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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0-04-14 环保 江苏
    一、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时期是新沂市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工业城市”的攻坚时期,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徐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新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新沂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系统管控源头,系统治理修复,系统提升手段,系统落实责任,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迈上新台阶,确保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努力建设“环境美”的新沂。
(二)规划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源头管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修复。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改善环境质量的多种手段,大力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坚持分类防治,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不同区域和行业差别化管理,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环境利益。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示范先行。以解决体制机制难点、提高管理效率为导向,先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着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系统完整、有机融合、协同高效、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坚持社会共治,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环保共同体的概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直接责任、党政主体责任、部门管理责任、环保监督责任、司法制裁责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合力。大力推进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行信息公开和环境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公共关系,以环境共治促环境和谐。
(三)编制依据
(四)范围及期限
    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新沂市全部行政区域,包括13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有瓦窑镇、港头镇、草桥镇、合沟镇、窑湾镇、棋盘镇、马陵山镇、新店镇、邵店镇、时集镇、高流镇、阿湖镇、双塘镇、新安街道办、墨河街道办、北沟街道办、唐店街道办,还包括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南北共建工业园,即新沂经济开发区、无锡—新沂工业园,规划总面积1611km2。
    2. 规划期限
基准年:2015年;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十三五”必须紧紧立足特殊市情,着眼于治本,实施质量和总量双控,分区分类,精细管理,切实做到“三限两保一促”:一是资源限总量。对能源消费以及水资源、土地开发利用等设置上限,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二是产业限类别。对化工、煤电、钢铁等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三是排放限额度。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强排污总量限额管理,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四是空间保红线。严守耕地红线、开发强度红线和生态红线,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空间开发活动,为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为农业留下更多良田,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五是质量保底线。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治理三大攻坚战,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打造“来到新沂、心旷神怡”的优美生态环境。六是创建促提升。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载体,通过广泛深入的生态创建活动,倒逼转型升级、完善基础设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区域概况
    (一)自然概况
1. 区位交通
新沂市位于江苏北部、徐州市东部,东经117°59′~118°39′,北纬34°06′~34°26′。东靠沭阳、东海,南隔沂河、骆马湖与宿迁相望,西邻邳州,北邻山东郯城县。新沂市土地总面积1611km2,占徐州市总面积的14%。
新沂是江苏的北大门,为亚欧大陆桥东起第一座交通枢纽城市。陇海铁路与新长、胶新铁路,京沪高速与连霍高速,205国道与323、249省道,在这里交汇,形成了“三纵三横”的交通网络格局。三条铁路在市区接轨,使新沂成为中国唯一的县级铁路枢纽。新沂距徐州、连云港、临沂、淮安等大中城市均在100km左右,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周边80km范围内分布着徐州观音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和山东临沂机场。水运通江达海,京杭运河绕境而过,直通长江水道;东靠连云港港口,出海通道顺畅,构建了立体化交通网络。
2. 地形地貌
新沂地处鲁南丘陵与苏北平原过渡带。在地质上由于郯庐断裂晚第四期活动作用,构成一系列断凸和断凹,产生了西部骆马湖盆地。新沂市境内无高大山脉,以平原为主,有广阔的洪积平原,也有起伏的剥蚀岗地和交错的湖荡洼地。主要分三种类型:沂沭河冲积平原区、沂北和沂东洼地区、沭东和沭西岗岭区。总的地貌特点:东北高,东南低,自高低呈现丘陵~岗地~缓岗地~倾斜平原规律性分布。主要山脉有马陵山,山势呈波浪式起伏,全长35km,山峰高度40~80m,最高点海拔95.8m,最低点海拔11.4m。
3. 气候特征
新沂市地处淮北平原,属暖温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热资源丰富。春季干湿冷暖多变,夏季炎热雨水集中,秋季温和天高气爽,冬季寒冷雨雪稀少,气候条件较为优越。境内累年年平均气温为14.0℃,累年平均降水量为904.4mm,累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82小时,一年四季最多风向为东北偏东风为主,平均风速3.4m/s。春夏两季多东南风,秋冬两季多西北风,主要气象灾害有旱、涝、风、霜、冻、冰雹等。   
4. 水文水系
新沂市属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水系发达,河流纵横,沂沭泗水系面积8479km2,又分为沂河、沭河、泗河三大水系,多发源于沂蒙山区。河流流向主要是自北向南或自西向东,境内流域性河湖主要有“四河一湖”即:中运河、沂河、沭河、新沂河和骆马湖。
中运河(大王庙~二湾)干河北起不牢河出口大王庙,途经徐州市的邳州市、新沂市和宿迁市的宿豫区,在新沂市窑湾镇二湾入骆马湖,自皂河闸出骆马湖入宿迁境内,新沂境内长14km,是一条洪水走廊,也是一条南水北调输水干线。
沂河发源于山东省沂源县,自北向南从邳新市界至陆沟,贯穿新沂市中西部地区,流经合沟镇、草桥镇、瓦窑镇、港头镇、棋盘镇,进入骆马湖,新沂境内长23.3km,主要支流有白马河、浪清河、新戴运河。
沭河经山东郯城入境,自北向南流经新安、北沟、唐店、马陵山、邵店等地区,后东拐至口头汇入新沂河,新沂境内长47km。沭河纵贯新沂中部,除承担区间汇流下泄任务外还承担沭河分流水及沂河分沭水的下泄任务。
新沂河从嶂山闸向东经新沂、宿豫两市(区)至口头,北纳沭河,于沭阳县城西又南纳淮沭河,再流经灌南、灌云两县至张店北面穿盐河,会灌河尾闾于燕尾港入黄海。嶂山闸至口头,流经新店镇、邵店镇,入沭阳县境,新沂境内长17.5km。新沂河为沂河下游新辟排洪河道,为运、沂、沭河洪水东调南下的重要组成部分。
骆马湖位于宿迁市和新沂市境内,为调节上游沂、沭、泗的洪水和蓄水兴利的大型水库,是江苏省第四大淡水湖,水域面积375km2(其中新沂市所辖水域面积125km2),库容9.8亿立方米。骆马湖为具有灌溉、航运、渔业、旅游等多功能、多效益的大型综合型水库,被江苏省定为苏北水上湿地保护区,是南水北调的重要中转站,还是徐州、新沂等地区的重要水源地。
新沂境内有区域性骨干河流16条,分别是黄墩河、大沙河、淋头河、白马河、浪青河、老沂河、虞姬沟、阿安引河、剑秋河、新墨河、新戴运河、臧圩河、湖东自排河、沂北干渠和岔流新开河,总长约374km,其中白马河、浪青河、新墨河、臧圩河、黄墩河属郯新边界河。另外还有高塘、阿湖两座中型水库和黄巢关、三仙洞等28座小型水库。
5. 土壤植被
全市土壤分为5个土类、9个亚类、16个土属、38个土种及若干变种。潮土类土壤由黄泛区冲击物发育而成,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地区,面积为55万亩,约占总土壤面积的39%,是新沂市面积最大的土壤类型;棕壤土分布在东部低山丘陵区,面积为43.5万亩,占总土壤面积的30.7%;砂礓黑土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地区,面积为36.4万亩,占总土壤面积的25.7%;另有紫色土和水稻土面积6.0万亩,占总土壤面积的4.2%。全市耕地面积120.2万亩,使得新沂市成为江苏省土地资源较为充裕的市(县)之一。
新沂市地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区南端,毗邻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区,植物资源丰富。境内植物资源136科389属614种。树木类有柳、杨、桑、槐、榆、松、柏等150种;药材类有半夏、何首乌、车前草、茵陈、白芍等200余种;草类有芦、蒲、三方草、抓秧草、稗、白毛草等近百种;粮食作物有三麦、水稻、玉米、高粱等;油料作物有油菜、大豆、芝麻、花生等;果树类有杏、桃、梨、苹果、柿子、枣等。
6. 矿产资源
新沂市矿产资源丰富,矿藏储量可观,主要有建筑原料、化工原料、非金属和金属四大类。现已查明和开采的非金属矿藏有黄砂、钾长石、石墨、蛭石、磷灰石、白石英沙、花岗岩、重金石、磁石、金钢石、水晶、水晶石等。黄砂分布于中部和南部地区,地质储量22亿吨左右,现已广泛开采利用;石英砂储量97亿吨,含硅量达90%以上,是军工、化工、冶金、电子、玻璃等工业的天然原料;金刚石砂矿以城岗矿区和马陵山为主,曾发现119.5克拉天然金刚石,水晶石矿藏量居全省第二位;金属矿藏有铁、铜、金红石、黄金等共28种;金红石资源量81.98万吨,是我国已发现二氧化钛品位大于3%的大型变质岩型金红石矿床。
    (二)社会经济
    1. 行政区划
新沂位居江苏和山东两省交界,是沿东陇海线产业带中心节点城市,面积1611km2,下辖13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瓦窑镇、港头镇、草桥镇、合沟镇、窑湾镇、棋盘镇、马陵山镇、新店镇、邵店镇、时集镇、高流镇、阿湖镇、双塘镇、新安街道办、墨河街道办、北沟街道办、唐店街道办,其中包括45个居委会,219个村委会,2个虚拟社区。全市有“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南北共建工业园”(新沂经济开发区、无锡—新沂工业园)。
2. 人口现状
截止2015年末,新沂市户籍人口112.7万人,常驻人口90.9万人,城区人口32.0万人。全市平均人口密度为564人/平方公里,低于江苏省平均水平744人/平方公里。全市老年人口占比达17.0%,高于国际标准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快。从人口变化趋势看,2006~2015年,户籍人口呈增长趋势,常住人口呈下降趋势。
    3. 经济发展
经济总量在转型升级中稳步增长。2015年新沂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07.6亿元,同比增长10.6%。三次产业比例为12.2:41.8:46.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进一步提升。2006~2015年,新沂市地区生产总值逐年增长,增速逐步放缓,“十一五”、“十二五”GDP年均增速分别为25.5%、16.2%,新沂市占徐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呈上升趋势,在徐州7个区县中位于第四位。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新沂市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1.9亿元,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12.4亿元,同比增长11.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33.4亿元,同比增长11.1%。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三产比例由2006年的24.0:40.6:35.4调整为2015年的12.2:41.8:46.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图20可以看出,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例10年来保持稳步下降趋势,第二产业的比例有所增加,但增加幅度不大,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例稳步上升。从图21可以看出,新沂市人均GDP呈现稳步增长趋势,由2006年的9675元增加到2015年的55839元,年均递增23.0%。
2015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1.9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农业36.7亿元,增长6.6%;林业1.8亿元,增长11.5%;牧业15.4亿元,增长 9.6%;渔业8.0亿元,增长10.3%。
    ——工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新沂市工业已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工业支撑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全市工业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工业增加值由2006年的35.9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0.7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率24.2%,“十二五”年均增长率15.9%。
2015年,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6家,规模工业实现产值1624.17亿元,同比增长16.0%;实现销售收入1606.78亿元,同比增长16.0%,企业产销衔接良好,产销率达99.0%。规模工业企业效益向好,实现利税197.81亿元,增长17.8%,其中利润110.77亿元,增长23.3%。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完成现价产值1535.10亿元,同比增长14.8%,占全市规模工业产值的94.5%,其中,私营工业完成产值1360.27亿元,同比增长15.0%。
——服务业
新沂市服务业经过多年发展,在增加就业、推动创业、致富百姓上具有其它产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支柱。2006~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十二五”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33.35亿元,比“十一五”末增加了131.54亿元,增长约1.3倍。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不断增加,成为新沂市吸纳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
    (三)能源消耗
    1. 能源消费结构
2015年新沂市能源消费总量为390.9万吨标煤,其中第二产业能源消耗量约占60%,第三产业能源消耗量约占25%,第一产业能源消耗量较低。第二产业中规上工业总能耗229.5万吨标煤,能源品种以电力、煤炭和天然气消耗为主。规上工业中原煤、洗精煤、煤制品约合占总能耗的50.5%,电力约占总能耗的24.8%,焦炭及焦化产品约占总能耗的18.4%,热力约占总能耗的6.2%,其余还有小部分的天然气等。
2006~2015年新沂市工业煤炭消耗总量基本呈上升趋势,由2006年的75.0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158.5万吨,增长了1.1倍,且近两年煤炭消耗量上升趋势明显。
    2. 能源利用效率
2015年新沂市单位GDP能耗为0.77吨标煤/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4.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1.2%。
    四、环境现状分析
    (一)环境质量状况
    1. 水环境质量
    ——水质总体情况
    饮用水源。2013年,新沂地表水厂建成,取水口位于新沂市骆马湖水源地,基本形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备用的区域供水模式。2014年起新沂市监测站对骆马湖取水口水质开展例行监测,结果表明,2014、2015年,骆马湖地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表水。2015年,新沂市地表水13个监测断面中达到水域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有9个:除沭河邵店桥符合Ⅳ类水质要求外,其余8个断面沭河李庄、沭河铁路桥、沭河新戴河入沭处、新沂河堰头桥、黄墩河黄墩河桥、新戴河徐连公路桥、沂北干渠北坝涵洞,以及骆马湖湖中均符合Ⅲ类水质要求;未达到水质功能类别的断面有4个:沭河王庄闸、新墨河铁路桥和砥平桥、白马河姚庄闸,其中沭河王庄闸、新墨河砥平桥2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十二五”期间,新沂市地表水水质经历了逐年下降再到后期快速提升的过程。13个断面中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由2011年的50%下降至2014年的39%,再上升至2015年的62%;劣V类断面由2011年的3个增加至2013年的5个,再减少至2015年的2个,沭河王庄闸、新墨河砥平桥断面水质长期为劣V类。
地下水。2015年新沂市市区地下水参与评价的23个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评价级别为良好(Ⅰ类)。从总体水质(F值)比较,2015年地下水水质与2014年无明显变化,评价级别均为良好。
——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国家“水十条”对新沂市进行考核的断面1个,即沭河雍水坝断面;根据《关于下达“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通知》(苏环委办﹝2016﹞5号),江苏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对新沂市进行考核的断面1个,及沂河毛林大桥断面;徐州市“水十条”对新沂市进行考核的断面共3个,为沭河李庄、新戴河入沭处、沂河堰头桥断面,并且在新沂境内设有2个跨县界断面,为老沂河窑湾桑庄、十里长沟曹庄桥。2015年,上述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共有Ⅲ类水质断面4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
    2. 大气环境质量
    2015年,新沂市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28mg/m3,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38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0.088mg/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0.067mg/m3,均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11~2013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新沂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的天数分别为332天、343天和307天;2014、2015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新沂市市区环境空气达到或优于Ⅱ级天数分别为234天、236天,占全年的64.1%、64.7%,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PM2.5。
