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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6-09 交通设施 四川
第一章 总则
1.1 规划背景
雅安市是四川省下辖的地级市,原为西康省省会,1955 年随西康撤省并入四川,设雅安地区。位于四川盆地西缘,距成都仅 115 公里。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全市国土面积 15046km2,2019 年末常住人口 154.1 万人。境内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纵横交错,成雅铁路开通运营,雅安正式进入高铁时代,规划形成“二主二辅二支”铁路网布局;雅康高速建成通车,打通进藏通道,实现成都平原经济区与川西北经济区的互联互通。规划形成“两环七射五联”高速公路网布局,实现所有县区均有规划高速公路连接。综合交通是各种运输方式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共同组成的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运行系统和服务系统。聚焦综合运输、公路交通、水路交通以及城市客运等建设重点,以实现衔接顺畅的基础设施、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先进适用的科技信息、低碳绿色的资源环境、可靠迅速的安全应急、规范有序的行业管理为核心内容,深刻反映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对雅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国务院明确要求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综合
通运输体系,打破交通瓶颈制约,把雅安打造成为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交通运输部也将进一步从规划、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全力支持雅安加快建设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加快构筑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对交通运输业的扶持,将推动雅安市交通运输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是雅安市抢抓国家重大战略同频共振机遇、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市的黄金时期,也是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开启全面建设交通强省新征程的起步时期。为当好雅安市高质量发展先行官,着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的要求,特制定了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导向,以“成渝地区西向门户枢纽”和“生态交通样板城市”为发展愿景,按照“融双核、提品质、惠民生、创品牌”为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外畅内联、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便民”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谋划实施综合交通联网工程、客运提质工程、货运增量工程、交旅融合品牌工程等“四大工程”和数字化行动、碧水蓝天行动、平安出行行动和治理现代化行动等“四大行动”。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既是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细化和落实,也是指导“十四五”期雅安市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依据。
为保证雅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实施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及修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9 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 号)的规定,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到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该规划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在雅安市交通运输局支持下对全市环境敏感区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同时本环评实现了与规划方案的互动,并在此工作基础上,编制了《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是在《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引领下,指导全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国土局、雅安市农业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旅游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建委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1.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1.2.1 评价目的

1.2.2 评价原则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规划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项科学性、综合性、预测性、规划性和实用性很强的工作

1.3 编制依据
1.3.1 任务依据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法律法规

1.5 环境影响识别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噪声排放及生态影响上,通过对规划的研究,进行层次分析,筛选出环境影响因子;通过分析相关文献,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本次环评列出了各环境影响因子的影响范围、时间跨度、影响性质和强弱,力图较全而地反映各种环境影响。

1.6 评价对象、评价重点和评价范围
1.6.1 评价对象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属于区域宏观规划,具有宏观性和战略性特点,因此规划环评也应主要从宏观角度分析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而提出规划优化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包括机场规划、铁路规划、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国省干线发展规划、客货运站点规划、水运设施规划)。
另外,由于规划中涉及到十三五续建工程、十四五新开工工程、十四五加快前期工程,其中十三五续建工程和十四五新开工工程为主要环境影响源。为此,本次环评重点考虑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对十三五已建工程做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在此原则下,根据规划环评技术导则、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特点和雅安市环境现状,确定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规划概述与分析;
(2)规划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
(3)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对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与评价以及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4)规划布局的可行性与环境合理性分析,包括本规划与其他规划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等对规划方案实施的支撑能力分析以及规划总体布局环境合理性分析;
(5)环境保护预防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
(6)公众参与;
(7)规划实施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
1.6.2 评价重点
针对雅安市环境、资源特点和本次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空间布局和规模,提出
本报告的评价重点为:
(1)重点分析本规划与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针对其规划协调性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2)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战略资源和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3)针对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从避免、减轻、补偿等角度提出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2.1.3“十三五”交通规划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
2.1.3.1“十三五”交通规划取得的成果
“十三五”期是雅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推动发挥综合交通组合效率和比较优势的关键时期,综合交通发展速度快、民生效益突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雅安市交通运输行业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和决胜扶贫脱贫攻坚部署安排,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六大工程”,推动全市交通运输持续快速转型发展,取得了“三个突破、四个提升”。总体来看,雅安市“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交通保障。

2.1.3.1“十三五”交通规划存在的不足
尽管“十三五”期雅安市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对标交通强省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对外大容量远程直达通道不足。航空领域仍是空白,民用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滞后,至天府国际机场缺乏直捷联系通道;全市川藏铁路成雅段仅覆盖主城区,至周边市(州)缺少高速铁路连通;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核”成都和重庆间

2.1.4 雅安市“十三五”交通建设环境影响回顾分析
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社、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2016 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指出,要通过结构调整拓展绿色发展空间,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改变不合理运输分担方式,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运能大、能耗低的技术优势,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要通过技术进步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绿色循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等低碳环保运输装备应用,推动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发展。

2.1.5 雅安市综合交通环保工作回顾
(1)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经验
无论是公路、铁路、港口、航空还是客货运枢纽,其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工作具有一些共性。本报告选取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为代表工程,梳理现有交通建设中采用的新理念、新技术,并对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有益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

因此,要实现雅安市交通运输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循环经济”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资源制约和环境制约带来的巨大挑战,坚持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从理念、制度、技术、人才与资金等各方面入手,努力构建绿色交通,践行科学发展,构建生态文明。
(2)交通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交通环保工作的同时,也分析出雅安市交通环保发展进程当中所面临的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尚不健全,部分环保法规和技术规范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发展需求,环保监督和执行力度不强;二是交通环保监管手段相对缺乏,环境监测、环保统计、环境监理等方面都较为薄弱,环保监管的资金渠道仍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交通环保科研的基础性研究不足,交通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等新兴领域研究尚未系统开展,科技支撑力度有待提高;四是早期建设的部分交通工程仍缺乏环保设施,部分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部门没有污染物回收处理能力,交通建设总体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机制有待落实,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五是早期建设的部分交通工程缺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且至今仍未恢复,新建工程的生态保护水平依然较低,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尚且不足;六是交通建设和运营过程当中的废弃物再利用程度总体较低,交通建设过程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有待进行进一步探索。因此,未来的交通环保工作,应当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努力走出一条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新路子。
2.2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概况
2.2.1 规划名称及规划范围
⑴规划名称: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⑵规划范围:雅安市辖区所属国土面积,15046km2,共 2 区(雨城区、名山区)、6 县(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石棉县、汉源县、芦山县)。
2.2.2 规划时段
规划期限 5 年(2021~2025 年)。

2.2.3 规划目标
⑴规划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到 2025 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向门户枢纽、生态交通样板城市基本建成,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大幅提高,形成基础设施“3 张网”,即由“两环七射五联”高速公路网和“二主二辅二支”铁路网组成的快速网、由“三横五纵七联”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组成的干线网和由通村达组、覆盖广泛的农村公路网组成的基础网;打造运输服务“2 个圈”,即 15 分钟主城区快速交通圈和“112”出行交通圈(市内各县区 1 小时互通、成渝双城经济圈主核成都 1 小时直达、成渝双城经济圈主核重庆 2 小时直达),推进“三区”(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同城化发展,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⑵规划主要具体目标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主要具体目标见表 2-3~2-17。 ①综合交通网铁路网总里程达 52 公里,公路网总里程达 7400 公里,较 2020 年增加 500 公里;二级及以上普通公路里程达到 1100 公里(其中一级公路 60 公里)。A2 级及以上通用机场累计达到 5 个,直线距离 30 公里范围内有效覆盖 87.5%的县区。 ②对外通道铁路建成及在建里程达 146 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 412 公里(新增 71 公里),建成及在建里程达 105 公里,对外通道达 11 个(新增 2 个)。 ③市域网络普通国道实现二级及以上比例达 80%,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比例达 90%;一般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达比例达 66%。4A 级及以上景区 100%二级及以上公路覆盖。
④农村公路30 户以上自然村(组)100%通硬化路,100%村民小组通公路;重点产业园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覆盖。
⑤水运建设
积极搭建融入长江黄金水道的对外航运平台,船型标准化率达到 100%。

⑥客运服务
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县级及以上客运场站二级及以上等级比例达 100%,旅客联程运输等组织方式创新发展,客运“一票制”广泛应用,县级客运站与旅游码头;三级及以上客运站无障碍设施配置率达 100%,城市公交 500 米站点覆盖率达 70%。
⑦货运服务
“一园区、三中心、四服务站”的现代物流发展体加速形成,货物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广泛应用,货运“一票制”有序推进。城乡双向货物流通渠道基本畅通,村级物流服务点实现中心城全覆盖。
⑧信息化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监控监测覆盖率达 100%,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边坡监测覆盖率达 100%。公路养护、交通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等系统省市县三级应用覆盖率达到 100%;行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率达 100%。网络货运信息实现 100%共享;全省二级及以上客运电子客票使用率达到 100%,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 100%。
2.2.4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
2.2.4.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1)机场建设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 7 个机场,其中包括 1 个 4C 级民用运输机场,6 个通用机场。规划期预计完成投资 33.5 亿元,新开工 1 个民用运输机场、3 个 A1 级通用机场及 2 个 A2 级通用机场(建成 5 个 A2 级以上通用机场),加快前期工作项目 1 个。

3.1 规划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3.1.1 目的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的实施,将引领雅安市工业、农业、旅游业等行业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规划运营中,人口活动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势必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章的任务是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因素,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现状,分析环境制约因素。
3.1.2 方法
本规划评价环境影响因素的分析方法是:
⑴运用目前较为成熟的类比分析法、情景分析法、排污系数法估算污染物排放情况。
分析,公共交通运输、养护设施等建设项目进行一般分析。
⑶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是以交通运输发展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建设,将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因素分为施工期污染源和营运期污染源。
⑷规划期为 2021 年~2025 年。
⑸分析工作深度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
3.2 规划区域交通运输项目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内容有公路建设、国省道建设、水运工程、道路运输、站场等。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绿色交通等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评价重点分析高速公路、国省道、客货运枢纽、水运工程等污染较大项目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制约因素。

4.1 环境概况
4.1.1 地理位置
雅安位于四川盆地西缘、邛崃山东麓,东北与成都市交界;东与眉山市为邻;

4.1.2 自然环境概况

4.1.3 社会环境
⑴行政区划
雅安市为四川省地级市,曾为西康省省会,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
“民族走廊”之称。2019 年末,雅安市常驻人口 154.1 万人,总面积为 15046 平方

4.2.生态现状小结
雅安市生态环境状况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植被覆盖度高。市内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气候形成多样的生境,使得该区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和珍贵,现拥有动物“活化石”大熊猫、植物“活化石”琪桐、昆虫“活化石”大卫两栖甲等珍稀动植物。

4.3 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一是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中心城区水源保护区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环保管理机制不畅,执法监管难度大,污水处理厂未充分发挥作用;水源保护区所在乡镇缺乏科学合理发展规划,无差别的乡镇政府考核机制不利于水源保护。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不同程度存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标牌、标识、硬隔离设施不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等问题,同时部分县(市、区)水源存在公路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安全隐患,备用水源建设滞后,水源地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等相关基础工作才刚起步,亟待建立健全与保护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相适应的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应急机制。
二是农村面源污染逐渐加重。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过度施用,农膜无序使用,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村寨污水横流、垃圾乱倒,农村生活点源污染严重;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养殖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彻底,加重了地表水和次级河流的污染。

4.4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雅安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类别划分管理规定》,雅安市现状的水环境功能区:

4.5 重要环境敏感目标
重要环境敏感目标主要包括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文物遗迹及名木古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等。
4.5.1 世界自然遗产地
雅安市有两处世界自然遗产地,即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和蒙顶山省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面积 154 平方公里)。

4.5.2 自然保护区
截至 2020 年底,雅安市有 9 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 3 处,省级 4 处,市级2 处。即四川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棉管理处)、四川喇叭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天全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四川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和宝兴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

4.5.3 森林公园
雅安市现有 5 处国家森林公园,即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夹金山国家森林公园、二郎山国家森林公园、四川西岭国家森林公园(芦山片区)、周公山省级森林公园。根据规划布局方案,公路枢纽规划分布在雅安市中心城区内,中心城区分布有一个省级森林公园即周公山省级森林公园。位于雅安市雨城区,根据叠图分析法现场调查,周公山省级森林公园分布在枢纽规划的站场 1km 范围以外。

4.5.4 风景名胜区
雅安市现有 6 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即碧峰峡风景名胜区、蒙顶山风景名胜区、田湾河风景名胜区、二郎山风景名胜区、夹金山风景名胜区和灵鹜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

4.5.5 湿地公园
雅安市现有三个湿地公园,即四川汉源湖省级湿地公园、名山清漪湖湿地公园和宝兴硗碛湖省级湿地公园。面积共计 90.58 平方公里。

4.5.6 地质公园
目前雅安境内有 2 处地质公园,分别为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及宝兴省级地质公园。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 2 区、雅安市汉源县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接壤部位,总面积约 404 平方公里。地质公园以大渡河大峡谷和大瓦山玄武岩地质地貌为特色。2001 年 12 月经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正式批准列为第二批国家级地质公园,定名为“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

