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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1-26 市政 重庆


第一篇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综合管廊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我市综合管廊推进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提高、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在综合管廊规划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制定、技术标准建立、管廊建设推进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市累计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26.93公里,完成投资56.18亿元,为“十四五”综合管廊建设持续推进奠定了基础。
(一)工作成效
1.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十三五”期间,我市综合管廊建设始终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编制了《重庆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2015-2030年)》《重庆市主城西部片区干线综合管廊修建性详细规划(2016-2030年)》《重庆市主城北部片区干线综合管廊修建性详细规划(2018-2030年)》《重庆市主城东部片区干线综合管廊修建性详细规划(2018-2030年》等市级综合管廊规划,各区县编制了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以及“十三五”建设规划,形成了市区两级较为完整的综合管廊规划体系,为综合管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2.配套制度逐步健全
为加强顶层设计,规范综合管廊管理,“十三五”期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等纲领性文件。《条例》中设“综合管廊”专章对我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我市综合管廊基本制度框架。《办法》系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综合管廊管理的省级立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加强了管廊规划建设统筹,细化了管线强制入廊制度,规范了管廊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从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等各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
3.技术体系逐步完善
结合重庆山地城市特点,积极开展综合管廊技术体系研究,截至“十三五”末,共出台了包括《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技术标准》《城市管线和综合管廊数据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结构技术标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总体及附属设施)标准图集》《重庆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定额》等在内的十余部地方标准和图集,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综合管廊技术体系。
4.管廊建设有序推进
全市“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工建设综合管廊长度142.05公里,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26.93公里,完成投资56.18亿元。其中8个试点区县:梁平区、垫江县、江津区、云阳县、南川区、开州区、彭水县、万盛经开区,累计开工建设综合管廊长度65.9公里,形成廊体63.59公里,完成投资约41.02亿元。万州区、涪陵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巴南区、綦江区、大足区、武隆区、城口县、巫溪县、巫山县、石柱县、酉阳县等20个非试点区县累计开工建设综合管廊长度76.15公里,形成廊体63.34公里,完成投资约15.16亿元。
5.产业发展初见雏形
“十三五”期间,随着综合管廊建设的有序推进,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得到了初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推动了传统建筑业转型。在综合管廊建设的推动下,部分传统建筑企业主动进行业务拓展与转型,充分发挥其在传统建筑业的优势,调整开拓了以综合管廊建设为载体的新的业务方向。二是提供了新的创业机会。随着综合管廊建设运维的不断深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发展,一批以综合管廊为主的科研机构、设计团队、施工企业、设备厂家、运营单位不断涌现,综合管廊全产业链发展已初见雏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成效的同时,在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综合管廊建设与城市发展尚不匹配
我市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区位优势突出,战略地位重要,城市的发展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综合管廊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保护城市“生命线”,保障城市安全平稳运行的重要使命,而现阶段我市综合管廊建设情况与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尚不匹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管廊体量与道路体量不匹配。“十三五”期间,重庆城镇化发展迅速,城市道路建设也随之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市城市道路新增通车里程约2605公里,累计通车总里程达到11698公里,城市道路系统逐步完善。我市综合管廊“十三五”期间共计形成廊体约126.93公里,占新增道路里程约4.9%,占城市道路里程约1.1%,建设长度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但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与规划目标仍存在差距,与重庆市的城市定位不相匹配。
专栏1  “十三五”期间综合管廊发展评估
主要发展目标。《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综合管廊主要发展目标: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力争达到30%,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力争达到2%左右。《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通过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陆续启动主城其他片区干线综合管廊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279公里。其中全市试点建设综合管廊84公里,主城区西部片区干线综合管廊试点建设“井”字形干线综合管廊114.97公里,高压缆线管廊80.2公里。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新增城市道路约4531公里,道路通车总里程将达到13729公里,按此测算,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6.16%,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2.0%。
现状完成目标。“十三五”期间,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26.93公里,新增通车里程约2605公里,累计通车总里程达到11698公里,占新增道路里程约4.9 %,占市政城市道路里程约1.1%,离规划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
