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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11-23 市政 浙江

1  概述
1.1  地理位置
瑞安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地处上海经济区和厦漳泉金三角之间,是泛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连接地带,为浙江省温州市代管县级市。地理位置为东经 120°10′~121°15′,北纬 27°40′~28°0′之间,东临东海,西连文成县,南接平阳县,北邻瓯海区、龙湾区,西北接青田县,瑞安市区距温州市区34km,距离省会杭州385km,104国道自北而南穿越市区。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十分优越。全市陆域面积1350km2,海域面积3037km2。
1.2  地形地貌
瑞安市地势西高东低,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东部平原、浅海滩涂和沿海岛屿等5类。
西部为中、低山丘陵地,属南雁荡山与洞宫山的余脉,是天然的林业基地。其间群山绵亘,峰峦起伏,海拔一般在600m~1000m,最高峰巾子山海拔1320m;中部为丘陵与河谷冲积平原,是主要经济作物产区;东部为飞云江冲积和沿海淤积共同作用形成的平原,地势平坦,河网密布,一派水乡景象,平均海拔在10m以下。
飞云江上游地区地势陡峻,河谷多呈北东及北西向发育,形成山间小盆地;下游地区表现为平原河流,水流分散,多沙洲,河床极不固定,往往由于冲刷、淤积而形成河曲,在仙降和桐浦之间表现较为明显。海岸线较曲折,多为淤泥质海岸。
东海大陆架上散布着北麂、北龙、铜盘、凤凰、齿头等大小岛屿三十九个,是天然的渔场。瑞安地质比较稳定,历史上无火山、地震、断层、泥石流、滑坡等严重自然灾害记录。
1.3  水文气象
瑞安市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全年无严寒酷暑,冬短夏长,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光充足,气候适中,温暖湿润。全境所处纬度较低,又受海洋影响,温度条件好。境内常年平均气温17.9℃,北麂等海岛略低,为17.5℃,海拔400~800m的山区稍低,在14℃~16℃之间。瑞安市在我国台风主要登陆区间内,夏季台风众多,多为东南偏东风,冬季多西北偏西风,年均风速1.9m/s,瞬时最大风速16m/s。
瑞安市年降水量1110~2200mm,多年平均降水量1849mm。年内各月降水分布很不均匀,全年降水高峰期3次,分别为3-4月春雨期、5-6月梅雨期及8-9月热带风暴暴雨期,各占全年降水量的18.3%、26%、26.2%。汛期的降雨量占全市降雨量的75%左右。见下表。
表1.3-1  代表站年雨量特征值表
站名 最大值 最小值 多年平均值 最大/最 小倍比 备注
(毫米) 年份 (毫米) 年份 (毫米) 年数
岩头 2689 1960 1190.7 1971 1779.9 23 2.26 丘陵
曹村 3005.4 1973 1248.1 1967 1955.4 23 2.4 半山区
瑞安 2109.3 1990 966.2 1971 1548.7 24 2.08 平原
林溪 2735.4 1990 963 1964 1791 26 2.81 山区
瑞安市地处飞云江中下游,飞云江全流域3713km2的洪涝水都经瑞安注入东海。每逢台风暴雨,文成、泰顺和景宁分洪水汇集直泻而下,加上市境的洪水、大潮,往往风暴潮交织在一起,洪涝潮危害严重。全市多年平均水文要素特征值:降雨1849mm,径流系数 0.65,径流深1230mm,干旱指数0.508。
多年平均水面蒸发从东南沿海的 1000mm向西北部山区递减至 900mm。水面蒸发量的年际变化不大,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少于1.5倍,但年内各月的蒸发量相差较为悬殊,5~8月4个月为最大,这4个月的蒸发量占全年蒸发总量的55%左右,12、1、2月最小,这3个月的蒸发量仅占全年蒸发总量的 10~13%。最大日蒸发量在 9.1~12.5mm;最小月蒸发量在35mm左右。
瑞安市沿海是全国强潮区之一。飞云江感潮河段的潮汐,一天两涨两落,为不正规半日潮型,平均涨潮历时为4时53分,平均落潮历时为7时32分。多年平均潮差4.24m,最大潮差6.39m(1974年8月18日),最小潮差1.14m(1969年10月5日),历年最高潮位 6.88m(吴淞,1994年8月21日),最低潮位-0.95m(吴淞,1979年8月24日)。在汛期,特别在台风暴雨季节,飞云江感潮河段的潮位,受台风增水和流域洪水影响较大。
1.4  河流水系
瑞安全境江、河、湖水面面积为105728.55亩,密如蛛网,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主要河流有飞云江、温瑞塘河、瑞平塘河。
1.4.1  飞云江
(1)飞云江干流
飞云江为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浙闽交界的洞宫山,流域面积3731 km2,主流长173km,其中穿贯瑞安市境内74.8km,流域面积1801 km2,在上望、阁巷之间入东海。其主要支流有漈门溪、高楼溪、金潮港等分布在山区,水资源较为丰富。
飞云江流域年降雨量在1600~2200mm之间,上游来水丰富。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850mm,多年平均年径流深1183mm,多年平均流量为59.1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 38.5亿m3,最小年径流量为11.86亿m3。历史洪水调查资料表明,最大洪峰流量达15400m3/s(1912年)。统计年份内实测最大流量为11500m3/s(1990年8月23日),最小洪峰流量仅877m3/s(1957年10月17日)。洪水来时漫没河滩村庄,洪水过后迅速归槽,暴涨暴落。
(2)飞云江支流
飞云江主要支流有玉泉溪、高楼溪、金潮港、曹村河、石龙溪、大日溪、戈溪、河溪、桐溪、沙门溪、愚溪等,均为一级支流。
玉泉溪发源于文成县玉壶镇山底垟上马地山。溪流长度40km,流域面积276.89km2,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800mm,多年平均年径流深 1310mm,多年平均流量为10.41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 3.59 亿m3。玉泉溪流域在东岩寨以下为瑞安市所辖。
高楼溪(即潘溪)发源于瑞安市与青田县交界处的金子山南麓乌石坪南侧山谷,属湖岭镇范围。高楼溪长 26.5km,流域面积 125km2,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8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1310mm,多年平均流量为 4.67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1.74亿m3。
金潮港发源于瑞安、青田交界的巾子山南麓的乌石祥北面山谷,属湖岭镇。金潮港自瓦窑头东流转东南,于六科以上3km处,与上游另一支流(源出于瑞安市湖岭镇六科村长白桥山谷)汇合,称三十三溪(古称罗溪),其中岩头以下为感潮河段。金潮港的其它主要支流有大会溪在呈店汇入主流,三十三溪目前为湖岭水厂水源;三十二溪(古名鸿崖溪),在湖屿桥汇入主流,林溪(又名三十一溪)在潮基汇入主流;沙门溪经陶山镇后,由岱西水闸控制汇入主流。金潮港长37.5km,流域面积346km2,多年平均年降雨量 1800~22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 1385mm,多年平均流量为 13.05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4.84亿m3。
飞云江支流中绝大多数为山溪性河流,流域面积小,比降大,源短流急。
1.4.2  温瑞塘河
温瑞塘河水系位于瓯江和飞云江之间的温瑞平原,河网密布,流域总面积约740km2,主干河从温州市小南门跃进桥开始至瑞安东门公路桥上,全长33.85km,其中瑞安市境内干流长度20.4km。其有大小河道总长近1200km,水面面积约22km2,分属于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等“三区一市”管辖,温瑞塘河瑞安片正常水位下的总蓄水量为1430万m3。
1.4.3  瑞平塘河
瑞平塘河位于飞云江南面的瑞平平原内,整个干、支河网总长588km,流域面积218.8km2。干河从瑞安南码道至平阳县北门,全长14.9km,其中瑞安段从南码道至杜山头3.28km。瑞平塘河干流河面宽一般在50m左右,窄段只有30m左右。在高程3.02m时,相应蓄水量3550万m3。瑞安市范围内流域面积6.782km2,干、支流总长239km,相应水面面积3.56km2,相应蓄水量1072万m3。
1.5  社会经济概况
1.5.1  行政区划
2019年瑞安市行政区下辖12个街道,分别为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云周街道、南滨街道、仙降街道、莘塍街道;9个镇,分别为塘下镇、马屿镇、曹村镇、陶山镇、桐浦镇、湖岭镇、林川镇、高楼镇、平阳坑镇;2个乡,分别为芳庄乡、北麂乡。201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1246353人,除汉族外,还有畲、回等少数民族。
瑞安市在2019年上半年对村(社区)规模进行优化调整,将原905个村民委员会、32社区居民委员会、18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421个村民委员会、9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次规划涉及到的乡镇大多分布于西部乡镇偏远地区、地势较高的山区及海岛,包括:桐浦镇、芳庄乡、林川镇、湖岭镇、高楼镇、平阳坑镇、马屿镇、曹村镇、潘岱街道、东山街道、北麂乡等11个乡镇、街道共计305个自然村。

图1.5-1  瑞安市行政区划图
1.5.2  社会经济发展
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003.96亿元,比上年增长7.6%,增速低于温州全市平均0.6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25.1亿元,比上年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460.11亿元,比上年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518.75亿元,比上年增长9.2%。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2.5∶45.8∶51.7,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69985元,折合10145美元(按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6.8985折算),比上年增长7.2%。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我国GDP核算制度规定,2018年瑞安GDP修订为917.96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修订为2.6∶47.1∶50.3。
2019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72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97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8%和1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52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358元。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63.8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52.2辆。
(1)农业和农村建设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2019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31亿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2.7%。其中种植业产值15.68亿元,比上年增长2.3%;林业产值0.42亿元,比上年增长4.4%;牧业产值3.68亿元,比上年下降7.5%;渔业产值18.78亿元,比上年增长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74亿元,比上年增长6%。经济作物中油料作物产量2913吨,其中油菜籽产量2650吨。水产品产量98546吨。
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列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4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农产品4个,地理标志2个。
(2)工业和建筑业
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9.59亿元,比上年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80.89亿元,比上年增长2.7%。
规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产值290.84亿元,比上年增长0.1%;重工业产值590.06亿元,比上年增长4.1%。四大主导行业产值753.66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5.6%。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830.49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出口交货值15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全市1012家规上工业企业中超亿元企业152家,实现工业总产值563.46亿元,比上年增长4.8%,拉动规上工业产值增速3.0个百分点。
2019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0.37亿元,比上年增长5.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39.80亿元,比上年增长4.0%,装备制造业增加值88.52亿元,比上年增长5.3%。新产品产值307.81亿元,比上年增长19.3%,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4.9%。利润总额42.38亿元,比上年下降11.3%。
全市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85家,全年累计建筑业增加值6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9%。
(3)固定资产投资
201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其中工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4%,服务业投资(不含房地产)比上年增长14.5%,民间投资(不含房地产)比上年增长17%,交通投资比上年下降1.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34.5%,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16%。
全年全市安排在建重点工程项目156个,其中续建项目97个,开工项目59个,100亿元以上项目1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31个。年度计划投资191.8亿元,全年完成投资217.3亿元,完成率113.3%,同比增长3.5%。截至2019年末,实质开工项目59个, 78个项目超时序年度投资计划,如市域铁路S2线瑞安段建设工程、南门广场团块危旧房改造项目、东山垃圾填埋场生态化治理工程、万松东路延伸线二期工程等。
(4)国内贸易和旅游业
消费需求平稳增长。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5.37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48亿元,比上年增长15.9%。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销售(营业)额448.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8%。限额以上单位按行业分,批发业销售额300.08亿元,比上年增长9.9%;零售业销售额132.44亿元,比上年增长19.4%;住宿业营业额5.34亿元,比上年增长4.5%;餐饮业营业额10.33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在限额以上单位中,汽车类零售额68.42亿元,比上年下降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8.33亿元,比上年下降12.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1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92.3%;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额2.76亿元,同比增长161.8%;中西药品类零售额2.68亿元,比上年增长41.1%;日用品类零售额2.76亿元,比上年增长67.6%。
全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1366.6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6%;接待海外游客17.8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4%。
(5)对外经济
2019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309.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出口总额(含一达通)278.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进口总额30.98亿元,比上年下降13.1%。截至2019年末,我市已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共1579家,其中出口超500万元的企业685家,出口超1000万元的企业489家。我市共185个国家(地区)开展贸易关系,对欧洲市场出口100.41亿元,对亚洲市场出口80.22亿元。
2019年我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0家,合同利用外资12497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10137万美元。
(6)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2019年市区供水6540万吨,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9.94%,管网抢修及时率和质量合格率均为100%。新增修建市政道路16.45万平方米,新建污水管网12公里,完成16个积水点改造。全年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6.46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污水处理厂共收集处理生活污水6908.55万吨,完成COD减排6909.14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8%。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3公顷,合计绿地面积达到780.48公顷,绿地率达到33.93%,绿化覆盖率达38.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62平方米。
节能降耗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全市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额1.75亿元。年末全市拥有环境监测站1个,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17.44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15.32平方公里。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级别的天数达到36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99.5%。
1.6  水资源开发利用
据统计,瑞安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5.66亿m3,其中地表水15.45亿m3,地下水为1.49亿m3,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1.28亿m3后,地下水资源量为0.21亿m3。飞云江多年平均流经瑞安市的过境水量达 38.5亿m3,是全市水资源总量的2倍多。
水资源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生活用水、工业及水力发电。由于瑞安西部山区地下水铁锰含量过高,部分地区氟含量高,东部地区地下水硬度大,味道苦咸,基本没有可利用的地下水,故地下水现状供水量十分小,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地表水为主。
瑞安东部平原区人口稠密,需水量大,但水资源不丰富;西部山丘区人口较稀疏,需水量小,水资源相对丰沛,其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都超过全国、全省的平均数。另外,水资源在年际间和年内各月间的分配悬殊。丰水年与枯水年相差2至3倍。
1.6.1  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
瑞安市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5.8亿m3,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5.38亿m3,地下水可开采量0.42亿m3。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22%,但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人口稠密,可供利用的人均占有量低,现状年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仅为513m3。表1.6-1列出瑞安市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引用《瑞安市域供水专项规划》)。水资源可利用量是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出发,在扣除维持生态环境用水和水资源总量中部分不能或难以控制的水资源量后,人均可以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量)。
1.6.2  河流、溪流
瑞安市主要河流基本属性见表。
1.6.3  水库、山塘
瑞安市现有中型水库1座:林溪水库;小(一)型、小(二)型水库27座;山塘150余座。瑞安市主要水库、山塘合计30座,详见表1.6-2。
根据2019年7月瑞安市域农村供水范围内123座水库山塘水质检测成果得知,现状各库塘水源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指标要求。由于这些库塘大多流域面积较小,推测其上游溪流水源水质也能达到Ⅱ类水质指标。
现状瑞安市域农村供水范围内水库、山塘功能多以农业灌溉、水利发电为主,仅2座水库和23座山塘承担供水功能。