4.5.7 文物古迹及名木古树

雅安市境内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4978.9 平方公里,占雅安市国土面积的 33.09%,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以及水土流失、石漠化极敏感区,还包括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相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周公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喇叭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天全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蒙顶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灵鹫山-大雪峰省级风景名胜区、二郎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山清漪湖省级湿地公园、宝兴省级地质公园、双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类保护地。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
5.1 环境影响识别
5.1.1 规划环境影响识别方法
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规划对环境的影响不同,这种影响可以看成是源(影响发生的原因)与受体(受影响的环境因子)之间的因果关系。采用列表清单法和矩阵法从自然资源、景观资源、生态环境、环境敏感区、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环境影响识别。

第六章 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6.1 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交通运输长期以来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条件,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交通运输建设。作为一项大型的、跨地域、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雅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对沿线各地以及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总体上看,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建设在拉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而的作用较为显著,体现为对于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物资信息交流、产业结构优化、城镇化、提供就业等方面的促进。同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建设和运营也可能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征地拆迁及造成的文化冲击等。根据文献调研及实地考察所获取的信息,本报告主要从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推动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居民拆迁与再安置、保护文化遗产和交通安全等方面分析”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6.1.1 对综合运输效率的影响
从运输方式来看,构成综合运输网的 2 种运输方式(公路、水运)均各有自己固有特点和优势,也有类似的产品(服务)属性。

6.1.2 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实施,将对雅安市区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规划大力推进公路、水运等运输方式建设,同时配合场站、运输服务、信息化等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运输保障。不仅有效推动了沿线各地区、城市之间的联系、加快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且带动其他地区的人口、劳动力向沿线经济地带集中,增加就业岗位,加快了雅安市城镇化进程,刺激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其作用过程主要表现为专业化效应、集聚效应和城市集聚效应。

6.1.3 对相关产业的影响
尽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的影响涉及到几乎所有经济部门,但是由于不同部门对于运输的依赖程度存在差异,其受到影响的程度也有很大不同。根据统计资料及己有的研究,受到影响比较直接和显著的行业包括商贸流通业、旅游业、土地部门及渔业等。

6.1.4 对民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分析

6.1.5 对就业的影响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实施,可以直接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不仅包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踏勘等各环节所需要的工作人员,同时也为工程建设直接和间接提供产品、服务的各部门相应增加的就业机会。除此之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形成还具有一定间接就业效应:由于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建成,区域之间的人力资源流动增加而创造的就业机会,尤其对减轻结构性失业具有积极意义。

6.1.6 对文物的影响分析
雅安市文物古迹众多,有国家级、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7 处,各种馆藏文物近 3 万件。因此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文物的保护。

6.1.7 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由于生活条件不完备、卫生条件较差,流行疾病如痢疾、肺炎、流感等发生率可能会上升。由于高峰期有人进驻工地,人群拥挤,施工强度大,可能会导致施工人员抗病能力下降,容易感染疾病。施工中打钻、爆破产生的有害气体,会对呼吸道产生不利影响。
外来施工人员还有可能带来外来病菌,影响本地人群健康。在具体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针对施工区域人群卫生情况,详细论述和评价,分析有可能引起的人群健康的影响。
6.1.8 对矿产资源的影响分析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涉及的建设内容较多,其中以公路、场站的建设对矿产资源的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两方面:
①促进矿产资源的开发。矿产资源是尚需人类不断发掘的固有资源,便捷的交通运输是对其进行开发的必备辅助设施之一,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实施和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其开发程度与价值。
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的公路、场站的建设可能会占压重要矿产,破坏其原有价值。
6.2 水环境影响评价

6.2.1 高类别水体的识别分析
雅安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包括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国省干线发展规划、场站建设规划、水路交通建设发展规划。由于水路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均为指导性的发展规划,未给出具体线路,因此未做水源地影响分析;场站建设均为市区场站规划,也未作水源地影响分析。选线时要注意避绕高类别水体,若无法避绕,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及营运期对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6.2.2 公路网建设对水环境影响简述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网包括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网建设项目主要为线性工程。各交通线网规划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期和营运期。
(1)施工期影响

(2)营运期影响

6.2.3 场站建设对水环境影响简述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中场站建设包括一般客运站、综合货运枢纽、县级物流园,其中一般客运站 7 个,综合货运枢纽 4 个,县级物流园 1 个。

6.2.4 码头规划对水环境影响简述
(1)施工期对水质的影响
①码头陆域施工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回收,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施工车辆冲洗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污水量很小,直接进入水体影响较小。
(2)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含油污水:自建船舶含有污水处理系统。含油污水经处理系统达《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内河航道标准后排放,对河流水质基本不会造成影响,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降低目前水环境的使用功能,建设项目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6.2.5 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由于规划路线较为宏观,无法准确叠加出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范围的位置关系,本环评已在 4.5.8 小节给出目前各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取水口位置,故本次规划环评要求规划项目在下一步项目环评中应注意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调查分析,选线(特别是新建项目)避开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6.3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6.3.1 施工期影响分析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包含公路、码头、枢纽等各种运输方式,在规划实施的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所造成的影响基本相似,主要表现在作业面开挖、爆破、沥青熬制、搅拌、铺装,施工材料的运输、加工、堆放等施工行为以及施工机械废气的排放污染。施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 TSP,其次是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废气污染物,其中以 TSP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

6.3.2 运营期影响分析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后,各种运输方式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
影响。如公路行驶车辆尾气,枢纽站场汽车尾气、装卸粉尘等。

6.4 声环境影响分析
6.4.1 评价重点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建设和运营期噪声源很多,从声源的辐射特性等方面来说,有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从声源种类来说,包括公路、码头、站场。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营运期主要是运输工具交通噪声,公路主要包括车辆行驶噪声;码头主要是船舶交通噪声;站场主要是进出站口以及发车区交通噪声和候车室、装卸发车处社会活动噪声。

6.4.2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线性项目工程量较大,施工期将使用多种大中型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噪声具有噪声值高、无规则的特点,往往会对施工场地附近的村庄、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产生较大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尤其公路施工,拟建工程工程量大,施工周期较长,涉及的区域较广,不仅包括主体工程永久占地范围(路基、桥梁、立交等),而且还包括临时占地(施工便道、取土场、拌合站等)。据调查,国内目前常用的筑路机械主要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拌合站、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等。其产生的噪声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施工机械种类繁多,不同的施工阶段有不同的施工机械,同一施工阶段投入的施工机械也有多有少,施工噪声具有偶然性的特点。
②不同设备的噪声源特性不同,其中有些设备噪声呈振动式的、突发的及脉冲性的,对人的影响较大;有些设备(如搅拌机)频率低沉,不易衰减,而且使人感觉烦躁。施工机械的噪声均较大,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然较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 90dB 以上。
③施工噪声源与一般固定噪声源不同,既有固定噪声源,又有流动源噪声源,施工机械往往暴露在室外,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内移动,与固定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但只在局部范围之内。
④施工设备与其影响到的范围比相对较小,因此,施工设备噪声基本上可以认作点声源。
⑤对具体的道路和桥梁而言,施工噪声污染仅发生在一段时期内。
(1)施工噪声预测方法和预测模式
鉴于施工噪声的复杂性和施工噪声影响的区域性和阶段性,根据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针对不同施工阶段计算出不同施工设备的噪声影响范围,以便施工单位在施工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5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6.5.1 施工期固体废物

6.5.2 营运期固体废物

6.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6.1 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雅安地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较高,后备农业土地资源较为紧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建设的日益加强,农业土地资源利用矛盾日益突出。

6.6.2 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由于综合运输建设是一项大型的综合开发建设工程,既有区域性面状分布,也有线性分布且线路长、跨度大、规模大、施工方式多样,再加上工程临时用地量较大,工程建设可能跨越多种地貌类型,对地貌的扰动和破坏影响较大。综合运输建设不仅会破坏水土保持设施,而且还经常诱发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特别是弃渣弃土倾泻到河道里,妨碍行洪,污染水质,而且还为山洪、泥石流的形成储备了物质条件。

6.6.3 交通运输发展对景观的影响
交通运输规划的实施将对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间砍伐森林、填筑路基、开挖山体形成路堑、改移河道等,必将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和地表植被,影响动物栖息环境,破坏土体的自然平衡,引起斜坡失稳,水土流失,破坏原有的景观,从而对区域景观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自然景观的切割影响,使景观的斑块数量增加,破碎化程度提高,异质性增加等;但交通运输项目本身即是人流通道又是为人欣赏和关注的景观。
⑴施工期景观影响
施工期对景观基质与斑块破碎化影响较大,地表形态改变显著,取土以及路基施工时的土层裸露,分割、破坏了生物的活动和繁衍,致使生物迁移,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随着施工期破坏的景观条件得到恢复,廊道功能效应增加,物质流通加速,景观异质性增加,景观流动等功能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

⑵营运期景观影响
交通运输路线、桥梁等构筑物将改变沿线传统的视觉环境,使沿线居民的景观环境受到影响。比如高大的路堤阻挡沿线居民的视野,立交桥占据整个视觉空间或景观节点,阻断景观廊道或遮挡城市或山峦空间轮廓线等,都造成景观影响。同时,交通运输项目构筑物也形成了交通运输特有的风景线,可能将建筑物与周围景观融为一体。
6.6.4 交通运输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⑴对区域土壤的影响
规划为道路、站场及码头等工程建设,属于非污染生态型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产生污染土壤的有害物质。规划建设占用的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黄壤为项目区域内地带性土壤,分布较广,相对区域面积来看,规划建设项目对区域土壤的影响很小。
⑵对区域土地利用的影响
部分规划道路和基础设施建成后占用土地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小部分土地由农用地改作了建设用地。在此过程中,开发成为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保护效益的建设用地,使土地功能多样化,提高了土地产出,占用土地的潜能价值得到开发;道路的建设将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开发的不断深入,规划区内的人工设施面积将不断增加,与自然景观协调等方面也会出现矛盾,体现在土地利用上,就会出现自然植被用地、农林用地与建设用地的矛盾,使得土地开发建设模式受到限制。因此,道路建设中必须贯彻“保护中开发,开发促保护”的科学发展观,以不破坏规划区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进行土地利用,人工景观力求达到协调一致。对具体的用地指标,对于规划拟实施的项目建成进度和实际成效,可采取局部调整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

6.6.5 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雅安是长江中上游的生态屏障的一部分,全市森林面积 126.25 公顷,森林覆盖率达 65%,人均森林面积 0.16hm2。
为了保护这些珍稀野生动植物,雅安市先后建立了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并制定了详细的保护内容。雅安市综合运输交通规划的实施可能对生物资源保护产生一定影响,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6.6.6 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的影响分析
本报告中所称重要生态保护区域是指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以及湿地、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域。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果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区,将占有自然保护区的土地资源,破坏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对象的栖息地,也将带来噪声扰动、大气污染、人员进入增加的问题,威胁自然保护区内保护对象的生存。特别是以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施工期的各类建设活动将不可避免的对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及其生境产生影响,并影响动物的活动与交流。如果项目从自然保护区界外经过,对其他人为活动带来放大效应,增加自然保护区管理上的困难,使自然保护区的动植物资源受到盗猎、偷伐、滥采滥挖的影响,保护区的动植物生境会随周围地带的开发利用、水文气候变化而逐渐恶化。此外,车辆船只行驶产生的大气和噪声污染,会影响保护区内动物正常活动与繁衍,甚至夜间行车行船的车灯光亮,也可能会成为影响野生生物生息的因素;线性工程的阻隔作用,也它使保护区生物被限制在项目一侧,缩小了其觅食、寻偶的地域,隔断了迁徙或惯常活动的路线,其长期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6.6.7 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雅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涉及的区域较大,影响的范围较广,航道整治及码头建设对周围的生态敏感区可能带来一定影响,渔业生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码头建设改变河岸原有的景观,规划的实施,将占用较多的河岸,彻底改变被占用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生物损失。

6.7 累积影响分析
6.7.1 累积影响概述
当一个项目的环境影响与另一个项目的环境影响以协同的方式结合,或当若干个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时间上过于频繁或在空间上过于密集,以致于各项目的影响得不到及时的消纳时,都会产生累积影响。

6.7.2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空间累积影响评价
对于以非污染生态类型为主的交通建设而言,在不考虑与其他类型项目互相累积的前提下,其累计影响主要是空间上的累积影响,即各规划项目共同作用于同一环境目标所产生的叠加影响。
(1)生态敏感区累积影响分析
如果规划布局不当,会发生多条公路同时穿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情况,特别是当生态敏感区的面积较大时更容易产生这种影响。

(2)水环境累积影响分析
根据 6.2 章节的分析,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对敏感水体的累积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水源地影响上,项目具体选线应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
(3)其他累积影响分析
除上述生态敏感区、敏感水体的累积影响外,还包括规划项目同时经过基本农田时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累积影响、经过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时对水土流失的累积影响、经过声环境、环境空气敏感点时对敏感目标的累积影响以及对社会经济的累积影响等,在具体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叠加。

