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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0-13 经济 浙江
一、 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成,绿色生活方式逐步推广,循环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1、绿色制造全面推进,工业循环体系初步建成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三年攻坚计划》,共推进 851 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 30 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3 家、绿色工业园区 3 个、绿色设计产品 80 个,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对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全面启动实施循环化改造,成功创建 3 个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效率、产业关联度及污染物减排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大力推进宁波特色工业循环体系建设,形成以电厂粉煤灰、燃煤炉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重点的企业循环型产业链和以化工、石化、建材等主导产业为纽带的园区循环型产业链。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7%,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全省第一。
2、循环农业提升发展,产业融合示范推广
持续深化宁波特色“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级循环农业发展模式,重点开展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 85%以上;积极推动绿色畜牧业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9%以上,累计创建 107 家美丽生态牧场和 4 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圆满完成北仑区兽用抗菌药减量和环保型饲料推广示范场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创建,象山县入选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池塘生态混养、稻鱼(鳖)共生(轮作)模式广泛应用;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 4 个、示范区 101 个(省级21 个);形成以天胜农牧种养循环模式为标杆的内部循环融合典型模式,及以今日食品为代表的水产品高值化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成效显著,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5 个、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 2 个,江北区成功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
3、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初步建立,综合利用渐成规模
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利用终端”三级体系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推进,城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考核位列全国前三。开展首批44个“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试点小区建设,首创宁波特色“搭把手”智慧收运体系,截至2020年底,共建成“搭把手”回收站点2143个、区域分拣中心8个,服务全面覆盖宁波中心城区,累计回收各类可回收物12万吨,实现垃圾减量超7万吨。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获批列入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全市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渐成规模。
4、资源能源有效节约,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园区及企业(单位)建设活动,大力促进再生水利用,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型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市万元GDP用水量降至18.5立方米,年均降低10.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7.3个百分点。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建设用地强度和总量“双控”与减量化管理,2018年-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连续三年居全省首位。全面开展能源“双控”攻坚战,共实施市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555个,开展石化、造纸、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系统节能诊断,大力推广应用能源梯级利用、低品位热能利用等技术装备,乙烯、PTA、MDI等重点产品单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值,镇海炼化乙烯、万华氯碱达到国家能效领跑者水平,全市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
5、宣传引导不断加强,绿色生活逐步推广
加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宣传教育,深化宁波市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循环型公共机构建设,广泛推行无纸化办公,累计创建全国绿色学校6所、绿色社区4个。开展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工作,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使用比例明显提高,节约资源、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习惯逐步普及。高质量完成宁波市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和宁波舟山港创建“绿色港口”任务。
6、政策体系日益健全,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出台《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发布《宁波市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宁波市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宁波市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建设综合规划》等行动计划和专项规划;出台推动绿色制造、节能减排、循环农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政策文件;颁布实施《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等技术标准文件;设立了绿色制造专项经费、节能环保专项经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等各种激励机制,循环经济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二)存在问题
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高水平建成资源循环型社会还有一定差距,循环型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有待提升,政策保障体系仍不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仍较为明显。
1、循环型工业体系尚不健全
开展再制造企业数量较少,再制造生产暂未形成规模,汽车零部件等主要再制造产品市场占有率偏低。脱硫石膏处置利用等工业循环产业链存在上下游企业单一物质流依赖偏重的系统稳定性风险。一般工业废弃物收集储运场地和设施配置仍有不足,除余姚市外,其他区县市尚未实现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全面覆盖。废玻璃、废橡胶等低值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较少,利用水平有待加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运作水平尚不成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亟待提升。
2、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仍存在短板,回收设施布局尚不均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数量仍需继续扩充,生活性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占生活垃圾处理量不足 5%。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等专项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缺失,处置场所空白,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数据统计体系尚未健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报废汽车的正规回收渠道覆盖有限,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力度不够,回收利用有待加强。主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小型回收利用主体规范化程度、精细化分拣水平较低,再生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3、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研发、生产和使用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及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财政税收政策仍不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有待加强,资源化产品缺乏规范和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尚不健全,资源、能源价格机制未充分发挥效用。反映全市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生态效益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尚未有效形成,考核标准、考核指标有待规范和优化,计量统计缺乏科学统一的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宁波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期、城市能级提升的突破期、综合竞争优势的重塑期和城市治理效能的提升期,我市将进入全面绿色转型创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循环经济发展也将迎来崭新的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
新时代和新要求为循环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的主要目标之一,要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浙江提出要努力实现“生态文明现代化先行”,宁波肩负“当好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模范生”的时代重任,在新时期新使命的驱动下,循环经济也将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新目标和新趋势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新势能。碳达峰和碳中和重要目标的设定,为宁波破除结构性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循环经济通过对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有效节约和替代原生资源,成为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和实施路径,在“双碳”目标大力推进的新趋势下被赋予强劲的发展势能。