新沂市市区环境空气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是新沂市所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等外部环境条件,是决定新沂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外因,如冬春季干旱少雨,受北方沙尘暴和雾霾等影响,诱发大气环境重污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外部环境条件。另一方面是新沂市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引发的一系列环境问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缓慢,能源仍以煤炭为主,煤燃烧排放了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硫;城市绿化覆盖率较低,随季节变化有较大差异,特别在干旱少雨季节受风沙影响较大;大规模的城区建设改造工作带来施工扬尘,产生严重尘污染;化工、农药、冶金等行业的有毒气体的排放和泄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量逐年增加;燃煤和工业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随经济发展不断增加。
    3. 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新沂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共布设了156个监测点位,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昼间等效声级为53.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60 dB(A))。2014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夜间等效声级为44.9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夜间标准(≤50 dB(A))。
“十二五”期间,新沂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标准,属轻度污染,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值有所降低,噪声污染得到改善。
——功能区噪声
新沂市建成区共划分四个类别功能区,分别是1、2、3、4类区,各设两个监测点,共八个监测点位。“十二五”期间,新沂市功能区噪声4个类别季度监测值和年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且每季度各监测点数值相差不大,全市功能区噪声环境质量良好。
——道路交通噪声
新沂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区18条道路共布设23个监测点位,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3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70dB(A));2014年道路交通噪声的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55dB(A))。
 “十二五”期间,新沂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标准,与“十一五”期间相比,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减轻,但部分路段仍存在超标现象。
    (二)污染物排放
    1. 废水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5年,新沂市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11723.70吨,其中工业排放1288.97吨,占11.0%;农业排放3954.61吨,占33.7%;生活排放6478.72吨,占55.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1.4吨。氨氮总排放量1170.19吨,其中工业排放116.64吨,占10.0%;农业排放224.64吨,占19.2%;生活排放828.63吨,占70.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0.28吨。
“十二五”以来,新沂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前期居高不下,后期下降较快,2014年提前完成了化学需氧量“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2015年完成了氨氮“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工业废水
2015年,全市规上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801.7万吨,涉水企业共计49家,主要行业类别为化工、食品、电力、医药、纺织等。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为化工行业、食品行业、电力行业,分别占规上企业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7.4%、29.6%、16.0%。
2015年,全市规上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100.6吨,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为食品、化工、电力,分别占规上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8.7%、35.9%、13.9%。食品行业企业中,江苏花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高,为240.0吨/年,占规上企业排放总量的21.8%;化工行业企业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高,分别占规上企业排放总量的8.1%、7.7%;电力行业所有排放量均来自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1家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3.2吨/年,占规上企业排放总量的13.9%。
2015年,全市规上企业氨氮排放总量为104.0吨,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为化工和电力,分别占规上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9.9%、36.8%。化工行业企业中,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7吨/年10.2吨/年,分别占规上企业排放总量的10.3%、9.8%;电力行业所有排放量均来自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1家企业,氨氮排放量为38.3吨/年,占规上企业排放总量的36.8%。另外,江苏花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氨氮排放量也较高。
——生活污水
2015年新沂市城镇常住人口为31.97万人,全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96.6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478.72吨,氨氮排放量为828.63吨。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1521.8万吨。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大为提升。
截止2015年底,新沂市共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规模10.75万吨/日。其中,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7万吨/日,实际处理量4.9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70.1%;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万吨/日,实际处理量0.8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80%;无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于设计能力的20%,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9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均未正式投产。
    2. 废气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5年,新沂市二氧化硫总排放量4306.0吨,其中工业排放4169.9吨,占96.8%;生活排放136.1吨,占3.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0.014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2209.0吨,其中工业排放2176.7吨,占98.5%;生活排放32.0吨,占1.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0.33吨。
“十二五”前期新沂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呈下降趋势,已于2012年提前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后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有所上升。
——工业废气
201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703.9吨,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为电力、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分别占规上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27.0%、22.3%、20.5%。新沂市电力行业、黑色金属冶炼业企业各1家,为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001.0吨/年、757.4吨/年,是全市企业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最高的两家企业;化工行业企业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高,分别占规上企业排放总量的9.7%、3.6%;另外,新沂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也较高。
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情况。201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842.6吨,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为电力、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分别占规上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4.3%、14.7%、13.5%。与二氧化硫排放情况相同,新沂市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来自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黑色金属冶炼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来自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分别为815.6吨/年、270吨/年,是全市企业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最高的两家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中,新沂市晶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排放氮氧化物94.2吨,占全市规上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1%;另外,新沂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也较高。
工业烟粉尘排放情况。201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总量为6932.0吨,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电力,分别占规上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2.4%、12.3%、9.4%。黑色金属冶炼业烟粉尘排放量均来自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为3633.11吨/年,其中3138.1吨属于无组织排放,是新沂市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最高的企业,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总量的52.4%;电力行业烟粉尘排放量均来自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为650.6吨/年,占9.4%;另外新沂市晶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花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沂市大自然木业有限公司的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也较高,分别占规上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总量的1.4%、1.7%、1.2%、2.5%、2.5%。
    3. 固废
——生活垃圾
新沂市“十二五”末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5万吨,比“十一五”末增长了85.4%。新沂市已建成主城区9座,其他镇(街道办)各1座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保洁车辆1800台,钩臂式垃圾运输车25辆,移动式垃圾收集箱800个,中型垃圾桶6000个,户配保洁桶25万个,实现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收集清运的生活垃圾集中至新沂市北马陵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工业固废
新沂市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4.8万吨,主要为煤渣、粉煤灰,全部实施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十二五”以来,新沂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总体上呈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7.2%,近两年增长较快,2014年、2015年增长率分别为31.6%、22.9%。
新沂市2015年共产生工业危险废物4743.9吨,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849.1吨,处置量412.4吨,危废处置利用率26.6%。“十二五”以来,新沂市工业危废产生量逐年上升,近三年增长显著,但由于危废处置能力有限,2014年、2015年大部分工业危废未得到及时的利用或处理,贮存量分别占当年危废产生量的61.7%、73.4%。
    (三)生态红线保护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明确了新沂市共包含5类共11个生态红线区域,其中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洪水调蓄区5个,生态公益林1个,总面积197.2km2,占国土面积的12.2%。
2014年,新沂市开展了生态红线区域划定工作,编制了《新沂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基础上增加了生态红线面积,明确了6类共15个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368.34km2,占国土面积的22.9%。
    五、形势分析
    (一)主要进展
“十二五”期间,新沂市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扎实推进各项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1.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实绩
——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省政府下达新沂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在2010年1.5334万吨、0.1429万吨基础上削减15.44%、15.14%(其中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削减18.03%、16.53%),分别控制在1.2967万吨、0.1213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业)排放总量在2010年0.4858万吨、0.2282万吨基础上削减11.31%、3.0%,分别控制在0.4308万吨、0.2213万吨以内。2015年,新沂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11723.7吨、氨氮1170.2吨、二氧化硫4306.0吨、氮氧化物2209.0吨,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内。
——生态创建和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新沂市在徐州6个县市区中率先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市,全市16个镇(街道)建成省级生态镇(街道),14个镇(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道),218个行政村(居)被命名为徐州市级以上生态村(居),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等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完成《新沂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6大类15块红线区域,总面积368.3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9%,达到省环保厅对新沂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占比的要求。
实施骆马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组织市水利、水产、河道、新店镇等部门单位,联合执法,清除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养殖、房屋、船舶、采砂船等违章生产生活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建成两套取水口及出水水质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
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9座,总处理能力10.75万吨/日;建成集中供热设施4座,总供热能力700蒸吨/小时;建成危废集中处置设施1座、处置能力3000吨/年;形成尾水导流能力13万吨/天,每年增加去除COD6555吨、氨氮328吨;建成23座垃圾中转站,实现全市垃圾收运体系全面覆盖。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辖区所有上路机动车通过尾气环保检测。
——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取得进展
