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优青,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创造力强的“文化苏军”。实施“纪录小康”工程。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效能评价,提高覆盖面和实效性。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改造提升一批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构建一批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和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主题服务。统筹城乡文化基础设施资源,促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体活动等服务供给提质增效。完善现代公共阅读设施群和服务体系,全面建设“书香江苏”。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第三节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实施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计划和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系统挖掘文化底蕴、内涵和价值,积极发展文化创意设计、影视出版等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新兴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等新型业态,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华东区域中心,形成特色鲜明的江苏文化符号。打造现代电影产业链,办好中国·江苏太湖影视文化产业峰会、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蓝星球科幻电影周,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等争创国家级电影产业创新实验区,推动扬州光线、常州西太湖等影视基地建设。推进“文化+”融合发展,将文化元素融入制造产品研发设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实现文化资源多次开发、多重效益。优化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扬子江文化创意城市群、大运河特色文化产业带和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办好江苏书展,建好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支持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优化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发展高品质旅游产品,促进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遗产旅游、研学旅游等融合业态提质升级,健全旅游基础设施,深化文旅公共服务功能融合,推动省域宜居宜业宜游。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功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成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建设南京、苏州等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推动扬州泰州机场打造旅游航空枢纽。

第四节  增强江苏文化国际影响力

实施江苏视觉形象建设工程,讲好江苏故事,打造对外宣介活动品牌和机制化人文交流平台。推动省主流媒体与境外媒体深度合作,构建海外新媒体矩阵,提升新媒体传播力。强化“水韵江苏”“感知江苏”“江苏中华文化云课堂”“江苏文化嘉年华”等文化交流品牌、渠道和平台影响,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民间文化交流。加强国家公祭对外传播,建设南京国际和平城市。构建展览展示、电子商务、版权等文化贸易平台,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推进无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第十四篇  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  
激发现代化建设持久动力和活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要素资源配置的全过程、企业产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加强改革系统设计,健全改革推进落实和激励机制,加快重点改革领域新的突破,激发人民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动力。

第四十六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第一节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鼓励以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配置工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按照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关系供应工业用地,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动土地储备转型发展,促进土地资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运用市场化机制盘活城镇低效闲置等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新模式,有序推进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改革试点。
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动。畅通人力资源流动渠道,积极推进长三角城市群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探索从留学回国、“两新”组织等人才队伍中选拔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鼓励人才向苏北、基层一线和特殊行业流动,建立苏南、苏北人才挂钩合作机制。
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突出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规范数据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标准规范、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树立政府数据社会公共资源的理念,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标准和开放目录,加快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引导骨干大数据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主动开放数据。完善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共享机制。
健全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进一步推进水、电、天然气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强行政事业性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进一步精简收费项目,动态调整公布收费目录,确保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的收费。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努力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第二节  全面完善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激励,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完善江苏省产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转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方法、措施、法规和制度。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确权。

第三节  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区域范围内自由流动。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统筹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管理,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规范交易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破除服务垄断。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智慧监管。

第四十七章  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第一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投向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引导国有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推动有限资源向关键行业和领域聚焦。加强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战略性重组力度,推动形成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差异化发展的运作模式。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规范有序、分类推进省内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上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第二节  引导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法规体系,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支持体系,支持更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第三节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牢固确立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要地位,聚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少微观活动干预,支持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覆盖企业注册、业务开展、资本运作、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务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减租降息,严格规范涉企收费,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探索构建以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为基础的涉企政策供给体系,保障和提高各类企业实际获得感。重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增强就业、融资、用工用地用房等政策弹性空间。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市场主体纾困救助机制,稳定市场预期。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规划、政策制定长效机制,建设江苏张謇企业家学院,设立“江苏企业家日”。

第四十八章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第一节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促进政务服务优质高效。全力打造诚信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广自助服务、智能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区域通办、全程网办,提升“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影响力。强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建设,推行“综窗”改革、“一件事”改革,梳理和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整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构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打造“12345在线”政务服务“一号答”品牌。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视政务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适应满足不同类型服务对象的需求。
深化简政放权。统筹考虑基层需求和承接能力,实施精准赋权。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整治变相审批,规范备案管理。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一业一证”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创新审批方式,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投资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事项联动办理。

第二节  推进财税金融改革发展

完善现代财税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效益。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完善地方现代金融体系,着力健全普惠金融服务,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推动中小银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金融基础设施和支付一体化建设。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造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的资本市场“江苏板块”。积极发展中长期债券融资。支持苏州开展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第三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加强政府投资统筹管理,按国家要求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健全投资引导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服务功能,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方式。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完善项目选址机制,规避化解邻避效应。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立投资项目属地化监管机制。完善投资前评估和投资绩效评价机制,切实防范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第四十九章  完善全面深化改革长效机制

