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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4-20 其他 山西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是全面推进法治太原建设的关键阶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阶段。必须深刻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趋势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委“五句话”总要求,不断开创我市发展新局面,努力实现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率先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下行压力,全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各项事业都有新的进步。2014年9月以来,在新的省委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对太原“六个表率”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五句话”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并保持“三个高压态势”;以抓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一批重大民生项目、一批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一批重大改革事项等“五个一批”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实施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振兴“三个突破”,着力推动城中村改造、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开发区拓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总量稳步扩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781.35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2735.34亿元,年均增长8.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138.48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274.24亿元,年均增长14.6%;固定资产投资由2010年的916.4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025.61亿元,年均增长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0年的825.8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40.80亿元,年均增长13.3%;外贸进出口总额由2010年的79.12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06.77亿美元,年均增长5.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除2011年上涨5.4%外,2012年至2015年都在控制目标内;城镇化率2013年已达到84.12%,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力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1.7:44.1:54.2调整为2015年的1.4:37.3:61.3。都市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农业总产值连续五年稳定增长,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万吨左右,“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业产业化销售收入由2010年的70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87亿元。工业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新兴接替产业投资和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投资和增加值的比重快速增长。装备制造业跃居太原工业第一大产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到44.6%,成为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园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主动顺应消费需求升级,发展和培育总部经济、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等现代服务产业,一批重大服务业项目落地太原,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1.3%,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0.6%,服务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金融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多层次资本市场初步形成。旅游业健康发展,旅游总收入由2010年的230.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88.35亿元。科技投入稳定增加,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公共科技服务日趋丰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市被确定为全国42个综合交通枢纽之一,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太原-西安段)、太中银铁路建成通车,太原铁路南站枢纽建成投运。城市基础设施更趋完善,建成中环快速交通体系,标志着太原步入立体交通时代。提质改造府东府西街、建设路、并州路等为代表的一批城市主干路网,累计新建改造主次干道200余条、背街小巷微循环350条,总计实施里程520余公里。太原被列为国家首批“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建成公交专用道126.8公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高效运行,建成服务点1285个,投放自行车4.1万辆。结合城市道路改造,配套实施供热、供水、供气、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防洪防汛、污水处理等一批工程,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汾东商务区等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进展顺利,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加快。不断加大县乡交通建设力度,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公路的目标,完成1014个建制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共计7307公里。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快速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5%,超过国家标准3.5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全力推进“五大工程”,全面实施“五项整治”,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大力取缔、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9.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23.6%。全面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市区五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拆除燃煤锅炉1900台左右,拔掉“城中村”黑烟囱3.9万根,累计关停污染企业322家,涉煤和水泥行业基本退出主城区。共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21.67万辆,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1200辆。市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累计下降20%左右,2015年市区优良天数230天,较新标准开始执行的2013年增加68天。汾河太原段水质进一步改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16.02%提升到23%。新建一批公园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010年的36.8%提高到2015年的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59平方米增加到11.56平方米。

民生事业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财政支出向民生方面倾斜,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全部支出的82.5%。推动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727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626元。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54.09万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实施“百校兴学工程”,新建改扩建项目学校875所。实施“百院兴医”工程,47个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充分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积极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多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化煤焦公路运销体制改革,取消了部分行政授权。加大民营经济扶持力度,民营经济增加值由2010年的842.5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71.53亿元。完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深化政银企助保贷制度,为企业发展“施肥增养”。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全方位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新三板”上市企业达到20家,创业板上市实现“零”的突破。国企、财税、工商登记、医药卫生、公务用车等方面改革取得新成效。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着力构建并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对接“一带一路”,联系京津冀,区域合作不断深化。成功举办中博会、农博会等大型会展活动,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外贸进出口总额不断提高,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起步发展,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基地投入运营。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着力抓好一批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分项、分层分级落实化解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领域各类问题,加大对票据诈骗、非法集资、高利贷、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的活动查处力度,有效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省城”建设,持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切实增强了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好转,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

 

经过“十二五”以来的发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展望“十三五”,我们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发达国家加快推动再工业化和制造业回归,其他发展中国家竞相推进工业化进程,我国产业发展面临高端回流和中低端分流的“双向挤压”,我市作为传统重工业城市受到的冲击更加明显。同时,随着全球产业升级调整出现新趋势,新科学、新技术不断进步,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后发优势,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对外合作提供新机遇。

从国内形势看,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我市拥有的传统要素优势逐步减弱,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接替产业培育还需要较长的过程。另一方面,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倒逼我市必须激发内生动力、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

从全省、全市形势看,全省面临着政治、经济、民生和生态的“立体型困扰”,面临着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的重大课题,这对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巨大挑战。省委、省政府实施“六大发展”、“三个突破”、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等战略举措,深入推进转型综改区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释放了活力。省委、省政府对太原提出发挥“六个表率”的要求,出台《关于支持太原市率先发展的意见》,为我市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从我市情况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条件有利、优势明显。具有产业基础优势,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基础较好,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具有资源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人力资源,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了宝贵财富;具有交通区位优势,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有着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双向支撑作用,与周边大城市和经济圈都有便捷联系;具有历史文化积淀优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丰富,人文积淀厚重,共同的历史责任和价值追求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汇聚发展力量;具有省会城市优势,在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条件得天独厚。特别是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市党员干部队伍纪律更加严明、作风不断改进、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的期待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优。资源型产业依赖较大,新旧产业接续不力,产业层次不高,还不能有力支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体系不完善,创新平台较少,科研投入不足,创新成果转化不够,创新带动作用不强。三是开放水平不高。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还存在不足,开放平台运转不畅,招商引资引智水平不高,尚未形成高水平的开放格局。四是城乡协调发展有差距。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镇化质量不高,县域经济不大不强,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不快。五是民生欠账较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还不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的期望,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还未整体脱贫。六是生态环境脆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不完善,城市绿化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较低,水土涵养程度不高,大气、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任务艰巨。七是发展环境不优。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和干部作风改进还需加大力度,“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还需进一步巩固,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还需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综合判断,我市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严峻挑战。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创造更优发展环境;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转方式、调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发展优势,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带领全市人民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节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省委“五句话”总要求,以实施“五个一批”为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率先发展。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坚持深化改革,破除一切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必须坚持推进法治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思路

 

第一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省委对太原提出的“六个表率”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结构得到新优化。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力争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到2020年经济总量突破4000亿元。发展空间得到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消费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出口进一步扩大。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加快,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5%,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人才强市建设取得实效。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力争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十三五”末,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

——民生改善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力争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全市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摘帽。就业比较充分,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完善,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向稳定好转坚实迈进。

——城市功能实现新提升。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40%以上。力争170个城中村全部完成整村拆迁并同步改造建设。2017年基本完成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2018年基本完成城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会城市功能和辐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城市特色得到彰显,品质品位明显提升。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84.4%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75%。

——文化建设取得新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文化强市建设步伐加快,文化事业整体水平、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PM2.5排放量逐年下降,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地表水水质、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680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左右。城乡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改革,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发展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开放型经济和对外合作机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在全省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实际引进外来投资累计达到5000亿元。

——民主法治取得新进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法治太原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第二节 用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六大发展”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是我市“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的重要遵循。

着力推动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着力推动协调发展。坚持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和平衡性。

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着力推动开放发展。坚持以开放促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协调、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着力推动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带领全市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着力推动廉洁和安全发展。坚持廉洁发展底线意识,实现经济发展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性互动。坚持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三章  推动创新发展 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换档、结构调整、动力转换节点,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任务繁重,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第一节  培育发展新动力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发展新常态,发挥投资、消费、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强化“三个突破”战略引领,推动发展动力、发展结构、发展方式提质升级,创造率先发展新路径。

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主动研究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推进科学发展,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整体合力。积极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挖掘有效需求中厚植发展优势,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加法”,瞄准世界产业技术发展前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抓手,引进建设一批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倾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减法”,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好中央和省出台的企业减负松绑各项政策措施,为企业降低税费、财务、物流、人工、制度性交易等成本,改造、提升、优化煤焦冶电等传统优势产业,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乘法”,创新发展理念,推动“双创”和“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新技术带动新产业,以新空间发展新业态,培育经济增长的“乘数因子”,创造新产业“几何式增长”。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除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化解房地产库存,清理僵尸企业,促进产业优化重组,提升要素投入的综合效率,清除经济发展路上的“拦路虎”。通过破解制约发展的一切束缚,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让新动能茁壮成长,传统动能焕发生机。

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支持鼓励社会投资,努力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