(2)管廊分布与区域发展不匹配。综合管廊是城市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与城市经济发展正相关。重庆作为地域面积最大、常住人口最多的直辖市,区域发展还不均衡。综合管廊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片区功能定位与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布局。我市已建成的综合管廊,主要分布于渝东北区域,而中心城区作为城市发展的增长极,综合管廊建设量为11.3公里,仅占已建综合管廊总量的8.9%,形成了综合管廊分布与城市区域功能定位、经济发展不一致的局面。
(3)综合管廊建设方式较为传统。“十三五”期间,我市综合管廊建设主要以传统明挖混凝土浇筑为主,占比94.9%;对装配式管廊、非开挖等新技术的应用较少,其中巴南区综合管廊采用装配式建设长度最大,建成长度6.5公里,占已建管廊5.1%。传统的建设方式导致综合管廊建设施工周期较长,对施工场地、施工组织要求较高,导致城市建成区建设综合管廊十分困难。
2.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存在短板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把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作为治理“城市病”的重要内容,分类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市综合管廊累计形成廊体126.93公里,其中干、支线管廊占比约70%,缆线管廊占比仅30%左右。参考国内外其他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结合重庆现状道路等级比例和各专业管线管径和数量,较为合理的配比应为服务周边地块的缆线、支线管廊占比大,干线管廊占比小,“干-支-缆”合理配比约为5~10%、10%~15%、75%~85%。因此我市现有综合管廊中,缆线管廊建设占比偏少,“干-支-缆”配比有待优化,系统化建设还有待完善。另一方面,综合管廊建设作为重要的地下基础设施,仅有个别综合管廊与重点地下工程,如轨道、地下通道、人防、隧道、排水防涝通道(箱涵)等有机结合的实际案例,在与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海绵城市及排水防涝有机结合、地下基础设施补短板衔接等方面的研究还存在短板。
3.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加强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维护,保障城市正常运行”。随着综合管廊建设里程与城市管线入廊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对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切实提高我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提高城市韧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势必将成为综合管廊系统性工作的重要环节。但现阶段我市综合管廊实际运营的数量较少,与其他综合管廊运营相对成熟的城市相比,缺少专业的运营管理企业,智慧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暂未形成一套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管理经验,整体水平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4.综合管廊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我市综合管廊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系统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
(1)综合管廊有偿使用配套政策滞后。由于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涉及相关单位较多,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结构,各方利益诉求难以平衡,导致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收费指导文件出台困难。综合管廊运维管理现状存在费用分摊主体不明确、费用分摊比例所依据的影响因素不确定、费用界定模糊、付费模式不明确等系列问题。收费指导文件的缺失也导致了我市试点区县管廊入廊收费工作开展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管线入廊和后续运营管理。
(2)综合管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条例》明确了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综合管廊维护管理、管线权属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维护及日常管理的原则性要求,但综合管廊作为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其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尚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阶段。一是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权属单位之间的具体职责划分不清晰;二是管廊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不完善,管廊应急处置、安全控制区、智能化建设和管理等要求还不够明确;三是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无法完全适应我市山地城市特点,而地方标准尚未编制,综合管廊运营维护存在技术短板。
5.市场配置资源活力有待提升
综合管廊作为具有收益性的市政基础设施,目前我市启动建设的项目基本为政府直接投资,但管廊造价较高,区县财政资金压力较大,资金筹集相对困难,在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其次结合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的特点,针对其投融资模式研究需更加深入,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综合管廊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068号)文件要求,要高度重视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我市申请成为国家PPP创新试点城市,但“十三五”期间仅开州、南川两个区综合管廊建设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参与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
二、“十四五”时期综合管廊建设形势
(一)城市战略地位提升带来新发展机会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重庆作为国家的战略腹地、核心腹地、中心地带,作为双循环的重要战略之地,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为重庆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新一轮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纵深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不断健全,使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为综合管廊行业发展,撬动上下游产业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创造了发展的沃土。
(二)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针对地下管网落后问题,规划编制就要合理布局地下综合管廊,以避免出现地上设施齐全、地下管线混乱、地面反复‘开膛破肚’的现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另外,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还指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我国城市建设发展新形势作出的准确研判,对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建设与重庆发展定位相匹配的城市基础设施,成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综合管廊作为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解决道路反复开挖、马路拉链问题,有利于降低管线在建设、施工、运维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碳消耗,是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