1.6.4  珊溪水利枢纽配套工程
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是在飞云江上游兴建的集灌溉、发电、防洪、城镇供水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水利工程,由珊溪水库工程和赵山渡引水工程两部分组成。
(1)珊溪水库
珊溪水库坝址位于文成县珊溪镇,距温州市80千米,水库总库容18.17亿m3,调节库容为6.96亿m3,为多年调节的大型水库。
(2)赵山渡引水工程 
赵山渡引水工程包括引水枢纽和输水渠系,引水枢纽为一反调节水库,坝址位于瑞安市高楼镇的赵山渡,距珊溪水库35km,距温州市约40km。输水渠道由南干渠、北干渠及分渠组成,分别向温州、瑞安和平阳输水。
赵山渡水库总库容为3414万m3,调节库容427万m3,正常蓄水位22.0m,死水位21.0m。赵山渡水库坝址以上飞云江流域面积达2302km2。相对珊溪水库而言,赵山渡水库库容小,水库水深浅。
赵山渡引水工程总干渠设计流量36m3/s,由北干渠向瑞安分渠分水流量为8.5m3/s。
从赵山渡水库水质检测报告来看:赵山渡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水体水质标准。但必须对上游来水的有机污染源、氮、磷流入量严加控制,并应加强对水库的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

2  农村供水现状评价与预测
2.1  农村供水工程基本情况
瑞安市现状农村供水主要有三种类型:(1)由城镇水厂集中供水;(2)由联村供水工程供水;(3)由单村供水工程供水。
经过多年的建设,瑞安市基本构建起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饮用水体系。据统计,目前瑞安市共建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共237个,其中包括15个联村供水工程(15处均安装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和222个单村供水工程(其中1处采用常规水处理设施,122处安装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其他均安装消毒设备),基本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瑞安市自2004年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进行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农村供水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但受到用水区分散、水源及地形条件复杂等因素的限制,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项目散、任务重,且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多元、运维经费欠缺、人力不足,瑞安市现状仍有305个山区、海岛自然村面临饮用水供水标准有待再提升。
2.1.1  农村供水水源现状
瑞安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是浙江省水资源相对充沛地区,但是由于水资源的不均衡和水源工程分布的不均匀,导致区域性缺水状况存在。现状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主要是地表水,如河流溪沟水、山塘水库水。各类水源情况如下:
(1)取用河流溪沟水的用户,供水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往往是“看天喝水”。雨季河道水水量大,易浑浊,枯水季雨量较少,易受上游农业和生活等影响。
(2)取用山塘水库水的供水站,山塘水库具有较好的调蓄功能,供水保证率一般较高。
根据实地调查发现,瑞安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农村供水工程硬件不足,个别早期建设的小型农村饮水工程,缺乏必要的净化消毒设施,管网陈旧老化,不能满足供水需求;
(2)农村供水水源量大分散,所处环境复杂、污染源分布广,水源保护管理基础薄弱,水源保护困难,水体受污染率高,水质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3)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村供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
2.1.2  工程建设情况
本规划范围内11个乡镇街道内的305个自然村,通过现场调查现状农村供水工程主要分为城镇管网供水、联村供水和单村供水,共有农村供水工程237处,主要包括城镇管网延伸工程、15处联村供水工程(均安装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222处单村供水工程(其中1处采用常规水处理设施,122处安装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其他均安装消毒设备),受益户籍总人口20.4万人。
(1)城镇管网延伸供水工程
瑞安市规划使用城镇水厂主要包括江北水厂、江南水厂、凤山水厂、高楼水厂、湖岭水厂、陶山水厂、马屿水厂共七大水厂。
①江北水厂: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进星社区,占地面积80亩,总投资约2.65亿,一期工程于2001年7月投入运行,二期工程于2010年6月30日投入运行,制水能力16万m3/d,2016年创成现代化水厂。
②江南水厂:位于飞云街道章桥村和杜山头村,占地面积96亩,总投资约2.70亿,于2019年7月9日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10万m3/d,远期制水能力20万m3/d。
③凤山水厂:位于塘下镇罗凤办事处山官村,占地面积120亩,总投资约0.84亿元,2010年12月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10万m3/d,远期制水能力20万m3/d。
④高楼水厂:位于高楼镇湖石村赵山渡水库南岸朱山脚下,占地面积20亩,总投资约0.38亿元,2019年9月4日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0.7万m3/d,远期制水能力1.4万m3/d。
⑤湖岭水厂:位于湖岭镇盐店村,占地面积18.6亩,总投资约0.26亿元,2015年12月30日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0.5万m3/d,远期制水能力1万m3/d。
⑥陶山水厂:位于陶山镇向荣村、陶北村,占地面积34.59亩,总投资约0.94亿元,2019年3月6日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2.5万m3/d,远期制水能力4.5万m3/d。
⑦马屿水厂:位于马屿镇垟下村、马岩村,占地面积34.34亩,总投资约0.79亿元,2018年12月26日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2万m3/d,远期制水能力4万m3/d。
本规划范围内现状已有桐浦镇、湖岭镇、马屿镇、高楼镇、平阳坑镇、潘岱街道的14村被纳入城镇管网范围,受益户籍人口0.9万人。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桐浦镇:湾前村、下岙村、桐星村,由陶山新水厂管网延伸供水,受益户籍人口1778人。
湖岭镇:盘龙山村(山下部分),由湖岭水厂供水,受益户籍人口418人。
马屿镇:潘山村,由马屿水厂供水,受益户籍人口586人。
高楼镇:戈溪村、林宅村、大京底村、大京村、东村村,由高楼水厂供水,受益户籍人口3743人,现状正待施工中,由乡镇水厂供水前由各村原供水站供水。
平阳坑镇:丰门村、大降村,由高楼水厂供水,受益户籍人口1020人。
潘岱街道:寺前村(新村部分)、芦浦村,由市区水厂管网延伸供水,受益户籍人口2043人。
(2)联村供水工程
瑞安市现状联村供水工程共15处(均采用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及消毒设备),涉及5个乡镇街道内50个村,受益户籍人口3.45万人。各乡镇联村供水工程情况如下所述。
桐浦镇:2处联村供水站,分别为外桐水厂和桐泉供水站。外桐水厂供水范围为大路村、黎明村和董夏村,受益户籍人口3488人。桐泉供水站供水范围为桐溪村、山外村、小岭村、根溪村、坳头村、二平村、后龙村、丁岙村、丁岙山村、高河村、陶岙村、桐星村共计12个村,受益户籍人口6823人。
林川镇:5处联村供水站,分别为金星金岩头联村供水站、陈雅山联村供水站、燕子窝联村供水站、林川联村供水站和金川联村供水站。金星金岩头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金星村、金岩头村,受益户籍人口1697人;陈雅山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陈雅山前村、陈雅山后村,受益户籍人口1950人;燕子窝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燕子窝村、白沙降村、大坪村,受益户籍人口1427人;林川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里见村、尖头垟村和石埠坪村,受益户籍人口1950人;金川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吴元村、东川村、叶庄村、林胜村和林下村,受益户籍人口4817人。
湖岭镇:1处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青山村、前小村,受益户籍人口817人。
高楼镇:6处联村供水工程,其中大京水厂供水范围为大京村、大京底村、大京垟村、大京山村,受益户籍人口2948人;屿后茶场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屿后村、茶场村,受益人口802人;红头巾徐垟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徐垟村、红头巾村,受益人口1210人;南一南二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南一村、南二村,受益人口1539人;东坑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东坑村、石马村,受益人口1192人;戈溪龙潭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戈溪村、林宅村、龙潭村,受益人口2324人,其中戈溪村、林宅村现状正在施工纳入城镇管网扩面工程。
东山街道:1处联村供水站,北龙中心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农业村、渔业村,供水受益户籍人口1515人。
本规划实现后保留现有联村供水站:桐泉供水站、青山前小联村供水工程、金星金岩头联村供水工程、燕子窝联村供水工程、陈雅山前后村联村供水工程、北龙中心供水站共6座,其他9座联村供水站待其供水范围村规划新供水工程实施供水后撤销或改扩建,具体操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瑞安市现状联村供水工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单村供水工程
现状瑞安市单村供水工程共222处,其中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1处(林川镇溪坦供水站)、采用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及消毒设备122处、采用仅消毒设备的99处。供水覆盖人口达16.9万人。
单村供水工程在瑞安市西部山区、东部海岛分布最为普遍。
2.1.3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近年来,瑞安市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根据2019年《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立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市农饮办,主要负责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单村联村供水站的政府责任人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为市水利局局长,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人为市农村供水运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以协议等方式委托乡镇(街道)管理,并在协议中明确水价、水费收取方式以及水费收入归乡镇统筹使用等事宜;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的农村供水工程汇总打包委托运行管理单位实行市级统一管理、统一维养,并签订委托协议。
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自定水价大多为0.5~2.0元/吨,也存在部分村未收取水费的情况,东部海岛因水资源匮乏导致水价偏高,达3~5元/吨。
2.2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瑞安经济快速发展,农村供水事业稳步推进,特别是“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瑞安市大力开展农村供水工作,农民饮用水状况日益改善,市域内基本实现自来水全覆盖。瑞安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规划对瑞安336个村进行了规划,建立起农村饮水安全体系,主要集中在城镇管网延伸、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或新建、村内管道改造(替换之前的镀锌管)三个方面。
瑞安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规划估算总投资3.73亿元,通过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设:一是集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集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129处,受益人约14.27万;城市管网延伸工程29处,受益人口约3.32万,累计完成投资约2.44亿元。二是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170处,累计新增受益人口约16.1万,累计完成投资约1.28亿元。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9.5%,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5%,水质达标率达到90.3%,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86.3%。
2.3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瑞安市近年对市域内供水工程极为重视,进行了大量供水工程基础建设工作,经过“十三五”期间瑞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得到解决,“十三五”规划期末平原区实现城乡同质饮水,显著提高了农村群众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为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饮水安全保障。但瑞安市幅员辽阔、人口分散,对于西部山区、东部海岛等偏远地区,仍有一批单村供水工程存在规模小、标准低、分布散等问题,阻碍了工程的长效运行。
综合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调查情况,现状农村供水有些问题还存在。
(1)个别工程规模小、标准低,供水保证率有待提升
瑞安市单村供水站主要分布于山区、海岛,其中山区水源多采用山塘、溪沟供水,风调雨顺时并不会造成水量的枯竭,但极端干旱情况发生时,水源水量无法得到保证,经常发生水源地供水不足,无法满足设计供水规模。又因为个别山塘由于除险加固等工程的实施以及周边山里村民苗木种植所施加的肥料造成水土流失,导致山塘的蓄水水质变浑变差。
另外,农村供水现状村落界限矛盾严重,制约了部分自然村供水发展。由于单村供水站多存在于偏僻落后山区,个别村与村之间仍然存有很多历史矛盾等原因,导致各自水源不愿意与其他村共享。虽在技术上完全可以满足农村联村供水要求,但由于上述不可抗因素,导致了自然村合并供水发展受到了很多阻碍,无法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
同时,自然地理条件制约部分村供水发展。北麂乡是瑞安市唯一的海岛乡,岛上无河流,居民的日常饮用水源于6个库容为2.4万m3的山塘蓄积雨水,长期以来用水都比较紧张且水质较浊;建成的净化设备腐化生锈,加上缺乏专业技术力量,致使早年建成的净水设施运行效果不理想,水质难以保证,夏季缺水季节则水量、水质问题更为突出,因此供水问题一直困扰着岛上居民,也制约了海岛旅游经济的发展。
(2)供水标准不断提高,设施设备有待提升
瑞安市经过了“十三五”期间特别是农饮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2018-2020年),大部分单村供水站设备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和保障,但个别供水站由于资金受限或者地理地形限制等,设备设施的选择也没有达到先进的水准。又因为过滤设备和消毒设备每年都会有突破性的发展,因此供水站设施设备仍有提升的空间,出水水质水量还有可以提升的余度。
瑞安市农村供水站数量达237个,其中1处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137处采用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其他99处均安装消毒设施。为减少小型农村供水站数量,提高供水站水量、水质调节,小规模农村供水站的合并势在必行。
(3)供水需求高峰时期与日常差异大
近年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农家乐以及旅游事业也因此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旅游行业的发展给瑞安市马屿镇圣井村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高峰期游客的涌入,而在原有的设计规模中,供水人口的剧烈变化无法满足其旅游高峰时期正常供水。
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山区里的年轻人多向往城市的生活,而老年人依旧留守在原本的村庄里。供水站设计规模的确定主要依据乡镇街道的户籍人口,而下山移民政策的实施以及年轻人口的转移,导致常住供水量远小于设计供水规模,甚至部分较小的自然村随着老一辈人口的减少,会出现自然消亡的情况。
(4)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平台有待完善
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管网的流量及压力,减轻了工程运行管理难度。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亟需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瑞安市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体系、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水厂信息化管理,加大对水厂运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综上述所,农村供水工程作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现状仍有部分工程存在着上述的问题,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继续提升巩固农村饮水条件的呼声依然很强烈。