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合理降低投资门槛。发挥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理顺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制度,加强社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坚持扩大有效投资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以增量投资优化和存量投资调整为手段,调整优化三次产业投资结构,引导投资向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领域倾斜,抢占提高竞争力的战略制高点,提供更优质、更多样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五个一批”为基本载体和抓手,本着目标和问题导向,围绕增强综合实力,在科技前沿、信息网络、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产业项目;着眼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在交通路网、新型城镇化、城中村改造、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瞄准破解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瓶颈,在教育发展、促进就业、健康养老、文化卫生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民生项目。优化城市国土空间,提高土地投资强度,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扩张。

优化投资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大对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过去注重直接投资和减税让利等传统发展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吸引社会资本更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固定资产“六位一体”等一系列有效抓投资的工作机制。优化投资审批流程,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深挖内需潜力,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催生新的消费业态,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00亿元。

夯实消费基础。鼓励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流通新兴业态,提高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加快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改造提升市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网络基础设施,实施城市快递物流共同配送试点工程,搭建同城快递共同配送信息平台,优化“最后一公里”快递配送服务网络。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快递+特色农产品”工程,采取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农校对接、社区直销等多种形式打造以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改建50个乡镇农民综合服务社、1000个农民综合服务站。

提升消费能力。充分发挥省城优势,多措并举创造就业岗位,以就业带动增收,以创业带动创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和动力。完善鼓励居民合理消费的财税、信贷等政策,落实国民休闲计划和带薪休假制度,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消费需求,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引导推动居民消费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由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由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等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热点,稳定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培育健康养老消费,刺激信息消费,升级文化旅游消费,鼓励绿色时尚消费,提升农村消费。

优化消费环境。支持消费金融创新,积极稳妥地推动消费信贷、家庭理财等新兴消费金融发展。加强城乡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和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高效便捷放心消费环境。

充分发挥出口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扶持培育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拳头产品,鼓励企业进行境内外商标注册、创建自主出口品牌。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拓展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作用,扩大商贸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业务范围。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促进与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欧亚大陆桥等国际物流通道的互联互通。“十三五”期间,全市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力显著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显著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  拓展发展新空间

 

着力拓展地上地下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网络经济空间,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

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大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完善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三个等级的城镇化空间结构,对全市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资源利用、生态涵养、环境保护等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多元城镇化载体。以城六区为主的中心城区是太原城市化持续发展区,要以完善省会功能和都市功能为发展方向,体现省会城市的繁荣繁华和服务创新能力。清徐和阳曲两个新城是太原城市化的重要增长极,在作为中心城功能疏解主要承接地的同时,积极承接中心城产业转移,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切实提升综合实力。大盂、徐沟、孟封、泥屯、姚村、北格、阳曲镇等规划区范围内区位条件优、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是农村地区行政管理、公共配套、社会服务、交通出行等各项功能的基本载体,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发挥好强功能、优服务、显实力、聚人口的示范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大力推动片区建设。谋划布局一批产业集聚、功能完备、特色明显的发展片区,推动城市扩容提质。加快山西科技创新城、国家级开发区、武宿综合保税区、南客站等区域融合发展,建设集企业总部、金融商务、旅游服务、文化展示等为一体的汾东商务区,集聚城市高端功能。加快建设以晋阳湖区、晋祠景区和明太原县城为中心、工业遗址公园和文化创意产业园为依托的晋阳片区建设,打造唐风晋韵特色浓郁的文化休闲旅游区。加快建设三给片区,完善商贸、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功能,建成北部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宜居生活片区。完善长风商务区建设,使其成为融功能与品质、文化与商业、历史与现代于一体的新的城市中心区。加快老城区有机更新,通过旧厂区、棚户区改造,挖掘城市空间潜力,完善商业、文化服务功能,打造特色街区。

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把城中村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工程和重大战略工程。大力发扬“积极作为、攻坚克难、依法办事、为民谋利”精神,坚持为民谋利、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分类指导的原则,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城中村改造这场硬仗。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部170个城中村整村拆迁任务,同步推进改造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紧密结合,以规划引领为先导、区级政府为主体、惠民政策为根本、平安拆迁为底线、合作团队为关键、审批效率为保障,牢牢把控社会风险、成本风险、资金风险和市场风险。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吸引有品牌、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把拆迁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安全拆迁、按期拆迁。把回迁放在突出位置,确保村民回迁安置房手续完善、品质优良。抓住城中村改造的机遇,同步规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水电气暖、道路、绿地、停车场、环卫等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去库存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通过选购存量商品房等实施货币安置,尽量压缩实物住房安置,减少过渡期和周转费,让群众提前享受改造的成果。把城中村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体系,推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一张图”城市管理新格局,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新的城中村出现。通过城中村改造,变城市的暗点为城市的亮点,实现省会城市的华丽转身。

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以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为抓手,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

完善市域交通体系。着力构建“三环十线七放射,一网两纵四横两枢纽”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完善级次匹配、路网完整的市域快速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公路铁路协调的陆域对外通道。重点抓好“三桥两路”、环城高速公路互通、太原二环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加快支路网和背街小巷改造,提高城市路网联通性和可达性。加强太原经济圈各城市间的路网对接。积极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努力构建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无缝对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十三五”末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40%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自行车达到6万辆。

建设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强城市供水系统建设,新建供水管道800公里,配套建设供水加压站10座,解决东、西山等城市高地公共供水压力不足的问题;继续实施关井压采,关闭226个单位的自备井364眼,“十三五”末力争实现城市公共供水全覆盖。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汾东污水处理厂,搬迁河西北中部、南堰、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完善晋阳、侯家寨、城南污水处理厂系统主干管网,“十三五”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97万立方米/日,基本实现污水全处理、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25%。加快热源项目和供热管网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古交兴能电厂、大唐太二电厂、太钢电厂、瑞光热电厂、嘉节燃气热电厂、华能东山燃气热电厂、太古长输管线、太原南部长输管线等项目建设,由远郊常规热电联产及工业余热承担基础负荷,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承担尖峰负荷,现状大型燃煤热源厂作为备用热源,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构建“多源一网”的总体供热格局,全面取代分散燃煤锅炉和城中村土小锅炉,清洁供热能力达到2亿平方米以上,基本形成安全稳定的热源保障体系,实现清洁供热全覆盖。加强城镇燃气输配系统、高压管网及配套场站建设,增强季节性调峰能力,“十三五”末天然气供应规模达到10亿立方米、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9%。加强电力保障,重点抓好500千伏龙城供电及送出等工程建设,建成太原北、晋安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3座,新增输电线路812公里、配电线路1125公里,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04亿千瓦时、最大负荷达到545万千瓦,满足生产生活电力需求。

建设市容环卫、照明等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按照补齐短板、完善功能、提档升级的目标,以推进清徐环卫产业园为重点,着力抓好环卫设施建设;提高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地区、环境薄弱地区的环境建设与整治,加强机扫冲洗,推行垃圾分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大乡村清洁整治力度,逐步达到乡村垃圾收处全覆盖。全面推进老旧街巷、小街巷的照明设施改造,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水平,照明设施着灯率、完好率保持在98.5%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推进晋阳湖、植物园、汾河三期、迎泽公园等重大园林景观项目建设改造,与城郊森林交相辉映,凸显“三面环山、一水中分”的山水城市大格局。按照居民出行500米见园覆盖率达90%要求,结合城中村改造合理布局公园绿地,丰富公园门类。加强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力争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结合道路建设和边山支河改造,推进城市防护绿地建设,力争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90%、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植绿活动,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绿化建设。“十三五”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42%左右、37%、12.03平方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达到或超过“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拓展地下发展空间。牢固树立“先地下、后地上”理念,正确处理“面子”与“里子”关系,加快编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建立由交通、人防、市政和商业等设施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促进城市空间立体化、集约化。

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结合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在城市高密度建设地区、道路运输繁忙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高的地区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晋阳—长风、河西北中部、河东北部、龙城大街、小店南部等区域地下综合管廊,结合道路建设改造实现中心城区架空线路全部入地。同步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排水、通讯、监控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