新布局和新战略激发循环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十四五”期间,宁波将深入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打造化工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链,全面实施数字化改革这对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助力制造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培育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等循环经济新增长点创造了良好契机。
2、面临挑战
结构性环境压力致使循环经济减量化任务艰巨。宁波作为国家临港重化工基地和华东重要能源基地,大宗固废等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及碳排放量短期内仍将维持高位水平,结构性环境压力较为突出。加快推动循环产业链网建设,实现全市污染物排放抑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循环经济减量化任务十分艰巨。资源瓶颈约束严峻对循环经济发展提出高标准挑战。“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实现能级提升的突破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将带来人口规模的快速扩张,自然资源相对短缺与用能、用水、用地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愈发凸显,循环经济发展以保障全市资源安全为核心,面临着加快产业转型与突破资源匮乏约束的双重挑战。
全面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我市现阶段循环经济发展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原生资源减量化、高效加工转化和废弃物资源化等技术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弃塑料回收利用等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全面深化工业、农业、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高质量建设全社会资源大循环体系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促进循环型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社会,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构建循环经济创新支撑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政策标准体系,补齐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的短板,大力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重点品种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2、示范引领,创新驱动
积极培育循环经济示范典型,通过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数字化改革创新形成引领循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供给激发循环经济发展新动力,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
3、循环发展,绿色转型
把循环发展作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基本途径,加快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以循环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4、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调动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促进循环经济体系完善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展望 2035 年,全面高水平建成资源循环型社会,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到 2025 年,全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主流,循环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批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工程建成推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保障全市资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循环经济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资源循环水平和利用效率显著提升。通过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有效减少原生资源消耗,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显著增强,水、土地和能源产出效率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全面树立。
——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实现企业绿色清洁生产、园区循环升级发展、产业共生链接、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发展对生产环节污染防控和资源节约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更加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广,全民绿色低碳生活理念牢固树立。
——循环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领域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的标准认证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 推进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
通过实施绿色制造升级工程、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构建特色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加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促进再制造高质量发展等核心举措,加快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和产业循环式组合,全面提高我市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水平。
1、推动制造业绿色循环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以石化、化工、钢铁、电镀、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传统制造业绿色化升级改造。重点推进电机、空压机等领域节能技术改造,严格项目节能量审核,大力推动工业余热利用,建立余热优先利用机制。推进清洁生产关键技术自主创新攻关,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切实提高审核质量。以汽车、纺织、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实施产品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绿色工厂星级创建行动,积极开展分级评价。到 2025 年,全面建成符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的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2、加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聚焦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等重点品种,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创新大宗工业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及综合利用模式。加强废纺织品、废塑料、废橡胶、废木材等低值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突破废钢渣、钛石膏等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应用。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管控单元,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收运分拣体系,推进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8%。强化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围绕废酸(碱)、化工废物、表面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飞灰等主要危险废物,着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危废利用设施规范化工艺提升改造,鼓励大型企业自行利用铝灰铝渣,重点推动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危废利用处置监管。市域推广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建设慈溪模式,扩大已建成收运体系区县的企业覆盖面,积极推广“小微企业危废处置大脑”服务端应用。到 2025年,全市工业危废集中收运体系有效运作,危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推进产业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加快健全废弃物协同处置的市场化收费运行机制,推动利用发电、钢铁等行业设施协同处置多种工业固废,有序推进水泥窑、冶炼窑炉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推进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水厂污泥、农业农村废弃物等与工业废弃物统筹集中化处置利用。示范推广余姚、北仑等地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试点经验。“十四五”期间,重点推动洞桥生活垃圾焚烧二期项目等固废协同处置利用项目建设。
3、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重点行业再制造发展。结合我市制造业基础优势,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等行业再制造发展,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以汽车零部件为突破口,引导原设备制造商支持并参与再制造生产,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产品的再制造性,支持隧道掘进等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推广机电再制造先进企业示范经验,推动全市再制造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和产品营销体系。培育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互联网+”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立全市再制造信息管理系统和产品交易平台,实现再制造旧件供需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应用机制,拓展产品流通渠道,在售后维修、保险、商贸物流、共享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和文办设备。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开展航空、船舶、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
研发推广再制造关键技术。加强对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专业
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钢铁冶金、化工、机械等生产制造企业合作结合装备数字化转型,开展设备寿命评估与检测、清洗与强化延寿等定制化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十四五”期间,重点推动宁波镭速再制造技术产业研究项目实施。

(二) 促进循环型农业绿色发展
在农业领域,以实施“三节五回收”工程为抓手,以推广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综合利用为重点,着力推动农业清洁绿色循环发展,推广循环高效农作模式,构建复合型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生产过程清洁化、农废利用资源化、产业链条复合化的循环型农业绿色发展模式。