(三)韧性城市建设成为发展需求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实施城市更新,建设韧性城市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管廊作为城市地下管线集中敷设的方式,还可以与人防工程、轨道交通、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有效提高了城市地下空间的集约利用,并做适当超前预留,能够有效应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需求增长。同时减少了城市道路的反复开挖,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增强城市抗风险能力,为城市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四)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发展趋势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4月份赴浙江考察时,在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指出:“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综合管廊作为新型市政基础设施,能有效实现城市管理由传统向智能化的转变,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必选项,助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夯实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基础,实现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运营智慧化,提高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力度。
(五)综合管廊建设适逢其时
1.城市道路快速发展提供良好契机
“十三五”时期,我市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中心城区道路通车里程达到5892公里,其中快速路通车里程约为462.9公里,基本形成“五横六纵一环五联络”的快速路网结构,主干路通车里程约为1127.1公里,次支路通车里程约为3987.8公里,全市城市道路通车里程达到11698公里。“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约2700公里,城市道路的不断完善为综合管廊与道路同步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通过配建综合管廊,可有效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率,避免管线维护导致的道路拥堵,促进交通顺畅,减少道路挖掘,提升城市品质。
2.新城开发与旧城改造带来发展机遇
综合管廊的建设应结合新区建设、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城市架空管线下地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我国“十三五”期间综合管廊建设情况来看,大部分综合管廊建设都与新区建设同步实施,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提高了城市道路管廊配建率,城市品质与城市韧性得以提高,整体开发优势明显。旧城区可结合城市更新同步建设,以降低成本、减少道路开挖施工带来的外部性影响。
“十四五”期间为突出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着力实施“强核提能级、扩容提品质”,提升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梯次推动主城新区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中心城区将实施重大示范工程,高水平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引领带动西部科学之城、东部生态之城、北部智慧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发展。江津、璧山、长寿、南川作为加快建设融入中心城区的先行区,涪陵、永川、合川、綦江-万盛作为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大足、铜梁、潼南、荣昌作为桥头堡城市,将大力推动城市新区建设。
同时推进老旧功能片区系统改造及城镇老旧小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30个城市老旧功能片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其中主城新区7个,中心城区23个;实施1亿平方米老旧小区和10万户棚户区改造。新区道路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改扩建、管线改造与架空线下地均为综合管廊建设带来了发展机遇。
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窗口期”
国内外经验表明,综合管廊结合地铁建设、隧道、跨江大桥、地下交通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工程合建时,可有效降低建设成本,提高空间及资源利用率,实现集约化,并且管廊与重大基础设施合建既体现了城市管线互联互通要求,又满足了城市韧性建设要求。一方面可以大幅降低综合管廊对社会环境的外部性影响;另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重要主体设施,实现建设实施和运营阶段的资源共享。一旦错过这种同步建设的时机,后期综合管廊建设的总成本将大幅上升。
“十四五”时期仍然是我市轨道交通的密集建设期,按照“中心加密、两槽提速、外围辐射、两翼联通”总体思路,预计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续建6条线路,新开工8条线路,并对9条线路开展前期研究;主城都市区城轨快线续建2条线路,并对7条线路开展前期研究,城市轨道建设的快速发展,在两者附属设施共享、主体结构结建等方面提供了可能性。另外,中心城区穿越“四山”和城中山体的隧道,过江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宜在同一走廊上集约建设或预留管线通道,实现城市管线互联互通。地下交通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在主城都市区将会重点建设,为管廊附属设施与地下交通附属设施有机结合提供方向。
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均为同步建设综合管廊提供了重要的契机,是建设综合管廊不容错过的最佳“窗口期”。


第二篇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关于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的要求,推动成渝地区统筹协同发展;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将综合管廊作为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重要载体,以道路为依托,联动地上地下开发建设,让城市有“面子”更有“里子”,协同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营管理短板,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系统建设。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充分认识管廊设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系统化思维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强化地下设施及地面设施协同建设,地上地下设施横向竖向紧密衔接,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切实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城市。
(2)坚持因地制宜,立足问题导向。把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从城市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出发,按照“宜建则建、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入则入”的原则,充分考虑重庆山地城市特点,合理确定综合管廊系统布局,科学确定入廊管线种类,准确选择适宜的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大力推广紧凑型综合管廊,尤其是缆线型综合管廊建设。