加快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修订并提高新建建筑停车配建标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场库。力争中心城区新增10万个公共停车位,并按比例配建充电桩设施,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地铁2号线投入运营,3号线和1号线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营。推动太榆城际铁路建设。“十三五”末,全市轨道交通出行量达76万人次,其中城市轨道交通67万人次、城际轨道8.5万人次,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约为21%。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公园绿地、排水防涝体系等建设,促进城市水系统良性循环,中心城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实施街头、游园和道路等绿地改造提升工程,提升绿地渗、蓄水等功能。完善太钢北线、南站地区、汾东商务区南北线、山西科技创新城及化工排洪区防洪系统。新建大村、西蒲、晋阳古城等雨水泵站,解决区域排水问题,全面提高城乡防洪能力。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理念和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支持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强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拓宽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打造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钢铁、煤炭、特色农产品等产业优势,依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焦炭交易中心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搭建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依托太原高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支持贡天下、百事帮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做大做强。依托柳巷—钟楼街百年传统商圈和长风街—亲贤街新兴现代商圈,创建电子商务特色示范街区。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到2020年,网络平台交易额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以为民服务中心启用为契机,聚焦 “强化信息公开” “阳光使用权力”两个核心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向更高层次的以“网上办事”为代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方向发展,加快构建统一的全市虚拟网上政务大厅。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办公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以及城乡应急联动管理系统等部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建设,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宽带普及提速、无线上网服务、4G网络优化覆盖等工程建设。在全市重点场所逐步实施“WLAN建设与服务项目”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大数据应用,建立太原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数字太原”共享数据库建设,推动“数字太原”向“智慧太原”时空信息云平台升级,与各部门共建共享。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强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完善互联网应用程序(软件)安全管理机制。在推进数据共享的同时,更加注重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打击非法网络活动。制定互联网安全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网络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三节  构建产业新体系

 

围绕一产提质增效、二产支撑引领、三产做大做强的思路,推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形成以新型工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导、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产业格局。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依托大集团引领、大项目带动、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推动工业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打造3个千亿级产业基地、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新增2-3个百亿企业。“十三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5%。

优化提升现代高载能产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利用高新技术和更新改造措施优化提升高载能产业,促进煤炭、焦化、电力、冶金等行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实现能源就地消纳增值。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焦化、煤化工强强联合,逐步形成煤—电—化、煤—焦—化、煤—电—材等以煤为基综合发展的企业或集团,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结构。围绕优质高效清洁利用,实施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新型煤化工项目。加快转变焦化产业发展方式,以初级化产品精深加工为突破口,逐步实现以焦为主向焦化并举和以化为主转变,稳步消化焦炭产能过剩,培育壮大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煤焦油深加工和粗苯精制产业链,实现焦化产品精细化、系列化、规模化、高附加值化。改造提升冶金产业,合理控制钢铁、原镁产能,优化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深加工产业链。优化调整电源结构,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工程,加快建设大容量、高参数和低热值燃料大型坑口火力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和煤层气、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

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基地。打造千亿级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围绕“中国制造2025”,实施创新驱动,促进太原装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依托晋西、智奇、中车太原铁路装备造修基地等做大做强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太重、阳煤化机等做优做精煤机及煤化工成套设备;依托江铃重汽、比亚迪电动车等打造重装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依托太重发展大型铸锻件设备、大型起重设备等高端重型装备,并带动相关中小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形成从高端装备到低端产品全覆盖的完整链条。打造千亿级新材料产业基地。以加快材料工业升级换代为主攻方向,以提高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依托太钢和不锈钢园区,延伸不锈钢材料—不锈钢市场及物流配送—不锈钢制品深加工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不锈钢深加工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全国最大、最强的不锈钢深加工基地。依托大型煤化工上市企业及国家级煤化工和精细化工研究院所等资源,以活性炭、油墨涂料生产用高分子材料等优势产品为基础,形成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化工产业集群,把太原建成全国新型化工产业示范区和主要基地。加大镁铝合金高端产品研发和生产力度,建成镁业装备制造基地。依托太钢、阳煤化工、汇镪等企业,发展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拓展碳纤维制品、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链条。打造千亿级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具有我市产品特色和结构优势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为基础,系统集成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业态为支撑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以太原经开区、高新区为载体,依托富士康、大族数控、罗克佳华等企业,大力推动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笔记本电脑、新型平板显示成套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装置等产品研发制造。以中天信安防科技为龙头,建设安防监控产品设备系统研发产业基地。

打造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百亿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依托太锅集团大型循环流化床等领先技术,做大做强节能环保型锅炉、纯电动汽车、空气源热泵、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等行业;推进工业节能节水、废水污染治理与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培育废旧资源回收—拆解—深加工—再利用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打造百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依托汾机、晋机等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发展风力发电装备,开发环保新能源设备、节能装置等产品;依托太重风电装备、中电科光伏等项目,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打造百亿级绿色食品产业集群。依托清徐醋业、六味斋的优势产品,建设3-5个绿色食品工业集聚区,发展老陈醋、肉制品加工、奶制品、豆制品、高档葡萄酒酿造及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推动水塔、紫林、东湖、宁化府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立足省会优势,加快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稳定器”“加速器”。“十三五”期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健康、时尚、休闲为方向,构建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养老、健康、教育培训、居民和家庭服务、体育等行业为主体的优质生活性服务体系。加快传统商圈改造。充分发挥未来太原市立体交通网络的优势,借助城市快速路、地铁形成的交通节点,依托原有服务业聚集区的基础设施优势,进一步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空间布局。改造提升柳巷—钟楼街、亲贤街—长风街等传统商圈;抓好华润万象城、万达商业广场、欧亚锦绣综合体等项目,培育新的城市商圈;建设社区便民商圈。推动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领、社会主体,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和医养融合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和供给机制,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形式、多层面的养老服务结构。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机构在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开办老年餐桌、日间照护、文化娱乐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拓展养老服务领域,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健康服务、辅具配置、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实现由政府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为主向社会力量多元投资转变。基本形成新型养老服务产业体系,机构养老和医养融合床位达3.1万张以上,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城市社区,覆盖所有千人以上村和交通不便、公共服务短缺的远郊农村。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按照“一环(城市边山旅游文化生态景观环)一带(汾河生态景观带)三区(阳曲黄土风情农耕文化区、清徐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区、娄烦自然风光生态保障区)”布局,实施“旅游+”战略,推进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科技、教育等融合发展,开发多业态、多元化旅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加大文化遗存保护开发力度,连片规划建设以晋祠、天龙山、龙山、蒙山、太山、明太原县城、晋阳古城、晋阳湖等为核心的晋阳文化旅游大景区;建设以崛山围山、汾河二库、窦大夫祠等为核心的北部文化旅游大景区;着力打造以钟楼街历史街区、纯阳宫景区、双塔景区等为主体的府城文化旅游街区;引进一流企业,加快开发以青龙古镇为依托、以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主干的综合性景区;致力开发太化、矿机等工业遗址旅游景观,提升太钢、醋园等工业景区质量,叫响“唐风晋韵·锦绣龙城·清凉太原”品牌。加强景区道路、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旅游综合承载能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努力把太原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山水神韵与生态宜居相得益彰、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和区域集散中心。“十三五”期间,全市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

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省会优势,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信息及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幅提升生产性服务企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形成融合配套、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高效生产性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以物联网公共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合理布局保税物流、商贸物流、制造业物流、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等业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多方物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物流枢纽。推进物流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的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支持以金虎、唐久、美特好为代表的民营商贸物流企业快速发展;引进传化物流等大型物流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或者分支机构。推进物流载体建设,加快建设武宿现代物流园区、丈子头农产品物流中心等物流园区。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公路、航空、海运等交通设施,建设配套京沪、京广、欧亚大陆桥、中欧铁路等跨区域物流大通道的设施,加强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推进以“金融、制造、物流、文化创意”等为重点的总部经济发展,努力把我市构建成为环渤海经济圈重要的总部经济集聚中心,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对外开放程度。立足地方特色,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能源产业等研发中心、投资与决策中心等行业总部、区域总部、物流总部和商贸总部。充分发挥全省煤炭能源工业大企业、大集团总部在并优势,发展能源产业总部经济,利用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等平台,吸引省外有实力的能源企业来我市设立营销、研发总部。依托太钢资源优势,不断拓展不锈钢园区规模,引进国内外知名不锈钢企业分销中心和采购中心,建成一流的不锈钢制品加工、交易、物流中心和不锈钢研发创新中心。充分利用太原在资源、产业、研发和政策、装备制造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国内外知名镁业企业来太原设立总部和研发中心。加快发展商业咨询。围绕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业专业化、多样化和网络化水平,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现代商务咨询服务体系。依法健全商务咨询服务从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商务咨询信息数据库,扩大商务咨询信息来源。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和发展检索、数据分析加工等基础服务,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环境咨询、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不断拓展商务咨询服务领域。

培育壮大都市现代农业。做好特色农业、城市需求、产业链延伸“三篇文章”,完善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休闲农业服务“三大体系”,建设一批高标准“米袋子”“菜篮子”“奶瓶子”基地,打造城乡居民的“后花园”。“十三五”期间,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和集约用地政策,推进实施耕地保有量制度,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城市服务型农业。推广节水、节肥、节能实用技术,提高特色农业综合效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气象服务、农业机械化等水平,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信息化与都市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信息化服务。抓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度,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抓好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积极实施“百园兴农”工程,引导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壮大,着力抓好润恒农产品冷链物流、宝迪养殖屠宰加工一体化、九牛现代农业循环产业园等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做大做强肉制品、乳制品、食醋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园、健康养殖园、农副产品加工园和休闲养生农业园。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农业经营新方式。

