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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 所属行业 项目性质 地区
2021-05-19 其他 浙江
一、“十三五”期间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状况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人力社保部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一)聚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截至2020年12月,实现新增就业12.8万人,完成目标数182.86%;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维持在较低水平。注重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形成新一轮富有丽水特色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率先实现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掌上办”,累计完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14亿元,惠及企业2.83万家员工53.74万人。多措并举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制定《零就业家庭“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提高至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在丽高校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达92.3%,建成高质量就业社区(村)634个,开展创业培训2.11万人次。发布全省首个公共创业服务品牌“丽创荟”,开发个性化贷款产品“丽创贷”,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639.6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99.48万元。全市认定创业园21个,在孵创业实体1111家,带动就业6934人。 举办中国(丽水)超市创业创新展示交流会暨高峰论坛等创业服务系列主题活动210余场,服务创业者6万多人次。提升丽水超市品牌,与阿里巴巴签署合作协议,助力2091家丽水超市完成数字化转型,发展超市联盟首批会员5135家。打造“丽人管家”品牌,制订发布丽水市家政服务业地方标准。建立完善跨区域劳务协作机制,东西部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2018年以来已举办东西部扶贫协作专场招聘会60场次,提供岗位3.58万余个,吸纳中西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丽稳定就业1.34万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聚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深入发展职业年金、探索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国家试点。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8.87万人,参保率达到99.12%。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从2016年的每月2006元提高至2020年的每月244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的每月120元提高至2020年的每月180元,65周岁以上每月185元。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运用国家试点,发放社保卡283万张。疫情发生以来,实施社保费“减免返缓”组合拳,为企业减负19.48亿元。

(三)聚力加快创新人才集聚,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供给

全面升级丽水史上最有竞争力的“人才新政”15条和“科技新政”26条,搭建起人才科技工作融合发展的“四梁八柱”。抢抓人才招引窗口机遇,共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近10万人。迭代升级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首次面向世界一流大学,采取直接面谈面试方式引进优秀毕业生30名。举办首届“千企万岗”全国大学生双选会,强力推出高铁专列接送、食宿全免费等硬举措,吸引了全国各地高校近万名学生参会。连续二年举办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人才论坛。设立博士后工作站42家,其中国家站5家、省级站37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3人。实施“百博入百企、百博入乡镇”人才引领计划,分5批选派省内外263名博士(专家)到235家企业和12个乡镇挂职,推动人才、项目、产品、市场有机结合。与38所国内重点高校和19家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建立智力互享、人才互用和网络互通的“人才金桥”合作长效机制。深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层次培养人员3人、第二层次8人、第三层次9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选拔培养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59人、第二层次培养人员140人、企业骨干人才400名,评选市突出贡献专家10人,遴选支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20个,选聘市级首席专家34人。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广泛开展“三宝”人才、“五养”技能大师等特色人才培养选拔,培育形成21个特色产业人才品牌,入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家,培养拔尖技能人才20名、“五养”技能大师210名、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家、首席技师21名。成为全国首个地方性国家专业化人才服务基地,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全国首创附带金融功能的高层次人才卡,开辟就医就诊、金融服务等18条“绿色通道,累计发放人才钻石卡17张、金卡1194张、银卡10058张。

(四)聚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试点先行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于全省率先实现工资统发“一件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及兼职兼薪制度,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业创新。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聘结合工作。科学提高教育、卫生、农林水等部门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比例。推进高校、卫生、教育、科研院所自主评聘改革和工艺美术、企业工程等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试点,建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主体人才评价机制,先行先试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和培育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进教师待遇与公务员联动新机制,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规范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机制。打造“阳光考试”品牌,推行考务工作标准化,制定公务员考录三项地方标准。

(五)聚力创新协调化解机制,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推进“双爱”活动,1家企业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人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开展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推进国企薪酬分配机制改革,2015-2019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达9.1%,位居全省第一。全面推进“丽水无欠薪”行动,实现“无欠薪”县(市、区)全覆盖,全市共立案办理和协调处置欠薪事件4200件,清欠金额4.05亿元,涉及职工2.88万人,公示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25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83件。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试行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探索要素式办案模式试点,全市共立案受理人事争议案件10769件,涉及劳动者人数为11313人。

(六)聚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先后作为全市部门和全省系统试点单位,成为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探路者,积极打造改革全域化、事项全覆盖、业务全重构、部门全联动、线上全办理的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样板,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成为我市一张靓丽的改革名片。139个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实行“八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率均达到100%,实现人社业务办理“全天不打烊”“全程无接触”。

