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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罗源县“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12-31 农林水利 福建
罗源县畜牧业“十二五”发展成就
    一、罗源县畜牧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罗源县在转型中抓发展,在发展中抓质量,以优化布局、突显特色为重点,基本形成以猪禽业为支撑、以草食牲畜为特色的畜牧产业格局。在山区乡镇重点发展肉兔、山羊、肉牛等草食动物。同时充分发挥山区的优势发展山地生态养鸡。目前,主要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规模化养殖不断发展,生态模式全面应用,建立了疫病控制与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畜产品产品质量明显改善。
    2015年,全县畜牧业产值3.3亿元,作为罗源县六大特色农业产业之一增产增效。全年出栏生猪11万头、出栏肉牛1050头、羊4万头、兔50万头、禽类60万羽,实现肉蛋奶产量1.5万吨。
    在规模化养殖方面,罗源县通过发挥资源优势,逐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畜禽养殖逐步向优势产区和养殖企业集中,已经基本实现规模经营。2015全县年出栏5000头以上养猪场5个,规模养猪场生猪出栏量占80%.畜牧企业正在打造集养殖及市场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化速度全面加快。
    在科技推广应用方面,规模养殖场均配套一定面积的农田、果园、茶山、蔬菜、鱼塘等,通过完善生态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了畜禽粪尿分离技术,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模式。同时,在畜禽良种引进推广,标准化改造等方面,成效显著。结合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广沼气工程与生态治理相结合模式,促进生猪工厂化生态养殖。
    在服务体系建设与产品安全方面,“十二五”期间,已经建立县级动物疫病化验室,严格执行和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实现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应免畜禽100%强制免疫。加大主要动物产品药残检测,饲料、兽药、违禁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检测合格率100%.
    三、罗源县畜牧业发展经验
    “十二五”期间,罗源县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和深入,畜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畜牧业的市场约束、资源约束、品种品质约束日趋加剧。针对畜牧产业发展状况,罗源县畜牧业走特色与规模相结合路子,明确重点发展肉牛、肉羊、肉兔等山区草食型品种,稳定发展生猪、蛋鸡产业,在一定的规模总量下向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优化结构,增强产业总体发展实力。“十二五”期间,罗源县发展畜牧业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第一,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牧种业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核心。“十二五”期间,罗源着力抓好种业这个关键,开展了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原产地保种工作,继续重点实施山羊保种项目。
    第二,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畜牧业是一种更加关注生态环境、资源循环、公共卫生的畜牧业,是新常态下畜牧业发展过程中追求的更高层次产业,也是畜牧业现代化推进的方向路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模式。
    立足于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战略任务,围绕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罗源县生态畜牧业发展思路与对策,推进生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充分考虑环境容量、产业基础、消费需求,坚持严格准入门槛,拆小建大,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促进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扩大家禽产业规模,推进健康养殖;加快草牧业发展,发挥资源、技术、市场等优势,积极推动草山草坡开发利用,推广利用冬闲田种植牧草,进一步提升羊兔产业比重。
    第三,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由分散的小群体饲养向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的转移,鼓励和培育畜牧业家庭农场、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在推行适度规模同时,着力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第六产业”,引领畜牧业品牌培育与产业升级,让养殖者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重点做好服务重点养殖企业的工作,培育壮大畜禽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强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动态信息报送、动态考核奖罚制度。推广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产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四,加大生猪养殖面源污染治理。罗源县生猪养殖业分布广,造成的养殖面源污染严重。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省政府办公厅下达了贯彻实施意见。这项工作是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了政府目标责任和考核内容。
    罗源县充分认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面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加强问责监管,强化督促指导,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扎实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十二五”期间,始终绷紧动物疫病防控这根弦,以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为重点,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为抓手,依法落实防控责任。尤其是前几年,生猪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养殖场户经营亏损严重,一些饲养场户还面临关闭拆除,出现饲养管理粗放、消极防疫现象;如果我们防控不力,依法治疫松懈麻痹,发生疫情的隐患,发生疫情的风险就会很高。因此,我们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每年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落实以政府的名义“召开一场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一份文件通知、签订一份责任状、落实一笔足额工作经费和开展一次工作目标延伸绩效考评并严格奖惩制度”的防控工作政府“五个一”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责任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到位,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措施到位,确保防控目标实现;保障到位,确保防疫工作需要。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机制、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提升动物卫生水平,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千方百计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第六,推进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生猪屠宰监管是机构改革划转到农业部门的一项新工作,这项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十二五”期间,农业部门积极与机构编制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职责调整,注重职责交接质量,确保机构、编制、人员三到位,强化队伍建设,形成上下贯通的屠宰行业监管体系。
    第三章罗源县畜牧业发展条件分析
    一、罗源概况
    (一)自然地理
    罗源县别号罗川,位于闽东北沿海,北纬26°23′~26°39′、东经119°7′~119°54′之间。南邻连江县,西南与福州市、闽侯县接壤,西北连古田县,北和宁德市交界,东隔海与霞浦东冲半岛相望。全县境域面积1187.1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1062.2平方公里,海域103平方公里,滩涂21.93平方公里。
    县境位于鹫峰山脉东南麓,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地形为东西长条状,地势三高两低,形如“W”:西部与闽侯县、福州市交界处地势最高,多中山,有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12座,峰3座;往东,高度逐渐下降,至霍口盆谷海拔只有100米左右;霍口盆谷往东,地势又逐渐回升,至县中、北部挺旗峰、飞仙岩一带,平均海拔500米以上;飞仙岩往东,高度再逐级下降,到凤山、起步平原地区海拔已低于10米;平原以东的半岛地区地势又抬升为低山、高丘。其中牛牳山海拔1251米,位于霍口乡佳湖村西北,“龙牳山”为县内海拔最高山;挺旗峰海拔1108.2米,位于中房镇大园村附近。凤凰山海拔1048.1米,位于中房镇叠石村。
    县境东面临海,有大小海湾9个,岛屿15个,海岸线长129.09公里。
    县内有6大河流13支流,河道总长126.63公里,多年平均年来水量22.833亿立方米。其中霍口溪为罗源县最大河流,发源于鹫峰山脉东侧,经古田县由双口渡入境,斜贯县境西部,沿途纳仙洋、黄鹤、山垅湾及飞竹斌溪诸水,至车马潭出境,长31.15公里,流域面积333.6平方公里;寿桥溪发源于飞仙岩,南流经西兰乡寿桥村,至飞竹镇蛤蟆石出境,注入连江县朱公溪(鳌江支流),流域面积59.31平方公里,主河道长17.15公里;后路溪又名凤坂溪,发源于新蒋山,西南流经后路、凤坂、百丈,折向东流,在长基村纳长基溪后南流出境,汇入连江县花园溪(鳌江支流),流域面积61.41平方公里,主河道长17.36公里;起步溪发源于县境北部飞仙岩,自西北向东南斜穿洪洋、起步2乡镇,在港头村纳护国溪,在余家塘村纳罗源溪,于松山镇渡头村注入罗源湾,流域面积222.48平方公里,主河道长28.6公里;中房溪发源于县北部馒头山,流向东北,经中房、林家、下大洋、纳满盾溪,于上顶汇入宁德市金溪,流域面积51.81平方公里,主河道长15.5公里;鉴江溪发源于宁德、罗源交界的白马山,东流至鉴江入海,流域面积47.58平方公里,主河道长16.87公里。
    (二)社会经济
