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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2-02-24 农林水利 广东
 1 发展现状与形势

  1.1 “十三五”水利发展回顾与总结

  “十三五”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有关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思路,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水利发展新特征,紧紧围绕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立足于补短板、强监管、抓重点、惠民生,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以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河湖治理,着力提升水利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有效保障了《揭阳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的实施。

  “十三五”以来,我市水利建设主要建设任务进展比较顺利,重点江河洪水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调蓄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更加深入,水资源保护和水利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取得新进展,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大幅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水安全支撑和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完成各类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78.1亿元,其中“十三五”规划内投资40.04亿元,“十三五”规划外投资38.06亿元,共实施水利投资项目465宗,完成水利投资项目319宗,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扎实推进,水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为改善民生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防洪减灾工程主要实施了河道治理、江海堤防加固、山洪灾害治理等99宗,水库除险加固35座,水闸除险加固及重建12座,电排及泵站更新改造及重建15宗;供水保障工程主要实施了供水工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改造等10宗;水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实施了碧道建设、“五河毓秀”工程、水系连通、小流域综合治理等13宗。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利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如下:

  1.防洪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我市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完成榕江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并完成10宗子项目的竣工验收,建设堤防142.3公里,完成涵闸138座,完成投资20.97亿元,市北河桥闸重建工程投入使用;实施练江综合整治项目20宗,已完成13宗工程,完成投资12.74亿元;完成新建、维修加固江海堤围215.9公里;实施千里海堤达标加固4宗,完成投资2.46亿元,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宗项目已完工验收;治理中小河流治理44宗,长度536.14公里,完成投资11.78亿元;完成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5座,完成投资2.5亿元;完成2座拦河闸重建工程,进一步增强了洪水调控能力,提升了区域防洪能力;大型泵站更新改造2宗、机电排灌工程13宗等防洪排涝骨干工程,为区域“排涝水”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揭西县、普宁市实施了一批山洪灾害治理项目。这些防洪减灾工程的实施为战胜“十三五”期间“海马”“山竹”等强台风及洪涝灾害提供了有力保障。

  2.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成果丰硕。

  “十三五”以来,我市立足于“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做好水资源利用,增强供水保障能力”的目标,积极推进揭阳引韩供水工程、半洋隧洞引水工程(枫江-半洋段)、“三江连通”工程建设,三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5亿元,半洋隧洞引水工程(枫江-半洋段)和揭阳引韩供水工程于2021年上半年完工。“十三五”期间,以移民后扶资金投入为引导,汇集社会各方力量,激发移民积极性,开展移民增收、贫困移民脱贫和美丽家园建设,各项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完成总投资3.736亿元,其中移民直补到人资金1.678亿元,开展移民增收、美丽家园建设等项目292宗,后扶建设受益移民人口55813人,水利移民工程建设成果丰硕。

  3.节水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节水力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了12个节水型载体,揭东区入选2020年度广东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县(区)。“十三五”期间年均用水总量14.7亿立方米,年均单位万元GDP用水量69.6立方米,年均单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3立方米,从2020年的三大用水效率指标来看,用水总量较2015年下降21.9%,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9.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2.2%,用水总量逐年下降,用水效率全面提升。

  4.农村水利建设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相关要求,我市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完成投资7.3亿元,全市1446个行政村实现集中供水,完成辖区内162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及3699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工作;完成了市三洲榕南灌区、市引榕灌区及普宁市引榕灌区、惠来县蜈蚣岭灌区等7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5.58万亩;积极推进创建绿色水电站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创建1宗绿色小水电,评定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2宗、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4宗;全市344宗小水电站清理核查整改评估工作全面完成,2宗小水电试点项目完成退出工作。

  5.水生态改善及水环境治理扎实推进。

  完成《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全市稳步推进碧道规划建设,初步建设碧道30公里;完成揭东区车田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4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封育保护、生态修复、植树造林等水土保持措施,新增水土流失区治理面积72.6平方公里,同时加强综合监管,使区域内水土流失减轻,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治理过的小流域已出现了良性循环。实施五河毓秀项目67宗,水系连通项目1宗;河道河涌清淤整治项目49宗,治理河长194.9公里;大力推进练江综合整治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河面清洁,有效改善当地水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

  6.水利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

  自2017年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已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制度体系,全市843条河流共1853名河长上岗履职,实现了河流河长全覆盖;建立了河长述职机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推行河湖“河长制+警长制”协作配合机制,河湖管理保护的协作配合体系更加有效;同步开展“互联网+河长制”建设,初步实现河长制“互联网+”智慧监管,大大提升了河湖治理的效率;通过以上等措施,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强化了境内榕江、练江、龙江等主要江河治理效果。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一河(湖)一策编制、一河(湖)一档建立和河长制信息化建设均取得初步成效,已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地形图界线划定、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完成794.88公里,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62宗,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4处。2018年在督查中首次使用无人机对全市主要河流进行拍摄录像,并对工作不达标的各级河长坚决落实问责,共问责54人次(含约谈、停职、免职)。

  7.水利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共178宗;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10.87万平方米,清理垃圾杂物2506.8吨,清理水域面积1558.45平方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共129.46万吨;整治销号“四乱”问题584宗。

  建立重要河流执法巡查机制和水事案件督办、县区河道管理考评等制度,加强水利执法行动的横向联合和纵向联动,及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着力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全市共清理整治非法采(堆)砂场52个(次),清理整治非法洗砂场点54个(次),查处非法采(运)砂船49艘。

  1.2 新时期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1.防洪减灾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全市榕江、练江、龙江三大流域整体防洪能力不强,防洪体系不完善,控制性工程调蓄能力不足,部分河段尚有较多险工险段等防洪隐患,全市现有堤防长度1227.92公里,其中江河堤防共1120.68公里,市区主要堤围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达标堤防785.36公里,达标率为70%,海堤10宗共107.24公里,部分海堤达到20年一遇以上,达标海堤69.06公里,达标率为64%,若对标《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的地级市城市中心区防洪标准不低于100年一遇,全市堤防达标率将大幅降低。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工程项目63宗,已开工项目37宗,剩余26宗未开工,小城镇及农村部分堤防标准还较低,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省中小河流治理一、二期工程实施范围外的部分河流仍有治理需求;部分病险水库水闸还未完成除险加固,2021年全市水库存量安全鉴定任务291宗,已鉴定为三类坝水库19宗;部分流域缺乏防洪控制性工程,超标准洪水防御工程体系尚不完善;全市易涝面积43.8万亩,达治涝标准的31.87万亩,占受涝面积的72.7%,部分排涝设施的机电设备老化、效率低,部分工程不配套,排涝体系不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仍需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相对滞后,水文监测能力不足。

  2.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961.5毫米,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6.9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2.09亿立方米。按我市2020年常住人口557.78万人计算,我市人均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199立方米,低于广东省(1634立方米)和全国(2035立方米)平均水平,处于世界公认的水资源紧张警戒线(1700立方米)以下,接近水资源缺水警戒线(1000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较低。区域内水资源分布不均,市区水资源总量12.89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692立方米;普宁市水资源总量21.8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1094立方米;惠来县水资源总量13.1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1263立方米;揭西县水资源总量19.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2816立方米。根据已有水资源规划相关设计成果,规划期2035年我市仍存在缺水问题,在加强节水后,90%频率下市区缺水量为11031万立方米,普宁市缺水量2276万立方米,惠来县缺水量为2452万立方米。我市现有水库469座,总库容11.37亿立方米,其中有调节能力的大中型水库21座,兴利库容5.67亿立方米,仅占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6.90亿立方米)的8.5%;大中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96平方公里)仅占国土面积的19%,无控区间范围大,水资源缺乏调蓄利用手段。按2020年常住人口计算,我市人均库容量为204立方米,低于邻近的汕尾市(421立方米)、潮州市(306立方米)和经济规模相近肇庆市(285立方米),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7立方米)。市区及揭东区东部位于我市降雨低区,人口众多,地区内缺少大中型多年调节水库,调控能力有限,抵御连续枯水年干旱能力低。