“十二五”期间,新沂市把环境监察、监测等环保能力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市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了环保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2013年新沂市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苏环办〔2013〕348号)。监察和信息能力建设也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已申请验收。
    2.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新沂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指标,2015年共9项指标完成既定目标,指标完成率64.3%,5项未完成指标类别为3项环境质量指标、1项污染治理指标、1项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
    (二)生态环境问题
——能源利用效率不高
新沂市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靠资源投入和能源消耗推动,是一种比较典型的高碳经济模式。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0.77吨标煤/万元,高出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消耗以煤炭、电力为主,煤炭占总能耗的50.5%,电力约占总能耗的24.8%,并且电力为火电,其原料仍旧是煤,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很小。工业煤炭消耗总量逐年上升,且仍将保持递增趋势。
——环境质量与群众的期盼差距较大
多种大气污染问题集中出现,常态污染与重污染天气共存,近三年PM10年平均浓度均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015年PM2.5年均浓度为67μg/m3,超标近1倍,机动车、燃煤、扬尘等空气污染未得到根治,工业园区有机废气污染较重,VOCs和PM2.5防治手段有待提高。
水环境质量仍然堪忧,2015年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1.5%,地表水劣V类水质的比例15.4%,均未达到“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与国家、省、市要求存在差距,沭河王庄闸、新墨河砥平桥断面水质长期为劣V类,新墨河、沭河、白马河等河流水质超标,水质有待改善。
——“三废”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一是化工废气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化工废气和细颗粒物为主的大气复合型污染仍较为严重,防范环境风险及加强环境监管的压力仍然十分艰巨。
二是水环境治理有待加强。开发区部分企业仍存在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沭河下游水质不能保持稳定达标,2015年缴纳补偿金476.74万元。
三是危废监管亟需规范。工业企业危废产生量大、种类多、成分复杂,处置难题多,危废处置及填埋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唐店化工集聚区、苏化片区、中心区三个区域内的31家化工及涉重企业,年产危废9千多吨,涉及5个行业,10个种类。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处理负荷率偏低的问题,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70.1%,无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到20%,且尚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乡镇污水处理刚刚起步,9个建制镇污水厂主体工程已建成,但污水管网覆盖不到位,运行负荷尚未达到验收要求。另外,村镇环保监管力量仍然薄弱,相关机制有待健全。
    (三)机遇与挑战
    1. 面临机遇
——环境保护法律基础进一步夯实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年全面实施新环保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突出强调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按日计罚无上限,有力规范企业的行为,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强化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制保障。
——全省上下合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习总书记在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中,鲜明提出“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总要求,将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主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环境保护新机遇
新沂市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换挡至中高速,增速放缓,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不仅为从源头保护环境赢得了战略空间,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能源结构的优化都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已经形成的结构性污染问题。
——连徐高铁建设促进新沂经济转型升级
经省和徐州市铁路办研究,初步确定连徐高铁新沂段的走向为沿连徐高速公路北侧。新沂规划打造2km2高铁生态商务区,将成为城南重要功能区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进入“高铁时代”的新沂市将加快提升整体形象和美誉度,以交通优势带动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大大提高第三产业比例,交通流转化为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产业流,将对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有利于新沂经济绿色转型。
    2. 迎接挑战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
新沂市经济发展总体上呈现粗放型格局,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体系尚未形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较低,资源产出率及工业产值产出率均不高,要素配置压力加剧。新沂市以化工、农副食品等传统产业为主导,尚未真正实现产业转型,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压力。如何在保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来调整结构、减排降耗、改善环境,成为目前新沂市急需解决的问题。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提高后达标压力较大
新沂市存在多种大气污染问题,常态污染与重污染天气共存,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后,新沂空气质量主要污染因子达标压力较大,尤其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两项指标现状浓度与标准限制差距较大。降低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减少雾霾天气,是新沂“十三五”期间十分紧迫的任务。
——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任务艰巨
新沂市位于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国家要求输水干线污水零排入,南水北调沿线地区水环境保护压力陡增。骆马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调蓄湖泊,也是新沂市区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骆马湖水环境尤为重要。沭河设有1个国控,3个市控断面,沭河流经新沂主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沿线汇入大量污水,2013年雍水坝断面水质为劣V类,虽然近两年水质改善为IV类,但随着国家“水十条”出台,国家对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各断面稳定达标的压力依然存在,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
——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做出了专门部署,政府工作报告也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列为了重大任务,4月13日,农业部下发《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汪洋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坚决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新沂耕地面积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9.8%,高效农业发展迅速,需要农药、化肥高投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处置不合理等问题也非常突出。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地区成为环保洼地,大量工业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紧迫。
    六、规划目标与指标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70.2%;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6.9%,主要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地下水国考点位消除极差;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指标体系
新沂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大类22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7项。
    七、主要任务
    (一)强化红线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按照“守红线、善留白”、“抓根本、转方式”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发挥环境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促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1.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不断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生态功能
新沂市已划定6类15个生态红线区,总面积368.34km2,占国土面积的22.9%,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部分生态红线区还存在与管理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按照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转换的要求,对《新沂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进行优化调整,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理,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不低于22.9%。加强重要生态红线的保护,限期清理现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确保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不降低。根据红线区域的类型与级别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管控措施,实施“一区一策”的生态保护与功能提升工程,稳步提高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
实施生态恢复修复工程,到2020年,已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基本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并逐步扩大受保护地范围,严格加强骆马湖水源地、马陵山自然保护区、老沂河鹭鸟自然保护区、高塘水库自然保护等区域的保护,构筑新沂市饮水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安全屏障,并逐步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纳入受保护地范围,确保到2020年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继续增加。
——完善生态红线区域管控制度
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制定生态红线区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污染排放管理,一级管控区不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位于二级管控区内的不破坏主导生态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排污许可限值,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质量不降低。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管平台,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地图”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人口管理、项目准入等规划的衔接机制,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检索查询、日常监管、环保准入,落实刚性约束。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考核及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第三方定期评估。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勘界定标,加强日常巡护,加强红线区域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基础研究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探索实施环境功能区划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类功能区环境政策。根据农产品主产区、城镇化区域等各类生产生活空间的环境功能要求,科学划分环境功能区,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准入标准、考核评价体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保护措施和重点方向。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要素支持,明确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底线、规划环评刚性要求等基础性系统要求,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
    2. 强化环境宏观政策调控
——加强战略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
以战略环评推动经济绿色化转型,以规划环评落地引领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加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项目环评要落实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根据新沂市重要水体水功能目标和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制定环境准入条件,建立水环境承载力倒逼机制,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以及服务业不同行业污染源细化分级,结合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两家重点贡献企业,建立大气污染重点贡献区域负面清单。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加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建立供给侧重污染产能退出和化解过剩产能机制。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关闭造纸、塑料、玻璃共38家“十小”企业。对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依法予以关闭淘汰。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产品换代换型,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逐步搬迁或关闭位于城市主城区的污染严重企业。2017年底前,完成主城区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老厂区)、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等10家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或关停改造。
    3. 促进低碳循环绿色发展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
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电力、钢铁、化工、纺织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和化工企业恶臭等刺激性气体排放。到2017年,制定工业污染源达标率年度目标并逐年提高,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两家重点排污企业完成提标改造。到2020年,钢铁、燃煤锅炉、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总量减排任务,促进清洁生产,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提高生产工艺与管理水平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按照绿色产品的要求加快升级换代,推进传统工业的完全生态化改造。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必须充分体现清洁生产内容,采用的工艺必须是能耗、物耗低,排污少的清洁工艺,把“三废”消除在工艺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争创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筑园区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新沂经济开发区为试点,从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上,实现废物的充分交换利用,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精细化工产业为重点,构建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循环产业链,实现物质和能量在各个层次中的循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率先完成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废物交换系统建设,包括废物信息交换系统、废物交换中心、咨询专家系统等,促使开发区废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开展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煤渣、粉煤灰等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完善资源化体系,鼓励生产企业间的废物循环和再利用。重点加强对脱硫石膏等减排副产物以及粉煤灰、尾矿、冶炼废渣等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避免二次污染。
