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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2-03 农林水利 浙江


1 基本情况
1.1 自然环境
1.1.1 地理位置
瑞安市位于浙江东南沿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0′15″~121°15′00″,北纬27°40′10″~28°01′00″,东濒东海,西连文成,南接平阳,北邻瓯海、龙湾。全市陆域面积1349.93km2,海域面积3037km2,海岸线总长度约204.18km。

1.1.2 地形地质
瑞安市位于东南沿海,地势西高东低,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东部平原、浅海滩涂和沿海岛屿等5类,具有“七山二水一分田”的特点。西部为山区,中部为低山丘陵地,属南雁荡山与洞宫山的余脉,是天然的林业基地,其间群山绵亘,峰峦起伏,海拔一般在600m~1000m,最高峰巾子山海拔1320m,受华夏构造控制影响,山区地势陡峻,河谷多呈北东及北西发育,在岩性和构造等因素的影响下,常形成山间小盆地。西部山区是天然林业基地,实现了32%的森林覆盖水平;南部主要是低山丘陵,隶属南雁山的支脉,向东一直到大岱山,之后入海,成为东海大陆架中的北龙列岛;中部为低山丘陵与飞云江下游河谷冲击平原,是主要经济作物产区,其间地势参差;东部为飞云江冲积和沿海淤积共同作用形成的平原,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平均海拔在10m以下,为水稻等粮食主要产区。海岸线较曲折多淤泥海岸,东海大陆架上散布着大北列岛和北麂列岛共91个海岛和104个海礁,是山丘入海的延续,属大陆岛礁,岛礁周围是浙江三大渔场之一的北麂渔场。
瑞安市的大地构造单元处于华南褶皱系之华夏褶皱带的温州-临海坳陷之上,泰顺-温州断坳的东端。境内地层出露较为简单,基岩区几乎是上侏罗纪的火山屑岩,仅在张基附近有少量的白垩纪积岩。东部平原为海相沉积层位,山间和飞云江两侧为洪积、洪冲积层位。
瑞安地质比较稳定,历史上无火山、地震、断层、泥石流、滑坡等严重自然灾害记录。 
1.1.3 土壤条件
瑞安市地形复杂,成土条件差别较大,土壤类型较多,有红壤、黄壤、潮土、盐土、水稻土等五个土类,十四个亚类,三十一个土属,六十五个土种。其中红壤占全市总面积的44.6%,主要分布在海拔700m以下的低山、丘陵上;黄壤占全市总面积的6.3%,主要分布在海拔700m以上的中低山上;潮土占全市总面积的5.4%,主要分布在河溪滩地和滨海滩涂;盐土占全市总面积的0.8%,分布于新围海涂;水稻土占全市总面积的28.2%,在不同地貌类型的耕地中均有分布。总的来说,瑞安市土壤具有“土层深厚,土质适中,酸碱适度,肥力良好,宜种性广”的特点。
1.1.4 植被条件
瑞安市境内植被处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北部亚带与南部亚带的过渡地带上,是中亚热带南、北植物的汇集地,分暖性针叶林、阔叶林、暖性针叶常绿阔叶林混交林、竹林、经济林、山顶灌丛与低山丘陵萌生灌丛等6个类型27个群系。植被资源为天然次生植被和人工、半人工植被两大类型,原生植被基本无存。自然次生植被在分布上有明显的层次性:海拔800m~1000m以上为草地和灌从疏林;500m~800m为常绿阔叶与暖性针叶混交林、常绿阔叶与落叶阔叶混交林;海拔500m以下为常绿阔叶林带;在海拔800m以下,以毛竹、杉、松和田园作物等为主的人工、半人工植被与天然次生植被参差分布。
1.1.5 气象条件
瑞安市全境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全年无严寒酷暑,冬短夏长,夏长,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全境所处纬度较低,又受海洋影响,温度条件为全省最佳。境内常年平均气温17.9℃,北麂等海岛略低为17.5℃,海拔400m~800m的山区稍低在14℃~16℃之间。境内年平均降水量1110mm~2200mm,历史年平均降水量1527.2mm。瑞安季风气候明显,夏季多东南偏东风,冬季多西北偏西风,年均风速1.9m/s,瞬时最大风速16 m/s。境内年均蒸发量1261.3mm;年均日照时数1794.0h,占可照时数41%;年均雨日180.2d,相对湿度81%,年均无霜期275d;瑞安季风气候明显,夏季多东南偏东风,且多台风,冬季多西北偏西风,年均风速1.9m/s,瞬时最大风速16m/s。
由于瑞安地形变化多样,有海岛、平原、丘陵、山地,不仅形成了平面气候差异,而且立体气候变化明显,呈现出山丘气候垂直差异和东西地域水平差异。
1.1.6 河流水系
瑞安内陆河流属飞云江水系或瓯江水系。境内江、河、湖密网如织,水面面积70.49km2,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主要干线河流有飞云江、温瑞塘河、瑞平塘河。
1.1.6.1 飞云江
飞云江为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位列我省第四大河,主流发源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南乡白云尖西北坡漈坑,全长198.7km,流域面积3713km2,其中瑞安市境内主流长79km,流域面积1337.8 km2。飞云江自西向东贯穿瑞安市,在上望街道新村注入东海。飞云江干流以百丈口(文成县境内)和滩脚(高楼溪入江口附近)为界,分为上、中、下游三河段。百丈口以上为上游段;百丈口至滩脚为中游段;滩脚至入海口为下游段,也是感潮的河口段,长60.8km。瑞安市境内飞云江主要支流有玉泉溪、高楼溪、金潮港和曹村港等。
1.1.6.2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位于瓯江以南、飞云江以北的温瑞平原,是温瑞平原灌溉、排水、航运的主要水道,分属于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等“三区一市”管辖。水源主要来自瞿溪、雄溪、郭溪(通称三溪)以及大罗山和集云山的山涧溪流,流域面积740km2,河网总长度1178.4km,水面面积22km2,灌溉面积48.2万亩,多年平均降雨量1694.8mm,年径流量9.13亿m3。瑞安境内温瑞塘河密布在瑞安市东北部,为内河交通运输的主要通道,干流长14.58km,河网总长588.31km2,流域面积237.8km2,基本上属于封闭性河流,河网结构为“八纵七横”。 
1.1.6.3 瑞平塘河
瑞平塘河位于飞云江右岸的瑞平平原内,河网总长588km,流域面积218.8km2,河网常水位水面面积13.2km2,平均河宽37.6m,平均水深2.21m,蓄水量29000万m3。瑞安市范围内流域面积6.782km2,河网总长239km,水面面积3.56km2,蓄水量1072万m3。瑞平塘河是瑞平平原灌溉和排涝的主要河道。
1.1.7 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库 
瑞安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分别为赵山渡水库、马鞍山水库、湖岭三十三溪、山门坑山塘、半岭堂山塘、金河水库、吴界山,根据《瑞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增加桐溪水库、大南水库、十八亩水库、上恫水库、红岩水库、林溪水库作为补充备用饮用水水源。供水水库包括赵山渡水库、愚溪水库、桐溪水库、马鞍山水库、十八亩水库、彭坑水库。
1.1.8 水资源水质 
瑞安市多年平均河川天然径流总量为15.49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1218.6mm,平均径流系数0.65;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03亿m3。
根据《2019年瑞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瑞安市水质监测断面共17个,主要位于赵山渡水库、飞云江干流、温瑞河网、瑞平河网等。监测结果显示,符合Ⅰ类水的断面1个,占总站位数的5.9%;符合Ⅱ类水的断4个,占总站位数的23.5%;符合Ⅳ类水的断面3个,占总站位数的17.6%;符合Ⅴ类水的断面6个,占总站位数的35.3%;有3个站位水质劣于Ⅴ类,占总站位数的17.6%。
1.2 社会经济
瑞安市行政区划下辖12个街道(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9个镇(塘下镇、陶山镇、桐浦镇、湖岭镇、林川镇、马屿镇、曹村镇、高楼镇、平阳坑镇)、2个乡(芳庄乡、北麂乡)。
根据《2019年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瑞安市社会经济情况如下:
1.2.1 经济概况
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003.96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25.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60.1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18.75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为2.5:45.8:51.7。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69985元,2019年全年财政总收入125.2亿元。
2019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72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97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8%和1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52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358元。
1.2.2 农业和农村
2019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31亿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2.7%。其中种植业产值15.68亿元,比上年增长2.3%;林业产值0.42亿元,比上年增长4.4%;牧业产值3.68亿元,比上年下降7.5%;渔业产值18.78亿元,比上年增长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74亿元,比上年增长6%。经济作物中油料作物产量2913t。
2019年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列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4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农产品4个,地理标志2个。
1.2.3 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瑞安市2018年统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瑞安市总土地面积1349.93km2,土地利用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其中:耕地面积384.59km2,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8.49%;园地面积23.26k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2%;林地面积543.71km2,占40.28%;草地面积15.41k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1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6.87k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14%;交通运输用地29.43k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1.29k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69%;其它土地45.37k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36%。
1.3 水土流失现状
1)水土流失类型
按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的划分,瑞安市属于以水力侵蚀为主类型区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部分山丘区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水力侵蚀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坡面面蚀,丘陵地区亦有浅沟侵蚀及小切沟侵蚀。
2)水土流失面积及分布
① 水土流失强度分布
根据瑞安市2019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全区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78.07km2,占国土总面积的13.19%,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57.72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8.57%;中度流失面积8.26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64%;强烈流失面积4.60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58%;极强烈流失面积3.65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05%;剧烈流失面积3.84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16%。
从地区分布来看,瑞安市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地区,如高楼镇、湖岭镇、林川镇;东部及中部平原地区水土流失比例相对较低;从水土流失强度分布来看,大部分乡镇(街道)轻度水土流失所占比例较大,中度及强烈水土流失次之。
② 按土地类型分布
2019年,瑞安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按土地类型分布情况如下;耕地流失面积15.01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43%;园林地流失面积130.29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3.17%;草地流失面积13.06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33%;建设用地流失面积19.63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1.02%;交通运输用地流失面积0.06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03%;其他土地流失面积0.02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01%。

从水土流失所发生的土地利用类型来看,范围最广、面积最大的是林地。按水土流失强度来分,园林地水土流失以轻、中度为主,瑞安市林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部分林区现有林分质量较低,生态修复能力较弱,保水保土功能不足,导致水土流失发生。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范围及面积不断扩大,全市建设用地是近期监管的主要范围之一。
③ 乡镇分布情况
2019年,瑞安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按乡镇分布情况如下(仅供参考),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在20%以上的乡镇(街道)为2个,分别为林川镇和高楼镇;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小于10%以上的乡镇(街道)为8个。

从水土流失所发生的乡镇来看,高楼镇、湖岭镇、马屿镇、林川镇的水土流失总面积大于15km2,土地占比分别为20.97%、13.16%、13.79%、22.76%。中度及以上流失强度占流失面积较高的乡镇为北麂乡、东山街道、汀田街道、莘塍街道、云周街道。
2 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2.1 现状评价
2.1.1 土地利用评价
根据瑞安市2018年统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瑞安市总土地面积1349.93km2,土地利用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40.28%和28.49%。从地域分布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塘下镇、飞云街道等温瑞、瑞平平原区和马屿镇、陶山镇等冲积平原区,林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园地主要分布在马屿镇、高楼镇,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和中心镇,其他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塘下镇、飞云街道和高楼镇。结合的国土空间格局,东部平原滩涂区以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为主,西部山地丘陵以生态保护为主,近岸海域重点开展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目前,瑞安市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为主,整体水土保持状况良好,但局部仍存在一些水土流失问题:建设用地的增长导致人为破坏土地的面积增加,对水土保持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活动,产生大量的开挖方、回填方、弃土石渣等;瑞安市农用地基本以耕地、经济林和园地为主,局部低山丘陵区坡地开发活动导致地表植被覆盖度减少,林冠截流作用下降,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等。