第七章 规划的环境可行性论述
7.1 规划目标协调性分析
7.1.1 规划目标
构建区域大通道,建立快速、高效覆盖都市区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形成便捷通畅,具有良好转换关系、运行经济、社会公平、系统高效的城市内、外交通体系。

7.1.2 规划目标可行性分析

雅安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充分分析了雅安市的交通运输发展基本情况及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结合雅安市在四川省的地理位置和自身特有的旅游文化等各项资源,合理确定了规划总体战略及阶段性目标。该规划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向与雅安市其他行业发展规划基本协调,规划目标切实可行。
7.1.3 规划目标符合性分析

⑴规划公路重点建设发展任务的符合性
规划建设 S73 线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S66 线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S69 线邛崃至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S48 线峨眉至荥经高速公路;建设 G108 雨名快速通道项目、G108 成雅快速通道、G549 石棉境内段改建工程、国道 318 线成都界至雨城段新改建项目、国道 351 线雨城区过境(草坝青衣江大桥至水津关大桥)段改线工程、G351 宝兴县硗碛藏族乡至小金县达维乡段改建工程、G351 洪雅县汉王镇(龚庙村)至名山区蒙阳街道(五里村)段新建工程、G318 天全县喇叭河镇(前碉桥至二郎山隧道中点)段改建工程、G318 天全县过境(始阳大道入口至始阳大桥)段改建工程、G318 天全县过境(沙湾至仙人桥)段改建工程、G108 荥经县过境(古城村至花滩村)段新建工程、G108 汉源县九襄镇(新车站)至富林镇(马家湾)段改线工程、G108 石棉县过境(元宝山至反帝桥)段改建工程、G108 石棉县过境(栗子坪高速出口至筲箕湾)段改建工程、G108 石棉县栗子坪乡(筲箕湾至冕宁界)段改建工程、G108 周公山隧道新建工程、G108 石棉县过境(向阳至广元堡)段改建工程等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国省干线改造升级,”属于交通运输鼓励类项目。
⑵规划水运重点建设发展任务的符合性
规划内河水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建设水运码头 16 个,同时加大对救援船舶、监控设施等管理硬件设施的投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交通运输业鼓励类“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内河航道建设”。
⑶规划交通枢纽重点建设发展任务的符合性
规划交通枢纽重点建设项目包括雅安综合客运枢纽,新建和提升改造县级及以上站场 7 个。建设 4 个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雅安市无水港凤鸣物流园、川藏物流(旅游)产业园、雅甘凉物流园区、雅安无水港多式联运物流园。县级物流园 1 个,为荥经县新型建材产业基地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交通运输业鼓励类“汽车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站”。
7.2 交通环境承载力

7.2.1 水资源承载力
⑴水资源概况
雅安境内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总量为 171.1 亿立方米,其中青衣江流域多年水资源量为 127.3 亿立方米,大渡河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 41.4 亿立方米;岷江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 2.3 亿立方米。
①河流水系
雅安市内主要河流大渡河、青衣江均属岷江水系,其大小支流近百条。大渡河有松林河、南垭河等重要支流,青衣江有宝兴河、荥经河、周公河(雅安河)等等。大渡河两岸高山耸峙,河床深切,河谷束狭,山坡陡立。青衣江上游为天全河,在飞仙关附近接纳宝兴河、荥经河。截至 2020 年末,雅安市共计有 15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已经划定水源保护区。各饮用水源地详细情况见表 7-1。

7.3 规划与当地居民经济生活发展的协调性分析
7.3.1 规划对当地经济生活的影响
雅安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将促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促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和改革的全面深化。雅安市交通运输规划的实施和建设,在提高雅安市交通运输能力的基础上,促使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改善雅安市投资环境,承载更高端的服务接待功能,发展挖掘工业、旅游产业、农业、畜牧业等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源泉,促进雅安市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跨越式发展。
7.3.2 规划涉及居民搬迁安置
⑴规划实施过程采取的土地统筹政策
规划中未有明确的搬迁,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搬迁情况将采取以下土地统筹政策:
①将农村建设行为和城镇建设行为统一纳入统筹管理,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增加挂钩。
②在供地政策上,建立国有、集体土地并轨制,将城乡建设用地纳入规划统一管理,同时将新增用地交由政府统一储备调配。
③在征地政策上,对市域的绿地等非开发用地应采用“只征不转”的土地政策,工业园区内的绿地等不占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以实现规划和国土政策的衔接。
④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分期范围,保证重大城镇功能落地。
⑤控制用地投放节奏,合理控制旅游用地投放节奏,做到“投放一片、开发一片、成熟一片”,最大化发挥土地经济价值,避免大量用地被提前圈占造成的效益流失。
⑥土地的一级市场事关规划实施、财税收入、雅安市交通运输的良好发展,因此政府应牢牢把握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土地一级市场。
⑵居民安置建议居民的合理安置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关系民生稳定,影响雅安市形象和品位,为妥善安置当地农民,现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5 号)《城市房》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 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0)15 号中机发 566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2010 年 5 月 15 日)对涉及农民进行拆迁安置。
⑵安置点应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基层负责、群众参与、公开公平”原则,借鉴成熟经验,改变现有单一的规划设计模式,创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型安置小区,建议安置场所集中在城镇或工业园区生活服务带区域。
⑶地方政府为拆迁主体,应尊重农民的意愿,考虑好农民的利益,足额发放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级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认真抓好拆迁安置规划的宣传,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听取各方建议,寻找城市建设与群众意愿的结合点。
⑷随着规划的实施,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转为居民,必须坚持建设用地与失地拆迁农民谋生就业安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对因旅游规划发展建设致使农民失地和拆迁的,政府应与相关部门协商,优先在旅游业项目中安排失地农民。规划安置方案需体现上述意见和建议,且必须在规划实施中落实。
7.4 规划与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三线一单”的符合性

能富集区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
(1)总体划定情况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四轴”指大巴山、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南山地以及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屏山,以水系、山系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
(2)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
雅安市市域范围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包括邛崃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及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规划主要为道路规划,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规划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二十三、铁路 1、铁路新线建设,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 1、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 2、国省干线改造升级 3、汽车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站,二十五、水运 2、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内河航道建设”。

第八章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8.1 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8.1.1 规划优化调整依据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第十三条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交纳有关费用。
《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生产经验等人为活动管控的通知》(川熊猫公园发[2018]2 号),国家公园内在体制试点前即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既有保护地,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严格管控,切实减小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开展建设项目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影响专题论证,编制论证报告,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以强化保护和生态修复为主,禁止新增生产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核心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内不得新建各类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8.1.2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1)结合“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及“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充实规划的生态定位和原则要求。
(2)应严格项目用地管控,没有落实用地指标的具体建设项目应该坚决停建或缓建,尽可能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3)鉴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新建项目的建设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议对涉及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的新建项目进行选址调整、避让与优化,避免或减轻对重要生态敏感要素的影响。为此,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时应根据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的不同设置禁止穿越的“红色”区域和限制穿越的“黄色”区域,以最大限度降低新建项目可能带来的生态影响。


1、不在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设桥墩;
(4)鉴于公路交通噪声对城市功能分区影响较大,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城镇规划的协调。新建路段尽量不要穿越大型居住区、医院、学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区域;新的城市规划也应充分考虑规划路网布设情况,在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规划大型居住区、医疗教育区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区域。

(5)对于经济欠发达和车流量较少的区域,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交通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建设不封闭公路和等级较低公路。
8.1.3 规划实施建议
(1)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全程关注统筹公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根据通过各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行、提高综合交通运行效率,适时调整规划的结构和布局。
(2)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规划与其他相关部门发展规划的关系;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应落实到项目建设及今后规划的各个环节中。
(3)做好规划实施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4)在规划决策阶段制定环境保护的原则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的原则,制定环境保护目标。
(5)在规划实施阶段加强环境保护设计,环保选址,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城市区域发展的关系,实现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多赢局面。
(6)加强交通部门的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强化环保部门职能,完善交通部门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制定交通建设和管理的事故应急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7)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应依据国家法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
地方性法规,确立法律法规的权威,在监督交通建设项目中严格执法,运用法律手段搞好交通建设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8)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吸取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依据规划合理性分析、协调性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所形成的基本结论,结合环境保护措施,对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述,明确该规划方案为推荐方案或拟修改方案。

第九章 环境影响的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
9.1 雅安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大气污染防治与减缓措施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过程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地面停车场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及垃圾恶臭。

9.2 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措施
9.2.1 固体废物控制方案
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控制。
⑴减量化
“减量化”是指通过采用合适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要从源头上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其次要对产生的废物进行有效的处理和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
⑵资源化“资源化”是指采取管理和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物质和能源。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包括以下三个内容:①物质回收,即从处理的废物中回收一定的二次物质如废纸张、玻璃、金属、适用于水泥生产的工业固废等;
②物质转换,即利用废物制取新形态的物质;③能量转换,即废物处理过程中回收能量。
⑶无害化
“无害化”是指对已产生又无法回收或暂时尚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手段,进行无害或低危害的安全处理、处置,达到消毒、解毒或稳定化。

9.4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9.4.1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概述
根据第 6.3.1 和 6.3.5 章节识别了雅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等级高的水体和饮用水源地的项目,对《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运输体系项目,在具体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类型的具体型式,尽量避绕高类别水体。根据所涉及的水源保护区的区划,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具体项目进行优化选线设计。

9.4.2 敏感水体防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己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己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9.4.3 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规划方案敏感水体保护措施根据预测分析章节,采用叠图分析法识别出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涉及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进行汇总,乡镇饮用水源则在下一步项目环评阶段详细调查分析,对于水源保护的问题,重点关注改建、新建项目

9.4.4 规划项目对地下水影响的减缓措施
在规划道路下穿及隧道施工中,存在着许多的地下水资源,因此在进行道路修建的过程中会对当地的地下水资源造成不利的影响。换言之,如果在进行公路建设之前能够对道路建设的地区进行合理的分析尽量避开存在地下水资源环境的山体及地段,选择更加合适的山体进行隧道建设,这样就会大大的减少道路建设对当地地下水资源环境的破坏。若实在无法避免,则相关的计划指定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环境制定合理的地下水的排水方法,保证当地地下水资源的协调,减少突发情况的发生概率。
9.5 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9.5.1 整体保护措施
(1)合理规划穿越湿地、森林和农业地带线路,谨慎选择路线,减少对重要生态
系统的破坏。