积极发展种养结合、低碳循环农业,拓展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能源化、工业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等技术。加快有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抓好水蜜桃、葡萄、面粉、蔬菜、优质稻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的申报认证,把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新沂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全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促进煤炭削减和清洁能源推广
研究制定本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15%,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从目前的52%提高到60%以上。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及高校开展节能活动。严格耗煤项目审批,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制定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激励政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10%左右。加快天然气推广进度。结合西气东输工程,提高天然气在生活和工商业用能的比例,逐渐取代燃料LPG和煤制气,将管道煤气置换成天然气,减少原煤、燃料油的使用量,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积极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项目节能量交易,深入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缩小新沂市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实施三大行动,提升环境质量
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核心任务,按照“降雾霾、增蓝天”、“保清水、治污水”、“护净土、治脏土”的治理思路,下决心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环境优良地区环境质量不退化、不降级,污染严重地区环境质量有改善、有提升,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
    1.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推进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全面加强工业废气的排放控制,要求新建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鼓励在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装置同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全面摸排企业工艺尾气达标排放情况,针对未达标企业强制采取治理措施,到2020年,规模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基本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加强企业对生产装置的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存在无组织排放的企业厂界监控点处浓度必须达标。仓储区储罐呼吸阀、放散管等排放的无组织废气必须收集,用管线引入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可采用洗涤方式净化。加强企业管理,减少事故性排放和逸散。重点开展化工行业的VOCs治理,新沂市东升化工有限公司、新沂市新河农用化工公司、新沂永隆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VOCs去除效率达到80%以上。
——加强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
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机动车辆的年检和动态抽检,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对年检达标的机动车加贴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对年检和路检不达标的机动车,强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经治理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在主城区、重要交通路口设置尾气监测点,加强对在用汽车尾气检测。建立健全市环保局与公安局、交通局的汽车尾气监控和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实现环保检测全覆盖。
在新沂市主城区及各镇建成区全面开展黄标车限行工作,逐步扩大限行区域。进一步完善淘汰补贴政策,加大老旧车、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限制高污染、高耗能机动车的销售和使用,大力发展天然气和新能源汽车。
推进公交优先与绿色出行,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6%,镇村公交开通率100%。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全面推进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封闭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散体材料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冲洗等扬尘控制措施。实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料仓和传送装置的密闭化改造。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以新沂市区主要商业区、学校、公园等为中心区域,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控制区面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5%以上。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能力
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预报信息,实现提前预警、提前响应。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工业污染源限排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控制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到2020年,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降低至3.6%以内。
    2.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
根据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制定新沂市骆马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方案,设置规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警示设施。对骆马湖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渔业养殖、采砂等影响水质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清理,取缔排污口。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铺设城乡输水管网323.59km,配水管网3024.48km,限期取消、归并小水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新沂市地表水厂及所有村镇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新建水厂一律达到深度处理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
建设完善的区域供水水质监控系统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力度,2016年完成骆马湖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大水质监察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开展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有利于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加强主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
按照徐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设立沭河雍水坝国控断面保护区,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在雍水坝断面上下游3km范围内全面清理各类污染源。完善沭河生态补水机制,制定沭河生态补水方案,实施新墨河、沭河常态补水、科学补水,通过生态补水,促进水体交换,增强河道自净能力,改善出境水质。
实施沭河支流综合整治,封堵非法排污口。开展臧圩河、新戴河等主要支流的截污、清淤等综合整治工作;对新墨河、臧圩河、黄墩河等沿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防止企业非法排污,保障污水合理收集、集中处理、规范排放。
——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实施地下水资源分级分区、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管理。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全面推进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机井的整治工作。加强新沂市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监测和监管。石化生产贮存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加强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完成生活垃圾渗滤液项目,建成200吨/日处理能力。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对城区地下水六价铬、四氯化碳污染开展修复。到2020年,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不降,基本消除徐州新沂火车站国考点位极差现象。
    3. 着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逐步开展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制革、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污染行业关停搬迁企业以及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工业场地环境调查,建立工业污染场地数据库。
按照国家、江苏省、徐州市要求,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分区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实施分区管理,定期跟踪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对污染区域及时隔离并提出改善和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的方案。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预防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市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
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并报环保局备案。在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禁止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从严控制优先区域周边新建污染项目。工业类项目应向园区集中,园区外土地原则上不再作为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利用。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三)推进专项治理,协同治污减排
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以骨干型工程为抓手,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多行业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行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污染防治绩效,改善人居环境。
    1. 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
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重点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减排工程。继续实施燃煤电厂提标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动实施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2017年年底前,完成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两台15MW燃煤发电机组提标改造;完成新沂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完成徐州华宏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球团设备脱硝设施,取消烟气旁路,脱硫、除尘设备达标改造;完成新沂市苏新水泥有限公司除尘设备提标改造,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实施堆场及输送设备全封闭、道路清扫等措施。大力推进砖瓦行业烟气脱硫达标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龙立新型墙体材料厂、新沂市博信新型墙体材料厂、新沂市华硕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提标改造。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精细化排放清单,探索制定苯系物、卤代烃、醛系物、环氧乙环等对环境和健康影响较大的重点物质控制目标。开展重点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综合整治控制。涂装行业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改进生产工艺。2017年底前对化工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唐店化工集中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物净化装置,有效处理漆雾和有害挥发物。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环保型涂料、溶剂使用。到2020年,全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15%,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
——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
协同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领域污染减排,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提标改造,制定实施造纸、印染等涉水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列入清单的清洁化改造项目。大幅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园区工业废水处理水平和运行效率,2017年底前,新沂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二期扩建工程,新增1万吨/日处理能力。加强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建设沭东市民中心“三路五桥”、建邺路、徐海路、新华路、临沭路雨水收集管网43.4km,铺设臧圩河西侧污水干管约2km,建设棋盘、新店等14个镇及唐店街道办污水收集支管网120km。
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底前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分区管理,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非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2. 推动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加快完成新沂经济开发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产业园区的定位、范围、布局、结构、规模等发生重大调整以及新设立和升格的园区,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项目,逐步简化审批环节。
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开发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m隔离带的要求,园区内和园区开发边界500m宽隔离带范围内现有环境敏感目标,应按照要求完成唐店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安置工作。对经济开发区、锡沂工业园区排污企业开展达标综合整治。
——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新沂市城区、开发区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建设新沂东区生物质环保热电厂等一批集中供热工程。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所有燃煤小锅炉,所有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一律不得自建燃煤锅炉,有因特殊需要自建锅炉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未到达区域企业,应严格控制能源结构,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含硫量应低于0.3%)等清洁能源实施临时供热,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实施园区企业清污、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2017年完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1万吨/日处理能力,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监管,保障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开展园区企业历史遗留管网和移动式管网排查清理,强化园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园区河道相关企业管理责任制。
——继续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