从瑞安市的土地利用情况来看,耕地、园地和经济林适宜区域基本上分布在地势较为平坦、水源充足、交通发达的地带,并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但仍有部分耕地和园地分布在海拔较高、坡度较陡、交通和水源等条件较差的区域,丘陵山地土层瘠薄、部分区块基岩裸露,土地生产力低,一旦遭受人为破坏容易造成剧烈的水土流失。
2.1.2 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评价
瑞安市涉及温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为珊溪(赵山渡)水库;根据《瑞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瑞安市水源保护区共6个,分别为珊溪(赵山渡)水库、马鞍山水库、湖岭三十三溪、山门坑山塘、半岭堂山塘、金河水库等。
瑞安市境内生活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良好,绝大部分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满足饮用水源功能水质要求;农村饮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但在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生活和禽畜污染源没有得到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以及少量工矿污染和旅游活动造成的污染。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为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对保护区进行管理,开展了以治理污染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林草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对饮用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的防治,可以减少饮用水源地的面源污染,饮用水源的面源污染问题与水土流失关系密切。
2.1.3 水土流失消长与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瑞安市2009年、2014年、2019年三次遥感普查成果见表2-1,从表中数据对比来看,瑞安市水土流失面积从2009年的244.18km2下降到2019年的178.07km2,减少了66.11km2。特别是强烈、极强烈、剧烈水土流失面积降幅较为明显,强烈减少了45.54km2,降幅达到90.83%,极强烈减少了42.40km2,降幅为92.07%,剧烈减少了5.06km2,降幅达到56.85%。


从历次调查数据可见,近几年水土流失中度及以上强度侵蚀面积总体下降幅度大,但水土流失轻度侵蚀面积大幅增加,说明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得到有效治理,侵蚀强度向轻度转移,治理成效显著。
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水土保持监督全覆盖监管数字化,以及全民水土保持意识的增强,综合治理效益显现,预防保护工作到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施良好。结合水土流失图斑来看,除去一部分已经治理的水土流失之外,仍有部分新增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由于近几年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生产建设项目大规模高质量开展,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运行,使得瑞安市水土保持工作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② 瑞安市实施一村万树三年行动计划,全域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对林地实施封禁和生态修复,因此林地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经果林更新做好整地及配套设施,因此园地水土流失面积减少;③ 矿山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均发挥出其效益,原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得到了修复,水土流失强度减轻。
由此可见,近年来全市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水土流失状况总体好转。2019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全市水土保持功能良好,水土流失强度有了明显的下降,原中度以上的水土流失逐渐下降为轻度,一些原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块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2.1.4 水资源丰缺程度评价
根据《温州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19年)》,瑞安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6.03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5.67亿m3,地下水资源量0.36亿m3。2019年瑞安市人均拥有水资源量922m3,低于温州市平均水平1574m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281m3。
瑞安市水资源季节、空间分布不均匀。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81.1mm,降水量的地区差异显著,降水量总体分布趋势由东向西,由沿海平原向丘陵山地递增。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匀,按降水成因属台风雨主控区,降水量在年内呈三峰型,全年降水高峰期3次,分别为3月-4月春雨期、5月-6月梅雨期及8月-9月热带风暴暴雨期。瑞安市山区部分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沿海平原及北麂岛屿,水资源相对贫乏。
2.1.5 生态状况评价
瑞安市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及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尤其是其中的水环境污染敏感性、土壤侵蚀敏感性、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重要性、水源涵养重要性等指标,呈现出边缘山区、矿产资源丰富的山区敏感性等级高,平原及低洼敏感性较低,经济落后的地区敏感性相对较高的特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格局与水土流失的分布呈现出一定的相关性,生态环境敏感性高,水土流失分布较为集中。因此,加大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对于保障瑞安市的生态环境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瑞安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境内森林、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环境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城镇常住和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带来了人口密集、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使得生态环境的脆弱程度加重,水土流失更加严重。
因此,瑞安市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格局与水土流失的分布呈现一定的相关性。
2.1.6 监测和监管评价
通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瑞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体系,监督管理能力得到了稳步提升。
2017年由水利部门组织,联合14个部门成立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从组织上保障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4.0版)的应用基本实现水土保持数字化全流程监管,要求第三方及时在系统中上传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监督检查和验收等相关资料;2018年9月《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瑞政办﹝2018﹞156号)转变管理方式中推行区域评价事项,包括水影响评价(包括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通过县政府与相关部门转发了有关规定,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从2017年开始开展水土保持“最多跑一次”,“一次”为水土保持审批后的一些当面告知事项,包含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和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要求;从2016年开始,瑞安市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结合水利部和水利厅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遥感图斑核查,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以及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部分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或纳入心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有效遏制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率,规范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验收报备、核查工作等,并在2018年,研究部署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督促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备案工作。
2.1.7 水土保持“十三五”实施评价
1)目标任务总体完成情况
2015年,瑞安市编制了《瑞安市水土保持规划》,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生态趋向好转。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05km2,水土流失比例达14.06%,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基本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及时监测预报全市水土流失及动态变化;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有所提高,水土保持服务能力增强。
对照上述规划目标和任务,2016年~2020年,瑞安市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0.90km2,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为372.44%,超过规划治理任务要求,十三五期间采取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类型多样,全面覆盖瑞安市重点水土流失区域,能有效地增强水土保持涵养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根据浙江省2019年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成果,瑞安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78.07km2,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13.19%,水土流失比例降至14.06%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均有所下降,满足规划目标任务。
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情况
十三五期间,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瑞安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推进覆盖全市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对水土保持数字化监管平台中疑似“未批先建”、“未批先弃”和“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并要求整改,对辖区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进行滚动式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水土保持监测率、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进一步提升,完善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017年,瑞安市政府成立了瑞安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2018年,根据工作需要对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增补。2018年11月9日,召开瑞安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督促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备案工作。2020年5月6日,召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2020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督促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工作。
2016年~2020年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施良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从2016年开始委托第三方实施,每年年初及时下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和检查清单,从刚开始的每年50个项目到现在的全覆盖,并结合水利部和水利厅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遥感图斑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以及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部分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或纳入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有效遏制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瑞安市水土保持“最多跑一次”从2017年开始开展,“一次”为水土保持审批后的一些当面告知事项,包含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和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要求,既符合实际需要,又提升了办事效率,改善了营商环境;目前瑞安市在建的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开展情况较好,瑞安市水利局要求第三方及时上传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监督检查和验收相关资料到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4.0版),加快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全流程监管。
3)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情况
2016年~2020年全市开展的预防保护工作较为到位,其中水利和林业部门开展的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等预防保护项目较多,实施的水土流失预防面积总面积为244.59km2。
2016年~2020年瑞安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0.90km2,其中省级投入资金治理面积为174.63km2,市县各级政府为86.07km2,社会投入为0.20km2,规划年度内水土保持措施新增减少土壤流失量69.81万t,水土保持措施增产粮食15万kg,水土保持措施增加收入358.9万元。完成了塘下等5个乡镇的小流域治理项目、陶山等4个乡镇的小流域治理项目、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瑞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和瑞安市湖岭等7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了露天矿山治理共5处,治理面积共0.27km2。