    罗源县下辖6个镇、5个乡,198个行政村(表2)。2015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1.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88106元,比增6%,比2010年增长74.7%,年均增长11.8%;公共财政总收入15.71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8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7.3亿元;出口总值2.8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391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78元,增长6.8%;农民人均纯收入11954元,增长8%.实施“粮安工程”,建设县粮食中心储备库;完善现代农业补助政策,农业特色产业增产增效,全县1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值达11.6亿元、增长10.7%,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58亿元,比增3.5%;罗源湾北岸水产养殖退养扎实推进。统筹推进城乡发展,滨海新城功能逐步健全,城市更加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5%.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美丽罗源”建设取得成效,完成松山围垦水闸和5座水库除险加固以及洪洋溪山洪沟治理,实施起步溪余家塘段防洪堤二期、起步溪护国段防洪堤二期和3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16个“美丽乡村”行政村和7个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示范村,霍口乡福湖村被列入首批国家级乡村旅游品牌,中房镇厚富村、飞竹镇塔里洋村等7个村入选全省传统村落名录。加强环境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持续提升;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县城空气质量居全市中上水平;造林绿化1.5万亩。
    2015年罗源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增长、保民生、强基础、促增收”为核心,全县农业经济呈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58亿元,比增3.5%,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1954元,比增8%.全县完成粮播面积12.1万亩。其中水稻8.9万亩、甘薯2.2万亩、马铃薯0.5万亩、豆类和玉米0.5万亩,总产约4.25万吨。全县茶叶面积达4.3万亩,达产量6300吨,产值1.65亿元。全年完成食用菌1.62亿袋(平方尺),销售鲜菇8.5万吨,产值7亿元。全年畜牧业产值3.3亿元。各类蔬菜面积9.1万亩,实现产值4.5亿元。水果总面积4.35万亩,总产可达1.2万吨,实现产值3.3亿元。
    全县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家,实现总产值11亿元,销售收入10.5亿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1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13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1家。
    二、有利条件
    (一)自然资源丰富
    罗源县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长无酷暑,冬短无严寒,雨量充沛,温暖湿润,年均气温19.57℃,降雨量1200~2000毫米,历年平均日照时数1676.7小时,无霜期280天左右。罗源县地跨南、中亚热带两个植被带,林茶竹果等资源丰富,罗源县土地总面积11万公顷,耕地面积1.25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7.89万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3.28万公顷,商品林面积4.61万公顷),园地0.3万公顷,草地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6.95%,林地绿化率78.7%,为生态治理畜禽污染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二)政策机遇良好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不仅先后制定、颁布了规范畜牧生产行为、保障畜产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而且出台了鼓励、扶持和稳定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多项优惠政策与技术意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和《猪场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综合技术》、《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等,为罗源县发展现代畜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产业基础较实
    罗源县先后从省内外引进了猪、牛、鸡、鸭、兔等优良畜禽品种,在本地饲养繁育和杂交利用,一些品种经多年的风土驯化成为有优势的畜禽品种资源。同时,初步培育了生猪、山羊、蛋鸡等优势产业,涌现出一批发展速度快、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畜牧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具备了产业规模经营基础,必将给全县畜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起到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四)市场需求强劲
    据统计,目前福建除生猪自给外,蛋鸡60%外调,肉牛60%外调,肉羊30%外调,且禽蛋、草食动物产品人均占有量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量将相应增加,尤其对绿色、生态、优质、特色禽蛋、草食动物产品需求会进一步提高。
    (五)服务体系完善
    近年来罗源县重点开展了动物检疫与监督基础设施项目和动物防疫物资贮备库项目建设,乡镇实施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项目,畜牧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有效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制约因素
    (一)项目运作有待创新
    一是新型投入机制没有形成。十二五期间,项目资金由补助性改为“拼盘式”,即项目资金通常由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罗源县地方财力有限,民间资本原始积累率低,影响了项目资金的争取;二是项目形式走向大型化、联合化,罗源县对路、捆绑、重大项目策划较少,很难争取到国家和省上重大项目。三是项目产业化机制不完善。
    罗源县畜牧产业化虽有一定发展基础,但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少名牌产品,带动效应不强;与基地(场、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产销利益分配不均,与现代产业发展还不相适应。
    (二)环保压力日益加大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颁布实施,及罗源县城市化、美丽乡村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禁养区范围将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压力加大。同时养殖场过于集中,养殖场与城镇区、居民区、交通干线的间距不足,污染治理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高,治污资金投入不足等,造成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加大。
    (三)科技支撑有待加强
    支撑罗源县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引进不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违禁物质检测技术、畜产品加工技术等的引进推广滞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等方面投入依然不足。
    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污染治理既是发展中的难点,也是持续发展的挑战。动物防疫6大体系中,组织管理体系、检疫监督体系、免疫监测体系基本构成,但预警信息体系、应急反应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与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四)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畜产品市场波动明显,显现养猪业2~3年、养禽业1~2年市场周期性波动,产业发展不稳定性增大。同时受饲料涨价、燃油提价和用工成本提高的影响,养殖成本逐年提升,比较效益明显下降。
    第四章规划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充分发挥罗源山地丘陵优势,推进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规模养殖、标准化养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生猪养殖业,积极发展节粮型的草食畜牧业,重点发展现代化设施家禽养殖业,抓好与现代畜牧业配套的产品物流、加工、营销等服务业,通过项目牵动、龙头拉动、机制推动,以强化动物防疫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保障,推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特色优势明显、产品优质安全、生态环境和谐、经济效益显著的罗源县现代畜牧产业体系。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构建罗源县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罗源县畜牧业生态、安全、协调发展。
    (二)坚持绿色发展
    运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和规模养殖业,使畜牧业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或畜禽排泄物处理能力相适应,积极发展养种结合的畜牧业,实现种养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高效生态畜牧业发展;积极探索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新机制,实现养殖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畜禽养殖与动物防疫、投入品和畜产品安全监控体系同步发展,畜禽养殖业与畜产品加工、饲料和兽药产业的协调发展,实现畜牧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畜牧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三)坚持结构优化
    因地制宜,发挥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继续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控制生猪发展规模,大力发展羊、兔等山地草食动物和特色家禽产业;继续优化优势产品区域布局,积极推动重点区域优势畜种的开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与农民形成稳定利益关系的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和支持现代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全产业链的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现代畜牧产业。