①对于水源涵养类型的功能区,应远离河流源头等重要水源区,减少公路施工过程中对植被的破坏,减少废水的排放,保障区域用水安全。
②对于土壤保持类型的功能区,路线选择应尽量避开陡坡地区,减少对地面植被的破坏;通过生态或工程措施,促进边坡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强度。
③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类型为主的功能区,或者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应避开珍稀濒危物种的集中分布区域,降低路网密度。当线路必须经过时,应选择影响最小的方案(如采用桥梁、隧道方案等),同时结合其他措施降低噪音,降低道路导致的栖息地隔离对物种的影响。
(3)针对生物多样性优先区,或者其他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的生态功能区,应针对物种的保护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①陆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a、设置动物保护标志。路线附近若有动物保护区,则应在其附近设立禁鸣牌,噪声重点影响地区酌情设置隔音墙。
b、减少灯光污染。曲线路段的路线,还应注意夜间行车对路侧动物的灯光干扰问题,应尽量选择合适路线走向减少灯光污染问题,影响严重的区域设置防眩林等措施,消除或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c、设置动物通道。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有野生动物特别是濒危
灭绝的珍稀野生动物活动的地区,可修建动物通道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动物通道分上跨式或下穿式两种。下穿式道的设计可与涵洞或其他水利设施结合起来。由于设置动物通道所需的费用较高,所以使用这种措施的场合应先论证所保护动物种群的重要性和通过的需要性。
d、用隧道、桥梁取代大开挖或高路基。用隧道取代大开挖或用桥梁取代高路基
的做法,是基于生态设计的角度考虑,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或迁徙路径。在山区路段采用隧道、桥梁不仅可以避免大挖方量、大弃方量、大填方量、大面积边坡的稳定处理以及无法补救的景观影响等问题,而且有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隧道上面的山体以及桥梁下面的通道是动物天然的活动场所。
e、减少植被清除宽度。在路由穿过森林时,尤其是天然林区,减小要清除的植被的宽度可以使公路两侧的树木在公路上空相接触,为生活在树冠上的动物提供一种过路的途径。
f、植树造林。在路线界内或相邻区域植树有利于当地的动植物保护。在一些场合,植树在起到防止水土流失作用的同时,还可为当地的动物提供更多的栖息场所。
②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a、在跨越河流或湖泊水体时,尽量采用桥涵跨过,减少使用堆填路基结构。
b、尽可能减少现有河流水体的改道。
c、加强水域路段的路堤防护,防止土壤侵蚀引起的水质污染及河塞,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d、涵洞设计中应考虑水生生物迁徙涸游的需要,在必要的场所,可以设置消力墩来降低水流流速,以便鱼类能逆流涸游。
③其他的保护措施
a、自然生长的树木或灌木丛,是野生动物栖息的重要视觉屏障,因此,路线建设时应尽量保留原有的树木,对用地的清理应仅限于公路施工和交通安全所必需的范经围,施工安排也应尽量避开动物特别敏感的季节和时段。
b、路线建设时,对古树、珍稀树种,应挂牌采取绝对保护措施。
④道路规划实施中的景观恢复对策
a、路线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仅应充分保护、利用自然景观,在规划实施后应通过扬长避短,补偿自然条件的不足,增加道路两旁景观美的成分。因此,公路建成之后,应注重景观的恢复。景观恢复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生态效应,主要是恢复和保护道路沿线的自然环境;二是景观效应,主要是提供优美的交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具体来说,生态效应表现为:保持水土,防}卜水土流失;保护边坡,减少边坡冲刷与边坡损坏;降低交通噪声,净化空气。景观效应表现为:绿化美化环境,改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与条件;道路的服务质量。
b、绿化树种尽可能选用乡土物种、乡土树种,适应性强,存活率高。
⑤维护物种多样性
生物的多样性与系统的稳定性之间具有极密切的关系。因此,维护系统内的物种多样性,可以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病虫灾害。所以建议公路路域内的绿化物种适当多样化,避免单一性。边坡区的野生草种可不剔除,适当修剪即可。
⑥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道路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取弃土场、路基边坡、施工便道以及临时营地等工程的不同影响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建立影响的地形、地貌恢复技术规范,如河道卵石场应及时平整,尽可能保持原有地形地貌,防止河道堵塞而产生次生地质灾害等;对平原、草原上的石料场进行平整恢复,通过景观平整恢复在一定条件下也为植被恢复奠定基础。
9.5.3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1)重点防治区
①重点预防保护区
雅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经过重点预防保护区的项目,要以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防止乱砍滥伐为主,同时做好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区的治理工作。
②重点监督区
雅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经过重点监督区的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各类开挖面、边坡采取防护措施,弃土弃渣放置在规定的专门场地拦挡,严格禁止随意倾倒弃渣,尤其是在农田、河道附近;裸露面恢复林草植被,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并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管理、监理、监测工作。
③重点治理区
雅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经过重点治理区的项目,以治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为主,同时做好保护工作,采取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进行全面治理。对取弃土场和裸露地进行土地整理、用地复垦、自然覆绿、人工覆绿等修复工程。
(2)总体防治措施
根据水利部 2005 年 6 月 22 日通过的《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规定,凡征占地面积在 1hm2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10000m3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此可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
在具体的项目设计中,山地丘陵区选址时穿越山地的工程项目尽量选择山娅和山脊线的鞍部,减少挖方对山体的切割,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在穿越山地的挖方工程,对土坡采取生物砌块护坡和喷播草种植被护坡等方法以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项目经过山地丘陵时,采用挡土墙、天沟、涵洞、排水沟等组合排水系统,预防由于排水不畅引起的滑坡、崩塌和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开展项目建设,规划及测设阶段应详细了解项目区植被覆盖度、坡度、土壤类型,详细确定不同区域的土地侵蚀强度及侵蚀模数,将其作为项目选址的依据之一。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应对排水工程进行专门设计,通过截水沟、排水沟等方式加强排水,及时排走场地、路面及边坡雨水。
水土流失严重区应避免雨季施工,尤其要避免在暴雨季节开挖土石方,在雨季来临之前采取工程措施做好边坡防护,特别注意排水设施的完善。施工中弃土场和取士场不应设置在水流上游及下游水流汇集地带,同时应结合水土流失侵蚀模数,对取士场和弃土场的数量和规模加以限定;当工程设计取土场不能满足施工填料的要求需另行开辟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结合沿途植被和土壤状况进行设计变更,严禁随意取土。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施工中慎重考虑爆破施工,如迫不得己在大开挖需爆破施工时,应控制爆破药量、优化爆破方案、留足保护层,防止爆破之后引起岩石或土体震裂松散从而加剧公路两侧水土流失;如有需要,可进行人工削坡,防止开挖之后引起岩石或土体震裂松散从而加剧水土流失。
大起伏地貌区施工中控制土石方开挖的施工周期,采用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的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疏松土壤裸露时间;在土质疏松地带,达到设计稳定的边坡及时做好护坡砌片,需要砌筑护坡的路段,则应施工一段,砌筑加固一段;开挖及回填边坡的砌筑工程,并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坡面、坡脚的排水系统。取土(料)场开挖中,料场开挖深度应严格限制在 5m 以内,有植被区域将表层土单独堆放,并用土工布覆盖做好防护,在料场开采完毕之后将表层土回填;废弃土石方根据设计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避免堆放过大规模,如受自然条件限制堆放规模较大时,应提前建筑工程拦挡弃碴,如弃碴场和弃料场规模较大,还应该对碴场门进行排水和防护设计。
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结合当地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对土壤侵蚀进行生物或工程防治,对取弃土(料)场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建设,而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施工临时场地等在工程结束后,也要求对形成的斑块状地面进行平整,一段时间内封育禁牧,必要时可进行人工植被恢复。
对本次规划位于重点治理区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汉源、石棉属金沙江下游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要求,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减少和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9.5.4 沿线动植物影响减缓措施
(1)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听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意见,调查落实规划范围内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活动范围和生活习性,明确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对经过森林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首先应请有关单位对野生动植物进行勘察,施工须经野生动物活动区时,一方面必须避开其繁殖季节,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动物习性,在施工场界周围布置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动物误入工地自伤其身。
(2)己经规划的新路段,应当考虑物种栖息地实际情况适当绕行。对于无法避免的位置应适当减小建设周期,从而减少施工产生的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3)在道路穿过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建立生物走廊,为动物基因交流提供通道,通道可以根据实际地形设计为涵洞或高架通道。通道建好后还应建立诱导标志,例如人造动物活动踪迹,人造食源或漏斗形通道以提高动物穿行率。
(4)在关键路段建立隔离带,特别是穿越珍稀鸟类栖息地的路段可建立隔音墙或防护林,既减少噪音又可抑制扬尘、尾气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对与穿越珍稀有蹄类动物栖息地的路段,适当建立 2.5m 左右的围栏,防止机动车对动物的直接伤害,同时也保证了公路安全。
(5)提高对行驶车辆的法制约束,在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路段设立路牌提醒,实行禁止鸣笛和限速措施。
(6)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尽量避免施工对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迁徙等造成影响。
9.5.5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规划项目设计期
①可能涉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的工程,应在下一层次规划和项目设计阶段加强前期调查,与生态建设和环保规划密切结合,确定自然保护区与规划建设项目的关系,务必避让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尽量避让实验区。如实在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应通过合理选择施工季节和施工工艺等措施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
②在码头、枢纽设计时,应尽量节约用地,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本次规划码头可能涉及汉源湖湿地公园,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里相关要求执行,禁止擅自开垦、占用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确需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③在鱼、虾、蟹涸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尽快恢复渔业资源。
④在具体项目设计中应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做好绿化工作。
(2)施工期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水下作业,在主要鱼类涸游产卵、繁殖期尽量不进行疏浚、倾倒作业。
②选用装载能力大的施工运输船舶,降低船舶往返频率,减少水体扰动、SS 增加对水生生物和鱼类的影响程度。
③强化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破坏渔业资源。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珍稀鱼类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通知渔业主管部门。

④在施工作业期间需开展全过程的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抛填等主要环节对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状况,以便及时调整作业方案,防止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环境产生污染。
⑤凡有涉水工程作业,须提供水生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前置审批),并落实相关补救措施。
(3)营运期
①加强船舶、航道管理,避免碰撞等事故发生。
②加强船舶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在敏感区内,必须做到零排放。
③结合溢油应急措施,迅速有效地作出溢油应急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溢油污染对水域的影响。
9.6 规划的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征地拆迁影响减缓措施
①严格论证、合理征地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各具体项目建设应合理征地。尽量利用废弃地、荒山和坡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农田。
②按照补偿标准合理补偿
按照国家的法定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对没有达到补偿标准的项目,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要求及时补交不足的补偿款。
③加强监督、完善机制
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改变过去事后监督的方式,在征迁工作启动的时候就介入开展,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方式,改变己既成事实难以整改的困境。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赋予被征地拆迁人员知情权和参与权,体现被征地拆迁人员权益。整合各种政府监管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加大跟踪检查的力度,实行对项目业主和各级征迁机构的全方位监督,以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④多途径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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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符合当地实际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多种补偿方式,如土地换社保、土地换就业等,让农民享受医疗、养老保险,享受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让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充分考虑农民切身的需要和以后的发展。
(2)文物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在工程建设中应首先避免穿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实在无法避免进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时,应按照文物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原址保护、迁移异地保护、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等措施来减缓对文物的影响。
为减缓规划实施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遵照节约用地原则,综合考虑公路等级设定,以减少耕地占用。在设计和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 号)要求,尽量取占地指标低数值,同时做到少占用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地、废弃地、劣质地等后备土地资源。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既有道路改造。路网布线应优先考虑闲置土地和利用既有道路改良升级,以减少占地。
9.7 规划的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9.7.1 噪声影响减缓措施整体建议
(1)强化我国城市声环境规划和土地功能合理利用战略
①把声环境规划列为城乡建设规划内容,实现声环境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与统一。通过科学合理的区域规划,注重区域功能布局,从空间地域上避免噪声对可能影响对象的污染,应作为今后噪声污染防治的首选措施,这样可以消除很多因规划布局不合理带来的噪声污染后遗症及难点问题。
②城市功能区布局与土地合理利用
注意城市功能区的设置与布局优化,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科学配置资源。
(2)强化声源控制战略

①严格执行强制性声源控制标准
对重要环境噪声源严格执行强制性声源控制标准,明确项目建设部门、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权力和责任。
②实施噪声标牌制度:对一部分民众关心和噪声敏感的产品,实施噪声标牌制度,把声级大小作为评优获先考虑的因素之一。
③建立环境噪声源的中、长期控制降噪目标规划路线图
(3)噪声管理制度的创新
①引入协商和协议制度
对项目噪声污染有明确预测和承诺,数据公开透明,通过协商有明确协议。
②引入经济补偿和赔偿制度
短时间阶段噪声污染,如建筑施工噪声等;必须建设的、对周围敏感建筑物有明显影响的项目,在采取降噪措施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引入经济补偿和赔偿制度。
(4)常用减噪措施概述
对具体工程而言,可供选择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调整位置、建声屏障、居民住宅环保搬迁、安装隔声窗及修建围墙等。
9.7.2 公路交通噪声影响减缓措施建设
公路交通运营期间,噪声对沿线环境造成污染,应视交通量、人口密度、污染程度以及环境条件,分别采取绿化、搬迁个别住户以及采取适当的隔音措施。一般公路选线或多或少的需从一些敏感区附近通过,势必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在这些敏感区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和对策。主要措施有:
(1)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在交通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一系列防噪措施是减轻交通噪声污染环境的主要手段之一。主要方法有:新的建筑物(特别是住宅等)应尽量远离公路。地方政府在新批民用建筑时,可根据公路交通噪声预测值,规划土地使用权限。根据估测结果,在临路无其他建筑物遮挡、无绿化林带的条件下,建议规划部门不要批准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两侧修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建筑物,如果一定要建,则其声环境保护措施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建立防噪声屏障,在路边设置声屏障是降噪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公路沿线附近的居民区、机关、教育等事业单位,当交通噪声对附近的居民有严重干扰时,应在相应的路侧设置声屏障。常用的声屏障型式有混凝土结构的声屏障、混合式声屏障、透明的拱型隔声屏障、透明可翻转的拱型隔声屏障,还可以利用土墙、土丘作为声屏障。
(2)道路两侧建筑物自身防噪措施
对公路两侧己有和新建筑物的用途和结构可加以科学调整。面向公路一侧的建筑群如村落,可将乡镇企业、仓库等设置在临路一侧,居民住宅,尤其学校、办公机关等调到距路远的一侧。新建筑物的结构,可将阳台、廊道建在临路一侧,阳台采用实体栏板较好,将厨房、卫生间等面向公路一边,特别需要时安装通风隔声窗。
(3)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的主要声源是行驶的机动车辆整车噪声,其噪声主要受车型和车况的影响,其次是道路质量。因此,可以从改进汽车或火车本身和改进道路两个方面控制噪声源。
降低机动车辆整车噪声的根本途径是不断改进整车性能,积极研制新机件,采用并推广高新技术。如采用更为有效的排气消声器等,可使行驶噪声下降。修筑低噪声路面,也是防治噪声污染的有效途径。低噪声路面主要是铺设吸声材料。
9.7.3 枢纽场站噪声减缓措施建议
(1)合理布局功能区