 

   第四节 全力推进科技创新

 

强化省城科技创新对全省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形成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十三五”末,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左右。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市级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市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形成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等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管理体制。建立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管理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建立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对接机制,争取政策、计划、资金项目等支持。完善科技资源开发共享机制,财政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率达到100%。

调整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科技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完善政府科技投入绩效考评跟踪机制,切实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础和引导作用,突出产业化导向,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发放创新券、补贴运行经费等方式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众创空间、中试环节、科技孵化等公共科技活动。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后补助、以奖代补、政府采购、运行补贴、贷款贴息、投资入股、融资增信等方式,支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条件建设。

深化市属科研院所改革。坚持市场导向,开发类科研机构原则上转制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企业,面向市场放开搞活。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建设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研发试验平台,加大对转制科研院所承担的公共科技服务的政府补贴力度。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政策,调动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积极性。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吸纳企业参与制定科技创新政策、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决策,建立不同行业企业研发投入分类考核办法,把研发投入达标和研发机构建立作为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前提条件,探索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向重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企业倾斜,激发和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十三五”末,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比重达到80%以上。

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支持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面向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分析测试等公共技术服务。“十三五”期间,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新建20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超过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有研发活动,形成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格局。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全力打造煤机装备、电子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特色产品集群,争取形成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首台(套)”重大创新产品,培育一批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科技企业。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培育体系,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以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孵化、科技金融等服务。“十三五”末,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

大力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实施招商引智“三个一百”计划。加强与环渤海及京津冀地区科技合作和产业对接,以对接首都科技资源为重点,加强与中关村地区、中科院系统和清华大学等高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引进100个高科技企业、100个高科技项目,建设100个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在太原设立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实施高端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以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方式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和高端创新人才,落实省、市有关奖励和补助规定。支持各开发区规划建设专家公寓,解决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科技人才住房难问题。鼓励科技人员面向市场研究开发,深入企业解决问题。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和转化科技成果。鼓励企业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政策。

实施本土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通过“人才+项目+基地”模式在科技创新实践中培养人才,有计划地选拔资助一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到著名大学、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短期培训。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将与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应用转化成果的经历和业绩,作为市属科研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支持我市职业技术院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实施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计划。全力服务和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用足用好科创城科技资源、创业孵化、金融服务等三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科创城对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带动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开发区的支撑引领作用,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智造、节能环保等专业园区,创建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创新要素集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省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力量,建立常态化产学研供需对接机制,发展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新建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中试基地。

 

第五节 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十三五”末,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依规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深化“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审核合一”“五证联办”“网上登记”等制度,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期向社会公示收费目录和清单,凡不在目录清单内的,企业均可以拒绝缴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对“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十三五”末,各类市场主体达到55万户,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优化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实行“非禁即入”,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民间资本开放。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建立项目库,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融资租赁、收购闲置资产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实现产权多元化。大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工业新兴接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引导民营企业走产业集群发展之路,支持民营企业公平进入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政养护、垃圾及污水处理、保洁等市政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

优化法治保障环境。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字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权、财务权和名誉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种干扰破坏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 “十三五”期间,全市小微企业数量、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技术合同成交额、拥有授权专利数年均增长15%、10%、10%、12%、12%,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活力四射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集聚区,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模式,把小微企业打造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着力打造创业创新载体。按照“1+4+10+X”的总体思路(“1”代表“双创”示范服务中心,“4”代表开发区,“10”代表县(市、区),“X”代表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抓紧建设一批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创业创新载体,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所。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土地等改造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微型企业孵化园、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着力打造成为全市金融振兴、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突破点和结合点,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需求导向、市场运作、定向培育、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金融、法律、信息、科技等一批普惠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形成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覆盖、网络化的公共服务体系。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为投资机构与创业创新者提供对接平台。建设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支持小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

进一步强化增信服务。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库,加快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信用评审机制建设。开展小微企业“诚信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每年培育认定不少于300家。建立完善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引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担保和再担保业务。设立政银合作风险补偿资金,由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具体负责,采取银行征信放大方式,扩大帮扶小微企业融资的覆盖面。设立“助保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状况良好、暂时还贷困难的小微企业及时续贷。鼓励企业共同出资成立联保互保性质担保机构。鼓励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股权众筹、网络小额贷款等模式进行融资。

健全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结合“权力清单”和商事制度改革,对小微企业进一步放宽政策。对创业创新基地内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新注册小微企业空间使用费给予补贴,切实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落实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小微企业家政策分析、经营管理和创新发展的能力,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面向大学生、复员军人、农民工等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的人才需求。落实奖励政策,建立上市、挂牌奖励制度,对积极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小微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减免小微企业各项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新注册小微企业的非清单内收费一律取消;认真落实我市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商贸流通业水电气暖价格与工业同价政策。

培育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企业家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优秀企业家是宝贵的社会资源。要创造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的环境,全面激发以民营企业家为主体的全社会创造活力。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建立良好政商关系,帮助民营企业家积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增强信心、抢抓机遇,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广大民营企业家要自觉把企业发展、自身追求与国家前途、地方振兴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诚信至上的商业契约精神,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公平竞争,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形象。

 

第六节 全力推进金融振兴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成体系健全、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十三五”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金融业从业人数达到6万人,银行业融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基本形成,A股上市及“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分别增加5家、50家,初步建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聚集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辐射全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选择一批主营业务突出、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优势企业,制定股份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培育50-100家合格的市场主体,建立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努力实现每年“储备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对企业参与股改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对上市、挂牌、融资的企业进行奖励;开通服务于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绿色通道,在土地、税收、补贴、确权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企业上市。

积极扩大债券融资。主动了解掌握债券市场动态,综合利用债券工具进行融资,鼓励优质大中型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中小型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利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发行中小企业集合融资产品和私募债券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扶持培育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增加企业长期资本。支持能源、农业类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市场风险。

用好用活民间资本。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设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再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领域;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通过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努力为民间资本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为经济发展增添活力和动力。

有效利用保险资金。建立保险资金运用资源库,搭建保险资金对接平台,形成保险资金与我市重点项目长效对接机制。加强与保险集团合作,鼓励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收益合理、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我市重点项目和企业,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扩大保险资金的投资规模。

积极用好资本市场。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水平。特别用好上市公司的“壳”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注入优质资产,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上市公司在转型升级中的整合和牵引带动作用。注重打通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资产和资本运营的双重优势,进一步打开企业的发展空间。

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引进金融机构。制定鼓励政策和措施,大力引进全国性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有特色的城商行、外资银行以及有实力的证券、期货、专业性保险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省外知名金融控股集团、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主权财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投资基金和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保险业,积极吸引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功能完备的登记、托管、支付、结算、清算等系统,增强金融基础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向县域延伸,支持中小银行业机构规范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 

壮大地方金融实力。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促进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有效整合,积极探索在太原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抓好市信用联社改制市农商行的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其金融资产由现在的600亿元做到1200亿元以上,更好地发挥对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各类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政府注资、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建立城市改造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风险基金等,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各自成立百亿元级产业园区发展基金,扶持、支持区内百家特色、优势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三方支付、P2P、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业态,推动营销模式、服务模式、融资模式转变,增强我市金融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发展要素市场。着眼于服务全省,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众筹融资平台等基础服务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碳排放权、农村产权、集体林权、金融资产等交易平台建设,加速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要素的交易和融合。要利用好期货市场功能,依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开展煤炭现货及其衍生品交易。积极探索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权交易和转让,规范股权交易模式,开发产权交易品种,推动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托管与交易。

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突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发布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优先加大对“五个一批”项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省城环境综合整治、扶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信贷投放,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优化实体经济资金供求结构。针对不同企业情况合理提供金融产品,宜上市的推动上市,宜发债的支持发债,宜贷款的支持贷款,个别项目要鼓励银行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的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帮助我市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优质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破解资金瓶颈,力争到2020年,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000亿元,全社会融资达到总量2000亿元。

加快完善民生金融服务。规范发展理财和信托业务,拓宽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金融渠道。改进城市老年人群、低收入居民、下岗失业者、农民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在农村设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站”,不断提升城乡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和推广、利用金融手段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控民间借贷风险。坚持疏堵结合,探索建立科学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规范民间融资主体市场准入、组织建设、业务范围和经营行为,坚决遏制民间借贷向非法集资转变,扎实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运作,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对票据诈骗、非法集资、高利贷、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力度,坚持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打早打小、防止蔓延,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推动银行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稳定降低不良贷款率。