1、推动农业清洁集约绿色发展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全面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化肥使用定额制,加快改革农资店创建和试点主体培育,到 2022 年底,全市创成示范农资店 120 家,培育试点主体 1161 家。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打造一批省级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行动,大力推行畜禽健康养殖。到 2022 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达到 50 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 12 万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开展省级节水型灌区(片)创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覆盖保墒等节水技术模式;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发展节水渔业、净水渔业,推广工业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生态水养殖。到 2025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25以上,累计创建 30 个省级节水型灌区(片),建成工业化循环水养殖示范点 3 个。
2、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动农林废弃物、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快构建规范化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形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秸秆收储运网络,到 2022 年,农业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全面覆盖。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多元化、商业化利用格局,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综合利用,支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探索利用秸秆、废弃塑料生产禾塑复合材料。因地制宜鼓励利用次小薪材、林业加工废弃物生产复合板材、食用菌栽培和焚烧发电,推动稻壳、笋壳、果蔬皮渣、夏秋茶等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30 个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3、推进复合型农业循环发展
创新推广循环高效农作模式。结合我市农业“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产业特点及各区县农业资源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小麦(油菜、马铃薯、冬季蔬菜)—单季稻”水旱轮作、“蚕豆/春玉米—夏玉米—秋马铃薯”四熟种植、竹林林下食用菌和中药材种植、“丝瓜、甜瓜与草莓”大棚立体套种和余姚“稻鱼”“稻鳖”共生模式等环境友好、高产高效、生态循环的新型农作制度和种养结合创新模式,促进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形成农林牧渔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构建复合型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旅融合,促进农家乐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创建全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休闲乡村、农家乐集聚村等。总结推广江北区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石浦镇孵化水产品电商园区等典型示范经验,推进农业与工业、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横向链接,打造形成种、养、加、游等深度融合的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正大农业硅谷项目建设。
(三) 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社会
以“搭把手”系统建设为抓手,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城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群建设为载体,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高值化发展,促进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 2025年,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1、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合理规划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废品交易市场。重点推动“搭把手”智慧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建设扩面升级,推进包括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废旧家电及工业固废等全品类垃圾的集中托底回收和分类循环利用,加快布局家电拆解中心、塑料集中分选深加工处置基地及再生资源集中交易产业园,探索开展象山一般工业固废回收试点。扩大废旧物资流动回收车辆覆盖范围,放宽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保障合理路权。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的智慧分类管理体系。到 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网络完善、技术先进、高效规范的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全市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91%。加强重点品类废旧物资回收力度。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报废汽车等废旧物资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旧产品回收网络构建,支持生产企业利用销售和维修服务渠道,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引导并规范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共享信息,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建设,保障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全过程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实施废旧家电回收示范工程,到 2025 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
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完善二手商品管理制度,建立我市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及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加强交易行为监管,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到 2025 年,全市范围内配备回收车辆 450 辆,布局回收网点 5000 个以上,分拣中心达 15 个,建成家电拆解中心 1 个、塑料集中分选深加工处置基地 1个、再生资源智能制造工业基地 1 个、再生资源集中交易产业园 3 个以上。
2、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推动产业集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集聚发展,打造产业链相对完善的特色循环经济园,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餐厨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体,遴选建立具有商业模式创新、成长潜力大、产业特色鲜明的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库,实行梯度培育、动态管理。到 2025 年,全市基本建成“一主多业、多废共治、各有侧重”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群。
3、促进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目录,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提高再生产品质量,加大产品推广力度。重点拓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范围,推动建筑垃圾应用于工程基础回填、园林绿化、堆坡造景、低洼地改造、路基利用、制砖、制陶、再生土、洗砂、燃料棒等。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分选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5%,各区县(市)统筹规划建设不少于20公顷、且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需要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推动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合全市各区(县)产生与处理量需求,就近设置分散式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设施,重点推动全市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中园林(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鼓励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进行堆肥、生产园林有机覆盖物、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人造板、制作食用菌棒等,推动园林废弃物与餐厨废弃物、粪便等有机质协同处理,鼓励市政园林、花圃、苗圃、果园等使用有机肥、基质、土壤调理剂等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
加强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加快全市污泥配套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处置设施运行效率,形成相对富余的处置能力,确保污泥无害化利用处置,实现污泥处置零填埋,有序推进现有污泥处置设施适配性改造,逐步接纳低含水率污泥。推动市政污泥与生活垃圾掺烧协同处理,将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补充方式。推动河湖清淤淤泥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加大对污(淤)泥与建筑渣土协同生产烧结砖、陶粒,以及与畜禽粪便协同生产营养土等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支持力度,鼓励将污(淤)泥处置达标的产物用于移动式绿化、绿色建材等。
4、推进资源集约循环再生利用
加强水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推动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水循环链接,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利用。到 2025 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 94%,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所有县(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宁波滨海旅游区阳光海湾再生水处理系统工程等项目建设。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项目预审管理,引导建设项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推动低效土地再开发再利用,推进城市、乡村、园区有机更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推动“标准地”改革扩面提升,推行新供应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