  2020-2021年我市遭遇冬春连旱,降雨量比历年同期偏少40%,全市降雨量明显减少,多地出现连续干旱的情况,多座水库已逼近死库容,供水水源得不到有效补充,原水供应日趋紧张,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全市39.9万居民饮用水受影响,尤以揭东区、普宁市、榕城区受影响严重,其中普宁市北部的麒麟、南径等8镇旱情更加突出,部分地方没法正常供水,局部几个村实施了消防车应急送水,惠来县东部顶溪水库还出现水源干涸现象,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建设应急调水工程从周边市等区域调水供应市区、采取发动群众打井补充供水、为旱情严重乡镇紧急铺设供水管道等应急措施保障用水,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市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

  我市各行政区水资源调蓄能力不足,工程型缺水较为严重,部分水源水质超标严重、供水工程供水能力不足、工程配套落后以及缺乏应急备用水源,存在水源性、水质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供水安全保障形势比较严峻,应对极端气候的抗风险能力不强,水资源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3.农村水利建设仍需加强。

  漫灌目前仍是我市主要的灌溉方式,田间节水灌溉面积较小,加之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偏低、老化严重,造成现状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和灌溉保证率不足,部分中型灌区还未开展节水配套改造,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28个中型灌区中,18个灌区还有改造需求,农业生产应对极端气候的抗风险能力依然薄弱。全市虽实现行政村集中供水覆盖率100%,但集中供水覆盖不全面,仍有258个自然村、17.97万人未实现集中供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还存在建设基础薄弱,水源供给保障能力不强,水质处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农村饮水运营模式与水价机制不健全,工程运行成本高,影响工程良性运行。农村河道山塘存在淤积堵塞现象,部分区域出现断头河问题。与人民群众共享水利发展成果、全面实现小康生活的要求相比,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重点农村水利建设任务仍需继续推进。

  4.河湖生态环境修复任务艰巨。

  榕江、龙江和练江经综合治理后,榕江河段水质整体保持稳定,练江普宁河段从污染指数看水质好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污染指数下降39.1%,龙江流域水质保持在Ⅲ类或以上。“十三五”期间虽大力开展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目前榕江二级支流枫江深坑断面和练江普宁河段下村大桥、青洋山桥断面连续五年水质均为劣Ⅴ类。从2020年数据来看,我市区域内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仍有16.7%;市国考河流、省考河流、国控河流、省控河流、市控河流及练江的水质达标率分别为25.0%、42.9%、33.3%、16.7%、42.9%、0.0%;四个国考断面东湖、龙石、隆溪大道桥、地都达标率为25.0%,比上年下降25.0%,东湖、龙石、地都三个断面未能达到年度目标(Ⅲ类水质);以上结果表明,当前主要河流的水质污染不容乐观。

  局部河湖仍存在水环境质量降低、水系连通性下降、生态流量不足、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加上污水收集、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持续威胁河流健康。经过“十三五”期间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后,区域内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44.46平方公里,局部人为水土流失依然存在,水土保持投入机制有待完善,水土流失监管能力不足,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落后,全市河道生态修复仍需进一步加强。

  5.水利现代化治理体系尚不完善。

  当前我市智慧水利尚处于起步阶段,监测感知体系有待健全,强监管手段较为薄弱,水利科技服务体系未健全,制约水利现代化前行步伐。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还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和设备配置不齐全,水事纠纷处置和水行政执法难度大。水利投入机制不健全,基层水利缺少专业技术干部,依然是水利发展道路上的突出障碍。水利行业能力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建设的需要,水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1.3 面临形势

  1.落实从中央到地方的部署,强调大力推进水利建设。

  十九大提出,要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水利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涵盖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内容。全会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国以来,我市进行了大规模的治水行动,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水利建设,区域内的水安全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全市已基本构成节约用水、防洪减灾、城乡供水、河湖生态保护和涉水管理五大保障体系,为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利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新时期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因此要加强“十四五”期间我市水利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水利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水利建设的目标和根本动力,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防洪工程建设和水管理,实现防洪保安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大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力度。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保护治理,增强水生态服务功能,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加大水源涵养地和湿地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通过水利建设的综合施策,让人民群众喝得上干净的水、用得到稳定的水,在宜人宜居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充分发挥水利支撑作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3.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增强水利发展活力,要求加快水利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

  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国家水网智能化改造,要求加强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涉水业务智能应用。这就要求尽快补齐信息化短板,在水利信息化建设上提档升级,做好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抓好智慧水利顶层设计,构建安全实用、智慧高效的水利信息大系统,实现以水利信息化驱动水利现代化。推动区域“智慧水利”建设,着手实施监管方式从传统人工到智能自动的转变、服务方式从被动响应到主动应对的转变、信息化作用从保障支撑到驱动引领的转变,增强水利发展活力。

  4.维系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健康运转,保障水安全,需要持续开展水利建设。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是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的维系、稳定与发展的基石。水安全是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与支撑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是维系生态安全的纽带。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既面临着洪涝干旱、工程失事等直接风险,也会影响到粮食供应、能源供给、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安全保障,因此,加强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夯实水利风险防控的物质基础,强化水利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监管,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对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基础至关重要。

  2 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省“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保护治理,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的发展定位,按照“构建揭阳水网、建设揭阳幸福河”的目标,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以我市区域内当前面临的水问题为导向,以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基础性、枢纽性的重点项目,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补齐防洪、供水、河湖生态、水利信息化等短板,强化重点涉水领域监管,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动水利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水利事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为我市新阶段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2.2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防御水灾害,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提高我市水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提供安全的水资源、优美的水环境。

  节水先行,人水和谐。

  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理念贯穿于供给需求全过程,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努力构建以最小的水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综合效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在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同时,转变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人水和谐生态美的局面。

  保护生态,统筹兼顾。

  牢固树立和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从关乎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开发与保护、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水利工程综合整治和水利监管措施强化并进,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化配置地表水、地下水、雨洪水,加强水系连通,加强水源调蓄工程建设,统筹解决水灾害威胁、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等水问题,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目标的实现。

  改革创新,保障有力。

  加强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完善涉水事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水管理方式和方法,全面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水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体系、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体系,落实水利发展政策及水利管理制度,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支撑,促进我市水利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2.3 编制依据

  2.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15)《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16)《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17)《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19)《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20)《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21)《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2)《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23)《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24)《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5)《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26)《广东省水文条例》;

  (27)《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3.2基础规划

  近十年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和规划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各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这些规划为《揭阳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综合规划

  《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揭阳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揭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

  (2)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国家、省、地市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规划成果和有关研究成果。

  2)《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5月17日)

  3)《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4)《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3)已完成的专项规划

  《揭阳市水功能区划》《揭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6~2030年)》《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揭阳市水资源配置初步方案、工程布局方案、建议实施方案》等水利建设相关规划等。

  (4)“十四五”专项规划

  《广东省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大纲》

  2.3.3相关文件

  (1)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工作报告;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5月5日);

  (4)《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22日);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

  (6)《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 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14)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15)水利部印发的《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指导意见》;

  (16)水利部印发的《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17)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 发展的意见》;

  (18)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9)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推进水利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

  (20)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

  (21)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1+9”工作部署;

  (22)《关于抓紧做好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报告编制工作的预通知》(水利部规计司,2019年4月);

  (2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0号);

  (2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97号);

  (2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报送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及拟纳人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大事项材料的通知》;

  (2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规划函〔2019〕2461号);

  (2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9〕393号);

  (28)《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大纲》的通知》(粤水规计函〔2020〕689号);

  (29)《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20〕5号)。

  2.4 发展目标

  以满足人民对水安全的需要为目标,织牢织密防洪安全网,加快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强化农村水利保障,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进一步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防洪、供水和河湖生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与我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局起步期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按照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的要求,确定本次规划的发展指标,本次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设置了五个方面共13项的指标体系。

  1.防灾减灾。

  水灾害防御能力全面加强。全面建成以堤防为基础,水库、河道治理相配套,具有充足韧性和向上弹性的防洪减灾体系。城区、主要乡镇与大片农田的防洪保护区防洪治涝能力全面达标。遇设计标准洪水,不溃一堤一库;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遇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最大程度降低全社会洪涝灾害损失。至2025年,全市江河堤防达标率85%,海堤达标率提高至80%。