    (四)坚持创新驱动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提升产业水平。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对接合作,加大现代畜禽产业关键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的引进力度,重点加强主导产业新品种、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保鲜加工技术的引进、示范与推广,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畜产品技术附加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罗源县畜牧产业发展水平和产品综合竞争力。
    (五)坚持产业融合
    坚持机制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同步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合作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长效机制。鼓励引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用现代理念引领产业发展,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畜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三、指标控制
    (一)区域理论总载畜量
    全县养殖总量是指单位年度内全县所有畜禽养殖的总数量(以生猪存栏计,其它畜禽按比例折算)。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能源环境设计所制定的《畜禽场沼气项目开发指南》和《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载畜量以1亩农用地吸纳2头生猪粪尿、1亩林地吸纳3头生猪粪尿(林地能吸纳生猪粪尿面积按总面积的25%计算)。
    本规划承载量理论测算采用土地承载力法预测养殖规模数量,土地承载力预测的是最大饲养量,即区域理论总载畜量,实际区域养殖总量必须控制在80%以内,甚至更低。根据现有耕地、园地、草地、林地资源,测算出罗源县畜禽养殖理论总载畜量为141.26万头生猪单位养殖总量(以生猪单位养殖计算相当排泄量),或相当排泄量的其它畜禽,是目前罗源县畜牧业发展规模的上限。
    (二)养殖总量指标控制
    综合考量罗源县现有畜禽养殖水平和生态环境,大部分林地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上游,以及大部分耕地在居民点周边,罗源适宜养殖总量指标控制在理论总载畜量的60%,罗源全县适宜养殖总量为84.756万头生猪单位(141.26*60%=84.756),即84.756万头生猪单位是“十三五”期间罗源县畜牧业发展总量控制的上限。在适宜养殖总量指标控制的前提下,各畜种之间养殖量可适当调整(生猪量只减不增)。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30羽蛋鸡蛋鸭、60羽肉鸡、15羽鹅、30只兔、3只羊的排泄量相当于1头猪,1头奶牛的排泄量相当于10头猪,1头肉牛的排泄量相当于5头猪。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区域环境承载量测算,罗源县畜牧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与养殖容量,“十三五”期间,畜牧业可以在结构调整的情况下适度发展。围绕保障本县居民基础供给和污染减排的总目标,依托科技进步,重点以草食动物、生猪、家禽等三大产业为主,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现代畜牧业养殖基地,进一步转变畜禽养殖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效率,树立品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罗源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主要畜产品产能和质量水平适度发展,市场供应基本保障;生产技术水平稳步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推进,生产效率和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初步构建符合罗源县发展实际的畜牧业的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
    (二)具体目标
    1、提高生产能力,保障基础供给
    “十三五”期间,罗源县畜牧业在养殖数量“双控”(控制畜禽养殖总量、控制生猪养殖总量)条件下,规范发展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现代化设施家禽养殖,实现综合生产能力适度提高。具体为:生猪养殖规模年存栏量6.25万头,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0万头以下,自给率90%;肉牛年存栏量1.8万头,出栏量0.6万头;羊年存栏量7.5万头,出栏量10万头;兔年存栏量60万头,出栏量120万只;家禽年存栏量150万羽,出栏量200万羽。
   2、科学合理布局,实现规范生产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畜禽养殖两区划分标准有关要求并结合罗源县畜禽养殖场发展实际,在空间上科学合理布局罗源县规模养殖场,规范养殖和污染治理标准,确保100%规模养猪场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3、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科学发展
    积极推进罗源县畜牧业内部结构优化,在稳定规范生猪养殖的同时,积极发展山羊、肉牛、肉兔等节粮型草食动物养殖。“十三五”期间,罗源县肉类中的禽肉、羊肉、兔肉、牛肉比重较“十二五”明显提高。
    4、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产业升级
    因地制宜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和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等环保养殖技术,大力推行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生产工艺,积极探索生猪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因地制宜规划建立循环高效示范基地,实施集成开发与产业升级。重点实施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以污染治理为主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全县规模养猪场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实现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目标。积极发展现代化设施家禽养殖,积极推动现代化设施农业项目率先在罗源县畜牧业中推广实施。
    全县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高效、生态、集约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在规模化畜禽场中普及率达100%.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证场(户)达到10个,争取有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获得绿色产品认证。
    5、扶持规模养殖,实现规模效应
    养殖模式不断改进,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明显提高。一是适度规模养殖比重逐年增加。到2020年,全县畜禽规模化养殖场20个以上,规模化养殖占养殖总量的90%;二是标准化养殖场大幅增加。到2020年,全县100%的规模养殖场达到标准化水平;三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家,品牌企业3个以上,获得各类质量认证10个以上。
    6、完善防疫体系、提升质量安全
    到2020年,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动态98%,生猪和家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13%以内;重大动物疫病得到完全控制,常规疫病明显减少,畜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检测、兽药、饲料、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达到国家认证标准,具备重大动物疫病常规检测能力。
    第五章区域布局与建设内容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罗源县实际,科学划定罗源县畜牧业发展的禁养区和可养区(适度养殖区),以下简称“畜禽养殖两区”。
    一、畜禽养殖两区划定标准
    (一)禁养区划定标准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规定,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的指定范围和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以及库区上游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0米范围陆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两岸1000米范围内。
    (2)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具体包括县城建成区及其外延1000米范围内,建制乡(镇)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4)重点流域干流两侧1000米范围,重点流域支流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
    (5)县级及以上划定的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区域。
    (6)高速、铁路、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如果一重山在500米范围内,则以一重山内区域为禁养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可养区划分标准
    畜禽养殖可养区(适度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有关规定,在一定区域内,按照有关职能部门规定的相关畜禽养殖模式和污染治理模式,并限定畜禽养殖数量进行畜禽养殖的指定范围和区域。
    畜禽养殖可养区(适度养殖区)包括:
    (1)除上述规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外的区域。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适度养殖区域。
    二、畜禽养殖两区具体界限
    “十二五”期间,罗源县畜禽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迅速发展,生产规模从原来的大部分家庭散养不断向中小规模养殖发展。随着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畜禽养殖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农副产品的同时,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粪便污染、传播病菌以及引起乡村的污染纠纷不断增多,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五”期间,为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罗源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划定禁养区和可养区(适度养殖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的污染。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具体界限