在规划层面主要通过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将站场内的高噪声区域与外界敏感区进行隔离,根据预测,货运站场外可能受站场影响的距离在 40m 左右,因此建议在货运站场界外 40m 以内区域不要建设生活区、机关、文化教育等设施;客运站场外可能受站场影响的距离在 20m 左右,因此建议在客运站场界外 20m 以内区域不要建设生活区、机关、文化教育等设施。
(2)合理布置站场内设施
合理布局站场内设施,合理选择新建集疏运通道路线。货运站场在布局设计时应将高噪声设施布置在距离场界 150m 以内,客运站场在布局设计时应将高噪声设施布置在距离场界 100m 以内。集疏运通道尽量不要穿越市区或尽可能的减小穿越路段长度,集疏运通道注意避让噪声敏感区。对站场的布局进行系统论证和合理防护,保证噪声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针对地形特点,在每个站场的详规和具体站场布置时,建议将高噪声场所选择地面曲率大的地方布置。另外,站场的发展往往会带动周边的相关产业,诸如服务业、娱乐业和其他休闲设施,这些站场的伴随行业一般会建在场界周边较近区域,所引起的噪声不可忽视,建议今后在站场营运过程中加强监测和监管监督,针对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3)改善设备、优化管理
①选用先进的机械与高效的工作流程,降低装卸作业噪声;对集装箱作业区的固定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装卸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组织定期检修,保持其良好运行,淘汰落后和超期服务的设备设施,防止噪声超标;在特定作业区,选择安装隔声罩、减振装置等设备,减少噪声。货运站场作业区工人的工作时间一般应控制在 4 小时以内,客运站场作业区工人的工作时间一般应控制在 8 小时以内,以保证工人身体健康,减少噪声损害。
②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加强站内车辆管理,尤其在场站的进出口处,应设立明显的减速禁鸣标记,杜绝车辆在场内的鸣喇叭现象,停车场内保持低速行驶;
③严格控制车站营运时间,建议控制在 6:00~18:00 之间,夏季可适当延迟,但对凌晨(5:00 以前)的班次应从严控制;

④提倡文明候车,严禁车主高声叫喊拉客;同时,为给乘客营造一个良好的候车
环境,候车室内应设置高质量的音响设备,除广播通知外,播放一些柔和舒缓的背景音乐,以减轻噪声影响。
(4)站场绿化
建议对各站场做绿化专项设计,采用立体绿化方式,多维度进行绿化,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9.7.4 对经过声环境 1,2 类区规划项目的措施建议对于经过声环境 1,2 类声功能区的规划项目在具体项目环评阶段结合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叠加分析,首选避绕措施,如无法避绕的应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且采取严格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9.8 土地资源影响减缓措施
9.8.1 减缓措施与建议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精神,在规划建设中进一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引导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是促进雅安市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建设与土地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主要措施包括:
(1)规划阶段
在交通布局规划阶段,由于规划仅仅是确定规模和大致位置,具体的走向或布置方案还没有确定,因此位置选择还有很大的可调空间,在这一阶段贯彻保护土地资源的主导思想非常关键,应该把“尽量不占、少占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既有项目改造”作为选址的主导思想。
(2)工可测设阶段
在具体项目的工程可行性分析研究阶段,要着重抓住项目选址问题,提出比选方案。在比选过程中既要从整体的技术经济上进行分析比较,又要从占用耕地的多寡好坏上认真选择,对耕地等土地资源的占用应作为第一位的重要约束。
测量设计阶段。目前测设大都坚持两阶段,即初测、初步设计阶段;定测、施工图设计阶段,这是最终决定项目选址、确定土地数量最关键的一步。测设人员都要在精心设计中把合理利用耕地等土地资源列为重要的内容。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应结合各地国土规划,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在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正确处理造价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线性工程在可能条件下尽量采用低路基,多利用既有路基改造,适当增加桥涵数量,可以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对于填方高度大于 20m 的路段,原则上采用桥梁;对于挖方路段深度超过 30m 的路段,原则上采用隧道。项目等级确定后,各项技术指标在遵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铁路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应经过多方案论证,尽量少占用稻田、蔬菜地等农业用地。
(6) 施工阶段
线性工程施工阶段。首先要综合考虑工程的弃方和占地的关系,做到少占土地,特别是少占耕地,珍惜土地资源的利用。在工程修建过程路基填挖应做到合理调配,使借方和弃方数量减到最低限度,并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借方要尽可能占用荒地而少占平地,利用积存的矿渣和工业废渣等填筑路基,不在耕地上取土,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占用。弃方要尽可能弃渣填沟,以利造地。即使是弃石渣,也要先弃石,后弃渣和土,以便日后尽早还田。
在临时用地占用上,要对拌和场、预制场以及料场、便道等从严控制,精心布局,减少临时工程用地,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借方、弃方占地复耕还田,或将己废弃旧路改造成农业用地,对预制场、拌和场和临时工棚要及早拆除,并抓紧复耕还田。取土和弃土设计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不得将取土场、弃土场设计在农业价值较高的农业用地上;取土中若采用集中取土方式时,宜结合平整土地选取地势较高的土丘、荒坡及河道整治后的滩槽取土;当采用宽挖浅取方式取土时,应保留表层土回填复耕或绿化。
站场施工阶段。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堆放场、各种料场、预制场尽可能设置在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场站建设用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施工期建议将有肥力的表土层(约 30cm 厚,即土壤耕作层)剥离,用于其他地方。

9.8.2 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涉及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家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于永久征用的基本农田的,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以下程序: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缴纳耕地开垦费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的原则,考虑到工程沿线地区土地备用资源不足,建设单位难以开垦“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因此以“缴纳耕地开垦费”为宜,工程主体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下一阶段与地方确认的数量为准,交纳同等数量的耕地开垦费。
(3)基本农田耕作层处置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的要求,工程施工时将基本农田表层 0.3~0.4m 的耕作层土壤推置一侧,与地方政府协调,运至适当地点,必要时耕作层运至取土场堆放,由地方人民政府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4)基本农田保护预案
由于土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具有不可再生的性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国家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有严格控制和保护要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占用补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本次评价要求规划建设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实行“占一补一”。在占用耕地和补偿耕地的数量及质量上达到平衡。实行基本农田占补平衡的措施,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大力发掘后备耕地资源的潜力。根据雅安市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制定了如下基本农田补偿预案:
①农地整理:要以农地整理为主,并兼顾非农地整理。农地整理主要是结合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本建设进行,工程穿越丘陵地区分布有大量中低产田,可以进行开发、复垦。
②非农地整理:非农地整理是对农地村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其它零星废弃土地进行开发整理,并增加耕地及其它农业用地的有效利用面积,提高土地产出率,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农地整理可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对农用地内的插花地、破碎地及土地障碍因素等不良状况,按先易后难次序,有计划有步骤的逐区、逐片进行整理。
③土地开发和复垦。根据沿线各市区土地后备资源的实际情况,规划期间,可以通过开发易耕的荒草地等土地来实现,土地复垦的重点是对采矿破坏、压占等工矿废弃与破坏土地的整治复垦。
由于雅安处于山岭重丘区,地区耕地潜力有限,通过以上预案,可以使基本农田和补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质量上得到部分补偿。

第十章 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是一种发生概率小但危害重大的影响事故,为了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须对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10.1 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
根据雅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特点,重点评价风险情况下,施工期风险、污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危险物品发生泄露事故风险的影响。对规划道路建设及运营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事故危害进行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和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0.1.1 雅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风险事故识别。

10.2 最大可信事故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0.2.1 施工期环境风险分析
⑴施工作业风险
①高度大于 2m 的临空(街)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脚手架、滑模失稳等坠落物体(件)打击人员等意外。
②设计方案、误操作、防护不足等造成施工场所及建筑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
⑵施工期地质灾害风险
在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若所处区域地质环境复杂,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同时,若建设设施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也存在隐伏岩溶地面塌陷隐患。
⑶涉水施工及建筑材料堆放对地表河流水质污染风险
规划道路建设过程中,有土石方开挖工程,因此工程紧邻地表河流的,开挖后的土石方极易进入河道中,特别是经雨水冲淋后,含大量 SS 的雨水流入附近地表河流,对周边地表水产生不利影响。
⑷沥青烟污染风险
沥青烟的化学组分与沥青组分很接近,含有多种化学物质,主要有萘、非咔唑、吡唑、蒽、酚、吡咯、吲哚、茚、苯并芘等多环芳烃以及少量氧、硫、氮的杂环混合物,通常是以气溶胶形式存在于空气中。沥青烟浓度 0.75mg/L 时,接触 10~15min,上呼吸道及眼睛就会受到剧烈刺激;浓度 0.005~0.01mg/L 时,也只能忍受几小时,皮肤受害以裸露部分最为明显,常见的症状有日光性皮炎、痤疮性皮炎、毛囊炎等。还会引起头晕、乏力、咳嗽、畏光、流眼泪等中毒症状。
10.2.2 营运期风险分析
⑴危险品运输风险分析
尽管交通运输过程中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概率小,但此类事故的发生概率不为零,所以不能排除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万一出现事故将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和环境污染。

①有毒气体事故泄露环境危害分析
交通运输规划涉及气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瓦斯气体、氧气等。以液化石油气为例,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露事故,将会在空中迅速形成大面积的蒸气云团,由于大多数石油气比重大于空气,一旦扩散在大气中又无外力的推动,它将沉积在大气的底部,对局部区域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液化石油气中大多数成分有毒,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其将会对周围环境中的人员造成窒息、中毒、麻醉、灼伤、冻伤等危害,还可能会引起灾难性的火灾和爆炸。此类事故的敏感区域为公路沿线居民集中区、站场周边范围。
②液态有毒危化品事故泄露环境危害分析
交通运输规划涉及的液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汽柴油等轻质油品、煤化工附属产品煤焦油和粗苯以及硫酸等。这类危化品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露进入下游水体将可能对地表水水质造成严重的污染。参考国内其他公路案例,2010 年,贵新高等级公路龙里县龙山镇水桥村吴家庄大桥路段,粗苯槽罐车运输过程车辆追尾造成苯泄露。泄漏的粗苯渗到桥下小河并发生自燃,随着污染范围逐步扩大,污染控制和治理难度极大。
③固体危化品事故泄露环境危害分析
交通运输过程涉及的固体危化品有炸药,钾、钠、钙等粉剂,氢氧化钾(钠)及过氧化氢等强酸强碱类。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对事故发生区域附近伤害和污染严重。参考国内其他公路案例,2011 年,炸药运输车辆在四川黔南州福泉市马场坪收费站附近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严重伤亡。事故造成 200 余人受伤,8 人死亡,受灾面积达 3km2。此次爆炸事故又一次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敲响警钟。
⑵污水风险分析
交通运输过程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等。污水风险主要是指排污管网破裂,或客运站、服务区等部分环节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直接进入附近地表水体,增加河流湖泊自净负荷,破坏水生生态系统。
⑶储油罐风险分析
雅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涉及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气、石油气等储油罐。若发生不渗透扩散,满足爆炸条件时,遇明火、高热、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电火花、雷击等情况时,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向外蔓延后将造成较大的伤害;若产生地基渗透,将通过岩溶地隙进入地下水体,造成水质污染。油罐区泄漏或渗漏将对地下水带来严重污染,导致地下水产生严重异味,同时可能产生致癌性,最终根本无法饮用;当渗漏穿过土壤层时,土壤层吸附泄漏物质,造成植物生物死亡;通过岩溶地隙或地表水下渗对土壤层的冲刷作用补充到地下水,达到地下水完全恢复需要几十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⑷汽车尾气风险分析
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 CO、THC、NO2 等。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规定,CO、NO2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分别为 30mg/m3、10mg/m3,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 20mg/m3、5mg/m3。规划中站场地下停车场在通风排气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CO、NO2 排放浓度分别为 0.35mg/m3、0.02mg/m3,满足上述标准要求。
若污染物浓度扩散不利,NO2浓度达到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的时间为 602min,达到时间加权浓度限值的时间为 298min;CO 浓度达到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的时间为 340min,达到时间加权浓度限值的时间为 225min。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或扩散不利,将会带来一定风险。
⑸森林火灾风险
交通规划实施后,将带动乘客进入景区,可能有野餐野营等活动,若游客防护意识薄弱或景区管理不善,导致游客带入火种,引发周边森林火灾,破坏区域植被覆盖率。
10.3 风险防治措施
10.3.1 施工期风险防治措施
⑴施工作业风险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建设和完善建设施工管理体系。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政府部门城市建设施工安全和企业方项目安全联动应急救援预案和运行机制。制订和实施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和完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采用先进电子监控技术和监测信息系统,实施现场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部位监控。制订和完善建设安全技术政策;制订和实施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制度。
⑵施工期地质灾害风险防治措施
①主体工程建设前后应对整个场区进行岩土工程专项勘察,查明覆盖层厚度及性状,基岩面倾向及倾角,进行场区稳性评价,并根据评价成果,设置相应的抗滑支护工程。
②工程建设过程中,切、填方时将产生临时边坡,较高边坡不宜过陡,应采取由上而下阶梯式分级分段开挖,必须对填方区进行分层碾压、夯实以免填方地面不均匀沉降,请专业设计施工队伍进行设计施工,以确保在建设过程中及建筑物建成后场地的安全。
③建设场区深基坑、边坡开挖,应作好地下水排水工作,并对基坑、边坡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防基坑边直滑塌对坑底施工人员产生危害。
⑶施工期沥青烟风险防治措施
沥青烟较常采用吸附法对沥青烟废气进行处理,以活性炭作吸附剂,对沥青烟行物理吸附,该方法对沥青烟的处理效率可达 99.5%以上。规划项目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应对沥青烟排放口进行局部密封,将沥青油烟经集气净化系统统一收集,经隔油网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外排。在靠近敏感点周围加强绿化,种植高大树木,减小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尽量避免生产。平时加强管理,保证脱硫除尘设备的正常运行。
⑷施工期储油罐泄露风险防治措施
为有效降低施工期储油罐泄露对沿线水井及取水点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①施工现场标注水井及取水点所在位置,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地下出水点,同时在地下出水点周边设置围挡保护措施;
②禁止在地下出水点周边设置储油罐。
10.3.2 运营期风险防治措施