3  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的必要性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和安居乐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标志性工程。瑞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过“十三五”期间特别是2018-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市域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至2020年底将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但瑞安市农村地区受自然地理条件和建设水平限制,仍有约14%的人口由单村单点供水工程覆盖,小型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源保证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存在短板,山区规模化水厂覆盖人口比例仍需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数字化管理水平偏低,与城市供水管理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本规划基于已建成的供水工程实施巩固再提升,改造升级已建工程标准,健全完善维修养护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体系。将有条件纳入城镇水厂供水的村尽量纳入,无条件的村实施标准化改造,力争供水工程参照相关规范配套齐全,水质水量达标。
瑞安市自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以来,农村供水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一些村庄的供水安全成果还不够牢固、容易反复。很多村庄饮水水源为溪流水、山泉水,在枯水季节供水水量得不到保证,供水水处理程度不足,故在水量和水质保障、长效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城市供水还有一定差距。
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依据农村饮水标准、城乡同质饮水要求,结合当地城乡统筹和乡村规划,坚持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方向,补齐农村供水短板、补强单村单点供水弱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必要性如下所述。“十四五”期间,需通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切实把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1  实现全市农村饮用水达标全覆盖的需要
2020年2月,浙江省水利厅下发了《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0〕2号),通知指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充分保障、统一管护”的原则,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建大、并中、减小”,以水源地、规模化供水工程新扩建和数字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县级统管运行体制机制,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等主要供水指标稳中有升,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
3.2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档升级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饮水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系统分析瑞安市农村饮水现状及问题,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科学谋划农村饮水工程意义重大。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和安居乐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标志性工程。根据《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精神,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档升级要求,瑞安市决胜打赢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攻坚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
3.3  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的必要
(1)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民生问题。保障饮水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对于瑞安市西部山区和东部被海岛部分村极端旱季易出现供水不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良性运行,群众喝上洁净的水,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健康生活水平。
(2)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后,能进一步优化配置区域内水资源,减少水资源浪费。除农村饮用水外,可将剩余的水资源用于农田灌溉、供应乡镇企业、发展乡村农家乐等旅游业,增加第三产业收入。
(3)提高消防安全,保障农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水是最基本、最有效的灭火工具。针对市域居民区目前存在的消防隐患,通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的建设,提供足够的消防水量,完善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布置,满足消防要求,从而保障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  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4.1  规划编制依据
4.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
9、《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4.1.2  主要规范和标准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2、《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JJ/T 246-2016)
3、《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7、《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10、《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2017)
4.1.3  相关规划及文件
1、《瑞安市域给水专项规划》2018修编版
2、《瑞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2016版
3、《瑞安市备用水源工程实施规划》2013年
4、《瑞安市市域总体规划(2016-2020)》2011年
5、《瑞安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初步方案
6、《瑞安市域乡村建设规划》
7、瑞安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8、瑞安市各行政村区划调整(2019)
9、《瑞安市统计年鉴》
4.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涉及瑞安市11个乡镇、街道内的305个自然村(包括29个基本无人村)。主要包括:桐浦镇23个村、芳庄乡33个村、林川镇55个村、湖岭镇38个村、曹村镇3个村、马屿镇36个村、高楼镇87个村、平阳坑镇8个村、潘岱街道10个村、东山街道6个村、北麂乡6个村。
4.3  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水平年为2022年,远期水平年为2025年。
4.4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提高瑞安市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充分保障、统一管护”的原则,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建大、并中、减小”,以水源地、规模化供水工程新扩建和数字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县级统管运行体制机制,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等主要供水指标稳中有升,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
4.5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本规划实施后,通过联村供水站建设将合并减少92个小规模、低标准供水站,其中5座联村供水站涉及14个村,通过城镇管网延伸减少20个农村供水站覆盖24个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90%;供水保证率达95%;规模化覆盖率达到94%;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瑞安市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机构、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体系、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水厂信息化管理,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强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大对水厂运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4.6  重点任务
(一)突出优质水保障,增强供水水源保证。
系统谋划县域优质水资源配置,加大现有大水源利用,或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供水水源工程,加强跨区域引调水,形成以水库、山塘为主要水源的城乡供水格局。积极推行小型农村供水工程“一源一备”水源地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供水水源水量和水质。
(二)突出规模化供给,优化供水工程体系。
牢牢坚持城乡一体化或规模化供水发展方向,将联网供水作为提升质量的好办法。大力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延伸,能延则延、能扩则扩,进一步扩大城镇供水工程覆盖范围。结合水源条件改善,高标准建设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以大代小、小小合并,优化完善“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用水便捷、保障率高”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
(三)突出数字化建设,推进精细供水服务。
全面建设自动化监控系统,千人以上工程优先配备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在水源、水厂和管网等重要供水环节和部位,全面配套流量计量、水质监测设备,对水量、水位、少数关键水质指标、主要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等进行在线监控和视频监视。建成城乡清洁供水管理平台,将所有集中供水工程纳入一张网、一张图管理,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农村供水强监管。
(四)突出规范化管护,健全县级统管机制。
通过制度建设,务实县级统管运管主体责任,规范日常运管行为,提升农村供水专业化、物业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理体系。实施老旧供水工程更新改造,建设时间较长或数字化信息化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和材质较差且管网漏损较高的供水管网,都要定期进行更新改造。推行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建设和改造。
(五)突出严妥求保护,强化供水水源管理。
全面推动供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立、治”,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强化水源保护措施。

5  总体思路
5.1  提升农村供水水源保障能力
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基础上,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农村人口和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刚性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全面摸排农饮水水源地管理现状,建立水源地名录和档案,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公布名录,建立名录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及后续管理工作。
5.2  推动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
在健全合理水价水费机制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一是全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的要求,依托可靠和优质大水源,推进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实现农村供水和城市供水同质量、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二是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以乡镇政府或人口聚集的大村为中心,按照以建设乡镇水厂或联村水厂为重点,管网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扩则扩,扩大供水覆盖范围。
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减少单村供水工程数量。一是水质提升保障。千人以上工程全面推进水源保护,落实“划、立、治”措施;其他集中供水工程落实水源保护措施。千人以上工程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在水源水质较差且人口聚居约千人的村落,建设联村供水站。千人以上工程水质检测监测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管网更新改造。对管道材质差、建设年代长且管网漏损率高、供水能力不足以及管网裸露或埋深不足的工程,推进管网更新改造。三是配套计量设备。千人以上工程和联村供水工程全面配套计量设备。
5.3  实现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管理
全面建设自动化监控系统。在大型供水工程水源、水厂和管网等供水环节和部位,对水量、水位、关键水质指标、主要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等进行计算机在线监控和视频安防监视,出现问题及时预警,监测数据逐级传送至上级系统。
健全完善供水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管理,建立“一张信息网”的智慧农饮水信息平台,将供水工程、供水水源、供水范围和对象、相关责任等基础信息纳入平台,逐步接入水质检测信息和运行管理信息,提供信息化决策支持。
5.4  推进农村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推进农村供水设施更新改造,补齐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短板,促进工程良性运行。早期工程建设标准低,农村供水工程规模总体偏小,部分工程供水设施设备老化,供水保证率不高。部分农村饮水工程水质保障程度不高,采取更换良好水源的方式解决,工程投资高。推进老旧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改造后的农村供水设施,移交属地第三方运维公司维护管理。


6  总体布局
6.1  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6.1.1  需水量分析
1、用水指标
本规划通过水源建设、供水站建设、管网改造使20.4万户籍人口受益。本次设计用水人口按现状农村户籍人口计算。
本次用水设计条件为水龙头入户,基本全日供水,室内部分有给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为齐全。根据《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00~140L/d•人。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增长情况,遵循节约用水原则,本次设计农村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为120L/d•人。
公共建筑用水定额:缺乏资料时,公共建筑用水量估算为居民生活用水量的10%~25%,结合当地发展情况,本次公共建筑用水量取居民生活用水量的10%。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10%~25%取值。结合当地现状与发展情况,本次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15%计。
考虑各用水系数后,人均综合用水指标取为150L/d•人。
2、需水量预测
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Q=P×q÷1000
式中:Q—最高日用水量(万m3/d);P—规划水平年用水人口(万人);q—最高日综合居民生活用水指标(L/d·人)。
6.1.2  供水量分析
瑞安市域内除城镇管网延伸供水外,联村和单村供水工程大都以溪沟堰坝、山泉、山塘等为水源,水源点多且分散。规划供水保证率采用95%,分析不同水源的供水情况。
6.1.2.1  降雨量分析
规划涉及范围广,区域内雨量站众多,设立年份及资料系列长短不一。市域内单村供水工程规模较小,根据水源分布情况,选取4个雨量站作为径流分析参证站,分别为宁益站、岩头站、瑞安站和曹村站。4个站点分别位于项目上下游、左右岸,可以较完整的表示出不同区域降雨分布。各雨量站均经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逐年整编、审核,资料可靠。6.1.2.2  径流量分析
由于本次分析范围内缺少实测径流资料,故径流分析通过逐日雨量资料按照相关系数推算设计区域的逐日径流量。考虑设计区域的降水特性,采用南方湿润地区常用的新安江二水水源模型进行径流计算,由日降雨量推求取水断面出水口处的天然日径流。
径流模型计算采用的集雨面积均按照1 km2进行推求,并采用倍比法移用至各供水站取水口。
6.1.3  供需水量平衡
本规划选用95%供水保证率,通过比较供水水源年可供水量与居民用水年最大需水量,从而得知供水量是否满足用水需求。当水源年可供水量大于年最大需水量时,从水源水量方面来讲,供水方案可行。当水源水量小于年最大需水量时,要使方案行之有效,则需要选择补充水源,使总的年可供水量大于等于年最大需水量。
6.1.3.1  城镇管网延伸供需平衡分析
牢牢坚持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发展方向。以城镇管网延伸为重点,结合水源条件改善,高标准建设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构建完善三级供水格局。为充分利用规模化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大力实施城镇管网延伸,进一步扩大城镇供水工程覆盖范围,按照能延则延、能扩则扩、进村到户,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网,构建城镇供水的大管网。
综合考虑调查的用水户情况、水厂现状及规划供水规模,规划对陶山水厂、马屿水厂、高楼水厂、江北水厂、湖岭水厂等水厂管网延伸,合并城镇近郊供水站共计20座。经分析,本次城镇管网延伸后能够满足相应的供需平衡。
表6.1-9  城镇管网延伸供需平衡表
序号 供水水厂 现状制水能力
(万t/d) 远期制水能力
(万t/d) 现状用水规模
(万t/d) 合并站点 增加受益人口(人) 规划实施后用水规模
(万t/d)
1 陶山水厂 2.5 4.5 1.23 外桐水厂(董夏村、大路村、黎明村) 3488 1.28
2 马屿水厂 2.0 4.0 1.6 白石坳、南岙村、南堡村、碗窑村 7948 1.72
3 高楼水厂 0.7 1.4 0.4 龙潭、大京水厂(大京山、大京垟)、岩头嘴、屿后供水站(屿后、茶场)、旺垟、大树、下山、营前村 6512 0.5
4 江北水厂 16.0 32.0 16.0 盖竹、砚下、长山、山南、上溪、新星 5939 16.1
5 湖岭水厂 0.5 1.0 3.3 四古山村 1489 3.3
6 江南水厂 10.0 20.0 8.0
7 凤山水厂 10.0 20.0 7.5
共计 / / / / 20座供水站 25376 /
6.1.3.2  拟建联村供水站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供水需求分析,现状大多供水站水源满足要求,本次需单独进行寻找新水源的改扩并供水站其用水需求及可供水量基本能够达到平衡,且能满足相应95%保证率。
6.2  供水布局
规划总体布局应与乡村振兴规划、村庄规划、水资源规划等协调,按照规模化、信息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优化供水工程体系和总体布局。对现状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后,尽可能打破乡镇、村行政区划界限,重点发展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形成城乡一体化供水发展格局。
(1)合理配置供水水源
在缺少优质水源、供水保证率不高的地区,通过蓄水、引水、提水等工程措施,尽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统筹水资源配置,使优质水源得以充分利用,保证供水水质水量。
(2)充分发挥城镇水厂优势
根据地形地势及村落分布,充分利用城镇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和先进的管理水平,通过扩容改造城镇水厂,尽量延伸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和大管网布局。
(3)联村供水工程建设
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人口密度等因素,调整布局,合理确定供水范围,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兴建一批跨村、跨乡镇的规模化、集中式的联村供水工程,代替分散的单村供水工程。
(4)标准化改造单村供水工程
对地处偏远、人口稀少、水源受限的地区,因地制宜提出标准化提升改造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制水工艺、改造供水管网、增设安防设施等,以解决部分小规模单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破损落后、输配水管网老化等问题。
(5)信息化设施设备和计量监测系统建设
根据2018年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和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已有农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瑞安市农村饮用水工程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自动控制、水质监测、视频监视、管理平台(县级统一建设)四部分内容。
6.3  规划分区
按照宜大则大、宜并则并、宜延则延的原则,考虑地形地貌、水源条件和人口布局等因素,本次对瑞安市域内桐浦镇、芳庄乡、林川镇、湖岭镇、曹村镇、马屿镇、高楼镇、平阳坑镇、潘岱街道、东山街道、北麂乡共计305个自然村进行规划分区。本次规划范围内的305个自然村均处于瑞安市边缘,地处偏远、地形起伏、地势高差偏大,经济条件相对薄弱,各村条件相差不大,故此将这305个自然村划为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一个分区。