    罗源县城市规划区(东至碧里乡碧里村,西至白塔乡水古村,南至松山镇大获村,北至起步镇杭山村的范围)及外延1000米区域;岱江(敖江上游,也叫霍口溪)和全县城镇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上游汇水区;南门溪、起步溪等流域干流两岸外延1000米区域及其支流两岸外延500米区域;莲花山公园、凤山公园、各风景名胜区区域、自然保护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
    凤山镇:辖区内全部区域禁养。
    飞竹镇:辖区内全部区域禁养。
    霍口乡:辖区内全部区域禁养。
    松山镇:镇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罗源开发区规划及其外延500米区域;104国道、温福铁路、高速公路、学校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外洋水库、西溪水库、白花水库、各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莲花山公园等风景名胜区域。
    碧里乡:乡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经布岩水库汇水区;凌洋水库汇水区;前洋水库汇水区;坑里水库汇水区;上娄水库汇水区;各居民生活饮用水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碧岩寺景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碧里溪两岸外延500米区域;疏港公路碧里段沿线外延500米区域。
    鉴江镇:镇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澳里溪干流外延500米区域;恒逸化工项目规划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仙垅坑、龙潭里水库、各居民生活饮用水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
    起步镇:镇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各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源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起步溪两岸外延1000米区域及护国溪外延500米区域;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
    洪洋乡:乡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各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洪洋溪外延500米的区域;风景名胜区域、自然保护区域及其外延500米区域。
    中房镇:镇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金峰寺水库、贝头里水池上游汇水区和其它列入各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岱江支流(港里溪、乌山溪)和百丈溪支流两岸外延500米区域。
    白塔乡:乡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全乡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凤坂溪、白塔溪两侧500米区域,禾山风景区、应德寺、各风景名胜区域、自然保护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三溪水库的汇水区;104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区域。
    西兰乡:乡建成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各村居居民生活饮用水源上游汇水区及其外延500米区域;兰水溪支流两岸外延500米区域;蒋山、下刘洋水库汇水区。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全县各乡镇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已计划或规划建设的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畜禽养殖可养区(适度养殖区)具体界限
    1、除上述规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适度养殖区),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划定。
    在畜禽养殖可养区(适度养殖区)范围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同时要符合有关职能部门规定的相关畜禽养殖模式和污染治理模式,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项目审批需经农业、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立项。
    在畜禽养殖可养区(适度养殖区)范围内,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环境保护、动物防疫规定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适度养殖区域。
    三、区域产业布局
    (一)总体思路
    以遵循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实现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畜禽养殖场现状布局和发展趋势,按照畜禽养殖“两区”划定界限,控制养殖总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以规模养殖、畜地平衡、调优结构为产业发展思路,突出生猪总量控制,加快草食畜生产的发展并提高其在畜牧业中的比重,确定区域畜禽养殖规模与养殖种类。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源头管控,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因地制宜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和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等环保综合技术,大力推行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生产工艺,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因地制宜规划建立循环高效示范基地,实施集成开发与产业升级,实现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罗源县畜牧业转型发展。
    (二)产业布局
    根据罗源县各乡镇的资源特点和生产现状,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中连片,规模适度”的原则,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推进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十三五”末,实现产区区域化、布局特色化、基地集约化和生产规模化。
    1、畜禽种业
    重点支持畜禽种业创新,强化品种改良,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重点在洪洋乡、起步镇、松山镇、碧里乡、白塔乡、西兰乡等乡(镇)集中建设畜禽良种基地,利用资金、技术优势,发展畜禽种业。按照一级原种场、二级繁育场、三级商品猪场的模式,生产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建立生猪良种繁育体系。
    2、生猪产业
    控制总量,积极推进规模化生态化养殖。以中房镇、起步镇、松山镇、碧里乡、西兰乡、洪洋乡、鉴江镇等乡(镇)为优势区域发展生猪养殖。因地制宜引导发展优质猪生产,提高质量安全水平,适应市场需求;强化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和引进有实力的深加工企业,实现产业延伸增值;大力推进规模化生态养猪,实施标准化生产。
    (1)加强对现有养殖场的改建工作,做到标准化生态养殖,做到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集产、加、销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到2020年,建成5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的大型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建成1家集种猪培育、饲料加工、屠宰销售为一体的生猪龙头企业。
    (3)在条件允许的区域,逐步推进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小区建设,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工程”,集中推进生态循环种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因地制宜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等环保综合技术,大力推行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生产工艺,积极探索生猪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3、草食畜牧业
    积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牛羊兔等草食畜牧业,适度提高奶业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现代化设施家禽业。扶持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进设施化、智能化、绿色化养殖,建设2-3家规模适度、生产水平高、综合竞争力强的标准化草食畜禽养殖基地。扶持利用山垅田、冬闲田、抛荒地建立饲草基地,鼓励发展牧草商品化、专业化生产。支持畜禽种业创新,强化品种改良,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肉牛、肉羊养殖业:充分利用我县草山、林地(竹林)多的优势,在中房镇、鉴江镇、西兰乡、碧里乡、洪洋乡、白塔乡、松山镇、起步镇等,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生产。通过开发丰富的草山、草坡和竹林等资源及利用农闲地和茶果园套种牧草,改良牧草品质,提高载畜能力。
    有计划地发展高产优质牧草粮草兼用型水稻等新品种,采取(食盐)青贮秸秆、(微生物制剂)微贮、(尿素、碳铵)氨贮化和现代机械设备处理等技术,增加草食型畜禽的饲料来源,大力推广种植优质牧草规模圈养技术,使牧草资源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肉食结构得到改善。
    (2)肉兔养殖:以中房镇、白塔乡、洪洋乡、碧里乡等乡(镇)为重点,建设标准化肉兔生产基地。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或采取“公司+基地+专业户”的模式,推进规模养殖。
    (3)奶业生产:以松山镇、起步镇、碧里乡等乡(镇)为主要区域,以引进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为突破口,适度发展规模饲养,提高奶业生产水平。在发展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重点发展黑白花奶牛、奶水牛和奶山羊,以产业化带动奶业生产的发展。
    4、家禽产业
    积极推进现代化设施家禽养殖业快速发展。以起步镇、洪洋乡、松山镇、碧里乡、白塔乡、西兰乡等乡(镇)为重点发展区域,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以产业化经营为手段,以科技为动力,依托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基地区域化、经营产业化、品种特色化的家禽特色优势产区。
    加强禽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推广绿色、无公害生态养殖技术,推动家禽养殖生产方式转变,大力开拓市场,提高产业效益,实现布局合理、生产规模、龙头带动、产销合作。