  2.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水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高,区域内供水网络体系更加完整,城乡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至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达到广东省下达的控制目标,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达6.71亿立方米。

  3.农村水利建设。

  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至2025年,我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实现辖区内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大于99%。

  4.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河湖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河湖水域面积持续增加,水环境日益优美,全面建成山青、水净、鱼跃、人和的水生态安全体系,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水文化深入人心。至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95%,碧道建设长度272.9公里。

  5.涉水事务监管。

  揭阳智慧水利系统逐步建成,重点河湖水域岸线有效管控,至2025年,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95%,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远景目标:到2035年,我市水旱灾害防控能力全面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系统性修复进一步强化,河湖水环境显著改善,建成现代化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涉水监管体系,揭阳水网主骨架初步建立,水安全保障体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我市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水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内较高水平,水利向精准治水、智慧管水、高效用水、全民共享幸福水的更高发展阶段迈进。


  2.5 规划布局

  立足我市的区位条件、水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充分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为指导,以提高我市水安全保障水平为总体目标,以我市新时期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为导向,以境内河流为主脉、大中小水库为节点,坚持节水优先,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采取“挡、蓄、连、控”并举,推进揭阳水网建设。“挡”是针对防洪能力不足的区域,谋划增强洪潮灾害防御能力的措施;“蓄”是以重大调蓄水库建设等来增强洪水、水资源调蓄能力;“连”是在考虑水资源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布局的匹配性基础上,谋划重大跨流域、跨区域输配水通道和江河湖库连通通道;“控”是加强传统水利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谋划推进揭阳水网智能化控制和调度体系建设。

  以防洪水库、水闸及电排工程的新建、除险加固、重建或改造为点,以干支流治理及江海堤围达标提质建设工程为线,涝区治理为面,构建防洪安全网,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新建水源水库及水库扩容为点,水系连通、引调水、管网改造升级、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线,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为面,构建供水保障网,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以碧道建设、河湖水系连通、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河道水生态环境修复为线,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面,构建水系生态网,修复河湖生态环境;以水文基础设施、监测点(水情、工情)、现场控制站点、监控中心、市级智慧水利大数据中心为点,水利信息传输网建设为线,构建水利综合管理网,提升水利监管能力。

  以防洪安全网、供水保障网、水系生态网、水利综合管理网4个网建设为基础,构建揭阳水网,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水资源调配与管控,保障水资源供给,加强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提升水治理能力水平,水安全保障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实现资源节约、饮水放心、用水便捷、洪旱无虞、环境友好、亲水宜居的目标,为实现将揭阳打造成为活力古城、滨海新城、产业强市作出更大的水利贡献。

  1.防洪减灾总体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河段、重点区域,围绕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防御水旱灾害的安全底线目标,以榕江、练江和龙江三大水系及沿海水系流域内主要河流为单元,以河流沿线重点镇村为重点保护对象,在现有江河治理的基础上,增加“上蓄”,提升“中防”,扩容“外排”,完善重点区域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对河段上游采取新建水库,增加区域供水量和防洪库容,对已有水库、拦河闸除险加固,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和洪水调蓄能力;实施河道治理和山洪沟治理,对中下游河段实施现有江海堤围达标提质、新建堤防、河道疏浚、护岸护坡、水闸除险加固、泵站增效提质等各种措施,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及防洪排涝能力;对河道自动监测站点进行更新升级和优化补充,对山洪灾害预警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提标升级,增强河道监测预警能力,保障沿河两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推进“三江整治”、市龙颈下水库除险加固、普宁市宝月水库新建工程等防洪提升工程建设。

  2.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

  在我市现有水资源配置体系的基础上,依托规划中的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结合我市滨海新区“一城两园”、“三中心一示范区”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开展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以榕江、练江和龙江等流域天然河道为骨干,加强水资源在“蓄、引、管、用”四个层面的建设。蓄水工程方面重点推进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沿线揭东区域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2座水库)、普宁市域北部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4座水库)、普宁市域中部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3座水库)、惠来县域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3座水库)建设,新建和扩容6座大中型水库,分别为横江水库扩容(大型)、汤坑水库扩容(中型)、芒溪水库扩容(中型)、新建圆控潭水库(中型)、新建三对门水库(中型)、新建后斜水库(中型),增加蓄水量,解决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依托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开展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按照“就近调水”的基本原则,跨流域和流域内调水,引调水工程方面重点推进半洋隧洞引水工程、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建设,增强区域内的水资源调配能力,实现水资源的空间均衡,提升区域供水保证率。同时,谋划“三横两竖”水网格局,增加区域内蓄水量和供水量,实现区域内水资源的联调联配,进一步增强区域内的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优质水源全域利用,保障区域用水安全;结合我市饮水现状,以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优质水为总体目标,城乡统筹、优水优用,按照“厂网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优先集中供水”的原则,推进揭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和直饮水工程建设;供水设施方面重点推进揭东东部水厂、普宁北部中心水厂、惠来县中心城区水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供水工程等上规模供水设施建设;开展水源地保护建设,保障供水安全;围绕深化供给侧改革、促进水与产业协同发展为目标,坚持适水发展,强化全过程节水,引导产业优化布局。

  3.农村水利总体布局。

  顺应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建设,依托三江连通工程、引韩供水工程、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等,以现状城乡供水体系为主体,对区域内管网延伸、乡镇水厂改造扩容,促进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网络建设;城乡供水网络覆盖范围以外的区域,提升农村供水建设标准,利用各分散区域的现有优质水源点或新建高位水池,通过新建水厂或对现有水厂提质改造,增加供水规模,扩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外的集中供水覆盖范围,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区域内重点中型灌区为重点保障对象,重点推进揭阳市龙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韩江粤东灌区(北关灌区揭东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韩江粤东灌区(安揭灌区地都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并开展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业用水计量和水价改革措施,保障粮食安全。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加强农村水生态治理,维护农村水系健康。

  4.河湖生态修复总体布局。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以维护我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基本出发点,坚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全市范围内密布的水体,围绕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目标,以三江流域的天然河道为主脉,结合环保部门的工作,加强对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继续推进6个县(市、区)碧道规划建设工程、榕江南北河水系连通工程等重点项目;以大北山、大南山及小北山等为节点,在区域内河道两岸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控制沿线的水土流失,做好水体两岸护岸林及水土保持林带的保护工作,形成覆盖全区域的绿化生态廊道网络;开展水源地保护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城区及重点乡镇的水岸同治建设,系统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全面提升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营造“城水相依,水绿相映”优美水环境,为城市创造价值。

  5.智慧水利总体布局。

  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深化业务流程优化和业务模式创新,构建覆盖我市江河水系、水利工程设施体系、水利管理运行体系的基础大平台,建立市水利局、流域管理机构和县(市、区)三级物理分布、逻辑统一、服务于各层级、各专业水利业务应用的水利大数据,建立涵盖洪水、干旱、水工程安全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城乡供水、节水、江河湖泊、水土流失和水利监督等十大业务需求的应用大系统,建立多层级、一体化、主动感知、智能防御的网络大安全,加快推进我市水利信息化转型升级,智慧水利建设不断取得进步和实效。到2025年,在现有“互联网+河长制”基础上,按照省级规划建设要求,由市级统筹,以流域为单位,推进我市智慧水利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水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3 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3.1 实施防洪提升工程,保障防洪安全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按照人水和谐、给洪水以出路的理念,合理安排河道、湖泊,重点加强城区及城镇的防洪排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堤防的防洪标准、城市及重要区域的排涝标准。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基本建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构筑“上蓄下防、库堤结合、疏挡并举”的防洪减灾体系,把防洪提升工程体系建设工作从控制洪水措施的研究转向洪水管理方面的研究,在努力防御洪水对人类危害的同时,规范人类的活动,给洪水留有出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3.1.1 完善江河海防洪体系建设