7  工程建设内容
7.1  设计标准
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设计标准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7.1.1  供水水质标准
水源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07)的要求。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源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考虑到山区村庄水处理能力相对较低,因此本次优先考虑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的水源作为供水水源。
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要求;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水农[2004]547号)标准。
注:根据水利部标准,百人以上为集中供水工程,百人以下为分散供水,根据浙江省实际情况,20 人以下为分散供水。
7.1.2  供水水量标准
为满足瑞安市农村用水条件的要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参照《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确定,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为120L/(人•d),综合用水指标取为150 L/(人•d)。
7.1.3  供水保证率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地表水水源设计枯水期流量的年保证率,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
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执行供水保证率不得低于95%的标准。
7.1.4  水压标准
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为10米,两层建筑物为12米;两层以上建筑物每增高一层增加4米;当用户高于接管点时,尚应加上用户与接管点的地形高差。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水头不超过40m,超过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7.2  规划工程建设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瑞安市域内11个乡镇街道内305个自然村(包括29个基本无人村),已有14个村纳入城镇管网扩面工程。本次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改扩建水源工程43处,新建提水、增压泵站43座,城镇管网延伸约37.5km,新扩建单村、联村供水站及配套附属工程68处,管网改造及新建约400km,完成农村供水站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完成建设年限达5年并经技术鉴定需要改造的供水站工艺改造,建设农村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等内容。
7.2.1  合理配置供水水源
瑞安市域城镇水厂主要供水水源为赵山渡水库、三十三溪、马鞍山水库;单村、联村供水工程主要供水水源为桐溪水库、岭头山塘、球山山塘、大坪山塘、上甲山塘、燕子窝山塘、永安水库、双坑山塘、西安山塘、林白坑山塘、大京底山塘、霜坑山塘、杨白桥山塘、白叶山塘、龙二山塘、云峰水库。
为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充分利用现有库塘供水,统筹水库、山塘水资源调配能力,在满足水质要求条件下进行水源工程的新建、扩建。本次农村供水水源解决方案主要针对现状供水保证率达不到95%要求的村庄和拟建供水站新建水源,只能采取工程措施提高供水保证率,主要包括寻找新水源、采取多水源供水或加大调蓄能力等措施。结合地形地势、库塘分布情况,拟建直坑山塘、蛟池山塘,改扩建大坪山塘,拟建堰坝40座,建设提水泵站28座,新增原水管道42.4km。7.2.2  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
创新规划思路,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科学确定集中供水方案。大力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延伸,能延则延、能扩则扩,进一步扩大城镇供水工程覆盖范围。结合水源条件改善,高标准建设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以大代小、小小合并,优化完善“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用水便捷、保障率高”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
7.2.2.1  城镇管网延伸建设方案
本着县级供水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原则,在充分考虑水厂水量、管网水压等问题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将地形起伏不大、村庄相对集中且用水户高程在可行范围内的村纳入城镇供水范围。在充分考虑城镇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后,将距现状供水管网较近的村庄纳入城镇水厂供水范围。
规划范围内现状已有涉及桐浦镇湾前村、下岙村、桐星村,湖岭镇盘龙山村(山下部分),马屿镇潘山村,高楼镇戈溪村、林宅村、大京底村、大京村、东村村,平阳坑镇丰门村、大降村,潘岱街道寺前村(新村部分)、芦浦村共计14村被纳入城镇供水扩面工程,受益户籍总人口0.99万人,
本次规划拟城镇管网延伸涉及桐浦镇、曹村镇、马屿镇、高楼镇、潘岱街道、湖岭镇内24个村,受益户籍总人口2.54万人。规划利用城镇水厂分别为:陶山新水厂、江北水厂、马屿水厂、高楼水厂、湖岭水厂。城镇管网延伸需要新建管道长度为37.5km。规划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7.2.2.2  联村供水工程建设方案
联村供水工程是利用现有或新建水库山塘,通过库塘独自或联合供水,通过铺设管网形成联村供水。
通过方案比较,规划拟利用现有及新改建库塘等水源建设联村供水工程16处,涉及7个乡镇街道内101个村,受益户籍总人口8.2万人。主要包括高楼镇6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到35个村;湖岭镇1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到13个村,林川镇3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到22个村;芳庄乡2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到9个村;马屿镇2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到15个村;桐浦镇1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到4个村;北麂乡1个联村供水工程,涉及4个村。拟建联村供水工程情况详见表7.2-4。
规划实施后保留现状联村供水工程6座,主要包括桐浦镇桐泉供水站,林川镇陈雅山联村供水站、金星金岩头联村供水站、燕子窝联村供水站,湖岭镇青山前小联村供水站,东山街道北龙中心供水站,涉及22个村,受益户籍总人口1.4万人。各供水站情况详见表2.1-1。
(一)桐浦镇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桐浦镇拟新建联村供水工程1处:云峰联村供水站。
云峰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云垟村、毛坦村、西寺村和东寺前村,受益户籍人口2512人,供水规模为380m3/d,工程类型为Ⅳ等,年最大需水量为13.87万m3。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地形图分析,选取毛坦村现状水源、云垟村现状水源、云峰水库(泵提)作为云峰供水站水源。毛坦村、云垟村现状水源为溪水,水源水质较好、高程较高可重力流至供水站,但水量有限。云峰水库正常库容为7.48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的年可供水量为36.23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云峰水库年可供水量能够满足供水需求,因此本方案可行。
经分析,综合考虑供水范围内用水户高程和地形地势,云峰联村供水站选址于毛坦村,场区占地445㎡,高程282.8m。拟将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使用,拟建联村供水站出水往毛坦村方向需加压供水,其余各村直接重力流至各村现状水池。拟建5.9km管径DN110的供水主管从供水站至各村现状水池。目前各村内配水管网情况良好。
(二)湖岭镇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湖岭镇拟新建联村供水站1处:永安联村供水站。
永安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永胜村、凤山头村、呈店村、亦垟村、上埠坦村、六科村、南岙垟村、朱垟村、下社垟村、宅西村、吴垟村、呈岙村、直干村13个村,受益户籍人口14016人,供水规模2100 m3/d,工程类型Ⅲ等,年最大需水量76.6万m3。
拟选取永安水库(泵提)作为永安联村供水站水源,长白桥水库作为备用水源。永安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9.75km2,正常蓄水位147m,正常库容20.6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406.14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分析可知,永安水库年可供水量满足永安联村供水站年最大用水需求。长白桥水库控制集雨面积7.85km2,主流长度4.30km,河道平均坡降为7.86%,总库容261.64万m3。长白桥水库水量充足。因此该方案可行。
永安联村供水站选址于六科村,场区占地2157.9㎡,高程148m。经分析,采用重力自流和局部加压的方式向供水范围内用户供水,呈岙村需单独加压供水,其余各村直接重力自流供水,除下社垟村直接接入村内现状供水主管外,其它11个村均保留现状水池,供水站供水至水池再到用户。
(三)芳庄乡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芳庄乡拟建2座联村供水站:直坑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直坑村、周垟上村、周垟下村、山坑村、光头村)、蒋山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蒋山村、方岙头村、尾垟下村、周湾村),受益户籍总人口0.9万人。
1)直坑联村供水站
直坑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直坑村、周垟上村、周垟下村、光头村、山坑村,受益户籍总人口5792人,供水规模870m3/d,工程类型为Ⅳ等,年最大需水量31.8万m3。
根据现场踏勘分析,拟在直坑村现状取水口附近新建直坑山塘作为供水站水源,坝址处河底高程175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0.79km2,正常蓄水位为192m时,正常库容为1.95万m3,95%保证率可供水量为23.06万m3。因直坑山塘年可供水量未能满足供水站年最大需水量,拟将直坑水库作为供水站补充备用水源。直坑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6.5km2,正常蓄水位164.3m,正常库容10.4万m3,经径流调节计算,直坑水库年可供水量115.29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直坑山塘和直坑水库总可供水量满足供水需求,因此本方案可行。
经分析,直坑联村供水站选址于直坑村,场区占地985.6㎡,高程165m。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水质等要求,选择合适的净水工艺流程对原水进行处理后,采用重力自流和局部加压的方式将联村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到用水户。拟保留各村现状水池用以蓄水调节,往直坑村供水方向需单独加压供水,周垟上村高区水池需局部加压供水,其余各村仅重力流即可。
2)蒋山联村供水站
蒋山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蒋山村、方岙头村、尾垟下村和周湾村,受益户籍总人口2834人,供水规模425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15.5万m3。
根据现场踏勘及地形图分析,蒋山村地势较高,周边可利用水资源较少,且受地形条件限制,无合适位置兴建山塘。结合村内现有水源,拟建小型拦水坝4座拦蓄引水作为供水站水源。经径流调节计算(拦水堰坝不考虑调蓄能力),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为4.8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4处水源年可供水量不能满足供水站年最大需水量,因此需结合各村水源进行补给。
经分析,拟在蒋山村供水站原址扩建蒋山联村供水站,场区占地491.3㎡,高程359m。拟保留供水范围村现状水池用以蓄水调节,供水站对原水进行处理后,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向项目区内用户供水。
(四)林川镇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林川镇拟新扩建3座联村供水站:新建西屿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西吴坑村、屿前村)、新建林溪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林源村、桥头村、东南村、梅岸村、尖头垟村、里见村、石埠坪村、枫树头村、溪坦村、水干岸村、东川村、叶庄村、英山村(山下部分)、林下村、林胜村、小坑村(山下部分)、办山村共17个村)、扩建岭头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岭头村、吴坑村),受益户籍总人口1.8万人。
1)西屿联村供水站
西屿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西吴坑村和屿前村,受益户籍人口796人,供水规模120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4.36万m3。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地形图分析,选取路上涨山塘、长山坑山塘作为西屿联村供水站水源。路上涨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05km2,正常蓄水位679.56m,正常库容0.8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2.64万m3;长山坑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03km2,正常蓄水位653.5m,正常库容0.13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0.99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路上涨山塘、长山坑山塘95%保证率下的年可供水总量稍小于供水站年最大需水量,考虑到农村流出人口较大,同时通过节水理念的宣传加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基本可以满足供水范围内用水需求。因此本方案基本可行。
经分析,西屿联村供水站选址于西吴坑村路上涨山塘下游500米处,场区占地140m2,高程663.06m。保留西吴坑村、屿前村现状水池以作蓄水调节,将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供至用水户。因此可以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水质等要求,选择合适的净水工艺流程对原水进行处理后,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向用户供水。
2)林溪联村供水站
林溪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林源村、桥头村、东南村、梅岸村、尖头垟村、里见村、石埠坪村、枫树头村、溪坦村、水干岸村、东川村、叶庄村、英山村(山下部分)、林下村、林胜村、小坑村(山下部分)和办山村共17个村,受益户籍总人口14148人,供水规模2100m3/d,工程类型Ⅲ等,年最大需水量76.6万m3。
拟选取大坪山塘(泵提)作为林溪联村供水站水源。大坪山塘位于大坪村,现状正常蓄水位253.44m,正常库容1.43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可供水量166.53万m3(不考虑发电)。现状有溪坦村、尖头垟村、里见村、石埠坪村等4个村从大坪山塘取水。根据地形以及周边村庄分布情况分析,考虑进一步扩大大坪山塘供水范围,减少单村供水数量,提高村庄供水保障率。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现状大坪山塘年可供水量能够满足17个村的供水需求。
大坪山塘改扩建工程拟建设总库容98万m3。待大坪山塘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可进一步提高山塘供水保障能力。考虑到大坪山塘三期建设实施阶段的供水问题,拟扩建上甲山塘作为林溪联村供水站备用水源。上甲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4.26km2,现状正常蓄水位201.14m,正常库容0.27万m3。
林溪联村供水站选址于大坪山塘附近,场区占地2032.8㎡,高程306m。因供水范围广、地形差异较大,拟在配水管路至小坑村供水站前设置减压阀,各村均采用重力流的方式供水,供水范围中林胜村、林下村、英山村(山下部分)采用供水主管接入村内现状主管使其直接供水到户,保留其他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池使用,将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供至用水户。
3)岭头联村供水站
岭头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岭头村、吴坑村,受益户籍总人口1982人,供水规模300 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10.9万m3。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地形图分析,选取岭头山塘作为岭头联村供水站水源。岭头山塘坝址位置集雨面积0.38km2,正常蓄水位642.77m,正常库容2.74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5.22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岭头山塘年可供水量低于供水站年最大需水量。建议将岭头村现状溪水水源纳入作为联合水源,将长山坑山塘作为备用水源;保留吴坑村现状水源应急;同时通过节水理念的宣传加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基本满足供水范围内用水需求。
