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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省“十三五”统计改革与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10-28 其他 甘肃
一、统计工作成效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省统计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方式,锐意进取,统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5年来,全省各级统计机构针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运行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态势,及时预警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统计局坚持与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联合召开月(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坚持与省工信委联合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适时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投资分析会,研判经济运行走势;每月(季)向省政府常务会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为省委、省政府把握经济走势、部署指导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强化专题调查和课题研究,省统计局每年都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省领导圈题方式确定重点课题,及时撰写专题分析报告。主动开展“大调研”、“大分析”活动,省统计局每年多次组成调研组深入市县、农村、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掌握主体经济、区域经济发展态势,以大量微观调研的“活”情况支撑宏观分析,提供专题调研报告,服务科学决策。拓展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渠道,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以及利用甘肃统计信息网,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充分展示经济发展和统计工作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按季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发布国民经济发展主要数据的同时,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增强统计透明度。
  2.统计改革取得实效。稳步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十二五”时期,我省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改革传统的统计数据生产模式,着力推进以“企业一套表改革”为核心内容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建成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并运用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联网直报平台运行平稳。推进GDP统一核算,跟进国家统计局改革进程,扎实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为统一下算做好准备。全面实施投资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白银投资统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及时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积极主动建立健全我省服务业统计改革制度,通过联网直报即报即审即验,把好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关;有序开展规上服务业统计月报工作;电子商务统计取得阶段性成果。能源统计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劳动力调查改革扎实推进。对“三新”统计有了初步探索。
  3.统计监测不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取得新进展,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体系;核实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开展重点骨干企业月度数据的采集、核对及汇总;按季向省政府提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算数据。全面小康监测工作卓有成效,加强全面小康监测基础工作,开发监测软件系统,全面开展市县监测,严把监测数据质量关;开展六盘山片区贫困县全面小康监测工作,分析研究甘南藏区全面小康现状与差距,提供统计服务。循环经济统计监测进一步加强,建立季度循环经济统计快报,强化统计监测;在全国先行建立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深化资源消费统计调查,研究核算省市两级资源产出率,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现代农业统计监测如期完成。
  4.大型普查及专项调查有序推进。如期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普查工作。筹建了普(调)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成功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开发利用普查成果,完成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和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的汇总及普查公报发布工作;完成了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工作。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初步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份之一,顺利完成了第三次农业普查国家级方案试点,实地开展入户普查登记工作和调查表测试工作,为国家制定方案提供经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创新调查、旅游业及其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系数专项调查、境外来甘工作专家统计调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统计调查、商品房供应情况专项统计调查等顺利完成。
  5.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统计立法取得丰硕成果,出台了《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有效对接了上位法的要求,规范了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发布了《甘肃省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制定并完善了《甘肃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出台了《甘肃省统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建立了省统计局数据质量总体及分专业评估办法。强化统计执法检查,5年来,全省统计系统通过巡查、专项检查和内部执法检查等方式共检查4745个单位,查出统计违法行为836起,立案查处523件,结案486件,罚款3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统计违法者。顺利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任务,制定并下发了《甘肃省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普法领导机构;“六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共组织各类法治培训班162期,参训人数达13834人次;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机会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公开权责清单,规范统计行政权力运行,及时梳理了9部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统计部门的21项权责清单,绘制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外调查活动审批、统计执法、统计监督检查等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主体、完善了监管制度、规范了权力运行。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对全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6.部门统计工作迈出新步伐。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部门共享,召开部门协调会,就资料交换及共享事宜进行商讨,省级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每年及时提供有关基本单位的行政记录。加强对部门统计管理,5年来,共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6个,同时帮助部门建立统计台账,做好基础性工作,部门统计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
  7.统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每年开展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保障了全省统计业务系统安全运行。大力推进应用研发工作,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一套表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调查顺利运行。统计信息网络健康运行,完成省统计局虚拟化及存储系统建设工作,搭建全省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平台,做好网络管理运维常规性工作。高效完成各项普查数据处理,按期完成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和资料开发等相关工作,搭建省、市两级数据处理环境;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