  从江河海防洪体系及流域系统治理考虑,在现有防洪体系的基础上,开展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治理、沿海堤防整治,使重点区域堤防闭合,推进控制性枢纽建设,增强洪水调蓄能力,形成堤库结合,蓄泄兼筹,联防联控的防洪骨干工程体系。

  榕江、练江和龙江三大水系及沿海水系流域防洪体系以堤防为主,通过新建和加固江河堤防,同时开展支流控制性水库建设、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强排泵站新建及更新改造、河道整治、排涝通道建设等措施,构建更可靠的防洪安全网,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刚完成达标加固工作的榕江大围现状防洪标准仅为50年一遇,“十四五”期间,按照地级市城市中心区防洪标准100年一遇的要求,适时开展榕江大围等城区主要堤防提质达标的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将中心城区及规划新城区等重点区域的防洪标准提升至100年一遇。开展惠来县龙江及盐岭河河道整治、见龙海堤等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滨海新区防洪潮能力。

  结合生态海堤理念,开展海堤达标加固建设,推进惠来县3宗、空港经济区2宗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实施,加固堤身、加固(重建)穿堤涵闸,完善台风风暴潮抗灾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防潮(洪)能力。以维持或提升海堤防潮御灾能力、恢复海岸生态功能为目标,适时开展生态海堤建设和海堤生态化改造,分别在堤前带开展生态系统重建,在堤身带实施堤身加固、穿堤涵闸加固(重建)、堤身生态防护等,适宜在堤后带营造湿地等生态空间,运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消浪,通过优化堤身结构型式、运用生态建筑材料、种植植被等措施对海堤进行的维护、加固,建成以抗御台风风暴潮为主,兼顾绿化、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目标的生态海堤。

  加强防洪薄弱环节的治理。大力推进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加快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安全鉴定任务,明确除险加固治理对象,做好实施年度计划。对安全鉴定后确定为病险水库、水闸的,开展除险加固,消除病险隐患,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每年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水情工情监测、通信、防汛道路等设施,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注重防洪非工程措施的运用及建设。结合研究调整现有水库汛限水位、起调水位等非工程措施,增加水库防洪库容或调蓄库容,加快河湖及水利工程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及洪水预报警报系统,强化洪水风险分析与管理,完善洪水防御和救灾措施,备足防汛救灾物资,加强河道管理,推进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通过加强防洪减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建设,完善江河海防洪体系建设,减少洪水灾害损失,综合提升区域防洪减灾能力。

  3.1.2中小河流治理

  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完成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任务。贯彻生态治河理念,尊重河流自然属性,因地制宜,因河施策,以河道清淤疏浚、险工险段治理、护岸建设为主,配合堤防加固和新建,优先解决中小流域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在提升河道防洪能力的基础上,融入碧道建设理念,结合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在河道整治过程中兼顾水生态、水文化、水景观等功能建设,通过系统思维共建共治,同时加强河道管护,提升防洪能力,修复水生态,改善河流水环境,美化河岸,丰富水面,打造清水走廊、绿色长廊,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促进“水上莲花”魅力彰显。协调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助推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和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积极开展列入省中小河流(三期)实施方案的项目谋划工作。以沿岸有城镇、村庄和较大范围农田等保护对象且现状存在洪涝灾害频繁问题的河流或河流功能衰退、河岸生态功能遭到严重破坏、有修复需求的河流为主要治理对象,开展调研与现场查勘工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治理范围和措施,摸清中小河流治理需求底数,并做好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列入早实施早受益。

  3.1.3山洪灾害防治

  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方式,完善山洪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在有集中居民点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河段,实施加固护岸、疏浚扩挖等措施治理重点山洪沟。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推进山洪灾害补充调查,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山洪灾害监测系统,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预警系统、简易报警设施设备、预案体系,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推动监测预警平台集约化应用,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十四五”期间,我市防洪提升工程建设规划项目122宗。

  3.2 强化节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3.2.1节水型社会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安全问题受到高度重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16字水利工作方针,强调从观念、意识和措施等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为节水治水管水提供了科学指南。“十四五”期间,我市治水管水按照节水优先的总体思路,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贯彻治水全过程,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全行业节水,健全节水体制机制,水权交易试点和水价改革稳步推进,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全面在各县(市、区)域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1)节水工程建设。

  1)农业节水项目。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引导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逐步改变传统的灌溉模式;加强水利工程续建配套,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完善计量制度,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力争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

  2)工业节水项目。

  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推进工业节水减排,推广高效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强园区用水评估;全面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

  3)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提高供水管网巡查频率,减少跑滴漏冒偷等不良供水、用水现象;搭建智慧水务一体化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科学调节供水水压、水量,减少爆管次数,并预测管网长期暗漏位置,为管网更新提供依据。力争2025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

  (2)非常规水源利用措施。

  加强区域内的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1)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项目建成后,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等作用,将再生水以低于市场平均的价格提供给某些对水质要求不高的企业使用,实现合作共赢。因地制宜,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与市政用水联网,逐步在城市绿化、市政环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公共建筑杂用水、生态景观等领域扩大使用再生水。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再生回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揭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年)提出,中心城区2035年再生水利用率为10%,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我市的经济和人口发展情况,近期我市还不合适大力提倡再生污水回用,建议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重点缺水县域和正在大力实施综合整治的练江流域城市可在此基础上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2)推广雨水利用技术。

  在城市通过建设可渗透地面、可渗透排水沟等渗透补充地下水,推广生态环境雨水利用技术,建设雨水利用生态小区等。在干旱死角区域推广水窖、水池等小型雨水集蓄工程,解决牲畜饮水和旱作物补水灌溉。

  3.2.2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

  完善揭阳水网,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本地水与外地水、地表水与地下水、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源,加强各类水源的联调联供,连通成网,构建供水保障网,健全高效利用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1)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1)重点供水工程建设。

  根据我市水资源状况,结合供水工程现状和规划格局,按照用水总量控制和节水优先的要求,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出发,合理配置水资源。以缺水地区的供水安全为重点,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供水保障水平。重点推进半洋隧洞引水工程、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建设。

  2)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工程。

  以我市当前和已规划的水资源配置工程为基础,加快完成半洋隧洞引水工程,大力推动龙颈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实施,推进我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构建揭阳水网,依托规划建设的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对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揭阳部分沿线有条件的水库加高扩容,强化水库的蓄丰补枯能力,新建一批水源水库,同时实施水库群的连通建设,增强全市的水资源调控能力,改善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问题,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重点揭东区、榕城区、普宁市、惠来县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点建设,逐步开展区域内的水资源配置工作。

  ①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揭阳部分“十四五”期间水源工程建设。

  本项目依托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在我市境内管线,通过在沿线新、扩建水库,建设连通通道,用来承接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分配给我市的水量,增强区域的调蓄能力,增加供水量,重点推进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沿线4处水库群建设,分别为揭东区域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普宁市域北部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普宁市域中部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惠来县域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新建和扩容3座中型水库作为受水水库,进一步增强区域蓄水能力,3座中型水库分别为扩容汤坑水库(中型)、新建圆控潭水库(中型)、新建后斜水库(中型);对于运行水位高于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供水水位的水库,利用提水设施,将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分配的水量引入水库。

  新建揭东区域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2座水库),增强区域蓄水能力,保障揭东区、空港经济区应急供水;新建普宁市域北部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4座水库),增强区域蓄水能力,保障普宁市北部、榕城区应急供水;新建普宁市域中部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3座水库),增强区域蓄水能力,保障普宁市城区及周边城镇应急供水;新建惠来县域水资源配置应急备用水源水库群(3座水库)建设,增强区域蓄水能力,保障惠来县滨海新区应急供水。

  本项目扩建6宗水库、新建8宗水库,新增库容1.93亿立方米,新增多年平均供水量1.01亿立方米(不含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补入水量)。



  ②揭阳市中线水资源配置工程。

  根据已有的水资源规划等相关设计成果,考虑我市水利现状工程、中水回用、在建及规划工程供水后,通过水量平衡分析,规划期2035年我市区域内仍存在缺水问题:在97%典型年下,市区缺水量为1883万立方米,普宁市缺水量为3041万立方米,惠来县缺水量为1478万立方米。为充分利用区域内的水资源,按照轻重缓急和现实基础条件,规划“十四五”期间开展我市中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强化供水保障网,改善普宁市的缺水局面。