经分析,拟将原岭头供水站场区扩建作为联村供水站,将吴坑村纳入供水范围内,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进行供水。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以作蓄水调节,将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供至用水户。
(五)马屿镇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马屿镇拟建2座联村供水站:新建大南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许峰村、押头村、长角井村、中垟村、下徐村、中坦村、蛟池村、南阳村、南新村、陈新村、新华村、岭坪村共12个村)、扩建大岙底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大岙底村、外山头村、梅底村),受益户籍总人口1.2万人。
1)大南联村供水站
大南联村供水站供水覆盖许峰村、押头村、长角井村、中垟村、下徐村、中坦村、蛟池村、南阳村、南新村、陈新村、新华村、岭坪村共12个村,总受益户籍人口9319人,供水规模1400m3/d,工程类型Ⅲ等,年最大需水量51.1万m3。
拟在蛟池村下游新建蛟池山塘(泵提),正常蓄水位为415m时,正常库容7.71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可供水量38.9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蛟池山塘年可供水量低于供水站年最大需水量,需补充水源,修复加固林白坑山塘作为补充备用水源,考虑到农村流出人口较大,同时通过节水理念的宣传加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基本可以满足供水范围内用水需求。因此本方案基本可行。
大南联村供水站选址于蛟池村,场区占地1445㎡,高程483m。经分析,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池使用,供水到各村水池再到用户,蛟池村方向需单独加压供水,其余各村均依靠重力流供水即可。
2)大岙底联村供水站
大岙底联村供水站供水覆盖梅底村、外山头村和大岙底村,受益户籍人口3051人,供水规模460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16.79万m3。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地形图分析,选取双坑山塘作为大岙底联村供水站水源。双坑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78km2,正常蓄水位143.14m,正常库容1.6万m3,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53.02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分析可知,双坑山塘年可供水量能够满足大岙底联村供水站年最大供水需求。因此,该联村供水方案可行。
拟将原大岙底供水站场区作为联村供水站扩建。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池使用,供水站出水加压25m供到各村水池再供至用水户。
(六)高楼镇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高楼镇拟建6座联村供水站,主要包括宁益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墩头村、下巨垟村、徐发村、徐垟村、红头巾村、双坑村、樟垟村、象垟村、社后村、罗溪村、横架村共11个村)、枫岭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大藏村、大垟坑村、岙口村、垟岙村、大梅村、马岗脚村、南一村、南二村共8个村)、西龙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西龙村、垟头村)、东岩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东坑村、石马村、杜垟村、金垟村、岩头村、寨下村共6个村)、营东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地赖村、地赖山村、官岩村、铁山村、小口村)、营北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潘营村、石溪村、黄岙村),受益户籍总人口2.3万人。
1)宁益联村供水站
宁益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覆盖墩头村、下巨垟村、徐发村、徐垟村、红头巾村、双坑村、樟垟村、象垟村、社后村、罗溪村、横架村,总受益户籍人口9066人,供水规模1360m3/d,工程类型为Ⅲ等,年最大需水量49.6万m3。
选取霜坑山塘作为宁益联村供水站水源。霜坑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6.68km2,正常蓄水位161.87m,正常库容1.28万m3。经径流调节计算,95%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65.86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分析可知,霜坑山塘年可供水量能够满足联村供水范围的年用水需求。
拟在双坑村供水站原址扩建宁益联村供水站,场区占地1361.6㎡,高程121.8m。拟保留各村现状水池用以蓄水调节,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将联村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到用户。
2)枫岭联村供水站
枫岭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大藏村、大垟坑村、岙口村、垟岙村、大梅村、马岗脚村、南一村和南二村,受益户籍总人口5676人,供水规模850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31.0万m3。
根据现场勘测调查,拟在银坑电站出水口下游约380m处新建拦水坝蓄水作为枫岭联村供水站水源。拟建堰坝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1.48km2,正常蓄水位为280.0m时,正常库容0.47万m3,经径流调节计算,坝址以上天然径流95%的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95.82万m3。通过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可知,拟建拦水坝年可供水量能够满足供水站年最大用水需求。因此,本方案可行。
枫岭联村供水工程选址大藏村,场区占地975.7㎡,高程244m。大藏村内部分用水户高程较高,拟向这部分用水户单独加压供水;垟岙村因水池高程偏高将供水主管接入现状村内供水管,拟保留各村现状水池用以蓄水调节,采用重力流的方式供水将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到用户。
3)西龙联村供水站
西龙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西龙村、垟头村,总受益户籍人口1093人,供水规模165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6.0万m3。
选取甘济山塘作为西龙联村供水站水源。甘济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9.94km2,正常蓄水位491m。经径流调节计算,甘济山塘坝址以上天然径流95%保证率下的年可供水量93.9万m3,能够满足供水站年最大用水需求。
拟将原西龙村供水站场区作为联村供水站改建。拟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池使用,因各村之间地形地势存在梯级高差,可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将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供至用水户。
4)东岩联村供水站
东岩联村供水站供水覆盖东坑村、石马村、杜垟村、金垟村、岩头村、寨下村,受益户籍总人口3557人,供水规模535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19.5万m3。
选取杨白桥山塘作为东岩联村供水站水源。杨白桥山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97km2,正常蓄水位219.58m,正常库容2.07万m3。经径流调节计算,95%供水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63.3万m3,能够满足供水站年最大需水量。因此,本方案可行。
拟在东坑村供水站原址扩建东岩联村供水站,场区占地601.1m2,高程96.0m。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以作蓄水调节,供水站的水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供到各村水池。
5)营东联村供水站
营东联村供水站供水覆盖地赖村、地赖山村、官岩村、铁山村和小口村,总受益户籍人口2151人,供水规模325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11.9万m3。
选取赵山渡水库(泵提)作为营东联村供水站水源。赵山渡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30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8亿m3,坝顶高程25m,正常蓄水位22m,死水位21m,兴利库容427万m3。因供水范围村高程均高于赵山渡水库正常水位,拟建提水泵站。
营东联村供水站拟选址于地赖村,场区占地361.8㎡,高程89.5m。小口村接入现状村内供水管直接供水到户,官岩村、地赖村、铁山村重力自流供水到水池再到户,地赖山方向单独增压供水。
6)营北联村供水站
营北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石溪村、潘营村、黄岙村,受益户籍总人口1645人,供水规模250m3/d,工程类型Ⅳ等,年最大需水量为9.1万m3。
选取赵山渡水库(泵提)作为营东联村供水站水源,拟建提水泵站1座。
拟将原潘营村供水站场区作为营北联村供水站改建,高程64.7m。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池使用,将供水站的水供到各村水池再到用户,但因黄岙村水池高程较高、且现状水源充足、水质好,故预留供水站向黄岙村单独增压供水。
(七)北麂乡联村供水方案
规划北麂乡拟新建联村供水站1处:北麂联村供水站。
北麂联村供水站供水范围为海利村、立公村、东联村、壳菜岙村,受益户籍总人口3736人,日常需水量560m3/d,高峰期人口达6771人,旅游高峰期(每年5月至10月)需水量约1015m3/d,年最大需水量为28.8万m3。考虑旅游业发展,设计常规水处理工艺规模400m3/d,海水淡化规模600m3/d。
选取上溪坑口山塘、下溪坑口山塘、山卡脉山塘、立公山塘、无名岙、岙底山塘6个山塘联合作为常规水源,拟建设提水泵站7座;海水淡化设备作为用水高峰期补充供水措施。
北麂联村供水站拟选址于海利村,场区占地620㎡,高程72.46m。保留各村现状水池作为蓄水调节使用,将供水站的净化水供到各村水池再到用户,但因立公村用水户高程较高,拟向立公村方向单独加压供水至立公村水池,其他各村均自流供水到各村水池。
7.2.3  信息化设施设备和计量监测系统建设
根据2018年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和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信息化设施设备和计量监测系统建设的要求,结合已有农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瑞安市农村饮用水工程信息化设施设备和计量监测系统建设主要包括自动控制、水质监测、视频监视、管理平台(县级统一建设)四部分内容。
7.2.3.1  自动控制系统
目前供水站经改造后能实现简单现地自动控制,但还无法实现远程自动控制。本次自动控制改造主要是以计算机监控为主,手动控制为辅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充分注意计算机监控系统与各常规控制设备的协调配合。整个监控系统建成后,实现对净水工艺设备的自动控制,可以实现无人或少人值班。手动控制可在控制中心与现地控制单元通讯中断时作操作备用。
系统同时具备操作信息自动存储、查询等记录资料管理功能,如实时记录清水池液位、进水厂水量、出水水压、加药设备每次启闭时间及运行时间、阀门每次启闭时间、设备电机故障状态等原始资料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报表导出等功能。
控制设备设置在供水站管理房,主要为现地智能控制柜,内设PLC、触摸屏、交换机等多种智能化设备,能自动完成加药流程,收集有关信息,执行相关程序,并作相应处理和存储等等。本套系统设备还包含传统的电气二次控制回路,控制功能简单有效,作为系统的备用操作手段,为系统稳定运行进一步提供了保障。
进水管道配置水流开关监测是否进水,清水池配置液位计监测实时液位,出水口配置水压监测传感器,进出水流量的数据采集采用水站已建流量计(无流量计的水站加装超声波流量计)。所有数据采集保存至PLC,操作人员可以在现地控制LCU柜的触摸屏上实现对净水工艺流程的自动控制。
升级原有加药设备为可控制投加设备,增加智能计量加药一体化设备模块。结合水质监测系统采集数据,及上述PLC采集对象数据,自动调节加药量,智能化药液投加模式。
现场采集的数据通过运营商网络传输至水利局监控中心,管理人员可在监控中心工作站上对相关数据及设备情况做实时监测。同时将采集数据实时传输至县级中心统管平台,实现数据多级共享,强化县级统一监管能力。
7.2.3.2  水质监测系统
农村供水站水质监测设施是应用水质监测、通信和计算机等现代科技,完成对农村供水站的出水水质信息的实时监测、传送和处理。
管理人员通过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平台可以实时监视设备使用状况,及时掌握供水站的运行情况,监督运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范章程操作管理,为市域农村饮用水管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大大减轻水利局的监管压力。
结合瑞安市农村供水站的实际情况,站点监测数据通过自动控制系统中已建的PLC现地控制单元完成采集,通过运营商专用网络链路汇总传输至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平台,并实现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
数据采集终端采集的信号分为数字量输入信号、模拟量输入信号和RS485输入信号。根据农村供水站运行管理要求,水质监测系统接入的监测数据如下表。
农村供水站水质监测点的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浊度、余氯、PH值、温度等。
水质监测系统主要实现对进水、出水水质(浊度、PH、余氯)的实时监测,把监测的数据通过485接口传输给自动控制单元,通过自动控制单元内部设计的程序自动识别水质数据,如水质不在合理范围内,则自动控制单元作出对应输出,调整絮凝、消毒药剂的加药量,保证出水水质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水质数据通过运营商网络传输至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平台,各级管理单位能通过权限查看。
7.2.3.3  视频监视系统
视频监视系统主要用于对工程中重要区域和设备的情况进行远程自动监视,对工程现场状况进行定期巡视及安全保卫。方案需对农村供水站进行整体分析设计,并能对监视场景进行录像,便于事故分析。并可通过有线数据传输网络将图像信息传输至中心,为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运行控制提供图像信息依据。
视频监视系统主要由前端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交换机、视频传输网络、视频管理平台软件等组成。
视频监视系统采用全数字高清网络监控的方案。整个系统前端采用红外高清球机以及红外高清枪机进行部署。摄像机采集的视频图像,通过网线传输至网络硬盘录像机进行存储,硬盘录像机配置1TB存储容量,能够满足视频图像存储15天以上。
通过租用运营商传输专网,视频数据可以与县级统管监控中心连接,县级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部署于监控中心工作站上的中心管理软件读取供水站现场实时拍摄的画面和调用查询历史抓拍视频,该功能也同步集成到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平台。
7.2.3.4  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平台
瑞安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平台,可以部署于云端,水站监测数据上传存储也于云端完成,减少水利局硬件设备的采购成本。
(一)县级管理平台
系统功能主要由首页、工程信息、监测监控、统计分析、综合地图、隐患管理、事项督办、系统管理等组成。平台用户主要分为县级监管人员和工程管理单位人员,按照权限设计,监管人员系统功能主要由首页、工程信息、统计分析、事项督办、系统管理等组成,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系统功能主要由首页、监测监控、统计分析、综合地图、隐患管理、事项督办、系统管理组成。
(二)清洁供水管理系统
将瑞安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基础数据同步录入到省里开发的清洁供水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单位人员对农饮水工程的移动在线管理和数据上报。清洁供水管理系统,由省级统一建设,主要为省、市、县三级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监管部门和城乡供水管理单位使用,包括城乡供水信息展示、监测、预警、分析、业务协同等主要功能,实现全省供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大数据互联互通。
7.2.4  老旧供水工程更新改造
对于无法实施管网延伸和联村供水且饮水存在难题的村庄,本次规划对这些村庄实行单村供水提升。对于建设时间较长或数字化、信息化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和材质较差且管网漏损较高的供水管网都要定期进行更新改造。对于只有蓄水池和仅安装消毒器的供水工程,本次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完善的净水消毒设施。同时,推行农村供水“一户一表”建设和改造。
根据现场调查统计,未纳入城镇供水管网以及未实现联村供水共计119个村(不包括基本无人村)。本次规划新建单村供水站52座,涉及8个乡镇街道52个村,主要包括桐浦镇1个、芳庄乡6个、林川镇13个、湖岭镇3个、马屿镇5个、高楼镇22个、潘岱街道1个、东山街道1个,受益户籍总人口2.7万人。保持已建单村供水站安装一体化净水设施和消毒设备的共计46个村,本次规划对已建供水站的净水消毒设施更新改造30座。考虑部分村庄常住人口为20人以下、村居分散、村内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暂无扩大供水诉求等因素,综合考量暂时维持现状共计21个村,总户籍人口8318人,仅占农村供水人口的4.1%。