(3)坚持建管并重,以智管促细管。重视综合管廊安全运营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综合管廊智慧化管理水平,落实综合管廊精细化管理。
(4)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主,规划统筹、因地制宜、社会参与、有偿使用”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进一步激发综合管廊市场资源配置的活力。
三、总体目标
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高效的综合管廊建设体制机制,以系统化思维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管线建设方式逐步由传统敷设向廊道化建设模式转变,不断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推动绿色建造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综合管廊产业,力争实现综合管廊建设系统化、管线廊道化、管理智慧化、管廊产业化。
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充分利用山地城市特点,大力推进紧凑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干-支-缆”级配合理、功能完善、集中连片的管廊体系,干、支线综合管廊与缆线管廊配比约为2:8。二是综合管廊与其他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初见成效。统筹推进综合管廊建设与地下交通设施、隧道、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深度融合。建设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下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的示范工程,重点推动综合管廊与地下交通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综合统筹建设,以点带面,促进综合管廊高质量协同发展。
城市管线廊道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统筹推进各专业管线由直埋敷设方式向廊道化建设模式转变,完善城市管线入廊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已建成综合管廊管线入廊。结合新区开发、新建道路、城市更新、架空线下地等项目,推进管线廊道化建设;至2025年末,力争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不小于30%,预计建成综合管廊廊体约815公里,其中干线、支线综合管廊约160公里,缆线综合管廊约655公里。
智慧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综合管廊运维管理;构建市级总监控中心、组团级(区域级)监控中心和项目级监控站的三级运维保障体系;加强综合管廊智慧管理监控平台与城市管理平台、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管线综合服务“管线通”平台(暂定)、各专业管线监控平台互联互通。
孵化一批综合管廊相关企业。推动综合管廊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改革创新,推动绿色建造发展,大力推进装配式管廊产业发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综合管廊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运营全产业链发展,孵化一批专业化程度高、行业影响力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
四、建设区域
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宜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市政道路建设、市政管线需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综合确定。
(一)把握城市功能定位
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成果,重庆未来呈“一区两群”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1.主城都市区定位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区域,以商业、居住用地等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域为主,对城市道路、市政管线等基础设施需求较高,建设综合管廊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江四岸”核心区、中心城区其他区域,宜作为综合管廊建设重点区域。
2.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定位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和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康养目的地。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定位为文旅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两群”区域大规模修建综合管廊需求相对稍小,宜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片区开发、道路建设等,践行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
(二)依托市政道路建设
“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道路新增里程约2720公里。主城都市区建设道路里程约2120公里,占比78%。其中,中心城区约1360公里,主城新区约760公里。
渝东北城镇群建设道路里程约400公里,占比14.7%。
渝东南城镇群建设道路里程约200公里,占比7.3%。
综合管廊宜随道路同步建设,结合道路建设分布区域分析,综合管廊建设宜重点推进主城都市区综合管廊随道路同步建设,其次为渝东北、渝东南城镇群。
(三)紧扣市政管线需求
1.电力管线。电缆规划坚持“网格化”理念,开展城市电缆通道规划建设及改造,按照电力相关规划,实行以“隧道、排管”为主的电缆通道选型原则。220千伏电缆宜以隧道方式敷设,110千伏及以下电缆通道推广使用排管方式敷设。
电力管线主要集中敷设在主城都市区,尤以中心城区比重较大,中心城区宜作为以电力隧道为依托,统筹修建综合管廊的重点考虑区域。如不同类型管线在同一走廊上宜集约建设,修建电力隧道区域宜建设综合管廊,并结合其他管线入廊统筹布局,在市政管线较多的城市主干道优先考虑综合管廊建设。
2.给水管线。至2025年全市规划重点新建水厂17座,扩建水厂32座,供水能力预计达到1154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将新建水厂2座,扩建水厂9座,供水能力达到607万吨/日。新建城市供水管道1450公里,改造老旧供水管网850公里。规划建设加压站50座,新增转输能力279万吨/日;规划建设调节池45座,新增调节容积约59.5万吨,提升供水可靠性。
输配水管道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管道与道路同步实施为主。给水主干管线宜纳入干线管廊系统,配水管网宜纳入支线管廊系统,管径超过DN800的给水管线入廊需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研究。
3.通信管线。“十四五”期间通信管线主要集中在主城都市区,沿新、改、扩建道路敷设,适合同步纳入综合管廊,应结合电力、交通信号、城市照明等管线,积极进入缆线型管廊,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4.燃气管线。“十四五”期间预计总开户数将达150万户,天然气预计销售量为13亿立方米,新改建燃气管道约600公里,管线主要集中在主城都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综合管廊,燃气管线若纳入综合管廊,宜采用耳舱形式。
5.排水管线。至2025年城市污水厂共51座,计划增加污水处理规模165万m3/d;新改建污水管网长度约5500km,雨水管网5000km。雨水及污水等重力管线入廊会影响综合管廊埋深,重庆道路地面波动多、起伏大等特点,排水管线宜结合地形、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纳入综合管廊。
(四)集约利用地下空间
为提高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水平,按照“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协调地上地下规划建设,增强城市综合防灾能力,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宜衔接地下空间规划。