其中塘下等5个乡镇的小流域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km2;陶山等4个乡镇的小流域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10km2;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瑞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2km2,建设内容包括经济林地治理79.65hm2,护岸工程836m,绿化工程8600m2,裸露边坡治理3.91hm2,拦污栅1处,封育治理918.44hm2;瑞安市湖岭等7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5km2,建设内容包括护岸640m,拦砂坝1座,经济林地治理26.63hm2(截水沟570m,排水沟1090m,沉砂池6座,生产道路1060m,补植油茶14013株、黄桃792株),封育治理1116hm2。
4)成效与经验
2016年~2020年,瑞安市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严格督查问责为抓手,充分依靠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职责,着力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瑞安市发改局、国土、林业及水利等各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联合把关,明确项目开发方案中的水土保持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国土部门做好低丘缓坡开发等土地整治和矿山综合整治项目、林业部门做好林业开发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和全市的森林保护工作;水利局结合河道水利设施的维护和水源地保护做好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瑞安市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主要位于高楼和湖岭等偏远地区,水利、林业、国土、发改各部门和当地乡镇村联合实施,资金大部分来源于瑞安市财政的水土保持、水利、林业等专项资金,资金按年度计划下达并结合验收情况及时下达剩余资金,有效保障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对当地的水源地保护、美丽乡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脱贫增收、改善了生态环境、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瑞安市针对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常态化跟踪检查,对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最大程度上减少了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降低人为水土流失影响。
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脱贫增收方面,2016年~2020年瑞安市实施垦造耕地、美丽乡村、经果林等水土保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提升瑞安市的平均收入水平,促进增收。
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瑞安市全面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创建美丽乡村为契机,对乡村河道清洁、垃圾分类及集中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田间整洁、村庄美化绿化等多个方面进行提升改造,大大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
在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方面,采取封山育林、生态林、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不但可改善局地气候,且有利于水土保持、植物生长和生物多样性发展。通过统筹考虑各流域内的措施布局,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封育治理、退耕还林、种植水土保持林以及溪沟整治等,达到治山和治水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管理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目的。实践表明,构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实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于保护流域生态、发展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
2.1.8 存在的问题
与美丽浙江建设中担负的重要任务相比,水土保持发展仍存在诸多不适应的问题。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局部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加大,区域水土保持功能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同时,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导致土地资源损失、地表植被扰动破坏,人为水土流失依然不容忽视,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和制度落实还有待完善。
1)综合治理任务艰巨
从水土流失变化及组成情况来看,治理难度小、工程见效快的水土流失地区已基本得到治理,后续治理难度加大;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在水土流失面积中的比重有所上升,主要是随着经济林、经果林面积的扩大及生产建设活动的增加,人为活动造成园地、林地、建设用地的水土流失现象日益凸显。
水土流失治理不平衡的问题逐步显现。结合我省近年来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来看,由于土地权属、经营方式等客观条件限制,多地存在面上水土保持措施难开展的现状。同时,受到水土流失图斑分散、治理可行性等条件限制,部分项目治理措施碎片化、布局无序,加之项目规模大部分以现状流失面积确定,难以体现水土保持项目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上的优势。特别是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项目,亟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谋划发展。
2)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要求相比,水土保持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生产建设项目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及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履行水土保持变更手续的违法违规项目仍有出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数字化应用仍有待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仍存在难度。监管中法律刚性体现不足,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不健全,执法偏软,尚未形成强监管的有效震慑,需要进一步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诚信体系等,全面强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
国家和地方对农林开发活动已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但是开发和耕作不合理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客观因素,使得低丘缓坡开发,经果林、生态康养基础设施建设等造成土壤流失、地表裸露的现象比较普遍。
3)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水土保持工作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社会性强、涵盖面广,要进一步创新综合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部门配合,统筹各方力量,引导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指挥棒,统筹完善各部门在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管上的协作机制。
4)治理投入标准偏低
近年来水土保持投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但与艰巨的治理任务相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每平方公里仅70万~110万元,标准低。同时,结合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来讲,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体现在生态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对偏低,社会和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加之地方财政有限,造成水土保持投入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需求日益增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投入标准。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抓手,把水土流失治理与面源污染控制、河湖水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全域土地整治等相结合,通过工作统筹、部门协同,多措并举、整体营建,开展集中治理。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及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快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的探索。
2.2 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2.2.1 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近几年,瑞安市围绕“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战略目标,坚持绿色发展,全域美丽攻坚实现跨越式突破,夺得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创成省“清三河”达标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7%以上,获评全省水利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优秀市,建成飞云江治理一期等10大重点水利工程,实施“八美八化”工程、“一河十二路”整治。瑞安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地更净、空气更清新。
生态文明建设为水土保持明确了发展方向,水土保持为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瑞安市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水土保持行业充分发挥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的优势,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规划,推进清洁流域建设行动,打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升级版,创造更多、更加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的需要。落实系统治理,既要实施一些必要的工程措施,强化流域综合整治,促进生态系统修复;更要通过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系统监管,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时统筹考虑其他生态要素,确保不造成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依靠监管,推动在治山、治林、治田、治草过程中落实治水要求,促进生态系统各要素和谐共生。
2.2.2 改革发展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近几年,瑞安市深入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实施十大责任捆绑攻坚行动,取得了一批突破性的发展成就。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三位一体”改革经验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两区一廊”创新布局加速起势,五大亮点区块加速蝶变,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31张城市金名片。
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下,首先,应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纲,瑞安市围绕“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战略目标。综合考虑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村环境整治等需求,围绕脱贫攻坚战略解决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问题,规划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补齐新形势下水土流失治理的短板。其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以水土资源保护和利用为抓手,将治山治水治林治田治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发展、脱贫攻坚中的基础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助力新村建设和产业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多元化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投入,在有效保障水保投入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保工程建设,发挥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作用。实施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实现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常态化。
2.2.3 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保障饮用水安全要求水土保持发挥水质维护和水源涵养作用。瑞安市近年来已大力开展地表水环境治理,现状水质已有大幅改善,目前瑞安市温瑞平原河网、瑞平平原河网已清除劣V类水质,但多数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V类,未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目前主要水源地水质良好,绝大部分指标可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农村饮用水共123座水库、山塘,其中64座满足一级水源水质标准。
水土流失不仅向江河湖库输送大量的泥沙,而且径流与泥沙作为载体将大量面源污染物送入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影响了水源地供水安全。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是瑞安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内容。首先应当重点实施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其次在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地大力推广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最终以保护水质为核心,治理水土流失、控制入湖库泥沙和面源污染,加强水源地保护。通过工程、植物等综合措施,采取工程拦蓄,水源涵养林维护,封山禁牧,大力栽植水土保持林,在出水口设置净化湿地,保障饮水安全。
2.2.4 人居环境改善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近年来,瑞安市聚焦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全域美丽”瑞安样板。城市精建精美取得了不平凡成果,开工建设“大建大美”项目33个,建成14个,塘河“一轴四段十景”加速呈现等。乡村振兴取得了不平凡成果,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等,推出全省最优的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新政”,美丽田园整治和验收面积均居温州第一,累计建成污水零直排镇街11个,创成省级美丽城镇样板镇2个、省级美丽乡村达标村110个,获评省级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优秀市、省级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考核优秀市。