    利用罗源县果山、林地(竹林)多的优势,适度发展林下经济,适度发展果园、林地(竹林)放养生态鸡等项目,为城镇居民提供绿色、优质土鸡和土鸡蛋,满足其消费水平提升的要求,通过牧与果园、林地(竹林)相结合,解决污染治理问题。
    第六章重点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罗源县畜牧业发展必须把握机遇,统筹考虑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进行探索与突破,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标准养殖、污染治理、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等重点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优化畜牧业内部结构应重点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快发展草食动物生产,尤其要加快肉牛羊兔生产,因地制宜重点推广杂交品种和短期育肥技术。二是加快发展现代化设施禽业生产,重点发展现代化设施蛋禽生产,壮大现代化、集约化蛋禽饲养企业,扩大优质肉禽生产规模,提高禽肉加工率。
    二、建设优势区域,提高规模效应
    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集中力量培植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现代化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畜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产业链,构筑优势产业区,推动产业化经营,逐步形成特色鲜明、规模适度、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畜禽主导产品。
    三、推进规范养殖,促进方式转变
    必须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以适度规模为基础,以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为载体,探索养殖新模式,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业水平,增加养殖效益,实现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按照现代畜牧业“圈舍标准、设施配套、品种改良、管理规范、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统一圈舍设计图纸,以圈舍及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同步推进优良品种、饲养规模、饲料兽药投入、生产防疫技术等畜牧生产标准的应用,促进畜牧业生产标准化,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
    四、推广生态养殖,注重环境保护
    严格源头管控,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因地制宜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和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等环保综合技术,大力推行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生产工艺,积极探索生猪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将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综合治理进行整体规划,按照“减量化处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方针,通过“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管道化输送、种养结合利用”等措施,实现畜牧业生产与环境和谐发展。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划定的畜禽养殖可养区,实施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有机结合,走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
    五、强化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各类适合罗源县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和养殖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因地制宜规划建立循环高效示范基地,实施集成开发与产业升级。
    重点实施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以污染治理为主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六、推进生态循环,实现综合利用
    推进生态循环种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工程”,发展生态循环种养,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猪—沼—果(茶、菜、菌)和稻鱼共生、鱼菜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扶持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引导农民积极施用农家肥和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走资源节约型的发展路子。
    七、完善疫病防治,提高应急能力
    建设和完善县、乡两级动物防疫监督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县级和重点乡镇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化验室、兽用生物制品的保藏、运输设施、动物疫情信息采集处理及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启动实施规模种猪场、种鸡场、蛋鸡场特定动物疫病净化试点,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和非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为实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奠定基础。强化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管理和应急管理。健全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网络,提高预警预报的快速反应能力;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预案,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安全监管,保护群众利益
    突出抓好源头整治,加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投入品采购记录、销售登记等原始档案资料,完善质量安全追宗溯源体系。组织开展以“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清查收缴为主要内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印发“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清查收缴公告,签订兽药经营承诺书,扎实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等措施,使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规范。
    第七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一、污染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2013年10月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科学规划和适度控制畜禽养殖业,减少畜禽养殖排污总量。
    到2020年,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实现关停转迁,全县可养区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排污总量控制在2015年的30%以内;通过改进养殖模式和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对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生态化处理或制作成有机肥进行资源利用,实现养殖污染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物资源化率达到90%,降低治污成本,增加养殖户收入,彻底解决畜禽粪便及废水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一)禁养区治理目标
    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拆除完毕。
    (二)可养区(适度养殖区)治理目标
    1、可养区(适度养殖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取缔可养区(适度养殖区)内违章建设且无任何治污设施的各类养殖场(户);不得违规新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2、可养区(适度养殖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应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利用现代生物制剂,减轻恶臭气体污染,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
    3、可养区(适度养殖区)年削减排污总量20%,至2020年底排污总量控制在2015年的30%.区域饲养密度控制在标准内。区域内所有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卫生防护距离、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浓度和总量达到相应的控制指标。
    4、畜禽养殖场的规模、饲养密度及安全防护距离达到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原则”,符合规划要求。
    5、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应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在2020年底前排放的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须达到省、市有关规定控制要求。
    二、污染防治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污染防治现状
    畜禽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的快速发展,畜禽粪便的集中排放,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使罗源县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主要表现在:适度规模养殖场(户)建设沼气池、粪便无害化处理池,养殖与林茶果、蔬菜基地结合,实现农牧结合,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加强生态保护。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验收。强化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经济。狠抓罗源湾北岸工业企业环保综合治理,做到清洁生产、规范运输、达标排放。