1.功能安排原则
我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现状总建筑面积约8808万平方米,地下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及其他功能的建筑面积分别占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5%-90%、5%-7%、5%-8%。
2.竖向分层原则
地下空间利用原则上以浅层地下空间(地下20米以内)开发为主,并稳步向中、深层拓展。相关设施在地下空间竖向上的分布宜遵循以下原则。
1)浅层(地下0-20米),适宜布局市政管线(含综合管廊)、地下人行、地下道路、停车、一般人防工程、配套商业设施和仓储设施。
2)中层(地下20-50米),适宜布局城市轨道、骨干人防工程等。
3)深层(地下50米以下),适宜布局国铁线网、轨道快线、过江隧道、重大能源储存设施和人防指挥工程。
结合地下空间规划布局及分层原则,地下交通设施占比大,综合管廊宜重点考虑与地下交通设施区域的衔接与深度融合。地下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地下轨道(国铁线网、轨道快线、城市轨道的地下部分)、地下道路(含过江隧道)、地下交通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
(五)区域分析
综合管廊优先建设区域宜选择城市新区、重点建设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区和重要交通枢纽等区域。各区域宜结合自身实际,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山地城市特点发展紧凑型综合管廊。
专栏2  管廊类型适用性指引
重庆作为典型山地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具有显著的山地城市建设特点。首先,管廊依托道路建设,道路具有地面波动多、起伏大、涉及桥梁与隧道节点多、横断面偏小等特点,因此管廊建设具有其断面集约、形式复杂、重力管道入廊难度大等特点;其次,地下空间错综复杂,用地紧张,集约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具有技术难度高、创新性强、统筹协调面广等特点;最后,重庆依托长江和嘉陵江建设,城市布局呈组团式发展,管廊布局宜按组团或片区系统化建设。故综合管廊建设特点应朝紧凑型、集约型、系统性建设。
以《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提出的干线、支线管廊为基础,结合山地城市特点和经济发展条件,按照“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宜发展紧凑型综合管廊体系。
干线管廊:适用于输送型管线,管廊断面紧凑化设计;
支线管廊:适用于重要区域配给型管线,管廊断面紧凑化设计;
缆线管廊:适用于一般区域配给型管线,较国家标准定义的缆线管廊扩大了其范围,主要为盖板沟槽、组合排管型式。
结合各区域功能定位、市政道路、市政管线、地下空间综合分析,综合管廊建设区域指引如下。
1.中心城区
(1)“两江四岸”核心区。宜为缆线管廊优建区,该区域宜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架空线下地等工程采用缆线型综合管廊建设。
(2)城市新开发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区、重点建设区为综合管廊的干线管廊优建区,即西部科学城、东部生态城(鹿角片区、龙盛-鱼复片区、火车东站核心区等)、北部智慧城(悦来组团)等为干线管廊优建区,配套支线、缆线管廊建设。
(3)中心城区其他区域为支线管廊、缆线管廊优建区。“十四五”期间应结合城市开发、道路建设等工程,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西部、北部及东部片区干线综合管廊建设实施,依托干线加强片区支线管廊、缆线管廊建设,构建“干-支-缆”级配合理的综合管廊系统。
2.主城新区、渝东北、渝东南城镇群
支线、缆线管廊优建区。区县应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结合片区开发、城市更新、道路建设等同步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宜以支线、缆线综合管廊为主。


五、技术要求
(一)入廊管线。各区县宜结合自身实际,综合考虑区域现状与规划、社会经济发展、管线入廊需求、敷设安装要求、运维管理、经济效益等确定入廊管线。推荐入廊管线主要为电力管线(含照明)、通信管线(含交通信号)、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预留),其中电力管线(10kV及以下)、通信管线、给水管线(管径≤DN800)均应纳入综合管廊,其他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电力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规划电力隧道区域宜结合道路规划其他管线同步建设并纳入综合管廊;再生水管线宜预留管位。管径超过DN800的给水管线、燃气管线、排水管线具备条件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入廊(燃气管线若纳入综合管廊,宜采用耳舱形式);其他工业管线、重大管线经专项论证后入廊。
(二)管廊断面。以“经济适用、适当预留”为原则,统筹规划管廊内部空间,结合入廊管线种类,优化管廊断面,积极研究适合各区域发展的断面形式,重点推进紧凑型管廊。
(三)三维控制。统筹综合管廊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关系,协调综合管廊与廊内、廊外管线位置,合理确定综合管廊平面及竖向;规划新建综合管廊时,应充分考虑新建综合管廊与已建成管道的连接,合理制定建设方案。
(四)配套设施。一是划分监控中心层级及功能,可分为市级、组团级(区域级)、项目级;管廊监控中心需与用地规划衔接,推荐市级占地1~1.30ha,区级(组团级)占地0.35~0.5ha(若与其他建筑合建,建筑面积建议值约300-500m2),项目级监控站占地200~300m2;市级、区级监控中心宜设置智慧管理平台,智慧管理平台应统一部署,分期实施。二是通风口、吊装口、逃生口、人员出入口等各类配套设施宜结合项目实际特点集约化布置。
(五)新技术、新工艺。一是加强综合管廊新技术创新与应用,如加快推进BIM技术在综合管廊的应用;开展适合我市建筑物较多、施工场地狭窄等无法明挖施工的综合管廊顶进技术研究,深层盾构与顶进技术、分层掘进式装配技术等方向研究;在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方面有条件区域积极运用智能巡检机器人技术,自动完成日常巡检工作等。二是加强综合管廊新工艺推广与应用,以施工周期短、施工影响小、绿色环保的装配式综合管廊作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紧凑型综合管廊装配式建设,探索工业化建造方式(管廊采用工厂预制方式);基于重庆地形地貌特征,推动预制构件轻量化、小型化发展,形成适用于我市城市建设实际的技术体系,完善与工业化建造相适应的精细化组织方式,奠定绿色发展、韧性城市基础。




第三篇 综合管廊重点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源头管控
(一)开展专项规划修编
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修编应全面贯彻国家关于转变基础设施发展方式的新理念,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把绿色、智能、协同、安全、高效等理念融入规划修编全过程,提高规划建设整体性、系统性。
高标准编制规划。一是应体现山地城市特点、城市定位、发展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加强紧凑型综合管廊规划;二是统筹加强综合管廊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利用。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文件要求,坚持系统建设思维,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统筹实现地下设施与地面设施协同建设,处理好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的关系,合理布局“干-支-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三是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必须与实际现状相结合,正确处理规划的前瞻性与现实性的关系,做好综合管廊项目储备。