  “十二五”时期,我省统计工作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统计工作现状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统计工作还不能满足省委、省政府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还不能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部门更准更全更快发布统计信息的期盼。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全省统计系统思想还不够解放,观念还比较保守,认识还不到位,统计制度方法、统计体制机制还有待改进,统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挖掘,统计队伍的素质、统计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研究统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广泛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奋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立足当前统计工作实际、兼顾未来5年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着重对不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内容、统计范畴、调查方式方法等提出改革举措,建立既能满足国家需求又能反映甘肃经济社会特色的统计工作体系。
  ——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全省统计系统要在省统计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明确重点、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凝心聚力,整体推进,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工作,保证全省统计系统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不断强化部门职能,加大对部门统计的管理指导力度,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创新统计业务和政务管理方式,提高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统计资源的整合,强化统计信息资源管理建设、统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数据共享程度。
  ——务求实效,优质服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经济社会的统计监测,下功夫提高统计分析水平,积极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同时,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统计工作,提供优质的统计产品与服务。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省统计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一个核心”、“两个转变”、“三个坚持”、“四个强化”、“五个理念”。
  ——一个核心: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为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
  ——两个转变:数据生产要向科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转变,统计服务要向预测预判和对策建议并重转变。
  数据生产要向科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转变。依托全省大数据建设,积极打造“互联网+统计”工程,既要充分反映“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更要实现对所有统计调查的互联互通、在线共享。在继续利用好传统数据收集方法的同时,发挥专业、权威、公正的优势,认真研究探索如何从大数据中提取、处理、整合、分析出有用的信息资源。
  统计服务要向预测预判和对策建议并重转变。各级统计部门不仅要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挖掘解读,发现数据背后的“活”情况,预测预警预判经济走势和运行前景,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找出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潜在性问题,提出有参考价值、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由“数库”向“智库”的转变。
  ——三个坚持:坚持改革兴统,坚持依法治统,坚持科技强统。不断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建立健全现代统计服务体系,把统计工作由注重事后数据反映,向事前政策分析研究、事中准确统计调查和事后趋势研判及对策建议并重转变,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作用。健全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各项统计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切实解决统计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加强统计法治监督,确保统计系统各项权力秉公使用、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争取全社会广泛支持与配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努力将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整个政府统计在法律框架下规范、有序、透明、高效运行。坚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全面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充分发挥统计微信公众号作用,积极构建文字、表格、图形、动画、视频等统计产品,更好地服务党政决策和社会公众。
  ——四个强化: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依据统计数据采集平台,即时监控数据上报全过程;加大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统计失信企业通报和公示曝光制度;积极培育数据诚信企业,打造数据诚信调查对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的科学性。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以国家统计局县、乡级统计工作规范为标准,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基层财力、物力的倾斜力度。强化统计队伍建设,优化统计队伍结构,用真心真情和激励机制关爱统计队伍,关心统计人员的成长,增强统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统计管理水平,加强各级统计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全局工作的协同性;加强对政府各部门的统计管理,提高全省统计工作的整体性;加强对全省统计系统的指导管理,提高全省统计工作的一致性。
  ——五个理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切实将其落实到统计改革与建设全过程。
  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一是要在全省统计系统大力倡导创新意识,对提出创新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的统计工作者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表彰。二是要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按照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要求,立足我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四新”统计的探索与研究。三是要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充分发挥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作用,做到能够运用抽样调查方式推断总体数据的,不再采用全面调查的统计方式;能够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取得统计数据的,不再向基层布置调查任务;能够运用重点或典型调查说明问题的,不再花人力物力开展临时性全面调查。四是要运用大数据思维,积极挖掘使用数字化部门的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作为统计部门拓展统计数据资源的第二轨。
  牢固树立协调发展理念。统计工作要着重反映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方面面。要反映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反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反映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和平衡性。同时,统计工作自身也要坚持协调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统计系统之间、统计部门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协调平衡发展,促进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的协调。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计工作要服务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落实,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省目标的实现。做好循环经济、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统计工作,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统计工作要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抢抓‘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推进以向西开放为重点的全方位开放”服务。要确立大统计概念,搞开放式统计,促进部门统计与统计部门的整体化,促进甘肃统计系统与其他各省统计系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统计部门与统计调查对象之间的配合,促进统计部门与数据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