水土流失将恶化人居环境,水土保持能够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与任何单一的措施相比,水土保持在生态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充分考虑自然社会等各种因素,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科学配置各项措施,确保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中心城镇区,人多地少,生产建设项目集中,水土保持工作结合监督管理,扩大城区林草植被面积,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在农村,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科学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河湖水质,恢复健康生态,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四旁绿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水土保持能够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建设新格局,建立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2.2.5 土地利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随着瑞安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土资源显得较为紧张,如果开发利用不合理,将导致区域内坡耕地、园地、经济林地土壤覆盖层变薄,在降雨和径流的作用下,土壤水分与营养物质大量流失,致使土壤肥力下降。同时由于表层松散土壤流失,致使土壤孔隙度下降,土壤透水、通气性能下降,蓄渗水能力大大降低,土地生产力下降,不利于作物的生长。
水土保持要保护、改良、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大幅降低水土资源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尽量减少扰动土地、破坏植被,尤其是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保护植物、地衣等,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2.6 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分析
近几年,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统领各领域改革,建设“云上瑞安”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社会治理”等6个应用场景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掌办率、即办率分别达100%、98.8%和89.2%。随着城市品质能级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短板仍需加快补齐,精准智慧治理能力与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要求还有差距。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水土保持工作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政策、技术标准、规划、科技支撑、机构和队伍五大体系,强化行业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部门协调、水土保持补偿、公众监督和参与、投融资、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机制;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放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推进水土保持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转变,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水土保持公共服务,做到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体系,强化监测服务能力和成果应用,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智慧水保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化带动水土保持现代化。

3 规划目标、任务与规模
3.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围绕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坚持“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三位一体统筹发展,把握争创现代化先行省的任务要求,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定不移践行“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为主线,建立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快重点地区治理速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浙江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3.2 基本原则
1)预防优先,防治结合
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把水土流失预防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同时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减少人为不合理的扰动和破坏。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地区的治理,防治结合,协调推进。 
2)全面规划,统筹兼顾
结合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土资源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城镇与农村、区域和流域、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水土保持与相关行业,全面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谋划,完善机制体制配套,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统筹规划目标的实现。
3)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调查总结不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情况,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对策,坚持分区防治,分类管理,合理布局。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需求分析,重点突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的维护和提高,因地制宜、精确施策,科学配置工程、林草和耕作措施。
4)提升效能,夯实基础
不断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政策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与有效监管,增强水土保持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强先进技术方法、科技手段在水土保持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加强能力建设、基础研究、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5)改革创新,示范先行
以我省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为引领,围绕水土保持数字化改革、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水土保持创新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防治观念。认真分析水土保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创新机制体制,推动水土流失防治提质增效,推动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的深度融合,促进水土保持现代化发展。
3.3 规划目标
贯彻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战略,维护和提高水土保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率与贡献率。“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00km2(其中水土保持规划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25.06km2),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7.5%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5%,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推动水土流失减量降级、水土流失防治提质增效,提升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全覆盖、遥感监管区域全覆盖,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发挥监测对管理的支撑作用;建设数字化水土保持,以数字化带动水土保持现代化;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现代化先行示范建设,打造水土保持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
3.5 规划时段
规划实施计划从2021年至2025年。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
3.6 规划内容与任务
以防治水土流失、提高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维护和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修复作用,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对局部集中的水土流失区进行综合治理,促进预防措施实施。以小流域或区域为单元谋划治理项目,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从2021年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0km2(其中水土保持规划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25.06km2)。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能力、手段,实现监管常态化。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监测站点功能,形成科学有效的监测支撑体系,抓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提高水土保持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水土保持现代化水平。



4 预防和综合治理项目
4.1 项目布局
4.1.1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为项目布局出发点,将解决水土流失问题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改善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管住人为水土流失,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以美丽水保、幸福水保和生态水保为抓手,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
2)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
突出抓好水源地及重要江河源区、重要生态屏障区的水土流失预防,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农林活动水土保持监管,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瑞安市涉及浙江省洞宫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SY7)、浙江省瓯飞鳌三江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SZ3),以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治理区为重点,加快重点地区治理速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向有水源保护任务的水库、江河源头、水土流失集中区倾斜,充分考虑实施禀赋条件、地方实施意愿,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3)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的原则。
以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载体,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社会经济和水土流失特点,守正创新,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林地分类实施封禁和生态修复,结合百万亩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林地质量;缓坡地区重点是搞好坡面径流调控,改善灌溉排水条件、实施水土保持耕作、修缮水土保持设施;经果造林要做好整地、选苗及配套工程,且要防止新造林过程中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建设用地的水土流失通过水土保持监管、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等。有条件的地区还要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将人居环境改善、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沟道及湖库周边整治等措施综合到一起。通过实现水土综合整治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4)坚持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原则。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互促共进。把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共建的理念贯穿于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中,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共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水土保持投入新机制。
4.1.2 防治范围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规划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
瑞安市水土流失预防范围主要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较轻,潜在危险及危害程度较高,生态功能重要,需采取预防保护措施的区域。瑞安市重点预防对象为高程500m以上天然林、植被覆盖率较高的人工林、草地,以及大中型水库、湖泊周边和大江大河两岸;植被或地貌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的地带;现状水土流失分布较分散,前期已开展了治理且水土流失强度较以前明显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的区域。
瑞安市水土流失治理范围主要是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瑞安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对象包括裸露边坡、水土流失集中的经果林地、坡林地、沟道等。
4.1.3 项目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方针,依据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规定,基于瑞安市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以小流域或区域为单元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生态修复为主,统筹相关部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林地分类实施封禁和生态修复。园地实施水土保持生态营林,科学完善现有种植条件,增加林下植被覆盖或辅以植被缓冲带建设;经果林更新及新造要做好整地、选苗及配套设施,防止造林过程中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由于人为活动或自然灾害造成局部裸露,加大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结合美丽河湖建设,促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和两岸生态带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全域土地整治综合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空间环境质量等。