    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矿山整合治理和石材加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确保流域水质达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完善环保监控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做好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注重土地、森林、饮用水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推进海岸带环境整治,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河长河段长制”等制度,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各乡镇政府和县财政、水利、农业等多家职能部门群策群力、联手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开展养殖退养调查登记工作、确定补偿方案。
    堵疏结合,合力开展综合整治。狠抓落实,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县财政积极投入专项资金,按照“禁养区全面退出、限养区生态养殖”的要求,全面推进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和全县规模250头以下散养户关停拆除工作。对存栏1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
    (二)污染防治主要问题
    随着畜禽养殖的发展,特别是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畜禽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环污问题越来越突出。
    1、畜禽场饲养经营方式的变化
    养殖经营方式由过去的分散经营向集约化饲养转变;饲养管理模式向立体、高密度、机械化方向发展。养殖量的快速增长使污染物增加、单位土地面积的载畜量增大,畜禽粪尿及污水量大大增加。
    2、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控制不平衡
    种养殖业脱节造成生态链断裂、使局部地区养殖污染加重,使得污染排放超过了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部分区域养殖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污染的范围在继续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
    3、部分畜禽养殖场选址不合理
    由于早期缺乏科学合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布局规划,大多数畜禽养殖场建场时都是私自选址和建设,随着居民居住范围和城区范围的扩大、以及畜禽养殖禁建区的划定,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了搬迁,少量畜禽场建设于与居民住宅较近的地方,对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4、部分养殖场主环保意识淡薄
    部分畜禽养殖场主缺少环保意识,养殖方式不规范。由于投入不足使部分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基础设施不配套。有的直接用水冲洗猪舍将粪便排到场外,致使粪便污水通过排水沟直接流入附近河道,使水体受到污染,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
    5、畜禽养殖污染导致空气质量恶化
    在规模养猪场附近,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中含有大量的氨、甲烷、硫化物、臭粪素、酚类等有毒有害成分,直接污染周围空气。据在畜禽舍内采样测定,小规模猪场舍内氨气的浓度一般为6~35微克/立方米,中大规模猪场高达150~500微克/立方米,同时含有大量甲烷、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通过扩散作用污染猪场周围空气。少部分生猪养殖场规模大、饲养量多,产生大量恶臭气体污染周围空气,周围500米内都可闻到其臭味,影响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6、畜禽养殖污染导致水体质量变差
    在养殖密集的局部地区,养殖业产生的粪便、尿水及畜禽养殖场地清洗水、食物残渣等污染物,没经有效处理而随意排放到河流、水库、池塘造成水体污染,它使受纳水体变黑、发臭、并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危及人畜的饮水安全,甚至可引起人、畜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从实际情况看,生猪养殖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百姓正常生产和生活。
    三、畜禽污染治理主要模式
    1、积极发展生态环保型畜牧业
    采用先进、有效的生态型畜牧业技术,将养殖场产生的固体粪便加工成肥料用于种植业生产,污水经过治理,作为肥水用于农田灌溉,实现零排放,不能做到零排放的,要达到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无法做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的,必须限期搬迁或关闭。
    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和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等环保综合技术,大力推行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生产工艺,积极探索生猪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因地制宜规划建立循环高效示范基地,实施集成开发与产业升级,促进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2、积极推广先进治污技术和养殖模式
    推进生态循环种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工程”,发展生态循环种养,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猪—沼—果(茶、菜、菌)和稻鱼共生、鱼菜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扶持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引导农民积极施用农家肥和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
    根据各养殖场不同特点,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生态型、环保型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畜—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养殖模式
    a、模式流程图
    b、环保设施建筑与要求
    ①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尽量减少冲水量。收集的粪便贮于贮粪池。贮粪池的建设按每头20头生猪的粪便贮存1个月建1立方米贮粪池,存栏5500头左右生猪的自繁自养猪场的粪便贮存1个月约需建300立方米的贮粪池(各猪场可根据粪便贮存的时间和生猪养殖规定确定建造容积)。贮粪池建筑要分间设计,有顶棚屋顶,防止雨水进入池内,池底要防水、防漏。自然发醇熟化的猪粪和沼渣可加工成有机肥,或定期将将肥料运到果(草、林、菜)园,作为基肥或追肥。
    ②养殖场要配套固液分离设备。分离的固体进入储粪池。分离的液体进入沼气池。沼气池的建设以生猪存栏数为200-500头按每5-6头建1立方米沼气池;存栏数为500-1000头按每6-7头建1立方米沼气池;存栏1000头以上按7-9头建1立方米沼气池。存栏5500头左右生猪的自繁自养猪场大约要建80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
    ③贮液池建设的容量大小可根据各个猪场的配套条件不同而不同,即贮液池(有顶棚)的总容量不得低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养猪排放沼液的总量。
    ④养殖场要在田间、果林等铺设管网灌溉系统,把贮液池的液肥输送到田间、果林等。
    c、模式特点和适用范围
    ①模式特点。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粪污排泄物经干清粪和固液分离后,粪渣固体经过堆积发酵制成有机肥,集中运输至果茶园、菜园、草地或竹、林地等用作基肥、追肥。污水则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作为养殖场加热能源或用于发电,沼液则通过专门管道或车辆运输至果茶园、菜园、草地或竹、林地等用作基肥、追肥。

    ②适用范围。这种模式粪污作为有机肥料被种植物完全吸收利用,不会对环境及水源造成污染,强调的是种养结合,要求养殖场周边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农(林、果、菜、草)地,所以养殖规模不宜太大,适用于山区和年存栏5500头以下的中、小型养猪场。
    (2)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环保型养猪模式
    a、模式流程图
    b、环保设施的建筑与要求
    ①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收集的粪便贮于贮粪池。贮粪池的建设按每20头生猪的粪便贮存1个月建1立方米贮粪池,存栏5500头左右生猪的自繁自养猪场的粪便贮存1个月约需建300立方米的贮粪池(各猪场可根据粪便贮存的时间和生猪养殖规模确定容积)。贮粪池建筑要分间设计,有顶棚屋顶,防止雨水进入池内,池底要防水、防漏。
    ②猪场要有大型的固液分离设备。分离的固体进入储粪池。分离的液体进入沼气池。沼气池的建设按生猪存栏数每10头建1立方米沼气池。
    存栏5500头生猪的自繁自养猪场大约要建60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池。
    ③贮液池的建设的容量大小可根据各个猪场的配套条件不同而不同,即储液池(有顶棚)的总容量不得低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养猪场排放沼液的总量。
    ④猪场要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将自然发酵熟化的猪粪和沼渣加工成有机肥。同时要配套液肥运输车辆,定期将液肥和有机肥运到果(草、林、菜)园。也可以在田间、果林等铺设管网灌溉系统,把贮液池的液肥输送到田间、果林等。
    c、模式特点和适用范围
    ①模式特点。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养猪场在建筑猪栏时要求铺设铸铁或水泥漏-缝地面,还配套专门沟渠管道,猪只排出粪尿后,采用尽量多的人工干清粪,剩余的粪便由猪脚踩踏经漏缝地面掉入漏缝板地下沟渠,不用水冲洗猪栏,待漏缝板地下沟渠积蓄一定量的粪尿时,打开活塞,猪粪尿经管道流入有顶棚的大容量贮粪池。集中的粪尿或自然发酵,或固液分离进入沼气发酵系统。发酵后的粪尿还是要通过种养结合,加以转化利用。
    ②适用范围。这种模式猪场强调不用水冲洗猪舍,可以减少猪场70%以上的污水排量,从而大大的缓解了环保压力,适用于在饲养区新建或改建的大、中型养猪场。
    (3)猪场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综合技术
    a、技术概述
    微生物异位发酵处理猪场粪污是一项集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综合技术。采用该技术工艺可以克服舍内微生物发酵处理猪场粪污存在的一些不足,具有占地面积小、投资较少、运行成本低和无臭味等优点,养猪场无需设置排污口,可实现粪污零排放,粪污经发酵处理后可全部转化为固态有机肥原料,实现变废为宝。
    b、技术要点
    ①配套专用设施设备。设施包括集污池、喷淋池、微生物异位发酵池及其阳光棚等;设备包括污水(泥浆)切割泵、搅拌机、自动喷淋机、槽式翻抛机和变轨移位机等。
    ②微生物异位发酵池容量。在粪污处理区内,按每立方米发酵基质每日可发酵处理粪污30kg或每吨粪污需要发酵基质33m3的参数进行测算,确定微生物异位发酵池的容量。发酵池的宽度、高度分别为4m、2m,长度和发酵池的个数依养猪规模而定。
    ③发酵原料。包括发酵基质和发酵菌。发酵基质可选用谷壳、木屑、椰子壳粉、花生壳粉等。以谷壳、木屑为原料时,两者之间的重量比为4:6.发酵菌应选用耐高温的专用菌种,按发酵基质容积首次添加量为1kg/3m3.