⑴危险品运输防治措施
防范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的最主要措施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相关法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等。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强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主、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和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使从业人员具有高度责任感,使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②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公路前,应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取申报表,在入口处接受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门的抽查,并提交申报表。申报表主要报告项目有危险货物运输执照号码、货物品种、等级和编号、收发货人姓名、装卸地点、货物特性等。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般应安排在交通量较少时段通行,在气候不好的条件下应禁止其上路,从而加强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③实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制度,设置危险品运输申报点。对申报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和危险品运输行车路单(以下简称“三证一单”)检查。除证件检查外,还应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③向货物运输司机发放《安全行车指南》。
④提前设置提示标志牌,提醒危险品运输车辆司机靠边行驶,主动申报和接受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左前方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也可以提醒收费员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⑤交通、公安、环保部门要相互配合,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要改善和提高相应的装备水平。
⑵火灾应急防治措施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事先试验,在典型的火灾情形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尽早发现火灾,防排烟系统能否按照要求控制火灾烟气蔓延,人员疏散系统能否保证所有人员迅速安全地撤离现场,以及在现有消防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如何进行布置和控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及如何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等,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
①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②设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包括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
③火灾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使损失和影响减至最小。
⑶污水事故排放防护措施
污水收集系统应采取如下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污水管线,注意避免污水管线堵塞和破裂,如果出现事故要及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避免污染水体。
⑷油罐区防护范措施
①储油罐周围修建防油堤,防止成品油事故时渗漏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采取玻璃钢防腐防渗技术,对储油罐内外表面、防油堤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做“六胶两布”防渗防腐处理。
②对易发生泄漏部位制定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③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要求;
④在储油罐区设立警告牌和报警装置;
⑤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新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⑸环境风险知识宣传
提高区域内交通运输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住区居民和游客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是预防环境风险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大对区域内单位、个人环境风险知识的普及,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环境风险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交通运输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风险工作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10.4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方案
10.4.1 规划总体风险防范及应急方案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效能,及时控制风险源,有序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减轻、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危害;消除污染物及善后处理;事故情况,对可能受危害的区域发出预警通报。
实施风险事故应急防范应该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⑴组建应急队伍,成立环境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⑵配备应急器具及劳保用品,并在指定地点存放。
⑶对应急队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具备处理环境事故的应急能力。
⑷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污水收集管道发生破裂等事故状况下,污水进入水环境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

10.4.2 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管理及应急预案要求
⑴事故风险防范管理
①严格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风险的防范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交通运输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对运输危险品车辆实行申报管理制度,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有效管理。实行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因素分析、调查、检查制度。
②项目环评时,应根据不同项目所跨水域或并行水域的特点、敏感程度等严格规定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跨越的路段。敏感水域或路段应设有监控设施,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实行全程监控,加高桥梁路段护栏,在桥梁雨水排出口设置事故池,便于风险防范和事故时实施救援。
⑵应急预案要求
①应联合相关部门,将市、区、乡镇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
和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完善交通运输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监测体系。
②为保护沿线重要环境敏感点的环境,沿线各级政府将运输风险的应急救援问题纳入到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制度、应急工作应遵循原则等。
a.组织机构由雅安市交通局、公安局和环保局分管领导分别联合成立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b.工作职责和制度应包括研究制订危险品运输安全措施和政策,建立辖区内危险品运输业主、车辆和人员档案,定期开展对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业户的安全检查,并定期召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道路化学品运输事故情况,定期组织道路化学品运输业户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沿线老百姓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的统计与上报工作等。
c.应急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旦事故发生,任何发现人员应及时通过路侧紧急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向监控通信分中心或雅安市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协调小组报告。
*监控通信管理所或协调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公路巡警前往事故地点控制现场。同时,通知就近的地方消防部门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前往救援。
*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置,并对事故记录备案。
*如果危险品为气态且有剧毒,消防人员应戴防毒面具进行处理;在危险品逸
漏无法避免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必要时对沿线处于污染范围内的人员进行疏离,避免发生人员中毒伤亡。
*如果危险品为液态,并已进入公共水体,应立即通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立即派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测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捞掉入水体的危险品容器。
10.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广义上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类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危害因素,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会构成严重的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成公共危机。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涵盖了生态环境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狭义上,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所得分配不均、发生天灾、政府施政对抗、结社群斗、失业人口增加造成社会不安、宗教纠纷、社会各阶级对立、社会发生内争等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仅指社会领域的风险。必须对其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0.5.1 规划社会稳定风险成因分析
本规划社会风险主要为土地征拨、施工期环境污染对周边敏感区等引起矛盾纠纷。
⑴土地征拨补偿引起的社会风险
①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由政府负责,政府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样做利于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征地工作应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进行,若不以被征收人自愿为条件,产生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
②被征收人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补偿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的要求;土地被征拨后,其原有的生活模式会受到影响,有收益的生产资料将会丧失,收入来源减少。教育和医疗保健等福利设施及服务短期内将有可能变化;社会关系网解体,将影响被征拨和搬迁人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③征拨或搬迁程序不到位、工作不细致、补偿费不能按时拨付等都可能诱发社会稳定风险。
⑵环境空气污染造成项目周边居民健康受到影响,引发群体事件;
⑶施工期噪声污染对项目区周边居民生活、工作、学习质量受到影响,引发群体事件。
⑷施工期修建给周边居民造成出行不便及交通拥堵等影响。
10.5.2 规划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
对规划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价时,可参考以下评价方式。根据专家经验和民意调研结果确定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1],取值越大表示某类风险在所有风险中的重要性越大。其次确定风险可能性大小的等级值,将风险可能性由小至大分别取值为 0.2、0.4、0.6、0.8、1.0。然后将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与等级值相乘,求出该类风险因素的得分,把各类风险的得分加总求和即得综合风险的分值。综合风险的分值越高,说明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越大。一般而言,综合风险分值为 0.2~0.4 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低,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分值为 0.41~0.7 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中等,有引发一般性群体性事件的可能;分值为 0.71~1.0 时,表示该项目风险高,有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可能。
 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
11.1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1.1.1 环境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实施过程通过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的环保政策,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治理规划交通运输项目产生的生产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最大限度减少规划实施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并改善雅安市环境质量,以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11.1.2 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⑴环境管理机构
①交通运输局环境管理机构
设置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业务上受雅安市环保局的指导,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在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对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前期、施工期和营运期进行环境监督和管理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并定时汇报情况,形成上下贯通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网络。
②站场、码头等服务区设置环保科室或环保管理人员站场、码头等服务区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职责,并随时同环保行政部门联系,定时汇报情况。
⑵环境管理内容
①按照交通运输业相关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污染物排放治理及考
核,同时要求在交通运输运营中推行废物生命周期管理、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
审核、生命周期评价和环境标志等环境管理手段。
②根据政府及环保部门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如总量控制指标、达标排放等),检查和监督各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环保责任制执行情况,做好污染源控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③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统计站场、码头等服务区旅客及交通运输设施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情况,按排污申报制度规定,定期上报当地环保行政部门。
④制定交通运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评估交通运输重点风险源,分析环境安全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和风险防范的应急措施,以确保生产事故或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不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
⑤制定 SO2、NOx、COD、NH3-N 年度减排计划。
⑥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形成公众参与的制度;建立交通运输环境监督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增强舆论监督能力,实现信息双向交流。
11.1.3 排污口管理
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环境、污染环境的通道,做好排污口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基础工作之一。
⑴按环监(96)470 号文要求,监督交通运输项目及站场、码头等服务区合理确定废水排放口位置,设置规范的、便于测定流量的测流段(按环保要求处置外排水)。
⑵监督交通运输业恶臭污染源,站场、码头等服务区排气筒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采样口设置规定。
⑶监督站场、码头服务区等固废及物料堆场要有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的措施。
⑷排污口立标管理
①按 GBl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规定,设置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②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 2m。
③各站场、码头等服务区重点污染源应安装在线连续监测或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保监督部门连网。

11.1.4 排污许可证管理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应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 736 号)的管理要求,结合具体项目,特别是交通规划内涉及的码头项目,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完善相应的排污许可证完善手续。
11.2 环境监控计划及跟踪评价
11.2.1 环境监控计划
雅安市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视性监测,或利用雅安市日常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⑴环境空气监测
原则上每年监测冬季和夏季两期(或一期),监测项目为 PM10、SO2、NO2、PM2.5。
⑵地表水监测
每年在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一次,监测项目:水温、pH、SS、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COD、NH3-N、总磷、总氮、硫化物、Cr6+、Pb、Cd、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⑶地下水监测
监测项目:水温、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Cr6+、Pb、Cd、硝酸盐、亚硝酸盐、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⑷测定噪声,每年一次,监测时段:连续监测两天,每日昼间(06:00~22:00)、夜间(22:00~06:00)各测一次。
11.2.2 污染源监测
交通运输项目污染源监测由相应项目实施时确定。对站场、码头等服务区污染源排放口及污水处理厂排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管理部门联网进行监控。
11.2.3 跟踪评价
⑴跟踪评价的目的
跟踪评价主要是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评价,用以验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判定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
⑵评价内容
规划跟踪评价就是对规划实施系统监控的过程。其重点评价内容一是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二是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影响的监督。
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规划一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发展会有相应调整。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是一个相互过程,也有实施的先后顺序,通过协调性分析,对与其他领域的规划相矛盾的尚未实施的规划进行调整。
②环境影响的实时监督
重点评价规划近期已建成交通运输项目排放污染物对规划居住区、地表河流以及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地下水的污染影响;验证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否得到贯彻实施;确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及时对规划中不符合环境要求和资源承载力的项目以及规划实施后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进行调整。
⑶评价方法
①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进行评价
通过对报告书中评价的各环境保护目(区域内居民点、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等)标进行针对性监测、检查,以确定其实际变化量,并与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处理后的预测变化量进行比较,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规划。
②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评价
首先从微观上对划实施近期和远期建成项目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实际投入和产出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预想的最佳效果。其次,从宏观上对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损益分析,以确定经济决策的正确与否。
③从生态环境的角度进行评价
对区域内林地植被,区内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等进行分时段评价,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持区内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物种的多样性。

④从规划的角度进行评价
评价区域社会结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等在规划实施一段时间后的改善、社会稳定等情况,综合平衡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而优化本规划方案。