4.2 规划项目和措施体系
4.2.1 规划项目
“十四五”期间规划任务由各级政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合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0km2。
其中以小流域综合治理或片区综合治理为项目单元的,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规划拟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5个,涉及陶山镇、马屿镇、湖岭镇、林川镇、高楼镇、曹村镇、芳庄乡7个乡镇的12条标准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6km2。同时统筹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例如百万亩国土绿化、“八美八化”行动等工作,可实现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的范围。
在十四五期间优先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若有其他因素无法实施的可以根据各流域水土流失情况、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的迫切程度,实施备选项目。

4.2.2 措施体系
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范围、措施对象、措施效益等,初步将可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归并为生态修复措施、综合治理措施、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措施三类。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完备的治理体系,达到全区域、多措施、系统治理。
1)生态修复措施体系
采取生态自然修复的范围一般适宜人口相对较少、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中度为主的林地范围。
林地是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其发生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地块山坡陡峭、土层瘠薄,乔木盖度低;其次现有林地林分质量不高,如树种组成单一、林龄小、郁闭度低;另外,由于大部分林地都是近年来新造的人工林,造林初期的人工种植施工、竹林春季挖笋等均造成了林区的地表扰动、植被破坏,原生植被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恢复,更加剧了林区的水土流失。
对于林地的水土流失可充分利用本区的水热资源,对造林区进行封育。对轻、中度水土流失的林地,采取封山育林措施,禁止在封育区内垦植、伐木、采矿、取土、烧碳、挖笋等人为活动,封育区边界设标志、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等管护措施后,仅1年~2年就可使封育区内的植物群落及生物多样性呈良性发展,现有林草植被覆盖率大大增加,土壤侵蚀强度明显下降。
另外,为提高生态修复区的效益,还可以结合封禁管理,在低效林、疏林中进行修枝疏伐,择优选育,促进林木生长,加快植被恢复。同时,加强生态修复管护队伍和规章制度的建立,保障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综合治理措施体系
在水土流失强度较大的区域或仅仅依靠生态修复措施难以奏效的地区,应针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坡度、不同地区水土流失的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配置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耕作措施相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注意施工过程中临时措施的布设,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治理措施包括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营造水保林、经果林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绿化、边坡裸露面整治。
①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对经果林地、部分坡耕地和园地,通过合理配置坡面截水沟、蓄水池(沟)、排水系统等小型蓄排水工程,控制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减少汛期下泄的水量,增强防洪抗旱以及土壤保水保土能力,增加蓄水量,提高土地产出率。
a、截水沟
当坡面下部是荒地、梯田或林草,上部是荒坡时,应在其交界处布设截水沟;当无措施坡面或新造经果林园区的坡长太长时,也应在坡面增设截水沟,以减小坡长。
截水沟一般与坡面的等高线平行,措施实施坡面一般布置有一道或多道平行的截水沟,根据自然条件以及一些地方的实施经验,平行的截水沟一般坡面间距15m~30m。
b、排水沟
排水沟一般布设在坡面截水沟的两端或较低一端,用于排除截水沟汇集的地表径流。排水沟的终端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
排水沟在坡面上的比降,根据其排水去向的位置(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而定,当排水出口的位置在坡脚时,排水沟大致与坡面等高线正交布设;当排水去处的位置在坡面时,排水沟可基本沿等高线或与等高线斜交布设。
排水沟的断面形状可根据实际选用梯形或“U”断面,各种断面都必须做好防冲措施。衬砌材料可用砂浆抹面、浆砌片石、混凝土预制槽等。
排水沟纵坡比降应根据沟线、地形、地质及与截水沟连接等因素确定。当纵坡大于5%时,考虑设置跌水,减小水流冲力。另外,也可结合蓄水池和沉沙池消能。设置跌水一般每隔10m设置2级~3级跌水,坡度增大时可增加跌水设施的密度。
c、蓄水池
蓄水池的形状、深度、周边角度等需根据具体坡面的地形、地质情况进行设置;容积主要由供给区的植物种类、种植面积以及蓄水池的密度确定。蓄水池采用开敞式矩形或圆形断面,钢筋砼、浆砌块石或砖砌结构。
新建的蓄水池容积一般在2m3~50m3之间,其中2m3~20m3的小型蓄水池数量约占总数量的90%左右。
d、沉沙池
沉沙池一般布设在蓄水池进水口的上游附近。沉沙池的具体位置,根据当地地形和工程条件确定,可以紧靠蓄水池,也可与蓄水池保持一定的距离。沉沙池一般为矩形。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的有关规定,其宽度按照排水沟的2倍,长度为池体宽度的2倍,并有适当的深度,以利水流入池后能缓流沉沙,一般采用砖衬砌。
e、生产道路
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经济林地,采取生产道路结合坡面排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该工程措施即可作为生产道路使用,又可兼顾坡面水土流失的防治,宜采用混凝土路面(路面稍向内倾斜),对于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可采用生态透水混凝土或条石路面砖。
f、生产管理
改变原来的全垦、翻耕方式,局部翻耕松土,林下每隔一定距离(一般3m~5m宽范围内)不除草,作为植被缓冲带,拦截径流泥沙,增加地表覆盖和水流入渗。
推行经济林肥药减量行动,推进精准施肥,降低费药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采用茎死根不死的新型除草剂,并推广地面覆盖防护模式,雨水季节将砍灌(丛)除草清除的枝条、草叶等平铺于树下裸露地面,防止雨水对地面击溅和径流的直接冲刷,同时也起到减少地面水分蒸发的作用。逐步推行高陡坡经济林退耕,经济林人工割草、有机培育等生态管理方式
② 造林措施
规划造林主要用于减少、阻拦及吸收地表径流,涵蓄水源,固定土壤免减少侵蚀,同时兼顾树种本身特性,充分发挥其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根据本地实际,主要结合低效林改造、退建还林、退耕还林、成片植林、矿区修复、补植珍贵树种和彩叶树种等开展,或是结合水源地水源涵养、坡面保护而种植的水源涵养林。此外,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可以结合田间道路防护、美丽乡村等植绿化美化树种。
经果林造林主要用于土层较浅薄的耕地退耕及一些地区结合现有经果林更新、套种而实施的造林措施。主要根据现有经济林树种的生长特性、生态特性,结合项目区现状经果林的种植密度、经营情况,采取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种植园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同时改善园区的种植条件,促进现有经果林种植的可持续发展。
造林设计主要是针对各立地条件因地制宜的进行造林树种、造林密度、配置方式、造林整地及作业方式等设计。
A、造林树种规划
a. 树种规划主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和当地群众的需求来选择树种。
b. 规划设计必须坚持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或引种多年的树种为主,适度引进外地开发、培育的新品种,在树种搭配上,尽量做到针阔结合,乔、灌结合,一般常采用的水土保持林树种为杉木、侧柏、香樟、木荷、枫香、紫穗槐等;经济林树种如板栗、桃、茶、香榧、油茶等。
B、造林密度设计
造林密度应根据林型及树种来选择。经济林与果园造林密度一般每公顷1000株~2000株,根据树种和管理水平每公顷可小到500株,大到5000株。水土保持林造林密度一般每公顷1000株~3000株。另外茶园和竹园的造林密度按照灌木和散生竹的密度确定。
C、整地工程设计
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林种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整地形式,本项目主要涉及的整地形式有带状整地和穴状整地。
a. 带状整地。适用于地形比较完整、土层较厚的坡面。整地区基本上顺等高线在坡面上连续布设。其中又包括水平阶整地、水平沟整地和反坡梯田。
水平阶整地沿等高线将坡面修筑成阶状台面,阶面水平或稍向内倾斜。该整地方式主要适用于15°~ 25°的经果林坡面整地。
水平沟整地沿等高线挖沟,一般适用于水土流失强度较大的坡面。
反坡梯田主要用于果树和其他对立地条件要求较高的经济树。一般在坡度较缓、土层较厚的地方。
b. 块状整地。主要适用于地形破碎,土层较薄,不能采取带状整地工程的地方。其中又包括穴状整地和鱼鳞坑。
穴状整地为圆形,穴面与原坡面持平或稍向内倾斜。
鱼鳞坑整地每坑平面呈半圆形,坑内取土在下沿作成弧状土埂。各坑在坡面基本上沿等高线布设,上下两行坑口呈“品”字形错开排列。
D、林型规划
项目区推荐以生态效益更高、抗性更强的混交林为主要造林类型。
a. 株间混交。适用于贫瘠土地,在乔木株间栽种具有保土改土作用的灌木,或在每5株~10株灌木间稀疏地栽植1株乔木。
b. 行间混交。一般乔木和灌木,阴性树种和阳性树种都适宜采用。
c. 带状混交。适用于初期生长较慢、且两类互有矛盾的树种。
d. 块状(不规则)混交。适用于树种间竞争较强烈或地形破碎、立地条件镶嵌分布的地方。
③ 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清洁措施
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清洁措施主要包括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面源污染防治及绿化美化工作。
a、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
对于农村生活污水,考虑在村庄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采用生态厕所、化粪池、厌氧+人工湿地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经人工湿地渗流入周边溪流。化粪池需要定期清掏,清掏周期半年至1年。对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实施提标改造建设,采用较为先进的处理工艺,提高水库库区污水处理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截污管网建设,实施人口搬迁等措施,以实现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
针对农村的垃圾处理现状,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集村收镇处理”模式。各行政村在合适位置配置垃圾房及固定式或移动式三色分类垃圾桶,实现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及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建设厨余垃圾机械处理终端、太阳能微机械处理终端、太阳能简易发酵房,不断创新垃圾回收模式,设置垃圾回收点,用垃圾兑换生活用品,使乡村卫生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b、面源污染治理
针对农田面源污染,一方面应改善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减少因土壤流失而造成的面源污染;另一方面应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多年生经济作物,控制农用化学品,推广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措施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鼓励农家肥和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发展与水源保护相适应的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绿色产业。加强土地管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限制供水水库集雨范围内的补充耕地项目,把好农村住宅宅基地等项目选址关。
c、绿化美化
村庄整洁、美化绿化是村民迫切希望改善的问题,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显著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可以在居住人口相对密集的村旁、路旁、宅旁、渠旁适度种植部分兼有景观及生态改善作用的水土保持林,做好见缝插“绿”,减少土地裸露面积,美化居住环境,以提高项目区群众对实施水保项目的积极性。
针对城市绿化,要多样化、多元化,植物搭配要高低错落,有层次感,实现乔木、灌木、花草合理配置,起到最佳的生态和美化作用,所选植物应以适应性强、绿化效果好的乡土植物为主。
⑤ 裸露边坡治理
裸露边坡治理主要为流域内废弃矿山和乡村道路等可视范围内的开挖裸露面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整治。
针对流域内的裸露边坡,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景观效果、减少水土流失的角度综合边坡的地形地貌、地质(岩石类别、高度、坡度)、水文条件等实施治理措施。裸露边坡整治措施以裸露面的植被恢复为主,搭配坡脚挡墙和排水沟、坡顶截水沟等。
关闭、废弃的采石场、采矿场及交通道路工程开挖形成的裸露边坡,不仅严重影响周边景观与当地的生态环境,也因其开挖裸露面坡面大、坡度陡、落差大,在强降雨作用下,也极易产生滑坡、崩塌等现象。规划要求对各区域内废弃矿山进行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采石场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整治。
清除开采边坡上所有的危石,对可能引起地质灾害的残坡积物进行清除或采取妥善的加固措施,增强边坡的稳定性,终采边坡的坡度必须降至安全坡度以下,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废石堆要构筑稳定的拦石坝,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采空区或其它危险区,其周边要设立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同时要做好采场废土、废石的清理和采空区复垦还绿工作。
在矿山复垦和生态重建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生态系统的重建类型根据矿山地理位置、景观特征及开发功能决定,“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或建设为林地、耕地,或为建设用地、公共绿地,或为旅游娱乐用地。积极探索矿山复垦绿化的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生态治理效应,在规划期内努力使各主要城镇周边、风景名胜区、高速公路、国道等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开挖裸露面都能够得到有效地恢复整治。
3)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措施体系
通过河道清淤及护岸、沟道防护、湿地恢复、缓冲过滤带建设等措施,提高过滤作用,控制入河(湖、库)的泥沙及面源污染物,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① 溪沟治理
瑞安市山丘区溪河洪水一般具有陡涨陡落的特点,历时短,流速大,常挟带泥沙及乱石,冲刷破坏力度大,极易造成沟岸掏刷和冲毁农田,引发各类山洪灾害。规划通过因地制宜在沟道内修建谷坊、堰坝、护岸工程,可巩固并抬高沟床,防止沟底下切、沟头前进,同时稳定沟坡、制止沟岸扩张,防止产生沟坡崩塌、滑塌等地质灾害。
a、谷坊工程
谷坊工程主要修建在沟底比降较大(5%~10%或更大)、沟底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其主要任务是巩固并抬高沟床,防止沟底下切、沟头前进,同时稳定沟坡、制止沟岸扩张(沟坡崩塌、滑塌等),抬高侵蚀基面。谷坊工程在制止沟蚀的同时,应利用沟中水土资源,发展林(果)牧生产和小型水利,做到除害与兴利并举。
根据砌筑谷坊的不同材料,谷坊可分为土谷坊、石谷坊、植物谷坊三类。土、石谷坊一般选择在侵蚀沟中地质条件好、工程量小、拦蓄径流泥沙多、填筑材料充足的地方,多采用梯形断面。其中土谷坊一般高1m~2m,顶宽0.5m左右;石谷坊一般高1m~4m,顶宽0.5m~1:5左右;植物谷坊设在坡度稍缓、土层较厚且湿润的沟道内,一般可采用柳桩密植或柳桩编篱的形式修筑,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采用生态袋谷坊。