强力推进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立足化工产业提档升级,通过园区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建设、完善监测及管理、企业污水综合整治等手段,切实保障化工企业聚集区环境安全。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立即予以关闭。对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逾期未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全面排查主城区及周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制定关闭与搬迁改造计划。
——开展VOC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按照《关于在全省化工园(集中)区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96号)要求,在化工集聚区VOC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以污染扰民严重、环境风险大、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重点,梳理无组织排放源,逐步建立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园区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3.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加强城市河道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建成区河道水质监测和黑臭等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黑臭河道综合治理方案。结合新城建设、老城改造,扎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封堵污水排放口,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系统推进截污纳管、疏浚清淤、自流活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削减排放总量和增加生态流量并重。按照分级分类方案系统整治城区黑臭河流,于2020年底前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完善城市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建成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渗滤液项目,解决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及增量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加强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扩大垃圾收集分类类别及覆盖面,完善现有垃圾转运流程。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规范化运输处置管理,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理系统,鼓励实施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北马陵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规范日常垃圾堆放和填埋工作,对达到封场要求的场地实施生态恢复。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
强化城市各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推进全市“宁静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安静社区”等示范建设。严格控制施工噪音,严厉查处未经批准夜间擅自施工行为。限期治理噪声超标企业,淘汰高噪声工艺,推广低噪音设备及隔音设施。加强机动车噪声管理,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高架桥、铁路等道路交通网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
——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全市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都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气筒朝向和高度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严肃查处闲置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保持在90%以上。
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
    4.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
在全面完成全市自然村庄整治的基础上,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行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十三五”期间,完成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数量100个。
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90%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系统,积极配套完善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房、垃圾箱等收集设施设备,以及“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四级收集系统和生活垃圾收集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垃圾收运网络体系。
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疏浚农村河道880条,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大力发展节肥、节药种植技术,提倡采用物理、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在大中型灌区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优化养殖业布局,按照已划定禁养限养区,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集约化养殖,逐步淘汰小规模畜禽养殖。合理布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鼓励其采用先进环保的养殖技术,进行干清粪作业,实施干湿分离,并通过修建堆肥设施、沼气池等净化手段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审批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各养殖场污水必须处理后达标排放。到2020年,完成100家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实现干污分离,还田利用。
深入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在宜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地点、品种和模式,有序推进骆马湖等重点湖泊退圩还湖、退圩还湿工程。提倡生态养殖,大力推进池塘循环水清洁养殖工程建设,利用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循环使用,减少养殖用水外排。严格控制围网养殖规模,合理投放饵料,在限养区的围网养殖要逐步取缔。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
落实禁烧责任制,完善跨部门执法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完善建立市、镇、村、小组四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和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考核、创建等工作挂钩。到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5年下降5%,在人口集中区域、高铁站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四)强化全程管控,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与管控,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纳入日常环境管理,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事后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实现事前严防严控、事中响应、事后追责赔偿。健全精细化管理模式,重点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领域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体系,强化环境监管。
    1. 加强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全面启动全市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形成区域环境风险源清单,明确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开展沭河雍水坝国控断面水质保护区、骆马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水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排查和评估,构建重点水体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处置效能。
开展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示范建设,梳理环境风险源清单,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构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控方案,提升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出台环境风险物质名单,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到2020年,政府、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预案编制及备案率达100%。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库,统筹应急物资的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环境应急物资调用和联运工作机制,为环境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建立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培训,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健全跨部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海事等部门在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联动。
    2.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完善重金属污染源监控体系
加强江苏科能电源有限公司、新沂市东亚电源有限公司、新沂升华电源有限公司等3家电池企业的监控管理,重点对铅进行监控和总量控制,同时加强对企业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控,完善档案资料。建设3家电池企业废水专用管网,废水出厂或出车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进污水厂进行处理。
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场地和周边区域环境污染状况评估试点工作,实施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重点河段底泥污染治理、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等试点示范工程。
——强化涉重行业综合整治
开展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涉重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先进生产技术和集中治污技术的运用,有效削减涉重废气、废水产生量、排放量。重点对涉镍等重金属企业进行专项排查,对排查到的环保手续不齐全、无环保设施或处于环境敏感区的涉重企业实施关停,对环保设施负荷不足导致三废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并跟踪调查企业整改的进程和成效,强制关停逾期未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十三五”期间,全市涉重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100%,铅、汞、镉、铬、砷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要求。
加强环境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涉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一律下达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对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处罚。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每年集中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应急处理体系、应急处理能力的水平。 
    3.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科学规划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成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回转窑式焚烧炉、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万吨/年,填埋危险废物2万吨/年。着力加强超期贮存量大的化工废盐、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突出类别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到2020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能力比2015年增加80%以上,基本形成满足实际需求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升危险废物防治水平,降低危险废物存贮、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纳入环评、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审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工业危险废物排污申报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掌握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所有工业危险废物都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建立健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对产危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到2020年,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动态申报率达到90%。
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禁止私自处理医疗废弃物,全面实行集中处理,全市医疗废物送新沂市天地新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推进医疗废物收集向镇、村卫生单位延伸,实现农村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覆盖。抓好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完善收费标准。建成“镇收集、市暂存、专业单位安全处置”的农村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体系,全市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运输、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专项检查,积极探索污泥资源化途径。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加强应用污泥土地利用、干化焚烧处置技术,切实提升污泥利用处置水平。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
开展一批现有化学物质危害初步筛查、使用情况调查及监控评估,摸清底数,建立基础数据库,基本掌握新沂市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登记、释放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运等风险监管与防范,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和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污染排放控制工程示范,推广绿色化学工艺及产品。持续推进新沂市“一区一园”的规范化管理,降低化工行业集聚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
    4. 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推进辐射污染治理工作
强化对放射性废源(物)的统一管理,确保100%安全收贮放射性废源,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开展历史遗留放射性污染区域的去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对区域周围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及附近道路民房的剂量率水平进行全面监测。开展放射源临时暂存业务,探索废放射源再利用转移转让的管理机制。开展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企业废渣处置试点。
——提升电磁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普查全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扩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完善监测方案,形成覆盖全市重点突出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广播电视、移动基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示范点实时监测;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将大型电磁辐射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发展规划,合理划定功能区,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
    (五)加强保护修复,增加生态供给
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重建设、广增绿”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有序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1. 大力实施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耕地面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机制,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确保占一补一。加强耕地质量管理,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重点保护粮油、蔬菜主产区的优质耕地,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加快村庄闲置空闲地、废弃地整理和复垦,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977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74340公顷。