  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统计工作要围绕树立共享发展理念,积极做好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计监测工作,突出对我省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统计监测,努力真实客观反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统计部门要与部门统计开展数据共享,甘肃统计要与其他省区市开展数据分析共享。
  三、主要任务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提供统计新服务。
  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统计产品,拓宽服务渠道和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
  1.大力推进统计供给侧改革。要积极主动作为,改革原有的思维定式,全面、准确、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充分把握新时期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大力推进统计供给侧改革。一是实现由业务到服务的转变,即保障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又要回应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的关切。二是实现由统计部门工作到政府工作的转变,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看待问题,把握全局发展态势。三是实现由被动作为到主动作为的转变,不仅要反映新常态,而且要推动和引领新常态,在新常态下展现统计新作为。四是实现由传统手段向现代化手段转变,实现信息化、统计流程和机制的现代化。五是实现由关门统计到开门统计的转变,更加注重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调度、合作,更加注重统计工作对外开放和宣传。
  2.创新统计服务方式。要在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提高预测预判经济运行态势的能力,研究建立生产增速月(季)度预测机制,制定科学可行的预测预判方法。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把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政策的黄金平衡点,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判断依据。进一步加强数据解读分析能力,正确引导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经济发展的预期。紧紧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统计专题研究,不断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征。同时,还要加大对统计微信平台、统计网站建设的投入,切实利用好统计服务新平台、新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提高数据发布的时效性。
  3.积极探索研究“四新”统计工作。按照适应新常态、反映新常态、服务新常态的要求,立足全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加快建立“四新”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全面、及时、准确监测“四新”发展,尤其要针对“四新”跨界、共生、渗透、融和等典型特征,进一步加大研究探索力度,不断拓展统计调查的内涵和外延,监测反映我省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过程中的形态、质量和效益。
  4.拓展统计调查项目体系。满足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适应“十三五”发展环境、发展基础、主要任务,找准增长潜力,不断拓展统计领域,优化统计调查项目,实现统计调查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的全覆盖。
  不断优化小康监测工作,及时分析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现状、进程,测算甘肃与全国及相关省份差距;开展精准扶贫、六盘山片区、秦巴山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分析;建立完善86个县市区及兰州新区全面小康社会监测体系;加强对小康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部门协作,完善部门数据报送制度,创新部门数据报送机制。加强民族地区统计监测和分析,积极探索建立民族地区数据监测上报机制,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积极主动回应省委、省政府的关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研究探讨,做好兰州新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统计工作。
  力求对非公经济统计的突破,下功夫研究非公经济统计制度,深入研究非公经济测算方法,督促非公经济办公室成员单位执行相关报表制度,力求非公经济出好数、算好账、提供良好服好。
  积极主动配合省扶贫办,建立精准扶贫统计监测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扶贫的统计调查工作,配合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不断加强和改进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统计工作。实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常态化;全面开展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和更新相关产业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分析甘肃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现状、进程、态势,科学测算甘肃与全国及周边省份的发展差距,定期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析报告;探索建立城乡文化集贸市场经营商户的统计方法。
  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要进入常态化。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确定工作,做好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与国家目录的对接工作,按季度提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
  开展全省旅游产业增加值测算。
  (二)稳步推进统计改革,不断完善统计体系。
  继续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坚持把改革贯穿于统计调查的主要方面和重点领域,以制度创新推动现代统计体系建设。
  1.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稳步推进核算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制定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按国家统计局要求在全省实施。以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为基础,制定甘肃省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开展全省及市州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据国家统计局地区GDP分季核算方案,制定全省GDP分季核算实施方案。改进居民消费支出核算方法,完善资金流量核算方法,从2017年开始编制甘肃省年度投入产出表。
  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改革部署,不断推进投资统计改革,改进投资统计资料的搜集方法,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全省投资总体情况。重点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推进网上零售统计改革。实施限额以上单位卖家全数调查,利用互联网交易信息等大数据和抽样调查获取限额以下与不在库单位网上零售额数据,在住户收支调查中增加买方网购相关指标并开展网购用户专项调查,按月公布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和按季公布网上零售额。
  优化服务业统计。实现规上服务业企业月度联网直报,正式产生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进一步丰富电子商务统计指标,对信息化报表进行拆分调整;创新统计工作方法,与部门共建共享服务业单位名录库,拓展服务业统计领域。
  不断深化能源统计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绿色发展等指标体系;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法;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做好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继续推进资源消费统计,完善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环境统计。
  完善和改进现代农业统计调查、工业提质增效统计、就业失业统计、劳动力调查及新型城镇化统计等。
  2.着力巩固拓展统计“四大工程”。以新技术应用为助力,在巩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争取“十三五”期间实现“三个全部”,即所有由调查对象填报的调查,全部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数据中心报送;所有现场调查,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现场采集数据,并通过网络直报国家数据中心;全部国家统计调查,均在统一软件平台处理数据。构建统计业务全方位、全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
  3.建立全省统计调查报表和调查问卷可行性测试制度。对新的调查表和调查问卷要选择部分调查对象进行模拟试填,评估其填报的可行性,并按照测试评估意见对调查表和调查问卷进行相应修改,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统计报表,提高统计调查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破解统计难题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加快建设法治统计。
  1.建立健全统计法治机构。健全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法治工作,使统计法治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同时,要建立由省、市、县三级统计执法骨干组成的全省统计执法人才库,壮大统计执法力量。要加大对统计执法机构财务投入力度,配备专用执法装备。