b、堰坝工程
为拦截河道水流中的泥沙、减缓流速,根据河道地形情况,对规划区内村镇、农田周边,或在上游有大面积裸露山体或植被破坏严重的河(沟)道内布设堰坝,可形成水面方便村民用水,起到改善村庄景观、灌溉、过坝水流曝氧等作用。堰址选择应考虑维持河槽纵向连续性的需要,与周围农田、道路、护岸、灌溉渠道等衔接,并与当地生产生活需水、生态旅游、美丽乡村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堰坝的坝型主要根据洪水、泥沙量和当地的建筑材料状况和地形地质条件确定,尽量采用低矮宽缓堰坝,堰高以不影响河道行洪为宜,可采用干砌石坝、浆砌石坝、混凝土坝等。
c、护岸工程
瑞安市境内河道大多为山溪性,流量大、流速快,河岸容易受到冲刷并产生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且区域内经过多年的河水冲刷,部分护岸已经坍塌或损毁,若遇洪水暴发,极易影响农业生产和周边居民的财产安全。
从保护河道湿地生态系统的角度,除常水位以下考虑满足防洪防冲要求采用砌石外,常水位以上考虑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在保护河岸的同时,兼顾景观、生态、水土保持等功能。护岸顶部可砌筑种植槽,种植槽中栽植下挂植物,亲水平台上植草绿化,护岸顶部后方进行绿化,供村民休憩、游玩。
② 缓冲过滤带建设
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种植或抚育具有吸收有机污染物能力的乔木、灌木、草本和水生植物,通过土壤~植被系统,截留并吸收面源污染物,从而减少面源污染物入河,改善河道水质,并改善河道两岸的自然景观。
在常水位以下、水位变幅带、变幅带以上分别考虑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种植。
① 常水位以下
常水位以下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因此,选用具有良好水质净化作用的水生植物和耐水湿的中生植物,如梭鱼草、花叶水葱、苦草、金鱼藻等。另外,为了减缓水位突变对岸坡的侵蚀,可以选用容易形成植物屏障的植物,如茭白、芦苇、菖蒲等;对于有景观需求的库区,可栽种观叶、观花植物,如荷花、慈姑、鸢尾、睡莲等。
② 水位变幅带
在汛期,变幅带岸坡受到水体的浸泡和冲刷,植物应有固岸护坡和美化河岸的作用。因此,应选择根系发达、枝叶茂密、抗蚀性好的植物种类,如水松、榉树、银叶柳、木芙蓉、水团花、牛筋草、柳等。
③ 变幅带以上
本区土壤含水量相对较低,种植在该区域的植物夏季可能会受到干旱的胁迫。因此,不仅需要选择耐旱的植物,而且应该具有一定景观效果的种类,特别是要注重树形、树冠、色彩、花果、季相等的搭配,可选用的植物种类有杜英、樟树、马棘、雪松、枫香、国槐、侧柏、四季桂、彩叶李、栀子花、胡枝子、合欢、紫穗槐、火棘等。
③ 人工湿地建设
人工湿地是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与功能,根据需要并结合地形地貌人为设计与建造的湿地,一般由人工基质和生长在其上的水生植物组成,是一个独特的土壤、植物、微生物综合生态景观系统,也是一个物化和生物综合反应器,污染物(泥沙、氮、磷以及有机物)的净化是物理沉降、化学沉降、化学转化以及生物吸收、吸附和转化的综合过程,依据物化和生物反应原理,可以有效去除非点污染源中主要污染物,如磷、氮和泥沙等。湿地恢复措施结合地貌、断面、水质现状等现状选择,优先选择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实施,利用地势高差建设取水、引水、布水等水流引导设施,实现自流引水、布水;通过系统种植高吸收有机、有害物质的木本、草本植物,使水流在入库前流经生态湿地,对水体的有机、有害物质进行拦截、净化,促进水体生态平衡系统的建立。
4.3 典型小流域规划设计
通过小流域水土流失实地调查,在综合考虑瑞安市水土流失特点,通过典型项目的措施配置,指导瑞安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瑞安市水土流失治理采用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分为预防为主和治理为主的典型小流域规划设计。
4.3.1 预防为主
选择陶山镇新殿后、前途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作为以预防措施为主进行典型小流域设计。
1)新殿后、前途小流域概况
新殿后、前途小流域属飞云江流域,位于瑞安市中部陶山镇,标准小流域面积37.24km2。流域内土壤以红壤、黄壤和水稻土为主,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耕地、少量园地和村镇建设用地;流域内森林覆盖率约40%。
2)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2019年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成果,新殿后、前途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06km2,占流域面积的13.59%,其中轻、中度水土流失面积4.65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1.90%,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0.41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10%。流域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疏林地及林分结构不合理的林地。
根据现场调查,区域内山坡上部的部分疏林地覆盖度较差,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区域内局部河道存在淤积及岸坡坍塌等现象,对河道行洪及两侧农田生产造成影响;部分村庄附近存在荒地空地可结合补植补种改善人居环境。
3)主要措施
根据新殿后、前途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结合小流域的实际情况及水环境敏感性分析,规划以水资源保护为中心,采用封禁管护、植被修复等预防保护措施为主,并结合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的措施进行综合防治,部分水土流失强度较大的区域还需采取治理措施。
① 封禁管护
对流域内现状轻、中度水土流失的疏林地,以封山育林为主,采取全封、轮封等形式。禁止在封育区内垦植、伐木、采矿、取土、挖笋等人为活动。再者,对于一些集中分布、现状植被生长良好的灌木林及不适宜进行大面积植树造林的荒草地也纳入封禁范围,依靠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逐步提高植被覆盖度。封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km2。
② 造林
对于现状水土流失强度为强烈及以上的疏林地,以植被恢复为主,采用封育和种植人工林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林分的质量,促使植被尽快恢复,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人工林树种的选择要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林应选择枝叶繁茂、根须发达、固土能力强、适应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木、木荷、湿地松等,并营造针阔混交林,密度不低于200株/hm2,且栽植乔木成活后2~3年,补植区的植被郁闭度不低于50%,在造林后,应注意加强抚育管理。小流域造林面积0.20km2。
③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包括村庄绿化、整洁田园、户厕改造等措施。
村庄绿化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健全村庄绿化长效管养制度,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整洁田园是清理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不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改造提升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完善田间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户厕改造,普及卫生厕所,全面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做好改厕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纳管排放。人居环境整治面积0.002km2。


4.3.2 治理为主
选择高楼镇东岩小流域作为以治理措施为主进行典型小流域设计。
1)东岩小流域概况
东岩小流域属飞云江流域,位于瑞安市西部高楼镇,标准小流域面积29.384km2。流域内土壤以红壤、黄壤和水稻土为主,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耕地、少量园地和村镇建设用地;流域内森林覆盖率高。
2)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2019年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成果,东岩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9.79km2,占流域面积的33.32%,其中轻、中度水土流失面积9.45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6.53%,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0.34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5%。流域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疏林地及林分结构不合理的林地,以及裸露边坡等。
根据现场调查,区域内山坡上部的部分疏林地覆盖度较差,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区域内局部河道存在淤积及岸坡坍塌等现象,对河道行洪及两侧农田生产造成影响;部分村庄附近存在荒地空地可结合补植补种改善人居环境;部分道路存在裸露开挖边坡。
3)主要措施
根据东岩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结合小流域的实际情况及水环境敏感性分析,规划以保持水土、改善水质、维护人居环境为主,以经果林、经济林地治理为重点,采用林草措施、裸露边坡防护等为主,结合河道岸坡修复、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① 经果林治理
流域内园地经济林主要包括茶园、其他园地和经济林地,现状水土流失强度轻度、中度。植被覆盖度不高,在部分经济林坡脚设置植被缓冲带,带宽5m,植物种类选择红叶石楠、茶树等。造林面积共计0.10km2。
配合修建坡面水系工程,有效排除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计划实施坡面径流调控工程0.15km2,修建截水沟0.5km,排水沟1.0km,沉沙池1座,蓄水池1座。
② 生态经济林或水土保持林
在交通相对发达、后备耕地资源较多的25°以下、土层较浅薄的坡耕地和荒草地发展生态经济林或水土保持林,共实施生态经济林或水土保持林0.05km2。
③ 疏林地治理
对流域内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比例较大的疏林地,规划补植采取针阔混交、落叶与常绿混交的造林方式,水土保持树种以杉木、木荷、香樟、枫香为主;对土层薄、水分条件较差的区域,采用乔灌混交的方式,灌木可选用紫穗槐、红叶李等,共造林0.73km2。
④ 溪沟治理
在沟谷宽敞段下游窄口处,山洪沟道冲刷段较长的,可顺沟道由上到下设置1处谷坊。在沟道束窄、河流比降小的支沟分叉的下方和沟底陡坡、跌水的上方,设置拦沙堰坝,以抬高侵蚀基准面,流域内共设置堰坝3座。对流域内建设已久堤脚冲刷严重或亲水空间不足的堤防护岸,布设生态护岸0.80km。
⑤ 裸露边坡治理
裸露面治理主要针对流域内的废弃矿山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的开挖裸露面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整治。根据裸露面的地理位置、景观特征将流域内的裸露面恢复为林草植被等。裸露面积治理面积共0.03km2。
⑥ 农村人居环境绿化及生态清洁措施
农村人居环境绿化主要集中在陈雅山小流域的中部区域,对居住区的“四旁”(村旁、路旁、宅旁、渠旁)进行绿化,做好见缝插“绿”,减少土地裸露面积,美化居住环境,绿化面积0.003km2。
对生活污水考虑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采用生态厕所、化粪池、厌氧+人工湿地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经人工湿地渗流入周边溪流。面源污染治理主要从防治宣传、防治技术、垃圾污水的处理,以及禽畜养殖的管理几方面进行,同时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通过湿地过滤,净化水质,维系河道及湖库周边的生态平衡。
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清洁型措施治理面积0.003km2。

4.4 规划措施数量
至2025年,瑞安市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km2,其中水土保持规划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25.06km2。
5 综合监管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是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方针、推动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的重要手段。应从监管内容、机制、制度等方面系统梳理,结合监管需求建立系统完整、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实现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
5.1 监管机制与制度建设
5.1.1 监督管理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工作的监管:完善水土保持规划评估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和公告制度。研究建立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农林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征求水土保持意见制度。
2)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监管: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的管理,统筹规划取土、挖砂、采石地点,规范取土、挖砂、采石行为。制定禁止取土挖砂采石、陡坡地开垦种植等行为的监控制度,配合生态保护红线内生产建设活动限制或者禁止活动监控。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丘陵区、生态脆弱地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它地区的管理制度。
3)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的监管:包括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情况;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鼓励公众参与治理有关资金、技术、税收扶持工作情况等。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包括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监督和评判、水土保持执法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及执法督查程序化及违法行为责任与查处追究制度、水土保持履职督查等。
5.1.2 监督机制提升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水土保持涉及水利、农业、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电力等部门或行业,综合性强。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农林生产等监管方面,必须明确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技术指导服务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形成有效的纵横协调与指导机制,才能推动形成社会共同防治水土流失局面。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以及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的支持,是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
2)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事关水土保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成效。综合瑞安市行政管辖范围、水土流失面积、城镇化程度、生产建设强度、区域水土保持功能等因素,制定水土保持机构和人员配备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机构,完善有关技术与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机制。
3)完善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对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审批级别及项目特点制定监管方案,实现对生产建设活动常态化、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建立完善监管与执法的联动机制,对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分区分类提出处置方案。敦促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真正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在矿山开采结束后及时开展区域植被建设,达到水土保持要求。