——开展生态系统休养生息
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主要生态系统修养生息,逐步增强森林、河流、湖泊、湿地、耕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和自我循环能力。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对坡度15°以上、土层贫瘠的丘陵山区,鼓励并支持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对退化林地进行生态修复,开展马陵山、踢球山生态公益林、天然次生林重点保护。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大力推广土壤改良、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推行农田轮作制,引导农民适度恢复绿肥种植。
——加大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
加强骆马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重点保护骆马湖湿地资源环境,努力扩大湿地面积,通过围垦湿地退还、湿地补水、污染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防治、生物遗传资源针对性保护、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开展重点区域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开展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逐步引导可持续利用湿地资源,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
科学构建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加强骆马湖湿地公园、马陵山自然保护区、老沂河鹭鸟自然保护区、高塘水库自然保护区、阿湖水库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构建适宜的湿地动植物生境。骆马湖湿地公园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马陵山自然保护区、老沂河鹭鸟自然保护区建设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高塘水库自然保护区建设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完成沂河毛林大桥段上下游2km湿地修复。完成沭河、新戴运河、腾飞河、藏圩河等滨水景观带建设。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制定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使新沂市自然湿地得到良好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2.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提高新沂骆马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扩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有效遏制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
——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
按照《马陵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景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以及控制区的范围进行分级保护与培育。重点是加强植物景观与动物资源的保护,保护马陵山风景名胜区内现有的多样的植物生态群落景观,注重植物景观的地方性、多样性和自然性,丰富植被景观,通过多条林冠线有效地调整原有相对单一的群落结构和林相面貌,通过科学手段对原有植被群落进行保护与培育,打造以针阔混交林为主的林相景观。对于珍稀植物要注意改善其生存环境,加强监测,整体保护植物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局部景观遭严重破坏的地段,可根据“适地适种”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并尽可能采用本地植物物种,植物种类及配置时要注重林相的整体性以及四季的变化。动物资源的保护重点是针对不同动物提出保护措施和创造适宜其生存的环境。满足野生动物对其栖息地的基本需求,包括食物、水、庇护场所、活动领域等需求,加强生态系统连续性、连通性,营造贯通的廊道结构,缩小斑块间的距离。对于鸟类而言,重点是保护其栖息地,主要保护现有的阔叶林、针叶林、灌木丛等,尽量连成区域片状结构,形成连续的林带。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加强外来物种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应对措施和开发利用途径研究,构建完善的外来物种监测、检测、评估和风险预警体系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开展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和阻截带建设。建设生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平台和外来物种综合防控体系,加强野生动物种群遗传退化机制研究,实现生物物种资源的多样性发展。规范生物资源进口管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和外来生物出入境查验体系建设。
    3. 深入开展绿色新沂建设
——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重点实施马陵山、踢球山生态公益林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推进山地植被持续恢复,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构建坚实的林业生态安全体系、优质的林业生态产品生产体系。
全力打造绿色通道。沿249省道、323国道、205国道和沭河、沂河等道路、河流两侧建设绿色通道生态林,塑造绿色新沂新形象。其次,全面完善市、镇、村级道路绿化,道路两侧根据实际情况,能宽则宽;树种多样,乡土树种为主,配置合理。
全面推动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土地平整等开发项目,新建多树种结合、乔灌草结合、长短结合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同时对现有基础较差的农田林网进行更新和完善。
——加强乡村绿化建设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创建绿化示范村、合格村活动,重点加强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的绿化,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一是新村绿化要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大绿量,确保一步到位;二是结合农村河塘整治开展村庄绿化,积极营造村庄河道、池塘护岸林、护堤林;三是结合旧村改造开展村庄绿化,鼓励和引导家前屋后生态化,实现整治一个村庄,绿化一个村庄;四是把村庄绿化和发展庭院经济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经济双丰收。大力推广应用乡土树种、特有树种造林,鼓励农户选择多品种、不同季相的林果茶花卉、经济林木,开展庭院绿化,发展庭院经济。到2017年,全市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
——提高城郊园林绿化水平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强化绿色生态空间的系统性和均衡性,构建城郊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整体推进城镇及城郊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建设城郊环城林带和城镇生态环境敏感区隔离缓冲林带的绿色空间,保持城镇绿化总量平稳增长。
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利用全市自然资源完善绿地生态景观体系,提升各类绿地建设品质,突出“模山范水,绿网织城”的主题特色,全力打造“城市水环”和“泛水环”,完善以人为本的城区绿地功能配套。改造主城区街头绿地,进一步打造沭河景观带和臧圩河、黄墩河景观带。
    (六)发展环保服务业,促进产业升级
立足产业转型关键时期,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促进环境咨询、监测、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环保服务行业发展,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的最大减排力度,积极培育环境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泥处置等专业化服务主体,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共赢。
    1. 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咨询服务
积极发展环境法律和政策咨询、环境战略和规划咨询、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环境保护核查、环境产品认证等专业化咨询服务。加快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为主的环保技术评价制度体系,配套相关的技术文件。以项目环境目标、投资、保障措施、社会影响等作为评标标准,制定专门适用于环保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等领域的招投标管理文件和评审程序。
——开展综合环境服务试点
鼓励政府、企业综合环境服务外包。引进集开发、投融资、设计、设备制造或采购、工程总承包、运营于一体的大型专业环保公司。鼓励开展区域或企业水、气、渣等多要素、全过程污染防治的综合环境服务。以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化工园区、重点水体景观区域为重点,选择综合环境服务的领先企业,开展综合环境服务试点。
以政府采购环境服务为突破口,综合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专项产业化需求,在河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面源污染控制,以及环保新材料、新设备等领域,开展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的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程,探索提高项目环境成效的途径。结合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行业和排污企业的减排需求,试点开展针对不同行业排污企业的合同环境服务。
——培育新兴环境咨询市场
重点发展企业环境顾问、环境监理、环境风险评价与损害评估、环境保险、环境审计、环境交易、环境教育普及与培训等新兴环境咨询服务。逐步发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评估、环境审计等环境服务业,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评估制度,逐步将环境审计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
    2. 加快推动环境监测服务
——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公益性、监督性监测业务,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
遵照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20号),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扶持行业发展。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业管理,签订质量保证承诺,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服务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强化责任追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
——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建立新沂市各镇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制度,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社会化运营服务。以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庄为重点,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方面开展区域性社会化运营服务的试点示范。
建立长效治污设施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对治污设施运行效果、处理效率等方面的监督性检查,重点查处建而不用、时开时停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发现多次超标或情节严重的,开展行政代执行试点,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
着力推进重点减排领域治污设施运营服务发展。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脱硫脱硝、重金属污染防治、机动车环保检验等具有相对垄断性、专业性较强、社会资源投入较大、环境安全敏感等领域,试点实施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
——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着力推进重点工业减排领域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业发展,在化工、医药、纺织、造纸、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等6个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行业,推进环境设施专业运营服务。在重金属防控重点区域,对3家电池制造企业开展先进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试点示范。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服务业发展。
    4. 促进环保服务业集聚发展
把握我国鼓励推动建设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机遇,完善《新沂市静脉园区产业规划》,以服务新沂市居民生活发展为宗旨,重点处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发展循环经济,建设新沂市市区固废处理处置的保障基地。利用新沂静脉产业园区新规划、新选址、新建设的优势,以先进技术引进和规模集成为目标,使该静脉产业园成为新沂市在静脉产业层面探索循环经济的产业聚集地。充分利用新沂静脉产业园技术管理和环境风险管理优势,加大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引进,合理安排物质流和能量,构建物质闭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的静脉产业,建成江苏省具有示范作用的静脉产业园区。
    (七)引导全民行动,推动社会共治
倡导绿色生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建立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
    1.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提升环保宣传水平
完善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成的媒体系统,电视台通过《新沂新闻》报道新沂市各类环境动态,曝光重大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事件,通过开设生态文明特别专访,邀请环保局专家讲解环保知识和环境政策,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中发挥好带头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新沂日报》开设的环保专栏,广播电台设立的专题节目的宣教作用,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增加环保公益广告,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通过新沂市各种网站、论坛发布各种相关环保消息,让群众了解国家和省市最新的环保政策和环境动态,在新沂市政府网及相关单位网站开设“关注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专栏。利用环保政务微博、社交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不断创新环保宣传教育形式。
设立“新沂市生态文明日”,强化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生态环保法制专题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法律意识。
——强化环境教育与培训
把环境保护建设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聘请专家举办不同类型的环保讲座,定期组织人员到环保建设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教育。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性的环保法律法规、理念、知识等方面的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基层村镇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利用市委党校“周末专家讲坛”,每年定期举办环境保护知识讲座。培训对象为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和企业管理人员。
加强企业生态文明教育,积极推动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节约原材料、能源和减少废弃物以降低成本,创建绿色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推进企业环境友好建设,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走新型化工业道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对企业负责人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和知识培训,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开展企业员工环境教育,加强企业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从业人员资格化管理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与文明素养。在小区设置环保橱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科普知识,定期邀请环保专家或大学生志愿者到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定期组织环保活动,如组织居民进行小区垃圾分类、举办环保知识竞赛等,使绿色生态观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把环保宣传教育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邀请专业人员下乡举办环保讲座,定期举行寓教于乐的与环保、生态相关的文艺演出,逐步增强农民生态环保意识。
    2. 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
——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