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中心城区、各区县综合管廊各层级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并尽快完成各区县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力求规划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落地性强。同时加强综合管廊各层级规划与城市道路、专业管线、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轨道交通等规划有机衔接,如管廊监控中心与用地规划衔接,管廊路由与城市道路规划衔接等,形成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项目储备库。
(二)加强规划管控
统筹规划管控。将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实现与城市道路、专业管线、地下空间开发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应根据功能需求,同步规划综合管廊;土地一级开发、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老城更新等项目,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城市隧道、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地段,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跨江大桥等,要优先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结合架空线入地、道路新扩建等项目同步推动缆线管廊建设。
强化规划落地性,同步设计实施。重点建设区域中,综合管廊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应随依托的建设项目同步开展,并做好各阶段工作衔接。综合管廊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区域开发与改造时管线设施容量需求,充分征求入廊管线单位和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需求的区域,可考虑为海绵城市等其他特殊需求预留空间容量,并兼顾人防工程设防要求。
加强综合管廊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工作。为体现综合管廊规划管控的约束性,参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落实综合管廊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管理工作,同时将综合管廊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数据纳入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三)统筹推进实施
制定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建设。应根据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时序,统筹安排编制相应的三年滚动建设计划,处理好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开展前期研究项目之间的关系,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体系,有序推进综合管廊项目实施。
二、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体系化建设
(一)推动“干-支-缆”系统建设
加强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
一是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干、支线综合管廊建设。构建并完善市级骨干网络,引导中心城区各区依托干线综合管廊,结合新区开发、新建道路、城市更新、架空线下地等项目,发展区级支线、缆线型管廊,推动综合管廊系统建设。中心城区按照西部槽谷“井字型”、东部槽谷“一纵二横”、北部“两环多射”的系统布局,与快速路、主干道新改扩建项目相结合,重点构建西部槽谷科学城、东部生态城、北部片区悦来组团等区域管廊系统。干线管廊建设时应在主干道路交叉口、快速路、城市立交等重要道路预留过街管廊通道,以便后续支线管廊衔接,避免反复开挖。高标准推进干、支线综合管廊建设,打造我市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的试点示范样板,建成在全国具备影响力的综合管廊典范项目,形成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可复制经验。
二是重点推动缆线管廊建设。缆线管廊作为管廊系统重要形式之一,大力提高缆线管廊建设配比,将缆线管廊作为城市道路附属设施与城市道路同步实施,以缆线管廊统筹电力、通信、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等管线的集中敷设,力争达到“十四五”期间新区新建道路同步综合管廊配套率不低于30%的总体目标。缆线管廊较国家标准扩大了其范围,主要为盖板沟槽、组合排管型式。
(二)推广紧凑型综合管廊
结合“十三五”期间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实际及山地城市特点,从解决管廊建设成本高、推广难度大、资金筹措难等实际问题着手,坚持“宜建则建、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入则入”的原则,出台《山地城市紧凑型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优化管廊设计,合理降低管廊造价,大力推进紧凑型综合管廊建设。紧凑型综合管廊是在保障综合管廊安全运行前提下,最大限度优化管廊设计,最大幅度降低综合管廊建设成本,最大程度发挥综合管廊综合效益,形成具有山地城市特点的综合管廊体系。
(三)推进架空线下地廊道化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1号)、《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关于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渝城办〔2020〕14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进一步加强管线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建人居〔2021〕1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扩建及各区实际,重点以缆线管廊建设为抓手,统筹各类城市架空管线下地,协同推进“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涉及上述类型的项目在前期方案阶段应重点研究缆线管廊方案建设的可行性。
(四)推进与重要地下设施统筹建设
为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文件要求,立足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统筹综合管廊与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城市隧道、防洪通道等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规划预留通道并力争同步建设。
推进综合管廊建设与城市重要地下设施深度融合,力争实现一批综合管廊与重要地下设施有机结合项目。涉及上述类型的项目在前期研究阶段应加入综合管廊同步建设研究,以探究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
三、加强运营管理,保障管廊安全运行
(一)重视运营安全管理
综合管廊是建设韧性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的“生命线”和“里子”工程,对加强水、电、气、信等城市“生命线”维护,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十三五”期末,已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26.93公里,随着未来管线不断入廊,应高度重视管廊运营安全管理。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应指导管廊运营单位,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综合管廊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日常巡检、动态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设施维护、检测试验等。二是完善综合管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主要包括出入安全、作业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安全、廊体保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并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三是做好运营安全日常管理。应包含制定综合管廊日常工作计划、编制综合管廊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综合管廊运营安全评估、做好安全控制区管理工作等方面。四是编制完善综合管廊入廊协议示范样本,明确管线施工和维护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人员培训,明确相关职责。