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严格管理,切实做到债务有数、规模有度、举债有规、偿债有责、管理有方、用债监督、结构优化。特别要注重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做好债务的控制和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既确保必要的建设和改善民生资金,又控制好政府的债务额度,切实防范好风险。

 

第四章  推动协调发展 着力形成均衡发展结构

 

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补齐短板中实现均衡发展,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节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善各项民生事业。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与民生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围绕民生推动发展,通过发展改善民生,全面抓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住房、居民增收、物价稳定等各项民生工作和社会事业,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相互促进、相互协调。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民生财政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从满足人民群众在新形势下实现全面发展的需求着眼,不断加大对各项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谋福祉,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把太原打造成为幸福城市。

 

第二节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城乡功能互补、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惠的新型城乡关系。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把太原打造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城市。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防止“摊大饼”式扩张,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推进“多规合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在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开展对《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评估及修编工作。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推进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动力,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落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有序放开三县一市城镇户口落户限制,放宽城六区落户条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居住证制度,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逐步转移,并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十三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84.4%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75%。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2018年基本完成城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改善城乡居住条件,“十三五”期内,新增保障性住房4.9万套。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推动县域经济做强优势、补足短板。发挥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打造区域特色优势。清徐县和阳曲县加快推进园区经济和县域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承接全市产业转移。古交市借助扩权强县和转型综改“双试点”的政策机遇,做好煤和非煤两篇文章。娄烦县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加大对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后劲。

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聚,提高县城对人口、产业的承载力和对乡镇、农村的辐射带动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对古交市马兰镇、阳曲县泥屯镇、清徐县徐沟镇和孟封镇等重点镇提档升级,新建一批设施齐全、宜居宜业、服务周边的中心小城镇。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推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把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放在优先位置,推进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相融合,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现代农村示范乡村,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协同发展,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步转变。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加强青龙古镇等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和利用,因地制宜,体现特色。

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和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构建建管分开、重心下移、区街为主、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城乡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市容市貌及市政设施在线监控系统、停车引导系统等智能化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水平。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完善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做到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置;科学有序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开展畜禽养殖粪便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各类要素无障碍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均衡发展的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节  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步伐,将太原厚重历史文化与当代主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思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坚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道路、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忠诚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新型智库。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社风、家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民群众追求积极健康的价值取向。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形成遵德守礼、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健全传播网络,规范传播秩序,形成良好网上舆论,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制定、完善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推动市级“五馆一院”和县级“三馆一院”建设,新建一批市民剧院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农村、企业流动。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让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讲好太原故事,提升文化传播的影响力。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太原。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鼓励民间投资保护传承文化遗产。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运行、竞争和退出机制。加快把文化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着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为主体的文化产业集团发展壮大,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快速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数字传媒、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加快民歌、民舞、民艺等民俗文化产业板块建设。加快太化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文化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壮大艺术生产实力,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经费保障制度改革。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和具有现代文化特色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激发企业活力。

 

第四节  实施“五城联创”

 

以迎接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为契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五城联创”活动,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程度,充分展示锦绣龙城的历史风韵和太原人民的时代风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 “群众满意,共创共建共享,为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思路,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绿化和景观相结合,完善公园布局,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景观质量。“十三五”期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分别达到42.87%、37%、12.03平方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达到或超过“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坚持以省城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推进“五大工程”“五项整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十三五”期末,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全面建成“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太原。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在巩固提高省级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以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建设为突破,实施生态修复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档升级,构建生态廊道,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六区东西北山以森林加厚加密、提升功能品位为重点,三县一市以荒山绿化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十三五”期末,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0%,森林蓄积量达到680万立方米。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将青运会比赛场馆、服务设施等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新建体育训练中心、网球中心、水上运动中心、沙滩排球中心等体育设施,满足青运会服务需求。完善训练管理机制,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实现省运会保持领先、青运会稳中求进、全运会确保金牌、奥运会有所建树的目标。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体育普及度,培育城市体育文化。深入开展“五城联创迎青运”活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当好东道主、办好青运会,共享“五城联创”成果。

 

第五节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发挥我市基础设施完善、产业体系完备、双拥工作扎实的综合优势,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把国防需求充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探索军地双赢、互促共进、具有时代特点的军民融合发展途径,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健全管理运行体系。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组织机构,加强对军民融合的全面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和运行管理体系。加强军地之间布局统筹、战略协调、规划衔接、需求对接和政策落实,提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推进重点领域融合。按照国防战备标准,兼顾军事和国防需求,规划建设地铁、人防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着力提高应急应战能力。发挥驻并军工企事业单位优势,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我市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新的增长极和产业链。支持驻并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民口配套单位联合协同,共建学科专业和产业创新中心。鼓励社会力量进入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推动军地科技、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双向流动、集成融合。加强政策支持,用好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严格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和人才培养,促进军民智力融合。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军贸产品出口。

支持专业园区发展。鼓励高新区、经开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创建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引导军工企业参与装备制造、安防科技等产业发展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入园协同发展,促进一批军民融合战略性项目落地园区,形成军地之间、园企之间、产学研之间共赢发展、创新发展、集群发展大格局。推动经开区中电科光伏及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发扬军民共建优良传统,继续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势头,走出具有太原特色的军民融合之路。逐步完善新形势下支持部队建设的长效机制,在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统筹推进,全力维护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力度,修缮太原解放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建筑物、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褒扬英烈和社会教育的双重功能。大力开展国防教育进课堂、进大众、进网络等活动,加强双拥知识宣传和普及,在全社会形成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推动绿色发展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不同主体功能区依据各自的功能定位科学发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坚持紧凑集约、绿色高效,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框定总量、限制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同共进的城市化格局。实施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因地制宜集聚发展都市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强村镇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和城镇转移,形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通过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设,推进形成以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汾河流域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明确功能区布局。除娄烦县外的所有县(市、区)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是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主要功能是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娄烦县是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其中,娄烦镇、静游镇是山西省重点开发的城镇,功能定位为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聚集区。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属国家级禁止开发区,晋祠—天龙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汾河水库、汾河二库等属于山西省禁止开发区域,功能定位是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禁止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推进“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第二节  深入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改善

 

把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环保责任,采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区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80%左右,空气污染指数下降15.5%,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排名稳定前移;全市主要河流劣Ⅴ类水体和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坚持不懈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去煤、降尘、管车、治企、监管”五项措施,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大力削减燃煤总量,加快推进热源工程建设,力争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加快城中村整村拆除和棚户区改造进度,彻底根除土小锅炉及小火炉燃煤污染问题,淘汰和拆除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洁净煤,禁止原煤散烧,削减工业燃煤,燃煤污染得到根本控制,市区基本实现“无煤化”。严格控制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开山取石形成的扬尘污染,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对重点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装置;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保湿;控制工业扬尘,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实现物料贮存、运输全密闭,全面减轻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强化黄标和老旧车辆淘汰管理,加大黄标车和载货车辆限行执法力度;调整物流市场布局,减轻中心城区交通负担和尾气污染。加大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关停搬迁一电厂、西山矸石电厂等市区重污染企业;按照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对太钢等大型工业企业重污染工艺实施“瘦身”提质;提升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快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防同治、同步改善。

深化水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围绕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水质目标,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强娄烦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汾河水库上游、上兰村周边涵养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实施地表水达标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晋阳、汾东污水处理厂,阳曲、清徐垃圾焚烧电厂,实现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加快焦化、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回用设施改造建设,促进工业污水循环利用;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确保省监控的41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定保持良好水平。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措施,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汾河太原段等主要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监管,保护耕地土壤;实施太化、煤气化搬迁和关闭企业污染场地评估,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实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妥善处置矿渣、煤矸石、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控制占地污染;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2017年底基本完成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任务。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管理决策协商、信息通报、工作会商及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现污染协同控制和综合防控;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环保红线管理、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节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本路径,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发展绿色交通。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40%以上。实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建设比亚迪太原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车及环卫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引导全社会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好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建设。轨道交通成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自行车达到6万辆,服务点达到2000个,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基本形成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无缝对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全面推进低碳发展。加快建设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能源体系,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煤炭、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浅层地热能,继续开发天然气(煤层气)。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有效减少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强碳汇体系建设,持续抓好造林绿化,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增加林业碳汇,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加耕地碳汇。推进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和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低碳公共机构试点。着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分解制度,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加快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主要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推进废金属、废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和污水配套管网改造,加强再生水的循环利用。积极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作,在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重点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不锈钢园区和清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第四节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节约集约利用水土资源,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推进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既要控制总量,也要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的强度。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并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

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全面压缩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突破,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加快燃煤炉、窑、灶改造步伐,拓展清洁能源覆盖率。

推进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广普及高效用水技术和设施,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工程,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治理力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盘活存量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投资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1万亩以内,亿元GDP建设用地下降25%。