第十二章 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
12.1 规划包含建设项目情况

12.1.1 公路环评要点
本次十四五规划拟建设 4 条高速公路,其中 S66 线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涉及四川汉源湖省级湿地公园,S69 线邛崃至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涉及灵鹫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
本次十四五规划拟建设 17 条国道,15 条省道,其中国道 318 线成都界至雨城段新改建项目涉及蒙顶山风景名胜区,G351 宝兴县硗碛藏族乡至小金县达维乡段改建工程涉及宝兴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夹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宝兴部分)、夹金山风景名胜区,G318 天全县喇叭河镇(前碉桥至二郎山隧道中点)段改建工程涉及二郎山风景名胜区,G108 石棉县栗子坪乡(筲箕湾至冕宁界)段改建工程涉及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道 433 线泗坪至泸定界公路工程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S435 线汉源至新县城兰家湾大桥涉及四川汉源湖省级湿地公园,省道 104 线南郊至孔坪段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涉及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S431 名山区百丈镇至芦山县芦阳镇段新建工程涉及蒙顶山风景名胜区、碧峰峡风景名胜区,省道 104线孔坪至望鱼段改建工程涉及周公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
环评阶段评价重点为选线的对比分析,分析选线的环境合理性,要充分考虑避让环境敏感区域,禁止进入世界遗产地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穿越的区域。限制穿越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的一般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具体项目选线过程中应通过路线调整尽量减少穿越限制穿越区域。
若推荐路线涉及上述生态敏感区,必须依法取得穿越的行政许可,并应做好相应的生态影响分析论证,选择典型的敏感区域分析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其的生态阻隔作用和生境破碎化影响,项目环评阶段重点分析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运营期的噪声影响。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制定和实施切实有效的影响减缓或消除措施。
12.1.2 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本次规划项目除铁路和高速公路为新建,且根据上述分析,均符合《成渝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及《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 年)。其余国省道基本为既有道路的升级改造,选址选线基本为原址改建,为生态影响最小方式,且工程建设内容较小,若既有路线涉及敏感区,应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加强生态保护措施(如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增设生物通道等措施),进一步减少生态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土地应依法及时恢复。
12.2 建设项目简化内容建议
12.2.1 本次规划环评较为宏观,项目具体路线在下一步可能会进一步优化调整,本规划中具体道路涉及的敏感区的识别结果可以作为具体项目的参考,并做好前期的选线调整及影响论证。
12.2.2 本次规划环评采用的雅安市 2015~2019 年的环境质量公报数据,符合环境要素导则的现状要求,在满足时效性的前提下,可以被项目环评引用,项目环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12.2.3 本次规划环评将具体项目与相关规划进行对比分析,可以作为项目环评选址选线、规模分析的参考,具体分析时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章 评价结论
13.1 规划概况
(1)机场建设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 7 个机场,其中包括 1 个 4C 级民用运输机场,6 个通用机场。根据《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到 2025 年,全国将新增布局机场136 个,其中四川有 8 个,这 8 个机场是乐山、甘孜、成都新、阆中、雅安、甘洛、遂宁、会东。本次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规划拟建设雅安机场,是符合《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要求的。另根据《四川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6-2030 年)》,规划 5 个通用机场,所在区位为名山区、宝兴县、芦山县、汉源县、石棉县。建设时序为 2016-2020 年,雅安市名山区;2021-2025 年,雅安市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2026-2030 年,雅安市芦山县。十四五期间应加快雅安民用机场的建设,填补雅安市无机场的空白,同时,加快名山机场的建设,并加快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通用机场的建设;荥经通用机场加强前期选址工作。
在新建通用机场选址、空域管理、前期工作开展等阶段会同军方、民航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做好要素保障,在通用机场规划和建设中体现环境友好要求,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空域等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利用资源和能源的效率,共同促进通用机场建设。
(2)铁路建设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十三五”续建项目 1 条,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十四五”新开工项目 2 条,为雅安至眉山至乐山至自贡铁路,雅安市北郊经碧峰峡至上里古镇山地旅游轨道交通项目。“十四五”加快前期项目 5 条,为成昆高铁四川段、雅安至甘洛铁路、芦山、宝兴支线、龙门山山地度假旅游线、大峨眉(峨眉山- 瓦屋山-周公山)生态文化旅游线。“十四五”研究谋划项目 5 条,为达瓦更扎景区支线、东拉山-铁坪山景区支线、牛背山生态文化旅游线、环贡嘎东线生态旅游度假线、二郎山生态文化旅游线。
因此,十四五期间,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继续建设,并重点建设雅安至眉山至乐山至自贡铁路,雅安市北郊经碧峰峡至上里古镇山地旅游轨道交通项目。

(3)高速公路发展规划
雅安市规划干线公路网由“两环七射五联”高速公路网。“两环七射五联”的高速公路网布局总框架覆盖了雅安市的二区六县,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联结了毗邻的成都、眉山、乐山、凉山、甘孜、阿坝等州市,沟通了周边云南、西藏等地区,为东进成都经济区、西延康藏、南下攀西,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空间,带动雅安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四五”规划期间,“十三五”续建高速公路项目 2 条,分别为 S73 线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S66 线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十四五”新开工项目 2 条,分别为 S69 线邛崃至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S48 线峨眉至荥经高速公路。“十四五”加快前期项目 2 条,分别为石棉至甘洛高速化公路、雅安至马尔康高速化公路。“十四五”研究谋划项目成都至雅安高速公路复线。
因此,“十四五”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为继续建设十三五期间开始建设的两条高速公路 S73 线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及 S66 线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并新开工 S69线邛崃至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S48 线峨眉至荥经高速公路。
(4)国省干线发展规划
雅安市十四五期间规划形成“三横五纵七联”的国省干线公路网。实现了全市所有县区通国道、绝大部分乡镇通省道目标。
“十四五”规划期间共规划国道 17 条,省道 15 条,其中“十三五”续建国道项目 3 条,分别为雨名快速通道项目、成雅快速通道、G549 石棉境内段改建工程。“十四五”新开工项目 14 条,分别为国道 318 线成都界至雨城段新改建项目、国道351 线雨城区过境(草坝青衣江大桥至水津关大桥)段改线工程、G351 宝兴县硗碛藏族乡至小金县达维乡段改建工程、G351 洪雅县汉王镇(龚庙村)至名山区蒙阳街道(五里村)段新建工程、G318 天全县喇叭河镇(前碉桥至二郎山隧道中点)段改建工程、G318 天全县过境(始阳大道入口至始阳大桥)段改建工程、G318 天全县过境(沙湾至仙人桥)段改建工程、G108 荥经县过境(古城村至花滩村)段新建工程、G108 汉源县九襄镇(新车站)至富林镇(马家湾)段改线工程、G108 石棉县过境(元宝山至反帝桥)段改建工程、G108 石棉县过境(栗子坪高速出口至筲箕湾)段改建工程、G108 石棉县栗子坪乡(筲箕湾至冕宁界)段改建工程、G108 周公山隧道新建工程、G108 石棉县过境(向阳至广元堡)段改建工程。
十四五期间,“十三五”续建省道项目 3 条,分别为省道 104 线草坝至姚桥段改建工程、省道 433 线泗坪至泸定界公路工程、S435 线汉源至新县城兰家湾大桥。“十四五”新开工项目 12 条,分别为省道 104 线南郊至孔坪段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省道 105 线雅安至上里至邛崃界段升级改造工程(二期)、S104 名山区马岭镇(康乐村)至永兴街道(三岔村)段改建工程、S308 荥经县龙苍沟镇至新添镇段改建工程、S432 宝兴县穆坪镇至康定市捧搭乡段改建工程、S431 名山区百丈镇至芦山县芦阳镇段新建工程、S106 芦山县思延镇至天全县仁义镇段改建工程、S217 石棉县王岗坪乡(大岗山隧道至泸定界)段改建工程、省道 104 线孔坪至望鱼段改建工程、S105雨城区碧峰峡镇(雅西高速北出口)至河北街道(西门大桥与北外环线相接)段改建工程、S308 荥经县天凤乡至芦山县飞仙关镇段改建工程、S217 线石棉县县城过境隧道工程。
(5)站场建设发展规划
构建公路、铁路、水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力争 2025 年新建和提升改造县级及以上站场 7 个。建设综合货运枢纽 4 个,县级物流园 1 个。
(6)水运交通及码头建设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进行航道升级 3 处,新建渡口码头 9 座,新建水上旅游码头 16座。规划总投资 3.86 亿元。加大通航河道、水库的航道整治完善,提高通航能力和运营安全。同时加大对救援船舶、监控设施等管理硬件设施的投入。
13.2 环境现状
13.2.1 自然环境
雅安位于四川盆地西缘、邛崃山东麓,东北与成都市交界;东与眉山市为邻;东南与乐山市相邻;南依凉山彝族自治州;西与甘孜藏族自治州相连;北边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接壤。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雅安市属亚热带季风性山地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季回暖早,降雨丰沛。雅安市区城区地势西高东低,处于邛崃山脉二郎山支脉大相岭北坡,为中低山地带。山地占全区总面积 91%左右,其中海拔 1000 米发下的低山占 45%,1000 米以上的中山占 46%。平地占 9%,主要是河谷阶地和山间盆地。
13.2.2 社会环境
雅安市为四川省地级市,曾为西康省省会,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2019 年末,雅安市常驻人口 154.1 万人,总面积为 15046 平方公里。雅安市下辖 2 个市辖区(雨城区、名山区),6 个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雅安历来有“民族走廊”之称,有 16 个民族乡,主要分布在石棉县、汉源县和宝兴县,民族地区幅员面积占全市幅员总面积的 30%。有以有彝族、藏族、羌族、苗族、回族、蒙古族、土家族、傈僳族、满族、侗族、瑶族、纳西族、布依族、白族、壮族、傣族等 29 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 6 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4%。
13.2.3 生态环境
雅安市生态环境状况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植被覆盖度高。市内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气候形成多样的生境,使得该区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和珍贵,现拥有动物“活化石”大熊猫、植物“活化石”琪桐、昆虫“活化石”大卫两栖甲等珍稀动植物。
雅安境内生态敏感区众多,受保护的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 33.3%。市域范围内建设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对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提供了较好的庇护。
因受自然地形地貌和人为因素影响,雅安境内部分地区土壤侵蚀敏感性高,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雅安中心城区具有优良的城市绿地建设自然本底条件,但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与其他生态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13.2.4 环境质量现状
(1)2015~2019 年,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从 2015 年到 2019 年整体呈现比较好的趋势,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从 2015 年到 2019 年年均值均达标,臭氧除了 2017 年月均值有超标外,五年年均值均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从超标转变为达标,空气质量变好。雅安市人民政府于 2018 年 9月制定了《雅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达标规划从加强日常管理,减少面源排放;抓好重点企业,减少点源排放;强化重点月管理,减少重污染发生;加强区域合作,做好联防联控;加强对前体物的研究和控制,抑制臭氧产生等方面对废气产生源头进行控制,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2)2015~2019 年期间,雅安市河流监测断面地表水均达标,且呈现稳中更优的趋势,水质逐渐上升,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且根据雅安市环境质量公报,雅安市饮用水源水质较好,基本能达到水质标准要求。
(3)2015 年~2019 年雅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状况较好,且整体呈现声环境质量变好的趋势。
(4)雅安市生态环境状况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植被覆盖度高。市内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气候形成多样的生境,使得该区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和珍贵,现拥有动物“活化石”大熊猫、植物“活化石”琪桐、昆虫“活化石”大卫两栖甲等珍稀动植物。因受自然地形地貌和人为因素影响,雅安境内部分地区土壤侵蚀敏感性高,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13.2.5 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1)全市共有世界自然遗产地 2 处,即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和蒙顶山省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面积 154 平方公里)。
(2)雅安市有 9 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 3 处,省级 4 处,市级 2 处。即蜂桶寨自然保护区、贡嘎山南坡自然保护区(石棉县管理处)、喇叭河自然保护区、栗子坪自然保护区、天全河自然保护区、周公河自然保护区、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大相岭自然保护区和宝兴河自然保护区。
(3)雅安市现有 5 处国家森林公园,即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夹金山国家森林公园、二郎山国家森林公园、四川西岭国家森林公园(芦山片区)、周公山省级森林公园。其中前四个为国家级,最后一个为省级。
(4)雅安市现有 6 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即碧峰峡风景名胜区、蒙顶山风景名胜区、田湾河风景名胜区、二郎山风景名胜区、夹金山风景名胜区和灵鹜山一大雪峰风景名胜区。