  2.加大统计法治培训力度。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市、县级统计机构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树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在各级各类统计人员专业培训中进一步增加统计法治内容的比重,将统计法律知识掌握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作为考核任用干部重要内容。对全省统计执法人才库的人员要确保每年2次的集中培训,提高其统计法律素养、统计执法能力。
  3.健全依法统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年度执法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不断落实案件督办和移送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案件约谈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制度,坚决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健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长效机制。坚决查处统计联网直报中的指令报送行为,坚决查处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报送和报送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认真做好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坚决遏制在源头数据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4.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全面抓好“七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普法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分层、分对象的宣传教育。省统计局要把宣传重点放在社会公众、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上,各市州、县市区统计部门要把宣传重点放在统计调查对象上,使各级各部门领导、统计用户、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为建设法治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融普法宣传于国情国力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全过程,认真组织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活动,开展大规模集中普法宣传。
  (四)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在政府统计中的运用。
  高度重视大数据对政府统计工作正在带来和将要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认识推进大数据应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及早主动在全省统计系统倡导学习大数据有关知识,培养一批懂大数据、善于运用大数据思维的专家和精英,加强顶层设计,有计划、有目标地分步实施,推动统计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统计生产力水平的提升。
  1.适应大数据,转变政府统计角色。大数据时代,政府统计应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威、全面数据的主要提供者,成为掌握社会管理和运行行政记录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者、各项数据结果的发布者。政府统计应该整合多方行政记录信息,结合自身采集数据补充,构建权威的经济社会数据在线平台。政府统计不再只是数据的直接生产者,不再只专注于一线的数据采集工作,而是更加注重各部门数据的整合、维护和发布。政府统计的分析应更加着重于宏观经济数据的必要基础分析,以及组织多方力量开展预测和扩展性研究开发。探索建立政府公共部门数据交换平台和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集中采集、共享数据信息。
  2.逐步建立大数据管理机制。认真考察不同来源大数据所执行和依照的标准,与现行各项统计标准进行比较,对政府统计部门应用大数据的统计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要特别重视和研究如何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广泛搜集已经存在并继续增加的各类数据,分析其与政府统计指标在口径、范围、内涵、定义等方面的差异,以对应用大数据的统计指标进行设计、调整、规范和完善。改进和完善大型周期性普查、抽样调查等传统调查方法,研究在“全样本”基础上进行抽样或计算的方法,研究利用行政记录、商业交易记录和网上搜索信息进行测算的方法。研究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采集的方式,开辟新的采集渠道,应用新的采集技术。探索如何通过搜索、购买、合作等其他方式,采集重要的基础数据。
  3.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研究的新方法。要加强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以推进对各种行政记录的开发和利用;要加强与各种类型的大数据生产企业的合作,以研究和推动商业交易记录、网上信息的搜集、处理和转换。认真研究将非结构化数据转化为结构化数据的方法和技术,积极推动数据处理方式从简单汇总向数据挖掘方向转变,加强对数据的预处理,提高数据处理的智能化程度。通过加强实时分析、关联分析和可视化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趋势性和直观性,提升统计工作的分析水平和预警预测能力。增加统计数据发布的内容,丰富数据发布的形式,提高数据发布的频率和时效性,加强对数据的解读,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多样化需求。
  (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
  坚持以统计信息化促进现代统计体系,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构建网络健全、程序统一、运转高效、使用方便的统计信息化系统。
  1.加快系统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信息化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根据实际需要,出台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制度、规划和指导意见,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工作,促进各统计专业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基层统计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2.加快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建设与完善覆盖各级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架构合理、功能完备、高速便捷、安全可靠的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与省电子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有效支撑以“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需要。充分利用虚拟化、云计算等新技术,对系统的服务器、存储、网络等进行资源整合,实现系统资源虚拟化分配与动态管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性能和可扩展性。进一步完善电子邮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基础应用系统,提高用户覆盖面,发挥系统的整体效益和优势。
  3.加快应用体系建设。建设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网络化采集,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汇总等功能,性能优良、友好兼容、便于操作、面向企业和基层统计工作者的统一软件平台。建设维护好统计门户网站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六)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类专项调查。
  认真组织实施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做好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专项调查。切实做好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和物资需求等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大力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类大型调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七)积极争取调查对象的配合与支持。
  整合优化专业指标和报表,简化调查项目,精简填报指标,剔除重复指标以及可以通过计算生成的指标,使统计对象易于理解和填报。积极服务统计调查对象,建立工作机制,创新手段方式,向企业提供更多行业经济信息、宏观经济信息以及国际经济信息等,更多更及时地向调查对象提供翔实数据和实用信息,让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调查对象,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要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方法,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能够履行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法律义务。
  (八)加强部门统计管理,着力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进一步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工作关系,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推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行业统计的合作,实现数据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加快形成全省统计工作“一盘棋”格局。