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长效机制,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第五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建设生态产业园区。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园区为契机,设立太原西山生态产业园区。充分利用西山文化旅游和自然生态资源,发展旅游、养老、健身、休闲度假、观光农业、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积极推进西山地区生态修复,促进产业转型。

加快建设三大生态圈。坚持把植树造林作为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的基础工程,加快东西北山造林绿化和市区园林绿化,实施城市周边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构建城市生活、近郊休闲和远郊防护三大生态圈,即在环城高速内的建城区,围绕道路、水系、厂矿、住宅、游园等区域进行点、线、网状景观绿化,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保障,构建城市生活生态圈;在东西山生态景观林、平原农田林网和经济林为主的近郊,构建近郊休闲生态圈;在阳曲、娄烦、古交、清徐“三县一市”生态防护林为主的远郊,构建远郊防护生态圈。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推进娄烦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质量。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严格控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实行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强化对水资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组织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和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

 

第六章  推动开放发展 着力实现合作共赢

 

以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为引领,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在全面深度开放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强化区域合作中培育发展新引擎,建立和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第一节  建立健全对外开放政策机制

 

坚持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建立健全适应对外开放的投资、贸易、合作和政务机制,全力破除制约开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探索外商投资管理新模式。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限制,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标上海、天津、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政策,结合太原实际,大力推行在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外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

构建对外贸易合作拓展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天津、山东、江苏等沿海和新疆、内蒙古沿边及中部五省口岸通关合作,构建快速高效的立体通关体系。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化通关管理,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限制,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

健全适应对外开放的政府服务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加强投资咨询和商事法律服务,推进政务环境透明化、便利化和规范化,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形成亲商、安商、容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经济信息和政策动向。大力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报关、报检、外汇、物流、退税和融资等综合服务。

 

第二节  加快开发区建设发展

 

把开发区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坚持产城融合、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统筹谋划各开发区功能定位、空间格局、产业布局和发展路径,着力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开放发展的排头兵、率先发展的加速器、创新创业的引领者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大力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在充分利用现有空间和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实施开发区北扩南延战略,重点向北部阳曲和南部清徐、晋源拓展,新增面积60平方公里左右。坚持集约发展,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降低企业工业用地成本,鼓励建设立体化生产厂房和公用设施,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率,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高新区加快推进汾东、阳曲、姚村3个拓展区建设,形成以学府园区、汾东拓展区为核心,以阳曲拓展区、姚村拓展区为延伸的“两核两区”空间布局。经开区依托基础区向东、南两个方向拓展为汾东板块,以清徐开发区为基础拓展为清徐板块;同时为综保区预留发展空间,依托批准区向南拓展。民营区向阳曲县拓展,建设阳曲新兴工业基地;基础区扩容提质,打造“产、商、住”布局合理的功能性产业园。不锈钢园区向尖草坪区阳曲镇拓展,可在尖草坪区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按规划建设各类专业园区,同时在市域范围内结合当地发展布局发展飞地经济。

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导向。坚持以产业为支撑、以工业为引擎,以产业集聚、企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中为目标,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产品新、竞争力强的新经济增长点,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业集聚、开放共享的园区发展格局,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活、政策最优的发展区域。坚持规划引领,按照产业高效、低碳、生态、循环发展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和项目布局,避免产业雷同、重复建设、同质竞争,实现协同发展。明确发展导向,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和园区建设发展水平,高新区、经开区发挥产业、科技、人才集聚优势,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大力引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品牌示范园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为目标,延伸产业链条,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端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强化服务配套,实施业态调整,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众创空间、金融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70%。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开发区与所在县区的关系,调整优化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优势互补,促进开发区与所在区县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各开发区道路交通、水电气暖、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七通一平”和重点项目。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提前布局服务性、生活性配套设施,全面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外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管理,形成科学合理的投入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孵化器建设,推行非生产配套设施的集中供应,促进园区孵化体系与楼宇经济有机融合,实现“产城一体”融合发展。

推动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以开发区拓展空间为契机,创新园区发展模式,鼓励开发区和各类园区积极参与区域合作,采取政府与政府共建、政府与企业共建、企业与企业联建等方式,在园区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园区,带动产业联动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积极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科研机构及院校开展科研、产业与技术合作,加快建立太原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合作基地。支持开发区与境外园区建立合作联盟,重点承接海外制造产业转移,加快园区国际化步伐。

 

第三节   加快开放平台建设

 

加快开放口岸、保税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化会展、对外交流“五大开放平台”建设,发展外向型经济新业态,开辟对外开放新渠道。

完善开放口岸平台。加快提升太原航空口岸开放水平,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临空经济。大力推进太原铁路口岸建设,重点做好与相关省市港口对接,提升外贸物流直达服务能力,打造畅通便利出海通道。

健全保税物流平台。推进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申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培育大型物流企业,构建全市保税物流平台体系。切实发挥太原综合保税区功能政策优势,积极申报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肉类进口指定查验场所,大力发展新型保税服务,推动3-5家大型加工贸易企业项目落地,建设全省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商品出口的重要集散地。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传统行业、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智能转型、跨界融合,推动形成“互联网+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外贸企业入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三年全覆盖工程。推进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申报与建设工作,搭建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综合服务平台、通关管理平台,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孵化基地,培育外向型商贸企业,完善跨境电商产业链。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展示中心,完善跨境电商的线下体验功能,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跨境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外贸企业等各类主体汇聚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

打造国际化会展平台。建立常态化、国际化、专业化投资贸易平台,依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等会展设施,举办好重点展会。借助“低碳发展高峰论坛”,打造世界低碳经济开放交流高地。引进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型活动、品牌展会及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性展会和国际性、国家级会议,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展会中心城市。鼓励企业借助“山西品牌丝路行”、境外展览会等活动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组织参加好投洽会、中博会、西洽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交会等境内国家级重点展会,支持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

建立对外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国际友城布局,创新国际友城合作模式,建立城市高层互访协调机制,引领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对接交流。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深挖外事侨务资源潜力,整合民间外事资源,充实和提升我市对外交流平台,建立完善海内外晋商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与国外友好团体的交流和联系。依托太原特色优势资源,不断深化国际经贸、文化、科教、资源型经济转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为引进国际先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牵线搭桥。

 

第四节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强化招商职能与招商能力,吸引更多项目和投资落户太原。

优化招商服务与管理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综合协调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制定重大产业招商项目认定标准,严格招商项目合同管理。创新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项目督查考核激励制度,推动重大项目引进和落地。统筹对内对外招商平台,推动市、县两级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招商队伍,指导县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各项制度。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有针对性地引进缺失链条、补强薄弱链条、提升关键链条,引领我市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提升。大力开展园区招商,依托高新区、经开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及武宿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促进项目深度合作、产业互动发展。积极开展精准化招商,紧盯沿海地区产业发展、产业转移新动向,针对各县(市、区)特点和重点产业选准目标,精准有效承接优势产业转移。探索股权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太原本土化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园区投资基金,推动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坚持以商引商,做好现有外来企业的跟踪服务,促进企业技改扩能、增资扩股。探索招商引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新模式,按照“巩固港澳台、拓展欧美韩”的思路,适时在境外试点开展委托招商。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和先进技术。

突出招商引资重点。以谋划和推进“五个一批”为重点,紧紧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结合城中村改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科学确定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向和重点,助力我市加快改造提升煤化工、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做优做强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软件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和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大企业大集团在太原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和制造中心。充分发挥太原新晋商联盟、驻外办事机构、商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形成多元招商力量,瞄准世界和中国500强、实力央企、知名民企、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企业以及行业领军企业、科技先导企业,吸引企业家来并投资创业,着力引进一批投资额大、带动力强、支撑性好的大项目好项目,以大项目支撑大产业,以大产业促进大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总投资力争达到17000亿元。

扩大外资利用规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鼓励建立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努力扩大外资利用规模,提高外资利用效率。“十三五”期间,实际引进外来投资累计达到5000亿元,实际引进外资累计达到50亿美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达到400家以上,进出口总额占全市外贸总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

 

第五节  推动对外贸易提质扩容发展

 

以国际视野谋划外贸转型,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层次,提高出口产品核心竞争力,推动太原开放型经济向优质优价方向转变,保持外贸进出口总额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对外贸易优质均衡发展。

发展壮大对外贸易力量。引导民营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重组、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外贸骨干龙头企业。按照突出重点、龙头带动、统筹兼顾、分层推进的原则,围绕太原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通过实施项目带动、资本整合、品牌建设、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强企战略,着力培育10户外向度高、特色鲜明的骨干外贸企业,6户有稳定产品支撑的重点企业,17户具有较强发展优势的潜力企业,培育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到202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24亿美元。