8  单项工程设计
8.1  典型工程的选择
按照规划分区,每个分区至少提出一个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方案。
本规划在典型调研的基础上,按瑞安市为1个规划分区及城镇管网供水、联村供水、单村供水三类供水模式,综合考虑市域供水分区、供水水源、工程布局、建设内容、工程投资等因素,经比选分析,选取曹村镇管网延伸、芳庄乡蒋山联村供水站、林川镇河头山村单村供水站等3处供水工程方案作为规划典型工程。
8.2  管网延伸
8.2.1  供水方案设计
本着县级供水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原则,充分考虑水厂水、供水管网、水压等因素,尽可能的将地形起伏不大,村庄相对集中,且地表高程在可行性范围内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范围。
南岙村、南堡村、碗窑村位于曹村镇西南部,村内无理想水源,饮水问题一直是村内的头等大事,户籍总人口7547人,用水需求较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水,现状南岙村采用设有消毒设施的水池,南堡村、碗窑村已建单村供水站,用水水质、水量得不到保障。经综合考察、科学评估,拟将南岙村、南堡村、碗窑村纳入马屿水厂供水范围。
8.2.2  供水水厂
马屿水厂位于马屿镇垟下村、马岩村,占地面积34.34亩,总投资约0.79亿元,2018年12月26日投入运行,近期制水能力2万m3/d,远期制水能力4万m3/d。
8.2.3  用水规模
曹村镇南岙村、南堡村、碗窑村户籍人口7547人,常住人口4800人,综合考虑规划年限内村镇人口规划及近年来流动人口及户籍迁移人口的变化情况,按平均增长法确定,本规划根据规划范围的实际情况取为0,视作未增长。考虑到年节等情况人口返乡等实际情况,设计人口在规划范围内取值为户籍人口。
综合考虑,综合用水指标取为150L/(人•d)。管网延伸设计供水总规模为1132m3/d。各村供水规模如下表7.2-3所示。
8.2.4  配水管网设计
曹村镇南岙村、南堡村、碗窑村管网延伸配水管网平面布置如附图4所示。
8.2.4.1  管径计算
配水量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时变化系数Kh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2.0.2A条确定,“城市供水中,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城市供水系统并结合现状供水曲线和日用水变化分析确定;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情况下,最高日城市综合用水的时变化系数宜采用1.3~1.6,日变化系数宜采用1.1~1.5,个别小城镇可适当加大”。
供水工程配水管道直径的计算,通常按经济流速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设计流量(m3/s);
v——经济流速(m/s);
依据水力计算经验,当管径大时,经济流速宜选大;当管径小时,经济流速宜选小。对于瑞安市农村供水管道,一般管径均小于400m。当d小于100mm时,经济流速宜取值0.5~0.6m/s;当100mm≤d<200mm时,经济流速宜取值0.7~0.9m/s;当200mm≤d<400mm时,经济流速宜取值1.0~1.4m/s。
8.2.4.2  水力计算
配水管网要满足用户需水压要求,就需有合适的总水头。总水头的计算,一是以管网配水范围内最不利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为基准,计算管网的最小总水头,以确定供水站出水高程或加压泵的最小扬程;二是在管网总水头已知条件下,核算管网供水范围各节点的水压标高,以选择各管段的公称压力等级。
管网中各管段下游节点的总水头(水压标高)与该管段的水头损失之和,即为该管段上游节点的总水头(水压标高)。
瑞安市农村大多为二层建筑,部分为三四层建筑,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按单层建筑物为10米,两层建筑物为12米,两层以上建筑物每增高一层增加4米确定即可;当用户高于接管点时,尚应加上用户与接管点的地形高差。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水头不超过40m,超过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输、配水管道选择考虑各管段的设计流量、设计流速以及水头损失确定。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310-2019)中规定输配水管道的设计流速宜采用经济流速,不宜大于2.0m/s。输送原水的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小于0.6m/s。管道最大流速根据滤器规模流量计算得出。水头损失包括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
沿程水头损失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H1=iL
i=10.67*C-1.852*Q1.852*d-4.87
式中:
H1——沿程水头损失,m;
L——计算管段的长度,m;
i——单位管长水头损失,m/m;
C——海曾威廉系数,按下表取值:
Q——管段流量,m3/s;
d——管道内径,m。
局部水头损失公式:
(1)配水管的局部水头损失,按管网的沿程水头损失的30%计取;
(2)住宅入户管上的水表水头损失,取0.01MPa;
(3)管道过滤器的局部水头损失,取0.01Mpa。
8.3  蒋山联村供水工程
8.3.1  水源选择
根据周边地形以及现场踏勘,由于蒋山村位置相对较高,周边可利用水资源较少,且受地形条件限制,无合适位置建设山塘。结合村内现有水源,共计寻到4处水源点,水源总集水面积为0.31km2,拟通过小型堰坝(坝高2m)拦蓄引水。
规划建设堰坝4座,坝高2m,总坝长70m。通过输水管道将拦水坝原水输送至拟扩建的蒋山联村供水站,新建DN100输水管道长度2.7km。
8.3.2  供水站设计
8.3.2.1  供水规模计算
蒋山联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蒋山村、方岙头村、尾垟下村、周湾村,供水规模为425m3/d,工程类型为Ⅳ等,设计方案详见7.2.2.2节。
8.3.2.2  清水池容积计算
清水池容积选区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310-2019)中调节构筑物设计相关规定,Ⅰ~Ⅲ单独设立的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设计,Ⅳ型工程可为25%~40%,Ⅴ型工程可为40%~60%设计。
蒋山联村供水站受益村现状清水池均可利用,且清水池容积之和满足规范要求。
8.3.2.3  净水设备规模计算原理
考虑清水池的调节作用,滤器规格选取考虑单日设备运行时间为12~20小时。
8.3.3  水泵计算原理
根据水泵所需扬程计算公式:
H=H1-H2+hw
hw=hf+hj
hf=iL
式中:H1—水厂位置标高;H2—取水水面标高;hf—沿程水头损失;hj—局部水头损失,取沿程水头损失的10%;Q—管段流量。
水泵流量根据供水站净水器规模选取,保障供水站净水设施能正常运行并能充分发挥其净水能力。泵站设计原则:
(1)以节省综合投资;力求节能经济、卫生环保;设备占地面积少,运行费用低、便于维护管理;技术先进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等为前提。
(2)以符合相应的生活供水规范规定的水量、水压和和水质的要求;供水水质稳定,保证泵站出口供水压力达到设计要求;供水量满足最大时用水量的需求为供水目标。
(3)选用高效率和高效区范围宽广的水泵,使泵组经常在高效范围内工作,以达到节能目的。
(4)泵站工艺设计力争做到工艺先进合理、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实用、泵站负载能力较强、控制、运行维护简单,达到较高的性价比。平面布置遵守“布置合理,简单明了,综合管线进出方便,设备安装调试方便,投资节省”等原则。
供水方式为24小时供水,水泵与水箱间设液压自动控制系统。
8.3.4  配水管网设计
8.3.4.1  管径计算
配水量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时变化系数Kh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进行确定。
管径计算公式详见8.2.4.1节。
8.3.4.2  水力计算
水力计算详见8.2.4.2节。
8.3.4.3  管材选择
给水管道中,常用的管材主要包括钢管、聚乙烯(PE)管、钢塑管等。
瑞安市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低山-中低山区,属构造剥蚀地貌。根据瑞安市类似工程经验,综合以上各管材的优缺点分析,建议农村供水工程配水管道穿越河道、公路等特殊障碍物或者管道明敷时采用钢管,管径DN110~DN300埋于地下管段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110以下供水管道均采用PE管。最终管材确定仍需根据现场勘察设计条件、业主的市场询价意见及经济承受能力在设计阶段确定。
8.3.4.4  管道布设
一般条件下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管道优先采用地埋敷设,管顶覆土不小于1.0m。管道经试压合格检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回填。回填时,为防止表层被擦伤,应先用松软土回填,厚0.1~0.15m,再回填原状土或砾石,回填后立即恢复原形地貌。在有水平转角处和纵剖变坡处设置镇墩,结构为封闭重力式,C20砼浇筑。
针对瑞安市农村自然条件,供水管道沿路布设成树枝状。沿路敷设的管道,宜沿路边线敷设,同时应满足防冻需求。虹吸管段,在管道轴线高于对应总水头线最大值的点需设置排气阀。倒虹吸管段,宜在最低点安装排空阀,以便于维修。农村供水工程重力流输水管道,当地形高差超过90m并有富余水头时,宜在适当位置设置减压设施。管道穿越河流、沟壑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管道被冲刷破坏。管道穿越公路时,应采取套管或其他保护措施,以便于维修。供水管道与电缆、光缆、其他管道等设施的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在无法满足的条件下,应采取有效措施。与电缆、光缆、其他管道等设施交叉时,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在无法满足时也应采取有效措施。
经分析,拟在蒋山村供水站原址扩建蒋山联村供水站,新建4条堰坝为水源,场区占地491.3㎡,高程359m。拟保留供水范围村现状水池用以蓄水调节,供水站对原水进行处理后,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向项目区内用户供水。蒋山联村供水工程配水管网设计过程如下,配水平面布置图如附图5所示。
8.4  单村供水工程
林川镇河头山村现状未安装净水设施,村内仅依靠简易处理设施及消毒设备进行处理后供水。规划建设河头山村单村供水站,解决村内现状供水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河头山村户籍人口为491人,常住人口198人。综合考虑设计用水人口在规划范围内取值为户籍人口。
河头山供水站设计规模为75m3/d。拟选址于河头山水池附近,供水站高程312.7m,场区占地140㎡。