    ④粪污喷洒。发酵原料装填高度1.5-1.6m,原料装填完毕即可按照粪污测算量,将暂贮在喷淋池中的粪污通过喷淋机一次或多次地喷洒到《罗源县“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46发酵池表面;多个发酵池可轮换错开喷淋时间;粪污与发酵基质混合后水分含量以45-50%为宜。
    ⑤翻抛及其频率。粪污喷淋到基质后,需等粪污完全渗入基质(约3-4小时)后,方可开动翻抛机进行翻抛;要求1-2天翻抛1次。
    ⑥发酵温度及其周期。每次喷淋粪污后,经24小时发酵后,发酵池表面以下35cm处的温度应上升至45℃左右,48小时后应升至60℃以上,在此温度下保持24小时后,再行下一次粪污喷淋。发酵周期约为3天。
    ⑦及时补充发酵基质。当发酵池内发酵基质的高度沉降15-20cm时,应及时补充发酵基质,以维持池内发酵基质的总量。
    ⑧腐熟基质利用。发酵基质原料一般可连续使用3年;腐熟后的固态粪污混合物可就地加工成有机肥或对外销售。
    c、注意事项
    ①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粪污产生量。全场雨水、污水应彻底分流;采用全漏缝免冲洗清粪工艺;安装水位计饮水器或碗式饮水器代替鸭嘴式饮水器;清栏后,应用高压(200Pa左右)冲水枪冲洗;加强猪场用水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②严防发酵池渗漏。发酵池地面及墙体内侧面应作防渗漏处理,确保污水不渗出。
    ③严格控制粪污喷洒量。发酵基质每日粪污喷淋量不得超过30kg/m3.
    (4)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综合技术
    a、技术概述
    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是一项改变水禽传统水面饲养方式、有效控制水禽水面饲养带来水资源污染和疫病传播的综合技术。该技术实现水禽采食和饮水质量安全控制,粪污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樱桃谷(北京鸭类型肉鸭)、番鸭、半番等肉鸭均可采用无水面的舍内地面平养或舍内网上饲养模式,粪便通过自动刮粪或网床下发酵床等形式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蛋鸭则需要采用无水面结合间歇喷淋的圈养模式,用间歇喷淋的方式提供水分,刺激尾脂腺的分泌,满足其生理需要,不影响其生产性能、羽毛质量和淘汰老鸭的价值。
    b、技术要点
    本技术是针对蛋鸭提供一种无水面结合间歇喷淋的饲养技术模式要点。鹅的饲养可以参照蛋鸭的模式,在密度上做相应调整。
    ①选址布局与卫生条件。选址应为符合动物防疫卫生条件的可养区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建立完善符合防疫要求的卫生消毒设施,生产区、生活区、行政办公区分区设立,各区之间有卫生消毒隔离设施,每个生产区或生产单元实行全进全出,场内分净道和污道,净污道不交叉,鸭舍宜坐北朝南。采用乳头式饮水器和悬挂式料槽。提供符合畜禽饮用水标准的饮水、喷淋水和符合安全和营养需求的饲料。
    ②鸭舍建筑。可采用地面平养,分为产蛋舍和运动场,以产蛋舍成年鸭饲养密度少于每平方米7只为宜,产蛋间设置专用产蛋箱,运动场面积为产蛋间的1.5倍,可在运动场上方加盖雨遮并在鸭舍和运动场周围设防鸟网避免飞鸟与鸭接触,地面水泥固化磨平。旱地运动场向离鸭舍端倾斜,坡度为2%~3%.
    ③地面平养喷淋设施。在旱地运动场外缘平行于鸭舍纵向铺设宽度80cm~100cm左右的排水沟,排水沟深50cm,斜度0.5%.上盖活动漏缝格栅,格栅网眼以鸭掌不陷落为准。格栅上方80cm~100cm左右铺设直径1.5cm间歇喷淋管,喷淋管朝天一侧每隔15cm~20cm安装孔径1mm的喷水孔,保持喷淋管内约1.5个大气压的水压,使喷淋水形成水花。喷淋用水和旱地运动场冲洗用水经排水沟汇集沼气池无害化处理。依季节不同每天喷淋次数3次—4次,每次喷淋40分钟。
    ④地面平养升级为网床饲养的喷淋设施。运动场和产蛋舍也可以建在网床上,喷淋区格栅与格栅下的排水沟衔接,保证排水沟只收集喷淋水,做到喷淋水与粪便及垫料分开。
    ⑤粪便收集与处理。鸭场应建有粪便污水和病死鸭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喷淋水和旱地运动场的冲洗水经排水沟汇入沼气池,旱地运动场以及产蛋舍地面粪便或网床下的粪便可通过刮粪集中到发酵塔或利用生物发酵床等方式集中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c、注意事项
    ①蛋鸭、鹅旱养的目的是保证采食和饮水的质量安全可控以及粪便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如果采用小水池或水盆等形式提供饮水和梳理羽毛用水,会造成饮水污染,有悖水禽疫病防控安全生产的原则。
    ②蛋鸭无水面生态养殖具体技术细节可参照DB35/T690-2006《蛋鸭无公害旱养技术规范》。
    ③蛋鸭笼养已在国内部分省市兴起,这种模式能够实现蛋鸭无水面饲养,采食饮水质量无公害控制,粪便可通过自动刮粪机或传送带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可以作为蛋鸭旱养的一种模式进行尝试和探讨,但由于该模式存在缺乏喷淋水致使羽毛板结掉毛等问题,影响老鸭淘汰价值,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
    3、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
    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扶持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猪粪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引导农民积极施用农家肥和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积极引进有机肥加工项目或粪污收储中心项目的建设,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干清粪减排措施。要求规模畜禽养殖场一律实施干清粪措施,并将固体粪便生产无害化生物有机肥料,大力宣传和推广施用有机肥,提高有机肥推广应用范围。
    4、逐步减少农村散养畜禽养殖数量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减少农村散养畜禽养殖数量。在散养户集中加强宣传教育,制定有关农民转产或就业的办法措施,促使农民逐渐变换思想观念,减少农村散养畜禽数量,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四、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保证罗源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必须着力从以下六方面加以落实。
    (一)认真贯彻畜牧业发展规划
    本着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两区”划定方案要求规范畜禽养殖业。在禁养区内禁止养殖任何畜禽,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取缔;在限养区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全面关闭和拆除;在限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物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改造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并投产使用。其污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二)严格控制生猪养殖规模
    要根据各乡镇资源条件和土地消纳能力,在总量指标控制下,优化产业布局、合理控制生猪养殖规模。对现有布局不合理,设施简陋,科技含量低,污染严重的生猪养殖场限期关、停、并、转,鼓励并推动规模生猪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治污设施,配套种植业,使养殖场产生的粪尿经处理后由土地进行消纳吸收,减少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污染治理扶持力度
    近年来,受市场波动影响,畜禽养殖效益比较低,污染控制投入多,养殖业主难以承担治污设施建设的全部费用,污染控制难度大。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养殖者建设和完善治污设施,做好源头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地形地貌以及不同养殖场的特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循环农业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粪污微生物异位发酵和水禽无水面生态养殖等环保综合技术,大力推行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生产工艺,积极探索生猪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因地制宜规划建立循环高效示范基地,实施集成开发与产业升级,建设具有山地特色的生态型畜禽养殖业,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五)强制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方案。二是组建专业队伍,成立病死猪收集运送队伍,购置专用运输车辆,聘请技术人员,建立工作制度,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三是完善养殖档案,建立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与养殖档案相挂钩制度,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登记,做到“一村一册,一户(场)一页”。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及发送宣传短信提高广大养殖户法律法规意识,引导养殖户守法养殖。五是畅通举报途径,设立并公布受理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参与投诉举报。六是加大经费投入,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运送补贴、购买防控物资、养殖户补贴等。七是完善现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加快资金发放周期,改“一年一补”
    为“按季度补助”。八是存栏2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应做到防雨、防污、防臭;积极推广发酵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动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配套设施,严禁非法丢弃、转运、出售、加工病死猪。
    (六)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审批
    在畜禽可养区(适度养殖区)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报环保和农业主管部门审批。
    加快建立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全面实现环境备案制,强化环境监管,建立并完善“三同时”监管,停产限产,查封扣压、行政拘留和执行报告等监管制度,定期检查重点污染,按比例抽查普通污染源,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管,提高排污者的违法成本,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污染源排污行为,减少排污总量,推行种养结合,改善养殖环境,实现环境保护与需求养殖和谐共进。