  规划从各安水上游的美丰村新建凹下拦河坝,在拦河坝坝上新建8公里引水隧洞引水至上砂水径背村段,利用径心电站拦河坝及引水渠引水至径心村,再经13.5公里引水隧洞及管道进入横江水库,在沿途的石陂水上新建拦河坝,引水补入管道,同时在巫石坑水新建拦河坝,通过隧洞引水补入横江水库。对横江水库扩容,增强横江水库的调蓄能力。以横江水库为水源,新建40.1公里供水管道及45.2公里隧洞,为揭西县及普宁市供水。凹下坝集雨面积23.63平方公里,90%频率下可供引水量为1804万立方米,径心电站拦河坝集雨面积80平方公里,90%频率下可供引水量为6107万立方米,石陂坝拦河坝集雨面积2.6平方公里,90%频率下可供引水量为198万立方米,木石坑拦河坝集雨面积10.1平方公里,90%频率下可供引水量为870万立方米。各处拦河坝引水量按孔引水量的70%考虑,工程从各安水、上砂水、梅江河、巫石坑水引入横江水库总水量6285万立方米。



  3)直饮水供水工程规划。

  揭西县河輋水库控制流域内位于花岗岩地区,且河輋水库正常蓄水位746米(珠江高程基准),死水位724.55米,降雨对水质影响小,水库水质优良。水库总库容1674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500万立方米。为充分发挥河輋水库水源优势,可将河輋水库承担的灌溉任务转移至新建的三对门水库,以河輋水库为管道直饮水供水工程的水源,建设直饮水供水工程,原水经处理后通过优质管材送至用户,用户可直接饮用,实现分质供水、优水优用,提升居民饮水品质,充分发挥优质水源的价值,从而将资源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河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9.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产水量1455万立方米,97%频率下年产水量808万立方米。根据《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T110-2017)并结合当地用水需求,按照每人5升/天的用水量计算,河輋水库每年至少可为442万人提供优质的直饮水。近期规划主要对市区及揭西县城区约240万人提供直饮水,远期输水至普宁市及惠来县城区,规划新建供水规模为1.6万吨/天(远期规模3万吨/天,)的管道直饮水制水厂和饮用净水管网,将直饮水输送至用水区,满足人们对优质饮用水的需求。

  4)新建中小型水源工程。

  积极谋划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开展新建后斜水库、三对门水库、娘岭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前期论证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一批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的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

  5)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

  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沿海地区积极推广海水冲厕、海水淡化用水的措施,提高污废水处理回收水平,明确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的强制性要求,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优先利用再生水。

  (2)增强抗旱应急减灾保障能力。

  应急备用,科学调度,充分挖掘现有水源和水利工程的抗旱应急备用功能,合理配置易旱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强化“区域互济,连片协同”,全面增强抗旱应急减灾保障能力。

  1)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以提高易旱地区综合抗旱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类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大中小相协调的区域供水系统。加快推进水源紧缺地区应急引调提水工程建设,在现有水库基础上开展啖坑水库、芒溪水库等水库扩容挖潜工程建设,增加水库可供水量,提升抗旱应急水源储备能力。积极完善工程型缺水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布局,扩大抗旱供水规模。

  2)完善抗旱水量调度体系。

  充分挖掘抗旱潜力,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遥感识别及空间分析等先进技术,完善易旱地区应急监测体系,增强旱情预测、预判、预警和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跨地区抗旱水量应急调度体系,提高应对特大干旱的能力。

  (3)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

  为保障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和水资源保障,开展集中供水水源地物理隔离和水源保护工程;调整优化在用水源、应急备用水源布局,加强水源保护区管理和水源涵养,开展水源地汇水河流生态治理与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整治,完善水源地管护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十四五”期间,我市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规划布置项目43宗。

  3.3 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支撑乡村振兴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建设,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加强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供水专业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在保障水量的同时着力改善饮水水质,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资源的美好愿望,顺应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施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充分发挥灌区工程整体效益,提高灌溉供水保证率,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实施城镇及乡村重点易涝地区排涝设施建设,将提高排涝能力。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绿色小水电创建,加强移民后扶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3.3.1农村供水保障建设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依托城市优质水源配置工程,推动城区供水管网向周边村镇拓展和延伸,扩大城市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建立同网、同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体系。暂不具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地区,依托现有水厂改扩建及配套主干管网或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区域规模化供水工程,清理整合农村分散的、独立的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委托建设运营等建管专业化新模式,提升建管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3.2 农业灌溉用水保障建设

  我市区域内现有中型灌区28宗,主要分布在普宁市、惠来县及揭西县。水田的灌溉水量占全市农业用水的大部分,灌溉用水主要依靠水库和引水工程保障。部分灌溉工程在上世纪修建,在兴建时受设计、施工等经济技术条件限制,设施简陋,建成几十年来未进行全面配套与改造,渠系建筑物老化损坏严重,渠道崩塌堵塞、渗漏严重,渠系利用系数低,管理不善,加上缺乏维修加固资金,工程失管失修,造成渠首浪费水,渠末无水灌溉,灌溉面积萎缩。

  依托新建水库水闸、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防洪、供水保障措施建设,增加区域蓄水量,科学蓄水调水,做好库塘蓄水保水工作,提升灌溉水源供水能力。推进灌区改造,实施龙颈灌区等重点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整治灌区渠系建筑物及渠道,新建及更新改造灌溉泵站设施,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提高灌溉供水保证率,充分发挥灌区工程整体效益,增强粮食产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用水节水管理和灌区信息化水平。

  3.3.3农村涝区排涝能力建设

  加快实施占陇涝区等重点城镇及农村易涝地区排涝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区域涝水出路,强化排涝能力,不断完善农村排涝体系,提高农村涝区的自排、抽排和应急排涝综合能力。

  3.3.4农村水生态综合治理

  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立足乡村河道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以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等综合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农村河道水生态功能,建设“水美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加快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解决小水电开发中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

  3.3.5移民后扶建设

  推进重点移民村建设,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扩大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成果。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资源,因地制宜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移民持续增收。以市场需求和移民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形式的创业就业培训,提升移民自我发展能力。

  “十四五”期间,我市农村水利建设工程规划布置项目78宗。

  3.4 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维护河湖健康

  围绕榕江、练江和龙江三大水系及沿海水系,加强碧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保护与修复、水系连通建设,同时将水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与中小河流治理相结合,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好绿水青山,修复河湖水生态环境,维护好河湖健康。

  3.4.1高质量建设揭阳碧道

  按照《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要求,开展碧道建设,以“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以水为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种生态要素,兼顾生态、安全、文化、景观和休闲功能,通过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加快补齐水安全和水环境治理短板,注重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突出建设重点并结合我市特色,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碧道,构建我市通山及海、便捷可达、互为连通、景美宜游的碧道网络综合体,实现“水清绿岸、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美好愿景。以榕江、练江、龙江及主要支流为载体,加快推进各县(市、区)的碧道建设,进一步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努力打造广大人民群众喜游乐到的美好生态空间。

  3.4.2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流域为单元,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针对重点河湖生态突出问题,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河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湿地建设、沿河截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资源保护、受损河湖生态修复、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等工程项目,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新建榕江南北河的水系连通通道,利用潮汐作用下南北河的水位差和时间差,将南河的水经德桥河、德桥湖与北河连通工程、北河水闸控制工程后补入北河,经南河补入北河总水量83.43万立方米/天,最大交换补水流量67.8立方米/秒,平均补水流量37.1立方米/秒。通过增加北河水量,从而提高北河锡场镇以下河段水体的流动性,增强水体自净和纳污能力,进而改善北河的水环境和水生态。