规划选取郭山山塘,需建设提水泵站1座,流量为3.75m3/h,扬程为30m。
规划自郭山山塘取水,经供水站处理后,蓄水于现状村内水池,由水池供水至用户。

9  农村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
9.1  水源地概况
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有三种类型:城镇水厂供水、联村供水、单村供水。
规划后瑞安市联村供水工程21处、单村供水工程123处,大都分布于西部山区、东部海岛,水源主要为溪沟堰坝、山塘、水库等。由于现状部分天然溪流拦蓄水堰坝(水池)规模偏小,水源供水能力基本受到天然径流控制,水源水量得不到保障,尤其在枯水期、高峰用水期容易出现断水、断流情况,规划水源工程拟建直坑山塘、蛟池山塘,改扩建大坪山塘,拟建堰坝40座,建设提水泵站21座。
9.2  水源地评价
通过水资源概况和水源地水质分析可知,瑞安市地下水储量少,锰、铁、氟、氯离子等含量不同程度偏高,硬度大,水味苦咸,无法长期作为饮用水源使用,因此可选择的水源主要为河流、溪流、水库等地表水。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NH4—、TP、COD5等,城市内河水体溶解氧普遍偏低,呈生活型有机污染特征。主要受生活污水、垃圾的污染,局部地区河道还受到畜禽养殖业、种植业等农业面源废水和工业废水的污染。
两大蓄水工程温瑞、瑞平塘河水质日趋恶化,已不能作为城市供水水源。飞云江及各支流的上游水质较好,城镇附近河段水质受到污染。飞云江瑞安段为感潮河段,虽然有机污染指标没有超标,为III类水体,但由于海潮影响,氯化物超标,也不能作为供水水源。从水质方面考虑,吴界山滩脚、飞云江龙湖段和三十三溪均可作为供水水源。
随着珊溪水利枢纽工程赵山渡输水干渠的建成,马屿水厂、仙降水厂、江北水厂、江南老水厂等从赵山渡输水干渠引水;赵山渡水库和三十三溪则分别为高楼水厂和湖岭水厂的在用水源。
最新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珊溪水库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赵山渡水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半岭堂山塘、马鞍山水库、桐溪水库、三十三溪水质均符合III类水体水质标准。以上水源均可作为常规水处理工艺流程用原水。必须对上游来水的有机污染源、氮磷流入量严加控制,并应加强对水库的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
对联村或单村供水工程水质进行检测表明,水源地水质基本在III类水以上,适合作为饮用水。为防库塘水质污染,今后在利用库塘水源时,应加强库塘水质管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清理库塘等,确保水源水质达标。
9.3  水源保护措施
9.3.1  水源保护区划分
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对农村供水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同时,要求各部门、镇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瑞安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
供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要求:
①以小型水库、山塘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该小型水库、山塘的集水区域;
②以河道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
③以大中型水库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水库库区的保护范围;
④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0米的范围。
9.3.2  水源管理保护措施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参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如下水源管理保护措施: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保证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2)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联村供水的经营单位、单村、联户、单户取水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水源地管理。
(3)切实按照划分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保护,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设立保护区标志,设立围栏、围网等标志物隔离工程,对水源保护区域设明显警示牌,一方面建立巡查机制保证水源的安全,加大对各个水源周围的监察力度,通过定期巡查实时掌握破损和丢失情况;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对水源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人人监督水源,人人爱护水源。
(4)在涵养水源的同时规划安全距离,在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上游(补给径流区)地区,采取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村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严禁在水源周围进行任何的养殖和放养,从而杜绝水源的污染以及富集作用对水质的影响。
(5)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做好农村水质常规检测工作,按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定期对水源水质、水量开展常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情况。及时掌握水源的水质状况,隔绝疾病传播途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监测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完善考核制度。确保水源地安全供水。
(6)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监察内容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情况、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以及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行为。
(7)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档案,档案的建立应遵循“一源一档、同时建立、同步更新”的原则,按照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分为三类,同时同步建立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环境档案,对于有变动的饮用水水源相关内容须同步更新。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布水源保护信息,鼓励公众多途径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
9.3.3  水源保护安全预案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和清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环保部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水资源条件,制定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安全预案。
合理评估水源地的潜在风险。对日供水千吨万人的饮用水水源地应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能力。合理分析各个水源地的潜在风险,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进行分类。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水源污染应急水处理技术方案,并为供水部门提供培训,使其了解自己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并掌握不同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方法。各级监测机构要完善应急监测设备。各级水利部门应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业抢险抢修机构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遇到污染事故时,立即采取相应的拦污清污措施。
加快实施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根据水源地实际安全状况,可把水源比较稳定、水质较好的河流、湖泊和水库作为预留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严格的保护措施。或是根据《浙江省水源保护条例》,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与相邻地区签订应急饮用水水源协议,实行供水管道联网;或是实行不了供水管道联网的,可采取政府发放矿泉水等应急措施,调度上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机动性。

10  创新体制机制建设
10.1  县级统管机制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以县级为单位全面夯实农村饮水 “三个责任”、三个制度,落实县级、镇级、村级三级责任主体,推行“以大带小”“以点带片”“分片统筹”等管护模式,实行统一专业化管护。严格水质自检、净化及消毒设备维修养护,明确统管职责,规范供水服务,实现县级统管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按照“实现城乡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的原则,启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饮用水实现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目标。
10.2  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政府补贴机制。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边远山区、欠发达地区补助机制。城镇水厂运行管理费用原则上全额由水费收入承担,但也适当考虑偏远山区城市管网延伸的财政补贴办法。联村供水站和单村供水站的管理费用采取水费收入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水质检测体系,足额保障检测经费。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制水工艺及水质检测的硬件投入,改善饮用水供水工程的生产条件和自检能力,切实提高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有关水质检测的要求,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检测。加快农村规模化供水,扩大规模和范围,尽早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供水管网与农村供水管网早日对接,以保证群众饮水安全。
10.3  科学定价机制 
10.3.1  水价机制建设
统筹发展,构建农村供水合理水价机制。积极推行城乡供水管理一体化,由县、乡镇两级责任主体采用委托管理或服务采购等方式,开展集中统一的专业化管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大力推进阶梯水价政策,,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
为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依据相关政策,对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全面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并执行两部制水价(即“基本水价+计价水价”)。水价核定主要内容如下:
(1)城市水厂和乡镇水厂水价由市发改局(物价局)实行定价。
(2)单村联村供水站水价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19〕59号)予以明确,具体水价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确定,水费实行阶梯分级计价;非居民用水水价按居民生活用水水价的1.5倍收取。大力推动户表改造工作,实行一户一表,按量计费。
(3)管网延伸工程全部实行总表制管理,总表后的水价按照“同水网同水质同服务同水价”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原则核定执行,即同水网的农村居民应缴水价与城镇居民实际缴纳的水价一致。
10.3.2  水费收缴机制
加强和规范农村饮用水水费收取和使用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农村饮用水水费收取管理办法,建立水费收缴制度,明确规定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全面推行“一户一表”制,通过水费预付、银行代扣、镇村代收等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水费的足额及时收取,是满足工程运行维护、保障工程长期持续运行的物质基础,主要目的是转变用水观,树立节水意识。
瑞安市农村供水水费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水费收入归乡镇(街道),统筹用于现场辅助工薪酬支出等管理费用,多余部分乡镇(街道)统筹使用,不足部分乡镇(街道)自行负责;水费收取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和乡镇(街道)对村居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从而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现场辅助工的工作,使工程水费收缴率达到100%。
10.3.3  维修养护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供水工程效益,保证农村供水工程持续良性运行,更好地满足群众对饮水安全的需求,应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运行管理单位运维成本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纳入水利年度预算,按月拨付,每月预算内经费由该公司自行支配使用,年终由市水利局根据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予以审核结算。
建立瑞安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制度,实现“以水养水,自我维护”,实现应收尽收,为农村供水管理提供经费支撑,维修养护基金市级财政补贴标准按上缴水费中提留的维修费数额1%实行配套,使用实行多交多补,不交自修的原则,瑞安市公用集团和瑞安市农村供水运维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维修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帐、专户、专用”,市水利局和财政部门监管。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的维修费主要用于水源、水厂、水池、管网及设备维修,户内维修费由用水户承担。
对应急突发抢修项目,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会同乡镇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后,先行实施工程抢修,抢修任务结束后,补办申请手续。申请维修养护基金的单位应保证申报项目的真性,不得弄虚作假、瞒报骗取,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4  应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总结台风、旱情、疫情等重大灾害防御和处置经验,提升台风、强降雨、旱情、疫情等重大灾害期间的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制定(或修订)应急保供工作预案,力争做到灾害发生后3日内恢复农村供水。
瑞安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抢险物资,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适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供水单位开展演练。
设计供水能力在1000t/d以上或者1万人以上的供水单位应当根据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报瑞安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生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用水安全时,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实施方案,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和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迅速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适时启动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10.5  计量管理机制
完善供水水厂的进出厂水的计量管理,新建扩建水厂或供水站都应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机制,加强用户水表的管理和抄收,加强供水管网管理,加强供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并对老旧计量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控制水厂的产销差率,降低供水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10.6  标准化管理机制
完善村级供水站制度体系,落实维修养护职责。创建“线上实时控制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新模式,实现村级供水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全覆盖,消毒设备、过滤设施联动改造全面完成,自动化消毒设备改造全面实施。
积极推行“十有”(源头有标志、管护有公约、厂前有标识、厂外有围墙(栏)、厂内有绿化、厂区有监控、设施有标牌、墙上有规程、运管有专人、巡视有线路)美丽水厂(站)创建。
10.7  用户参与机制 
积极探索用水户参与供水管理的新模式。在供水管理中,供水单位与用水户建立良好的参与模式,用水户积极缴纳水费,反馈有关情况,并可查询水质检测、供水时间、供水水价等相关信息,真正做到用户参与其中。高度重视两代表一委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作用,消化吸收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套督查、整改、提升、反馈的完整闭环良性机制。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发挥群众力量,加强日常监督,提升供水服务效能。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培养良好用水习惯。


11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1  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投资估算的定额规定和指标
(1)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浙水建[2010]37号文颁发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以下简称“10编规”)、《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建建发﹝2010﹞224号文颁发的《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0版)。
2、近年来建成的类似工程决算投资、审价投资及人均投资指标
3、当地造价信息
4、主要设施价格,根据有关厂家的询价计算
5、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按三类工程取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取建安工程的1.0%,建设管理其他费取建安工程0.6%,勘测设计费取建安工程4%。
11.2  投资估算
考虑到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覆盖面广、数量多、形式多样、规模不一等因素,本次总投资是在各村调查、分类工程上报的基础上,经分析和修正后,乘以各项综合单价,并考虑设计阶段系数,进行投资分摊得到各村估算总投资。再采用典型工程人均指标估算法进行投资核算,最后汇编规划总投资。
本规划总投资为40927.6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9693.49万元,专项部分40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部分834.16万元。11.3  资金筹措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应发挥各级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提倡“一事一议”办法,调动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参照“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政策,本规划所需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可以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12  财务分析
12.1  工程费用
(1)工程投资
根据投资估算,规划农村供水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0927.65万元。按单个项目施工期为一年计。
(2)年运行费用
年运行费用包括供水工程在运行期间内各年所支出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取水水费、水资源费、药剂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等,年运行费结合以往工程及当地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计算,计总投资的5%,共计2046.38万元。
(3)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包括供水工程维持正常运行购买的燃料、材料、备件和支付管理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以年运行费用的12.5%计,为255.80万元。
(4)更新改造费暂不计入。
12.2  社会效益分析
农村供水事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提高了农村供水保证率,减少了饮水困难人口。二是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降低了因水得病几率。人体80%的疾病与饮水有关。三是助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了农村群众生活质量。农民享受到自来水带来的轻松和便利,生活方式逐渐由传统农村向现代城镇转变。四是增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自来水龙头入户,邻里取用水纠纷不再发生,村庄消防能力提高,门前屋后浇灌绿化,营造了农村文明景象。五是扩大了有效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从工程建设的管材、设备到农民家庭的用水器具、设施为社会工业经济增加产值。
农村供水工程实现规模化供水后,能进一步优化配置区域内水资源,减少水资源浪费。除农村饮用水外,可将剩余的水资源用于农田灌溉、供应乡镇企业、发展乡村农家乐等旅游业,增加第三产业收入。
12.3  工程经济效益分析
(1)供水经济效益
工程运行后,为减轻农民负担,按保本微利核算水价进行收费,初步拟定为1.5元/吨,规划供水人口20.4万人,项目年供水量约为1115万吨,效益按15%计算,项目完成后,年供水效益为251万元。
(2)减少疾病节约医疗费用
根据有关资料,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饮用水,降低了因水得病几率,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民医疗费用减少约100元/(人•年),合计减少医疗费用2036万元/年。
(3)节省劳动效益
农民无需在提水上花费时间,节省劳动力,增加生产率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按年平均收入的1%(按农村人口的50%估算劳动力)计算,增加农民收入共3590万元/年。对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繁荣,加快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起积极作用。
(4)其他效益
农村供水工程实现规模化供水后,能进一步优化配置区域内水资源,减少水资源浪费。除农村饮用水外,可将剩余的水资源用于农田灌溉、供应乡镇企业、发展乡村农家乐等旅游业,增加第三产业收入。按人均每年增加收入20元计算,可增加第三产业收入407万元/年。
综上所述,规划实施产生各项效益合计6284万元/年。2020年至2025年效益按实施年累计人口进行折算。
12.4  经济评价结论
本项目经济评价分析: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等于6.36%大于社会折现率6%;效益费用比EBCR等于1.02大于1;经济净现值ENPV等于910.4万元大于0。因此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从整体角度来看是经济合理的。