    第八章保障措施
    “十三五”期间,依据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罗源县畜牧业产业发展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金融保险、科技投入、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畜牧养殖发展与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级政府要把扶持畜牧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畜牧产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环保、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金融、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广泛的联系,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工作,制定支持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规划落实。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负责提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负责扶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无公害畜禽产地认定工作,负责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环保部门对全县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估的审批;协助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抓好生态养殖模式的示范、推广工作。
    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对本区域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同时,要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计划,养殖污染治理经费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对畜禽养殖业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予以控制发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污染综合治理,以实现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完善政策法规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政府要加大对现代畜牧业投入,做好规模养殖场的配套建设。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良种繁育补贴、防疫体系建设、新技术培训推广,对于影响畜牧业发展及人畜健康的突发性疫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财政应对畜禽排泄物处理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三、增加财政投入
    一是应加大公共财政对畜牧业的投入,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畜禽良繁体系建设、新技术培训推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二是要加大涉农扶持资金对畜牧业的投入。三是增加环保专项资金对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的投入。环保部门要对规模养殖场环保治理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养殖业排污费或罚款资金应优先用于支持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补助或奖励。四是鼓励用现代牧业装备改造企业,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对生猪、奶牛、家禽、兔等畜禽购置分娩床、料槽、温控和无害化处理等现代畜牧业机械设施的,纳入农机购置名录并享受农机补贴政策,对养殖场户购置大型青贮机械的,同等享受农机补贴的政策。五是要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畜牧业。
    发展改革、财政、税收、金融和国土部门要致力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方面资金投入畜牧业。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根据畜牧业发展特点,合理简化贷款手续,创新贷款抵押和担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四、推行保险试点
    畜禽养殖是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都非常大的行业。根据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以及目前我国先进省市已进行的有益尝试,要积极推行畜禽养殖生产保险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逐步在罗源县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逐步扩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多形式、多险种的畜牧业保险业务,鼓励畜牧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互助保险工作。一是建立政策性的保险投入机制。预算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规模养殖场畜禽疫病死亡保险,参保的养殖企业和农户可以按比例交纳;二是积极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畜牧保险业。三是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发生重大疫病时疫情处置和发生重大畜禽死亡时赔偿,以减少养殖户损失,降低养殖风险,确保畜禽养殖稳定健康发展。
    五、合理安排用地
    要出台加快扶持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畜牧业用地优惠政策,将养殖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解决养殖用地紧张难题。一是要进行科学论证,合理安排可养区畜禽养殖业用地;二是要按照《畜牧法》的规定,积极将规模生态养殖场(小区)用地纳入园区建设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畜牧业用地规划。并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等文件精神,给予符合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办理审批手续。对列入禁养区内限期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积极探索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一并规划、配套建设的新模式,走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新路子;三是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重点林业生态区位。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六、强化科技推广
    制定培训规划,设立培训专项经费,培训各级畜牧兽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使从业者熟练掌握畜禽饲养规程和常见病防治知识。
    通过高校教育、在职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现有畜牧兽医人员普遍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饲料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等业主达到初级技术员以上水平,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使防疫、检疫、实验室诊断(检验)、人工授精、种畜禽鉴定等岗位的技术人员实现持证上岗。
    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支持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大力推广和普及畜牧“五新”集成技术,将畜牧兽医实用技术组装配套,加快推广应用步伐。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提高实用养殖技术的普及率。积极引进推广实用的、科技含量高的畜禽养殖和疫病防治新技术、场舍建设和污染治理新工艺,逐步建立起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进一步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
    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和教学单位联合开展畜禽新品种(系)培育、疫病防治、畜产品加工、保鲜等关键技术协作攻关,力争在养殖技术、防疫技术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强畜牧业龙头企业和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加快科技产业化发展,提高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七、强化信息支持
    要建立健全罗源县畜禽产业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快完善畜禽数据统计平台,提高行业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畜禽产业生产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促进畜禽产品的均衡上市,防止畜禽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增加对畜禽产业发展的宣传和报道,引导畜禽产品健康消费,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水平,为畜禽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加强监控监管
    建立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防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地落实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追究。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进度的要实施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取消评先等措施,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不断推进畜禽养殖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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