  通过疏通开挖德桥河两岸形成德桥湖(水面130万平方米),利用去潮引湖内储水功能,定向向榕江北河补水;通过疏通开挖明吕溪、东风溪、桂东溪,使德桥河流域非汛期劣质水经明吕溪、东风溪、桂东溪排出,确保德桥湖蓄水水质;利用揭阳水网的北横线向德桥湖喷泉式补水,形成动态水景观;综合治理和建设以德桥湖、南河、北河为主体的水生态,完善“岭南水乡、水上莲花”的水文化。近期实施德桥河与北河连通工程、北河水闸控制工程、德桥湖拦河坝工程,远期实施新建德桥湖工程、德桥河分流工程、德桥河分流工程控制闸、新建桂东溪撇洪工程、新建桂东溪撇洪工程控制闸。



  3.4.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坡耕地、崩岗等综合整治。

  3.4.4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修复

  以榕江、练江和龙江三大水系上游源头区为重点地区,加大封育保护治理力度,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效益,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在江河湖库临水陆域,结合岸线绿化、污染防治、水源涵养等需求,建设江河湖岸防护林体系,形成沿江、沿河、环湖清水生态廊道。

  “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规划布置项目54宗。

  3.5 加强水利信息化及水文现代化建设,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

  3.5.1推进智慧水利工程

  围绕水利十大业务(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监管、水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监管、河湖长效保护和动态管控、水生态与水土保持管理、水利综合监管平台、水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水利大数据中心、水利信息网络安全和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测),面向各层级业务智能化,以水利感知网和水利信息网为基础、以“一云池两平台”构成的水利大脑为核心、以智能应用重点、以网络安全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为保障,形成我市智慧水利总框架。运用先进的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络地理信息系统、三维仿真、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依托我市智慧水利大数据中心、统一的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统一的门户集成,汇集我市所辖水利业务范围的各类数据资源,依托三维可视化信息综合展示与会商平台,建设服务于我市水利业务范围的河湖监测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综合展示、公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推动我市水利领域各类业务的智慧化运行,服务的精细管理,全面提升水利业务智慧化监管。

  我市智慧水利建设在当前“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省级规划建设要求,由市级统筹,以流域为单位,全面加强我市水利新型基础建设,水利行业全覆盖的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和高速安全的新一代水利信息网基本建成并可靠运行,建立市水利局、流域管理机构和县三级物理分布、逻辑统一、服务于各层级、各专业水利业务应用的水利大数据,建成全面支撑水利业务应用的大数据中心,水利业务智能应用体系全面形成,智慧河长制、智慧灌区、大坝安全监测等应用系统基本建成并发挥智慧化监管作用,水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市智慧水利建设以智慧河长制建设为抓手,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智慧河长制是智慧水利的一个重要部分,智慧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涉及面广,既包括河湖基本信息、监测信息、评价信息又涉及社会经济信息,是智慧河湖的基础,因此做好智慧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对智慧水利建设非常重要。智慧河长制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高效整合现有水利、环保、林业、国土、海事等行业的信息资源,开展贯穿省、市、县、乡、村多级的智慧河长制体系建设,以智慧河长制的智能化新形态支撑河长制的创新发展,建成“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业务协同、决策科学、服务主动”的智慧河长制信息化系统,为决策层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平台和丰富的调度指挥手段,为管理层提供高效的业务协同平台和全面的信息资源支撑,为执行层提供严格的督察管理平台和先进的巡查管理工具,为公众层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友好的参与监督窗口。

  3.5.2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

  根据我市水文基础设施现状,开展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文需求为重点,充实水文监测站网,组成我市“智慧水利”的前端感知层,增强水文信息服务能力,提高区域的监测预警能力。

  (1)建设现代水文监测体系。

  对区域内国家水文站全面进行升级,增强的水文基础服务能力;完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和中小水库水文监测设施建设,补充行政区界、供水水源地等水量、水质、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点。实施水文要素自动在线和可视化监测建设,完善基层水文人员队伍,加强监测中心综合能力建设,加大现代监测装备力度,增配先进的巡测和应急监测装备,提高水文综合监测服务能力。

  (2)建设智能化水文信息处理服务体系。

  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水文业务融合,构建集数据处理、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水文信息处理服务体系。在现有信息平台建设中,丰富数据来源,植入遥感遥测、音视频等数据。

  (3)提供产品化水文服务。

  完善水文数据服务系统,深化水文数据加工,提供水文数据服务产品,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监督考核提供依据。丰富公众生产生活需求的水文服务产品,满足社会及公众对实时水文信息的需求。


  4 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4.1 完善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制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深化水利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水行政执法网上监督平台,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

  开展水资源保护、重点水利工程保护管理等工作中亟待提供法制保障的地方性水法规立法调研论证,适时启动水资源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细则、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修订。

  4.2 强化江河湖泊监管,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1)管理范围划定。

  开展管理范围划定落实手段建设,完成河湖划界工作、水利工程划界工作以及水利工程及河湖划界成果上图,出台河湖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编制重要水域及其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河湖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制度建设和河湖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基础支撑建设。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

  开展河湖规划管理落实手段建设,出台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实施方案,推进智慧河长制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推进“清四乱”常态化等工作,严格控制水面率,实行水域占补平衡,运用卫星遥感、红外热成像夜间探测监控、AI智能摄像头等技术加强水域岸线动态监测。探索创新符合各地实际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鼓励积极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引导具备条件的水利风景区规范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

  4.3 强化水资源监管,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引导经济社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

  (2)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

  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调度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在现状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成立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机构,充分依托智慧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以及水文监测网络,建设水资源综合调度管理系统,实现水资源管理向动态管理、精细管理、定量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转变。

  (3)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建设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建立用水大户监管数据平台框架,提高用水节水效率。加强农业取用水计量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管理,完善计量设施,提高装表计量率,并逐步纳入到国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与运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4.4 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1)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

  继续推进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强化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小型水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守住小型水库安全底线。

  (2)探索水利工程建设专业化管理模式。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建设监管,引入第三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质量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实现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推行水利项目建设代建制和工程总承包等新型管理模式,探索项目法人招标等新型建管模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

  (3)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

  开展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制定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不断提高水利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工程分类管理标准体系目录,逐项编制并试行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将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利工程管理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

  4.5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1)严格程序把关。

  严格依法把关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规费征收、设施验收等环节,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

  (2)创新监管方式。

  充分运用水土保持信息化手段,采用遥感卫星“天眼”高科技,实行“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土地扰动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重点项目的施工阶段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实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

  (3)加强执法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以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为重点,依法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形成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态势。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有关手续,自觉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职责,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4.6 强化水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开展水旱灾害隐患排查与风险识别。

  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获取主要水旱灾害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基本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摸清全市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水旱灾害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水旱灾害风险水平,形成水旱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为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水旱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加强榕江、练江和龙江三大水系及沿海水系防洪能力复核评价,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防洪保护区、中小河流和水库洪水影响区为重点,开展全市洪水风险区划,编制洪水风险图,实现洪水威胁区全覆盖,明确不同区域洪水风险等级,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洪水风险图在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抢险、洪水保险等方面的应用,增强约束性和指导性。

  (2)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应急工作机制,细化完善重点河流、重点区域的洪水调度方案、防洪预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水利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供水调度应急预案等,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针对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和水利工程抢险组织模拟预演,提高社会洪涝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居民避难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水利防汛抗旱预警、调度和工程管理责任组织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健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提升抢险队伍管理和调度水平,加强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设备维护。

  (3)强化水旱灾害风险管控。

  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库自动测报、农村基层防汛监测预报预警、视频会商等系统维护,加强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建立完善雨水情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山洪灾害防御群策群防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治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能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科普教育,强化全民防灾意识。

  (4)加强水文监测预警和灾害应急调度。

  完善气象、水文站网与监测体系,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建立健全气象、水文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监测体系,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水旱灾害预警发布机制,提升气象、水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做好各类水工程防洪抗旱能力挖潜与联合调度,兴利服从防洪,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调度机制,保障应急条件下各类物资供应。

  4.7 加强水行政执法,维护水法规权威

  完善执法机制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建立执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巡查,探索建立市县水行政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大对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加强源头控制和隐患排查化解,加强重大水事纠纷调解力度。建立普法及全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提升水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快速有效查处案件的要求,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加强水政执法船只码头等执法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市水利行业强监管建设规划布置项目56宗。