13  环境影响评价
13.1  环境影响评价
13.1.1  评价目的
针对规划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科学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及手段,对工程在建设期间和建成利用产生经济效益后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对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对策,以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的目的,并且为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环保依据,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使环境工作伴随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充分作到环境、社会、经济三效益的统一。
13.1.2  评价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2、技术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HJ/T 88);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6)国环字第003号;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6)《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实施手册》
(7)有关规范、规程。
13.1.3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针对工程所在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结合本地的经济能力及本工程的特点和内容,环境保护标准必须达到此项工程国家所规定的环保标准,区域环境需达到流域规划中规划的环境目标,区域开发与规划一致,用水满足用水标准,具体采用标准如下:
1、环境质量目标
1)水环境:水库储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水作)水质标准,以及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三类水质的现有标准;其它饮用水满足相应的该水环境功能的水质标准。
2)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18)、《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及《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保护项目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维持其现状水平。水土流失防治以不增加现状土壤侵蚀强度为控制标准。
3)生态环境:以现状生态系统作为参照评价,以不减少区域内动植物种类和不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为目标,对工程建设中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给以适当恢复与改善。
4)其它影响因子的评价采用有关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施工生产与生活污水排放可针对排放处理情况分别执行相应的标准。施工期生产废(污)水经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方可排放入河流。对处理后回用的施工废水,要求满足施工用水的相应水质标准;施工场地位于水源地附近的,生产的废水与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河道,需由施工单位进行收集,集中存放,统一运出处理。
2)固体废弃物(含生活垃圾)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3)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施工噪音:执行《建筑施工场届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不同施工阶段噪声限值。
13.1.4  评价范围
根据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特性,结合区域环境特点,确定工程环境特点,确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
1.水环境评价范围
工程建设后,相对于现状,水源地下游水文情势将发生变化,将水源地下游河段作为水环境评价对象。
2.生态环境评价
根据拟建工程特性、影响性质,以及涉及的形地貌及生态环境特点,结合工程布置形式,同时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1)区域生态完整性评价范围包括水源地、水源地周边100m、供水站区、管道铺设区、施工规划区,下游河道区等。
2)敏感生态问题评价包括河谷生态、水生生态和水土流失。 
3.环境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
以各施工工区为中心,半径为200-500m的区域,重点为各工程施工工区周边200m和施工道路两侧200m以内,以及料场、渣场周边200m范围。
13.2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3.2.1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设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和汽车废气。工程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无大气污染源分布,但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抑尘措施。
(1)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河道及征地范围内土石方开挖、堆放、回填、土地平整;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和堆放;混凝土拌合;施工垃圾堆放;施工车辆扬尘。
(2)交通运输扬尘在下风区80~120m,范围内超过二级标准,运送到路的扬尘在骑车经过下风向20~60m范围内超过二级标准。
(3)设备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的驱动设备排放的尾气。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在施工中将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pH值和悬浮物含量较高,悬浮物的成分为泥沙,含有少量石油类物质。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NH3-N及细菌等。虽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小,若不采取处理措施,将对施工河段、下游水体及附近土壤、环境卫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过程中,噪声主要产生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类型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噪声。规划工程多数施工地点离居民居住区较远,施工造成的影响较小。但运输材料的卡车器械会对道路两侧的居民产生一定的噪音影响,所以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运输时间,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工程结束后,施工噪声自然消失,对环境不会产生长期影响。
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过程中,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将产生较大量的建筑垃圾,如不及时处理不仅有碍景观,而且在遇大风及干燥天气时将产生扬尘。为减少弃渣,工程中应充分利用开挖土方,多余部分运输至规定的渣场,同时生活垃圾及其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五、社会交通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开发建设因施工车辆、施工便道和施工现场都需要利用现有部分道路,交通流量会有所增大,对附近交通道路产生压力,从而不同程度上对周边民众出行交通造成不便和困难。但这种不利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六、对土壤植被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期间,砂砾石料场将占用土地,同时表层土壤剥离将破坏现有山林植被,水库淹没范围、新建林间道路涉及林地,均为永久占地,这些都属于不可弥补的损失。水库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破坏的部分山林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结束后需对其进行生态恢复。
13.2.2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成后环境改善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工程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为:
1)对下游河流影响分析:工程将在水源地修建拦水坝、新建山塘,工程的建设改变了对流域原来的水资源时空分布,水源地下游流域的水文状况发生变化。但山塘拦蓄水为自由下泄,取水时一定程度上会引起下游河流流量大小的波动,影响到原有的河道生态环境;但生活用水水量较小,现状水源地已能基本满足居民用水,规划工程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供应保证率和供水质量,所以工程的建设对水源地下游生态的影响不大。
2)对土壤、植被影响的分析:水库运行后水工建筑物、道路,供水站等永久占地也会对当地的林草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改变了土地使用功能。
13.3  环境保护设计
13.3.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场地内和道路定期洒水抑尘;临时堆土场和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输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
2)机械设备、运输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择合格的设备和燃油;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13.3.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污水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其浓度较大,拟在砂石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等排水量较大的设施附近修建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物理处理。除水源地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主要考虑三种排放方式:(1)回用于生产;(2)灌溉农田;(3)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排入河道。上述沉淀池、化粪池均为临时设施,竣工后进行填埋、消毒,并进行植被恢复。
2)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用于浇灌和绿化。
13.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机具,优选低噪音施工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组合,应该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夜间如确实需要连续作业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于民。
3、控制施工设备数量,在敏感点较近处应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合理施工布局,不在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设施区。
4、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靠近居民区时应限速、禁鸣,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学校以及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13.3.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工程中产生多余的材料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应运输至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堆放,同时施工人员生活点设置若干垃圾箱,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区域交通运输管理,严禁占道和乱堆放建筑材料,选择合理时间运输建筑物资,尽量避开交通流量高峰期。
13.3.5  水源地水质保护管理
考虑到水源地存在供水需要,禁止施工单位在库岸边堆置和存放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禁止设置油池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设施。严格禁止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水库中清洗施工机械、生活用品或直接在水库内洗澡,特别是燃油类车辆的部件及肉类食品。禁止在施工阶段向水库中直排污水或生产废水,严禁向水库中抛弃腐败或变质的食品。
在工程完工前应按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清扫开挖产生的垃圾及树枝、植物根茎等,特别是塑料、油布、废弃的胶管等无法降解的化工产品。工程建成后,在水源地外围设立防护网,布设禁止乱扔垃圾指示牌。建立定期的水源地巡逻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管理由指挥部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13.4  环境影响评价与结论
工程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分布,工程建设不会损失珍稀动植物。水源地附近无居民生活区,工程建成后水质可以得到保证。通过初步环境影响分析,未发现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是短暂、可逆的,能采取措施进行削减,而运行期则以有利影响为主。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规划工程是可行的。

14  分期实施意见
14.1  实施安排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规模发展、标准建设、长效运行的原则,努力打破城乡界限实现水资源统一调配,综合采取整合资源、联村并网、配套改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努力提升用水户用水满意程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整个规划期为5年,拟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从2021年至2022年阶段性目标实现,一是优先实施水源工程建设,提升水源供水保证率;二是实施城市水厂管网延伸,以及万人供水工程扩建和管网延伸;三是优先实施水量不足、保证率不高地区的工程建设和更新改造。第二期从2023年至2025年,一是继续推进城市水厂管网延伸,以及规模较大的万人供水工程扩建和管网延伸;二是实施单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在分期原则的基础上,要坚持与移民搬迁、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战略相协调,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一要以保障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为目标,优先安排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二要根据供水保障规划总体布局,先期实施基础性、控制性工程;三要统筹考虑资金筹措能力,梯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万人供水工程的新建扩建。由地方政府按照工程已使用年限及工程配套设施老化破损程度进行安排。
14.2  分期实施意见
对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按照工程规模、轻重缓急和投资可能的原则进行年度划分。一要以保障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为目标,优先安排实施解决供水水量不足地区的供水工程;二要根据供水保障规划总体布局,先实施基础性、控制性工程;三要依据水源工程建设进展,统筹考虑资金筹措能力,根据经批准的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目标任务,分年实施。此分期实施意见仅对瑞安市农村供水范围内305个村“十四五”期间规划工程进行指导。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进度,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按照现状、需求等条件对“十四五”期间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进行安排,并根据各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出现特殊情况,规划年份不能实施的,具体实施年份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14.3  结论和建议
瑞安市农村供水范围的305个自然村,至2020年底纳入城镇管网14个村,联村供水工程15座(均安装一体化净水设施和消毒设备)、单村供水工程222座(其中1处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122处安装一体化净水设施和消毒设备)。瑞安市经过多年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农村供水标准仍然不高,与城市供水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在西部山区和东部海岛,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供水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显现,这些问题亟需进行改造。
规划2025年前解决农村305个自然村约20.4万人的饮水问题,除14个村已纳入城镇管网扩面工程,拟将24个村纳入城镇水厂管网供水,新建改建单村、联村供水站及配套附属工程68处,改扩建水库大坝1座、拟建山塘大坝3座、拟建拦水堰坝39座,完成农村供水工程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完成建设年限达5年并经技术鉴定需要改造的供水站工艺改造,建设农村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等内容。瑞安市统一部署,做好宣发工作,自筹部分工程建设启动资金,力争上级政府机关的支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通过政府引导,全体村民积极参与。
规划实施后,1000m3/d 以上的供水人口可增加6.58万人,农村饮水达到每人每天可获水量不低于150L标准,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供水龙头入户率达到100%,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瑞安市域农村供水将得到很大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保障工程长效运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权责明确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
农村供水管理体制应坚持“责、权、利”统一,贯彻执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明晰农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建立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建立社会服务体系
针对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管理水平低、碰到问题对应的措施少,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供水单位和用户提供技术服务。市、镇、村三级可以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建由供水单位自愿参加的供水协会,对会员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3)建立科学的运行保障体系
①供水水源地安全
水厂和供水站应制定供水水源保护条例,水源地应严格执行有关的防护措施,并设立保护区。有条件时,应选择符合水质要求的水体作为备用水源地,应对备用水源地实施同样的水源保护措施。一旦供水水源发生严重事故时,可启用备用水源应急。
②水厂和供水站的供水安全
水厂和供水站应设置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应急处理工艺,并储备一定量的应急药剂。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通过投加药剂,采取应急处理工艺,确保出厂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③配水管网供水安全
合理布置供水管线,设计双管或环状供水管网;选择可靠的给水管管材,设置恰当的检修阀门,保证配水管网供水安全;建立完善的管网水压检测系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④定期的水质检测
为保证饮用水水质,应加强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检测。市域内应建立起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以乡镇水厂为依托设立水质监测点,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定时、定点对农村供水水源、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⑤建立水厂操作、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在水厂和供水站运转之前,需对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15  保障措施
15.1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效益长远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是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管理机构,全面建立区域农村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破解农村饮用水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因地制宜的开展农村饮用水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现状,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15.2  多方筹措资金,引入市场机制
按照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投资主渠道作用,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增加省、市、区三级财政的投入。同时努力扩宽社会多方力量的投资渠道,可制定有利于农村饮供水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吸引社会各界资金对农村饮用水的投入,拓宽水资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的投资渠道。
15.3  规范工程建设,落实管护主体
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程的重要性,规范瑞安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各参建主体建设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参建方要切实加强各自职责的履职。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都要做好本职工作并切实加强质量管控和安全防范。各种规范性资料参照《浙江省农村供水建设导则》(试行)的要求同步进行完善。
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与供水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要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文件要求的“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
15.4  加强运行管护,确保长效运行
完善供水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运营体系;加强农村水厂水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净水设备操作规程,严格制水工序质量控制,强化消毒水质检测,建立严格的取样和检测制度,完善以水质保障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供水运营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培训,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安全供水。
大力推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物业化管护模式,瑞安市委托瑞安市农村供水运维有限公司负责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管护,相关乡镇(街道)至少组建一支监督队伍,及时发现反馈供水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及用水户协议作用,促进用水户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为了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可持续发挥效益,可采取财政补助和水费计提等方式,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建立专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使资金拨付与工程效益改善情况和管理绩效水平挂钩,对于扭亏为盈的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使得财政资金出之有名、建之有据、用之有法。政府可联合各地镇街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如工程用地、用电、税费等优惠政策,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运营效益的有力保障。要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钩激励机制,对于不收水费的工程,原则上不安排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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