第一节  突出改革系统设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领域和环节,以系统思维、精准路径、创新实践,有效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系统化推进市场化改革,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供给,在人才评价与激励、成果转化与分配、资源配置与优化等方面形成激发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聚焦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放开放宽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领域的市场准入,积极引入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催生新业态,激发新活力。坚持前瞻设计,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完善监管体制,健全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突出改革放权,充分赋予苏南等优势地区和高能级平台载体与人口、经济、功能等相匹配的自主权。

第二节  注重改革集成突破

加快改革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推动改革从单兵突进向整体协同转变。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要求以及“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美丽江苏、沿海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协同,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统筹要素配置,创新发展举措,强化试点示范,探索综合性、集成性、引领性改革路径,创造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强跨行政区联动改革,重点在都市圈城市群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跨界融合发展、飞地经济发展等方面,探索要素自由流动、功能共建共享、治理协同配合的互利共赢新机制,形成一体化发展新优势。加强重点地区改革集成探索,围绕创新转型、绿色发展、社会治理、开放引领等专项任务,鼓励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尺度空间单元开展个性化改革探索,注重要素精准配置,形成充分挖掘内生动力、各具特色的改革新经验新品牌。

第三节  健全改革激励机制

尊重和弘扬基层改革首创精神,给予基层更多改革探索空间,支持开展特色化创新实践,加快形成行之有效的试点经验。建立基层改革创新成果评估优化机制,健全重大改革成果推广机制。构建改革落地落实支撑体系,建立改革风险预警保障机制。用好用活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加强重大改革举措与立法决策有机衔接,形成制度化保障机制。


第十五篇  聚焦民主法治建设  
加快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江苏实践,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第五十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并落实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健全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持续扩大“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江苏品牌影响力。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江苏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引导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推动大团结大联合,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团共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共识和力量。注重发挥政府参事和文史馆员资政建言的作用。

第二节  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和完善新时代地方立法体制机制,立改废释并举,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供给。推进地方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品化,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展现江苏实践特点、体现时代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地方立法。完善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渠道,完善第三方咨询、起草、评估机制。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发挥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率先取得突破。增强各级政府法治意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密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构建统一规范的司法行政执行体系。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探索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智能化监管模式,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全面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实施、监督和效果评估,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广运用“智慧普法”平台,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品牌,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全面彰显“法润江苏”品牌。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深化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健全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机制,构筑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南京法治园区建设力度。

第三节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覆盖法治运行全过程的多元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有效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第五十一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一节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

健全多元主体治理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构筑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完善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和治理机制,依法引导和规范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鼓励支持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协同参与,强化调配组织资源、制定行业规范、平衡社会关系等积极作用。健全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社会治理。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和规范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持续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完善税收优惠、财政资助等扶持保障政策,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化。重点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一批有实力、有能力、有品牌的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信用评价机制,完善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
第二节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优化社会治理层级功能。发挥市县主阵地作用,针对不同城市、不同地区探索符合实际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探索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万村善治”工程,有效保障农民群众各项权利,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示范村镇建设。
积极构建和谐社区。深化“三社联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快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实现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优化公共空间布局,重点加强经济薄弱村、老城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发展适应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建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现代乡贤等协同参与体系。
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进一步放权赋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规范社区出具证明工作,全面清理导致社区负担过重的各类工作任务、指标、创建评比、信息系统、台账任务等,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服务协调能力,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效能。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治理,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展群众参与新渠道、协商新载体、共享新机制、评价新体系,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加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发挥智慧治理支撑作用,拓展场景应用和定制服务,提高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信用法治建设。明确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推进信用制度标准建设。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坚持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推动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优化信用基础设施。统一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信用江苏网站,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信用嵌入便民、公益服务模式,打造“信用江苏”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探索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的新型信用基础设施,强化信用监管信息化平台支撑。
深化信用监管服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评价,创新小微企业征信服务模式,支持苏州高标准建设小微企业数字征信试验区。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加强金融债券保护,严厉打击逃废债。加大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力度,积极发展信用中介服务市场。


第十六篇  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守牢安全稳定底线,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建设水准更高、品质更优、群众更认可的平安江苏。