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出台我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积极倡导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滩涂光伏电站,推进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智能化、快捷化、便利化。推进储能电站示范应用,探索储能电站和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改造提升生物质分布式能源项目。到 2025 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600 万千瓦。“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大唐浙江象山长大涂滩涂光伏项目等新能源替代重点工程建设。
(四)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为载体,引导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绿色产品消费。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工程,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和回收体系建设。到 2025年,全市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全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主流。
1、引导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
全面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不断拓展“绿色细胞”创建形式和方式,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强化公众分类意识,规范垃圾投放行为。到 2025 年,绿色生活创建持续深化,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大力推进绿色产品消费。建立完善可降解产品、再生利用产品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标志产品。拓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支持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鼓励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率先执行绿色采购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形成安全、便利、诚信的绿色消费环境。到 2025 年,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占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 80%。
2、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实施禁塑限塑制度,减少使用、循环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产品,科学合理推进塑料源头减量。到 2025 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全面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行行业绿色设计,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源头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替代产品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壮大替代产业,引导传统塑料制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扩大规模。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推动电商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力度,完善可降解塑料垃圾回收体系与末端处理机制,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回收清理,着重治理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洞桥塑料垃圾集中深加工利用设施建设。
(五) 构建循环经济创新支撑体系
在循环经济领域,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鼓励绿色金融模式创新,推动数字化改革创新,推广互联网、5G、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服务平台等数字技术应用,“十四五”期间,循环经济整体智治水平显著提升,创新支撑体系逐步完善。
1、强化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
加强固废资源化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农业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绿色制造技术等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废弃物利用等领域加强产学研合作,构建核心技术研发平台,探索组建污水处理及污泥资源化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等。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重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协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2、支持绿色金融模式创新
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向系统化、规范化转变,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标准体系。进一步充实绿色金融信息内容,纳入企业节能减排等信息,加强企业信息披露与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将绿色信息作为融资和投资决策的依据。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利用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优势,积极发挥绿色保险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环境体检+责任保险+专业服务+风险防范+损害理赔”为一体的绿色金融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3、推进数字化改革创新
以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推进互联网、5G、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服务平台等数字技术应用于循环经济领域。加快推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全面应用浙江省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系统,打造碳达峰、园区循环发展等应用场景,推动“肥药两制”改革、产业废弃物管理、再制造回收交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循环经济发展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六) 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
加快健全循环经济标准认证体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宁波市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到 2025 年,全市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1、健全标准认证体系
加快制定完善可降解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再制造产品、利废建材等产品标准,和农业机械禁用及报废标准,健全过度包装商品标准;加快推动实施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废旧物资利用和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等系列技术标准。完善能效标志认证和低碳认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开展认证目录发布和认证结果采信,加强绿色产品质量监管。制定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和再制造质量控制等相关法规规章,完善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等绿色服务评价办法。
2、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加快研究垃圾分类低值物回收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废旧物资回收、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环境保护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制定推进全市省级以上制造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等支持政策,推动市级以上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开展“零碳”园区试点示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投资补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加大政府对再生产品、再制造等产品绿色采购力度。
3、加强价格调控力度
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宁波市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力度,鼓励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水平,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结合宁波实际,修订完善排污权交易相关制度,纳入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体系,拓展排污权交易覆盖面,合理调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收费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我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高效整合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与“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美丽宁波”建设等工作联动和协调,加强部门信息交流,增强政策执行合力,构建更为灵活、紧凑、便捷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市、区县(市)的工作联动,加强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全市循环经济统筹管理实效与质量。
(二) 强化目标考核
探索优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统计监测和考核。将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产业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等纳入市“文明城市建设”目标体系及“生态文明”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的规范建设纳入垃圾分类示范区、绿色生活创建方案验收考核中,逐级(区、街道、社区等)进行考核。
(三) 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人才保障,重视引进循环经济领域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统筹教育资源,加强循环经济相关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有技术优势的院校合作办学,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用地保障,将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项目纳入国家及省重点项目库,优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标,保障用地需求。
(四) 加大宣传引导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渠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发展趋势和发展途径,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对学生和学员开展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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