4)完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机制:加强农林开发、全域国土整治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等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管,探索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5)完善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机制:运用“天地一体化”技术及时对发现的违规乱堆(弃)、未批先建等项目进行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督查检查,对于未批先建项目,督促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同时加强水土保持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5.1.3 重点制度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系统梳理现有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细化“查、认、改、罚”各环节的制度,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为监管提供保障。“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的重点制度包括:
1)规划、考核相关管理制度
①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监管,加强政策和资金倾斜。建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评估制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对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复核和管理,为加强依法行政,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② 以乡镇为单元,探索建立水土流失融合治理建设机制,统筹林业、自然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以水土流失图斑分布和水土保持功能提升为抓手,结合国土空间绿化、高标农田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整合措施和资金,实现区域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完善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划设计技术审查;建立适合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监测、监理、验收和已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护等制度。
3)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制度
①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过程监管,完善相关制度,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分类管理,制定年度生产建设项目重点监管目录;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体地位;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制度;逐步建立水土保持审批和监管“双告知”制度,实现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试推行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对同一项目联合开展检查,增加监管效能,减轻企业单位负担。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水土流失危害赔偿机制,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在水土流失危害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鉴定等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
② 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验收备案等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城镇空间内的房地产、小型市政项目探索“不见面审批”制度;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简化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加强验收核查。完善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验收备案制度。强化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与实施监管。
③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加强耕作层表土的剥离与再利用管理,出台政策,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确需占用的,耕作层表土应剥尽剥、能覆尽覆。引导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利用表土资源。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地的建设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4)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制度
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成果定期上报制度和成果应用制度,督促指导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测主体责任和其他有关任务要求。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监督和评判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制度。
5)其它监管制度
① 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形,细化和推行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
② 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监管制度: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水土保持管理,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水土保持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单位的评价制度。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验收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建立水土保持调查、咨询、评估、监督等政府公共服务采购制度,发挥教育、科研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③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探索提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获得生态补偿的途径,建立水土流失预防保护范围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5.2 水土保持监管项目
1)水土保持智慧监管
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等以卫星遥感、无人机、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开展智慧监管项目。
①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
以图斑为单元,核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数量、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强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重点工程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评价。
② 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
全面掌握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有效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生产建设活动全覆盖遥感监管。对疑似违规项目开展现场复核。
2)水土流失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
开展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情况调查与技术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中介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合力。
3)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核查
定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核查,为考核评价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支撑。
4)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咨询
围绕目标责任制考核、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复核,及时、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水土保持需求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5.3 能力建设
5.3.1 监管能力建设
监管能力建设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提高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应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研究制定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案,着力提升行业调查、现场采集、网上监管能力,逐步配备完善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提高监督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做好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形成对地方、社会、市场的有效管控体系,为准确有效执法和落实政府目标责任提供依据。
5.3.2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资质的社会化管理,实现水土保持设计、咨询、监测、评估等技术服务全面市场化运作,建立咨询设计质量和诚信评价体系,引入退出机制,确保形成公平公正的、向社会开放的有效竞争市场;加强从业人员技术与知识更新培训,以社会组织为平台,强化技术交流,提高服务水平。
5.3.3 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适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在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机构、人才培养与教育建设的同时,完善宣传平台建设,重视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加强数字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完善宣传顶层设计,关注社会热点,做好宣传选题选材,提升宣传效果;强化日常业务宣传,向社会公众方便迅捷地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
5.4 数字化建设
按照我省“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全面深化改革”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水土保持数字化作为带动水土保持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之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网络的支持下,以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等为媒介,实现水土保持信息传达、信息共享和信息查询等。
5.4.1 建设任务
“十四五”期间,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和行业信息网络资源,统筹现有水土保持基础信息,配合完善浙江省水土保持数字化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日常管理工作的一体化、精细化、实现快速反应。
针对瑞安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出建设瑞安市水土保持数字化监管,从而提高瑞安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水平、效率。
5.4.2 重点建设内容
1)加强信息技术应用
综合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信息化监管:利用数据智能进行项目环境分析,系统协助半自动化评审;结合地理时空大数据、物联网、5G、AI图像识别以及遥感监测技术,对瑞安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域实时遥感监管;采用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检查、竣工验收环节抽查复核,准确掌握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2)配合浙江省水土保持数字化体系的建设
健全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数据采集、传输、交换和发布系统;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更新维护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开发利用,满足水土保持部门业务需求的应用系统和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的规范制度,保证系统的可持续性。在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时,项目审批完成后即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中,保证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完整。依法应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单位按季度将监测成果上传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平台。
3)配合完善渣土综合管理平台应用
配合城管部门完善渣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土石渣合理调度利用管理办法,加强水土资源保护。通过拓扑关系分析对土石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在同步施工时段和一定运距范围内尽量增加土石方的综合利用,从而减少区域内整体的弃土弃渣数量和借方数量,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5.5 基础支撑研究
开展水土保持率阈值研究,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现状和可治理的水土流失范围以及现代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进行研判,为科学确定水土保持率阈、细化落实年度治理目标奠定基础。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坡面径流调控工程配套技术、林草植被恢复营造技术体系;生态清洁小流域构建、湿地水质生物净化、农村社区废弃物处置利用、山水林田路立体绿化等技术在内的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与环境整治技术体系;由区域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流域水沙自动监测、坡面侵蚀沟发育三维激光扫描、扰动面与弃渣量快速航测等信息采集和系统处理在内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体系;坡地小型径流排蓄工程建设、高效水土保持经济植物种植开发、农村生态循环经济高效模式等。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技术含量高、治理效果明显的生产建设项目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作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6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以政府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为导向,融入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实现监测与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十四五”期间重点抓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成果的应用,加强监测数据的社会化应用,形成科学有效的监测支撑体系等。