  5 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5.1 深入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以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开展河长湖长管理制度落实建设,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域采砂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河湖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生态河湖建设行动,多举措持续开展巡河行动,确保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推进河湖健康评价,科学评价河湖健康状况,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加快示范河湖建设步伐,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

  (1)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

  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厘清各级河长湖长定位,梳理相关部门责任,开展研究河湖长制长效机制,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提供坚强保证。加强河湖长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河长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完善河长湖长履职、部门协同、流域统筹、区域联动、激励问责、经费保障、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河湖警长制。

  (2)压紧压实河湖管护责任。

  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细化实化河长湖长及部门职责,制订河长湖长考核细则和完善履职规范,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建立完善河湖督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3)加强考核评估与激励问责。

  开展河湖长制宣传示范建设,组织开展优秀河长湖长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应用;结合绩效考核评估,因地制宜开展表彰活动,落实督查激励措施。

  (4)推进河湖健康评价。

  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是评估河湖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湖问题、强化落实河湖长制、检验河湖治理保护成效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对辖区内重点河湖开展健康评价,依据相关规范和指导性文件,科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指标计算方案与赋分标准、数据监测范围与监测点位的设置、指标数据调查方法与监测频次,系统整理调查与监测数据,对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计算赋分,评价河湖健康状况,并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5.2 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形成节水内生动力

  推动“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落实,强化总量强度双控管理,推进节水标准落实建设,通过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生活节水降损等手段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促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助推节水型城市建设。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利用规划,加强水资源利用把控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分配水资源,坚决杜绝浪费、污染水资源现象的发生。

  (1)节水标准落实建设。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各区县重点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执行检查;出台重点灌区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灌区配套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体制建设等,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供水效率,提升灌区节水水平。

  (2)节水型企业建设。

  鼓励企业和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探索开展用水、节水评估和审核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用水管理,促进持续节水,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

  (3)节水宣传教育。

  多渠道开展节水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全民节水教育,尤其要在青年学生中普及节水知识,引导广大青少年广泛参与节水实践活动,形成“水利主导、教育配合、校社互动、全民参与”的节水宣传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在中、小学开展节水和“洁水”教育,组织开展水情教育员,节水辅导员培训和节水课堂、主题班会、学校节水行动等节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倡导节水行为,组织节水型机关和居民小区评选,组织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家庭定期开展参与性、体验性的群众创建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组织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产品走进社区,鼓励群众购买节水产品。开展节水义务志愿者服务,推广普及节水科普知识和产品。制作和宣传生活节水指南手册,鼓励家庭实现一水多用。

  5.3 深化价税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推进建立水利工程公益性供水政府补偿、经营性供水更多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新一轮水价改革,制定多水源的水利工程综合供水价格,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

  (1)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提升节水水平建设与创新管护机制并重。加强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完善供水计量设备,推进智慧灌区建设,合理安排管护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建立健全农业水价改革机制,协调市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机制,逐步推行农业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改造、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计量设施安装、改革工作宣传及培训、终端管理工作落实、运行管护考核及奖补资金落实等方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村创建工作。

  (2)建立健全供水水价形成机制。

  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及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产业发展政策等因素,区别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等用水类型,结合农业水价成本测算等工作,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级分类分档制定供水水价。

  (3)探索水资源税改革。

  试点推行水资源税改革,以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立足我市水资源状况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不同行业的税额标准,善用税收杠杆调节水需求,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节机制,加快水资源置换进度,促进节水改造、分质供水、非常规水利用等工程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水平。完善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加大对取用水的动态监控力度。探索与市税务局联合办公模式,提高管理质效,促进水资源税征收。

  (4)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

  研究未来可开展水权交易的范围和方向,积极培育水市场,建立健全水量交易规则体系,在完善水量分配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水权制度建设,水权交易围绕同一水权出让指标,从一对一逐步探索多个受让方与多个转让方的协商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程序、履约、监管等一系列制度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

  5.4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为契机,积极践行兴水便民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职权,明晰水利行政审批职责,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相应的责任清单,研究下放和精简审批事项。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方式改革,完善规章制度。统一窗口管理,提供便民化服务。在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上做加法,在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上做减法。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宣传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在线审查工作,推进让“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腿”,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5.5 推动管护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逐步明确水利工程设施产权,明晰所有权、使用权、管护权,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职能分工,将管护责任明确到人,探索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管护考核激励机制,以奖代补,充分发挥管护经费效益。出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制定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照“服务社会化、管理合同化”的原则,以“专业公司管护、财政专项补助、管护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常态”为内容,开始小型水利工程社会化管护试点建设,探索水利工程管护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开展水利工程管护市场化探索,借鉴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房屋建筑物业化管理经验,工程管理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委托等方式选定工程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管理合同,对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运行操作、检查观测和维修养护。

  5.6 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改革水利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专项过桥贷款等优惠政策性长期贷款支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合理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等相关制度安排,通过投资补助、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探索运用PPP及BOT等特许经营、参股控股、贷款贴息、政府投资基金、水利资产证券化、水利设施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与金融资本广泛参与包括水源工程、引调水工程、水厂建设、农田水利等在内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以及投入水生态保护与治理修复、水产业发展等,尽快探索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广应用。


  6 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水平,构建水治理体系新格局

  6.1 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

  推进水治理事权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交界河段水政执法协作,强化地方政府区域内水安全保障工作职责。加强与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商,推进综合治水,形成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联防联控体系。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闻节点,通过现场宣传、大众传媒、新媒体等渠道,进一步增强水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6.2 大力提升水文化软实力

  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结合碧道建设,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成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为全市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依托水利工程建设,营造水景观,美化水环境,促进水利风景区建设,以点带面,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推动“水岸同治”等水环境综合治理。以水环境为基础,在大力推进环境治理的同时,以水为脉,拉长产业链,做活“水文章”,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不断优化旅游资源,有力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集文化体验旅游、生态山水观光、科普考察修学、休闲度假养生和商务会议旅游于一体的花园式特色小镇建设,振兴乡村产业,做强水经济。

  加强水文化宣传。定期组织机关、学校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水厂、水文站、污水处理厂等实地参观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掌握“知水、懂水、节水”常识,培养“爱水、惜水”情怀,带动全社会的水生态意识宣传效应。积极举办与水文化、水生态文明相关的、并由中小学生参与的文艺演出、优秀作文评比、节水小知识竞赛等校园演出与竞赛活动,不断深化中小学生对水文化的认识。

  6.3 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建设。一是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及培训,扩充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基层水利人才队伍轮训,进一步提升区域内水利人员从业能力。三是建立提升学历层次激励政策,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水利专业学习,提高学历和水平,提升水利行业整体知识水平。

  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针对水利工作操作性、实践性强的特点,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由经验丰富、技术较强的老同志与年轻同志结对,加强水利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工勤技能竞赛机制,举办各类工勤工种的技能比赛,促进高级技能人才技术水平提高。

  6.4 提升水利科技发展水平

  依托科研院校、设计院、科研企业等单位,围绕防灾减灾、江河治理、水资源保障、碧道建设、水生态环境、智慧水利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与科技发展需求,开展联合攻关,破解重大科技问题,推动水利科技跨越式发展。

  以需求和应用为动力,在重点领域实施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应用、推广和再创新,加大合作交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切实提升水利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的治水管水兴水理念和技术,促进水利科技发展迈上新台阶。

  “十四五”,我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布置项目9宗。

  7 投资规模与重点项目

  7.1 投资规模

  根据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相关规划、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以及各县(市、区)上报项目投资需求,参照类似项目投资情况,综合平衡、合理确定未来五年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合投资规模。

  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分成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项目、水利行业强监管项目、水利改革举措及政策措施项目3大块,共规划项目419宗,分别为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项目312宗,水利行业强监管项目56宗,水利改革举措及政策措施项目51宗。

  经匡算,本次规划总投资720.66亿元(不含“十三五”已完成投资11.88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规划总投资417.33亿元,“十四五”以后规划总投资303.33亿元。