二、“十四五”全市人力社保事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复杂性特征依然明显,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并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社会大局稳定。从全省看,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全省上下正朝着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迈进。从丽水实际看,我市正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压力较大,新技术对就业空间的挤压也在逐步显现。不同区域、群体间社保待遇不够平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了社保扩面征缴难度,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会保障可持续运行的压力。人才总量不足,高精尖人才短缺,高技能人才占比偏低,难以充分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企业在人才培养和评价中的主体性作用发挥不足。城乡居民之间、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新业态劳动用工政策供给和管理相对滞后,新生代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更加强烈,劳资矛盾局部冲突扩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依然存在。公共服务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城乡要素配置仍然不均衡,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存在管理机制不够顺畅、服务功能不足、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管理不够统一规范等问题。

对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立足市情、聚焦重点、严守底线,切实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三、“十四五”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双循环”战略,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劳动力和人才供给质量和流动配置效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市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贡献人社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以人的现代化发展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为导向,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服务大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既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又事关民生福祉改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增进人民福祉,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人力社保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持续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数字赋能。以数字化转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基本建成“掌上办事部门”“掌上办公部门”为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智慧人社。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城乡、统筹资源、统筹政策,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扬长项与补短板,努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民生保障政策托底功能,统筹安全和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三)主要目标

——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总体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平稳,就业困难人群得到及时援助,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增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

——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升社保待遇,到“十四五”期末实现法定人群基本全覆盖和应保尽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人才队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博士后制度。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强化绩效工资对人才的激励。“十四五”期间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30万和40万。

——更有序更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巩固、提升和深化“无欠薪”创建成果,全域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纠纷就近就地多元化解,更多案件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

——更便捷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以人社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构建简约高效的人社服务体系,线下建成20分钟服务圈,线上实现100%可办、更加好办易办,促进人社服务供给与企业、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四、“十四五”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主要任务与举措

(一)统筹实施就业创业提质工程,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培育提升经济发展吸纳就业能力。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和劳动力结构变化形势,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研究编制农村劳动力就业指数。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稳定性。

二是实施重点人群就业促进计划。以政策落实、创业带动、技能培训、兜底安置为抓手,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实施分类精准帮扶,优先运用政策支持市场就业,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

三是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广泛开展“丽创荟”品牌建设和应用,提升优化“丽创贷”服务,推出全新创业担保贷款“丽担贷”,助力解决初创人群融资难题,新增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构建覆盖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探索引入市场优质培训资源和创业培训课程,开展创业培训3万人次以上。推进精准高效的创业服务,开展域外超市创业群体、家庭服务业从业者专项创业服务,打造区域劳务品牌。联动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培育一批创业典型,营造更加浓厚的创业氛围。

四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动惠民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工作。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市场专业机构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更有作为。完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落实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巩固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

五是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五大主导产业,以“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抓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全面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形成市场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支持规上企业建设培训中心,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二)统筹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工程,构建更公平更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伤保险实行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扩宽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的参保范围,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二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统筹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保制度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增强改革获得感。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将保障对象由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扩展,将支出范围从基本生活保障向稳岗提技能、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探索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待遇调整,既不能超越各方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让参保人员合理分享发展成果。健全城乡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激励多缴多得。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适时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完善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

四是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在持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基金征缴,夯实缴费基数,实现应征尽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健全和完善筹资机制,积极落实国有资本收益、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社会保障资金的政策规定,明确政府在社会保障筹资中的财政责任,形成规范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形成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对社保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和安全评估工作,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

(三)统筹实施人才创业创新工程,建设更高水平更有活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一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人才科技新政,统筹实施“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及“绿谷英才”“绿谷工匠”等重点人才计划,选拔培养社会建设领军人才100名,高技能精英人才100名,丽创新秀50名,企业骨干人才800名。打造人才创业创新最佳栖息地,以“人才码”为载体优化整合人才政策和服务事项,建设若干集招引、服务、赋能等功能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强化高级人才联合会及博士联谊会建设。

二是加大各类人才招引力度。目标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校毕业生15万人,新增专技人才11.4万人、高技能人才2.5万人。畅通引才渠道,创新引才方法,做大全国大学生双选会(丽水)平台,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全球化、常态化的引才网络,新增人才金桥合作机构20家以上。扩大大学生来丽实习规模,放宽引才闸门。整合以赛引才、以会引才渠道,常态化开展引才活动,更加精准高效引进人才。