(二)推进管廊智慧建设
构建市级总监控中心、组团级(区域级)监控中心和项目级监控站的三级运营管理保障体系,推进管廊智慧建设。各区县应根据综合管廊建设进度,同步推进区级综合管廊运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督促管廊建设单位按照《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 51274-2017)等标准规范要求,随管廊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管廊智能监控与报警设备系统,实现综合管廊智能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并接入区级综合管廊运营信息管理平台。
充分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综合管廊智慧化建设。将管廊监控、照明、通风、排水设备运行参数与状态实时显示,实现联动控制,并对管廊及管线的运维数据、实时监控数据进行提取、转换和分析,实现管廊数据预测、分类、聚类、关联等功能,最终实现地下管线、管廊运行态势动态感知、安全预警的智能化,进一步保障人员安全、提升管廊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提升智慧化水平。
(三)完善城市管线综合服务“管线通”平台建设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定位,强化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管线综合服务“管线通”平台对管线综合管理部门、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权属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集成作用;利用物联网技术、大数据、5G、CIM等技术,完善“管线通”平台在城市管线基础信息集成、城市管线防挖掘损害、城市管线迁改管理、综合管廊行业管理等各项功能,切实发挥“管线通”平台在强化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创新城市管线管理机制,防范城市管线安全风险,促进城市管线健康发展。
综合管廊综合管理作为“管线通”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管廊的规划、建设、运维等内容纳入“管线通”平台建设,强化规划管理、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运维监控、事故处理等方面应用,实现各方管线建设信息共享,实现同一走廊集约化建设;将城市管线综合服务“管线通”平台纳入“渝快办”,逐步实现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的在线协同管理。
四、创新机制方法,激发市场配置资源活力
(一)探索投融资机制创新
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提出的“政府主导、公益为主、规划统筹、因地制宜、社会参与、有偿使用”的原则,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加大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综合管廊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管廊建设的政策性资金和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综合管廊。
一是结合《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综合管廊作为基础设施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综合管廊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融资模式,探究已建管廊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为综合管廊可持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探索综合管廊建设成本纳入土地开发成本模式。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的文件要求,探索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土地使用权作价、带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的土地转让等方向,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二)探索综合管廊建用分离改革
依托中心城区干线综合管廊项目以及道路配套缆线管廊同步建设项目,学习先进城市管廊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综合管廊建用分离、付费租赁等模式,即管线集中敷设的廊道由专业化水平高的企业统一投资建设运行管理,各类管线单位付费租用管线通道的模式。在探索城市管线“建用分离”模式基础上,改革创新现状综合管廊建、用模式,避免出现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各自为政局面。培育2-3家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公司,实现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线权属单位付费租赁,形成具有重庆特色的新型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及发展新思路,深入挖掘综合管廊发展潜力,推动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运作。
(三)探索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确权
地下空间是重要的城市空间资源,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能够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城市韧性、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目标、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地下综合管廊开发建设应当置于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层面进行考量。应重点探索综合管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管廊使用单位之间权利设定问题,研究将地表、地下分层设立,分层供应,明确权属界线。研究制定综合管廊产权设置方式,依法办理地下空间的不动产登记,合理制定划分权利人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有效保障综合管廊权利人权益,有利于引导各管线权属单位投资综合管廊建设业务,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大、资金筹措难等问题,有利于激发市场化运作活力,持续推动综合管廊建设。
(四)推动行业产业发展
推动综合管廊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改革创新。一是加快管廊新产品研发,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综合管廊新兴产业,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品向产业链高端提升及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综合管廊高质量发展。二是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绿色建造发展,系统构建高效实用、智能绿色的综合管廊,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综合管廊采用装配式建设模式,积极培育装配式综合管廊产业,扶持相关产业基地建设,积累建设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综合管廊产业发展经验。三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综合管廊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智慧管廊产业,培育智慧化、数据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激发社会参与建设积极性。