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带动作用,引领绿色消费。定期公布包括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目录,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绿色标识产品。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较好、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企业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考虑范围。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将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或产品。提倡将绿色采购纳入绩效考评制度,将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绿色消费等各项指标作为政府、部门和企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并将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命、晋级提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综合运用财税、市场和法律手段,激发各类企业生产绿色产品的动力,不断提高绿色产品生产比例。依托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着重开发生产绿色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促进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深入推进限塑工作,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可降解塑料袋或重复利用的布袋或纸袋。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限制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对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全过程采取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
——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提倡生活节水,推广节水马桶、节水水龙头等节水器具,鼓励生活用水梯度利用,如淘米水用于洗菜、洗衣水冲洗马桶等。倡导节能居家,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广节能光源,将白炽灯更换成紧凑型荧光灯(CFL)或发光二极管灯(LED)。提倡使用节能灶具,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多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引导资源回收利用,强化资源回收意识,鼓励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回收利用习惯,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采取进社区、学校、村庄,印刷宣传册,宣传生活垃圾的类型、分类方法等,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引导形成垃圾分类的观念,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对废旧电池、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物品集中存放收集。
积极倡导节约简朴、保护自然的绿色生活理念,提倡自然健康食品,鼓励购买绿色无公害食品,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引导人们拒食各类保护动植物。提倡低碳着装,鼓励市民穿用符合环保纺织标准或绿色服装标准的纺织品和服装,大力推广高科技环保材料服装产品,积极推动纺织业和服装业生态环保高新技术发展。倡导爱护自然,珍爱环境,拒绝以珍稀动植物为原材料的食物或商品,不破坏城市绿化,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市容的活动等,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努力营造无烟环境。
宣传低碳交通理念,改善公交网络,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采取财政补贴公交车票等方式,鼓励市民优先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配套建设完善、便捷、安全和换乘方便的自行车及人行道系统,宣传鼓励市民多使用自行车,多步行。鼓励购买低油耗、低排放、低污染、新能源等环保车型。政府给予优惠政策,鼓励购车者优先选择燃油经济性较高、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力争到2020年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6%。
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提倡应用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不污染环境、高效、节能和节水的建筑技术,使用高效节能家电,利用太阳能、风能、地冷及地热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全面推行节水型器具,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如太阳能光伏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进行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以及抗震加固时,应综合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对已有的大型公共设施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配备专门的节能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能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深入推进绿色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生态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细胞工程”建设。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
各镇在生态镇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建设成效,提升水平,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村创建,各行政村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级、省级生态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庄的各项建设,争取达到生态村的创建标准。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到2020年,70%以上的镇完成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9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市级及以上生态村,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
    3. 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公共关系
——拓宽群众监督表达渠道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圆桌对话、陪审听证、巡访调查、有奖举报等制度建设,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教育等五大领域的参与力度。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积极发挥大学生环保联盟、邮政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等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支持公众和环保团体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
——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
引导群众对照《新沂市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依法信访,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继续开展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环境信访督政约谈、领导包案,建立从现场检查、处理处罚、问题整改、后续督察到信息公开的完整执法链,在环境污染信访诉求问题解决过程中落实“五个责任”,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提高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推行信访复查复核制度,大幅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非法信访、无理信访数量。通过信访形势分析,善于从民情民意中,寻找环境管理不足,指向监管执法重点,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环境信访诉求问题。正确把握环境信访工作定位,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切实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和以环境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违法行为,配合政法部门“严打非访、严治闹访、严查幕后”。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开放,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环保与相关部门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和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化水平,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和实行以例行报告为基础、专题报告为重点的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者名单。依法强制推动企事业单位公开排污和治理情况,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予以惩戒。推广企业绿色报告和公众开放日制度,建立厂群信任机制。
    (八)加快制度创新,规范环境秩序
实施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和环保综合督察,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强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市场激励机制,完善绿色发展评估,确保各级政府落实环保责任。
    1. 加强环保法治保障
——加强环境司法建设
研究制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执法规范,制定相关执法解释、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制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中的环保检测、鉴定、损害评估等工作规范。推行环保行政、刑事、民事案件“三审合一”,建立环境案件专业化审判队伍,探索组建专门的环保法庭、检察机构和侦察机构,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
——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推动“机关精简人员重点充实环保一线执法力量”的政策落到实处,按标准和需求科学地确定不同层级、不同类型执法队伍编制数量,重点增加开发区、园区、重点乡镇(街道)的环境监管人员。
强化技术培训,通过定期培训与专项集训等方式及时更新环境监察人员的知识结构,用3年时间将全市环境监察人员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新进监察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
完善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江苏省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方案》,添置环境监察执法车辆、取证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以及应急装备等,通过执法装备的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改变执法装备制约执法工作的不利局面,有效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严格环保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建立“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拘留、司法介入等手段,重拳打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年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排查和清理整改工作。
    2. 强化政府环境责任
——落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制定并公布各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发展和保护“一岗双责”,协同推进生态环保。以三个清单划清边界,明确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环境准入否决性条件负面清单。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和行为监督者的角色,在宏观环境政策制定、生态环境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督促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等方面实现突破。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溯源机制,对盲目决策、产生重大环境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将环境质量的达标和改善,与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评价和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
——明确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责任
依法强化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监督制度。做环境质量的“守护者”,强化环境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监测、评价、考核、预警机制。做环境公共关系的“协调者”,引导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互动互信,对企事业单位和各级政府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做治污全过程的“监督者”,弥补需求和供给缺口,规范市场,加强对环保产业市场监督。
——健全绿色政绩考核制度
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在原有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转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观,强化绿色经济和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增加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环保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环境保护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由新沂市委、市政府出台《新沂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实绩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为新沂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重视、社会评议等;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部门参加;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绩、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格次、实行奖惩与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采取表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进行表彰,作为组织部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绩较差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格次,不能在各类评选中推选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考核实绩较差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要求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的中心环节,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工作,强化技术和政策支撑,实现“排污许可证总量许可、总量核算、监管执法”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完成全市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权分配工作。通过对点源排污权的核定、授权、变更、注销等程序管理手段,实现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源、重点污染因子的精准减排。市环保局对企业许可承诺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强化证后监管与处罚。到2020年,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落实企事业单位直接责任
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2019年底前,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编制年度污染状况报告,向环保局如实申报,向社会公开。建立环保责任制度、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以及环境安全责任制度,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
——强化环境保护奖惩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违法排污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者名单。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拘留、司法介入等手段,重拳打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实施能效环保“领跑者”制度,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给予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的环保目标。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工作中,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
    4. 健全环境市场机制
——完善环保领域优惠政策