  1.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设立。依据部门职责,本着精简效能、分工明确的原则,严格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申报审批,避免重复矛盾调查。提高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科学性,优先采用部门管理形成的各类行政记录,全面推广调查对象试填试报等可行性测试论证。建立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机制。建立并及时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库,及时公布非涉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依法公布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2.规范部门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发挥对部门统计的监督指导作用。部门统计要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要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健全部门统计调查行为准则,确保调查对象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建立健全涵盖部门统计调查各环节、各岗位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构建覆盖全面、基础扎实、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统计数据质量评审、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积极引导和不断推进部门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配合程度高、与政府统计部门业务联系紧密、机构人员比较健全的部门先行一步,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十三五”期间政府各部门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
  3.规范部门统计数据的公布。要依据《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加大部门统计数据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原则上应向社会公众公布。推动部门规范统计数据公布,建立部门数据公布预告知制度,制定数据公布计划及主要统计信息公布日程表,提前向社会公众公告全年数据公布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渠道。同时,公布数据来源、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样本量以及联系方式和所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等。加强对部门统计的监督和指导。
  (九)夯实统计根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
  构建组织体系完善、调查制度科学、技术手段先进、法治保障有力、队伍素质过硬的统计基层基础体系。
  1.积极推进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甘肃省县级统计局考核实施细则》标准,建立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以评促建、以点带面的方法,推进县级统计局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治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5年内实现所有县级统计局达到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对县级统计局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业务能力、统计法律法规等为主,提高县级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越来越繁重的统计工作需要。
  2.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力量。研究制定《甘肃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对乡级统计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明确规范要求,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协同推动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乡镇(街道)专职统计员工作积极性。探索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由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提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待遇,保持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3.逐步完善村级统计网络。积极开展试点,在部分乡镇设立村级统计员,确保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能够承担常规统计调查任务,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会计或报账员兼任统计员,负责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类统计调查任务。上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做好统计工作,把好统计数据入口关。
  4.稳步推进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逐步规范“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统计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建立统计报表报送流程卡,按照规定完成基层报表的数据填报、审核、网上报送等工作,接受上一级统计部门对上报数据的查询,修正错误数据。
  5.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行政登记资料,加强部门新增单位的核查力度,认真做好实地核查,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节点延伸工作,切实保证名录库单位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进程。
  建立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层次较高、遵守统计职业道德、热爱统计工作、献身统计事业的统计干部队伍,为全省统计事业发展提供队伍保障。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努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学理论、解难题活动,不断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在处理重大问题过程中,局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在人员调配、财务管理、各项考核等工作中,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各项工作都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分管领导扎实做好各自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对全局工作负责。在出现临时性和突击性的重大工作时,班子成员打破分工,全力以赴,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严于律己,为干部职工做表率,有效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高层次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院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省内培养和省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继续推进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工作,逐步扩大高级统计师队伍。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统计人才的培养,对现有的统计人才要在政治上爱护、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确保专业人才在统计系统能留得住、用得好,使统计人才热爱统计,专心致志投身于统计工作。
  3.不断完善人才选拔配置机制。优先招录具有实际工作经历、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优秀人才,优化统计队伍结构。完善竞争择优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行竞争上岗,逐步拓宽竞争上岗范围。建立健全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人才培养与选拔的用人制度,突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在提职、晋级、评优等工作中的评价作用。
  4.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培养工作负责、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增强统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统计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全省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1.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头等大事,强化思想建党,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头脑,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加强组织建设,着力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作风建设,树立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适应的良好新风尚;严格落实制度,形成和保障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强化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增强省统计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能力,提高推动全省各项统计改革的能力,提高改善全省统计工作条件、管理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的水平。
  3.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统计系统要认真学习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全省统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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