  “十四五”期间规划总投资417.33亿元中,包括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总投资408.08亿元,水利行业强监管建设总投资6.71亿元,水利改革举措及政策措施项目建设总投资2.54亿元。“十四五”以后规划总投资303.33亿元中,全部为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投资。水利工程补短板建设项目分为防洪提升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农村水利建设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利信息化及其他工程5个大类,5个大类下再分为各小类。




  7.2 重点项目

  我市“十四五”期间市级重点项目共计45宗,规划投资187.9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179.93亿元,“十四五”以后投资8.00亿元。市级重点项目中6宗项目拟纳入省级重点项目中,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33.71亿元。

  7.3 实施安排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补齐水利工程短板项目”的原则,安排年度实施项目。“十四五”期间规划总投资417.33亿元,2021~2025年分年度投资安排分别为23.68亿元、81.18亿元、95.83亿元、103.84亿元、112.80亿元。

  7.4 资金筹措

  “十四五”期间规划总投资417.33亿元,投资主要以财政资金为主,同时广开融资渠道,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近年来国家投资重点方向、领域,拟争取中央投资111.01亿元,占总投资的27%;省级投资121.95亿元,占总投资的29%;市级配套资金22.24亿元,占总投资的5%;县级配套资金112.93亿,占总投资的27%;引入社会资金49.2亿,占总投资的12%。

  8 规划实施效果

  通过加强防洪提升工程、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利信息化工程和水利强监管建设,提高我市防洪减灾保障水平,增强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提升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水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打造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将我市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效果和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重点从生态效益、社会效果、经济效益三个角度,阐述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之后的预期实施效果。

  (1)生态效益。

  实施榕江、练江、龙江等干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对河流开展岸坡整治、河道清淤、堤围加固、海堤加固等河道工程;对龙颈下水库、虎仔拦河闸等水库和水闸开展除险加固或重建;新建茅坪水库等控制性工程;新建、重建电排站或泵站,整治排洪沟;开展山洪沟治理。通过防洪提升工程建设,提升区域的防洪标准,减少淹没面积,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正常运转。

  通过对我市重点河流开展碧道建设、水生态治理修护、水环境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我市生态系统结构将更加趋于合理与稳定,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将得到进一步保护和恢复,河流水景观得到基本建设和绿化,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区域环境质量将显著改善,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通过对市龙颈灌区等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灌排渠道,新建渠系建筑物,改造灌排渠道,改造渠系建筑物的建设;新建水源水库、引水、供水工程,开展生活、工业节水体系的建设,构建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利用体系,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生态用水保障。

  (2)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防洪提升工程建设,防洪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降低洪涝灾害风险,降低不稳定因素及不利的社会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有利于经济稳定发展与社会安定。

  通过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建设,我市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显著提高,抗旱应急能力和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缺水区域的用水得到补充,供需达到平衡,基本实现不缺水,城乡供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通过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为城镇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同时推动旅游行业发展,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

  (3)经济效益。

  通过对我市防洪提升工程的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市的防洪减灾能力,有效减少了洪涝灾害的损失。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的建设,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和用水安全,提高了灌区抗旱保灌的能力,通过分质供水,促进节水和提升水资源利用价值。通过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将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建设,实现宜居宜业目标,扩展和增强我市发展潜力和前景,形成巨大的潜在经济效益。

  9 环境影响评价

  9.1 环境影响分析

  (1)有利影响。

  本次规划在现有江河治理的基础上,增加“上蓄”,提升“中防”,扩容“外排”,加强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转变,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完善重点区域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大力缩小城乡饮水差距,全力保障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用水安全,开展农村水生态治理,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资源的美好愿望;开展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加快构建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生态”水网。

  通过本次规划的实施,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水生态系统健康和水生态环境治理得到逐步改善,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将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水利支撑。

  (2)不利影响。

  本规划中工程的建设可能对局部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防洪提升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的建设在一定的程度上可能改变河湖水文情势和水生态系统,规划建设的蓄水工程和引水工程将造成坝址或引水口下游减水段内水量减少,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水生生物栖息繁殖环境、鱼类洄游通道、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废渣、粉尘等,将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土保持以及人群健康、社会环境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工程建设将占用土地、搬迁少数居民,造成移民安置以及安置区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

  9.2 环境保护措施

  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可能地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1)水生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避免新建水库下游出现季节性脱水断流或减流状态,必须采取工程措施严格保证最小生态下泄量,避免河道断流,保护减水段水生生物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对于引水工程的受水区,严格实施达标排放。

  (2)水土保持。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尽量减小开挖、取料对地表的扰动面,作到边取土、边平整,临时堆料应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工程结束后,要对所有裸露面、高边坡进行削坡、整平、覆土、绿化,恢复土地原有功能。规划项目施工过程中可将弃渣集中堆置于施工区或线路所经过的河、沟的下游河岸一侧,以不影响河道行洪为原则,采取植物护坡或工程护坡防护,并结合造田,可有效防止弃渣流失。

  (3)大气、水环境保护。

  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车辆运输、爆破、削坡等产生小范围大气悬浮物污染,但属短期可恢复影响;另外,在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区将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但污水量极小,通过简单处理,排入下游河道不会对河流水质及开发功能造成影响;对于工区卫生,可通过采取设立专职卫生员,加强工区消毒,定期检查预防等措施,保证人群健康不受影响。为了减轻施工粉尘的影响,对施工区及生活区道路每天定时洒水防护,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4)移民安置。

  规划工程建设需迁移少量人口,占用、影响一定面积的耕地、林地和房屋,安置方式采取就近分散插组的安置方式。

  (5)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9.3 总体结论

  “十四五”期间,全市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防洪提升、供水保障、农村水利、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利信息化等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后,可有效完善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全市防洪减灾能力,增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和配置能力,提升农村水利建设水平,提高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能力。本规划在定位、规划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基本合理,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文情势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环境制约方面因素,但规划方案的实施对水环境、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有限,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可在承受范围之内。本规划的实施可有效提升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区内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消除制约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增强水利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改善。另外规划工程建设期,随着大量资金投入,以及需要当地大量劳力的投入,可吸纳农村剩余劳力,促进就业,并带动当地建材、服务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

  本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市水利建设和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规划对环境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利大于弊;环境方面某些明显的或潜在的不利影响可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予以减缓,规划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比较明显,从环境角度考虑,规划总体是可行的。

  10 保障措施

  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是艰巨、综合的任务,必须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教育,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坚持加强市、县党委政府对水利“十四五”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把水利“十四五”规划放在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建立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参与的调度机制,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为增强水利规划保障能力提供坚强保证。

  建立水利、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人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和考核作用,探索专业机构全程评估工作机制。建立水利“十四五”规划建设主要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和制度化与常态化协作共建、联合执法的责任机制,切实把各项规划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要素保障,推进协调治水。

  全面保障土地、资金、技术、人员、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等各项要素,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依据实施计划和项目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大水利民生工程的用地和资金需求。结合揭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水利“十四五”规划保障实际需求,深化项目的前期工作,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纳入《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做好本次水利“十四五”规划与《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衔接。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应把水利“十四五”规划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政策、地方专项债、社会资金等。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民生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各级财政水利投入职责,引导各级政府加大水利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关键节点工程的资金需求。确保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探索发行专项债券,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财政贴息、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等优惠政策,大幅增加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深化改革水利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专项过桥贷款等优惠政策性长期贷款支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探索运用PPP、BOT、TOT、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基金、水利资产证券化、水利设施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与金融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水经济文化和碧道建设领域。

  打破地域界限、行业界限、部门界限,全力推进共享协同治水制度化,解决区域分割、职能交叉、效率不高等治水问题,着力形成同向共治,职责明确的治水局面。加强水利“十四五”规划建设的沟通协调机制,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督查督导机制、考核问责机制、激励机制等有效机制的建设。同时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生态、管理保护工作。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召集河道志愿者开展河湖管护志愿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生态保洁、监督行动等。

  (3)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人才保障。

  注重科技引领,推动信息化与水利行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应用,加大科研投入,为我市水利“十四五”规划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促进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全面提升各行业各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选用、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建立职工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对基层人才队伍的培训,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后备队伍建设,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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