加快推进科技兴贸和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出口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新产品研发、专利申报和国际认证等工作,扶持有条件和有实力的企业尽快建立研发中心和产品检测中心,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加大太原自主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支持企业进行境内外商标注册、创建自主出口品牌,对重点培育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进行跟踪帮扶,进一步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加大太原出口品牌的宣传培训、境外推介、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旅游、建筑等行业传统服务贸易,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与央企、省内外企业联合承揽境外工程,开拓境外劳务市场及工程设计、监理等建筑服务市场。深度挖掘商务会展、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仓储物流等领域服务贸易增长点,培育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出版传媒、动漫游戏等新兴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打造山西服务贸易多边合作的窗口,带动全省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与欧美、日本、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积极打造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促进我市服务外包由低端出口向高端高速增长转变。

 

第六节  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深化区域合作

 

抢抓国家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中部崛起等重大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深化区域合作,在优势互补中实现合作共赢。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对接、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依托“山西品牌丝路行”开放新名片,推动太原品牌产品和优势产业“走出去”。充分利用欧亚大陆桥、大西高铁等便利交通条件,发挥不锈钢、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优势和潜力,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区域合作和产业开发,助力优势外贸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探索“走出去”转移太原过剩产能新途径,谋求发展新空间。依托区位交通和经济资源要素条件,推进与西安、兰州、银川等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区域互动与合作。积极对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参与亚欧大陆桥经济合作。深化与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友好城市的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提升太原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协同发展。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领域、多形式合作互动,加强与北京、天津等地资源要素与产业协作,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对接发展新兴产业,借力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把太原打造成为环渤海经济圈西翼的战略支撑点。

强化与周边区域合作。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城市群协作,加大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招商及产业承接力度。抓好新十年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发展规划的落实,强化与中部省市协同发展。加强与沿海地区交通衔接,强化晋冀鲁经济联系。密切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蒙晋冀长城“金三角”“黄河几字湾”等区域的协作联系,加强文化、旅游等资源协作开发,形成区域整体合力,为太原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推动太原城市群发展。发挥太原省会城市功能,破除壁垒障碍,叠加发展优势,推进地区资源整合,加快太原城市群发展,全面提高太原对全省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太原城市群在全国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科学编制规划,实现规划建设无缝对接。加快太原率先发展,促进与吕梁、忻州、阳泉等省内城市的联动发展。

 

第七章  推动共享发展 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切实做好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扶贫等民生工作,使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中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加大资源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全覆盖。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重点做好规划设计、标准制定、促进竞争、强化监管和财力保障等工作,在落实每年财政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增幅高于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增幅的同时,尽可能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行精准兜底保障。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途径,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公共产品供给与服务体系,提高供给能力与效率。

 

第二节  办好一批民生实事

 

突出以人为核心和问题导向,坚持每年办好一批群众要求强烈、感受明显,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民生实事。

抓好背街小巷改造和过街天桥、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全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结合城市综合整治和主次干道建设,着力抓好背街小巷改造,重点解决好安全隐患突出、配套设施不全、路面损毁严重、排水设施淤塞不畅以及脏乱差等问题,“以线带面”带动周边环境质量和交通条件整体提升。以人车分离、步行安全和交通高效为目标,重点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在新建快速路、轨道交通站点设置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基础上,新增人行立体过街设施60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开公交线路40条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公交停保场及枢纽、公交专用道建设,公交专用道达到200公里以上。加快公共停车系统建设,力争中心城区新增10万个公共停车位,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收费、生活用电户表和老旧建筑加装电梯改造,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完成全市约40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供热计量收费和热源管网平衡改造,同步推进生活用电户表和老旧建筑加装电梯改造。

大力推进公园游园、公共厕所和地下管沟建设,进一步完善民生公共设施。按照500米见绿的要求,加快小游园建设,建设一批规模适宜、功能齐全、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以城市主干道为中轴,实施连片整治,对既有道路实施管沟建设,到2017年完成中环范围内、小店、柴村、尖草坪、西山地区、民营区、经开区架空线缆入地,到2020年建成区范围内架空线缆全部入地。加强重点地区、环境薄弱地区环境建设与整治,提高公共厕所、垃圾桶密度和覆盖率。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和出行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解决全市250个自然村、20万人饮用水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等问题,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民生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评议、社会公示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追究机制,加强对民生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统筹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生项目建设,多渠道增加民生投入。

 

第三节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民生工程,全力实施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力争到2018年全市近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摘帽。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努力实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林、牧、商、游等特色产业,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拓宽产业开发路径,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加大电商、金融、旅游、光伏等扶贫力度,构建贫困群众与企业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发展生产带动脱贫20455人。二是异地搬迁脱贫一批。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实施异地搬迁。严格落实各项搬迁补助政策,有效整合各类搬迁资金,统筹做好产业开发、城镇化建设、旧村开发利用和完善社会保障等工作,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就业、生活和致富问题,实现脱贫10000人。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大力发展经果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推动生态保护与脱贫开发协同增效,实现脱贫1478人。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对考入二本B类以上高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补助。重点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促进转移务工就业,实现脱贫5000人。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18年全市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等于或高于国家脱贫标准,通过低保兜底脱贫12000人。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衔接,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开展对口帮扶。实行“城区包乡、单位包村”,全市6个城区、4个开发区对口帮扶娄烦、阳曲两县贫困村集中的15个贫困乡(镇),城区(开发区)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157个贫困村,重点在改善交通、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建设方面下工夫,帮助创造脱贫致富基础条件。驻村帮扶的市县领导、机关单位一把手要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引导、示范、协调和桥梁作用,统筹协调驻村干部、定点单位、城区对口帮扶单位等帮扶力量,发挥帮扶最大效益。

强化扶贫责任意识和政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娄烦、阳曲两县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扶贫开发主体责任,树立脱贫致富信心,增强“造血功能”,靠内生动力改变落后面貌;各部门要落实对口精准帮扶责任,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实效;贫困乡镇党委、政府和贫困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抓好扶贫攻坚的具体实施,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市级脱贫攻坚奖励资金和贫困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金融扶贫工程,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落实好省、市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扶贫项目贷款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对贫困户贷款全额贴息。完善精准退出机制,鼓励率先脱贫,在脱贫攻坚期内脱贫摘帽的,扶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严格脱贫攻坚考核,大幅度提高减贫指标权重,对贫困县实行脱贫工作“一票否决”。

 

 

第四节  加快教育全面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努力促进公平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以普惠性幼儿园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90%,学龄前儿童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比例达到90%。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推进中小学新建配套和改造提升,统筹规划城中村和进城务工人员密集地区中小学建设,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新改扩建中小学200所,新增优质学位2万个,确保所有学生在家门口就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中职教育免费全覆盖,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稳步发展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太原学院续建,推动太原幼儿师范、太原卫生学校等升格专科。办好特殊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档案,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发展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畅通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通道,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规划建设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实现职业教育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立足于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加强专业建设,打造精品课程,做强优势专业,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专业15个,骨干专业实训基地15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育工程,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理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完全中学高、初中学校分离。理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对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进行整合,提高中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基本解决“公参民”学校问题;采取大学区管理、学校之间捆绑式管理、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模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组织形式等,逐步推行“选课制”“走班制”,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第五节  促进就业创业

 

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调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完善和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等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为契机,以太原清华科技园双创基地等为主要载体,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加强创业能力建设,完善创业培训课程,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将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大力开展创业实训,采取“师带徒”方式,有效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创业聚集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组建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信贷融资、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继续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计划,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注重做好化解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和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2%以上。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机制,健全和落实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等长效预防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第六节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力争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提前一年实现翻番。

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依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实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缩小企业领导人员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缔各种非法收入,保护合法收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新型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拓宽居民理财投资渠道,提高居民股息、利息、红利和房屋租金等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各类资源市场化程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搞好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完善农民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强农民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扶持农民创业机制,鼓励农民开展自主创业,增加农民创业性收入。

 

第七节  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入推进“五险统征”体制建设,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9万人、244万人、91万人、97万人和97万人。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保。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保尽保。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全面推进并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完善集工伤预防、康复与补偿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及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救助等兜底性制度,加强与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的衔接。畅通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渠道,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儿童福利院和老年福利院建设,提高符合条件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集中供养能力。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实施医疗卫生“双百工程”。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100所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功能,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公共卫生中心等项目建成使用;在新建小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配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解决业务用房落实难问题。培养引进100名医学领军人才,推动研究型医院和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技术水平。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明确不同层级、类别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95%以上居民在市域范围内可实现多样化就医需求。深化城乡卫生对口支援,省城三甲综合医院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以提升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建立紧密帮扶型区域医疗联合体,确保90%的患者在县域范围内即可得到安全、便捷的诊疗服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以应急处置、疾病监测、慢病防控等为核心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推进市级卫生应急平台建设,建成由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各县(市、区)紧急救援站、二级以上医院急诊科、乡镇卫生院急救点组成的四级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实现与国家、省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对接和互通。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分级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增补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不超过10%的医保(新农合)目录内非基本药物中标产品。