(5)雅安市现有三个湿地公园,即四川汉源湖省级湿地公园、名山清漪湖湿地公园和宝兴硗碛湖省级湿地公园。
(6)雅安境内有 2 处地质公园即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及宝兴省级地质公园。
(7)雅安境内有 15 处市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地,63 处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地。
(8)雅安境内目前有一个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雅安市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区域为宝兴县占 92%、天全县 70%、荥经县 54%、芦山县 51%,共约 6139.94平方公里,占国家公园总面积的 22.6%。
13.3 环境影响分析
13.3.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农业生态的影响
雅安基本农田占耕地的比例为 91%,项目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很小,对雅安市基本农田的压力较小,但对评价范围内部分行政村或自然村的影响较大。基本农田的占用,无疑会对项目区的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因此,建设单位应按土地使用政策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的批准手续,协助沿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并应做好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
(2)水土流失的影响
综合运输建设会破坏原地表结构,加重地区水土流失程度。对于单个工程项目,由于位置明确、工程规模等数据齐全,可以计算出项目的水土流失量等数据。但在“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阶段,尚不具备上述数据。
(3)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①直接影响
a.综合运输规划建设施工过程中取、弃土场如果设置在林木密集处、自然保护区或湿地附近,可能会造成植被破坏、湿地面积缩小等不良影响。
b.而施工中如果随意碾压草地、砍伐林木、占用湿地,也会引起这些生态组分的生态功能受到损害。
c.如果穿越或经过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或者试验区,直接侵占了保护区内土地,使得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损失殆尽,而设计过程中如果对施工便道、取弃土场以及其它施工临时场地的设置不合理,都会造成保护区大量的地表植被损失,从而严重损害保护区内原有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d.施工期土石方工程的扬尘、营运期运输车辆尾气排放,以及路线两侧或场地局部小气候(温度、湿度)的变化等,使道路两侧或场地区域一定范围内的空气质量及温湿度条件变化,进而可能导致生物群落向着不利的方向演替;而施工车辆的反复碾压和人员的频繁活动会造成原生植被枯死、地表裸露、土壤板结等,致使原有地表植被很难自然恢复等;施工期的施工噪声、振动及营运期的交通噪声和振动,使野生动物受到惊吓,逃离原生生态环境,使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发生变化。
e.线性工程的分割作用,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公路、客货枢纽场站是地面野生动物的屏障,起着分离和阻隔作用。公路的存在对野生生物交流来说是一个巨大人工障碍,会严重影响野生珍稀植物的扩散、授粉以及野生动物的迁徙、交配、避难。一般来说,野生珍稀生物与周围的环境(林地、水源、草地、山岭及其中的动植物)一起形成完整的生态系统,而公路的介入使得生物的生境被割裂成岛屿化,使生活在其中的生物逐渐变得脆弱,基本物种的数量逐渐减少,保护区的生态系统也由此而逐渐失去平衡,减弱或失去了保护珍稀物种的功能。
②间接影响
综合运输基础设施进入山岭、湿地等区域,其产生的间接影响甚至大于直接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将可能是长久而难以控制的。
a.迫近效应将对生物资源保护构成威胁。雅安地区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多样、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线性工程一旦修建,使得人们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保护区的丰富生物资源可能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掠取对象,如采挖草药、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林木等,这些活动都会对自然保护区的存在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b.诱导效应可能加速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自然保护区具有优美的自然景观,一旦运输工程修通,可藉此开发旅游业。这种开发利用大多为无规划的急功近利行为,其后果是不但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也损坏了宝贵的自然资源。此外,由于大量游客及当地民众进入保护区,对野生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严重冲击,使它们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严重者会使珍稀野生动物消失。
(4)对特殊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本报告中所称特殊生态敏感区是指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要生态保护区域是指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建设可能会对保护地产生影响。在项目选线、选址和建设中,因保护地过大而难以绕避,或原有项目己通过保护地而现在进行扩建等,可能会分割保护地、产生噪声扰动、造成大气污染等影响。对于植物类保护区,采取封闭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影响;对于动物类保护区,难以消除影响,保护作用有限。加上施工期不可避免的影响,需要寻求替代方案。
(5)水生生态的影响
雅安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涉及的区域较大,影响的范围较广,航道整治及码头建设对周围的生态敏感区可能带来一定影响,渔业生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码头建设改变河岸原有的景观,规划的实施,将占用较多的河岸,彻底改变被占用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生物损失。
13.3.2 水环境影响分析
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会对周边地表水体的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临河工程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施工固废入河会污染河流水质;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的排放会对周边地表水质造成影响。参见 6.3.5,项目环评阶段进一步核实与水源保护区的区位关系,避绕一级保护区。
13.3.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报告书在不考虑地形地貌、障碍物及其他声源的情况下,估算了公路及枢纽站场噪声达标控制距离,在实际计算中还应叠加背景噪声。但在具体项目设计阶段可以此为依据,为噪声敏感点预留出足够的空间距离,尽可能减少因交通噪声引起的拆迁或其他矛盾。
13.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规划建设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 TSP,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总体较小,影响范围一般在施工现场周边 300m 范围内。通过采取合理布设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避开大风时分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建设期对空气的影响较小。
规划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汽车尾气,站场散货装卸储运过程中的粉尘、扬尘和船舶烟气等。类比分析表明,公路、和站场运营期大气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通过落实相关环保措施,规划实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13.3.5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能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在雅安市域范围内全面促进公路、水运和谐发展与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交通资源,为出行者和货物建立公平化、体系化的综合网络运输系统,以公平满足所有出行需求,实现和谐发展,提高综合运输效率。
(2)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实施,将因综合运输通道专业化效应、集聚效应和城市集聚效应对雅安市区域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3)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将对商贸流通业、旅游业、土地部门及渔业等产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4)规划的实施大约可以直接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
13.4 规划协调性分析
通过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国家能源政策、《国家公路网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0 年 10 月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 号)、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四川省省道网规划》、《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制定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 年 12 月 30 日中国共产党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四川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符合性分析可知,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是符合的。
13.5 环境保护措施
13.5.1 规划调整实施建议
(1)建议线路选址时应避绕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绕的,对水源保护区功能
区进行适当调整,避免项目经过一级保护区;对既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重大线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
(2)G108 石棉县栗子坪乡(筲箕湾至冕宁界)段改建工程可能穿越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议项目避绕,如不能避绕的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以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穿越保护区实验区,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于改建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建议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如需重新选址,建议避绕,如不能避绕的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以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穿越保护区实验区,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3)对于可能穿越文物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建议具体项目布设时尽量避绕,如不能避绕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采取对文物影响最小的方式穿越,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13.5.2 土地资源减缓措施
(1)规划阶段
在规划阶段应该把“尽量不占、少占耕地和基本农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既有项目改造作为选址的主导思想。

(2)工可测设阶段
在具体项目的工程可行性分析研究阶段,要着重抓住项目选址问题,提出比选方案。在比选过程中既要从整体的技术经济上进行分析比较,又要从占用耕地的多寡好坏上认真选择,对耕地等土地资源的占用应作为第一位的重要约束。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应结合各地国土规划,合理使用土地资源。
(4)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缴纳耕地开垦费、基本农田耕作层合理利用、制定基本农田补偿预案。
13.5.3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整体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穿越湿地、森林和农业地带线路,谨慎选择路线,减少对重要生态系统的破坏。规划实施中线路具体选线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生产运营等认为活动管控的通知》(川熊猫公园发[2018]2 号)等规定避让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Ⅰ级保护林地等区域或办理相关论证(许可)。若需使用林地,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许可和林木采伐许可后才能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禁未批先占和未批先采。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总原则;
②在项目阶段合理规划具体线位走向,从源头避免控制水土流失的产生;
③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的办法。
(3)沿线动植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规划阶段:明确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做好沿线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施工时避开其繁殖季节,在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迁徙途径中设置动物通道等。

②实施阶段: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国家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建立动物绿色通道、设置警示标志及保护屏障。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尽量避免施工对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迁徙等造成影响。
(4)生态敏感目标的减缓措施
①自然保护区
合理布线,遵循地形选线、地质选线与环保选线相接合的原则,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减少对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其他敏感区域
在具体项目阶段,对可能涉及到生态敏感区的路段,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前开展相关调研分析,避免由于工作深度不足造成对环境的破坏。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凡有涉水工程作业,须提供水生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前置审批),并落实相关补救措施。
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区的项目,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减少和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13.5.4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规划选线阶段
首选避绕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路线方案;无避绕的可行性,对水源保护区规划进行适当调整,避免项目经过一级保护区;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项目,参考环办函〔2008) 667 号《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执行。
(2)设计阶段
在项目设计阶段,应做好现场踏勘工作,认真调查论证项目选址与地表水系的相互关系,避开饮用水源地。
对线性工程,在设计阶段要认真调查论证项目与地表水体的相互关系,设计足够的桥梁、涵洞,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对枢纽站场,在设计阶段尽量避开敏感水体。
(3)施工阶段
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严禁乱排,废渣应妥善处置;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修缮。
(4)运营期
针对目前在建及己建项目服务设施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制定长期监测方案,避免其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生活污水应统一收集、处理,并对废水排放去向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定期监测并存档。
路线跨越河流处在桥梁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项目养护中要完善排水系统,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针对码头生活污水,生产含油污水,船舶油污水,洗箱污水等污水特点,制定防治措施。
13.5.5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整体建议
①强化我国城市声环境规划和土地功能合理利用战略。
②强化声源控制战略:严格执行强制性声源控制标准、实施噪声标牌制度、建立环境噪声源的中、长期控制降噪目标规划路线图。
③噪声管理制度的创新:通过引入协商和协议制度和经济补偿和赔偿制度,加强噪声管理。
(2)公路交通噪声影响减缓措施建议
可供选择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调整位置、建声屏障、居民住宅环保搬迁、安装隔声窗及修建围墙等。
(3)枢纽场站及码头噪声减缓措施建议
①合理布局功能区

将站场内的高噪声区域与外界敏感区进行隔离,如将站场的生产辅助区或生活服务区等低噪声功能区布置在站场临近城市或敏感区域的位置,对站场噪声形成有效隔离。
②合理布置站场内设施
货运站场在布局设计时应将高噪声设施布置在距离场界 150m 以内,客运站场在布局设计时应将高噪声设施布置在距离场界 100m 以内,码头配套设施应以建设在码头以内 150m 较为适宜。
(3)站场绿化
建议对各站场做绿化专项设计,采用立体绿化方式,多维度进行绿化,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13.5.6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规划布局应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预留大气防护距离,使公路、码头和站场中易发生粉尘、废气的排放点与环境敏感目标保持必要的距离。规划建设期要针对扬尘产生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减轻扬尘产生,最大限度地防止扬尘扩散,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遇有 4 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
运营期应推动采用先进的车辆技术,降低能耗,减少尾气排放。加大环境管理力度,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汽车排放状况抽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淘汰超期服役的高排机动车;提高车用油品质量,鼓励使用清洁的替代燃料。大力发展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公共交通,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发展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加大建设清洁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进一步优化交通结构,增加公共交通在出行中的比例;严格控制机动车规模,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于涉及散货储运的站场,在散货装卸、运输、堆存等环节中应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护措施,提高作业环境的除尘效率,同时应配备洒水车,在干燥多风季节及时定时洒水降尘,视天气和站场作业情况,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对站场内和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站场供热应尽量利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采用清洁能源,并安装烟气除尘装置。

13.5.7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1)严格论证、合理征地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各规划项目建设应合理征地。尽量利用废弃地、荒山和坡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农田。
(2)扩大投资来源、合理补偿
项目建设可以通过国家、金融机构、社会、企业、外资等多渠道来获得资金,广泛运用经营权转让、BOT、资产证券化等新的投资方式,扩大投资来源。按照国家的法定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对没有达到补偿标准的项目,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要求及时补交不足的补偿款。
(3)加强监督、完善机制
改变过去事后监督的方式,在征迁工作启动的时候就介入开展,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方式,改变己既成事实难以整改的困境;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赋予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力,体现农民的权益;整合各种政府监管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加大跟踪检查的力度,实行对项目业主和各级征迁机构的全方位监督,以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4)多途径补偿安置
占地要井然有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安置,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可以应用适合于当地实际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多种补偿方式,如土地换社保、土地换就业等,让农民享受医疗、养老保险,享受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让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充分考虑农民切身的需要和以后的发展。这对保证雅安市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建设的顺利开展,保障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5)文物影响减缓措施
在工程建设中对于己确定的文化遗产,应当采取避让、原址保护、迁移异地保护、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等措施来减缓对文化遗产的影响。
对于尚未发掘或未知的文化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在工程前通过实施预先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等措施来最大程度减小对文化遗产的不利影响。
13.6 公众参与结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中公众参与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所有公众对“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实施持肯定态度,但是公众也普遍意识到规划的实施对未来环境的压力较大,特别是对水体、噪声、生态影响等方面的问题比较关注。因此,“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实施必须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尽量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以实际行动消除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担忧,达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目的。拟被拆迁居民要求根据现行拆迁管理办法对被占用土地和房屋进行补偿,并要求解决其土地征用后的就业问题。
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部门、领导决策者和评价单位都十分重视。公众提出的建议已在环评中得到充分考虑,并体现在报告书相关章节中。另外,针对各个局提出的宝贵意见,本次规划环评均进行了积极的响应及修改。

13.7 环境风险
规划交通运输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柴油、汽油、石油液化气、乙醇等原料和燃料等。这些物质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识别规划施工期风险、污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危险物品发生泄露、地质灾害等事故风险的影响。对规划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突发性、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的事故危害进行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应急和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重视环境风险防范管理,编制道路运输、航运及码头等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13.8 建议
(1)鉴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新建项目的建设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议对涉及生态环境特殊敏感区、重要敏感区的新建项目进行选址调整、避让与优化,避免或减轻对特殊敏感区、重要生态敏感要素的影响。
①对于穿越水源保护区的规划项目,根据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08】667 号),建议具体项目布设时尽量避绕,确实无法避绕的,对水源保护区功能区进行适当调整,避免项目经过一级保护区;无法调整饮用水水源和保护区,又确实避让不开的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批准建设。但必须具有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在铺设线路方案上科学论证,从严要求,并采取防遗洒、防泄露等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而且应当对施工阶段提出严格的环保要求。
②对可能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线性建设项目,建议避绕,如不能避绕的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以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穿越保护区实验区,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可能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站场工程建设项目,建议避绕。
③对可能穿越文物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线性建设项目,建议具体项目布设时尽量避绕,如不能避绕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采取对文物影响最小的方式穿越,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可能位于文物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的站场工程建设项目,建议避绕。
(2)鉴于公路噪声对城市功能分区影响较大,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城镇规划的协调。新建路段尽量不要穿越大型居住区、医院、学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区域;新的城市规划也应充分考虑规划路网布设情况,在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规划大型居住区、医疗教育区等对声环境敏感的区域。
(3)对于经济欠发达和车流量较少的区域,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交通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建设不封闭公路和等级较低公路。
13.9 总体评价结论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各种运输方式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共同组成的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运行系统和服务系统。建立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各种运输方式充分发展、进入运输化较为完善阶段后,社会经济对运输业的内在要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通过完善规划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建设与环境敏感区的矛盾基本得以解决,与区域发展规划相互促进,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布局总体合理,与其他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从生态和环境保护角度,在按照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修改后,雅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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