五、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完善综合管廊协调机制
健全各管线权属单位综合协调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线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城市管线安全运行,逐步完善城市管线管廊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权属单位参与积极性,深化权属单位参与度,促进政企联动,形成良性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旨在研究城市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制度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城市管线综合协调,协商重大项目调度,严格落实综合管廊规划及建设要求,进一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市管线管廊建设管理工作。
推进市区部门协调联动。按照目前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以及建设干线、支线、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的要求,加强综合管廊建设统筹管理,按照事权划分,完善市、区县两级协同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参照市级管线管廊综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级管线管廊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市区两级协调,切实打破管线各方沟通壁垒,畅通沟通渠道,提升管线管廊综合协调效率。
推进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管线协会作用,积极吸纳管线权属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技术咨询单位,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本行业发展政策方针,研究、探讨城市管廊行业的改革、发展方向,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推进行业自律,协助政府推进行业管理,制定行规行约,规范会员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健全配套制度及技术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了十余部地方标准规范和图集等技术文件,初步建立了管廊制度及技术体系,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十四五”期间,将出台《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线入廊协议示范文本》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山地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技术体系,编制《山地城市紧凑型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等相应地方标准;积极开展综合管廊相关科研课题产学研系统化研究,开展综合管廊与桥、隧共建研究。
(三)改革完善执法保障体系
强化管廊综合执法效能。加大《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进一步依法开展城市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城市管廊运行安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促进形成合力,提升联合执法水平,集中查处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以及野蛮施工,不按管廊建设计划建设,不进行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强化管线依法入廊执法管理。推进《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到位,已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管线建设单位不得在管廊以外的位置另行建设管线。既有管线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逐步有序迁移至综合管廊。城市管理部门审批管线工程道路挖掘申请时,应当书面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管线入廊。管廊建设单位、管廊运营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管线入廊工作。


第四篇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多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压实部门责任,落实对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维的监督管理,系统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加强与其他城市建设工作的衔接,联合相关领域、各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建立任务清单与台账管理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在总体规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夯实建设发展基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强化综合管廊顶层设计,以《办法》为纲领,完善配套政策制度,规范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及时了解建设管理过程中各方面政策需求,支持市场主体全方位参与政策制定,提升政策科学性、时效性,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建立《办法》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保障《办法》及各项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发挥政府资金的投资引导作用,加大资金、资源和资产统筹,做好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科学优化资金分配。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收费长效机制,保障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快人才培养
强化人才培养意识,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综合管廊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人才梯次结构。组建综合管廊专家库,充分发挥重庆市城市管线协会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强化综合管廊行业自律,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发展,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政用产学研”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鼓励相关院校开展管廊建设管理课程。定期开展针对行业管理人员、勘察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运营维护人员等各类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五、鼓励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综合管廊建设管理,采取意见征集、监督实施、问题反馈等多种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管廊建设的规划编制、任务拟定、项目实施和效果评估等各阶段,提升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互动渠道,加强城市管廊安全和应急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公众保护管廊的意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共同推进综合管廊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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