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建设。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深化拓展“外引内联”等模式,组建多层次的医疗联合体,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基层延伸,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施“名医带名科,名科促名院”战略,继续开展“西学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工作,形成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名中医群体和重点学科群。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中医服务水平,拓展中医服务方式。

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监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风险评估、产品追溯、检验检测与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相互配合支持机制。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平台和应急处置系统,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第九节  统筹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完善人口生育政策。积极落实、全面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大对产科病房、医护人员、救助中心、产前筛查诊断以及托幼和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优生优育。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体系。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发布人口预测、预警信息。

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群体基本权益。以妇幼保健院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基本救助、社会福利、康复服务、教育就业等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八章   推动廉洁和安全发展 着力夯实发展基础

 

坚持发展必须廉洁、廉洁促进发展,全面推进“六权治本”,增强廉洁发展意识,提升廉洁发展能力,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努力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廉洁安全与经济发展有机融合,营造廉洁和安全发展社会氛围。

 

第一节  全面推进“六权治本”

 

在继续完善“两清单、两平台、两张图、一监督”基础上,制定完善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清权、依法确权、公开晒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承接上级下放、机构职能变更等,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完善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和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编好制度“笼子”,扎紧制度“口子”,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为民服务效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权责清单,梳理制定权力运行流程、风险防控“两张图”和《办事指南》。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制度,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合力监督体系。对懒政怠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严查严惩,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责、违法必追究,努力营造弊革风清的政治生态环境。

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全面推动“六权治本”工作向乡、村两级延伸,依法确定乡、村权责,编制乡、村权责清单以及服务引导图和办事流程图,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六权治本”全覆盖。

 

第二节  提升推动廉洁发展的本领

 

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发展理念。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廉洁、廉洁促进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筑牢法律和党纪“两道防线”,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把廉洁从政作为“工作底线”严格坚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增强领导干部推动廉洁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廉洁用权。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升决策水平。把民主集中制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决策执行各个方面,形成内容上相互衔接、运行上协调联动的制度体系。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领导班子集体作用,着力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节  营造廉洁发展社会环境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环境。深入挖掘和借鉴历史优秀廉政文化,充分发挥其教育警示的重要作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地域特色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着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活动的覆盖面。拓宽廉政文化宣传途径,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方式,打造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重德重廉文化传统,革除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社会陋习,倡导廉洁文明新风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狠刹“四风”、“打黑除恶”高压态势,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净化政治生态,构建良好政商关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有交集而不能有交换、有交往而不能有交易,正常交往,主动服务,划出公私分明界线,做到出于公心,不谋私利,不搞利益输送和交换。重塑商业伦理、重育商业文化,构建交往有道、相敬如宾、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的政商关系。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做好重点行业领域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四节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左右,为“六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全员安全培训。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到2020年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镇燃气、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危旧房屋、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军工企业安全距离不足等重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和设施搬迁工作,处理好资金保障、人员安置、技术装备、土地置换等难题,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安全作为各类项目规划建设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扎实开展国家安全乡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加强一线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平台、综合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提升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第五节  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牢固树立大安全的发展理念,健全以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等为基本内容的公共安全体系,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省城”建设,创新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力争到2020年,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平安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改建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村(社区)从80%提高到90%以上,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高效运转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加强反恐维稳和社会面防控,持续加强街面巡逻和社区(村)标准化警务室建设,严防暴恐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持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最大限度的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城中村改造,巩固完善城中村平安建设警务站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治安乱点整治,保障全市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机制。健全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预案、救援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助制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应急调度体系,健全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基本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和训练基地建设,合理布局、规划建设符合标准、安全实用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推广普及防灾知识,定期开展避灾救灾演练,加强救灾与自救技能培训,提高城乡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六节  推进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

 

把“一批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既扬汤止沸,更釜底抽薪,牢牢把握预防化解不稳定因素的主动权。

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抓好评估主体、评估范围、评估流程、评估工具、评估问责等重要环节,加大评估结果应用,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前不可或缺的“必备程序”和权威制度,成为科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

健全调处化解矛盾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实行领导包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保障公民权益,使社会矛盾不积压、不扩散、不恶化,得到及时处置和逐步化解。建立重大不稳定因素滚动排查、动态调整、及时预警机制,加强社会矛盾动态管理,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深入推进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四大调解组织,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运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在预防和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完善各级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全面实施网上信访工作模式,确保市、县、乡全应用,实现办信、接访、网上投诉办理、督查督办等基本业务全覆盖、信访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全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全程跟踪群众满意评价结果,从群众评价中查找问题,加强提醒、回访、督办,倒逼改进工作。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积极化解非法集资融资、小产权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信访问题,建立信访事项“一案一档”电子档案,着力提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水平。

 

第九章

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太原建设

为全市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和法治保障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精准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加快推进法治太原建设,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建设,实现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续动力和法治保障。

 

第一节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巩固提升“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流程再造,推进并联审批,努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承接好省下放我市的行政职权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调整市本级行政职权事项,最大限度推进行政职权下沉,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网上咨询预审服务,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巩固和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探索试行更加灵活的登记模式。

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积极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少对企业和市场的干预。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稳妥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试点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投入专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做好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分类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类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推进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各项税收制度和政策的落实,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行全过程的财政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完善市对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第二节  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健全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打破行业垄断,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

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科学界定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保护个人产权。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动,保证产权交易的公正性和有序性。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落实省有关煤炭等矿产资源出让转让管理办法。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等二级市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

 

第三节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则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扎实做好党政机关、直属事业机构与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覆盖。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平台,改组或组建2-3个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建立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的国有资本配置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国有资本市场化补充机制,加大国有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力度,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培育10-15家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

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促进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共同发展。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创造条件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力争培育3-4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改进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方式。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组织领导机构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制度,形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合力。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问责机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节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完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完善党领导的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基层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社区议事协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政社分开,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运作,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渠道,健全社会组织绩效评估和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新建小区全部配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全部提档升级。

 

第五节  加快推进法治太原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六权治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政府立法体制和规章制定程序,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城市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努力实现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行阳光司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制度,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服务中心工作、满足民生需求。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服务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深入落实《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组织和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指标,加强普法骨干和志愿者培训,提升普法实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  实现率先发展

 

规划的有效实施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履行政府职责,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节  坚持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完成好“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推进。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党的领导是我们攻坚克难的最大优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夺取胜利的根本保证。“十三五”规划纲要通篇贯穿了中央和省、市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规划实施,就是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把市委对太原未来五年的发展构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具体目标逐一变成现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上来,用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六大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发展优势,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牢记历史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坚决把“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作风。要树立表率意识、率先意识和贡献意识,坚定必胜信念,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迎难而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努力实现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率先发展。

 

第二节  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引导和保障作用。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完成和落实本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切实落实好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目标和任务。要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与全市战略意图相一致,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公共财政及政策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纲要实施的衔接,中期财政规划要根据本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保障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的实施。加强人口、土地、环境、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统筹协调,为规划实施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改进政府服务,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整合行政资源,理顺职责权限,完善政府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第三节  加快人才强市建设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人才激励、投入和政策机制,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体系。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坚持精神、事业、物质激励并举,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与人才贡献相联系的工资制度、奖励制度。完善科技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做到人尽其才,用有所获。建立和完善国家、社会、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完善人才流动保障机制,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创新人才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重点,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加大“太原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太原市人才创新创业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

创新人才政策机制。抓好落实现有人才政策的同时,制定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激励、投入和服务政策。调整和完善人才公共服务政策,为高层次人才落户太原提供“一条龙”服务,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完善引进高端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注重培养和使用本土人才。 

 

第四节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奋斗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广泛凝聚强大合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激发全市人民建设太原的主人翁意识。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本规划纲要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转型、社会发展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纲要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规划纲要重大事项实施公开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公众评议机制,使规划纲要的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分解目标任务。将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并将之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深化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用目标倒逼措施,以责任推动落实,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加强规划衔接。要把本规划纲要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发挥本规划纲要对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指导作用,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本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合理。年度计划要与本规划纲要相衔接并滚动实施。

完善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纲要的年度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规划纲要指标体系的统计和评价制度,确保数据权威准确、科学合理。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评估等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对规划纲要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根据经济运行状况及发展实际,按程序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强化实施监督。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团结拼搏,艰苦奋斗、真抓实干,为圆满完成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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