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监督性监测。按照年度计划、选择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的监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法律义务,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同时,收集、整理各类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素的定量观测数据,为分析率定水土流失因子值和水土保持措施效益提供支撑,服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地和水土保持监管。
建立应急和案件查处监测方案,为应急处理、减灾救灾和防治对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做好违法行为监测,为违法事实确定、案件查处和纠纷仲裁等提供监测服务。

7 投资匡算与效益分析
7.1 投资匡算
7.1.1 编制依据
本规划遵循国家和地方已颁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等,工程投资匡算主要依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并结合主要材料的平均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7.1.2 编制说明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投资匡算采用指标估算法进行,按照封禁管护措施、造林措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截、排水沟和蓄水池、沉沙池等)、溪沟治理措施(护岸和谷坊、堰坝等)、边坡裸露面整治措施、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清洁措施等分类,各项措施根据部、省颁布的编制规定或类似工程的经验分析分别计算得出单价,乘以相应工程量得出各项治理措施的直接费用。

7.1.3 总投资
规划总投资4110.80万元,其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3270.8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项目300万元,水土保持综合监管400万元,水土保持数字化建设200万元。
7.2 资金筹措方案
总投资4110.8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包括: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市财政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并使用水土保持补偿费;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投资等。
7.3 实施效益
7.3.1 基础效益
水土保持工程的基础效益包括保水效益、保土效益两方面。其中保水效益根据措施实施前后径流模数的变化量及措施实施的有效面积,推算出年保水效益,再将保水量逐年累计计算后,即得效益计算期内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保水总量;保土效益则根据措施实施前后土壤侵蚀模数的变化量及措施实施的有效面积,推算出年保土效益,再将保土量逐年累计计算后,即得效益计算期内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得保土总量。
计算公式如下:
保水量计算公式:
ΔW=FeΔWm     (12-1)
式中:
ΔW-------某项措施的保水总量,m3;
ΔWm-------某项措施减少的径流模数,m3/hm2;
Fe--------某项措施的有效面积,hm2。
保土量计算公式:
ΔS=FeΔSm     (12-2)
式中:
ΔS——某项措施的减蚀总量t;
ΔSm——减少侵蚀模数,t/km2·a;
Fe——某项措施的有效面积,km2。
据计算每年可以减少土壤流失量8.11万t,产生蓄水效益173.70万m3。
7.3.2 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后,可完成25.06km2的水土流失面积治理,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为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主要体现在林草植被基本得到保护与恢复。减少水土流失的同时有利于野生动植物的生长繁衍和生态平衡;提高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增加土壤的涵蓄量,改善小气候和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产量;优化区域景观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促进城乡环境状况的改善;改善河库水质,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7.3.3 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修复、水源地上游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综合治理,减轻了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改善江河、库塘的水质,对改善下游饮用水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保护耕地资源完整;区域内林草植被覆盖率增加,通过植被的蓄水保土作用,有效减轻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危害,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后,提高农民的居住质量,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当地的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7.3.4 经济效益
水土保持措施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两类。
水土保持措施的直接经济效益包括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所增产的粮食、果品、木材和枝条等直接作为商品出售,或转化成商品出售产生的经济效益。
水土保持林和封育治理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为林木增产的枝条和木材蓄积量。年均林木蓄积量为300m3/km2,木材影子单价为20.6元/m3,则水土保持林、封育治理每年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4.31万元。
经果林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为果品产生的经济效益。经果林影子单价按照180万元/km2计算,则每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20.04万元。
根据计算,项目区治理后每年可以减少土壤流失量81050t。根据农业土壤调查部门介绍,浙江省土壤中营养元素平均含量:有机质3%,氮100PPM~200PPM,磷10PPM,钾60PPM~100PPM。按上述标准计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可减少土壤养分流失:有机质2431.5t,全氮12.16t,全磷0.81t,钾6.48t。市场肥料价格按照氮肥1600元/t,磷肥1800元/t,钾肥2000元/t,有机质150元/t计算,水土保持工程每年保持土壤养分效益为39.86万元。
本工程产生蓄水效益173.70万m3,按农业用水成本0.12元/m3计,本工程涵养水源效益达到20.84万元/年。
本工程达产年每年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95.05万元。
间接经济效益包括增加的各类产品就地加工增值和各项措施节约的土地、劳力等折算的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按直接经济效益的1%计算,则项目区每年可产生间接经济效益3.95万元。
经计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实施后,项目区达产年每年可增加经济收益399.00万元。

8 实施保障措施
8.1 组织领导措施
水土保持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具有群众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的公益性事业,必须强化政府的组织领导。
1)市政府应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规划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2)加强部门协调。利用瑞安市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衔接协调相关规划,密切配合,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执行项目法人制或代建制。由建设责任主体与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签署实施责任状,实行项目建设责任制,并将项目建设成果作为乡镇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工程实施情况,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明确任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及相关监测工作等。
4)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对拟建工程项目,按照规划分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建立科学的考评及管理制度,实行定期督查。
8.2 法律法规措施
1)发挥法治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依法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水平,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政府要将法治观念贯穿于水土流失防治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推动美丽浙江建设的社会基础。
2)完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水土保持条例》,完成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目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3)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要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实施阶段认真落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落实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强化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确保生产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4)完善市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激励政策,对在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测、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8.3 技术保障措施
1)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水土保持。大力推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市场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水土保持技术审查、工程效益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
2)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扩大技术交流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学习吸收国内国外的水土保持先进技术和经验。
3)开展科技攻关、试验工作,培育、发展水土保持技术市场,使水土保持规划、方案编制、技术评估论证、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监测等规范有序的开展。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联系,利用推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技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在项目评估、实用技术推广、检查验收等环节上把关。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还可推行水土保持科技承包责任制。
4)做好水土保持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普及水土保持使用技术。结合近年来本市小流域治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时总结因地制宜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和技术。
5)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开展了多层次、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水土保持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宣传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对已取得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荣誉的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创建热潮,扩大宣传效果。也可根据实际开展一些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科技含量,便于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8.4 公众参与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大力营造防治水土流失人人有责、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氛围。
2)加大科普教育的投入,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建设一定数量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把水土保持科普宣传贯穿到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意识。
3)建立水土保持公众参与平台和网络交流机制,增强网络技术服务和信息发布功能,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土保持政策和相关文件,公告重点工程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督检查、验收、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内容。建立公众网络交流机制,满足公众提交建议、举报水土保持违法事件的需要,提高全社会参与水平,增加公众的参与度。
8.5 投入保障措施
1)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统筹各相关规划水土保持任务和资金投入,做好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申请国家补助,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向重点地区倾斜,确保资金投入与重点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以PPP等形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推动重点任务和工程落实。
2)完善社会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治理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
3)规范水土保持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水土保持专帐、配套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到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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