第五十二章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第一节  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完善政治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发现、有效防控、全力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犯罪活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大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共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把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军民用先进技术双向转移利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二节  全力保障经济安全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探索建立产业发展风险提示清单制度,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密切跟踪新一轮科技革命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观念冲击和风险传导,前瞻实施研判防范,维护新型领域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实施优质粮食保障供应工程,稳定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自给率,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供,开展全民粮食节约行动,完善农业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统筹推进综合能源供应基地建设,维护油气战略通道和关键节点安全,提高高品质能源产品自给率。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推进与重点关联领域协同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开展金融创新,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三道防线。
第三节  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聚焦生物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完善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调查评估,提高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从源头防范和遏制生物安全威胁。深化生物资源和生态平衡研究,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支持生物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应对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生物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实现风险联防联控。

第四节  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一体化防护体系,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加快安全自主产品部署应用,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深化开展“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强化行业自律,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推进网络安全执法,有效防范、遏制和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严厉打击危害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网信法治建设工程,健全网络安全法规体系。统筹网络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创新与安全风险防范,打造网络安全产业高地。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

第五十三章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第一节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和执行机制,持续排查整治问题隐患,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深入实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方案,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开发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化工产业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第二节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考核、巡查、巡视等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加快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发挥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安全风险隐患有奖举报等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加大事前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

第三节  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持续加强源头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安全准入。推广运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全面深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危化品、建筑施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积极推广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推广应用监测预警、智能化巡检和安防系统等安全防护防控产品。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自动防控,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加强安全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安全产业发展,支持建设徐州国家级安全产业示范区。加强高素质产业工人和安全应急人才培养。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活动。
第五十四章  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以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领域为重点,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智慧调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非诉讼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分类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政策,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

第二节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因地制宜打击突出犯罪,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建立健全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智能泛在感知网,深入实施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和“平安前哨”工程,加强多层次防控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警务和数据赋能提档升级。推动社会面巡防力量体系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不断提升改造工作质量。

第三节  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健全食品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食品全程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殊食品等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实施疫苗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建立疫苗质量安全“省控线”。加强食品药品法规标准建设,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第五十五章  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一节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建立“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科学指挥、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善预案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构建扁平化、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的应急指挥模式,打造贯通互联、高效运转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增强区域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构建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为主力军、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基础、应急救援基地为支撑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规划研究省级综合性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支持江苏(江阴)沿江、连云港徐圩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田湾核电应急救援基地以及淮海经济区应急救灾储备暨救援训练基地等建设。完善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推进人防与国防动员体系、应急管理体系高效衔接。

第二节  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处置体系,全面提升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识别、预警预报、精准治理水平,增强重点防洪工程以及园林安全、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灾后恢复生产、重建损毁房屋和设施机制。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和示范社区。
第三节  健全物资储备体系

优化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布局,形成通用物资和专用物资相支撑的物资储备格局,逐步构建省市县纵向衔接、横向互通的三级物资储备网络。坚持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推广合同储备、产能储备、技术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元储备方式,提升储备效能。优化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对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加快建设省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云平台,实现应急物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第十七篇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凝心聚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五十六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十四五”规划组织实施各领域全过程。将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执行力,团结全省人民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共同奋斗。

第五十七章  完善统一规划体系

强化省级发展规划统领作用。全面建立以省级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省级规划体系。突出省级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进一步聚焦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政策、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为各类规划系统落实省级决策部署和战略安排提供遵循。发挥省级发展规划统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时空安排功能,提出重大生产力布局、空间战略格局和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留出接口。根据省级发展规划明确的主攻领域和重点区域,为制定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提供依据。
健全规划管理衔接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全程管理,完善目录清单、衔接审核、实施备案等管理制度。规范规划编制方案,全面履行前期研究、拟订草案、征求意见、衔接论证、审核批准、规划发布等编制程序。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省级其他规划服从省级发展规划,相关规划互不矛盾的原则,构建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规划衔接机制。加快建设省级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五十八章  创新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评估考核监督。坚持政府自我评估和社会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完善规划动态评估、跟踪、预警机制,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全过程动态规划评估体系,严格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把实施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机制。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
推进政策协同保障。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健全以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的政策协同体系。加强年度计划落实,分解省级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体现省级发展规划年度实施重点。编制与省级发展规划相匹配的财政专项规划,财政支出优先投向省级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推动金融资本优先支持省级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和重大工程建设等。健全土地、人才、环保、用海、用能等要素保障与省级发展规划匹配机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公共政策的制定,服从和服务于省级发展规划。

第五十九章  广泛凝聚社会力量

推行规划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动员、鼓励、激发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推进规划实施。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及时报道规划实施新成效新做法,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外宣传,形成更广泛、更深入、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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