在当前节能减排的社会大环境下,制定以减排为目的的优惠政策和财税激励机制。首先,政府改变“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谁污染,谁负责”,污染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环境治理服务商对其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强调污染企业对末端污染治理结果负责。其次,环保补贴由建设环节为主转向兼顾运营环节,改变国债等政府资金的使用方式,由以往的环境设施建设前期补贴转变为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补贴,即根据环境设施实际处理的达标污水和垃圾的处理成效状况给予补贴,切实发挥环境设施建成后的功能。第三,对环保运营环节实施优惠政策,制定以减排为目的、针对环境基础设施和企业环保设施专业运营服务的费用优惠政策,减轻运营企业的成本负担,提高运营服务企业积极性,以确保环境设施和设备的高效运行,真正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第四,政府鼓励环保运营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企业绿色信贷金融政策
全面推进各大银行建立信贷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或存在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不执行“三同时”、超标排污、使用淘汰类生产工艺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地方和企业,结合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结果,进行信贷控制。建立绿色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从资金源头上控制高耗能企业、高污染企业的发展。加强对绿色信贷、节能减排等金融机制具体措施落实的研究,加快出台对贷款投向和企业项目的考核评估制度,确立统一的统计标准,建立健全风险补偿的激励机制。
——探索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以政府为导向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进一步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环境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导向,对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生态红线区域,采取不同标准进行补助,一级管控区给予重点补助,二级管控区给予适当补助,并由市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环保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分配奖励资金。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法、模式,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逐步将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范围扩大到所有重污染行业,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市场化。完成符合排放要求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逐步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和推进工作。
探索建立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推进自然资源价格政策改革,探索与可再生能源使用和脱硝措施相结合的电价,研究促进再生水利用的水价。
    (九)完善监控网络,强化能力建设
以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夯实环境监管基础能力,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环境大数据综合系统和信息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 加强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提升大气污染监测监控水平
完善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实现空气质量数据实时传输。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重点完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监控”。“十三五”期间建成并完善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发布72小时预测预报信息,逐步开展微颗粒物(PM10)、VOCs、气溶胶中重金属等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建立全方位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污染源排放清单系统,构建区域多层面运作机制和会商制度。逐步深化源解析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开展源解析趋势分析,完成污染源源解析报告。
——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
加强骆马湖饮用水源地、沭河雍水坝国考断面、沂河毛林大桥省考断面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省、市界河主要河流交界断面“全监测”。优化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络,根据徐州市“水十条”要求增加老沂河窑湾桑庄、十里长沟曹庄桥两个跨县界断面,构建覆盖各类水体要素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统一水环境监测点位和评价、考核办法。开展饮用水源特征污染物监测。
——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做好土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等工作。结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对全市重金属主要排放源区域,每年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强化环境质量预报预警
全面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骆马湖水源地水质预警体系。
    2. 加快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
——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配合上级推进环保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工作,规范和加新沂市环保局队伍建设,统一规范机构编制和财政保障方式,明晰职责。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职能,提升环境监管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实行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加强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以及镇(街道)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经济发达镇以及环境敏感性高的镇应独立设置环保机构,其他按2~3个乡镇划片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纳入新沂市环保局统一管理。加强环境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
——持续推进环境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
持续推进新沂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善监测人员编制、仪器装备和办公条件,全面提升市环境监测站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土壤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保障。加强市环保局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力争通过标准化验收。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2017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推动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3. 完善环境大数据信息系统
——完善智慧环保体系。
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控系统感知层与智慧层的建设,构建安全的多元化、智慧型环保感知网络,建设支持高性能计算、大数据分析、分级共享的数据中心,形成具备智能感知、视频会商的环保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互联网技术与环保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创新环保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推进政府和社会环保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环保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环保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环保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环保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进企业环保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建立,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保障企业有效执行环保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环保信用约束。开展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环保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公开,并规范和引导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满足公众知情权,服务民生、改善环境。
——建立“一企一档”的大数据业务支撑体系
以污染源管理、环境生态质量管理、环境政务管理及环保公共服务为出发点,构建以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更新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的大数据业务支撑体系。加强项目管理、环境监察执法、排污许可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信用动态管理、环境应急指挥等八大系统与管理平台,盘活各类环保业务数据,构建大数据业务支撑系统。
——建立大数据挖掘与应用体系
整合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生态遥感监测等业务数据,建设环保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生态红线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生态红线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及趋势。整合生态空间保护、重要水体保护、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物总量削减等业务数据。开展环境信用动态管理系统、化工园区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构建以环保政务信息、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法律法规、自然生态、科技标准、环保产业、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污染源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监察等主题为核心的环保大数据公众服务数据库。
    八、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出对环保共组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可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规划组织实施水环境改善、大气环境改善、土壤环境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环保能力建设8大类76项重点工程。
    (二)资金来源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政府环境保护投入,增加政府财政预算中的环保投入比重,确保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将“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纳入新沂市“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库,并将重点项目作为新沂项目投资及基础建设的优先领域,争取优先实施。建立回报机制,以PPP、合同环境服务、BOO、TO等模式,提高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公布环境治理工程、环保技术需求等,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
    九、保障措施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不断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推动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明确职责分工
新沂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环保局主要负责规划的协调和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管。发改、财政、税务、商务等部门,组织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投资建设、清洁生产、进出口贸易以及环境行政和事业经费的支出基准、生态补偿价格(收费)政策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协调。公安、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共同做好环保执法工作。住建、国土、交通、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文化以及工、青、妇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普及环境教育。
    2. 加强协同推进
强化市政府、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对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地方环保事务议事协调机制,明确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发改、经信、农业、住建、环保、公安、水利、国土、交通、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态红线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切实改善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
    (二)加大资金投入
    1.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有关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环境执法工作经费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进一步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依法征收城镇污水、垃圾、废物等收集和处置费,实行统一收集、专项使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并逐年有所增加,用于启动发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等重点示范项目。
    2. 多渠道筹措资金
继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和环保设施的市场化运作,积极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建设的项目,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三)强化科技创新
    1. 加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
开展大数据、多污染协同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流域氮磷减排、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技术方法研究与应用。开展环境介质中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新型环境激素类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等污染物的调查与监测。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研发绿色循环、高效节约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在信贷、税收、财政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倾斜,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加强环保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支持环境保护领域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建立高新技术转化和转让的服务基地,发挥政府的行政指导和行政服务职能,促进高新技术得以合理转化及运用。
    2. 加强环保专业人才建设
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契机,抓紧培养专业化人次,通过政府财政补贴,联合高校和专业技术学校培养各类技术人员,选择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培训,学习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实施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等优惠政策,由政府财政给予资助和补贴,以吸引国内外的先进科技和管理人才,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四)严格评估考核
加强宣传,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促进规划有效实施,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把规划实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生态市建设、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规划中期及终期评估。
    (五)积极交流合作
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交流合作机制,鼓励与苏南发达城市建立环境保护合作关系,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鼓励企业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加入世界技术标准组织,牵头或参与建立国际性产业技术长效联盟,参与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强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引进,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掌握共性关键技术,做好技术储备。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将知识、科技投入生产实际,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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