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医院、学校、科研院所自主评聘,开展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聘制度改革。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建立健全更加有利于培养本土企业人才的职称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百博入百企、百博入乡镇”人才引领计划,力争实现150名博士专家到企业、乡镇挂职。加强博士后工作,鼓励支持市域内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态能源和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开展博士后平台建设,力争博士(博士后)数量实现五年翻番。深化专家服务活动,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四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绿谷工匠培育工程,构筑“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产教共融、引育共抓”“政企校社”四位一体的丽水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支以“十百千万”新时代工匠、高技能人才、特色技能人才和青年技能人才为主力,深度服务丽水产业转型升级的绿谷技能人才队伍。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丽水技能大赛。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稳慎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向行业拓展。完善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建设丽水技师学院,到2025年力争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左右。鼓励技师学院在规上企业举办技师学院分院,争取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翻两番。

五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深入推进工资统发“一件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贯彻落实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坚持分类管理,提高岗位设置科学化水平,突出“按需设岗、人岗匹配、竞聘上岗”的岗位聘用导向。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打造双创政策升级版。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与综合医改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分类改革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模式,合理调控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的规范管理。

六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完善支持政策,推进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构建具有丽水特色、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综合体,成为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新高地。

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技能人才年供给能力达到75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5000人。筹建丽水技师学院,争取十四五内摘筹成功,到2025年力争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左右。建设1所技工学校,争取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翻两番。

(五)统筹实施劳动关系治理工程,构建更有序更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落实《丽水市企业规模裁员工作指引》,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农民工工作队伍,基层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二是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三是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强化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分类推动不同类型行业性调解组织等多种形式建立了常态化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商会、协会平台对其成员企业的管理与协调作用,促进该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升级,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化解,坚持“调解前置”原则,畅通案前渠道,制定案前调解工作制度与程序规范,提升调解率的同时,多数劳动纠纷就近就地首先在一线化解。提升调解仲裁效能,积极推广“互联网+仲裁”改革,推进仲裁办案规范化,持续开展“建标准院、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建设活动,推进劳动争议调裁诉衔接机制改革,形成调裁诉无缝衔接新格局。

四是巩固“无欠薪”行动长效机制。深化“丽水无欠薪”行动,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人力社保信用体系,开展诚信等级和失信信用动态评价,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欠薪“黑名单”管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综合监管改革,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五)统筹实施智慧人社建设工程,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

一是推进人社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技术和人社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建设人社数字化治理体系,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部省、覆盖全市的“数字人社”体系,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全面建设政务2.0,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一证通办”。持续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一卡(社会保障市民卡)为基础、一码(电子社保卡。融合协同电子市民卡、就业创业码、人才码、医保电子医疗凭证、电子健康卡) 为支撑、十个办(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大厅办、基层办、暖心办、人机联办、无感智办、政银合作办)为载体,推动丽水人社“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走在前列。突出综合集成、数字赋能、抓纲带目、闭环管理,深化人社“一件事”改革,推出更多主动服务、无感智办事项。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大厅,推进减窗增效。

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向第三代社保卡自然过渡换发,基本实现社保卡全民持有。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电子市民卡),实现实体卡码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以社保卡在人社“全业务用卡”为基础,推动长三角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同步开展社保卡在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金融服务、居民服务、社会化服务、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逐步建立起全市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

二是主动融入长三角。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和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共享,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就业专项活动。实施丽籍人才“回巢计划”,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人才交流洽谈会暨高校毕业生择业招聘会。健全长三角地区人才社团联盟,实现人才资源共享,拓展人才社团活动空间和“柔性引才”渠道。拓展与上海市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人才金桥”合作,组团赴上海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提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效能和跨区域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程度,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失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协作,建立长三角区域仲裁申请异地预受理工作合作机制。深化厅市合作、山海协作及与静安区人社局的合作。

三是优化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探索适应全国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建立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经办管理服务网络体系,方便企业法人和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查询,领取待遇等各项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推进政银合作,丰富人社服务供给渠道。稳步推进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向乡镇和街道赋权。强化基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四是推进人社全面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形成组织规模完善、流程操作标准、程序制度规范、协调机制顺畅的经办服务体系。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形成事项清单、业务经办规范迭代升级的常态化机制。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新增地方标准5个以上。建立重要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大数据分析,完善“美好人社指数”标准规范,建立人社数据资源标准库。

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推进法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专项制度。

(二)强化规划实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制订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按计划、按步骤实施。健全监测评估机制,认真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综合评估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  

(三)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动员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抓好人力社保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行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人社干部队伍,努力在“重要窗口”建设中树立新形象、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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